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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精選14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guī)范或一定的規(guī)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
為規(guī)范食材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師生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材、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合同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合同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合同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合同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yè)合同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合同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合同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合同采購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yè)蓋章(或簽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材、食品添加劑及食材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guī)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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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食品質量安全,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全院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wèi)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三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衛(wèi)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證明文件,每年核對一次。
第四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guī)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志、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yè)執(zhí)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報關單、注冊證。
第五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六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yōu)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xié)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八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并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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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食堂食品的采購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員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員共同完成。
2、購買食油、食鹽、醬、醋、味精等調味品要到固定攤點或商店選購,確認為非“三無食品”后,商家開具食品清單(或在食堂食品購買登記本賣主一欄簽字)后方能成交。
3、定點購買蔬菜、肉類并索取賣主的身份證復印件,每次購買都必須讓賣主簽字開收據清單。
4、所有購買的.食品必須填寫到食品購買登記本上,在購物人一欄由購物者簽名,以示對本次購物負責。
5、在食品加工時發(fā)現腐敗變質、發(fā)霉生蟲、蟲蛀、有毒有害、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學校領導匯報,以購物清單為依據向商家提出索賠。
6、如果所購食品有質量問題,造成食物中毒,采購員沒有作好索證工作,采購員負完全責任。
7、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督促食堂人員做好采購索證工作,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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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采購定人、定責、定崗,必須有兩人采購,每天采購的食品都要有登記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
2、必須到持有衛(wèi)生許可證和有營業(yè)執(zhí)照及質檢合格的經營單位采購食物,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索證。
3、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同時也要掌握定點與不定點的`原則,關注市場行情。
4、采購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wèi)生標準與規(guī)定,必須新鮮、衛(wèi)生、清潔。
5、嚴禁采購以下食物:
一是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被有毒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經生豬產品衛(wèi)生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制品。
三是超過保質期或不符合食品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驗收時由綜合管理部參與驗收,有驗收記錄,注明名稱、數量、價格、金額等事項,并簽明意見和驗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認真做好蔬菜農藥檢測工作,對蔬菜、豆制品、肉類每次有記錄。
8、對達不到食品衛(wèi)生標準和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食品要堅決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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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購食品時必須索取銷售單位或市場出具的發(fā)票或收據等有效購貨憑證。
2、初次采購的供貨商必須提供其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餐飲服務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每次采購時應索取該生產批次產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并經供貨商簽字或蓋章,采購冷、鮮、肉、禽時,應索取定點屠宰證明和檢疫合格證明,證明食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或規(guī)定。從固定單位采購食品的,簽訂食品采購供貨合同。
3、入庫前或使用前設專人驗收、查驗產品包裝、標識、有效憑證及一般衛(wèi)生狀況是否符合索證規(guī)定和其他相關要求。
4、設立食品原料采購臺賬,登記每次交易使用情況。登記內容:
(1)進貨時間;
(2)供應商名稱;
(3)進貨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名、廠址、規(guī)格;
(4)進貨商品的生產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情況;
(5)進貨商品的生產批號、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進貨商品的數量;
(7)登記人簽名;
(8)其他情況;
(9)將有關復印件和憑證要設專用檔案保管。
5、食品采購臺賬和憑證檔案盒按月裝訂,保存期不少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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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落實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學校食品衛(wèi)生安全水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安微省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專職人員負責食品索證及臺賬記錄等工作。
二、進行采購索證和進貨驗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調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農產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豬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劑(如亞硝酸鹽、酵母、色素等);
④省級以上衛(wèi)生行政部門規(guī)定必須索證的其他產品。
三、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采購,并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wèi)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產品。
四、從固定供應商采購食品時,索取并留存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簽訂保證食品衛(wèi)生質量的合同。
五、采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六、采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yè)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采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并索取購物憑證。
七、采購的食品在食品入庫或使用前要核驗所購食品與購物憑證,符合后經驗收人員簽字認可后入庫或使用,對驗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處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涂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畢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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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地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發(fā)生,嚴把食品采購關,并科學、合理地貯存食品,切實保障學校師生的身體健康,使學校食堂的管理達到規(guī)范化、標準化,特制訂本制度。
一、 嚴把食品采購關。
原料實行定點采購,凡進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調味品等),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工商執(zhí)照,有效衛(wèi)生許可證、屠宰證和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有證件的經營單位定點采購。對學生自帶的食品原料,保管員要嚴把質量關,并指定固定加工點加工。對確定的定點單位應報上級教育部門審核、備案。
二、 庫房保管員要認真保管食品。
所有進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須由庫房保管員進行質量檢查并登記造冊,若發(fā)現所購物品不符合食品衛(wèi)生要求應堅決退換。保管員對所購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準把腐爛變質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 采購員必須采購合格食品
采購食品時,要采購新鮮、質好,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時,采購食品時,必須向購貨方索取該批產品的衛(wèi)生檢驗合格證或者化驗單,并索取貨方“衛(wèi)生許可證”復印件。
四、嚴格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腐敗變質、油質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有害的食品;未經獸醫(yī)衛(wèi)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標簽的定型包裝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過國家限定標準的,其他不符合食品衛(wèi)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點采購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學校定點采購員負總責,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長負直接責任;學校要與食品定點單位簽訂合同書,明確買方和賣方的責任和義務,對不按要求辦事的,一經查出,按責任追究制的要求,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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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搞好師生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師生身心健康,杜絕一切食品不安全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為了師生食品安全,學校考察確定經營執(zhí)照齊全、守信譽的糖油店和食品門市部并簽訂購銷合同,落實安全責任,確保食品安全。
二、食堂、門市部所進食品必須在學校規(guī)定的定點部門購買,不保私自在其它部門購買,不保從家自帶糧油和食品,杜絕一切不安因素。
三、總務處和分管人員要定期不定期的.到食堂、門市部和定點銷售定期檢查食品質量、數量、價格,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
四、食堂、門市部所購食品必須向定點銷售部門索要發(fā)票并及時將進貨單和發(fā)票上交總務處登記匯總,以便落實安全責任。
五、食堂、門市部必須按學校要求辦事,照章合法經營,不保向師生提供假冒偽劣、霉爛變質,過期失效食品,偽害師生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
六、食堂、門市部如不按上述要求辦事,造成食品不安全事故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自負,學校并終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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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食品添加劑的采購
1. 各分公司及采購部采購食品添加劑前必須向生產品控部進行申請備案,經備案批準后才可實施采購。
2. 采購食品添加劑時必須向供貨商及經銷商索取經營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復印件和進貨票據,留存?zhèn)洳椤?/p>
3. 產品標簽上應有衛(wèi)生許可證編號、品名、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內容。沒有使用范圍、使用劑量等說明內容的`添加劑不能購買和使用。
4. 嚴禁采購、存放、使用亞硝酸鹽。
二、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
1 入庫檢驗
1) 每次進貨時庫管應按照《原輔料驗收標準》實施檢驗,并應注意所進食品添加劑必須有包裝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品名、產地、廠名、衛(wèi)生許可證號、規(guī)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產日期、批號或者代號、保質期限、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等,標識上應明確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檢驗合格后填寫進貨檢驗記錄,不合格者退回。
2) 添加劑感官應具有添加劑本身應有的顏色、形狀等。
3) 要求提供衛(wèi)生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證和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做到證書齊全,標注規(guī)范,帳物相符。
4) 添加劑應密封,置于通風、陰涼、干燥處,嚴防光照、受熱,禁止與有毒物品混合存放。
2 稱量使用
1) 食品添加劑必須使用國家批準中允許使用的品種和在標準的范圍內使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wèi)生標準》要求進行使用。
2) 使用人員每次稱量添加劑時,應注意添加劑的包裝標示,保質期限、嚴格按照標識規(guī)定的使用范圍與使用量、使用方法進行使用,稱完之后應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表》。
3) 使用時應嚴格按照配方稱量,嚴防多稱或混入其他雜物,稱量完后應放在專用容器內,并標示清楚,以防誤用。食品添加劑要做到專人負責使用、保管、儲存,稱完之后應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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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guī)范食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行為,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實行)》等法律、法規(guī)及規(guī)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二、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fā)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鼓勵餐飲單位到建立電子監(jiān)管一票通的食品批發(fā)企業(yè)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三、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五、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六、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七、從食品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fā)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yè)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八、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九、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十、采購集中消毒企業(yè)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yè)蓋章(或簽字)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guī)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十二、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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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該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要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放按照產品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活潑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三、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2、產品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志;
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生產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標破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五、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者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六、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七、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tǒng)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接受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檢查。
八、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fā)現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傷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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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yè)和供貨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2、索要食品生產許可和經營許可證明文件復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和企業(yè)產品質量標準復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復印件。
5、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6、查驗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簽:
1)名稱、規(guī)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7、如實記錄供貨者的聯系方式、進貨日期;
8、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yǎng)成分及其含量。
9、購進食品時,如實記錄進貨臺賬: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guī)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保質期等;
10、銷貨臺賬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guī)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系方式等情況;
11、進貨臺賬和銷貨臺賬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12、將進貨票據、發(fā)票、檢驗報告等易于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后及時粘貼于臺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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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加工食品質量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實記錄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驗貨查證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
凡是本單位采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簡稱為食品原輔材料)都需遵守本制度。
具體內容
企業(yè)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需要如實記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guī)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企業(yè)生產采購的原輔材料需進行索證索票且證票需要及時更新完善,面對索證索票的要求內容如下:
1、國內采購的食品原輔材料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第三方檢測報告和出廠檢測報告)。
2、供貨者名稱與原料產品標簽生產信息一致,相關證照在有效期內;產品合格證明(出廠檢測報告)與所購原料批次一致。
3、合格證明文件包括批檢、型檢等,批檢必須與所購產品一一對應,型檢批次和要求按照相關產品標準要求實施。
4、進口的食品原輔材料應當查驗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對應批次的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
5、從流通單位(超市、批發(fā)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確認其資質并留存蓋有供方印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送貨單。
6、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有公章或簽字的生產許可、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購物憑證或購物清單。
7、從超市采購的畜產品,應存留供蓋有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從批發(fā)零售市場、農貿市場等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索取并留存動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以及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從屠宰企業(yè)直接采購,應保留其蓋有印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生產許可、動物檢疫合格證。
8、直接自農戶或農家養(yǎng)殖戶采購的初級農產品需要留存農戶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其聯系方式。
9、企業(yè)視情況對采購不能提供產品合格證明的組織或個人所提供的產品,按照相應的食品安全標準送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驗。
本制度由采購管理部門執(zhí)行,質量管理部門監(jiān)督其執(zhí)行情況并適時對食品安全領導小組進行反饋。
學校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4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經營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復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guī)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志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經營者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應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并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規(guī)模較大的商場或市場,要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場內銷售的食品進行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銷售,并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第八條
本經營單位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經營者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經營者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應統(tǒng)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zhí)法部門的檢查。
第九條
本經營單位的經營者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fā)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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