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的規章制度(通用10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考核的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1
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員工作考核工作規范化,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一、考核原則
1、業績考核(定量)+行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為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
二、考核標準
1、業績考核標準為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確定調整一次。
2、行為考核標準:
A、執行遵守公司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為表現;
B、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為表現;
C、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為表現;
D、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為表現;
E、其它
其中:當月行為表現合格者為0.6分以上,行為表現良好者為0.8分以上,行為表現優秀者為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為考核分數一律為0分。
三、考核方法
1、員工考核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員工考核結果公布時間:下一月的第二個工作日。
3、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管理層為20%的月工資,市場部為20%的月工資,北京辦事處為20%的`月工資,其他部門為15%的月工資。其中:
4、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計算方法:
不同部門的業績考核額度:A;
不同部門的行為考核額度:B;
當月業績考核指標:C;
當月公司營業收入:x;
當月員工行為考核的分數:y;
當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z
z=Ax(x/C)+Bxy
5、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浮動限度:市場部、北京辦事處為當月工資的80%~140%,管理層、其他部門為當月工資的85%~120%。
6、員工掛鉤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四、考核程序
1、業績考核:按考核標準由財務行政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行為考核:部門員工的行為考核由部門經理會同業務副總經理進行,部門正副經理的行為考核由管理層進行。
五、考核結果
1、業績考核結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門行為考核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員工行為考核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每月考核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鉤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請在考核結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內向財務行政部提出。
六、本制度自20xx年3月27日開始實施。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2
一、指導思想
xxxxxxx有限公司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導入績效考核機制,以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因素,強化員工的工作責任心,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不斷促進本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并確保公司與員工共同成長。
根據《xxxxxxx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本著同工同酬、多勞多酬、高效優酬、獎勤罰懶、獎優罰劣的原則,特擬定本管理制度。
二、績效考核目的
1、績效考核是在一定期間內科學、動態地衡量員工工作狀況和效果的考核方式,通過制定有效、客觀的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評定,旨在進一步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和基本素質。
2、績效考核使各級管理者明確了解下屬的工作狀況,通過對下屬的工作績效評估,管理者能充分了解本部門的人力資源狀況,有利于提高本部門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績效考核用途
1、了解員工對組織的業績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提高員工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4、了解員工和部門對培訓工作的需要。
5、為員工的晉升、降職、調職和離職提供依據。
6、為人力資源規劃提供基礎信息。
四、績效考核原則
1、公開的原則:考核標準的制定是通過協商和討論完成的,考核過程是公開的、制度化的。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的原則:考核人在對被考核人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作出合理解釋。
4、公私分明原則:績效考核是針對工作業績進行的考核,績效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5、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的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于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五、績效考核周期
1、公司績效考核包括月度績效考核和年度績效考核。
2、月度考核時間是每月1日~15日,考核上月績效情況。
3、年度考核一年開展兩次,考核時間是7月5日~15日考核上半年度;1月5日~15日考核上一年度的下半年度。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3
1、師德師風考核: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四川省德陽外國語學校教師日常行為規范》中任意一條,經查實,扣1-30分.
2、業務學習考核:教工政治學習會議、升旗儀式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的每次扣2分,遲到、早退扣0.5分。
3、勞動紀律考核:私自調課(含自習)一次,扣2分。上課遲到、早退一次,扣1-5分;上班時間上網聊天、打游戲發現一次扣5分;曠課一節,扣10分。
4、教學“六認真”考核:無教案上課,查實一次扣2分;作業批改次數不達標,每少一次扣1分。年級組或教務處每月進行檢查或抽查。
5、聽課考核:高級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3節,中級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4節,初級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5節,見習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8節,每少一節扣1分。以教導處檢查記錄為準,以教科室聽課記錄為佐證。(教學輔助人員不參加此項考核)7、教學問卷,每學期一次學生滿意率調查,A等級滿意率低于65%,每降低一個百分點扣1分。
8、衛生檢查考核:衛生檢查不合格者,每人次扣2分9、學校組織各類活動無故不參加,要求上交的各類表冊等未按要求上交,每次扣2分。
10、因工作失職而使學生出走或停學,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0-50分。因教育教學事故造成學生退學,退款由教師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責任。
若考核總分為負分,金額將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除。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4
一、考核目的
為了完善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強化公司員工的責任意識與成果意識,并運用該評價的方式,指導、幫助、約束和激勵廣大員工,真正實現收入靠貢獻的分配原則。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的所有員工。銷售分公司參照執行。
三、考核依據
1、依據員工的崗位標準(崗位說明書),考核由崗位員工的職管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公司行政部負責監督管理。
2、依據被考核員工考核期內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工作質量、工作態度)、工作協作、組織紀律等三方面、十個考核要素綜合評分,由本部門協同行政部共同實施。
3、實施員工的考核必須與本人所從事的崗位相對應,嚴禁員工拿崗位的報酬而從事低崗位的工作。
四、考核分值
1、實行百分制,其中崗位標準考核
(I)60分;綜合考核
(II)40分;輔助考勤及獎懲
(III)追加分。
2、考核結果由行政部負責評審確認。
五、績效考評周期
1、定期季度考核(3、6、9、12月份的30日前為考核完畢日期);
2、綜合全年四個季度考核結果匯總產生年度考評成績。
六、考核評分標準
I.崗位考核評分標準見后頁。
II.綜合考核評分標準
(一)完成工作計劃情況(包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交辦工作)
1、工作質量
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部門工作計劃和辦公例會研究決定事項和總經理指派的臨時任務;
(1)每有1項應完成工作任務沒有完成扣3分(屬于下屬負責的工作負監管跟進不力責任扣1分)。
(2)每有1項工作任務沒按計劃進度完成扣2分(屬于下屬的工作扣1分)。
(3)工作質量不高,酌情分三檔(1、2、3)扣分。
(4)每出現一次失職和工作差錯,視造成公司損失大小和對其它部門工作的影響程度分三檔(5、10、20.)扣分;若沒有造成損失只扣2分。
2、工作態度
要求辦事程序清楚;作風民主正派,內部團結合作,人際關系和諧正常;紀律嚴明,令行禁止,步調一致,及時和經常關心、幫助(指導)同事(下屬)工作。
(5)考核時,征詢其他相關員工意見,根據員工意見酌情扣0-5分。
(6)要求部門管理人員客觀、公正,按時完成對所屬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若行政部在復核中發現有明顯的`不客觀、不公正現象,每有1例扣2-5分。
(二)部門協作
(7)要求顧全大局,全力協助、支持相關部門工作。有1次其它部門合理投訴扣2分;考評時根據其它部門反映情況酌情扣2-5分。
(三)組織紀律
(8)要求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每有1次違反酌情扣1-5分。
(9)提高工作質量、在改進工藝、上有顯著成績視成績大小加5-20分。
(10)要求行動迅速、效率高、質量好,按時圓滿完成領導交辦和部門月工作計劃中負責的工作任務。每有一次沒按時完成或不符合領導要求扣2分。
出勤及獎懲
1.出勤:遲到、早退次×0.5曠工天×10事假天×0.4病假天×0.2=分
2.處罰:警告次×2小過天×4大過天×8=分
3.獎勵:表揚次×2小功天×4大功天×8=分
4.分數計算:12=追加扣分3=追加加分
(四)總分計算
100-I分±II分±III分=實得總分
七、考核結果應用
1.A檔(90分以上):在考評當月足額發放實發工資。
2.B檔(70分—89分):在考評當月按80發放實發工資。
3.C檔(50分—69分):在考評當月按60發放實發工資。
4.D檔(50分以下):在考評當月按40發放實發工資,并給予留用一季度處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給予辭退處理。
5.年度綜合考核為“不合格”者,予以降級、降薪或解除勞動關系。
八、考核紀律與責任
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上級領導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或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考核者在每季的25日前將考核表報送行政部。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考核者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減發考核者10的實發工資。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5
一、指導思想
圍繞加快教育發展主題,為優秀校長成才創造良好環境,以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為目的,建立競爭激勵機制,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校長隊伍,為XX經濟建設和教育全面健康協調發展提供人才保證。
二、評選條件
1、有強烈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秉公辦事,以身作則,嚴以律己,誠實守信,清正廉潔,富有人格魅力,品德堪為師生表率,獲得過縣級以上榮譽稱號。
2、具有先進的教育思想和學校管理理念,對教育改革及學校發展有開拓性的思考和獨創性的決策。
3、掌握現代管理理論,管理能力強。學校有特色,教師有特點,學生有特長,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工作在全縣教育界公認度高,享有較好的'社會聲譽,在全縣學校起示范作用。
4、熟悉和掌握中外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能把握當前學校教育教學改革的現狀和發展趨勢,著力推進素質教育。
5、具有較強的教育科研意識和教學能力,能組織指導本校教師開展課題研究和教研活動,近五年來有兩篇以上專業對口、德育、教育管理類論文或專著在州級及以上刊物上發表或獲獎,在一門學科教學上有較深造詣。
6、現任校長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長任職滿三年。
7、中學校長具備本科以上學歷,小學校長具備專科以上學歷,并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學校管理取得明顯成效的校長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長經教育局黨委推薦,并在年終學校黨建教育雙目標管理考核中為優的中小學校長。
8、積極參加校長培訓,持雙證上崗(崗位培訓證,提高培訓證)。
9、名額分配。城鎮中學(含職教中心)2名,城鎮小學(含縣幼兒園)1名,鄉鎮學校2名。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6
第一部分:安全生產
以“平安電信”為主導思想,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及長久性,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原則,克服麻痹大意心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通信及人身安全。加強與當地執法部門密切配合,杜絕破壞通信設施、計算機網絡安全的事故發生。
1、嚴格執行車輛安全管理規定:出車前應對車輛性能、勞保工具、備品、備件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工具的正常安全使用,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車及未佩戴安全帽,發現每次扣50~200元。每個社區經理摩托車駕駛證、行駛證必須齊全、有效,并將復印件上交分局存檔、登記。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勞保用具,佩戴統一標識的工號牌、安全帽、安全用具、工作服,無按規定每次扣50元。在天氣惡劣或高空作業時,應加強自我安全防護意識。
3、各維護片區要建立完整、準確的“三線交越”資料。(包括整治前、整治后、目前狀況)并及時更新,每月及時匯總上報。沒有資料扣50元,每月未及時更新上報扣20元。
4、應加強片區內的線路設備資源巡視,發現不安全隱患或危及線路設備的應立即上報處理,發現未及時處理的,視情況每次扣200---500元。特別是:發現人孔蓋丟失、架空跨路電纜掉落、光纜路段路面施工等影響交通的。應在現場設立標識,進行現場看護,直到隱患排除。
5、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堅絕杜絕“黃、賭、毒”等丑惡行為,一經發現,上報市局,嚴厲懲處。
6、辦公室電腦嚴禁安裝游戲,上班時間內嚴禁在電腦上玩游戲(包括網絡游戲)、禁止在正常工作日上班時間觀看iptv、上網(正常測試除外)。違反規定的,每次扣50元。
7、辦公室的計算機嚴格兩網分離,所有內網計算機嚴禁采用任何方式連接外網,各臺電腦非工作需要嚴禁設置網絡共享目錄,因工作需要的應設置共享目錄的,應由陳祥山統一設置密碼保護。各社區經理應保管好各自的各種工號及密碼,不對不相關人員提起,不能利用工作之便,幫外人查詢任何的用戶資料及資源信息,更嚴禁利用工號幫用戶擅自更改任何信息。
第二部分:規章制度
1、遵紀守法、遵守電信局勞動規章制度,認真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下達的.各項任務,包括片區替班人員值班周期各項協調工作。傳呼(泉靈通)久叫不應,不服從片區替班工作調度的,對用戶申告處理不及時,難用戶,損害電信局信譽,存在弄虛做假,用戶有理由投訴的,違反每次扣50-100元。
2、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佩戴統一標識工號牌、安全帽、試電筆、工作服、絕緣鞋、手套等勞保安全用品,每違反一項扣50元。
3、私自移機、出售平行線等,對責任人只發1-3個月的生活費。發生打架事件,根據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對責任人只發1-3個月的生活費,報送市局處理。
4、每日工作日記次日09:00必須在網上提交,月底檢查,無按時做或超時每次扣10元。
5、企業信息平臺內任務隊列中天天考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50元,月個人平均分不及格(低于6分)扣50元。
6、每天上班前應進行安全出勤簿及電腦內的簽到,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包括上午及下午),有急事要電話請假,違反每次扣20元。代替他人簽到,每次扣50元。遲到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天,超過2小時以上按曠工1天(包括上午及下午),每曠工1天,扣200元。三個月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報分局長處理,并下季度只發3個月話務量考核工資
第三部分:材料管理倉庫材料管理員職責
(1)倉庫必須保持環境衛生整潔,工器具和材料排列有序,分項明確,且器材必須實行定位管理。
(2)工具儀表應定期保養、清潔、并有工具儀表領用登記表。
(3)必須及時做好材料消耗記錄、倉庫器材借領用登記表
(4)每月及時做好材料領取和盤點工作倉庫管理具體實施管理細節
1、建立工具、材料借領用制度,無此記錄扣倉管員50元。材料由倉管員統一管理,維護人員需要時向倉管員領用,私自領用各扣20元。
2、倉管員負責把領用人、領用時間、領用數量及用途等項及時登記入材料明細分類盤點帳目表,并對領用數量嚴格把關,每一項不符合扣倉管員20元。
3、工具、儀表應定期保養、清潔,并登記入儀器、工具登記表,各維護人員需要使用工具時向倉管員借用,倉管員把借用人、借用時間、用途及歸還日期等項及時登記入工、器具借用登記表,到期負責追還,每缺一項扣10元,工具、儀表,丟失照價賠償。
4、倉管員應負責對精密和貴重儀表、工具及附件的保管及保養,其存放必須依照說明書所列條件進行,每違反一項扣20元。
5、精密、貴重儀表、工具須由掌握其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項的人員使用,不得違章操作,否則損壞由責任人賠償。所有的儀表、工具應按說明書要求每個月通電檢查一次,每少一次扣20元。
6、定期檢查倉儲,做到障礙搶修所需的材料,備用纜線及儀表,工具齊全,狀況良好,保證應急搶修工作正常進行,不足時應及時向維護部門領取補齊,搶修時每缺少一樣,扣倉管員20元。
7、各單位倉庫必須環境衛生整潔、工器具、材料排列有序。分項明確,且器材必須實行定位管理,每一項做不到扣倉管員20元。
8、各單位倉管員每月負責把本倉庫器材進行盤點,并匯總當月材料使用與庫存情況,每超一天扣20元。
9、廢舊用料不能隨意丟放,能利舊應利舊,不能利舊材料或部分時期儀表不適于生產的應送供應回收,每違反一項,扣20元。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7
一、資歷分(10分)
1、教齡26年以上者計10分。
2、21-25年者計9分。
3、20年以下者計8分
二、工作量(10分)
1、周工作量達到和超過一級工作量(16課時)的教師計10分。
2、周工作量在二級工作量(13——15課時)的可計8分。
3、周工作量在三級工作量(12課時)的可計6分。
4、周工作量在三級以下(12課時以下)的每一課時計0.5分。
5、學校指定的臨時兼課教師根據本人周工作量和學期兼帶課情況而定。
三、職業道德及政治表現(10分)
屬以下情況之一的不計分:
1、違反零收費政策。
2、不接受學校工作安排。
3、未完成政治學習任務。
4、未完成行風糾建案頭材料的。
5、受到上級部門或學校處分的。
6、亂發或向學生推薦教輔資料,引發糾紛的。
四、考勤(10分)
1、病事假每天扣除0.5分。
2、各類會議請假未到扣除0.2分。(包括公開課聽課活動)
3、查崗時不在學校且未向教導處請假每次扣除5分。
4、查堂時教師不在教室每次扣除5分。
5、曠會一次扣除5分。
五、專業知識(20分)
1、教案規范與創新程度。(10分)
學校期末評定的優秀、良好、合格教案分別計10分、8分、7分,不合格教案不計分。
2、校本研修情況。(10分)
教師學期內校本研修95學時以上為10分,90學時為8分,80學時為6分,80學時以下不計分。
3、專職總務人員按其服履職確定成績,一般不超過良好以上等次。
六、課堂教學(35分)
1、35分
(1)統考年級某一學科居公辦學校前三名的科任教師,團體榮獲城區小學前三名的包級領導。
(2)縣內現場展示競賽獲團體前三名或榮獲一等獎的第一負責人。
(3)期末教學質量檢測中語、數、綜三大組教學成績前三名的教師。
(4)學校榮獲縣級以上某一單項榮譽的分管領導。
(5)學校第二學期成績提高最快的教師。
2、30分
(1)期末考試成績超過參照學校的教師。
(2)縣內調研考試中,成績超過參照學校的`教師。
(3)指導學生參與縣級以上文體藝術展示活動的分管領導。
(4)學前班期末教學質量驗收中教學效果最佳教師。
(5)期末考試中總評成績超過參照學校年級分管領導。
3、26分
(1)能按教學常規施教,全面完成教學任務的教師。
(2)教學成績與參照學校相比,成績較好的教師。
(3)期末課堂驗收教學效果合格的教師。
(4)全面落實完成工作計劃的分管領導。
4、20分
(1)期末考試成績低于參照學校10分以上的教師。
(2)統考中居城區小學倒數第一的科任教師。
(3)非考試科目、幼兒教師期末質量驗收中成績不佳的教師。
(4)出現工作失誤的學校負責人。
20分得分的補充說明:以上1、2兩條起步年級除外,其他年級如在一年內新接課的教師不按此標準執行,對于新接課教師只要成績有提高,可按26——30分計分。
七、班主任工作(5分)
1、工作突出者計5分。
2、合格者計4分。
3、存在工作失誤者不計分。
八、青年教師培養(5分)
1、學校主要領導能按工作計劃、定期或隨機召開專題會、培訓會、研討會可計2—4分,能代表學校外出作專題經驗介紹,可計5分。
2、領導或教師能代表學校在縣級以上或校際間上示范課、做專題講座、單獨演講分別可計4----5分。
九、獎勵(5分)
在本學期內,經學校推薦上報的各級政治榮譽或業務榮譽,縣局以上計5分,其他部門以及學校表彰的先進個人計4分,未經推薦的各類榮譽不計分。
十、補充說明
1、凡本細則無明確計分標準的,由學校評審小組討論決定。
2、依據一年中兩個學期教師綜合考核情況,按成績位次確定“年度優秀”人選(一般4—5年內不重復)。
3、根據學校具體經費情況,按考核積分對教師進行獎勵,屬于以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此獎勵。
(1)48周歲以下周工作總量低于12課時的教師。
(2)有“三亂”現象發生,引發糾紛或上級部門介入的教師,或者有三名以上家長反映認定教師有“三亂”情況發生的。
(3)屬學校“雙落后”的科任教師。(教學成績最差、成績退步最大,同時與對比學校教學成績相比超過10分差距的教師)。
(4)學期內校本研修不足80學時的。
(5)教案或者作業批改有明顯漏洞的。
(6)非考試科目期末教學驗收為不合格的。
(7)學期考核成績低于60分的教師。
(8)拒不接受學校臨時工作安排的。
(9)違反上級政策或學校規定,經教育不予改正的。
4、凡一學年內有一次學期考核低于60分的教師,本年度不得評選為各類優秀,不得晉升職稱。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條為推動人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貫徹實施,確保依法行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和市政府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辦各執法機構及其執法人員。
第三條辦法制機構負責對各執法機構行使行政執法職權情況進行評議考核。
各執法機構負責對本機構執法人員行使行政執法職權情況進行內部評議考核。
第四條各執法機構必須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機構的行政執法責任制,把相關職權、責任分解落實到具體崗位和人員。制定評議考核、執法責任追究、執法公示、法制學習和培訓、文明執法等規定。設立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組織,指定專人負責本機構執法評議考核工作。
第五條評議考核由評議和考核兩部分組成。
評議考核內容包括:
(一)行政執法的主體資格是否符合規定;
(二)行政執法行為是否符合執法權限;
(三)適用執法依據是否準確、規范;
(四)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
(五)行政執法決定的內容是否合法、適當;
(六)行政執法決定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結果;
(七)案卷質量情況;
(八)法制學習、培訓情況;
(九)法制宣傳教育情況;
(十)執法人員形象;
(十一)執法責任追究情況。
第六條行政執法考核采取組織考核、自我考核以及互查互考的方式進行。
第七條組織考核的方法包括:
(一)聽取被考核執法機構和人員的.匯報;
(二)查閱有關執法文書和案卷等工作資料;
(三)法律和業務知識的掌握情況。
案卷質量情況是主要考核內容。
第八條行政執法評議的方式包括內部評議和外部評議。外部評議結果作為最終考核意見的重要根據。
第九條外部評議的方式,包括召開座談會、發放執法評議卡、設立公眾意見箱、開通執法評議熱線電話、聘請監督評議員、舉行民意測驗等。
第十條根據工作需要及本辦實際情況,每年的評議考核標準可適當調整。評議考核采取按項計分,累計得分的方法進行。
按項計分,是把評議考核的內容劃分為若干單項,每個單項按照比例核定成項目分數,再把每個單項內容分解為若干小項,并按比例核定為若干小分,逐項評議考核。
累計得分,指各項目總分為一百分,考評的全部內容均達到要求的,得滿分;如有不足,則按規定標準扣分,各項得分相加即是應得分數。
第十一條對執法工作卓有成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執法機構和人員,應在評議考核結果中適當加分。
(一)行政執法被辦、市政府、省防辦等上級部門評為先進的;
(二)依法履行法定職責,查處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在全市有重大影響的;
(三)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扎實,并總結出典型經驗,被上級機關推廣的。
第十二條評議考核實行日常評議考核與年度評議考核相結合的原則。日常評議考核情況在年度評議考核中占40的分數。
日常評議考核由各執法機構組織實施,本辦法制機構進行指導和監督;年終評議考核由本辦法制機構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根據得分多少,年終總評時可將被評議考核機構劃分以下四個等級:
(一)優秀:得分95分以上;
(二)較好:得分90—94分;
(三)一般:得分80—89分;
(四)差:得分79分以下。
第十四條評議考核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評議考核機構組織有關人員深入被評議考核機構現場;
(二)填寫評議考核表,形成評議考核意見;
(三)向被評議考核機構反饋初步評議考核意見;
(四)形成評議考核情況報告,報辦行政執法領導小組評審;
(五)公布評議考核結果。
第十五條年度被評為優秀的機構和人員,由辦給予表彰和獎勵;被評為較好的,給予通報表揚;被評為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并建議有關部門追究領導責任。
第十六條凡是被評為差的執法機構,一律不得評為年度先進單位。
第十七條本辦法自20xx年三月十日起實施。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職員之考績,除副經理級以上依公司章程辦理外,其他職員分為期中考績及期末考績二種,期中及期末考績之平均數為年度考績。
第二條本公司考核各級職員成績之記錄,作為升職、升級、調遷、退職、核薪及發放年終獎金之重要依據。
第三條各級職員之考核成績記錄,均由人事主管秘存,公司除副總經理以上,其他任何人不得查閱。
第四條經辦考績之人員應嚴守秘密,并以公正、客觀之立場評議,不得泄漏或循私,違者分別懲處。
第五條本公司編制內各級職員遇有出缺或公司擴編增加員額時,凡考績優異人員,概應予優先遞補。
第六條本公司考核工作為組長考核一般職員,主任考核組長及副組長,經理考核主任、副主任,經理級人員由總副經理考核。
第七條期中及期末考核系各級主管對所屬職員平日之工作、能力、品德、學識、服務精神隨時作嚴正之考核,并記錄于期中及期末考績表內,以為年度考績計算資料。
第八條本公司各級職員期中考績應于當年七月一日以前完成,期末考績應予翌年元月一日以前完成之。
第九條凡有下列事績之一者,得視其原因、動機、影響程度報請升職、記大功、記功、嘉獎、晉級之獎勵,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對本公司業務上或技術上有特殊貢獻,并經采行而獲顯著績效者。
二、遇有特殊危急事變,冒險搶救,保全本公司重大利益者。
三、對有危害本公司產業或設備之意圖,能預先覺察,并妥為防護消滅,因而避免損害者。
第十條凡有下列事實之一者,得視其情節之輕重,報請免職、記大過、記過、申誡、降級等處罰,并列入考績記錄。
一、行為不檢,屢誡不聽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者。
二、遇特殊危急事變,畏難逃避或救護失時,致本公司或公眾蒙受重大損害者。
三、對可預見之災害疏于覺察或臨時措置失當,致本公司遭受不必要之損害者。
四、對本公司之重大危害,因徇瞻顧或隱匿不報,因而怠誤事機致本公司遭受損害者。
第十一條人事部門應于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將各級職員之勤惰及獎懲資料填妥送請總考。
第十二條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年度考績:
一、到職未滿半年者。
二、留職停薪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三、已征召入伍者。
四、曾受留職察看之處分者。
五、中途離職者。
第十三條不得參加年度考績之人員,仍應填具勤情及獎懲資料備查,但應注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第十四條第十二條所稱之不得參加年度考核人員,除第四、五項留職察看及中途離職者,不發年終獎金外,其第一、二、三項得酌予獎勵。
第十五條年度考績依成績分下列五等。
一、一等:90分以上,年度考績滿90分以上者,列為一等升職一級,或加薪十級。
二、二等:80~89分,年度考績在8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二等加薪五級。
三、三等:70~79分,年度考績在70分以上,未滿90分者,列為三等加薪三級。
四、四等:60~69分年度考績在60分以上未滿70分者,列為四等加薪一級。
五、五等:59分以下,年度考績未滿60分者,列為五等薪資不作調整。
第十六條凡當年度內曾受獎勵或懲戒者,其年度考績應增減之分數依下列規定。
一、記大功一次加十分,記功一次加五分,嘉獎一次加二分。
二、記大過一次減十分,記過一次減五分,申誡一次減二分。
第十七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為一等。
一、曾受任何一種懲戒。
二、遲到或早退共達十次以上者。
三、請假超過限定日數者。
四、曠職達一日以上者。
第十八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考績不得列入一等及三等。
一、在當年度內曾受記過處分者。
二、遲到或早退二十次以上者。
三、曠職二日以上者。
第十九條請假、遲到、早退及曠職除前兩條之規定外,并依下列規定扣減年終獎金。
一、事假: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三十分之一。
二、病假:除經特準者外,每超過一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其底薪六十分之一。
三、曠職一天,于年終獎金內扣減600元。
四、遲到四次于年終獎金內扣減300元。
第二十條本辦法呈經董事長核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考核的規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創造力和戰斗力,加強村班子和村干部隊伍建設,促進村級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村班子,指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本辦法所稱的村干部,指村兩委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任職的干部。
第三條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委組織部負責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觀指導和檢查督促,鄉鎮黨委具體組織實施,并將考核結果記入村干部個人檔案。
第四條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與重點工作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與民主測評相結合,力求科學、全面、準確。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五條鄉鎮黨委每年應組織一次對村班子及成員的全面考核。考核分為平時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兩項。村干部考核辦法第五條平時工作考核內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請銷假和鄉鎮交辦的重點工作任務完成情況。
第六條年度目標任務考核的內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創業承諾事項為主,對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圍繞“五個好”標準,對村干部的考核側重于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主要內容包括:
1、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
2、引導和帶領群眾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情況;
3、當年經濟工作目標落實情況;
4、新農村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情況;
5、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計劃生育工作情況;
6、精神文明建設情況;
7、黨的建設,包括基層組織建設、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和廉潔自律情況等;
8、上級黨委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三章考核辦法
第七條對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進行,并結合村級換屆對村干部進行屆末考核。
第八條每個考核對象的平時工作考核,由鄉鎮黨委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在年終經黨政聯系會議集體研究后,以百分制進行量化打分。
第九條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分黨員群眾民主評議和崗位目標量化考核兩個方面。
第十條黨員群眾民主評議。按照縣委組織部《關于轉發市委組織部<關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社區)干部“雙述雙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廣組【20xx】63號)要求,對村班子及村干部個人進行民主測評,再由鄉鎮黨委計算民主評議得分,其計算公式為:民主評議得分={優秀票數×1十稱職(合格)票數×0.8十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票數×0.6}/總票數×100。
第十一條崗位目標考核量化評分。由各鄉鎮結合自己實際,根據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創業承諾事項,對年度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行分解細化,明確評分標準,年終經黨政聯系會議集體研究后,以百分制進行量化打分。
第十二條考核等次確定。鄉鎮黨委按平時考核得分占20%黨員群眾民主評議得分占30%,崗位目標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計算出村“兩委”班子和成員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確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計算,95分及以上的為優秀,80-95分(含80分)的為稱職(合格);60-80分(含60分)的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為不稱職(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優秀等次比例不得超過全鄉(鎮)村干部總數的10%。被評定為“不合格”的村“兩委”班子,該村干部不得評為“優秀”和“稱職”等次。
第十三條對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內部不團結、嚴重影響工作并經整改沒有明顯改變的;
2、班子集體以權謀私、貪污挪用集體財物等違紀的;
3、工作不主動,措施不得力,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被“一票否決”,或在重點工作上有重大失誤的;
4、民主測評中,“不合格”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應確定為不合格的。
第十四條對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稱職:
1、政治素質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問題上立場動搖,參加社會非法組織的;
2、業務素質差,難以適應工作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職責,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標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受到上級查處或通報批評的;
3、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工作被“一票否決”的村的“兩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負責人;
4、違反工作紀律,在開展村務中造成工作被動,損害群眾利益的;
5、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的;
6、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嚴重違反社會公德,造成嚴重后果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或無理取鬧,擾亂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領導班子中鬧無原則糾紛,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9、有以權謀私行為,存在不廉潔和其它違紀問題的;
10、本年度內受到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和違法犯罪的;
11、被評為不合格班子的村“兩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測評中,不稱職票超過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應確定為不稱職的`。
第四章結果運用
第十五條村干部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村干部績效工資,根據年度考核結果,被評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的,分別按照《建立健全村干部“三位一體”激勵保障機制暫行辦法》(X發【20xx】12號)規定的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20%、100%、80%發放,年度考核不稱職的,不享受績效工資。
第十六條村班子考核結果與獎懲掛鉤。鄉鎮黨委按照年度考核結果,對評為優秀的村班子進行表彰獎勵。對評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鄉鎮黨委進行集中整頓。
第十七條對考核為優秀的村干部,優先推薦參加各類先進的評選;對考核為基本稱職的村干部,取消先進的評選資格,并指派專人開展談心談話,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對考核不稱職的村干部,由鄉鎮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干部連續兩年被評為不稱職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群眾反響強烈的,由鄉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后拒不辭職的,可由鄉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第五章考核紀律
第十八條村干部應自覺接受考核評議。鄉鎮黨委工作人員應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評議結果。嚴禁以弄虛作假、拉票等非組織活動干擾和妨礙考核、評議工作。對違反上述紀律的人員,經鄉鎮黨委查實后,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通報或黨紀政紀處分。造成考核結果嚴重失實的,由鄉鎮黨委宣布考核結果無效。違反考核紀律的村干部,當年考核等次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鄉鎮可依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村改居的兩委干部及其他村自聘人員的考核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考核的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公司考核規章制度(通用12篇)10-18
汽車規章制度10-31
店面規章制度09-19
舞蹈規章制度03-06
內科規章制度08-10
考勤規章制度05-23
車間規章制度11-01
影樓規章制度08-03
駕校的規章制度08-03
前廳規章制度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