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績效分配方案(匯編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么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工資績效分配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1
度,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xx】50號)、《福建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閩政辦【20xx】113號)、《關于仙游縣中小學績效工資實施工作的通知》(仙人綜【20xx】18號)及《關于中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指導意見》(仙教〔20xx〕1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提出獎勵性績效工考核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穩定基層教師隊伍,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在縣人事、財政和教育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崗位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努力推進我縣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及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同時,統籌兼顧理順學校內部各類崗位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民主,分配工作全過程實現公開操作,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法
學校建立由班主任津貼、工作量考核、工作業績考核三部分構成的考核分配方案。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中,班主任津貼每班100元/月,其余部分的構成為:工作量津貼占50%、工作業績津貼占50%。
A1、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每班每月津貼標準為100元。學校根據班主任工作職責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二個等級。考核合格的按標準領取津貼。
A2、工作量(按下列四個項目的具體課時計算):
1、管理職務職責工作量:
年段長、教研組長工作量折算為每周1課時;中層副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中層正職工作量折合為每周3課時;校級副職、督導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4課時;教研員及財務人員工作量折合為每周2課時。
計算方法:學校編制所設的相應崗位中層干部職數×崗位職責工作量÷實有中層干部數=該崗位履行者所得工作量。
參照學校行政干部管理的工會正副主席、婦委主任、共青團書記兼行政職務的,按其兼任的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沒有兼任行政職務的按相應低一級行政職務折合工作量。
2、教學工作量:
(1)教師周教學課時:實際教學課時×已聘專業技術等級系數(員級1、助理1.1、中級1.2、副高級1.3)+實際教學課時×學科系數(語、數學科系數為0.2)=教師周工作量(課時)
(2)由學校統一安排的代課按實計算,節假日護校按每天6課時折算。屬于學校行政人員管理職務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不能重復計算。
3、學校其他管理崗位職責工作量:按學校教師平均工作量折算課時數。
4、出勤情況(含會議和學校規定的集體活動):病假1節扣0.5節,事假1節扣1節,曠課1節扣5節,遲到或早退1次扣0.5節。非教學人員按工作日參照教學人員酌情折扣。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量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減去班主任津貼,下同)×50%÷學校總工作量(節數)×個人工作量(節數)
A3、工作業績(含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專業發展、工作成效)。
1、職業道德10%:①愛國守法,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履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認真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敷衍塞責;③關愛學生,平等公正對待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④為人師表,作風正派,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學校根據以上要點根據不同崗位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⑤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項不得分:A、實行師德考核一票否決制,即違反《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規定的20條之一的;B、當年度受效能告誡或黨政紀處分的。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職業道德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職業道德總得分×個人職業道德得分
2、業務能力20%:
(1)德育工作10%:①堅持以課堂為主渠道,將德育有機融入教學之中;②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行為習慣;③注重學生心理健康教育;④組織內容健康的各類活動,陶冶學生情操;⑤幫助學習困難學生的措施落實。學校根據以上要點制定具體考核細節進行量化評分。
(2)教學常規10%:①認真備課,教案齊全、規范;②從學生實際出發,精心組織教學,改進教學方式;③運用現代教育技術開展教學活動;④教學內容科學、正確,不出現知識性錯誤;⑤及時進行教學輔導,認真批改作業;⑥運用多種方式評價學生的學習效果;⑦堅持課后反思,認真總結教學經驗。以學校教學常規量化分值相應得分。
非教學人員:能履行好崗位職責,按本校教師教學常規量化平均值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業務能力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學校業務能力總得分×個人業務能力得分
3、專業發展10%:
(1)繼續教育5%:①有參加培訓的過程記錄和總結;②參加學歷達標或各類培訓,完成規定學分,考試考核合格;③積極參加校本培訓以及其他各種進修學習。
(2)教學研究5%:①縣級以上公開課、研究課和示范課、課題研究(負責人5分,成員4分)、教學經驗總結或論文得5分,中心小學得4分,其他得3分。(不重復計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專業發展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專業發展總得分×個人專業發展得分
4、工作成效10%
(1)教學效果5%:①合格率、鞏固率、進步率情況;②學生和家長的反映情況。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綜合科按平均分得分。
(2)育人效果5%:①學生獲獎情況;②學習困難學生進步的情況;③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學校根據其所任班級學科考核情況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5分、4分、3分、0分。
非教學人員:學校根據其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及效果等評定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檔次,相應分值為10分、8分、6分、2分。
計算公式: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工作成效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10%÷學校工作成效總得分×個人工作成效得分
四、獎勵績效工資發放形式及要求
1、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等于各部分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和。
2、學校應將教職工考核情況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金額列表公示。
3、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和教職工考核量化等工作。
組長:陳世金
副組長:連益利、肖晉渠
成員:工青婦負責人、各科室主任、各小學校(園)長
4、學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獎勵性績效工資具體的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經過教代會通過并報縣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組織實施。
5、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后,除上級文件規定的項目外,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不準提高現有的津貼標準和擴大發放范圍,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按有關文件規定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項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當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下等次的;
(3)當月病、事假累計到達或超過15天的,扣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會議的、無故曠課、曠工的,學校根據相關規定制定考核量化辦法,適當扣發獎勵性績效津貼。
5、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或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6、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掛職、支掛教、借調或進修學習等人員,由掛職、支掛教、借調單位出具掛職、支掛教、借調期間的工作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原單位的平均水平發放。批準脫產進修學習人員的工作量按本單位的平均工作量計算。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跨單位流動的人員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并將其按標準測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核算中心或財務中心。
7、以校(園)為單位根據本實施方案進行量化考核,發放績效工資。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2
一、在執行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政策的基礎上,根據按勞分配和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職工工資分配應與本單位社會經濟效益相掛鉤,在保證正常性業務開支,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障繳費、提取修購基金等費用后,再決定發放職工工資報酬。鄉鎮衛生院應保證集體積累。
二、進一步推行職工浮動工資制。根據我區實際,在職職工的職務崗位工資、工資性比例津貼、10%教護齡津貼三項作為“基本保障工資”,可按國家規定的標準逐月發給,其余津補貼部分作為浮動工資。
三、列入浮動工資的部分,用于重新分配。各單位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建立和完善以崗位責任制為核心的分配方式,按崗定酬、按任務定酬、按業務定酬,職工收入分配要與技術水平、服務態度、勞動貢獻等掛鉤,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將技術要素、責任要素一并納入分配因素,確定分配基數,拉開分配檔次,重業績、重貢獻。同時要與職工的服務態度、崗位紀律、醫療質量、勞動出勤等相結合,向優秀人才和關鍵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
四、浮動工資分配改革中,應重視集體積累,增強發展后勁。當年全院職工得到的“基本保障工資”與浮動工資總額等于檔案工資總額時,單位仍有結余的,可按《醫院財務制度》補充規定相關內容執行。
五、職工現行的工資作為檔案工資進行管理。今后遇有國家或地方規定增加職工工資的,由區衛生局辦理職工個人檔案工資增資手續。職工如有調動、退休、解聘的,按本人檔案工資數額管理。
六、在推進工資分配制度改革中,應深入做好教育宣傳工作。在制訂浮動工資具體方案時,應認真征求職工意見,得到廣大職工的支持。同時要切實加強健全財務制度,改進醫療衛生服務模式,擴大服務范圍,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收費,做好增收節支,不斷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提高廣大職工的工資、福利水平。
七、加強對浮動工資分配改革的監督管理。對巧立名目濫發報酬,造成單位虧損的,則浮動工資抵充彌補虧損。同時將按照該單位年度虧損數額扣發差額補助,虧損嚴重的,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八、浮動工資分配機制改革后,離退休、離崗退養、病退人員的工資、補貼,職工遺屬補貼、憮恤費、喪葬費等仍按國家規定發給。
九、各單位用于退休職工等的費用,由局按照上級相關部門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十、本意見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實施。希各鄉鎮衛生院認真制訂深化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實施辦法,并報區衛生局備案。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3篇(擴展4)
——醫院工資分配方案3篇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3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科學規范、便于操作的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激勵教師愛崗敬業,主動作為,有效推進學校工作的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勞優酬,鼓勵先進,促進學校發展。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做到全過程公開,接受教師的監督。
3、堅持“統籌兼顧,傾斜調節”的原則。獎勵性工資堅持向有突出貢獻的教師和班主任傾斜,照顧老年同志,堅持中小學統籌,相互調節,合并思考的原則,力求合情合理,科學規范。
三、分配辦法及實施步驟。
(一)計算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按人平80元每月的標準,分平行班和實驗班兩個梯隊分別比較,按照班主任量化積分進行排名,分出三個檔次,即90、80、70元每月的檔次總和調平。只計算5個月。此項由政教處操作。
2、領導崗位津貼:
按照副校級80元每月,主任70元每月,副主任50元每月的標準,同樣計算5個月,同樣按照各領導的工作表現分為三個檔次,每月上下浮動10元,由校長組織部分教師分三個級別評議。其中校長的績效工資由教育局考核。
(二)計算人平總數工資。
人平績效工資=(參與對象績效總和———班主任津貼總和—領導津貼總和)/參與人數(記為w)。
(三)分別計算不同類別人群的績效工資。
1、年滿58周歲以上教師的工資:此項系特殊人群,屬照顧對象,他們的績效工資不參與績效考核范圍,即得人平績效工資。
2、后勤人員績效工資:由于他們沒有參與教學工作或參與教學工作量較小,無法統一標準,故單獨考核,按后勤人員的人平績效總額包干,由校委會組織對后勤人員的平時工作表現打分,分出等次,其等次分別比照教學人員的高、中、低檔進行。
3、代課人員的績效工資,嚴格地說,代課人員不參與績效工資,但學校要考慮,由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作出一定的補償。但補償的金額不得高于歷年來的金額。
4、中心學校的人員的績效工資不納入此項管理。
5、除了上述以外的其他人員統稱為教學人員。
(四)教學人員的考核辦法。
1、教學常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10%納入計算,實行扣款制。按照常規教學檢查的標準和要求,每次檢查不達標,缺備課每節次扣5元,每次作業扣10元,監考未監考每堂扣30元,閱卷未按要求完成的扣50元,扣款實行累計扣款,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準確的依據。
2、考勤: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20%納入計算。仍實行扣款制。分為三類:一是坐班考勤。每次坐班未簽到扣5元,累計扣完為止。二是會議考勤,每次曠會扣20元,遲到扣5元,事假扣5元,扣完為止。此兩項由政教處提供準確的依據。三是上課考勤,每次曠課扣30元,遲到每次扣10元,扣完為止。此項由教導處提供依據。
3、工作量: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30%納入計算,先計算臨時性工作補貼,如臨時性代課,每節3元,由教導處統一造表,還有臨時性抽調其他大型工作補助,由校委會統一研究決定,再按照教學人員的平均工作量計算,工作量計算辦法按照學校的教學資金分配方案相同,但不計算早晚自習和輔導。本學期按照20周計算,每超出一點補3元,低于一點扣2元。不夠的錢用考勤、常規教學的扣款來補償。還不夠的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若有結余,平均補給所有的教學人員。
4、教學成績:
按照人平績效工資的40%納入計算,先計算特殊貢獻獎。此項由教導處統一造表。
(1)教師四優評比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論文獲獎、教案評選及新聞報道發表:省150元、市80元、縣50元,講課說課比賽獲獎的省級及以上的300元,市級150,縣級100元。教師獲得榮譽模范的市級及以上150元,縣級100元。
(2)輔導學生獲獎:只計算本學期的。以文件或證書為準。國家級每人次50元,省級40元,市級30元,縣一10元,縣二5元。縣三沒有。涉及到三科聯賽的綜合名次的可重復計算。
再計算教學成績,取期中考試和期末考試兩次成績,按照學校計算成績的積分制度進行。其中期中占40%,期末占60%,也可按照檔次進行,如第二名保本,第三名扣100,那么第一名就獎100元。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4
醫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如下,根據衛生部和省、市關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醫院經濟管理堅持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同時吸取現代管理的成功經驗運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準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劃小核算單位,實行實際工資與檔案工資相分離,體現向第一線和特殊崗位適度傾斜,努力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醫院的內部活力,提高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塑造以服務質量為核心,以績效規范管理的運行機制,切實促進醫院全面建設和可持續快速發展。
二、基本思路
1、積極推行準全成本核算,收入減支出(包括院級管理運行成本分攤)結余部分列入核算單位分配;
2、以科室或醫療組/個人為基本核算單元;
3、質量考核和管理目標考核與科室個人效益掛鉤;
4、檔案工資與實際工資分離。即國家規定的職工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保留,并按規定報批后記錄在職工的檔案中,作為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計發退休費的依據。實際工資由檔案工資扣出一部分作為績效,參與獎金分配。
三、績效工資范圍:
績效工資范圍包括:醫生個人技術績效、活工資、科室/個人效益績效等。
1、個人技術績效:具有高技術、高風險、高強度、責任重的項目,按其實現的綜合效益按比例計入個人績效部分。個人業務技術及操作規范、醫療法規考核相結合。
2、活工資:從檔案工資中扣出50%,作為績效工資進行發放。
3、科室/個人效益績效:以醫療組/個人、科室為核算單位,與科室/個人收入指標掛鉤進行考核,通過經濟效益核算結果,結合工作質量,按比例計入科室/個人的部分,即獎金。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5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事業單位干部職工收入分配秩序,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局實際,經局務會研究,全體干部討論,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干部職工利益,規范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辦法,各事業單位在縣人事、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以調動廣大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努力推進交通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范圍
本局財政核撥和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20xx年12月實有在編事業人員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績效工資和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績效工資按縣人事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獎勵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公開操作,確保干部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獎勵績效工資以基礎津補貼總額×0.3÷0.7計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縣公務員局通知,每人每月預留300元作為年度考核獎金。除預留部分,其余按月發放。
四、兌現辦法
獎勵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月度兌現和年度兌現。
㈠月獎勵績效工資兌現辦法。除預留部分,其余按月發放,月發放額見附表。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
⑴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后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⑵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后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⑶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㈡年度考核獎金兌現辦法。按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局相關通知要求統一進行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結束后,根據縣委確定的考核等次兌現年度考核獎金(含第13個月工資),年度考核獎金按以下等次進行兌現:優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年獎勵績效獎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⑵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⑶一年內被本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30%;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含),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50%;受本級或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二次(含)以上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⑷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獎勵績效扣除、停發和沒有領取的全部納入統籌金,經局務會研究,做為單項優秀獎予以獎勵。
五、其它事項
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局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六、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6
方案三:東街街道關于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布,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力求科學合理,并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后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后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5%=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余額部分(=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干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干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7
根據衛辦3號文件《區衛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為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并經全體職工審議通過。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對象
1、分配對象:為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為3人)。
2、不參加分配對象: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為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余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為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為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核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核公示無意見后發放。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8
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崗位設置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教師和職員。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各處室負責人、工會、團委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實施原則
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不同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把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獎勵分配的主要依據。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結果作為主要依據,注重實績、以德為先,注重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鼓勵先進,促進發展。
2、堅持“客觀公正、講求實效”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實事求是、民主公開,操作嚴格、程序規范,講求實效、力戒繁瑣。
3、堅持“統籌兼顧、適當傾斜”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獎勤罰懶,獎優罰劣,適當拉開差距,適當向教學一線和優秀教師傾斜。
4、堅持“穩步推進、不斷完善”的原則。根據學校和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和分配比例
1、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
根據學校實有人數、人員結構、崗位設置、辦學規模和辦學水平等因素,績效工資總量和每年由區財政局、區教育局核定。
2、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比例為:
(1)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
(2)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目標管理績效獎、工作量績效獎兩部分組成。
績效工資
職級
合計
基礎性績效工資(70%)
獎勵性績效工資(30%)
六、績效工資的發放
1、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教職工正常履行工作職責,考核等級為“合格”及以上,基礎性績效工資由財政工資統發中心按月打入教職工個人工資賬戶。
2、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根據上級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區財政按照全校教職工月績效工資總額的30%按月劃撥到學校,由學校制定方案,在科學考核的基礎上,統一進行分配。
3、寒暑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教職工寒暑假獎勵性績效工資(2個月),按照與本人職級相對應(表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95%發放。
七、績效工資標準
績效工資一律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的標準課時,按下列標準發放。
職級
高級
中—級
中二級
技術員(技工)
標準
15元
13元
12元
12元
(表二)
⑴、教學人員的標準課時根據實際承擔的教學任務按表一或表二核算。
⑵、班主任標準課時每周6標準課時(初中每班以45人為標準,高中以50人為標準,每增減一人則班主任標準課時增減0.1標準課時),連續擔任班主任5―10年的加1標準課時(含5年),連續10年以上的加2標準課時。班主任工作的標準課時津貼不分職級,—律按15元/標準課時計發,班主任每人每月發放班主任費200元,全年發10個月,由教育處考核發放。
⑶、行政管理人員標準課時
職位
校級正職
校級副職
處室正職
處室副職
周標準課時數
⑷行管后勤人員標準課時
崗位
標準課時
崗位
標準課時
年級組長標準課時為每周6標準課時﹙每年級以6個班為標準,每增減一班則年級組長標準課時增減0.5標準課時﹚,班主任兼年級組長的課時累加。
②、教研組長標準課時為:語、數、外教研組每周4標準課時,其它教研組每周3標準課時,
教研副組長標準課時每周3標準課時。
③、備課組長標準課時每周2標準課時。
④、跨頭教學:語、數、外學科為2標準課時,其它學科為1標準課時。
⑤、以上崗位設置課時為標準課時,兼職的視完成工作情況酌情確定。
(表四)
⑸、早自習輔導以0.5標準課時/次計算。
⑹、課間操體育教師按實發放。(0.4標準課時/次發放)。
⑺、擔任學校體育、藝術、科技代表隊的指導老師按實際課時計發1標準課時。
⑻、男滿55周歲,女滿50周歲以上,堅持進課堂上課者,每周照顧1標準課時工作量;教師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以上,堅持進課堂上課者,每周照顧2標準課時工作量。
八、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1、肄業班課程折算標準
課程
語文
數學
外語
物理
化學
生物
科學
思想品德
歷史、
地理
歷史與社會
音樂、體育、美術、藝術、綜合實踐動
計算機
地方課程
校本課程
2、畢業班課程折算標準
課程
語文
數學
外語
物理
化學
生物
思想品德(政治)
歷史
地理
體育
3、工作量績效獎勵辦法:
⑴、學期中,工作量績效按標準課時的職級標準發放。
⑵、累計月工作量不足30標準課時的,不發放工作量績效獎勵。
⑶、初三中考學科,初二下期生、地中考學科,高三全年高考學科,畢業之年任課老師工作量按畢業課程折算標準計算(表六)。
4、有關概念說明:
⑴、課時量:指教師完成單位教學時間的教學任務,付出的所有勞動。包括備課、課前準備、課堂教學、作業批改、個別輔導、技術設備維護維修等。
⑵、標準課時:本方案依據《長沙市中學教師標準課時量計算辦法的試行方案》,初中音樂、體育、美術等學科的課堂教學1課時作為1標準課時量。
⑶、周課時量:某學科教師五個工作日內由學校安排的課時總量。
⑷、基礎工作量:根據現行教學計劃,教師編制的規定,教師在五個工作日內承擔一(幾)科(幾)班的教學任務,相對飽滿或合適的課時總量。本方案規定教師在五個工作日內的基礎工作量為折算后的15個標準課時量。
超一節按10元標準計發,少一節按職級比例扣發。
⑸、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無初、高中之分。
九、績效工資發放要求
1、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及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學期曠課3節的;
(3)學期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30天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15天的;
(4)學年度(學期)考核為不稱職的;
2、被立案、停職檢查的暫緩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待結案后按處罰結果再予以確定。
3、受行政處分的同時受黨紀處分的按處分種類重的確定標準。
4、學年度(學期)考核為基本稱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年度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津貼標準的50%發放。
5、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等的(含教工例會、升旗儀式、教研組活動、備課組活動、月考質量分析會、師生座談會、家長座談會及其他集體活動等均計入考勤),具體由部門負責,由辦公室公示后匯總。缺勤每節(次)扣50元,遲到、早退每次扣10元,請病/事假每次扣10元/20元。(扣發工資中的崗位工資除外)
6、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或一學期常規檢查沒有教案作業的或造假的;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最低標準發放)
7、師德師風考核極差的、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和師德規范、安全方面造成不良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即取消當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十、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9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不含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至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10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教育,提高全鎮小學教育質量為總體目標。堅持“一突出”(突出教學質量),“二抓牢”(抓牢檢查落實,抓牢獎懲兌現),“三強化”(強化管理、強化過程、強化師德師風)的工作思路,堅持優勞優酬、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確保我鎮小學教育事業健康、高效快速發展。
二、實施范圍與對象:
本鎮在編在崗教師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依照我鎮或各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案,提出考評結果,報教科局審核后,每學期由財政部門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四、績效工資發放領導小組組長:梁有洪
副組長:甘恒志韋燕云
成員:郭祖毅、覃偉他、孫富治、覃昆和、付祥佳、林啟照、陳瑞輝、何裕祿、黃源祥、黃少菊、覃寶金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甘恒志、覃偉他、郭祖毅擔任辦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鄉鎮中心小學校長的考核,由區教育和科技局組織實施;鄉鎮中心小學以下學校校長的考核,由區教育和科技局授權和指導所在鄉鎮中心小學組織實施。教師及其他人員的考核由本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小組具體組織實施。(二)績效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自評與他評相結合,形成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等方法。教師的考核要采取教師自評與學科組長評議、年級組長評議相結合,校長的考核要采取校長自評與教職工代表評議、考核組評議結合等辦法。教師和校長的考核應適當聽取學生、家長的意見。可以根據考核內容分類設立單項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三)實行對邊遠薄弱學校教師一定生活補貼。從全鎮教師總獎勵績效工資中的2%由中心小學對外地到邊遠學校任教工作的教師進行獎勵。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細則:(一)考勤津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每天工作辦公考勤制度
(1)每天上班前集中點名簽到記錄由值周領導及值周教師負責執行。
(2)認真執行學校工作時間作息制度按時到校工作。
(3)每天上班或周例會前集中簽到,時間為早操時間,點名遲到一次扣1分;曠點一次扣3分。
(4)實行每天學生早操到班制,每缺少一次扣1分。
(5)實行教師每天上班時間集體辦公制度,全體教師除上課或到班聽課教師以外,其他教師必須到學校辦公室或電腦室辦公、備課、業務學習。
(6)辦公室是辦公專用場所,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要保持干凈整潔和安靜,每位教師要及時整理;否則每發現一次扣除2分。
(7)教師上課、辦公制度,由教導處和值周教師負責對教師檢查督促,教師上課遲到10分鐘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課、曠課一節扣5分,集體辦公每曠缺一節扣2分(特殊情況除外),請婚、喪假在規定假期內和病假每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超過10天以上,當月不享受考勤津貼,曠工半天扣10分,曠工全天扣30分。
(8)辦公期間外出辦事要向教導處或學校領導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9)在辦公時間內要認真備課、批改作業、學習業務知識,做有助教育教學的工作,不得串室、聊天、看報或阻礙教育教學工作外的不當行為,違者扣2分。
(10)學校安排教師代課,所代課教師每節加獎2分。請假原則1天以下由村小校長或副校長審批,7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長審批,7天以上按有關規定由區教科局審批。
2、業務學習及會議制度
(1)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業務學習,準時簽到。會議期間,嚴格遵守會議和學習紀律。
(2)開會和業務學習、培訓要認真做好筆記,專心聽講,積極討論和發表意見。
(3)每天下午4:30-5:00為教師集中業務學習、批改學生作業和校本培訓時間。
(4)開會、業務學習和各種培訓曠簽、遲到(5分鐘)每次扣2分,請假每次扣3分,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分,連續5次以上者,按曠工1天處理。
3、全月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貼標準發放,有下列情況者之一從考勤津貼中扣除: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11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計算。
(2)教學
計劃
及小學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文件規定,小學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干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干)任課時數不少于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于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于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12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制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規范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教師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實施對象
本年度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一”)。學校一把手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工作。
五、分配辦法
(一)績效工資構成
1、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總量及校長績效工資再除以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2、每位教職工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四項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工作業績(15分),還有獎勵加分(不超過總得分的5%)。
(二)考核辦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
(1)負責部門:辦公室
(2)計算方法:當月本人實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x10
(3)說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曠工一天扣完當月此項得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及當月請病、事假累計達5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獎勵性工資,婚喪嫁娶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勤一自然月一總結,按月考核計分,公示考勤機記錄及其它記錄,計入考勤表內。
2、工作量(50分)
①負責部門:督導室
②計算方法:按照《安平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工作量統一衡量辦法》(見附件二),計算每個教職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標準工作量40課時計算,每個教職工得分為:(50x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參與考核教職工月工作標準課時量)x本人月總工作量。
③教職工工作量個人積分一自然月一總結,計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
負責部門:學校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教務處、各職能處室。
①教學人員的教育教學過程,考核方法見附件三。
②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過程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四;非教學人員是指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后勤人員。
4、工作業績(15分)
(1)、負責部門: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2)、教學人員考核方法:
①考核測試成績8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測試,及格(合格)率應達80%以上,達不到80%,扣2分,每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②評教4分。學生對教師評教,每學期2次,滿意票70%以上4分;滿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滿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滿意票30%以下1分。
③學生流失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為止。以自然月計。
(3)、非教學人員與工作過程一并考核,考核方法見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辦法:
(1)負責部門:政教處。
(2)考核辦法:班主任每月津貼按照學校標準確定,并按班主任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津貼數:班主任本人津貼標準/100x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布一次。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五。
6、獎勵加分
①負責部門:辦公室。
②計算方法:
獎勵包括榮譽稱號、教育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包括指導學生大賽獲獎)、優秀教案、講課大賽等,獲得縣級獎勵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5分。可累計得分,但每學期不超過5分。
各處室主任每大周任課超過10課時,獎勵3分,超過20課時,獎勵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過20課時,獎勵3分。
③以上獎勵須經校級推薦獲得,個人私自參加獲獎不計考核分。
7、其他事項
(1)有以下情況的可扣發或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線人員及學校安排的后勤人員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學期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以上的;
②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③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
b、在師德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夠不上組織處理的,在總得分中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學校或教育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總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學校安排的教輔和后勤人員,特殊崗位工作業績考核得分權重由學校考核小組研究決定。
9績效考核積分匯總辦法:
(1)、考評方式:個人積分的獲得采取層層考評的方式,即處室主任由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處室一般人員由各處室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任課教師由教務處、教研處負責人考評。
(2)、核算辦法: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量擬定核算辦法。中層主任的實際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學人員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評辦法:個人積分一月一匯總,每月月初公布,由辦公室執行。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13
為了充分調動部門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根據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結合部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為指導,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以部門中心工作、年度重點工作以及成果實績為導向,制定科學合理的部門考核與獎勵性績效二次分配實施方案,充分調動部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提高課堂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本部門各方面工作做出成效和特色。
二、組織機構
為充分保證本部門20xx年獎勵性績效工資二次分配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特成立部門績效分配與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部門獎勵性績效二次分配方案制定及績效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王超
副組長:
成員:
三、實施原則
1.遵守規則,規范程序,貫徹執行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嚴格遵守學院二級部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程序。
2.以學院對部門考核評價內容為主要依據,以部門年度重點工作、重點任務、特色任務為重點,科學設置權重分值,體現部門績效考核的導向性。
3.按照分類考核、規范合理的原則,對部門各類人員(管理人員、專兼職教師等)實施分類考核,按考核結果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4.各種考核項目自評分必須實事求是,依據實績實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按作假分值雙倍扣除處理。
5.分配公正,結果公開,二次分配方案通過部門全體人員審議,所有分配結果向部門全體人員公開。
四、實施辦法
根據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的要求,部門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結果對部門獎勵性績效工資進行二次分配,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1.校內超課時津貼:根據部門教學工作考核細則從部門教學督查、教研室常規教學檢查、部門領導打分、學生評教打分等方面進行評價打分。90分以上為優秀,課酬55元/課時;60分—89分為合格,課酬50元/課時;60分以下為不合格,課酬40元/課時。
2.工作質量獎:總量的80%按學院制定的各類人員系數標準發放,總量的15%(控制在人均500元以內)按德、能、勤、績、廉以及加分項六個方面進行個人績效考核打分,以部門個人考核最低分值為基準,其他人員多余分值總和參與分配;總量的5%作為部門調節資金,用于部門各項獎勵。
3.教學部門超工作量績效:根據考核打分發放。部門正職考核得分=部門年度考核細則得分×40%+院領導評價得分×10%+教職工代表評議得分×10%+部門年度考核得分×40%;部門副職考核得分=部門年度考核細則得分×40%+分管院領導與部門負責人評價得分×10%+部門職工評議得分×10%+部門年度考核得分×40%;科員考核得分=部門年度考核細則得分×60%+部門領導評價得分×10%+部門職工評議得分×10%+部門年度考核得分×20%。
4.教研室主任津貼:根據部門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細則從常規教學檢查、教研室活動、教研室資料的收集整理等方面進行績效考核打分,90分以上為優秀,津貼上浮10%;60分—89分為合格,按核算津貼發放;60分以下為不合格,津貼下調20%。
5.部門調節資金:從部門工作質量獎中提取5%作為部門調節資金,用于部門各項獎勵。如未用完,則納入工作質量獎的80%中統籌發放。
五、其他規定
1.部門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4檔。根據個人年度工作考核細則得分排名前15%為“優秀”;考核分數低于60分,又不屬于“不合格”情況者,列為“基本合格”;嚴重違反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或有一票否決情況者列為“不合格”;其余均屬合格。
2.承擔學院或其他職能部門臨時交辦的非常規性工作任務或承擔部門重點工作、特色工作任務(如校運會等)并完成既定目標。經部門績效分配與考核工作小組審核認可后,該工作的組織牽頭人加2分,參與者,每人加1分。
3.部門在崗人員按照部門各項考核細則進行考核打分,但不參與部門獎勵性績效分配。在崗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事處另行發放。
4.部門教學干事要及時收集整理考核資料,做好過程性考核工作。
5.本實施方案的考核工作從20xx年9月起執行,試行一年后修訂完善。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14
根據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x縣公共衛生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實施辦法》的通知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建立基層計生事業單位按崗取酬、績效掛鉤、多勞多得的考核分配機制,使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傾斜,充分調動干部職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促進基層計生事業全面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職責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縣服務中心和鄉鎮計生服務站。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貼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人人簽字制度,無異議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供給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結果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對于考核組難以答復的問題,可經全體職工會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職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基層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實施后,工資稱崗位績效工資,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護士10%津貼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保留補貼不變;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執行。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各單位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主要體現干部職工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單位在核定的總額內根據考核結果,重點向關鍵崗位、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干部職工進行傾斜;所有干部職工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和為本單位本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30%先行提取單位一把手獎勵性績效工資后,剩余部分作為單位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每半年兌現一次,各單位不得超支與截留。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各單位要召開全體職工大會,專題通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景,并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寫出書面公示報告,上報縣x局、人社局。
經縣x局、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縣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抽調到縣行政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抽調到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原則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職責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經過,考評細則一旦經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經過上述程序經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局認為貼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資料,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景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景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職責。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團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經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職責,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職責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理解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經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工資績效分配方案15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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