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合集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致的方案準備工作,方案是書面計劃,具有內容條理清楚、步驟清晰的特點。那么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2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于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于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師德失范,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并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小學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周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后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系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干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干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后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占40%,2月至—6月占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準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游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布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余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周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干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系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系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征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衛、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中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中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3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獎勵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提高辦學質量,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市直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統籌兼顧的原則。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將根據教職工的出勤情況按月隨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集中統籌使用,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分配方案,在績效考核的基礎上組織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和公開,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不勞不得的原則。績效工資的分配與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工作態度、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掛鉤,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3、正常工作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依據分配方案逐月核算并進行公示,按學期(或學年)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一)確定標準課時值
學校以語、數、外學科的1個課時為標準課時(周滿工作量為10課時),1個標準課時值為10元/節。
(二)各崗位課時標準:
1、教學崗位:
根據教育部原有標準,結合我校實際適當調整各學科每周課時數。
2、附加工作量
3、行政教輔崗位:參照其他學校方案,結合我校實際,行管人員周工作量以標準課時數為準逐日計算,并確定如下標準:
校級正職:10標準課時/周;
校級副職:9.5標準課時/周;
中層正職:8.5標準課時/周;
中層副職:8標準課時/周;
一般行政、教輔人員:7.5標準課時/周。
注:1、行政管理人員兼課的工作量標準,校級正職原則上可不兼課,校級副職、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和其他管理人員兼課標準分別為2、4、6、8節/周。
2、行政管理人員中在教學一線任課的同志工作崗位分為主副崗。個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在每學期初進行選擇,確定主副崗位,并填寫擇崗申請表。若選擇教學崗位為主崗,則管理崗位為副崗,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管理崗位津貼折半計算;若選擇管理崗位為主崗,則教學崗位為副崗,管理崗位津貼按本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教學崗位課時津貼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折半計算,超工作量標準部分按本學科課時津貼標準計算。
(三)津貼或補貼:
1、班主任津貼:以每月350元為基準,由政教處根據《市三高班主任量化考核辦法》,對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考核評價后,逐月核算。
2、職稱津貼:
(1)學校正式聘任并被上級人事部門批準的具有相應專業職稱和技能等級的人員:高級職稱90元/月,中級職稱、高級工60元/月。
(2)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另補貼80元/月。
(3)男滿58周歲、女滿53周歲的高級職稱人員承擔課堂教學達到規定滿課時量的每月再追加職稱津貼50元。
3、實超課時補貼:標準為20元/節,實超課時同時計入本人工作量。
4、代課補貼:由學校業務部門安排的代課享受代課津貼,標準為20元/節。(注:代課教師代課時間在四周內享受代課津貼,超過四周后,從第五周起代課量納入本人工作量,享受課時津貼。)
(四)工作績效獎
1、教學質量獎、管理服務質量獎按學校制定方案執行(見附件1)。
2、教育科研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2)。
3、學科競賽輔導獎:按現有辦法執行(見附件3)。
4、全勤獎:教職工在每月的工作中出滿勤者,即可獲得當月的'全勤獎。高級職稱、中級職稱、一般人員每月全勤獎標準為80元/月。
5、突出貢獻獎(視實際情況而設定)。
四、其它情況
1、每年寒暑假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依據本人市財政拔付標準發放給我校在編在崗教職工(按具體時間計算)。學校安排的考試、軍訓、運動會等大型活動期間及高三年級高考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安排監考、學習或其他工作,不參加者必須請假,按獎勵性績效標準減扣,同時不再享受該月全勤獎。
2、凡在業余時間(正常工作八小時以外)發生的工作補助或補貼均按月統計公布,定期發放。如:早晚自習補貼、雙休日及寒暑假上課的課時費、行政安全值班補助、各種加班補助等等。
3、學校中層以上干部及年級主任、教研組長、備課組長每月的職務津貼,參照我市同級同類學校的標準發放,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份額。
(1)校級領導津貼標準分別為:校級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1倍,校級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8倍。
(2)中層管理人員津貼:中層正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6倍,中層副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4倍;教研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3倍;備課組長津貼是班主任月平均津貼的0.15倍。
4、凡各處室根據工作需要,報校長辦公會批準配備的兼職人員每月補助100元。
5、根據《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市直事業單位提高績效工資水平有關問題的通知》(市政辦【20xx】53號文),學校將績效工資的提高部分中獎勵性績效工資(即30%部分)按本人崗位足額發給在編在崗教職工。
五、附則: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參加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1)工作失誤給造成嚴重大事故的;
(2)不服從學校工作分配的;
(3)言行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
(4)違紀違法受到行政處分法律制裁的;
(5)每月曠工達2日(或曠課四節)及以上者,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2、教職工在享受國家法定假(如婚假、產假、喪假)時,若因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則在提前上班期間,教學人員上課的課時補貼按所任學科課時津貼的2倍計算;管理人員的崗位補貼按其崗位津貼的2倍計算。
3、因工作需要,上級主管部門借調的我校教職工,其崗位津貼、職稱津貼等與在校工作的同級同類人員同等對待。
4、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實行。
5、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校務委員會。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4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干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4.以上三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后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二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后得分。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5
為全面、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全鎮村(社區)干部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進一步激發村(社區)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增強村(社區)干部憂患意識和競爭意識,推進能者上庸者下,強化監督管理,密切干群關系,轉變干部作風,建設一支政治堅定、作風正派、素質優良、精干高效的村(社區)干部隊伍,通過實施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考核,建立獎懲激勵機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本辦法所針對考核對象為現任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不含上級選派、選聘到村(社區)任職的干部。
二、考核內容
對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進行考核,干部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村(社區)主職干部工資、社區副職干部工資,發放60%基本工資,拿出40%的工資作為績效工資;村副職干部工資,宜城市財政撥發的工資作為基本工資〔農經站長每年8880元(每月740元),其他村副職干部每年7680元(每月640元)〕,全年增資部分(9120元)全部作為績效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由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黨紀政紀處分考核三個部分組成。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績、群眾公認、公開民主、績效掛鉤的原則,著重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考核干部,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學、全面、準確。
(一)民主測評考核。民主測評考核共分九大指標,分別是政治表現、工作實績、學習情況、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廉潔自律、宣講政策、工作紀律、社會穩定,滿分100分。
1、民主測評考核結果作為個人評先表模、干部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
2、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結果分為三個等次:95分及以上為優秀,60—95分為良好(不含95分),60分以下為不合格。根據民主測評情況,考核優秀的村(社區)干部發放全額績效工資;對考核良好的村(社區)干部,按得分×績效工資÷100發放績效考核工資;對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績效考核工資。
3、對民主測評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村(社區)干部,并由鎮黨委主要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村(社區)干部連續兩年被評為不合格等次,且經誡勉無明顯改正、群眾反響強烈的,由鎮勸其自行辭職,經組織勸辭后拒不辭職的,可由鎮作免職處理或依法啟動罷免程序。
對村(社區)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況之一,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等次:
1、政治素質較差,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動搖的;
2、對承擔的工作被“一票否決”或造成嚴重失誤;
3、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
4、因打架斗毆、酗酒鬧事、無理取鬧,造成嚴重后果的;
5、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工作安排,長期不在崗,擾亂村(社區)組織正常工作秩序的;
6、嚴重影響班子團結,工作作風存在嚴重問題的;
7、因其它原因確定為不合格的。
(二)綜治信訪考核。對于村(社區)主職干部,本年度內轄區村(居)民發生集體上訪的`(3人及以上),赴京一批次扣除1000元,赴省一批次扣除500元,赴襄一批次扣除300元;發生個人上訪的,赴京一人次扣除500元,赴省一人次扣除300元,赴襄一人次扣除200元,扣完為止。因村(社區)干部分管工作造成赴襄陽市級及以上信訪,扣除相關負責干部一次100元,扣完為止。
(三)黨紀政紀處分考核。本年度內村(社區)主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10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本年度內村(社區)副職干部受到通報批評、誡勉談話或者行政警告處分一次扣除100元,受到行政記過或者黨內警告處分一次扣除2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一次扣除500元,受到行政記大過或者黨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取消績效工資;
三、考核程序
全鎮共組織15個考核組對村(社區)干部進行績效考核,其中,綜治信訪結果由綜治辦、信訪辦提供,黨紀政紀處分結果由紀委提供,考核時間為20xx年1月25日—1月31日,考核結果由各考核組于20xx年2月1日上報鎮組織辦。
1、考核準備。鎮黨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組,培訓考核工作人員,進行考核預告。
2、召開考核會議。會議由村(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召集,鎮考核組組長主持并作動員講話。參會人員包括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村民小組組長、社區網格員、部分群眾代表(不少于10人)及在本村(社區)的兩代表一委員。到會人數必須達到應參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3、兩委班子成員述職。主要總結本年度村(社區)班子及本人的履職情況、廉潔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
4、民主測評。向參會人員發放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票,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投票。
5、調查核實。如遇考核中群眾反映較大、情況比較復雜或意見分歧較大的問題,需要進一步核實和定性。
6、匯總上報測評結果。考核組現場匯總測評結果,填好匯總表,封存原始測評票,考核組成員簽字確認,連同兩委班子的述職述廉報告一并上交組織辦。
四、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村(社區)干部民主測評考核、綜治信訪考核及黨紀政紀處分匯總結果,鎮黨委召開會議,確定村(社區)干部績效工資發放標準。
五、考核要求
1、傳達好考核要求。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及時召集班子成員,傳達干部績效考核目的、內容、程序等,并做好相關思想工作。
2、準備好考核事宜。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做好謀劃,提前與考核組進行溝通聯系,確定考核時間;各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要提前起草好述職述廉報告,安排專人負責,親自把關,親自審核。
3、組織好參會對象。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通知好參會對象,確保參會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2/3。
4、準備好開會場所。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要提前安排好會議室,打掃好室內衛生,座位干凈整齊。
本實施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6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財政局《關于優化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景人社發〔20xx〕231號)文件精神及要求,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施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統計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考核對象
普查中心全體干部。
三、組織保障
成立景泰縣統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扶海,副組長趙中瑞、廖玲月,成員張國鈞、李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統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全局事業單位績效考核日常工作。
四、考核時間
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確定績效考核結果,考核結果經績效工資分配領導小組評審后,報縣人社、財政部門核準,半年發放一次。
五、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分配方式
績效工資總量為事業單位按照規定的績效工資標準和各崗人數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并隨工資標準調整和人員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規范性津貼補貼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工作實績和出勤情況考核后,半年發放一次。
六、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分別由領導干部與全體干部職工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和民主測評。領導干部測評分值比例為70%,全體干部職工測評評分值比例為30%,測評結果為兩項得分相加。設立100分,其中職業道德15分、出勤情況30分,工作能力15分、工作實績30分,廉潔情況10分。
職業道德包括愛崗敬業,工作熱情,遵紀守法,遵守單位規章制度等;出勤情況以辦公室統計結果為準;工作能力以干部職工的決策能力、洞察能力、管理能力、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創造能力為主;工作實績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工作質量、工作效率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廉政情況主要考查干部職工廉潔自律、有無吃拿卡要等行為
七、考核內容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法要注重實效,采取簡便宜行,易于操作,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單項與綜合相結合,考核要充分聽取本人,其他職工以及相關人員的意見,其他人員及相關人員測評等方法進行。
(二)考核分為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日常考核隨時進行,年度考核在年末進行,聘期考核在聘期結束前考核。日常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礎,以年度考核為主,考核結果是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考核準備。考核前夕,我局將確定專人負責、考核小組安排具體考核工作,被考核對象按要求撰寫書面述職報告,并對照考核內容自查。
2、公開述職。所有考核人員作本人半年或年度工作總結匯報,由分管領導核定,初步提出被考核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等次。
3、民主測評。在聽取考核對象述職匯報的基礎上,統一對全體考核對象以表格的形式進行民主測評,測評表的發放、收繳、統計和匯總由考核領導小組負責。
4、調查核實。由考核組負責,按照本人述職情況,對考核對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核實,并評分。
5、領導評議。由我局領導班子對干部職工進行評議打分。
6、統計匯總。由考核組成員根據逐項考核結果,綜合考核得分,匯總結果。
7、通報考核結果。
八、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20個工作日以上(含)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單位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對年度或半年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同期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30%、50%、60%、70%、80%、100%。
5、對因工作嚴重失職或瀆職,對違反法律、法規,且被公安、司法機關處理的,扣除同期績效工資的50%。
6、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扣發同期績效工資。
7、借調出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8、經單位批準長期病休的按同職級人員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9、病假人員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九、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保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并在局單位公示欄公示,有異議的可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核。
十、其他事項。
(一)考核領導小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規定的辦法實施考核。
(二)不準拉幫結派,嚴禁不利于團結的行為。
(三)不準弄虛作假,謊報、瞞報考核數據和工作情況。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7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后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于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于測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干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臺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并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墻、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系、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二等獎+0.2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二等獎+0.3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省級+0.4市級+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二等獎+0.2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二等獎+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時考核、期末匯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后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8
為做好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發揮其激勵作用,促進學校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規定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重崗重酬”原則。
2、堅持“向教學一線、骨干教師、關鍵崗位傾斜”的原則。
3、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4、堅持“科學、規范、簡便”的原則。
二、對象及范圍
我校事業編制內的在編在職教職工。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標準
根據上級要求,此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調整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項目為:
1、課時津貼:根據教學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實際授課時數和承擔崗位工作等為主要依據計發課時津貼。學校課時安排應以學期教學考核成績優良者優先。20xx年9月1日起,教干不超過4節課/周,兼職人員不超過8節課/周,超出部分不記入工作量。課時津貼具體標準為:
2、班主任津貼:學校鼓勵課時量不足的老師擔任班主任。教干原則上不擔任班主任。20xx年9月1日起,班主任由系部會同學工處、教務處聯合考察推薦,報校長室考核任命,無教學任務的教干須經校長批準后方可兼任班主任。依據學校班主任考核辦法分類發放班主任津貼。
3、兼職津貼:指在各部門兼職的工作人員和各系部教研室主任、后勤服務中心主任,以崗位為主要依據計發津貼。
4、教輔、工勤崗位津貼:根據上級文件精神,依據學校教輔、工勤崗位考核辦法分類發放,標準見表四。
5、管理崗目標任務津貼: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校長目標任務津貼以不超過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1.5倍確定,教干以完成崗位目標任務為主要依據考核發放目標任務津貼。
6、教案津貼:每篇教案按6元標準計發津貼(舊教案與字數在500字以內的教案不計入),由教務處審核。
7、輔導教師津貼:指導學生參加校內外大型文體活動及比賽、指導社團或興趣小組活動一次(不少于1小時)折合為1標準課時20元;開一次講座折合為5標準課時;校內組織的學科競賽、專轉本輔導、活動評委及裁判以及其它指令性工作,視實際工作量大小折算成標準課時。
8、教研活動津貼:根據學校教育教學實際,每周由系部組織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每次教研活動按20元標準計發教研津貼。
9、考勤獎勵津貼:指執行學校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在有效工作日內發放5元/天考勤津貼。
10、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教師在教育教學研究、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專業發展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的,發放獎勵津貼。
11、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2、科研津貼:全體教學人員要積極參加課題研究,每年應在省級以上刊物發表1篇以上論文。在部屬重點高校學報、國家級雜志、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論文,每千字符資助300元;在普通高校學報或一般省部級期刊雜志上公開發表論文,每千字符資助200元。教師未完成年度科研任務的,扣除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500元。
13、特級教師、名教師、市學科帶頭人、市雙師型骨干教師及校級學科帶頭人等書報費。對于在任期內并完成一定教學任務的教師,根據每年考核結果,稱職的每月享受相應標準書報費,不稱職的不享受,不上課的不享受(考核由教務處等部門分工負責)。
(1)上述人員完成相關工作并考核合格后,按規定標準發放津貼。
(2)凡由學校發放的各類津貼,按“就高、不重復”原則發放;上級部門已發放的,學校不再配發,不足的學校補齊。
13、年終考核津貼。根據學校年終考核結果,對年度考核取得一、二等獎的教職工,每人按20xx元、1900元標準計發年終考核津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按月考核、公示后發放。
1、教師課時津貼:由各系統計,教務處把關,按月匯總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2、班主任津貼:由學工處把關,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3、兼職人員、教輔及工勤人員獎勵津貼:兼職人員由辦公室牽頭,各部門考核;教輔及工勤人員由教務處、學工處、后勤處等部門按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4、中層干部考核由分管校長負責;副校長考核由組織人事處根據其分管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報校長審核;校長考核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長負責。
5、教育教學成果獎勵津貼:由教務處根據《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辦法》按學期統計、考核、公示后,交組織人事處審核。
6、組織人事處負責審核、匯總、造表,報主管領導審批并公示后,由財務處統一進入工資卡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管理
1、對年度績效考核優秀、合格等第人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減半發放,不合格不發放。
2、婚假、產假、喪假的人員不享受假期間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工傷假人員享受對應崗位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常年病假的人員,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每年給予慰問。
3、因違紀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節輕重,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停發部分或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要求其轉崗直至解聘。
4、在職攻讀學位、外出進修、借調等人員,其績效工資的發放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5、違反《教職工考勤制度》的,按相應條款處理。
6、工作中因不負責任出現事故者,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7、各部門要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加強管理,嚴格考核,制定科學合理的考核辦法。通過績效工資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六、相關說明
1、根據學校實際,教師周滿課時標準為:12課時/周;男教師滿55周歲,女教師滿50周歲,周滿課時按2/3標準執行。
2、音樂、體育、計算機等無書面作業批改的課程每節課為1課時;語文、數學、外語等每節課按1.1課時計;政、史、地、理、化、生、教心、口語、美術、語基、語音等按1.05課時計。
3、學生外出(見)實習期間,由學校安排的跟班(見)實習指導教師每天為3個標準課時,原班主任津貼減半執行。
4、每位教師原則上在一個系內擔任一個班級班主任。擔任兩個班級班主任工作的,需經校長室研究批準,班主任津貼按一個班主任津貼加400元標準發放。
5、上合班課的:2合班按1.3計,3合班按1.5計,4合班及以上的按1.6計。
6、需扣發、停發或補發、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事項和人員,由校長室研究決定。
7、本方案經教職工代表會議通過后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9
一、指導思想:
以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學校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努力推進我鎮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實施對象:
全鎮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在編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的原則。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一)班主任津貼發放辦法。
1、班主任津貼按實結算到學校。各校再根據學校班主任考核津貼發放方案發放。
2、班級生數超過班額基本標準10人(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110元;低于班額基本標準(含10人)的班主任每月得90元;其他的班主任每月得100元。(班額基本標準為:全鎮學生數÷全鎮班級數)。
(二)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百分制考核結果發放。考核分四部分:師德考核、工作表現、教師業務考核和學歷、資歷、職務。
(1)師德考核25分。(考核辦法具體見附件1)
(2)工作表現10分。其中在校表現6分、考勤4分,上述兩方面均實行單位總量控制。各校在考核中,要把教師的在校表現劃分成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類(至少要分成三類),優秀人數占比,村小原則上不高于20%,中心小學原則上不高于25%;要把考勤劃分為三類。(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2)
(3)教師業務考核50分。根據業務考核意見積分后,按總人數2:6:2的比例分為三檔,第一、二、三檔分別得50分、47分、44分。另外,前20%人數中,村小人數占比不少于20%,英語教師人數占比不少10%。(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3)
(4)學歷、資歷、職務共15分。學歷:中師及以下的1分、專科1.5分、本科及以上的2分;職稱:初級及以下的1分、中級1.5分、高級2分;教齡:教齡×0.3分;職務:中心小學校級2分、中層正職1.5分、中層副職1.2分,村小校長1.7分、副校級1.3分、主任級1分;鎮教研員1分。
2、計算辦法: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部分及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后進行測算,即:【(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班主任津貼部分和特殊人員實際應得部分)÷全鎮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總和)】×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教職工個人績效工資。
五、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x
六、其它說明:
1.20xx年度退休人員:本年度仍然堅持上崗代主要學科的,在績效總分中另加3分;20xx年度退休人員:按縣批復核定時間確定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
2.年度內,在縣教育教學工作考核中,因教學研究方面為全鎮累計爭得1、2、3、4分及4分以上的教師分別加2、3、4、5和8分。在縣學生學業水平測試中名列同類學校學科1-3名、4-6名分別加6、3分。在鎮組織的學業水平測試中,村小與中心小學學期累計相比,語數英三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其村小所有任教人員加2分,若單科平均名次高于中心小學的執教者加1分。
3.學校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業務考核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分的90%作為基準分,后根據各自承擔工作及分管工作的實績、教科研實績及所在單位教職工及領導班子(按6:4的比例)對其進行的滿意度測評情況,計算最后得分。(滿意度達90%的`得基準分,滿意度每上升3個百分點的另加2分,滿意度每下降2個百分點的另減1分,該項得分不得高于所在單位的最高分。)
4.因病等不能上崗,但按有關規定要求,有人承擔其課務的人員:其業務考核分根據不同年齡及請假原因,男56、女52周歲以下的,學期累計請假一個月、兩個月、三個月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3、6、12分的分值,計入績效總分,男56、女52周歲及以上的按低于最后一檔2、3、4分計入績效總分。
5.患有重大疾病仍然堅持到崗的人員:總體予以適當照顧,原則上業務考核分低于上述第四條所述人員(在一定的年齡段內比較)。
6.因病或因事請假,但逾期未到崗人員:逾期每超過一天在其績效工資中扣除總額的1%,情節嚴重的報上級主管部門,并按相關的教職工管理規定執行。
7.抽借用人員:有一定的手續被鎮或局抽用的,其業務考核分先按所在單位人員均值的90%計算,后根據其服務發展、招商引資及吸稅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量分。同時結合上述情況計算其績效考核最后得分。
8.第十三個月工資按實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一年考核兩次,根據考核結果,年終一次性發放。
9.實行本辦法后,各學校一律不得另立任何名目自行發放津貼、福利等。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0
為規范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范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干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后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系數、考核系數、系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系數×考核系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系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系數。
2、考核系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系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系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其余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1
根據南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丹人社通字〔20xx〕16號)和《中共南丹縣委員會辦公室南丹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丹縣事業單位履職考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丹辦〔20xx〕119號)精神,為切實做好我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進一步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分配激勵機制,理順收入分配關系,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事業單位工資分配改革的方針和原則,在不斷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以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建立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全縣農業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實施范圍
(一)實施范圍。
1.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的正式工作人員。
2.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列入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范圍。
3.借調的事業單位人員應在借調單位進行考核,績效工資的核算也按照借調單位執行。
(二)實施時間: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四、績效考核辦法
(一)考核內容及構成比例。
績效考核每年進行一次,結合年終考核進行。主要是考核每個職工全年的工作紀律、工作實績、總體表現、突出成效等情況,分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內容(見附件)。基礎分實行百分制,局直事業二層站和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水產畜牧獸醫站個人考核綜合得分由局班子、二層站按3:7的比例組成。考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加分項目。
1.科研成果加分: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6分、二等獎加5分、三等獎加4分;地廳級一等獎加4分、二等獎加3分、三等獎加2分;縣處級科技成果獎的'一等獎加3分、二等獎加2分、三等獎加1分。獲得國家發明專利的加3分。同一成果同時獲得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成果獎的按最高級別計分,不重復加分。成果獎不論排名先后,均獲得同等加分。
2.榮譽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獲得省部級先進工作者榮譽加3.5分、地廳級加2.5分、縣處級加1.5分、局系統先進加1分。同一年內年度同時被評為和縣處級、地廳級、省部級先進工作者的,按最高級別加分,不重復加分。
3.參加稻田畫加分:年內參加稻田畫制作人員每人加1分。
4.在考核年度期內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的,加1分。
5.崗位加分:在考核年度期內擔任單位正職領導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職領導加2分、副職領導加1分,身兼多職者,就高不就低,不重復加分。
6.信息加分:年內個人向報刊、電臺、新媒體投稿,反映我縣“三農”方面取得的成績、經驗及做法等,被《河池日報》《河池清風網》《河池先鋒網》、河池電視臺等市級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日報》、廣西廣播電視臺等自治區級媒體采用給予個人加3分/篇;被《人民日報》等中央級新聞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5分/篇;被河池日報、新河池、河池手機TV、奇美南丹等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1分/篇;被廣西農業等自治區級以上新媒體采用的給予個人加3分/篇。如同一篇信息被多家新聞媒體采用的以最高媒體采用進行加分,不得重復加分。信息最高加分不超過5分。
(三)扣減分數項目。
1.本單位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5分。本單位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單位人員每人每次給予扣減2分。
2.個人年內受黨紀、政紀處分的,扣個人10分。
3.個人被上級單位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10分。個人被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個人2分。
4.無故曠工1—4天的,每人每天扣2分,無故不請假的每人每次扣1分。
5.上班期間在辦公場所有爭吵現象的,爭吵當事人雙方每人扣2分。
6.因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被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涉及人員每人扣3分。
7.不服從局班子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管理和工作安排,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個人2分。
8.年內每位干部職工至少完成信息并被錄用2篇,每少一篇扣5分。局駐政務中心窗口人員、屠宰廠檢疫人員、因工作需要抽調到外單位人員及到我單位工作不滿3個月人員無信息任務要求。
同一事項按最高扣分值扣分,不重復扣分。
(四)考核分值。
個人績效考核分值=基礎分+加分值-扣減分值。
(五)考核程序
1.考核由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在當年底或次年初進行考核測評。
2.考核結果公示: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將考核結果在所在單位張貼公示5天,接受民主監督。在公示期間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者,可以署真實姓名以書面形式向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反映。局績效考評領導小組要對反映的情況和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復議處理,形成最終考核結果。
(六)其它事宜。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國家及我縣相關規定休假、產假、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正常發放。
2.工作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從崗位變動的次月起按變動后的崗位執行基礎性績效工資。因調動、聘用、安置等原因,新進入本系統的正式工作人員,按相關文件執行。
3.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工作人員職務職稱晉升、續聘與解聘的重要依據。
4.當年到齡退休、正常流動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考核結果按實際工作月發放。
5.事假累計超過3天、5天、10天、15天、20天、25天、30天以上40天以內的或病假累計超過5天、10天、15天、20天、30天、60天、90天、132天以內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外),個人績效考核分值按考評分的95%、90%、85%、80%、75%、70%、65%、60%計。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后果;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全年病假累計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的、事假連續超15天或累計達到或超過40天以上的;
(5)年底考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五、兌現辦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扣除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以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定后的綜合考核結果為準。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局財務股設立專賬管理,根據考核領導小組審核簽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表(見附件2)下撥發放。
1.考核分值在100分以上(含10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5%;
2.考核分值在90-99分(含90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100%;
3.考核分值在85—89分(含8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所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95%;
4.考核分值在80—84分(含8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90%;
5.考核分值在75—79分(含7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5%;
6.考核分值在70—74分(含74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80%;
7.考核分值在60—69分(含69分),分配相應職稱級別考核的獎勵性績效工資75%;
8.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參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分值取整數,不是整數按四舍五入計。
(二)所扣、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管理使用。
以上所扣、停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用于獎勵本單位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組織保障。
為做好我局績效考評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等工作,特成立南丹縣農業農村局事業單位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事業單位績效管理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由吳秀高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下設兩個工作小組,一是績效工資核算發放小組(由局財務股羅小梅、朱珍銳負責);二是績效考評管理小組(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組織農業農村局系統事業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績效考核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要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嚴禁編造、篡改考核資料,嚴禁利用考核謀取個人利益,確保考核客觀公正。
(二)健全考核制度,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在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干部職工意見的基礎上,制定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規范績效考核程序,合理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切實提高單位工作效能與管理水平,促進各項工作任務的圓滿完成。
(三)透明考核程序,確保監督到位。考核工作在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導下,由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加大檢查,加強監督,全過程公開透明,陽光操作,隨時接受干部職工的監督,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做到實事求是的評價工作成績。
七、其他事項
(一)實施績效工資后,不得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國家統一的補貼標準外另行發放任何津貼、補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得違反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對違反政策規定的,將堅決予以糾正,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經費應專款專用,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xx〕48號)規定,加強會計核算管理。績效工資應以銀行卡形式發放,原則上不發放現金。
(三)本實施方案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備案后,在本單位公布實施,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四)本方案由局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本方案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2
為進一步規范我單位工作人員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建立符合我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規范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xx﹞218號)文件要求,結合長塘鎮下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實行按所聘崗位進行發放,無特殊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季度按所聘崗位發放。調離人員按工資所在單位發放的月數計發。如有特殊情況,按照本方案中分配相關規定扣除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特殊情況被扣除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國庫。
二、分配相關規定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發放辦法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準逮捕在逃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后的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處分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新聘任崗位確定。未明確新聘任崗位的,暫按本人原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發放。明確新聘任崗位后,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扣發。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內警告的,且在處分期內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內,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5%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沒有變化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有變化的,按新聘任崗位確定發給獎勵性績效;受留黨察看處分且在處分期的,按85%發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開除黨籍處分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按80%發給。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
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所聘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不合格的,按60%發給。
以上分配方式中處分與年度考核結果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有交叉部分的,以就重不就輕為原則處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各類假期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影響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比例發放。一年內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至24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80%發給。若出現病假超過24個月的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則通過召開事業單位人員會議商議。
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按超過15天以上的時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照常發放。
三、如有未盡事宜,可經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會議、鎮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另行調整修正方案。
四、該方案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3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干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干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干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4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干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干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備注: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5
一、指導思想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全面落實區政府、區教育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精神,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客觀公正地評價全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1、時間:每學年上下末考核,第一學期9-1月,第二學期3-7月。
2、對象:全校教職員工(校級領導參與區統籌計算)。
三、經費來源:區財政劃撥績效資金(校級領導除外)的94%經費。
四、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思想表現、工作表現、期末成績為考核依據。
2、堅持“ 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3、堅持“體現差距但不宜過大”原則。
五、考核領導小組:
六、本方案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約70%)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約30%)
第一部分工作量獎勵發放辦法(每月發放)
一、各種管理崗位金額發放辦法:
1、學校中層干部崗位獎勵:450元。
2、級長、團書記崗位金額為350元,班主任:固定300+考核50元。
3、科組長崗位金額:固定250+考核50元,備課組長崗位金額為100元,財務崗位金額為200元,會計崗位金額為200元。
二、課時量計算辦法:
每月任課教師發放金額=任課教師每周課程節數×4周×課時費標準
課時費標準如下:(老百姓一般每周12節)
1、教師任課節數補助:主科10元/節,術科、自習課9元/節,主科跨級11元/節。第五、九節課時量為10*0.5元/)
2、學校中層干部可取全校教職工的平均值。
3、后勤人員取普通教師最低節數計算。
4、化學老師每學期補助100元實驗課健康津貼。
三、考勤計算處理辦法
1、遲到按5元/次,病事假按10元/天的標準扣除。并扣銷課時量補助(主動與教師調好課的`不扣課時量補助)。
2、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在上級文件規定天數之內, 不扣除考勤費。超過規定天數按事假處理。
3、3天以上并經上級或學校批準的掛職、脫產進修學習、因公出差人員、外出考察人員,課時量以5元/節補助,不計算考勤。
4、3天內因公出差、會議、學習、教研等需自行調好課,無法自調由學校安排的,代課費由自己承擔。
5、每月全勤者獎勵100元。每月第5次遲到起計算不全勤,病事假每請假1天扣全勤獎20%,此條例與第1條不矛盾。
6、代課費用10元/節。
7、經教育局批準的中途退休、重病等在職不在崗人員、產假人員,不計算課時量補助,不計算考勤。
四、臨時加班補助
1、教師本人工作量、集體性的學校或上級指派任務是正常工作量,不予補助。
2、放學后經學校同意組織學生訓練培訓的,每節15元。
3、假日帶學生外出活動的補助: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
4、假日由學校安排:會議、講座或回校工作的,區50元/天、廣州100元/天,回校加班的50元/天補助。
五、在職補助:在上述四點結算,余下績效金額平均發放。
第二部分業績獎勵工資發放辦法(每學期發放)
一、評優評先獎勵辦法:
1、學期末被評先進教師(如: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等)獎勵:鎮200元,區300元,市400元,省以上800元。
2、年度干部考核評優獎勵:初級400元,中級500元, 高級600元。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二、各年級期末考試成績獎勵:
1、語數英政物化成績在本鎮同級科名次獎:第一名的每人獎勵350元,第二名的每人獎勵300元,第三名每人獎勵250元,第四名每人獎勵200元,其余老師及術科老師的每人獎勵150元。(初三體育第一學期按第四名發放,第二學期列入名次獎發放)
2、班級名次獎:全鎮排名1-5名獎100元,6-10獎80元,11-20名獎50元,21名后不設獎。初三體育以校平均分計鎮排名1-2名獎100元,第3名獎80元,第4名獎50元,第5名不設獎
2、后勤人員統一獎勵100元。
3、學校每年第二學期從業績獎勵總額中另抽出1萬元用于初三級中考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三、個人獲獎(集體獲獎)
1、校級、鎮級、區級、市級的公開課:20元/節、30元/節、50元/節、70元/節。
2、科研、立項成果獎(個人):
注:同一次評選取最高獎勵。
5、集體獲獎金額是個人獲獎的2倍。(只獎到集體項目,不獎到個人)
6、每學期剩余部分按教師人數平均發放。
四、其他
一、每年2、8月按個人績效標準額度發放,不納入本方案發放。
二、本方案在執行過程中不斷完善,其最終解釋權和執行權歸校長室。
三、本方案提交全校教職工會議討論,77.8%的教師通過,提交區教育局批準之后,自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相關文章: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5
小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3
學校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5
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3
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3
發放績效工資方案01-13
職工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3
學校獎勵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5
績效工資發放實施方案01-14
2023年績效工資發放方案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