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時間:2023-02-16 11:39:35 工資方案 我要投稿

【推薦】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績效工資發放方案,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根據省、市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的實施意見和市教育局關于市直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堅持正確的政策導向,引導教職工將主要精力集中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務育人上,完善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實行競爭上崗。

  2.強化激勵作用,以教職工在學校完成的工作數量、質量和工作紀律為依據,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質優酬的原則,堅持公平、公開、公正,進一步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簡單易行的原則,便于操作管理。

  二、資金來源

  財政下撥的全校全年教職工績效工資。

  三、發放人員

  校長聘任的能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在編在崗教職工。

  四、月績效考核辦法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和學校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全額發放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請事假扣20元/天,請病假扣10元/天;長病假人員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納入病假工資計發基數,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凡無故曠職,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無視勞動紀律屢教不改,工作失職造成不良后果,師德失范,有違法亂紀行為的,扣發直至全部取消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崗位津貼,并要在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整月病假、事假,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對基礎崗位津貼根據有關規定酌情扣發。)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

  根據學校工作特點,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項目主要有:特殊崗位津貼(班主任津貼、行政崗位津貼、值日津貼等);超工作量津貼;優秀個人和集體榮譽獎、年終考核獎勵(年度考核獎、崗位責任獎、業績獎等)。

  (一)特殊崗位津貼

  1.班主任津貼

  (1)基礎班主任津貼中學400元/月,小學3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班級人數在15人以下按50%發放,人數在16-40人按100%發放,班級人數在41人以上每月增發100元。

  (2)臨時代理班主任:20元/天。因故未履行班主任職責,扣20元/天。

  (3)獎勵性班主任津貼:按月考核,根據學期班級及班主任考核結果分一、二、三等獎發放。(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4)中層兼班主任的,考慮到工作中的實際情況,按班主任津貼的70%計算。

  2.行政崗位津貼

  中層正職400元/月,每月考核,按10個月發放。因工作確需在寒暑假加班的,根據實際情況發放加班費。

  3.校值日津貼

  按照學校值日的考核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值日效果好,30元/次,遲到、早退5元/次。

  能積極參與春節值班,按時到崗,認真負責,80元/次。

  4.早讀津貼

  按時到班早讀的教師3元/次,遲到給一半,不到崗扣3元/次。

  5.凡年滿58周歲的男教師和年滿53周歲的`女教師,能堅持正常教學工作的,每月可照顧4課時,后勤人員每月增加20元。

  6.經校長室同意的加班,根據工作的實際情況折算成課時發放加班費。

  (二)超工作量津貼

  1.超課時津貼:標準課時10元/節。按實際超課時數和各學科系數每月測算。

  超課時數=實際周課時數—額定周課時數上限

  超課時津貼=10×超課時數×學科系數

  (1)各學科額定周課時標準及系數

  (2)因病事假等個人原因需要他人代課時,每節課扣除10元。臨時代課10元/節,看課5元/節。

  (3)校級領導工作量按上級規定執行,中層周額定工作量為所教學科教師周額定工作量的一半,超出部分按超課時的0.5計,不足部分按實際缺課課時扣發。

  (三)優秀個人獎和集體榮譽獎

  1市級骨干教師100元/月;校級骨干教師50元/月,按10個月發放。

  2局嘉獎以上600元/人。校先進300元/人。

  3.班主任連續擔任6年,應休整一年,確因學校工作需要繼續擔任班主任的,一次性獎勵1200元。

  4.學校獲得各級榮譽,經學校辦公會研究,視財力酌情發放。

  5.安全責任獎:學校通過安全評估或檢查,師生無重大安全事故,每年教職工經學校考核后按500元/人發放。

  (四)年終考核獎

  1.年度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職工一年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9月至次年1月占40%,2月至—6月占60%。考核通過個人自評、民主測評、綜合評定、校內公示,確定等次。績效考核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a.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扣發:

  (1)病假(一天及以上需醫院證明),10元/天;事假(必須事先請假),20元/天。

  (2)累計病假20天,事假10天,不得評定為優秀等次。

  (3)有損師德(沾染黃、賭、毒、打架、罵人、),50-100元/次。

  (4)教育或批評學生不當,造成不良影響或造成流生,每一人次視情節扣20-50元;未經教務處批準隨意停學生的課,每一人次扣10元。

  (5)教師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上課中途擅離課堂,每次扣10元。

  (6)教師擅自不上課,發現一節扣20元,擅自調課,有一次扣5元。

  (7)監考時有抽煙、看報、批改作業、備課等情況之一,扣20元;擅離考場或丟失試卷等失職行為扣100元。

  (8)上課和監考時使用通訊工具的一次扣20元。

  (9)搬弄是非、影響團結,50元/次。

  (10)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50-100元/次。

  (11)上班玩游戲、看電影、炒股等50元/次。

  (12)無故不參加升旗、政治學習、校會等集體活動或不守紀律,20元/次,遲到5元/次。

  (13)無教學計劃、教案上課,不布置、不批改作業,10元/次。

  (14)工作馬虎、敷衍了事、完不成任務者,視情況扣20—50元/次。

  (15)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夫妻雙方父母亡故可請3天喪假;結婚(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可請3天婚假,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可延長請10天婚假;生小孩可請90天產假,剖腹產、難產等可再延長15天假期,晚育可延長30天;妻子生產可請10天護理假;其余出差和公事可以請公假。以上請假只作記載,不扣發考核獎。

  b.教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不發年度考核獎以致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有曠職行為者,解聘或緩聘人員。

  (2)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或上班時間擅自離崗辦私事,影響學校正常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

  (3)從事有償家教者。

  (4)有其他違法行為者。

  (5)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者。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者。

  2.崗位目標獎

  (1)崗位質量獎

  ①教師課時獎:每月實際課時數=每周實際授課數×4.3(周)×學科系數。

  課時津貼為8元/節

  ②行政崗位質量獎: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中層干部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行政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如下:

  行政崗位質量獎=(本人津貼÷21.5)×實際工作天數

  ③教輔質量獎

  凡能認真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教輔人員按月考核,年終計發,280元/月,經考核和民主測評,不能全部履行其崗位職責的,按實際情況扣除相應的津貼:若因病事假缺席,且影響到其本職工作,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計算公式參照行政崗位質量獎。

  ④退居二線的校級領導,不參加考核,獎勵性績效工資正校級按人均系數1.3倍、副校級按人均系數1.1倍年終計發。

  (2)常規考核獎

  學校根據教師、行政、教輔的崗位分別設立常規考核獎。具體操作根據相關部門的考核細則分別進行。每年對照考核細則分類進行考核,評定出一、二、三等獎。

  一等獎:5000元(3名);二等獎:4500元;三等獎:3500元(2名)。

  教師、行政、教輔人員常規考核:

  見徐南中學教師、行政、教輔人員考核細則。

  (五)業績獎

  (1)論文、課件獲獎和指導學生學科獲獎及獲獎課等。

  (2)讀書征文活動得獎獎勵為相應級別的一半。

  (3)未經學校教師系統培訓的學生代表學校獲獎,由校長室研究后,酌情獎勵。

  (4)發表圖片和文章獎市級20元,省級40元,國家級60元,系統內部10元,系統內部門欄目5元。

  (5)論文大市級交流40元,省60元,國家80元。

  (6)校級課題結題,有完整的過程材料,有效果,獎課題組500元(每高一個級別上浮200元)。若過程材料不完整或有作假、無效果,視情況扣減。

  (7)優質課獎:市級一等140元,二等120元,三等100元;市屬一等100元,二等80元,三等60元;校級一等60元,二等40元,三等20元。

  (8)集體獲獎(不含文明處室、組織獎)市屬60元、大市100元、省140元、全國160元(上浮或下調20-40元)。

  (9)工作突出成效獎:取得業績明顯,為學校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校長室酌情獎勵。

  (10)市體、衛、工先進個人60元、市新秀60元。

  (11)優秀團組織市60元,市局50元。

  (12)公開課市屬60元,大市80元,省100元,全國120元。

  (13)中考文化課獎:根據畢業班學生情況,參照往屆中考成績,根據教務處制定的標準,視完成情況酌情獎勵。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2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根據國家、省相關文件和《灌南縣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灌人社發【20xx】67號)文件精神,并結合實際,現制定《灌南縣新集鎮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如下:

  一、執行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實施對象

  新集鎮事業單位全體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三、分配原則

  (一)堅持人才導向,優績優酬原則。分配要重點向業務骨干、技術性人才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二)堅持效率與公平并重的原則。樹立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正確導向,激勵廣大職工愛崗敬業,開拓進取,提升公益服務水平和效率。

  (三)堅持公開操作,嚴格考核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各環節務必公開透明。建立科學的考核制度,提高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和權威性。

  四、分配辦法

  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全鎮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范圍內,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出勤及處罰等情況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小組,書記張峻松任組長,組織科負責人梁鵬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

  (二)嚴格公正考核。年度考核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考核工作實績與考核工作態度相統一的辦法。

  (三)健全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進一步深化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確保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公平、公正。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3

  一、總則

  1、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領導小組,人員由學校黨政工領導、部門負責人及教職工代表組成。

  2、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占績效工資的30﹪。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堅持把師德考核放在首位。重視考核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實際表現和貢獻,注重激勵先進,促進教師素質和教學能力的提高。

  4、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主要包括考勤獎勵、崗位獎勵和業績獎勵三部分,三部分獎勵基數分別為教育局下發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提取班主任津貼、干部管理津貼和早讀晚自習等加班加點補助余額后的三分之一。

  5、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按月度考核、學期匯總、年度兌現。

  二、考核內容及要求

  (一)師德考核

  教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1、擅離職守、工作失職釀成責任事故的;

  2、向學生推銷商品、教輔資料,損害學生利益的.;

  3、從事有償家教并經查實的;

  4、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

  5、校內外行為不檢,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損害學校聲譽的;

  6、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的;

  7、其他影響教育形象和學校聲譽的。

  (二)考勤獎勵。

  考勤獎勵主要考核教職工的出勤、到班到崗,參加政治和業務學習以及公益活動等情況。

  1、教職工請假按請假制度要求,由本人申請(病假附相關證明),一般應安排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填寫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及校長批準后,予以給假。假期結束后應銷假。未請假或請假未批就離校的按曠課(職)處理。

  2、凡一學期請私假五天以上,每超過一天扣20元。

  3、一年中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每超過一天扣10元。

  4、婚、產、喪假按相關規定執行,超過規定天數按私假處理。

  5、凡曠職一天扣50元,曠課一節扣20元。

  6、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抽點不在崗每次扣5元,升旗或政治、業務學習等中心工作無故不參加每次扣10元。

  7、因遇特別緊急情況,可先請招呼假或委托他人請假,但事后必須補辦手續。

  8、早讀、晚自習視為加班加點,早讀每次6元,晚自習每次8元。

  9、凡連續曠職1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職20天作自動辭職處理。

  10、監考過程中玩手機,發現一次扣10元,情節嚴重的扣20元。

  (三)崗位獎勵。

  崗位獎勵指教職工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或后勤服務工作所發的獎勵。

  1、按照《教職工管理條例》的規定,對學校黨政工團等管理人員、教學人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兼職教輔等人員工作量進行折點計算。

  2、教學人員崗位工作量按所任教學科課時折點計算。語文、數學、英語標準課時為11節,物理、化學標準課時為13節,政治、歷史、地理及生物標準課時為15節,信息技術、體育、音樂、美術、勞技等標準課時為16節。

  3、校級、副校級、中層正職、中層副職工作量分別為上課時數加校平均課時量的3/4、2/3、1/2、5/12。

  4、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8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40元(教研組長兼任不累加計算)。

  5、班主任津貼按每月120元的基數標準考核發放,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津貼按市局相關規定提取,按崗位要求考核發放。

  5、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管理工作量各折算2課時,計算機房及網絡維護工作量折算2課時,課間操播放加器材室保管折算3課時,計算機硬件維護折算1課時。

  6、主辦會計、出納、保管、門衛、水電維修、圖書管理等人員完成崗位相關工作視為滿工作量(校平均崗位工作量)。

  7、年滿55周歲教師的工作量達標準課時量60﹪為滿工作量。55周歲退休的女教師可以提前5年享受。

  8、超課時獎勵金為每課時6元

  (四)業績獎勵

  1、教學實績考核。

  以一年內期中、期末考試四次成績為基數,各年級四次考試的權重各占25%,計算出個人學科實績得分與學科平均實績得分(學科實績得分為優秀率、及格率、均分和1-低分率各占25﹪)的差值。當差值為正時,教學實績獎勵金額為(差值-1)×100元;當差值為負時,教學實績扣罰金額為(差值-3)×50元。

  實績考核承認起點成績。以上學期期末成績為基礎,初二物理、初三化學以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成績的60%為基礎。七年級各學科以小升初成績為基礎,若組織入學考試,則以入學考試成績為準。若中途不分班,這個基礎將一直跟隨科任老師。若有學生中途流失,該學年度內該生成績以0分納入考核。

  2、學科貢獻獎。

  在中考中,九年級學科成績位居全市上游,則給予畢業年級與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相應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一。

  非考試學科教學人員和后勤人員享受非畢業年級學科教師學科貢獻平均獎獎金的1/2。

  3、教科研獎勵。

  ①教師個人參加教學競賽(含實驗操作、說課等)獲獎、教科研競賽獲獎給予獎勵,具體標準見附表二。本項可以累計計算。

  ②教師指導學生由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合主辦)比賽獲獎的給予相應獎勵(不累計計算),具體標準見附表三。

  ③重大科學管理建議獎。個人對學校管理及服務的建議被采納,對學校工作有重要貢獻,給予建議人100元—300元獎勵;對學科教學管理有重大貢獻的教研組長或備課組長,由校長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一定獎勵。

  4、學校加強對教育教學和后勤服務工作的全程管理,有下列情形予以扣罰:

  ①凡備課不認真、過分簡單、缺備,每次扣10元;作業批改不及時或不認真,每次扣10元。

  ②凡私自調課、跑課、停學生課或課堂上讓學生站在門外,發現一次扣10元。

  ③未按規定上好教研課的每次扣10元。

  ④教師每月聽課不少于4次,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每少一節扣10元。

  ⑤學科教學影響學校教學質量提高的,學科教師分別給予扣罰,具體標準見附表四。

  ⑥后勤人員因服務不及時或不到位嚴重影響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發現一次扣10元。

  5、后勤人員滿意度測評達90﹪時發放全額平均業績獎勵金,低于90﹪時則按實際滿意度打折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4

  為規范鹿寨縣寨沙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考核激勵機制,調動全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績效工資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縣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事業單位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事業單位財政撥款的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本方案。

  未經編制部門核編及組織人事部門正式辦理手續的各類人員,暫不列入本實施方案的實施范圍。

  四、績效工資構成及分配辦法

  績效工資主要對干部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評,具體內容包括: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工作態度、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事業單位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為各崗位層級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減去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部分的總額(即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增量的總和。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由在職人員績效工資水平控制線平均標準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的差額構成,根據年終考核結果按半年發放一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主要考核貫徹落實鹿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寨沙鎮黨委、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以及完成單位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的實效。連續請病假、事假等非國家規定帶薪休假超過一個月(含1個月),扣發一個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參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年終一次性績效獎勵標準實行,根據年終考評結果一次性發放。

  (三)經組織批準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享受崗位津貼。

  (四)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崗位津貼;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80%;請病假、事假不超過一個月的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規定執行。

  (五)新聘用、調入人員,凡按規定辦完編制、人事相關手續的,可從當月起執行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崗位津貼。

  (六)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喪、產假期間崗位津貼照發。

  (七)工作人員受記大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其崗位津貼按90%發給;受降職處分的,按降職后的職務發給崗位津貼;受撤職處分的,從撤職的下月起按重新確定崗位的崗位津貼標準發給。

  五、分配辦法:

  根據當月工作人員崗位系數、考核系數、系數基數等進行分配。(個人獎勵工資額=崗位系數×考核系數×工作月份)。

  六、分配計數辦法:

  (一)、平時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1、崗位系數:按全區統一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分配系數。

  2、考核系數:按《寨沙鎮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細則》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考核分值95—100分,崗位津貼按1、0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94分,崗位津貼按0、9系數計算;考核分值90分以下,崗位津貼按0、8系數計算。

  3、工作月份:即當年實際工作的月數。

  (二)年終獎勵性績效工資計數辦法

  按職務崗位和年度鹿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為依據,分三個等次(同時符合兩項的,只享受一項,就高不就低計數):事業單位領導職務按1、2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優秀等次的,按1、1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合格等次的,按1、0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0、8系數計算,年終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按0、5系數計算。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后其余部分金額,由事業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5

  為充分調動中小學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全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全國、全區、全市教育大會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意見和《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績定薪、責薪一致、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績效工資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傾斜,解決“干多干少、干優干劣一個樣”問題。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導向功能,調動教師堅持立德樹人,不斷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的工作積極性,更好地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個性化成長。

  (三)堅持實施績效工資改革與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相結合,完善考核分配機制,實現收入分配的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

  二、實施對象和崗位劃分

  (一)實施對象:全市各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在編在崗在冊教職工。

  (二)崗位劃分:實施對象按崗位劃分為教學崗位人員、非教學崗位人員兩類。教學崗位人員指承擔教學工作的專業人員(含教練員);非教學崗位人員指行政管理人員、教學輔助人員和后勤保障人員等。

  三、績效工資總量、分配和來源

  (一)績效工資總量。按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發〔20xx〕53號)中“市人民政府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公務員規范后的津補貼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體水平。按照‘托低、穩中、限高’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和最高控制線,最高控制線原則上在基本標準線的2.5倍以內”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中小學績效工資總量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1.5倍核定,提高績效工資總量至6萬元。

  (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60%為基礎性績效工資(3.6萬元),隨月發放;40%為獎勵性績效工資(2.4萬元),由學校根據考核結果拉開檔次按學期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包含班主任津貼、課時(工作)津貼、超課時津貼、考核獎勵、教學成果獎勵等項目。

  (三)績效工資來源。將中小學教師績效工資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綜合考慮各旗區財政收支情況,參照《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鄂府辦發〔20xx〕57號)有關規定,資金由市、旗區財政按比例承擔,市對杭錦旗補助100%,對東勝區、康巴什區補助50%,對達拉特旗、烏審旗補助30%,其他旗補助20%。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內容、權重

  (一)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從師德水平、綜合考評、滿意度測評三個方面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

  1.師德水平(權重10%)

  嚴格遵守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圍繞堅定政治方向、自覺愛國守法、傳播優秀文化、潛心教書育人、關心愛護學生、加強安全防范、堅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誠信、堅守廉潔自律、規范從教行為等十個方面進行考核。

  2.綜合考評(權重85%)

  (1)工作業績(權重40%)

  從過程性評價、效果評價兩部分進行考核。

  過程性評價要圍繞專業素養、課程建設、教學常規、教研教改、示范引領、課題研究、研修培訓等方面開展。其中專業素養主要包括教師的知識素養、人文素養、專業技能、授課能力、信息素養等;課程建設主要包括課程模式和教學模式建設等;教學常規主要包括備課、授課、作業留批、輔導、考試與評價、課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學研討和教學內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創新等;示范引領主要指骨干教師發揮傳、幫、帶等示范引領作用;課題研究主要指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及運用成果情況;研修培訓主要指教師參加的學歷提升培訓、繼續教育等。

  效果評價要圍繞學生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五育并舉,培養學生的核心素養等方面開展;要圍繞教師的教研教改成果、創新成果、業務考試,教學質量等方面開展。

  (2)工作量(權重40%)

  普通中小學教師工作量按照《鄂爾多斯市教育局轉發<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學規程(試行)>的通知》(鄂教基發〔20xx〕10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工作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制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學標準的意見》(教職成廳〔20xx〕5號)規定和學校實際進行核定。各學校在各學段各學科教師滿工作量標準的基礎上,增加或減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應增減。工作量不滿60%的`教師,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考勤(權重5%)

  按照《鄂爾多斯市委組織部鄂爾多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日常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鄂人社發〔20xx〕21號)和《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事假期間工資待遇兩個規定〉的通知》(內人薪字〔1999〕19號)規定,結合各學校的考勤制度進行考核。超過文件規定時限要求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3.滿意度測評(權重5%)

  學校通過信息化手段以無記名方式,在學生、家長、領導班子中對教學崗位人員圍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作風、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低于60%的,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非教學崗位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結合崗位工作實際制定崗位考核細則進行量化考核賦分發放。非教學崗位人員的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原則上不得高于教學崗位人員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60%。

  (三)班主任津貼單獨進行考核賦分發放。參照《鄂爾多斯市委、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鄂爾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黨發〔20xx〕18號)確定的班主任津貼標準,各學校圍繞班級建設與管理、班級特色、學生核心素養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細則,其中班級建設與管理主要包括組織建設、制度建設、文化建設、教學管理和學生管理等;班級特色主要指創建溫馨班級、特色文化等;學生核心素養主要包括學生的人文底蘊、科學精神、學會學習、健康生活、責任擔當、實踐創新等。考核賦分分三個檔次,檔次之間的差距原則上不低于10%。

  獎勵性績效工資計算方法:個人考核得分×(資金總額/參加考核教職工總分數)。得分中最高分與最低分之間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體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各旗區、各學校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時,考核內容權重可上下浮動,但不得超過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旗區、各學校要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領導小組,根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各學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細則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或教職工大會通過,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批復后方可實施;學校績效考核結果須報所屬教育體育局和派駐紀檢監察部門審核備案,經同級人社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后方可發放。各旗區和直屬各學校要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按學期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二)科學透明實施。績效工資的考核、分配過程要公開透明,主動接受教職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各學校要充分發揚民主,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參與、表達與監督權。考核結果要在適當范圍公布并反饋教職工本人。

  (三)強化資金監管。市旗區兩級財政部門要足額安排中小學績效工資預算。按照“誰支出、誰負責”的原則,將中小學績效工資主體責任落實到資金具體使用部門和學校,由用款學校負責填報績效目標和開展自評,用款學校所屬教育體育局會同財政局負責績效目標的審核。績效工資實施后,各旗區、各學校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補貼,不得違反規定程序和辦法進行分配。

  (四)強化督導檢查。各級教體、人社、財政部門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監督、評估、檢查工作機制。市教育體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負責對直屬學校績效工資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對旗區進行抽查,并將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納入市對旗區教育督導評估。對實施不力、資金落實不到位、存在“吃大鍋飯”等現象的,要追究相關責任,并核減下一年度資金。

  六、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歧視、侮辱、虐待、傷害學生。

  (六)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遇突發事件、面臨危險時,不顧學生安危,擅離職守,自行逃離。

  (七)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有猥褻學生行為。

  (八)在招生、考試、推優、保送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或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向學生推銷圖書報刊、教輔材料、社會保險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由鄂爾多斯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6

  為進一步規范我單位工作人員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建立符合我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柳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規范柳州市市本級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津貼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柳政辦﹝20xx﹞218號)文件要求,結合長塘鎮下屬事業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級事業單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則

  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實行按所聘崗位進行發放,無特殊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季度按所聘崗位發放。調離人員按工資所在單位發放的月數計發。如有特殊情況,按照本方案中分配相關規定扣除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因特殊情況被扣除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上繳國庫。

  二、分配相關規定

  (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采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發放辦法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經審查核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準逮捕在逃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行政機關任命的除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期間,如單位未給予開除處分的,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期滿后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待遇。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后的處分相應確定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處分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處理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警告或者記過處分且在處分期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新聘任崗位確定。未明確新聘任崗位的,暫按本人原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發放。明確新聘任崗位后,被多減發或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或扣發。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開除處分的,從作出處分決定的次月起,取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決定被變更,需要調整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從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次月起執行。處分減輕或撤銷的,多減發或停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補發。處分被加重的,少減發的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予以扣發。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黨內警告的,且在處分期內的不降低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內,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5%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沒有變化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因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而崗位有變化的.,按新聘任崗位確定發給獎勵性績效;受留黨察看處分且在處分期的,按85%發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受開除黨籍處分的,其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2年內按80%發給。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

  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所聘崗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基本合格的,其下一年度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90%發給;不合格的,按60%發給。

  以上分配方式中處分與年度考核結果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影響有交叉部分的,以就重不就輕為原則處理。

  (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事假、各類假期對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影響

  工作人員病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比例發放。一年內病假2個月以內的按100%發給;超過2個月的,從第3個月起至6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9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發給100%;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從第7個月至24個月以內,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發給70%,工作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按80%發給。若出現病假超過24個月的情況,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方案則通過召開事業單位人員會議商議。

  30天內請事假累計15天及以上者,停發一個月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年內請事假累計超過15天以上者,按超過15天以上的時間停發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婚假、喪假、產假期間基準線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照常發放。

  三、如有未盡事宜,可經本級事業單位人員會議、鎮領導班子會議集體研究,另行調整修正方案。

  四、該方案從20xx年1月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7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

  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對象為在編在職教職工。

  見習期間的教師,學校根據其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發給一定的補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原則

  體現按勞分配、按工作實績分配的原則,在原有基礎上,適當縮小差距,力爭合理體現差異,把教職工的貢獻、績效與收入掛鉤,根據工作的數量和質量考核發放,提高教師尤其是優秀骨干教師的收入水平,構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分配機制。

  三、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類、項目及測算標準

  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分設師德師風獎、履行職責獎、出滿勤獎、工作量獎、工作質量獎。

  (一)師德師風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5%)

  對思想道德品質端正、遵守法紀、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人師表、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的教職工發放師德師風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師德師風獎一票否決:

  ⑴參與有償家教;

  ⑵歧視、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⑶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

  ⑷其他師德失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二)履行職責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學校分配的工作且教育教學質量較高或服務質量好且日常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員發放履行職責獎。

  對有下列現象的工作人員實行履行職責獎一票否決:

  ⑴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不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⑵工作態度差、責任心不強,出現重大教學責任事故;

  ⑶不能履行安全管理職責,造成安全責任事故。

  (三)出滿勤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5%)

  ⑴不能履行請假制度,有曠職現象;

  ⑵經常遲到早退,全學期累計超過20次;

  ⑶病事假超過規定天數。

  (四)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40%)

  工作量獎按月考核計發,一年執行10個月。根據學校工作人員的崗位分別設置教師課時津貼、班主任工作津貼。

  1.課時津貼

  課時津貼是教學工作津貼。以教師每周實際授課課時、教案為主要依據計發。根據國家規定的教學計劃及編制標準計算課時工作量,兼顧年級、學科等因素確定適當的浮動系數。

  1)計算原則:

  ⑴凡列入正常周課時的課均屬計算范圍;

  ⑵既考慮備課量,又考慮課時數;

  ⑶以周課時為基數作為發放月津貼的依據。

  ⑷對學科之間、年級之間的不平衡因素,用浮動系數平衡。

  ⑸對有關學科、有關職務的教師,用附加課時的辦法計算工作量。

  2)計算方法:

  ⑴基數課時數的計算:基數課時數按周教案數和周課時數進行計算(年級系數、學科系數不同的分別計算)。

  ⑵浮動系數標準:

  ①學科系數:語文、數學、英語1.3;物理、化學1.25;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05(初三政治、歷史1.15);其它學科1.00。

  ②年級系數:初三語、數、英、物、化、政、史為1.25,初一、初二語、數、英、物為1.15,其它學科為1。

  ⑶附加課時標準:

  ①年級組長3課時;教研組長1課時(組員人數超過10人另加1課時);備課組長:語、數、英4課時,物、化3課時,政、史2課時,其它1課時;工會、共青團副職2課時,兼職的按實計算。

  ②體育教師負責出操,折合1課時。

  ③學校電教教師負責學校網站管理,網絡設備維護,相關年級的成績輸入和分析,折合為2~9課時。

  ④學校兼職教科員工作折合5課時計算。

  ⑤參加導護每月計算3課時。

  另:縣骨干教師、市骨干教師、縣學科帶頭人、市學科帶頭人、特級教師的附加津貼按上級要求執行,不列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計算。

  ⑷綜合計算辦法:周總課時數(教師工作量折合周課時總數)=周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周教案數+附加課時數。

  個人課時津貼額=單位課時津貼標準×周總課時數。單位課時津貼標準根據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⑸其他:

  ①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高級教師,教學任務不足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但能完成指導培養青年教師任務和其它工作者,可領取教師平均課時津貼,如超過該學科滿工作量的一半,按平均津貼+超過課時數×學科系數×年級系數×課時津貼單位計算。其他在一線上課的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在其實際課時數的基礎上上浮20%。

  ②組織指導課外興趣小組和課外研究性學習活動,校級興趣小組活動(要有活動計劃和活動記載)每次記一課時,初三研究性學習活動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初一、初二興趣小組活動每次記三分之一課時。

  ③青春之友工作室每次值班記三分之一課時。

  早讀值班每班每次計二分之一課時;午自修值班每班每天計一課時;晚自修管理每次記二分之一課時。早讀值班和午自修值班附加課時總量計算為:周課時數×月數早讀值班、午自修值班以及晚自修值班附加課時均實行年級總量核定。

  教師在完成教學工作的同時,服從學校分工,積極完成學校指定的其它固定性工作任務,由學校酌情考慮附加課時計算工作量津貼。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津貼每月350元(全年發放十個月)已隨工資發放。

  (五)工作質量獎(約占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30%)

  1.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

  發放辦法:

  分學期考核,由年級分學期考核實施,主要考核教師學科教學情況。

  校均分全縣第一,考核等級均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

  校均分不是全縣第一的,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前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上浮一檔(100元);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中間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為平均檔;所教班級均分所教班級均分名次在全年級后三分之一的,考核等級下浮一檔(100元)。

  按照上述辦法考核應該下浮一檔的,如果所教班級與接班時的情況相比,校名次進步5個名次以上或所教班級年級前30%人數達到或超過年級平均數的,則不實行下浮。

  行政人員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其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進行浮動。

  考核要求:

  ⑴嚴格執行教學六認真的相關要求,根據學校要求完成相關教學任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聽課節次達到學校要求。

  ⑵無提前上課、拖課、違規輔導等現象,無監考不到位或違規、閱卷出現嚴重差錯或較多差錯的現象。

  ⑶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教育教學質量較好,能認真組織相關課外活動或興趣小組活動并取得較好成績。

  以上三項要求為否決項,每違反一次(項),視情節輕重,從工作實績獎中扣除50—100元。

  2.中考目標考核獎

  ⑴獎勵對象:

  在中考中成績優秀,達到或超過學校提出的既定目標的初三年級任課教師、及初一、二年級的全體任課教師。

  ⑵獎勵標準:中考目標考核獎,初三教師一般每人獎勵900元,初一、初二年級全體任課老師每人獎勵400元。

  初三任課教師中考目標考核獎與當學期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合并進行考核。具體考核辦法參照教育教學和工作實績獎的考核辦法,主要以中考成績為依據。

  3.優秀班主任獎

  班主任常規管理獎:實行按月考核,年終一次性發放。學校每月根據常規管理扣分情況進行年級排名,扣分少的前30%的班級為一等獎,獎勵班主任50元;30%后至60%前的班級為二等獎,獎勵班主任30元。全年發放10個月,每月考核一次,年終累計發放。

  優秀班主任獎:根據常規管理情況和班級綜合管理情況,各年級按照60%的比例評選優秀班主任,優秀班主任每學期評選一次,每次獎勵100元。

  4.“金鑰匙”獎

  金鑰匙獎主要獎勵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教育教學論文發表與獲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教師,優課評比、輔導學生競賽獎勵標準參照原津貼發放方案中的辦法。

  教育教學論文發表獎勵標準:省級報刊80元,市級報刊60元,縣級報刊50元。

  教育教學論文獲獎獎勵標準:省一等獎8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60元;市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縣一等獎50元,二等獎40元,三等獎30元。

  四、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行政人員經考核,實行獎勵性績效工資一次性核定的辦法。

  1.測算辦法:以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量為基數乘以相應系數。副校級系數為1.3,中層正職為1.2,中層副職為1.1。

  2.考核辦法:學校每年對行政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崗位履責情況進行考核。根據干部管理權限,副校長以組織部、教育局組織的考核測評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層行政人員每年向校監會和教代會進行述職,以校監會成員、教代會代表的測評和考核結果為依據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3.行政人員經考核測評,教職工(教職工代表)滿意度超過70%方可領取獎勵性績效工資。

  4.行政人員如有師德失范行為或因履行職責不力造成教育教學事故的,依據教育局文件精神,扣除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相應部分。

  5.行政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一經確定,除“金鑰匙”獎中的相關單項獎外,不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中的其它獎項。

  五、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一)學校根據一定比例(不超過教師平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0%)劃定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單獨考核發放。

  (二)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工作量獎和超工作量獎。

  1.工作量獎的計算方法:

  ⑴工作量獎不低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80%。

  ⑵工作量系數:圖書館長、報帳員、食堂組長、宿舍組長工作量系數為1.2,其余職員職工工作量系數均為1.0。

  ⑶個人工作量獎計算公式=(工作量獎總額÷系數總額)×個人工作量系數

  2.超工作量獎:

  ⑴超工作量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⑵超工作量獎主要用于完成學校相關突擊性工作的加班費用。具體工作由學校安排或由學校委托相關組長進行安排,由學校根據其完成工作的數量和質量進行考核發放。

  (三)職員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要求:

  1.工作常規

  能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常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請假,不撤離職守,不無故缺席集體活動和政治學習,一學期基本無病事假。

  2.工作態度

  及時完成學校、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和臨時性、突擊性任務,工作主動,態度積極,團結協作。

  3.工作實績

  堅持服務和管理育人,工作得到同事、師生、家長的認可,工作完成質量高,成績顯著。

  六、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其它規定:

  (一)教職工出現病事假、產假、婚假以及工傷等情況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在考核結果審定后從次月起分別分別停發6個月和12個月,停發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發放;生活補貼按規定發放;該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得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8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做好幼兒園績效工資發放工作,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激發教職工工作熱情,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提升辦園水平。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我市《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考核發放實施意見》精神,特制定我園績效工資發放方案。

  二、實施范圍和時間

  20xzx年1月1日到20xx年12月31日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三、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已經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以出勤獎、工作量獎、業績獎三個方面進行考核后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的基本原則

  獎動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要充分體現以人為本,教書育人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長期性和教師勞動的特點。堅持以德為先,把工作量考核作為重點,注重實績,激勵先進,不搞平均,引導教師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發放辦法必須科學合理,簡便易行。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按年度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幼兒園根據市局每年劃撥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量,全額用于發放。根據歷史、現狀及發展目標,在充分聽取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修訂、完善分配方案,形成科學合理、便于測算、便于操作的分配方案,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執行。發放總量由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兩部分組成:管理津貼包括園長津貼、副園長津貼、中層津貼、班主任管理津貼;考核獎勵工資包括考勤獎勵津貼、工作量獎勵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一)考核發放及標準

  1.管理津貼發放標準及辦法

  (1)管理人員。根據規定園長崗位考核為全園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其業績由教育局考核,副園長150元/月;中層干部和主辦會計120元/月,經考核后按10個月發放。幼兒園所有行政人員不參與質量獎的分配。

  (2)班主任。每月120元,每月考核后全年按10個月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發放標準

  (1)考勤獎勵

  當月出滿勤、無曠職、病事假等現象,發放足額津貼。請假考核細則詳見《臺東市幼兒園教職工考勤細則》。

  (2)工作量獎勵津貼

  凡擔滿幼兒園規定的實際工作量并認真履職者,發放足額津貼。幼兒園安排的代班發放費為每半天10元。

  (3)業績獎勵津貼

  ①師德20分:依據教師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班級管理、班級生源、家長工作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發放師德津貼。對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進行體罰、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財物、違反市局五嚴規定等行為,一經舉報查實的,實行一票否決,扣除全月考核獎。

  ②家長測評10分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為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為: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③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為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為“☆☆☆”,最低為“☆”。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④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為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為5次,則基礎分為2.5(10-1.5×5=2.5),得分為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⑤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墻、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核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5分。

  ⑥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系、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⑦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為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加分項目

  1.班主任:+1

  2.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3.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 二等獎+0.3 三等獎+0.2

  4.公開課、送教下鄉:+0.1

  5.報刊發表:

  國家級:+0.5 省級 +0.4 市級 +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 二等獎+0.2 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 二等獎+0.1

  考核方法采用平時考核、期末匯總。考核人員為分管教學園長、主任。教學人員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后勤及教學輔助崗考核前50%,每人獎勵100元。

  (二)核算

  每月考核一次,每學期核算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每年再核算一次總帳,用[撥發總額-管理津貼(含班主任津貼) ——考核發放獎勵性工資]的所得部分再平均分配一次,計入每人分戶帳。

  (三)解釋

  本方案最終解釋權屬幼兒園考核領導小組。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9

  為了發揮績效工資的調節功能,體現多勞多得、優級優酬、適當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學校經過多次研究談論,參照兄弟學校做法,結合本校實際,在以前多學期試行的基礎上,經行政會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工資構成和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由上級撥付的獎勵性工資、門店效益、寄宿部和幼兒部利潤及社會贊助款合并構成,在總量內進行班主任和校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和質量獎懲金四個方面的分配。

  二、績效工資考核監督小組以及考核形式

  1、領導小組組長:成員:

  2、監督小組:組長:

  3、考核形式考核結果由考核組負責統計公布,監督組復核后交組長確認發放。

  三、績效工資計算和發放辦法

  1、月超課時津貼計算辦法:教師實際周超平均課時節數(不含午間課)x10元為本人月課時津貼。

  ①教師周課時節數按學科系數和班額系數折算。學科系數:語文、數學1.2,其它有單元測試的1.0,無單元測試的0.8。班額系數:20人以下的0.8,20-30人的1,30人上每多5人加0.1。

  ②任教兩班或以上語文數學者每月另加50元。

  ③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教主課的每月另加50元。

  ④畢業班主科教師每月加20元。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本學期平均課時按校長任課9.6節計算,督導員享受一半平均課時。

  2、班主任基本津貼計算辦法:30元+1元x學生數,畢業班每月加10元,護送每次1元(雨天取消),低年級就餐維護每次中餐1元。在此基礎上進行責任追究。57歲以上教師(女52歲)任班主任每月另加10元。此項由政教主任制表。學前班班主任暫納入學校計發。

  3、月校務津貼計算:校長、書記120元,副校長100元,副園長、教務主任、政教主、總務主任、財務80元,辦公室等50元。校務兼職適當加10—30元,但不得超過校長津貼。校務值日按每天30元發放加班補助(午休期間40元)。此項由校長制表。

  4、加班計算:

  (1)兼職崗位(速印、飲水、備課組長、水電、網絡維護、校園博客、遠教、圖書等)、教師午間值日/課按工作量大小和慣例進行發放。

  (2)集體走訪、教學教研活動、大型文體活動以及教職工集中勞動按參加次數和工作量適當發放加班補助和車費補助。

  (3)專項加班按工作情況和效果發放補助和獎金。

  (4)臨時緊急性加班按工作強度和工作量適當發放,一般一天不超過30元。節假日加班按國家相關制度執行,一般一天不超過50元。

  (5)教師跟車由幼兒園或寄宿部制表出賬。此項由分管校務成員制表。

  5、教育教學教研獎金,按相關制度執行。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6、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達到平均課時的足額享受,未達到的按所達到(校長課時)的比例發放,超過的不再加發。此項由教務主任制表。

  7、專職安保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另每月設立50元目標獎。目標獎由綜治主任追究制表。

  8、專職后勤人員全額享受上級撥付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全員性福利待遇,假日門店或食堂進貨每周發放補助30元。

  9、派到幼兒部或寄宿部的專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在本部領取工資。

  ①足額享受上級撥付到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②另外發放實際周超課時節數(本學期以校長課時為基準)xN元的月課時津貼(N小于10),

  ③就餐午休維護的補助,每天4元。第②項由園長制表。

  10、省資教老師和鎮輪調老師每學期發放500元交通補助。由本人用領款單領取。

  11、責任追究罰款

  學校對在常規教學和管理中出現問題的教職工進行責任追究,相應罰款從本人所得績效工資中扣除,若超過應得部分,從福利中扣除。此項由校長根據校務值日及月查、抽查制表。

  四、說明

  1、績效工資一般在學期結束發放,經濟條件允許則按月發放。若總量不足,則按比例發放。

  2、病休人員、提前自愿退休或因其他情況不承擔責任崗位的教師不參與績效評估,不享受績效工資,不享受全員性福利。因特殊情況不能上崗的教師,按臨近退休年限每學期向學校交一定的頂崗費:每差一年交500元。臨近退休教師在退休前六個月按上崗教師對待。

  3、公司聘請人員除不享受超課時津貼外,凡承擔較多教學任務者可以參加學校其他績效分配,并免除伙食費,每月發放校齡津貼(從承擔教學工作日起算,每年50元遞增,本學期止章欽第三年150元,第二年100,第一年50)。

  5、以前相關制度與此方案不符的,按此方案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0

  根據《xx縣教育體育局關于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的指導意見》(平教發[XX]47號文)規定,對管理人員績效工資的考評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考核:

  一、職業道德(10分)

  參照任課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執行。

  二、考勤(30分)

  根據各校的考勤制度執行。

  三、工作實績(3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事業心和工作態度,宗旨觀念,群眾觀念,工作作風,工作主動性、積極性,實干精神和進取精神,以及自己分管工作完成情況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30%)、全體教師評議(30%)及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三部分(40%):

  1.管理人員互評(3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3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3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全縣千分制考核分管工作成績(40%):根據全縣千分制考核時個人分管工作得分,折合成統一分數,最高分記40分,用個人分管工作所得分÷最高分×40即為個人該項最后得分。

  4.以上三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三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3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30即為個人工作實績最后得分。

  5.沒有參與本年度全縣千分制考核的完小依據《xx鎮中心校完小考核評估方案》中各校最后評價得分進行賦分。

  四、工作能力(2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的決策能力,合作能力,協調能力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二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二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2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20即為個人工作能力最后得分。

  五、清正廉潔(10分)

  主要考核管理人員能否正確處理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系,執行民主集中制、維護班子團結、廉潔自律以及抵制消極腐敗現象等方面的表現。

  考核說明:本項考核分為管理人員互評(50%)、全體教師評議(50%)兩部分:

  1.管理人員互評(50%):由各校管理人員進行互評,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2.全體教師評議(50%):由各校全體教師對本校管理人員進行民主評議,去掉10%的最高分和10%的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分,乘以50%即為該項最后得分。

  3.以上兩項合并起來即為個人以上兩項最后得分,最高分記10分,用個人所得分÷最高分×10即為個人清正廉潔最后得分。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1

  按照有關績效工資發放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工作實際,廣泛采納全校教職員工的意見,現制定實驗小學獎勵性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30%部分)發放辦法:

  一、管理層面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1、六個年級的級長、少先隊總輔導員、電教部部長、青聯主席、安全保衛部部長、黨支部委員每人每月170元;大隊輔導員、青聯副主席、組長每人每月150元(此數值的參考坐標是副班主任費為每月144.8元)。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2、電教、教務人員每人每月100元假日管理費,體育教師每人每月訓練管理費100元(論貢獻大小組內重新分配)。

  3、按照文件規定并參考其他學校的實施辦法,我校四位領導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烏魯木齊地區各校的最低值確定:

  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6倍發放;

  副校長按教師平均值的2.3倍發放;

  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2.1倍發放;

  副主任按教師平均值的1.9倍發放;

  按照文件規定,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應從我校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中列發。

  以上崗位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不得多崗多頭發放,發放時就高不就低。以上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不影響下列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校領導不拿量化分值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獎勵性工資發放

  教職員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按年終教職員工考核量化的成績發放。用我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管理層獎勵性績效工資后的數字與我校教職員工量化總分相除,算出量化分每分的錢數,再用教職員工個人的量化分與這個數相乘既可得出教職員工個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數值。

  附:實驗小學教職員工考核指標體系及評分辦法

  三、正班主任及副班主任津貼的發放

  按照上級的相關文件并結合學校實際,我校實施副班主任制度已經多年了,副班主任已成為班級管理的必要力量。正副班主任制度的實施對落實我校的辦學理念、提升我校的辦學水平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考慮到小學班主任的配置不同于中學,考慮到我校的班級管理為正副班主任共同管理,我校決定對班主任津貼實施二次分配(每月發放):正班主任分配60%的班主任津貼,副班主任分配40%的班主任津貼。

  四、教職員工考勤分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和30%獎勵性績效工資中扣減。

  為了進一步激勵教職員工的積極性,經學校教代會廣泛征求教職員工意見,大家一致認同:教職員員工平時因病因事請假的,70%的扣減實行每月結清的方式,因考勤應扣除的績效工資將從70%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當月扣減,扣除下來的數額當月發放給相應代課人員。年終計算30%獎勵性績效時按量化考核表“教學工作量及教學效果”標準予以核算。

  附:實驗小學考勤獎懲細則

  績效工資的發放關系到我校教職員工的切身利益。我校從xxxx年初開始就將此問題提交教職員工討論,并多次開教代會進行研究。以上方案就是在大家討論的基礎上形成的,并經我校教代會審議通過,再報教育學院組織人事部審核批準實施!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2

  為切實貫徹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績效工資發放精神,進一步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本著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特制定我鎮績效工資獎勵部分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

  二、分配原則

  1.堅持以工作表現和工作實際效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2.力求科學合理,績效工資差距不宜過大。

  三、實施對象

  雙望鎮事業單位全體在職人員。

  四、分配方案及考核內容

  分配方案:績效工資分數實施基礎分數和浮動分數相結合的分配制度。

  考核內容:

  1、基礎分數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基礎分數按職級確定為:

  一般同志100

  副股級102

  正股級105

  2、浮動分數

  2、1考勤浮動分數

  2、1、1病假連續7天或全年累計15天,扣0、5分;連續15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30天扣1分;連續30天以上或全年累計超過45天扣4分。病假6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50%計發;病假180天以上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2事假累計超過3天不滿7天扣1分;累計超過7天不滿20天扣2分,累計超過20天不滿30天扣4分。累計超過30天以上180天以下績效工資按本人基礎分值60%計發;累計超過180天扣發全年績效工資。

  2、1、3曠工1天扣1分,有幾天扣幾天,直至基本分數扣完為止。

  2、1、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2考核浮動分數

  2、2、1根據上年考核情況,不合格者扣4分,優秀加3分。

  2、2、2本年內,部門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1分。

  2、2、3部門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部門人員每人加0、5分。

  2、2、4個人受到縣委、縣政府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每人加2分。

  2、2、5個人受到縣級以上部門(正科級以上部門,不含各種臨時機構)表彰的,每人加1分。

  2、3包村工作浮動分數

  2、3、1凡包村干部每人加3分。

  2、3、2凡所包村年內能夠全部完成縣及鎮下達的'各項任務的,所包該村干部加2分。

  2、3、3凡所包村年內受到縣以上表彰的,所包該村的包村干部加1分。

  2、4二線人員和借調人員績效工資按基礎分值發放,無浮動分值。

  參照基本分數,根據實際浮動情況,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以全鎮績效工資總量除以計算最終考核的總分數之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個人實際得分數即為個人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本分配方案從二0xx年一月十五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3

  為提升我校教育教學水平,改革完善學校現行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調動教職工愛崗敬業,勤奮工作,主動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的積極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原則

  1、堅持以教學為重,促進學校全面發展和短板弱項工作任務提升。

  2、堅持按勞分配,重實績、重貢獻、重責任,向教學科研一線傾斜。

  3、堅持權利下放,創新管理機制,建立校系二級分配體系。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范圍

  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對象為全體在崗人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與指導標準

  原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工作效能補貼、綜合目標獎兩部分構成。本方案將“工作效能補貼”分為工作量績效、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和其它績效五部分,共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90%;綜合目標獎,改為年終考核獎,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10%。

  (一)工作量績效

  根據在崗人員當年完成崗位規定的工作量情況所支付的績效,每月采用預發的形式發放,年底統一核算,多退少補。

  1、人員分類及相應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1)全校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分為兩類:

  第一類:教學人員:全體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校內專任教師、實驗教師。

  第二類:非教學人員:全體不以課時計算工作量人員,即全體管理人員、教輔人員、輔導員、工勤人員。

  (2)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

  教學人員、非教學人員年工作量績效總量分割方法采用“加權平均值法”。

  (3)工作量績效總量具體分割:

  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M,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1,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M2。

  M=M1+M2,分割方法如下:

  M1=(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M2=(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全體享受工作量績效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學校享受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崗位權重系數之和。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1)教學人員分為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根據教學人員資格崗位和教學、科研工作量完成情況,設立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2)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采用二級分配的辦法,先預留部分資金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再按一定比例分割到各系部,分割方法為:

  各系部教學人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設為N,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1,各系部全部教師二次分割工作量績效年總量為N2。

  N=N1+N2

  N1=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各系部實驗教師系數加權總值×10個月×65%。

  全體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N2=(各系部20xx年課時總量/全校20xx年課時總量×65%+各系部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全校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35%)×(M1-預留的用于教務處統一管理選修課程的資金-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

  全校實驗教師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各系部實驗教師分割坐班工作量績效年總量之和。

  (3)各系部根據自身實際,制定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并從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作量績效出來發揮管理杠桿作用,提高本系部教學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4)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由教學工作量績效和科研工作量績效兩部分組成,分別占剩余總量的85%和15%。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授課、實驗實訓和課程考核等工作量,管理和計算辦法詳見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和附件1《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科研工作量指教學人員在完成教育教學和其它工作的同時,積極從事科學研究工作,計分辦法詳見附件2《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人員科研工作量積分及績效折算辦法》。

  (5)學校設定基本教學工作量和最高教學工作量

  低于基本教學工作量的,可以由系部安排其它工作量補足。仍不能完成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超過最高教學工作量的,超出部分不再享受教學工作量績效。

  3、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

  根據非教學人員崗位職責和工作完成情況,設立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其計算方法如下:

  非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非教學人員月均工作量績效基數=M2/非教學人員系數加權總值/12個月。

  (二)人才績效

  主要用于學校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等,包括博士學位津貼、專業帶頭人津貼、骨干教師津貼等(不能重復享受,按最高標準享受)

  (三)項目績效

  主要用于各類專項項目,包括教學改革、科研專項、優質校建設等,按照項目匹配經費和固定績效方式予以支持,詳見附件3《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項目績效實施辦法》。

  (四)獎勵績效

  主要用于教科研獎勵、技能競賽獎勵、綜合性獎勵等,詳見附件4《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獎勵管理辦法》、附件5《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教學改革與創新項目獎勵辦法》及附件6《滄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科研成果獎勵辦法》等文件。

  (五)其它績效

  主要包括責任津貼、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臨床一線保留津貼、值班費等。

  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

  專職輔導員按照1:200標準管理班級,最多不超過300人,超過200人按每生4元標準計算超工作量。

  兼職輔導員(專任教師和行政管理人員擔任輔導員)擔任1個標準班(50—60人),每班按400元享受兼職輔導員津貼,少于50人的班級享受300元兼職輔導員津貼。原則上兼職輔導員帶班不超過1個。

  (六)年終考核獎

  年終考核獎原則上占獎勵性績效總量的10%,因特殊需要,可按績效工資總量實際結余進行發放。年終考核獎結合年度考核結果發放,每年發放一次。

  年終考核獎=年終考核獎基數×崗位權重系數。

  年終考核獎基數=年終考核獎總量/全體人員系數加權總值。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程序

  1、專任教師和實驗教師工作量績效具體操作流程為:各系部按照本系部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分配辦法,每年分兩次于開學前將下學期的工作量績效(每學期分6輪核算)報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同時,各系部需每月將實際授課情況報教務處備案,每半年將科研工作量情況報科研處備案。

  2、黨政、系部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工勤人員工作量績效發放流程為:各處室、系部每月第一周將所屬人員上月考勤結果報人事處,人事處根據考勤情況,按程序核算工作量績效,并由學校統一發放。

  3、專兼職輔導員超工作量津貼,由各系部每月(寒暑假除外)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統計核定,學工部進行匯總審核,并于每月15日前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4、人才績效、項目績效、獎勵績效,由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審核測算,并送人事處備案,由學校統一發放。

  5、年終考核獎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于次年年初發放。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其他規定

  1、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個月固定進行發放(教學人員工作量績效每年按12次發放,元旦之后至寒假產生的課時計入上年度)。

  2、工作量績效以預發的辦法發放,年底統一核算。

  3、每年未能完成基本教學工作量的,次年扣發全部工作量績效。

  4、每年未能完成額定科研工作量的,當年年底按未完成比例扣發科研工作量績效。

  5、本科班課時費標準,根據本系部實際情況可以適當上浮,但不能超過10%。

  6、校內兼課教師課時費標準為專任教師課時費標準的1/2。

  7、各專業根據學校人才培養方案,制定校外兼職教師聘任計劃,經學校人事處、教務處審批后執行。校外兼職教師任課所產生的課時費用不納入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8、經學校審核批準,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享受本系部教學工作量績效平均數的1/2,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9、經學校審核批準,參加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的人員,自自脫產之日的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能夠不定期回校承擔教學任務的,按校內兼課教師標準發放課時費。

  10、女職工生育且符合國家政策,在產假內享受國家規定的檔案工資、生育險補貼,停發工作量績效(教學人員保留科研工作量績效)。

  11、病假,15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其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事假,10天以內,按離崗天數扣發工作量績效,超過10天者,扣發半個月工作量績效,超過15天者,扣發當月全部工作量績效;婚假、喪假,超出國家規定時間的部分,按離崗天數扣發。離崗天數為自離崗當天起,按日歷連續計算。

  12、教職工每曠工1天(含1天以內),扣發1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2天,扣發3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5天,扣發6個月的工作量績效;累計曠工10天,扣發當年全部工作量績效。

  13、因各種原因被解聘的人員,自次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被學校認定為工作失誤或嚴重失職的人員,從當月起停發工作量績效,并根據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14、教學人員脫產參加院企進修、訪問學者,減除其不在校期間的基本教學工作量要求,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5、全日制脫產學歷學習、女職工生育等人員,減除其停發工作量績效期間應承擔的崗位任務(教學人員額定科研工作量要求不變)。

  16、無論何種原因扣發工作量績效的人員,其崗位任務要求不變。

  17、高層次人才(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員)自人事關系進校之日起,享受工作量績效;新調入非高層次人才半年后享受工作量績效。

  18、實行獨立核算的部門,參照學校相應崗位職級標準制訂本部門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并報人事處審核備案。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4

  為激勵、督促教師提高政治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打破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激勵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的原則,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考核細則:

  本細則采用百分制,主要考核教師的德(20分)、能(30分)、勤(10分)、績(40分)四個方面。

  一、思想政治表現(20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合格,此項不予記分,實行一票否決。

  1、違反四項基本原則,在教師中發現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嚴重抵觸的言論或參加封建迷信、邪教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者;

  2、違紀違法受到治安處罰或黨紀政紀處分者;

  3、對學校有建議,不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致使學校形象嚴重受損者。

  4、由于失職給學校或師生造成嚴重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5、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團結者;

  6、嚴重違反校規校紀,嚴重損害學校形象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先選優,扣除該項分值的1/3。

  1、偶有體罰行為,或隨意停學生的課造成不良影響者;

  2、有變相體罰或侮辱學生人格尊嚴現象,或歧視后進生造成不良影響者;

  3、在學生中亂收費,造成不良影響者;

  4、確有矛盾糾紛需逐級上報學校,如因私自解決方法不得當,致使學校形象受損者;

  5、應參加的集體活動、會議或學習,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每學期累計達兩次(含兩次)以上者;

  6、無故曠課四節(含四節)以上,或其他有損教師形象者;

  (三)下列工作實行量化積分。

  1、服從分配,按時完成各項任務;遇事不推諉,履行工作職責不存在有力不使的現象,否則一次扣2分。

  2、有創新意識,如果有合理化建議要積極與學校直接溝通交流,如被采用每次(項)加0.2分,最高分值2分。

  3、嚴禁上課時在教室內打電話,如確有緊急或重要事情,請到教室外接聽,違者每次扣1分。

  二、業務能力(30分)

  1、思想工作細致,能根據具體情況不分班級,不分學校內外隨時對學生進行教育,目睹學生違反紀律,沒有及時給予教育的行為。(以校內外人士反映,經查實為依據),一次扣除1分。

  2、各教研組活動每學期不少于2次,根據計劃合理組織,每少活動一次,則從教研組長該項分中扣除2分。

  3、各教師參加教研組活動無記錄一次扣除0.5分。

  4、自愿承擔公開課、示范課、研討課、學科教育講座等教研活動一次校級記4分。 若某次教研活動無人自愿承擔,則由教研組長指定人選,推委者從該項分中扣除1.5分,若是教研組指定的一次加2分。

  5、計算方法:用教學常規目標考核分值×30分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得分。再從該得分中扣減1-4條的應扣分,從而得到該教師的業務能力的最后得分。

  三、出勤(10分)

  1、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管哪位教師,因私事要離校外出,必須與領導請假,并寫出請假條。經批準后方能離校,否則仍視為未請假。按曠課論處。

  2、曠工一課時扣0.5分;病、事假每課時扣除0.1分(住院治療和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公事除外)。

  3、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0.2分,早退每一次扣除0.3分。

  4、凡一學期全勤者另加5分。(全勤指一學期無調課、無請假、無遲到、無早退、無曠工等現象出現,公假除外)

  四、工作績效(40分)

  以學校的業務考核辦法中的教學效果計算方法進行量分(鞏固率10分,合格率5分,平均分20分,優良率5分。) 具體的計算方法:

  1、鞏固率:任課班級為所在學校最高鞏固率的計10分,低于最高鞏固率的以最高鞏固率為參照按比例量分。如某班鞏固率為100%,則計10分;鞏固率為97%,所得分為( ×10)分。擔任多個班級課程的教師要按班計算,然后求出平均分作為此項分。

  2、合格率、優良率、平均分的比較在同級同科中進行比較,計算方法與鞏固率的計算方法相同。若某學科不存在優良率或合格率,合格率、優良率分值與平均分分值合并計算。教師同時擔任多個學科課程的,要分別進行計算,然后再按標準課時比例求出總平均分。

  3、平均分即教學成績在鎮組織的綜合訓練中,同學科同年級,第一名的為20分,第二名的計算辦法如下:個人得分除以第一名的成績的商乘以20分,就是第二名的成績。其它名次算法相同。

  4、總和即個人工作績效得分。

  五、績效工資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總額除以全體教師績效總分得出分值

  教師個人績效得分乘以分值得出個人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發放方案15

  為充分調動教師工作的積極性,加快天星山小學教育改革和發展,提高教學質量,辦人民滿意的教育。根據《桑植縣教育局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和相關部門工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發放原則

  1、按勞分配,兼顧公平,適當拉開差距。

  2、公開、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3、樹立責任感和責任心,注重職責崗位和貢獻,客觀公正,簡便易行。

  4、教師月績效工資分配,分三塊:教學津貼(250元)、班級管理津貼(200元)、職務津貼(根據分配的`工作部門確定)。

  二、發放對象

  在職在編教職工和學校聘請人員(底薪600元除外)。

  三、績效工資核算

  1、教育教學績效250元按積分核算(含部門工作核算積分)并參照學校教學常規管理方案實施發放:1節1分

  (1)按課時量積分課時量計算,語文1.5/節,數學1.4/節,六年級英語和綜合1.3/節,其他學科1/節,復試二班的1.1/節,三班的1.2/節,自習課0.5/節。

  (2)、部門工作納入課時量積分,1節1分,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少先隊、食堂管理,核計3節;工會、出納、電子政務、辦公室、安全保衛、圖書管理,核計2節;成教、支部、教育技術、德育專干、關協、寢室管理、勤雜人員,核計1節;校委會人員加核計2節。

  (3)、核算方法:將所有教學課時和部門工作折合成積分,算出個人分值,然后相加得總分值,個人月績效工資=250×相關人數÷總分值×個人所得分值。

  2、班津班主任人平200元/月。

  分底薪和獎勵津貼,底薪100元,獎勵津貼參照學校班主任管理細則發放。

  四、部門工作津貼(參照部門管理細則發放)

  副校長 50 教導主任 40 總務主任 40 食堂管理50

  教研主任30 少先隊輔導員 20 辦公室主任 20 工會主席 40

  圖書管理員 10 德育專干 10 教育技術 10 成 教 10

  寢 管 20 電子政務 10 計育專干 10 勤雜 20

  出納 20 關協 10

  五、獎勵績效

  1、教學成績獎勵績效參照學校獎勵方案實施。

  2、年終獎勵績效人平500元,參照教師年度考核記分核算。(或按教育局核發標準差額核算)。

  3、村小教師參照校長績效工資核發。

  4、年人平績效工資含所有教職工核算。

  5、聘請人員,參照聘請合同發放。

  6、教師績效工資包含教師平時發的所有獎勵和各項補助,最后納入人平核算。

  備注:20xx年上學期績效工資發放,經全體教師研究決定:班津和教學津貼按人平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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