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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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精選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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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精選28篇)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

  為切實做好我校教師20xx年度考核工作,根據德惠市人事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組員:

  二、考核時間和對象

  我校在編在崗的教師,考核以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編制與工資關系為準;截至20xx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完退休手續的教師不參加考核;20xx年學校返聘人員參加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從20xx年2月28日開始,至20xx年3月4日前結束。

  考核對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人員。

  三、考核內容、方法和程序

  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

  具體內容:

  德(25分):即思想品德。包括愛崗敬業、熱愛學生、顧全大局、團結協作、尊重家長、為人師表等。

  能(15分):即工作能力。包括教學組織、掌握教材,駕馭課堂、語言表達、組織開展活動課.實際操作、教育科研和完成臨時任務等。

  勤(15分):即工作態度。出滿勤,干滿點。包括對工作的敬業、感激(擁有這份工作心懷感激)、認真、主動、及時(完成工作及時)和執行(無條件完成工作)。全年請假7天(含7天)以上,不能評為優秀。

  績(30分):即工作業績。包括教學、教研、活動等方面取得的成績。

  廉(15分):即工作廉潔。在本職工作崗位上,維護大局,廉潔自律。包括不收受禮物、不亂收費、不亂辦班等。

  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在具體工作中應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進行。

  程序及方法:

  (一)開好教職工大會。3月3日召開全校(含村小校長)年度考核大會,解讀考核方案、明確考核內容、嚴肅考核紀律。當天,對我校教職工進行考核打分,并計算考核結果。

  (二)3月4日,被考核人員需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并進行個人總結或述職;

  (三)考核小組根據民主測評(占40%)和領導小組測評(60%)得分情況,綜合評價被考核人的績效分析,提出考核結果等次建議,并對考核結果進行匯總;

  (四)確定考核等次后,對擬確定為優秀等次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3月4日——3月8日);

  (五)3月9日,上報我校考核結果。

  四、優秀等次名額核定

  根據德惠市教育局《20xx年度考核的要求》,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名額數不超過我校本年度考核人員總數的15%。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待遇以及聘用、獎懲、培訓的主要依據。

  (一)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關規定增加薪級工資;

  2、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績效工資;

  3、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發放獎金,獎金標準可參照優秀公務員獎勵標準執行。

  (二)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不增加薪級工資;

  2、不發放績效工資;

  3、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

  4、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后調整崗位;連續兩年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事業單位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六、下列人員的年度考核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初次就業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考核,只寫評語,不定考核等次,考核情況作為轉正和定級的依據;

  (二)非初次就業人員,本年度在校工作累計滿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試用期)的,在我校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學校提供;本年度在單位工作累計不滿全年工作日的一半(含試用期)的,參加本次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三)年度內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工作人員,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連續兩年不參加培訓的,不得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四)接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參加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考核等次,待問題查清后再行確定;

  (五)受行政處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年度考核。其中,受行政警告處分的,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到記過處分的,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從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六)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當年,因與職務行為有關的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確定為不合格;因其他錯誤而受嚴重警告處分的,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第二年按其新任職務參加年度考核,按規定條件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的第二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第二年和第三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七)受黨紀處分同時又受行政處分的,按受黨紀處分的情況確定其考核等次。

  七、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視、強化領導。認真研究、貫徹落實德惠市人事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考核工作的領導,轉變考核就是評優的片面思想,防止考核工作走過場、流于形式。

  (二)嚴肅紀律、客觀公正。要嚴肅考核紀律,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公正。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把關并在備案表上審核簽字。對不按要求認真考核,并在實際中出現問題,造成影響和后果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

  為做好20xx年度壽縣支行年度考核工作,根據《關于開展20xx年度人民銀行淮南市支行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注重實績、注重平時的原則,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平時與年度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突出主管領導作用、加強平時考核力度、提高考核量化水平,以改進績效為目標,注重考核結果的綜合運用。

  二、組織機構

  設立支行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行長或分管(協管)人事工作的行領導擔任負責人,其成員由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辦公室。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包括:

  (一)制定支行年度考核方案;

  (二)組織開展年度考核工作,并對考核工作進行監督;

  (三)審議被考核人員年度考核結果,并提交黨組會研究確定;

  (四)受理被考核對年度考核結果的'復核要求,對不公正的考核結論提交黨組會予以糾正。

  三、考核對象

  支行機關內設部門主要負責人、部門其他負責人及部門其他人員(含業務操作崗位聘用制員工)。

  四、考核主體

  部門人員考核(含部門其他負責人)由部門提出考核結果建議,部門主要負責人由分管行領導提出考核建議,行級領導由黨組書記提出考核建議,黨組根據考核建議進行研究確定。

  五、民主測評

  部門主要負責人和中級職稱人員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全行職工大會,進行民主測評。部門其他人員在本部門述職并測評。各分管行長聽取部門述職,并指導監督測評和優秀人員推薦工作。

  六、考核方法與等次。

  年度考核以被考核人員的職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從德、能、勤、績、廉和學習與發展六個方面,通過述職、民主測評與推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和黨組研究等程序進行。考核時重在日常工作表現,民主測評的結果作為考核評價的參考依據。行員年度考核和中級職稱人員年度考核均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考核等次,行員考核優秀層級應控制在行員總數20%以內、中級職稱人員考核優秀層級應控制聘用人員總數的15%以內。

  七、考核獎勵

  專業技術人員考核優秀層級供專業技術內部崗位工資高定時參考,不發放一次性獎勵。優秀層級行員考核獎勵執行《人民銀行壽縣支行各類先進集體(個人)表彰獎勵辦法》。

  八、其他

  被考核人員對年度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向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請,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向黨組匯報反饋,視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3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附件:田羅縣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細則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4

  一、成立年度考評推薦和考核領導小組:

  1.成立由分管校長、年級主任、教師代表組成的考評推薦小組。分別負責相應年級或者行政組的考核推薦工作。

  2.成立由中層以上干部、學科主任、骨干教師代表組成的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考核。

  二、考核范圍及要求

  1.考核對象。在編在崗(或者借調到我校的正式在編)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名額分配。根據工作實際,本次年度考核分成高一年級、高二年級、高三年級和處室四個單元分別進行。學校根據各年級和行政組年度考核的人數,根據人社局分配的優秀指標,按照參加年度考核人數30%的比例分別進行分配,再由各年級、行政組推薦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初選名單。

  3.年度考核的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當年新參加工作試用期未滿人員考核結果不確定等次。

  4.有關問題的處理說明:

  ①新招考的教職工在試用期內,首次就業的,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②派出掛職借調、學習培訓以及執行其他任務的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進行年度考核。

  ③病假、事假、非單位派出外出學習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的.,不參加年度考核。

  ④未聘人員時間累積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⑤當年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再進行年度考核。由學校根據其表現情況,確定考核等次,填寫年度考核表。

  ⑥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人員可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原則、內容及步驟

  (一)考核的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確保考核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二)考核的內容

  根據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和效率)。

  (三)考核的步驟

  1.學習動員。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學習有關文件,明確考核的內容、方法和步驟。

  2.個人總結。所有考核對象在年度考核中都應從思想上、業務上進行認真總結,按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寫出書面總結材料,填寫《20xx年度考核登記表》。

  3.優秀等次初選方法。

  任課教師由各年級按照評議成績占60%(民主評議占30%,年級考評占30%),績效成績占40%,推薦出優秀等次初選名單。

  處室管理服務人員,按照民主評議成績占40%,處室考評推薦小組評議成績占60%,推薦出優秀等次初選人員。

  4.優秀等次人員的確定。按照各年級和行政組推薦的人員成績排名順序印制選票。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德、能、勤、績、廉對優秀等次初選人員進行綜合考核,確定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人員。

  5.在校內對考核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將考核結果上報人社局。

  說明:

  1.對主動讓出優秀指標的人員(由辦公室存檔),以后職稱評聘時,在不違背上級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仍然按照優秀等次加分。

  2.對讓出的優秀指標,按照最終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3.考核成績相同時,按照一線教師優先。同為一線教師的,依次按照教齡、工作量、榮譽、對學校的貢獻等進行確定。

  4.考核打分按照百分制,分數在70-100之間,不在該范圍段的分數視為無效(為了公平,在計算民主評議成績時去掉三個最高分,去掉三個最低分,取平均分。考評小組成績計算時去掉二個最高分,去掉二個最低分,取平均分)。

  5.處室兼課人員若隨年級考核,原則上按照同年級同學科任課教師的最高工作量計算;否則,隨處室人員一起考核。

  6.借調人員統一參加考評,使用編制所在單位分配的優秀指標。

  二○xx年一月八日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5

  根據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關于做好20xx年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東人社[20xx]108號)有關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經學校研究決定,對20xx年度考核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成立20xx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

  成員:xx

  二、年度考核對象

  20xx年12月31日在編、在職人員,包括當年退休人員,所有參加考核人員在工資關系所在單位進行考核。(單位一把手校長及借調到教育局的工作人員由教育局統一考核)

  三、名額分配

  今年我校參加考核人數為206人,15%優秀比例為30人。其中初一年級參加考核48人,優秀為8人;初二年級參加考核56人,優秀為9人;初三年級參加考核48人,優秀為8人;教輔后勤2個優秀,行政3個優秀。

  各年級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優秀名額,一旦上報到考核小組就不得再進行更換,所缺名額將有考核小組推薦。

  四、年度考核內容

  年度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遵紀守法、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情況。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發揮,業務技術提高、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

  廉:主要考核廉潔自律、廉潔奉公情況。

  五、以下人員不能評為優秀:

  1、違反國家的法律、法令受到制裁,違xxx紀、政紀或參與xxx組織,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者;

  2、不承擔學校分配的任務,不服從工作安排,或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者;

  3、損害學校聲譽或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有重大直接責任事故,造成學校嚴重損失者;

  4、亂收費,搞有償家教,并造成嚴重影響者;

  5、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教育對象身心健康嚴重傷害者;

  6、病假、事假每學期超過15個教學日;

  六、年度考核結果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學校續聘、解聘、獎懲和個人晉級的重要依據。

  優秀等次人員,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中合理確定,原則上向一線人員傾斜。

  七、年度考核具體安排

  1月14日前個人使用黑水筆手工填寫《個人年度考核登記表》(可以到校園網“通知欄”下載也可到校長辦領取)。

  1月12日上午課間操期間各年級進行民主評議。

  1月14日下午3點考核小組(行政組)進行民主評議。

  1月15日下午3點考核領導小組審核,單位負責人初定等次。

  1月15日下午4點本校優秀等次人員名單公示。

  八、未盡事宜,由學校行政會議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6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市委十三屆五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兩聚一高”,全面實施“六大戰略”,全面提升和強化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推動江陰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對象

  各駐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等,設立時間未滿一年的銀行不參與考核。

  二、考核原則

  利益對等原則。以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為己任,既要維護銀行業共同利益和可持續發展,又要切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進退同步原則。以維護地方經濟金融穩定大局為重,督促各銀行堅持同進共退,遵守《江陰市銀行業維護金融生態公約》。

  獎優罰劣原則。公正、合理運用考評結果,注重發揮考核的導向和激勵作用,將考核結果與表彰獎勵和資源分配有機結合。

  信用評級原則。引導銀行業增強誠信意識、加強信用管理,將誠信作為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增加失信成本、提高行業自律。

  三、考核內容

  (一)業務指標考核(50分)

  1、表內外融資(基本分30分):分三部分考核。其中,表內外融資總量(基本分10分),融資規模50億元以下的,得5分;50億至100億的,得10分;100億至200億的,得15分;200億以上的,得20分;表內外融資增量(基本分10分),較上年末表內外融資增量每增加(減少)1億元加(減)0.5分,上不封頂,扣完為止;表內外融資增幅(基本分10分),高(低)于全市增幅每1個百分點加(減)1分,上不封頂,扣完為止。

  2、制造業貸款占比(基本分10分):基本標準,大型銀行30%,股份制銀行35%,城商行35%,農商行35%,郵儲銀行20%,村鎮銀行30%。達到基本標準的得10分;每高出基本標準5個百分點加1分,最高加5分;每低于基本標準2個百分點扣1分,扣完為止。農發行不參與考核。

  3、小微企業貸款“兩增兩控”目標完成情況(基本分10分):基本標準,農發行不參與考核,其余銀行完成“兩增兩控”目標(“兩增”即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項同比貸款增速,戶數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小微企業申貸獲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兩控”即小微企業貸款資產質量和貸款綜合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達到基本標準的得10分,各銀行“兩增”目標每一項未完成扣2分,“兩控”目標每一項未完成扣1分。

  (二)金融環境建設考核(基本分40分)

  1、風險協調處置(基本分25分):

  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開展合理設置貸款期限、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創新,切實降低企業資金周轉成本,有效緩解企業融資難題并取得一定成效;執行政府協調精神或債權人委員會合作協議到位。

  不執行政府協調精神或債權人委員會合作協議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扣完為止;違反全市轉貸協議(包括市級應急轉貸、鎮街園區中小企業互助轉貸、市中小企業轉貸基金),隨意收貸、壓貸的,每發生一起扣10分,扣完為止;不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每發生一起扣10分,扣完為止。

  2、內部風控狀況(基本分13分):高(低)于全市銀行業不良率平均水平的每0.1個百分點減(加)1分,最高加4分,扣完為止;較上年末本行不良貸款余額每增加(減少)5000萬元減(加)0.5分,最高加4分,扣完為止。處置不良貸款金額,1000萬以下得0.5分,1000萬至5000萬得1分,5000萬以上之每增加5000萬增加1分,最高得5分。本項最高得分不得超過20分。

  3、打擊非法金融(基本分2分):基本標準,積極配合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掃黑除惡、非法理財、電信網絡詐騙等工作中成效明顯。不積極履行職責,出現重大失誤,酌情扣1—2分。

  (三)社會責任考核(基本分10分)

  1、產品和服務創新(基本分5分):

  科技貸款、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種養殖戶等純農貸款及各類再就業、大學生和婦女創業等貸款余額達上年末水平的,得基本分,該貸款余額或增速較高的,酌情加1—2分。

  積極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銀企對接、金融服務宣傳等活動,向監管部門報送的業務數據及時、真實、準確,酌情加1—2分。

  2、業務合規性(基本分5分):嚴格執行服務收費規范政策,在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管(含信訪投訴)中未發現其他違規問題的,得基本分。監管部門發現存在違反“七不準、四公開”的問題的,每一起扣1分,扣完為止。

  (四)社會評價考核(基本分20分)

  1、根據全市組織的年度民主評議機關的評分考核計分(基本分10分)。

  2、根據全市有關企業調查評價表評分考核計分(基本分10分)。

  (五)加分項目

  1、積極對上爭取,支行升格為分行的,加5分;獲得較寬信貸審批權限的,酌情加1—2分。獲得“江蘇省科技金融特色機構”榮譽稱號的,加2分。

  2、成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業部、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等新型組織形式,明確提高對科創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的.,酌情加2—3分。積極開展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并能提供相關可靠資料的,根據創新情況綜合評定酌情加1—2分。

  3.積極參與全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合作的,投放規模增長較快的,酌情加2—3分。

  4、積極參與全市中小企業轉貸基金,年內轉貸中小企業企業數量、轉貸金額位列前五的,酌情加2—3分。

  5、作為主發起行牽頭組建銀團或聯合授信的,酌情加3—5分。

  四、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江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評價工作包括自評、初審、審定三個環節。

  1、自評。年度自評,由各銀行機構根據《20xx年江陰市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考核評分表》開展自評打分,并于次年1月底前報送自評結果以及開展金融創新業務等實績證明材料。

  2、初審。次年1月底前組織市人民銀行、銀監辦、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對駐澄銀行進行全面綜合考核評比,確定考核等次。

  3、審定。初審結果報江陰市人民政府審定。對當年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重大風險性事件、嚴重違反政府相關協調會議精神的、社會反響較差的銀行給予一票否決。

  五、考核結果運用

  1、通報結果。根據得分情況排出年度銀行業機構名次,并對銀行業機構的考核情況,通報相關監管部門和上級銀行。

  2、劃分等次。依據考核結果,銀行業機構名次分A、B、C、D四類,按照不同等次,分別給予不同支持或懲戒措施:

  A類銀行:

  (1)推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報市委、市政府予以表彰;

  (2)加強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開展政策性扶持信貸項目;

  (3)優先推薦與企業投融資合作,主導政銀企信貸融資對接等。

  B類銀行:

  (1)繼續開展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

  (2)推薦與企業投融資合作,參與政銀企信貸融資對接等。

  C類銀行:

  (1)限制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

  (2)保留進一步采取措施的權利。

  D類銀行:對連續三年被評為C類的銀行,直接定位D類。

  (1)取消其服務地方發展優勝單位、金融工作獎、文明單位等各類獎項評比的參評或推薦資格;

  (2)減少與政府相關項目合作;

  (3)不得參與政銀企信貸融資對接等。

  沒有完成年初信貸投放目標任務的銀行不得評為A類和B類銀行。

  3、督促整改。對于評價結果較差的銀行業機構,視情況采取全市通報、由監管部門下發監管意見、開展監管約談或行政處罰等措施。

  本考核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7

  為及時檢查、客觀評價一個學期來全鎮小學及全體教職工的工作情況,為下學年教職工評聘及各類評優提供可靠的依據,進一步調動教干、教職工的積極性,中心校擬于期末對學校、教職工進行全面考核。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中心校成立考核小組,研究制定分類考核的實施意見,安排考核工作日程,同時,成立業務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工作的具體操作。

  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業務考核小組

  組長:

  成員:

  各完小成立完小的考核小組,成員由校長、主任,輔導員等3—5人組成。

  二、考核對象

  全鎮小學及全體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及量化方法

  (一)學校

  學校整體工作成績共100分,其中開學檢查權重為0.10,期初、期中視導權重為0.20,期末考核權重為0.20,期末復習檢查權重為0.05,各項師生競賽活動成績權重為0.10,各種材料上交情況權重為0.05,教學檢測成績權重為0.30。

  (二)學校負責人

  總分為100分,根據學校整體工作成績和個人工作成績(評價指標同教師)量化出該負責人得分。其中學校整體工作成績權重為0.6,個人工作成績權重為0.4。

  (三)小學、成教校教職工(含臨代教師)

  基本分為100分,評價指標共7項,其中師德表現權重為0.05(由各中心小學組織測評)班級管理權重為0.10(先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與中心校檢查成績合并使用);備課權重為0.15(由中心校和完小考評,各校按4:3:3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非班主任權重為0.25,音體專職教師權重為0.40,在縣備課檢查被點名批評的一律下降一個等次);作業權重為0.15(由各校按3:2:1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與中心校檢查結果合并使用);各種學習記錄、會議記錄及學習效果權重為0.10(由中心校組織考評);出勤權重為0.2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凡參加中心校活動遲到,下降一個等次,未經批假者不參加的下降兩個等次,重大活動遲到、曠工的一律為差(出勤抽查被點名的參照執行);教師工作量權重為0.10(由各校按4:3:3的比例依據臨時工作、日常工作的執行情況評出優、良、中三個等次上報中心校)教學檢測成績權重為0.15(無教學檢測成績的由中心校考評)。

  (四)、其他情況

  行政后勤、成教等有關人員,根據本人承擔的實際工作,進行述職打分和量化考核結合進行。

  附加部分:教職工本人參加教育部門組織的比賽,獲國家、省、市、縣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1分、0.7分、0.5分、0.3分,每下降一個等次少加0.1分;教師輔導學生參加鎮級比賽,獲一等獎每人次分別加0.2分,每下降一個等次少加0.05分,加滿5分為止。本學期加分范圍為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所獲獎勵,以獲獎證書或簡報上的時間為準。

  四、有關要求

  為了使考評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讓教職工放心,各校要按要求做好有關的工作,特別是各考核小組對每一位教職工的考核量化打分一定要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嚴格按要求執行。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8

  根據年初制定的《XX年度優秀員工考核評比辦法》進行對全轄xx名優秀員工的.全年工作進行總結、評比。

  一、總結評比目的:

  通過總結評比,促使每一個優秀員工對本人全年工作進行認真的反思,在肯定成績的基礎上發現問題、取長補短、尋求XX年檢查輔導工作的新突破。并在此基礎上評選出XX年度的優秀優秀員工。

  二、總結評比方法:

  1、各位優秀員工根據本人的工作,寫出年度工作總結,在1月15日前交一份到xxx處;

  2、xxx處各種臺帳匯總XX年度優秀員工全年業績;

  3、于1月21日召開儲蓄檢查輔導員總結評比會議,交流個人總結和有關材料,按《XX年度優秀員工考核評比辦法》評選出XX年度優秀優秀員工。

  4、xxx處在此基礎上對XX年度xxxx工作進行年度總結。

  三、獎項設立:

  根據《XX年度優秀員工考核評比辦法》,設立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表揚4名。

  一至三等獎發給證書和獎品(建議一等獎300元、二等獎200元、三等獎150元)、表揚發給紀念品(建議50元)。

  四、根據反饋意見在《XX年度優秀員工考核評比辦法》的基礎上制定《XX年度優秀員工考核評比辦法》。

  以上方案可行否,請批示。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9

  根據《湖南省國家公務員考核實施暫行辦法》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實施暫行辦法》規定,按照x組人聯字[20xx]x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財政系統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年度考核評定工作,在局黨組的領導下,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xx公開的原則,以工作人員實績為主要依據,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接受群眾監督,以保證考核、評定工作的準確性、合理性。達到進一步強化規范管理,提高本系統工作人員政治素質的`目的。

  二、組織領導

  成立局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xxx任組長,xxx任副組長,xxx、xxx、xxx、xxx、xxx、xxx為成員,xxx具體負責考評工作的實施。

  三、實施方案

  根據x組人聯字(20xx)x號《關于做好20xx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核領導小組統一對縣非稅局、農稅局(包括xx站)、縣財政局各股室xx人、鄉鎮財政所xxx人工作人員進行考核,鄉鎮財政所人員由縣農稅局負責提供考核資料和優秀人員推薦名單。實行領導和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和定量考核、年度考核和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相結合。

  1、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各鄉鎮財政所全體干部職工,將個人年度考核表于20xx年12月xx日前上交局人教股。

  2、各股室、局屬各單位、各鄉鎮財政所要認真地對本單位的責任制進行自查,并對照局機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鄉鎮財政所目標管理責任書,認真負責地提供與之相關的考核資料,于20xx年1月5日前分別上報局人教股和縣農稅局。

  3、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開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負責人會議,審核股室、局屬各單位目標管理責任制評分、各鄉鎮財政所目標管理責任制評分,以及農稅局推薦的鄉財政所優秀人員名單(其中優秀所長x人,優秀預算會計x人,優秀專管員x人)。

  4、20xx年元月x日上午召開全局干部職工大會,學習小組人聯字(20xx)x號文件,局領導通報各股室責任制考核情況,并進行xx評議推薦局機關優秀候選人員不少于x名(不含財政局長、黨組書記),緊接著開局考核領導小組會議,根據民意測評,推薦優秀候選人名單xx名,其中在職領導限x名,然后再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推薦優秀對象x名,其中局領導x名。如果縣局獲全縣20xx年雙文明一等獎,則優秀對象按縣局總人數的15%即xx名確定(含局領導x名),根據投票結果,最后報局考核領導小組認定。

  5、20xx年元月x日召開局考核領導小組會議,討論確定鄉鎮局機關優秀人員名單、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名單、記功和嘉獎人員名單。

  6、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人員確定后,根據分管領導寫出的評語及等次意見,交局考核領導小組根據考核政策規定研究確定后,寫出具體的等次意見,并由局長簽出考核等次意見,然后進行材料歸檔,總結上報,迎接市、縣人事局的考核驗收。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0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規范教師考核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良好的導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師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提高工作質量。根據上級關于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考評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有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我校共有21名教師參加考核。教師年度考核內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組長:張習香

  副組長:彭旭 陳森

  成員:王大藍 楊正鵬 劉艷敏 劉余勝 吳紹瓊 王久貴 任禮梅

  2、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3、考核小組匯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4、按教師總人數10%的標準我校評定2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按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

  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眩

  5、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鑒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匯總結果上報。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1

  根據《xxx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規劃》及《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基層黨建工作考核評價實施辦法》精神,現就做好全省基層黨建工作集中考評提出如下方案。

  一、考評內容

  以《xx省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考核評價項目》為依據,由市(州)、縣(市、區)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制定相應的《考評細則》。省委組織部在過程考評、專項督辦的基礎上,突出重點項目,制定《復查考評細則》和相關《登記表》(附后)。

  二、責任分工

  考評工作在省委領導下進行,由省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分級負責。考評工作責任分工如下:

  (一)縣(市、區)委

  依據《考評細則》,負責組織本縣(市、區)所有基層黨組織實施基層黨建工作情況的全面自查和考評。

  (二)市(州)委

  負責對本級和所屬縣(市、區)實施基層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依據《考評細則》,對縣(市、區)進行普查和重點抽查。每個縣(市、區)抽查3個鄉鎮(街道)及所屬村(社區);抽查縣(市、區)直屬的5家黨政機關、5家事業單位、5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

  重點抽查的單位名單在考評前由市(州)委組織部確定。

  (三)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負責省直機關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單位黨組(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2個機關直屬單位或處室,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確定。

  (四)省委高校工委

  負責高等學校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學校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個院系,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委高校工委確定。

  注:黨組織關系在市(州)的省屬普通本科院校,納入省委統一考評,由市(州)考評組負責考評。

  (五)省國資委黨委

  負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全面考評。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依據《考評細則》,考評各國有企業黨委自身建設情況、開展基層黨建工作情況。抽查3家二級單位,抽查名單在考評前由省國資委黨委確定。

  三、考評方式

  根據責任分工,由縣(市、區)委、市(州)委和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分別派出考評組對所屬基層黨組織進行考評,省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復查考評。考評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進行:

  (一)查閱資料。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查閱被考評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文件、制度、臺賬、記錄、名冊、檔案等資料原件,并采取隨機詢問等方式,核實工作的真實性。

  (二)查看現場。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和項目要求,查看被考評單位基層黨建工作的現場。

  (三)問卷調查。向被考評單位的黨員群眾發放調查問卷,并按一定比例計入被考評單位“社會調查考評”分值。

  (四)量化評分。考評組對照相應的《考評細則》,對所抽查的基層單位進行評分。縣(市、區)和市(州)的綜合計分和排序辦法由各實施單位研究確定(可參照全省計分辦法)。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對各考評單位按照《考評細則》直接評分、計分排序。

  (五)建立臺賬。集中考評結束后,各實施考評的單位分級、分類建立考評工作臺賬,省委復查考評工作組在復查過程中對考評臺賬進行抽查。

  (六)匯總上報。考評結束后,以市(州)委、省委省直機關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國資委黨委為單位對考評情況進行匯總,形成考評工作報告和相關報表報送省委組織部。考評報告內容包括: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各單位綜合得分及排序。同時附各被考評單位需要整改的項目及建議等。

  各縣(市、區)的自查考評報告(考評簡要情況、主要成績、存在的問題、自查得分及扣分原因、整改項目及建議等)由市(州)委組織部收集匯總后一并上報。

  四、復查考評

  省委組織部組派省委復查考評工作組,重點對基層黨建工作重點項目進行復查考評。

  (一)復查單位

  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全省所有的.縣(市、區)。

  (二)復查內容

  依據《復查考評細則》進行。復查考評重點項目:

  1、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

  2、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

  3、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

  4、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

  5、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三)復查方式

  省委復查考評工作組深入縣、鄉、村和開發區(園區),采取查閱資料(臺賬)、查看現場、社會調查(問卷測評)等方式進行。其中:

  1、關于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臺賬。由各縣(市、區)提供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和達到“五務合一”要求的村、社區認定名單,依據縣(市、區)提供的所有達標村和社區名單,逐一實地查看(“五務合一”建設標準分別見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復查考評登記表》,附后)。

  2、關于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資料、臺賬;由各縣(市、區)提供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的名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3、關于村“兩委”換屆工作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臺賬;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安排抽查。

  4、關于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情況。調閱縣(市、區)有關資料、臺賬;深入開發區(園區)隨機抽查5家企業。

  5、關于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情況。調閱縣(市、區)、鄉鎮(街道)有關文件資料、賬目;結合“五務合一”驗收村、社區安排抽查。

  (四)計分辦法

  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百分制計分、排序。

  1、縣(市、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單獨計分排序。同時作為綜合項目之一計分。

  2、縣(市、區)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過程管理考評占20%,專項督辦考評占15%,社會調查考評占15%,年度復查考評占50%的比例,計算綜合得分。其中復查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村、社區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項目占30%、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占25%、村“兩委”換屆工作項目占20%,開發區(園區)非公企業黨建占10%、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措施落實項目占15%的比例計分。

  3、市(州)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照復查縣(市、區)基層黨建綜合考評實際得分累加平均,計算市(州)得分和排序。對市(州)沒有組織實施集中考評工作的,將通報批評,年度基層黨建工作計零分。

  五、時間安排

  全省考評工作從11月下旬開始到3月底結束。具體安排如下:

  (一)縣(市、區)和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自查考評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并按要求分別向市(州)委組織部和所歸口管理單位報送自查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縣(市、區)同時報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A4紙張裝訂成冊)。

  (二)市(州)對縣(市、區)的普查考評工作在縣(市、區)自查結束后進行,1月15前完成,并按照要求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同時報送各縣(市、區)建制村(社區)全名單登記表(冊)。

  (三)省直機關、高校、國有企業考評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并向省委組織部報送考評情況報告和相關報表。

  (四)全省復查考評工作在2月15日至3月15日期間進行。3月底前完成考評工作綜合報告,分別向省委組織部部辦公會和省委常委會匯報。

  六、結果運用

  (一)以省委名義下發考評工作通報;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發出《基層黨建工作整改通知書》,部署開展集中整改工作;對縣(市、區)核定上報黨員群眾服務中心“五務合一”建設達標村、社區和集體經濟年收入5萬元以上村名單,數量不實、經復查考評出入較大的,將通報批評。

  (二)根據全省市、廳級領導班子年度考核辦法,將基層黨建工作考評得分按一定比例計入其年度考核總分。

  (三)根據年度綜合考評情況,結合全省“七一”創先爭優活動總結會議,對基層黨建工作先進單位進行表彰。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2

  為科學評價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升政治和業務素質,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公共服務效能,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我市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各級各類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并列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經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現有的在冊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均須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

  二、考核內容、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內容

  年度考核工作要按照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的不同特點以及各等級崗位的不同要求,根據聘用合同約定的崗位職責任務以及工作標準,全面考核工作人員的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及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主要考核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訓的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數量、質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根據行業、崗位特點,可以包括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

  (二)考核方法

  一般采取個人總結、績效分析、部門內部評議、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等方法進行。

  績效分析主要根據行業特點,通過有關統計指標和數據,對工作人員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計算處理,形成量化結果。

  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一般采取無記名問卷調查、約談走訪、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問卷調查根據行業特點,分為普查和抽查兩種,意見分為非常滿意、滿意、基本滿意、不滿意。

  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以崗位職責及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按照各類崗位的不同特點和各等級崗位的不同要求,自行制定具體考核標準,并報主管部門核準。考核標準應盡量做到量化,不能量化的應表述明確、具體。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組,制定公布考核方案,組織實施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本單位負責人員、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人員、工作人員代表組成。考核小組成員按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2.被考核人員撰寫個人總結,填寫年度考核表(附件2)。

  3.事業單位內設部門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個人總結或者述職及具體工作表現,對部門所屬工作人員提出綜合評價和考核等次意見。

  綜合評價主要根據績效分析、部門內部評議、單位民主測評、服務對象滿意度調查結果和平時考核情況綜合分析比較得出。

  單位內設部門主管領導以上人員應進行公開述評,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考核。

  4.考核小組審議并確定考核等次建議。

  5.考核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或考核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考核等次。

  6.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7.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員,并由被考核人員簽署意見,存入本人檔案。

  三、考核等次及評價標準

  (一)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1.優秀:德、能、勤、績、廉表現突出,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取得顯著成績。

  2.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較好,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全面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

  3.基本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一般,基本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

  4.不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較差,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完成聘用合同規定的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貪腐等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二)考核年度內獲得記功及以上獎勵的,年度考核一般應當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數,一般不超過事業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總人數的15%。在20xx年綜合性評比中被授予榮譽稱號,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給予“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的單位,其優秀等次人數的比例可提高到20%。

  符合提高優秀等次比例條件的單位請于12月31日前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申請(附單位獲獎情況說明和獲獎證書或相關文件復印件一式一份),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方可調整優秀等次的比例。

  凡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申請和審核的,單位優秀人數比例一律按15%計算。

  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可統籌組織實施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有關問題的處理

  (一)首次就業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情況只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二)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事業單位工作累計不滿全年工作日的一半的(含試用期),不參加年度考核。但其中因公傷病假、女性工作人員產假及哺乳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參加年度考核,一般確定為合格等次。

  (三)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事業單位工作累計滿全年工作日一半的(含試用期),由其現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四)派出學習、培訓、扶貧或者執行其他任務的工作人員,除特殊規定外,一般由派出單位根據其學習、培訓或服務單位提供的表現情況進行考核,并確定等次。

  掛職鍛煉人員在掛職期間的考核,由掛聘單位負責,結果抄送派出單位。掛職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單位負責考核。

  (五)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后,沒有問題的,按規定補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事業單位受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受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并確定等次,但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

  2.受記過、降低崗位等級聘用(撤職)處分當年,年度考核結果應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受處分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從解除處分的當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處分影響。

  (七)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確定其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年度考核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本年度計算為競聘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2.年度考核評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單位可按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數額計發一次性獎金。

  (二)除首次就業的人員外,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2.本年度不計算為競聘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3.薪級工資不予晉升;

  4.連續兩年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一般應調整其崗位或者安排其離崗培訓。

  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一般應調整其崗位。如不服從組織調整其工作崗位或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或本系統工作人員的考核工作。

  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的考核,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其崗位(職務)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其中由市委任免的管理人員,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考核。

  (二)考核要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結合單位性質、崗位特點,按照規定的權限、內容、標準、方法和程序進行。

  (三)對在考核過程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四)考核結果的報送。

  1.年度考核結束后,各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如實填寫《珠海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備案呈報表》、《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名冊》、《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等次人員名冊》、《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人員名冊》、《珠海市事業單位不參加年度考核人員名冊》(分別見附件3、4、5、6、7),按干部管理權限歸口報同級黨委、政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其中市屬事業單位須于20xx年1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備案(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統一匯總上報)。

  2.經同級黨委、政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各單位應當將《珠海市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存入被考核人員本人檔案,并及時按照考核結果兌現有關待遇。

  3.各區(經濟功能區)黨委、政府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須于20xx年2月20日前將所轄區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綜合匯總后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備案。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3

  一、背景與目的

  執法質量考核評議是對執法部門的工作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評估,旨在提高執法水平,強化執法效果,推動執法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和權威化。本方案旨在制定上半年度的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實施方案,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評議體系,為執法部門提供參考和優化發展方向。

  二、工作內容

  1. 確定考核指標

  本次考核評議將制定一系列全面、客觀的考核指標,包括執法行為合規性、執法辦案質量、執法效率和執法工作成果等方面。考核指標應以量化、可操作性為原則,能夠真實反映執法部門的工作情況和水平。

  2. 組織考核評議小組

  由執法部門內部組織考核評議小組,包括部門領導、法律專家、行政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代表等,共同參與評議工作。評議小組應該具備獨立性、公正性,并制定工作程序和評議標準,確保執法考核評議的公平性和科學性。 3. 收集、整理評議材料

  評議小組將根據考核指標,收集、整理執法部門的相關工作材料,包括執法案件記錄、執法報告、執法決定、執法結果等等。同時,還將通過現場考察、聽取當事人意見、梳理行政復議情況等方式,獲取全面準確的評議材料。

  4. 進行評議分析

  評議小組根據收集到的材料,展開對執法工作的評議分析,對考核指標進行權衡和評定,形成對執法部門的評議意見。評議意見應圍繞執法工作的問題和不足之處,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促進執法質量的提升。

  5. 發布評議結果

  評議小組將對評議結果進行整理和歸納,成為一份評議報告。評議報告應包括執法部門的得分情況、問題和不足點的詳細分析,以及改進措施和建議等內容。評議報告應當向執法部門領導和全體執法人員公布,以及向社會公眾透明,接受監督和反饋。

  三、工作程序

  1. 確定評議時間和計劃

  在上半年度的特定時間段內,按照評議工作程序進行評議工作的實施。評議工作應提前編制評議計劃和工作方案,明確評議工作的時間節點和流程,確保工作的有序進行。

  2. 收集評議材料

  評議小組成員根據評議指標,收集整理執法部門的相關工作材料。同時,還可以通過現場考察、聽取當事人意見等方式,獲取更多的評議材料,確保評議的客觀性和全面性。

  3. 分析評議材料

  評議小組成員根據收集到的評議材料,進行評議分析。評議分析應該客觀、公正,真實反映執法工作的情況和問題,避免主觀偏見和個人感情對評議結果的影響。

  4. 形成評議意見

  評議小組成員根據評議分析的結果,形成評議意見。評議意見應綜合評估各項指標,準確反映執法工作的優勢和不足之處,并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

  5. 發布評議結果

  評議小組將評議意見整理成評議報告,并向執法部門領導和全體執法人員公布。同時,也應向社會公眾公布評議結果,接受監督和反饋。

  四、工作要求

  1. 清晰明確評議指標

  評議指標應具有明確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和政策導向性。評議指標的制定應體現法律法規的要求和社會公眾的期望,確保評議工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 公正客觀進行評議

  評議小組成員應具備公正客觀的態度,憑借專業知識和專業背景進行評議工作,避免個人偏見和情感色彩對評議結果的干擾。

  3. 切實建立激勵機制

  評議結果應作為執法部門的參考和改進方向,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對表現突出的執法人員和單位給予適當的獎勵和榮譽,激發執法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4. 加強社會監督和反饋

  評議結果應向社會公眾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評判。同時,應積極吸收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評議體系,提高執法質量和權威性。

  五、工作成果

  1. 評議報告

  評議小組將評議意見整理成評議報告,并公布給執法部門領導、全體執法人員和社會公眾。評議報告應詳細準確地反映評議過程和評議結果,提出具體的改進措施和建議。

  2. 改進措施和建議

  評議報告中應包括針對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點的具體改進措施和建議。執法部門應認真研究和吸納評議報告中的建議,加強自身的'改進工作,提高執法質量和效果。

  3. 優秀個人和單位的表彰

  評議結果應用于優秀個人和單位的表彰和獎勵工作。執法部門應根據評議結果,對在執法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和單位給予適當的獎勵和榮譽,激勵他們保持良好的執法形象和工作態度。

  六、工作保障

  1. 人員保障

  評議工作應組織專門的評議小組,確保評議人員具備專業知識和評審能力。評議小組成員應具備較高的素質和職業道德,確保評議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2. 資料保障

  評議工作需要收集大量的執法材料和案件資料,執法部門應提供充足的資料支持,確保評議工作的材料來源和可靠性。 3. 機構保障

  執法部門應提供評議工作的場所和設備,確保評議工作的順利進行。評議小組成員可以通過機構調動和組織協調,方便評議工作的實施。

  七、工作時間表

  上半年度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應在6月份前完成,具體時間表如下:

  1. 確定評議指標和組織評議小組(5月1日-5月10日)

  2. 收集評議材料(5月11日-5月20日)

  3. 分析評議材料和形成評議意見(5月21日-5月31日)

  4. 編制評議報告并公布評議結果(6月1日-6月10日)

  5. 收集社會反饋和意見(6月11日-6月30日)

  八、工作總結

  上半年度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完成后,執法部門應組織總結會議,對評議工作進行總結和分析,吸取經驗教訓,優化評議工作程序和方法,為下半年度的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工作做好準備。

  九、附錄

  1.評議小組成員名單

  評議小組成員由執法部門領導、法律專家、行政管理人員和執法人員代表等組成,名單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評議小組成員應具備較高的素質和職業道德,確保評議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學性。

  2. 評議報告和評議結果公布方式

  評議報告將以書面形式呈現,并在執法部門內部和社會公眾范圍內進行公布。具體公布方式包括執法部門內部通知、公告欄張貼、網上公開等。同時,也應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和反饋,以確保評議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4

  根據瀏教通〔20xx〕79號文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工作的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嚴肅、嚴格、嚴謹的原則;

  3、崗位、績效相結合的原則;

  4、申報與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二、考評工作的組織

  1、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工作小組:

  組長:xx

  成員:xxxx

  2、考核人員(見附頁)

  3、考評程序:學習動員-自我申報-民主測評-考核組評鑒-結果公示-總結歸檔。

  4、自我評鑒為優秀的教師在民主測評時需作年度工作述職。

  三、考評等級劃定內容

  1、優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申報優秀等級)

  ⑴任課教師有三個先進獎項,其他人員有二項先進獎項(每一獎項為10分)

  ⑵教學質量評價居前2/3,或進步較大的(每前一名為0.5分)

  ⑶教學常規有一次優秀(每一次優秀為2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及以上情況者,本年度內考核不評優:

  ⑴從事有償家教的;

  ⑵主觀原因造成學生流失的;

  ⑶家長或學生反映意見大的;

  ⑷曠課、曠工次數較多的;

  ⑸工作不服從安排的;

  (6)本次考核不按規定操作,弄虛作假的`;

  ⑺工作時間未達8個月的。

  2、基本稱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基本稱職)

  ①績效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

  ②受到行政(黨內)警告、記過警告處分;

  ③曠工(課)或無正當理由超假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天,或全年累計超過十天;

  ④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分配和工作安排;

  ⑤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團結,鬧派性,經批評教育無明顯改正;

  ⑥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私財物損失;

  ⑦尊老、敬老、助老意識淡薄,造成不良影響;

  3、稱職:介于優秀與基本稱職之間者,均為稱職。

  四、考核工作時間安排:

  1、12月17日,考核工作政策宣傳學習;

  2、12月18-21日,教師申報各單項獎;各相關處室進步單項評價;

  3、12月24-27日,填寫考核表冊,公布各單項評獎結果;符合考核評優秀等級的教師填《評優申報表》

  5、12月28日,對評優申報人進行民主評議,公布考核優秀名單;

  6、12月28-30日上午,接受反饋信息,并進行處理;

  7、12月30日下午,填寫考核結論,并上交考核資料

  8、20xx年元月1-5日,整理資料、總結、通報,并上報相關材料。

  說明:

  1、符合考核優秀等級的人員,如果超過本職級優秀指標,則采取量化記分,在前三個條件均相等的情況下,再看賽課(3分)、論文(3分)、輔導競賽(5分)等指標和教師民主評議得票率;

  2、括號中的分數為優秀等級的量化記分的權值;

  3、如果某一職級無人達優秀等級要求,可下降一個標準,保證該職級有一個優秀指標,量化方案同上。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5

  根據瀏教通〔20xx〕79號文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評工作的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2、嚴肅、嚴格、嚴謹的原則;

  3、崗位、績效相結合的原則;

  4、申報與評定相結合的原則

  二、考評工作的組織

  1、成立考核領導小組和考核工作小組。

  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工作小組:

  組長:xx

  成員:xxxx

  2、考核人員:

  3、考評程序:學習動員-自我申報-民主測評-考核組評鑒-結果公示-總結歸檔。

  4、自我評鑒為優秀的.教師在民主測評時需作年度工作述職。

  三、考評等級劃定內容

  1、優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可申報優秀等級)

  ⑴任課教師有三個先進獎項,其他人員有二項先進獎項(每一獎項為10分)

  ⑵教學質量評價居前2/3,或進步較大的(每前一名為0.5分)

  ⑶教學常規有一次優秀(每一次優秀為2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及以上情況者,本年度內考核不評優:

  ⑴從事有償家教的;

  ⑵主觀原因造成學生流失的;

  ⑶家長或學生反映意見大的;

  ⑷曠課、曠工次數較多的;

  ⑸工作不服從安排的;

  (6)本次考核不按規定操作,弄虛作假的;

  ⑺工作時間未達8個月的。

  2、基本稱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基本稱職)

  ①績效考核被確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

  ②受到行政(黨內)警告、記過警告處分;

  ③曠工(課)或無正當理由超假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五天,或全年累計超過十天;

  ④無正當理由拒不服從組織分配和工作安排;

  ⑤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響團結,鬧派性,經批評教育無明顯改正;

  ⑥工作不負責任,造成安全事故,或造成公私財物損失;

  ⑦尊老、敬老、助老意識淡薄,造成不良影響;

  3、稱職:介于優秀與基本稱職之間者,均為稱職。

  四、考核工作時間安排:

  1、12月17日,考核工作政策宣傳學習;

  2、12月18-21日,教師申報各單項獎;各相關處室進步單項評價;

  3、12月24-27日,填寫考核表冊,公布各單項評獎結果;符合考核評優秀等級的教師填《評優申報表》

  5、12月28日,對評優申報人進行民主評議,公布考核優秀名單;

  6、12月28-30日上午,接受反饋信息,并進行處理;

  7、12月30日下午,填寫考核結論,并上交考核資料

  8、20xx年元月1-5日,整理資料、總結、通報,并上報相關材料。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6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內部管理,規范教師考核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良好的導向作用,并有利于教師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提高工作質量。根據上級關于教師年度考核工作考評方案的精神,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方案。

  一、考核原則

  1、激勵性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有利于促進事業的發展和教師的`成長;有利于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出滿勤,愛崗敬業,注重師德,鉆研業務,更好地教書育人;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全面性原則 在考核中堅持平時考核和階段考核相結合,領導、教師考核和民主評議相結合的方法,對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既要防止求全責備,又要防止以偏概全。

  3、客觀性原則 考核工作要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力求做到考核內容真實全面,考核方法科學簡便,考核結果客觀公正。

  4、導向性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要重視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以精神鼓勵為主,積極引導教師參與考核工作,引導教師立足崗位比奉獻,比貢獻

  二、考核內容

  我校共有21名教師參加考核。教師年度考核內容是20xx年度全年工作的考核。分政治思想及師德修養、學識水平及業務能力、教學工作和教育工作等四個方面進行,對教師的德、能、勤、績全面考核,全面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工作實績,也就是教師的政治思想表現和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

  三、考核方法和步驟

  1、我校成立考核領導小組,由考核小組部署和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全體教師按照職位職責和有關要求進行的.總結。總結要求全面系統、客觀真實、實事求是,并形成文字材料。總結材料交考核小組。

  3、考核小組匯總考核材料,開始進行考核。在考核稱職的基礎上,按相關要求進行評定優秀。

  4、按教師總人數10%的標準我校評定2名教師為優秀。分別從語文組、數學組、綜合組中分別評出2名德能勤績突出的教師。按平時工作表現和工作實績提出侯選人;再由全體教師進行民主評議、不記名投票,按得票數評出優秀人眩

  5、考核小組將優秀人選公示,充分聽取教師、學生的意見。

  6、考核小組進行審核鑒定,簽寫意見,評定等級,匯總結果上報。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7

  一、考核工作目標

  為了推進我縣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努力創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縣教育局決定在全縣開展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活動。

  開展這項活動,就是要進一步強化常規教學管理,突出教學中心地位,引導教師鉆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斷創新,努力實現教師教學技能發揮最大化、教學過程最優化、教學績效最佳化的目標。

  二、考核對象與時間

  全縣在職中小學教師(含中專、特校、幼兒園教師及代課教師,下同)均應參加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

  鄉鎮中心學校管理人員及學校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的工作質量考核將按系列另行分別組織。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每學年度進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結束前完成。

  三、考核內容及等級劃分

  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教學素質(15%)——主要考查素質基礎和平時教學技能發揮情況;

  2、教學過程(45%)

  ①教學設計(10%)——主要考查教師常規教案的設計(含基本課件制作)的情況;

  ②課堂教學(25%)——主要考核教師課堂教學的組織和實施情況;

  ③教學批輔(10%)——主要考核作業批改和師生輔導的情況。

  3、教學效果(30%)——綜合考查教師教育教學的績效。主要包括: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習慣、學習方式、學習方法與能力以及考試成績,同時參考平時其他教學考查和學科活動績效等情況。

  4、教學創新(10%)——主要考查教師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況。

  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將依據上述各項指標的考核細則(附后),將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分為四級,具體標準為:60-69分為一級,70-79分為二級,80-89分為三級,90分以上為四級。60分以下的`不定等級。

  四、考核工作的組織

  1、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組織和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中小學教師教學質量年度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其具體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國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縣教育局普教股、教師管理股、教研室及相關職能股室共同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

  各鄉鎮中心學校及縣直單位都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主要領導要親自抓這項工作。要把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工作作為今后一個時期教學常規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緊抓實,以此達到消滅差課、提高課效,大面積提升教育教學質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職責具體分工是:鄉鎮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一、二級的考核由各中學、片中心小學負責組織,三、四級的考核由中心學校集中組織;縣直學校一至四級的考核均由各學校負責組織。各單位應在每年8月31日前將考核結果報縣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年度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

  各鄉鎮中心學校應加強對一、二級教學質量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控,并對各級別的申報工作嚴格把關。縣教育局每年將對各單位的考核組織工作及三級以上的考核結果進行隨機抽查,并依據縣鄉兩級抽查結果核定具體發證人數。

  3、各級考核均實行個人申請、分級測評、集中審核發證的基本程序。20xx年完成第一次考核、發證工作后,每年定時將當年考核結果記載在證書上。

  五、相關管理規定

  1、中小學教師教學工作質量考核實行等級證書和“五掛鉤”制度。即:從20xx年起,在各級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類評優及骨干教師(含名師、特級教師、教學能手等)推薦、績效工資發放等工作中,堅持把教師的教學工作質量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其中,申報中學高級職稱的教師,除應符合相關基本條件外,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最低應達到三級水平;申報中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二級水平;申報初級職稱的,其近兩年教學工作質量等級最低應達到一級水平(截止當年12月31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的教師可降低一個等級要求)。

  凡教學工作質量等級不能達到三級水平以上的教師,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評為優秀,也不得作為縣級以上綜合模范及特級教師、名師、骨干教師、教學能手的推薦對象。

  對連續兩年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不能達到一級水平的教師,應作待崗或轉崗處理。

  各單位還應將教學質量考核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2、教師教學成績考核以常規教學檢查記載、期中期末考試成績、學生評教等為基本依據。對在重大活動中取得突出成績及獲得其他教學質量獎勵的適當予以加分。

  3、各單位均應及時收集和保管相關數據,建立和完善教師教學質量檔案,為教學質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據。

  4、教學工作質量考核三、四級的指標原則上分別控制在上崗教師的15%、5%以內,對部分優秀教師相對集中需要突破指標的單位,須向縣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縣教育局在組織專家組赴校考核后依據實際情況確定。

  5、各單位應向全體教師宣傳有關政策規定,在教學工作質量考核過程中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考核結果應在本單位予以公示,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8

  一、成立年度考評推薦和考核領導小組:

  1.成立由分管校長、年級主任、教師代表組成的考評推薦小組。分別負責相應年級或者行政組的考核推薦工作。

  2.成立由中層以上干部、學科主任、骨干教師代表組成的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考核。

  二、考核范圍及要求

  1.考核對象。在編在崗(或者借調到我校的正式在編)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名額分配。根據工作實際,本次年度考核分成高一年級、高二年級、高三年級和處室四個單元分別進行。學校根據各年級和行政組年度考核的人數,根據人社局分配的優秀指標,按照參加年度考核人數30%的比例分別進行分配,再由各年級、行政組推薦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初選名單。

  3.年度考核的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當年新參加工作試用期未滿人員考核結果不確定等次。

  4.有關問題的'處理說明:

  ①新招考的教職工在試用期內,首次就業的,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②派出掛職借調、學習培訓以及執行其他任務的工作人員,在本單位進行年度考核。

  ③病假、事假、非單位派出外出學習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的,不參加年度考核。

  ④未聘人員時間累積超過考核年度六個月以上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⑤當年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再進行年度考核。由學校根據其表現情況,確定考核等次,填寫年度考核表。

  ⑥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考核,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人員可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三、年度考核的原則、內容及步驟

  (一)考核的原則

  考核工作堅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實行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年終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確保考核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準確性。

  (二)考核的內容

  根據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包括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和效率)。

  (三)考核的步驟

  1.學習動員。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學習有關文件,明確考核的內容、方法和步驟。

  2.個人總結。所有考核對象在年度考核中都應從思想上、業務上進行認真總結,按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寫出書面總結材料,填寫《20xx年度考核登記表》。

  3.優秀等次初選方法。

  任課教師由各年級按照評議成績占60%(民主評議占30%,年級考評占30%),績效成績占40%,推薦出優秀等次初選名單。

  處室管理服務人員,按照民主評議成績占40%,處室考評推薦小組評議成績占60%,推薦出優秀等次初選人員。

  4.優秀等次人員的確定。按照各年級和行政組推薦的人員成績排名順序印制選票。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德、能、勤、績、廉對優秀等次初選人員進行綜合考核,確定出年度考核優秀等次的人員。

  5.在校內對考核結果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將考核結果上報人社局。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19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發展白皮書關于構建優質師資資源的有關規定與要求,形成學校系統評比框架,促進骨干隊伍的建設,形成優質優酬,形成能者、優者多酬的良性競爭格局,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則

  本考核方案力求全面具體地考核教師在校的各項表現,主要原則如下:

  ①過程結果并重,充分注重學校平時的有月度考核,同時也重視學期結束后的結果考核。

  ②定性與定量并舉,既有量化的分數,也有質性的評價,全面反映教師的工作情況。

  ③個人努力與團結合作結合,既看個人成績,同時也看其與各部門協作的`精神與態度。

  三、考核對象及比例

  1、除校長、書記以外的學校在職、在崗、在編教師。校長、書記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學校教師推薦。

  2、學校組織當年申報優秀等次的教師進行考核,綜合成績前10名的教師獲得考核優秀稱號。

  3、年度考核優秀、專業技術考核優秀按考核成績4:6分配,綜合成績前4名的為年度考核優秀,后6名為專業技術優秀。上報教育局當年度的考核人員根據教育局下達指標比例按學校考核結果梯次錄取呈報。

  4、未申報優秀等級的教師由學校考核小組組織考核,確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師個人根據本人一年的工作情況填寫申報表格,向考核小組提交申報表。

  2、考核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申報資格評審,研究決定公布參與評定人員名單,并公布。

  3、參評人員向全體教職工和評審小組匯報全年工作。

  4、群眾評議。(投票制)

  5、考核小組評議。(投票制)

  6、公示。

  7、呈報上級部門審核

  五、考核項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比辦法。

  個人成績:年度師德總分;教學常規總分;考勤總分(4:3:3)占50%。

  群眾認可占20%。(票選)

  部門認可占10%。(票選)

  考核小組20%。(票選)

  綜合四項得分,進行排名.票選過程中必須堅持回避原則。

  六、考核結果的使用及獎勵

  1. 教師的考核結果按教育局對結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晉級與晉升.

  2. 對本年度考核優秀者,將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學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優秀津貼50元。時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 對本年度專技考核優秀者,將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學校提供的每月專業技術考核優秀津貼30元。時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發放證書。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0

  一、考核對象

  全校所有在職、在聘、在編的工作人員。

  二、考核內容

  圍繞德、能、績、勤、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量化考核,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考核中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教學工作方面:要全面衡量教師的教學工作,既要看教師平時備課、上課、作業、輔導情況,又要看教師教育教學創新情況;既要看所任學科的教學成績,又要看是否按照課程標準,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情況。

  2.德育工作方面:在課堂教學中滲透德育教育,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重視教師的職業道德,看是否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是否有以贏利為目的的辦輔導班、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的現象,是否發生安全事故等問題。注意傾聽學生的反映、家長和社會反響,不掩蓋問題,如實評價。

  3.教育科研方面:能堅持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研究新課標、新教材、新教法;能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主持或參與課題研究,承擔教改實驗課、觀摩課、示范課等教學任務;能不斷總結自己的教學經驗與體會,經常與教師共同切磋教學方法、教育科研方法。

  4.考勤方面:嚴格落實考勤制度,明確量化標準,對每個教師的考勤情況,要以平時記錄為準,及時向全體教師公布,接受大家的監督。

  5.強調教師專業發展成果的考核,對撰寫的教育教學方面的論文、經驗總結,要緊密結合自己的.教育教學實際。主編或參與編寫的論著或教學用書,要有新思路、新理念,嚴禁剽竊抄襲。

  三、考核等級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優秀比例按不超過15%確定。

  因20xx年度學校被授予省級文明校園稱號的;考核優秀比例適當提高,最多不超過20%。

  四、考核的辦法和程序

  按照魯人社發[20xx]45號文件要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要堅持民主公開、客觀公正、科學規范、注重實效的原則,突出行業崗位特點,以平時考核為基礎,以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工作標準為依據,以工作績效和現實表現為重要內容,按照規定的內容、標準、程序和方法開展,并將考核結果作為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據,充分發揮考核結果的激勵約束作用。

  1、考核辦法。

  (1)按照中小學教職工全方位目標管理考核實施細則,實行領導與教職工相結合,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定性與定量相結合。

  (2)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時考核指分管領導和年級主任考核,是對全校教職工工作情況不定期進行檢查,并根據學校《關于教職工考勤、班主任津貼、工作量和績效考核及有關獎勵的規定》據實記分。年度考核在每年7月份進行,按照考核小組評議、教職工民主評議和個人述職相結合的原則,予以分值確定,真實、客觀、公正反映每一位教職工的工作實績。

  2、考核程序。

  (1)動員部署。學校進行動員部署,帶領教職工學習有關考核文件精神。

  (2)建立組織。學校建立由校長、中層以上干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組成17人的考核小組(校級干部4人、人事干部1人、中層干部代表4人、教職工代表8人共17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中層干部代表和教職工代表由民主推薦產生。

  (3)個人述職。學校分別按語文組、數學組、綜合學科組、前后勤組召開教職工會,由被考核人進行總結并述職。

  (4)民主評議。根據被考核人的述職或個人總結,結合工作實際,對其進行民主測評,中層領導評議,考核小組評議。

  (5)考核小組對被考核人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核。

  (6)成績統計。考核小組根據民主評議、領導評議、考核評議和被考核人的情況統計計分。民主評議去掉被考核人數的10%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中層干部、考核小組均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

  (7)考核小組根據被考核人情況及個人總結,審核確定考核等次,并將考核情況填入《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情況登記表》

  (8)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9)匯總上報。按照報表要求,完備手續,認真填寫,及時匯總上報。

  (10)總結檢查。切實加強對考核工作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考核工作結束后,要及時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報縣教育局人事科。

  五、考核工作要求

  1.嚴肅考核工作紀律。學校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嚴格標準,嚴格要求,嚴格程序,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考核標準公開,考核辦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確保考核質量和效果。對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2.進行分類考核。一線教師、管理人員、教輔、工勤人員應分別進行考核,各類人員優秀等次不能交叉使用。

  3.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人員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⑴本學年內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學校和教育形象事故的;

  ⑵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⑶所任學科考試成績位于本單位下游的;

  ⑷從事與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不符的其它活動,在學校或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

  4.考核成績公示。考核成績在本單位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教體局、縣人社局進行存檔和備案。

  5.做好資料歸檔,考核結果及時歸入教師考核檔案。

  六、幾點說明

  1.首次就業,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非首次就業,本年度在機關、其他事業單位、軍隊以及其他單位工作時間與本單位工作時間合并計算,不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檔次;工作累計滿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含試用期),由其現所在事業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并確定檔次,有關情況由原單位提供。

  2.病假(工傷除外)、事假累計超過全年一半工作日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3.受政紀處分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規定辦理:受到警告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檔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基本合格或者不合格檔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含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確定為不合格檔次。處分解除后,其年度考核不再受原處分影響。

  4.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作黨紀、政紀處分的,立案審查期間按正常考核補定等次,受黨紀和政紀處分的,自首次立案到作出處分決定前的考核周期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5.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員,經教育后仍拒絕參加的,其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6.受黨紀處分的工作人員其年度考核按照中紀委、中組部、原人事部《關于受黨紀處分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意見》(組通字〔1998〕19號)和中紀委、中組部、人力資源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受黨紀處分公務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組通字〔20xx〕60號)有關規定執行。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1

  一、指導思想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寶安區教育改革與發展“258”行動計劃》文件精神,進一步實施我區教育均衡發展戰略,促進民辦教育的規范發展,調動廣大民辦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優化民辦教師隊伍,建立和完善民辦學校人事管理和考核制度。

  二、考核原則

  堅持全面客觀的考核原則,以考察和發現成績、優點為主,突出實績和貢獻,并以此為主要評價標準。同時,根據民辦教育的特點,考核堅持自主性和靈活性的原則,把統一管理和自主考核有機結合起來。

  三、考核對象

  經區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民辦學校(含幼兒園)按照《深圳市寶安區民辦學校教師聘用管理暫行規定》聘用且時間在半年以上的工作人員。

  四、考核要點、辦法和基本程序

  (一)考核要點

  1.對校領導的考核要點

  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清正廉潔,作風正派,處事公道,遵守職業道德;維護董事會依法辦學,依法治校。

  能:懂教育的常規管理,有豐富的辦學經驗和較高的管理能力;在辦學董事會的領導下,善于統籌謀劃,能把握方向,總攬全局;具有宏觀決策和微觀指導的能力,能帶領班子和全體人員為實現本單位的目標而努力;具有正確的管理思想,管理觀念適應時代要求,在學校管理中突出人本觀念、體現人文關懷,有較強的效益觀念、競爭觀念和市場意識。

  勤:勤奮工作;積極組織開展各項有利于學校發展,有益于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認真營造良好的育人氛圍;經常深入教學一線,了解、熟悉學校各方面的情況。

  績:較好地完成與辦學董事會簽訂的任期目標,辦學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較好的經濟效益;從本單位實際出發,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工作程序;本單位各要素、各部門、各環節協調聯系,各項工作按計劃統籌開展,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充分發揮整體效能;在辦學理念和管理創新等方面有積極的探索并取得一定成效。

  2.對教職工的考核要點

  德:包括政治方向、政治立場、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事業心責任感、職業道德等方面,把“要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大力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求實創新精神、拼搏奉獻精神、團結協作精神”作為思想政治表現考核的主要參照內容。

  能:主要包括學術(技術)水平和業務能力。學術(技術)水平主要是掌握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在工作中實際的運用情況;業務能力主要是指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出來的思考問題、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實際本領。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和較強的溝通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人員的勤勉情況和工作態度。勤勉情況包括在工作時間是否盡心盡力,專心致志,精力充沛,是否遵守工作制度和紀律等;工作態度包括服務性、主動性、事業心、責任感,是否勤勤懇懇,任勞任怨等。

  績:是指在工作中經過自己的勞動和努力所取得的成果、成績和效果,所培養教育學生的總體質量。教育教學在學生、家長中的滿意率較高。

  (二)考核辦法

  考核按一級考核一級的辦法進行:

  1.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考核,先由校長本人進行自評,然后向全校教職工述職報告,用考核量化評分表進行民主測評,辦學董事會再根據自評和民主測評結果進行審議,評定等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2.副校長及教職工的考核由各單位組織,按規定程序進行,等級由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定,結果報辦學董事會核準。

  3.各單位要根據本方案精神制訂本單位學年度考核的.具體實施辦法。

  (三)考核程序

  1.對校長、副校長的考核

  (1)本人填寫考核登記表,并按要求打上自評分。

  (2)向本單位全體教職工述職報告。考核校長時,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派員前往聽取意見。

  (3)民主測評。

  (4)董事會根據民主測評結果,對校長進行考核和評價。

  (5)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考核等級。

  (6)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2.對教職工的考核

  (1)單位宣傳發動。

  (2)個人填寫相應的考核登記表并打出自評分。

  (3)分管領導或科(處)室負責人打分并作出評價。

  (4)單位考核領導小組審議評定等級。

  (5)考核結果報辦學董事會審定。

  (6)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批。

  (7)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

  (四)考核等級

  考核等級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其中,校長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辦學董事會提出,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審定;其他人員的優秀等級由各單位考核領導小組按10%—20%的比例確定,報上級考核領導小組審定。

  五、考核結果管理及使用

  1.考核結果匯總由區教育局人力資源科保存。

  2.考核表由各單位人事部門存入個人工作檔案,直至其離開本單位后一年。

  3.考核結果作為辦學單位對工作人員聘用、辭退、評優評先、獎懲、職稱評聘或正式調入的參考依據。考核稱職以上的,方可續聘;考核基本稱職的,建議予以解聘;考核不稱職的,一律予以解聘。

  4.各辦學單位須根據各自的實際,建立學年度考核獎勵制度和確定獎金標準,獎勵考核優秀的人員。各辦學單位對考核優秀人員發放獎金的標準為不少于被考核人一個月的全額工資。考核為優秀的民辦中、小學校長,除辦學單位發給考核獎金外,區教育局給予每人XX元的獎勵。

  5.考核結果可供管理者或本人查閱、復印。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2

  一、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民主公開;

  2、注重日常工作的實績;

  3、年度考核與學年度考核和專業技術職務考核相結合。

  二、考核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工。

  三、考核內容與標準

  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為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按照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確定考核結果。

  其中:確定為優秀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高;

  2、精通業務,工作能力強;

  3、工作責任心強,勤勉盡責,工作作風好;

  4、工作實現突出;

  5、清正廉潔。

  四、相關事宜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新錄用的人員參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時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2)病、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不參加本年度考核;

  (3)不參加考核或參加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計算為年度考核結果晉升薪級工資的考核年限。

  2、嚴格控制人數

  考核優秀等次的人數10人,其中獲行政獎勵人數7人(記大功2人,記功5人)。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3

  為了做好外國語學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根據學校文件精神,結合本院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年度考核和評優方案。

  一、考核評優機構

  (一)考核評優工作領導小組

  負責全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的統籌規劃,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考核評優工作小組

  負責全院年度考核評優工作的具體實施,工作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秘書:

  二、年度考核評優對象

  本方案適用我院當年(上年度考核結束后至本年度考核結束前)除處級領導干部、辦公室主任、教務辦主任、學工辦主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學生輔導員之外的所有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含待聘人員、落聘人員、全面履行協議的停薪留職人員)。其中下列人員予以區別對待:

  1.因病(因公致傷除外)或因事請假累計超過半年的人員、出國探親或非公派脫產學習時間超過半年的人員、6月底以前離退休的人員、提前離崗的人員,不參與年度考核評比。

  2.試用期內新錄用人員(博士、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除外),參加年度考核,但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考核結果作為轉正定級的依據。

  3.公派學習或培訓的人員,如學習或培訓時間超過1年,依據其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進行考核;如學習培訓時間不足1年,參考其所在學習、培訓單位提供的有關情況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其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情況。

  4.部隊轉業(退伍)的人員,其轉業(退伍)前的情況,可參閱轉業(退伍)時的鑒定,無大問題者,定為“合格”等次。

  5.掛職鍛煉人員,如掛職鍛煉超過半年的人員,由掛職單位進行考核;如掛職鍛煉不足半年的人員,根據掛職單位提供的情況進行考核。

  6.被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只進行年度考核,暫不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后再行確定。

  注:處級領導干部、院辦主任、教務辦主任、學工辦主任、行政秘書、教學秘書、學生輔導員的年度優秀考核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進行。

  三、考核評優程序

  1.考核評優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全院教職工學習學校相關文件,組建年度考評工作小組,部署年度考核評優具體工作。

  2.被考核對象提交年度考核表和“優秀教師”申請表。

  3.考核評優工作小組根據本方案評定被考核人員的年度考核等次和“優秀教師”,向全院公示年度考核評比結果,聽取反饋意見。

  4.向學校報送年度考核和“優秀教師”評比結果。

  四、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條件如下:

  (一)“優秀”等次條件

  “優秀”等次采用教師自愿申報的方式確定考核對象,按著學校當年劃撥比例確定名額,根據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分高低確定人選。“優秀”等次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學術道德;治學嚴謹,模范遵守教學工作規范,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

  2.每學期至少承擔1門本(專)科課程的教學任務且教學工作量達到本院平均工作量。(因學校或本院的原因沒有達到教學工作量要求除外)。

  3.未出現違背國家政策和法律散布非法言論、違背教師職業道德辱罵或體罰學生、違反教育部規定非法收取學生錢物等行為。

  4.未出現本院或學校認定的'任何教學事故或未在任何教學環節出現違反教師工作規范的行為。

  5.未受任何黨紀、國法和行政處分。

  6.無故缺席(或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本院或所在教研室組織的各種會議或活動未達到2次。

  7.具有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年度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學術論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獨著作者),或獲市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認定的榮譽稱號、教學競賽等級獎、教學/科研成果等級獎(主持人);具有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年度內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至少1篇或正式出版學術論著至少1部(第一作者或獨著作者),或獲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認定的榮譽稱號、教學競賽等級獎、教學/科研成果等級獎(主持人)。

  (二)“合格”等次條件

  未達到上述“優秀”等次要求,但不符合下述“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級條件,確定為“合格”等次。

  (三)“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條件

  1.出現本院或學校認定的教學事故;1次II級或2次III級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1次I級、2次II級或3次III級,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2.受行政警告、記過處分或黨內警告處分,年度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受行政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或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3.不接受學院工作安排(如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任務)的,年終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

  五、年度評優

  年度評優采取教師自愿申報的方式確定參評對象,按學校當年劃撥比例確定名額,根據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分高低確定人選。年度評比為“優秀教師”人員必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等次。

  2.從事高等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

  3.按規定完成所教課程的課外教學環節如作業批改和課后輔導答疑等。作業批改次數不得少于課時數/10,課后答疑次數不得少于課時數/20(上述數據取整數)。

  4.各類教學巡查所任教班級,情況正常。學生無故缺席率不得超過應到學生人數的10%(批準提前就業、因公、因病、因事請假者除外;未及時出示有效請假證明,視為無故缺席)。

  5.學校督導團隨機聽課,評價不得低于70分。

  6.評建辦抽查試卷、畢業論文等,不得有明顯差錯。

  7.兩個學期學生網上評教,不得2次均位列本院參評教師的后50%。

  8.教學研究和科學研究量化評分,不得2項得分均為0分。

  六、年度考核評優量化標準

  年度考核評優量化內容包括:教師風范(分為考勤和師德師風2個部分,占30分)、教學工作(分為教學工作量、任教課程門數、能力提升和教學競賽4個部分,占45分)和科研工作(分為學術論文、學術著作、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獎、成果轉化5個部分,占25分),合計100分。

  (一)教師風范(30分)

  1.考勤(10分)

  學校、學院和教研室組織的課堂教學、教研活動和會議,出滿勤,無請假、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現象,計滿分10分。否則,按下列標準扣分,累計扣分不超過10分。

  1)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扣0.2分/次,6-10分鐘扣0.4分/次,11-15分鐘扣0.6分/次。無故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按曠課1節或缺席處理。

  2)請病假扣0.5分/天,請事假扣1分/天,請假0.5天按1天的50%扣分。

  3)無故曠缺扣5分/次。

  2.師德師風(20分)

  1)遵紀守法,關愛學生,樂教愛教,無任何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計基本分12分。

  2)工作業績突出,獲得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表彰獎勵,師德師風先進事跡在校級(含)以上黨政部門主流媒體(指黨報、黨刊或黨政部門主辦的網絡媒體)進行了宣傳報道(事前在學校宣傳部備案)。國家級加8分/項,省(部)級加6分/項,市(廳)級加4分/項,校級加2分/項,累計加分不超過8分。

  (二)科研工作(25分)

  1.學術論文

  學術論文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以獨著作者、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的身份在省級(含)以上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文章;包括科研論文和教研論文。

  (1)在核心期刊擴展版發表的論文,按該核心版的50%計分。

  (2)同一篇論文計分標準就高不就低,不重復計分。

  (3)學術性書評視同學術論文。

  (4)譯文、文學作品按相應類別論文的50%計分。

  (5)在A類期刊上合作發表學術論文,第一作者按相應類別分值的60%計分,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應類別分值的40%。

  (6)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第一署名單位發表的學生論文,教師為通訊作者的,視為第一作者對待;在外單位做兼職博導或碩導指導博士或碩士論文,并作為通訊作者且署名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的,按相應類別分值的100%計分;在讀研究生和訪學教師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并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第二署名單位發表的學術論文,按相應類別分值的50%計分。本條款中被指導人和指導老師都為我院教師的不重復計分。

  (7)報紙理論版學術論文一般不少于1500字。

  (8)論文摘要、一般性科普文章、研究介紹等不予計分。

  2.學術著作

  學術著作指與本人從事的科研工作、教學工作或管理工作一致且以湖南人文科技學院為署名單位公開出版的學術性書籍,包括專著、編著和譯著、教材。

  (1)每部著作字數不少于15萬,主編、參編規劃教材/教參以申報書為依據,參編教材/教參還必須注明所編寫的章節,否則不予計分。

  (2)合作的專著、編著、譯著,第一作者計相應類別分值的60%,其他作者平均分享相應類別分值的40%。

  (3)合作的教材,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50%,副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30%,參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20%;如果沒有參編,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副主編計相應等級分值的40%;教參按教材相應等級分值的50%計分;如果有多名主編、副主編或參編,共享所得分值,排名第一者計相應等級分值的60%,其他人平均分享相應等級分值的40%。

  七、附則

  1.不在當年考核評優時間范圍內(元月1日-12月31日)的獎項(以證書簽發時間為準)、成果(以成果發表或出版時間為準)和事件(以事件發生的時間為準),不參與當年的年度考核評優。但是,先年12月1日-31日因為客觀原因沒有收到原始依據的獎項、成果獲事件可以參加當年度的評比。

  2.未提供原始依據的獎項、成果和事件,不參與年度考核評優。

  3.量化考核和評優,如最后一名為并列名次,則將各項得分不封頂累計,取最高分。

  4.本方案中提到的黨政部門如湖南人文科技學院黨委、湖南人文科技學院、婁底市委、婁底市政府、湖南省委、湖南省政府、國務院以及國家權力組織機構的國家教育部、國家科技部、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科技廳、婁底市教育局、婁底市科技局、婁底市人社局,不含其下屬職能部門和指導委員會、組委會、學會、協會、社會團體等。

  5.本方案中未盡事宜,以學校文件為準。

  6.本方案從20XX年度開始執行。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4

  根據長沙市人社局《關于做好我市20XX年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現就做好20XX年度學校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和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科學評價教職工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的表現,激勵教職工認真履職、奮發向上,為美麗新周南高位發展再添新功。

  二、考核范圍

  1、本校在編教職工。

  2、市管領導和局管領導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進行。

  三、考核原則

  1、堅持客觀、公開、公平、公正、全面、注重發展的原則;

  2、堅持群眾評價與領導評價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平時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

  5、堅持學校統一性與教師個體實際相結合原則。

  四、組織領導

  1、考評領導小組:

  陳新春王月林吳光益周樹明粟峰朱雙華

  2、考核工作小組

  (1)教學考核小組:校長、主管校長、教務主任、教科室主任和各教研組長

  (2)德育考核小組:書記、主管校長、教育主任和各年級組長

  (3)綜合考核:校長室、工會

  3、考核監督小組:校紀委

  五、考核方法與程序

  本次年度考核采用教師自評、教研組和年級組互評、校考核小組考核的方法。詳細考核程序如下:領導小組會→大會動員→年級組長、教研組長會議→教師自評→年級組、教研組述職評議審核、雙線提名候選人→校考核小組考核→考評領導小組會→黨委會→候選名單公示→上報

  六、考核等次劃分和優秀等次指標:

  1、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四個等次。

  2、評優候選人名額到組,按各組人數20%的'比例提名(7舍8入);

  3、評優名額全校平衡,比例20%,評優指標63人(51人+周南編制在周南實驗中學任教人員12人)。另周南實驗編制周南在職教師評優指標10人。

  七、考核優秀等第條件

  1、在崗在編在職教師或從事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工作兩年以上的教職員工。

  2、堅持黨的領導,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勇于探索,模范履行崗位職責,默默奉獻,任勞任怨,顧全大局,團隊合作意識強,善于溝通,師德高尚,充滿正能量,能夠充分展現新時期人民教育和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3、工作滿量以上,服從安排,并高質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教育教學實績突出。

  4、具有先進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覺運用科學、民主的方法創造性開展教育管理、服務工作,在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服務育人、學校建設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

  八、分組和候選人名額分配情況:

  (注:“+”后為周南實驗編制周南在職教師推薦指標)

  1、按學科分組(34+9人):

  第一組:語文組5+1個;第二組:數學組6+1個;

  第三組:外語組5+1個;第四組:物理組3+1個;

  第五組:生物組2+1個;第六組:政治組2+1個;

  第七組:地理組2+0個;第八組:化學組3+1個;

  第九組:歷史組2+1個;

  第十組:音樂、美術組1個;

  第十一組:體育組2個;

  第十二組:心理、信息、通用技術組1個。

  另,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等小科目周南實驗編制教師評優指標1個。

  2、按年級處室分組(44+10人):

  第一組:高三年級11+4個;第二組:高二年級12+2個;

  第三組:高一年級10+2個;第四組:實驗室、信息中心、圖書館2個;

  第五組:教務、教科、招辦3個;

  第六組:教育處、團委2個;

  第七組:總務、辦公室、工會、保衛4個;

  另,周南實驗編制職員指標2個。

  3、行政干部、外派人員單列指標5個。

  九、受處分及其他特殊情況人員的年度考核結果確定

  1、受到各類處分的`教職工的年度考核,按相關規定執行。

  2、請病(事)假等特殊情況人員的年度考核,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校級領導年度考核等次的確定由市教育局報市委組織部決定。

  4、編制仍在我校,但擔任外單位領導的局管領導,其年度考核等次的確定由市教育局決定。

  5、校聘人員(編外合同制人員和代課人員)、編制未到人、在校工作未滿一年或不滿勤的在崗人員只參加考核但不評優。

  6、正處在支教期間的支教人員在教研組單線參加考核。2020年9月進疆和二次援疆的教師本年度考核工作由受援單位組織考核。

  7、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年度考核或拒不參加事業單位培訓的,考核結果確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

  5、各小組提交名單,一定要附推薦票數。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5

  為了客觀評價我校教職員工的道德修養與業務水平,充分發揮考核工作在學校管理中的激勵和監督作用,不斷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提升教職員工團隊凝聚力和學校社會影響力。現根據我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原則

  學校年度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合理、公開透明、全面準確的原則,考核的結果與個人的評優、獎懲掛鉤。

  二、考核對象

  全體工作人員。

  三、考核時間

  考核時間跨度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考核內容

  根據個人年度工作情況,從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突出工作實效。

  德(20分):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即在工作中能否遵紀守法,嚴于律己,自覺抵制不良之風;能否熱愛學校、安心本職、依章執教,嚴謹治學;能否團結同事、關心學生、互助協作、尊重謙讓;能否服從學校安排,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工作任務;能否關心集體、團結協作,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態度、敬業精神和工作紀律等情況。即在工作中是否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自覺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中是否有事業心、責任感,精益求精,踏實勤奮;是否積極參加工作會議和業務學習,無缺勤。

  能(30分):主要考核業務技術的運用發揮,業務水平的`提高以及知識更新等情況。即在工作中能否勝任所承擔的任務并獨立完成;是否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較強的決策、指揮、協調能力及較好的工作方法;是否精通業務,知識更新快,專業技術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工作中是否有改革創新。

  績(30分):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包括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社會效益以及經濟效益。即在工作中是否很好地履行本職崗位職責,積極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工作效率高,工作效果良好,沒有出現責任事故。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五、考核標準

  1、優秀: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好,工作能力強,業務水平高,出色地履行崗位職責,工作實績顯著,在工作人員中有突出表現,年度考核分數90分以上。

  2、合格:政治思想表現、職業道德及工作態度比較好,工作能力較強,廉潔自律,業務水平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要求,較好地履行崗位職責和完成工作任務,年度考核分數75~89分。

  3、基本合格:政治表現與業務素質一般,勉強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沒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誤,年度考核分數60~74分。

  六、關于幾種特殊情況的處理

  1、病假超過考核年度半年、事假超過考核年度中三個月或病、事假累計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人員,不進行考核。

  2、新分配的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等次,只寫評語,作為任職定級的依據。

  3、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人員,由學習、培訓所在單位提供表現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確定等次。非經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超過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4、借調(借用)的人員,由借調(借用)單位提供考核材料,原單位對其考核。

  5、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參加年度考核,不寫評語,不定等次。結案后未給予處分或給予警告處分的,按規定補寫評語、補訂等次。

  6、受行政警告處分的當年,參加年度考核,不確定優秀等次;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降低崗位等級)處分期間,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定等次。

  7、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經教育后仍然拒絕參加的,直接確定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和方法

  1、由本人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填寫內容要齊全,按照考核內容對自己一年來的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交學校年度考核辦公室。

  2、學校考核小組采取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每一個人一年來的工作進行綜合測評打分,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3、實行優秀人員公示制度,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至5個工作日。有異議的,考核領導小組認真調查核實,并向反映人通報調查結果。

  4、考核等次意見須通知本人,有本人簽名,否則不予承認。

  潁東區插花鎮一學區中心學校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6

  為建立健全銀行業服務金融機構實體經濟發展考核機制,激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信貸投入支持經濟建設,不斷提升金融服務和金融普惠水平,助推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對象

  縣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農發行、工行、農行、中行、建行、農商行、郵儲銀行、贛州銀行、江西銀行、九江銀行、銀座村鎮銀行)的縣級機構。

  二、考核內容

  重點考核縣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本地的信貸投放、“五個信貸通”(財園信貸通、小微信貸通、財政惠農信貸通、創業信貸通、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投放、支持“六大攻堅戰”等重點項目建設、支持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風險防范及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等內容。

  三、考核指標及評分規則

  (一)貸款投放情況(55分)

  1.存貸比考核(25分):年末存貸比達到全市同類銀行機構存貸比平均值的計25分,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0.5分,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0.5分,加(扣)分5分封頂。

  2.貸款增量(20分):新增貸款(含表外授信)按年內下達的新增貸款任務完成比例計分,超額完成的按每超1個百分點加1分,加分20分封頂,負增長的不計分。

  3.貸款增幅(10分):貸款增速達到全縣年度平均水平的得10分,每增加1個百分點加0.5分,每低于1個百分點扣0.5分,加分5分封頂,扣分扣完為止,負增長的不計分。

  (二)主要業務完成情況(45分)

  1.“五個信貸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20分):財園信貸通、小微信貸通、創業信貸通、財政惠農信貸通、農業產業振興信貸通,每個“信貸通”4分,100%完成任務的得4分,每增(減)1個百分點分別加(扣)0.1分,加(扣)分均為2分封頂。沒有“信貸通”任務或只有若干個“信貸通”任務的銀行,未參與的“信貸通”分值轉入“支持重點項目融資”進行考核。

  2.支持重點項目融資情況(10分):為打好“六大攻堅戰”,對重點項目提供金融支持,包括主攻工業項目、精準扶貧項目、新型城鎮化項目、現代農業項目、現代服務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按本年度內每新增1000萬元投放量計1分,累計不超過10分。未參與“信貸通”分值轉入“支持重點項目融資”進行考核的,不計算加(扣)分。

  (三)其他工作落實加減分情況

  1.積極參加政銀企融資對接會,與企業簽訂信貸融資協議,當年簽訂的融資協議履約率達到95%以上的加2分。

  2.在全市首創開展金融產品、服務或業務創新且正在實施的每項加1分,3分封頂;銀行業金融機構每增設1個營業網點(含自助銀行網點、普惠金融服務站等)加1分,3分封頂。

  3.積極宣傳“江西小微客戶融資服務平臺”,幫助小微企業及個體戶在平臺內注冊,并在平臺上發放了貸款的,每新增貸款1000萬加1分,5分封頂。

  4.經考核小組認定的其他重要工作項目,可依落實情況酌情加減分。

  四、結果運用

  (一)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先進單位獎。對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且排名前三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由縣財政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和6萬元的獎勵。

  (二)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增量獎。根據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年內新增貸款增量的0.2‰進行獎勵。對承擔全縣金融調控、服務、管理和金融穩定工作的縣金融工作局、縣人民銀行、縣銀保監組等金融監管協調服務部門按單家最高不超過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三)根據年度考核結果,調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財政賬戶對公存款規模。對考核排名前三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視情況調增財政性存款支持。對考核得分低于50分且排名后兩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視情況調減其財政性存款賬戶和規模。所調減額度不低于20%,全部充實到考核得分排名前三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四)對在六個“信貸通”(含產業扶貧信貸通)投放過程中,因貸前審核不嚴和貸后管理不力等因素,造成當年出現財政保證金代償而未采取法律手段向貸款對象進行追償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其先進單位獎、貸款增量獎的評選資格,并按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組織實施

  (一)成立考核小組,考核工作由縣金融工作局牽頭,會同縣財政局、人民銀行寧都縣支行、縣銀保監組等單位組織實施。

  (二)縣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考核小組要求報送信貸投放及其它考核落實情況,逾期不報的按零分處理,由考核小組收集匯總并組織核實,以核實后數據為考核依據,提出考核意見報縣政府審定。

  (三)年度考核財政性存款規模的調整,由縣金融工作局根據考核結果會同縣財政局提出初步意見并報縣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后,由縣財政局負責進行調整。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由縣金融工作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試行實施。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7

  為進一步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和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逐步實現學校內部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切實保證依法治校、照章辦事,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客觀公正、民主公開和注重實績的原則,特制定本單位績效、年度量化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

  學校全體教職工。

  三、量化考核分配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算制”的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就不能參與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四、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1、資金來源:按照上級撥給的績效工資總量(不含班主任津貼、校長津貼、邊遠地區津貼等)中每位教職工不分級別提取1000元,納入績效工資的范圍。

  2、資金發放:

  (1)代課費:1節15元,超課費:1節15元,課時基數以文件為準(校長4節,教導主任、總務主任7節,辦公室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各8節,教導副主任、總務副主任、報賬員、工會主席各9節,關工委主任、關工委秘書各10節。)圖書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實驗儀器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體育器材管理員按超2節課計算,食堂管理員按超3節計算,教研組長組織一次教研活動30元,上公開課或組織教研活動的教師一次30元。

  (2)事假1節扣15元,一般病假1節扣10元(大病住院除外),曠工一節扣50元,早退和遲到一節扣15元。(請假須先寫請假條,否則視為曠工)

  (3)期末統考獲全鎮第一名獎勵600元(畢業班獲縣一等獎追加600元),第二名獎勵400元(畢業班獲縣二等獎追加500元),第三名加200元(以平均分為準)(畢業班獲縣三等獎追加40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超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獎勵20元。平均分和合格率低于鎮、縣平均分每分各扣10元,鎮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縣級平均分、合格率倒數第一名各扣100元。

  (4)公假和特假不扣績效。

  (5)(績效工資總量—(1)至(5)項)÷全校教職工考核量化總分數=分值,用每個教職工的考核分數×分值,計算出每個教職工此項績效考核獎金。

  3、請長假(連續請假超過15天)的教職工的考核分數為60分,績效工資本學期不參與計算全數返還(學校的各項扣款除外)。

  4、量化考核結果作為年度考核、評優、評模、晉升、脫產培訓、末位淘汰的.條件和依據等評優評先的依據。

  五、量化考核辦法

  每位教師給基礎分80分,依據下列條款進行加分和扣分。

  (一)加分

  1、熱愛黨、熱愛祖國和人民,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為人師表、關愛學生。(3分)

  2、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在國家正規刊物上發表論文及論文評比獲獎的,按縣級到國家級刊物每學期只以級別最高一次加分(鎮級0.6分,縣級1分,州級2分,省級3分,國家級4分)。(發表之前必須到教務處登記備案,否則不予加分)

  3、獲“文明教室”稱號班級的教師每人每周加0.5分,第二名加0.3分,若有教師不負責,則將積分加給另一位教師。

  4、按上級文件要求指導學生發表作品或參加校外活動獲獎,按鎮級到國家級每次鎮級加1分,縣級加2分,州級加3分,省級加4分,國家級加5分。(活動必須真實,學生將作品或活動項目到教務處登記備案)

  5、班級學生鞏固率為100%,加教師(語文、數學教師)各1分。

  6、當月出滿勤加1分。

  7、期末統考獲縣前5名加10分,6—10名加6分,獲全鎮第一名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4分(以上名次均以平均分為準)。

  (二)扣分

  1、違法亂紀被公安機關或有關單位抓獲一次,或被上級黨政機關處分一次扣5分(影響學校團體獎金者除扣積分外,按團體應得獎金總額的5%進行罰款分發給其他團體成員)。

  2、不負責任,造成學校工作損失,導致安全事故發生,使學校聲譽受到影響及不服從學校分配安排的拒絕一次扣0.5——6分。

  3、體罰學生、造成學生身體傷害,重傷扣10分,輕傷扣5分,輕微傷或未有明顯傷痕,但造成一定影響的扣3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短褲、超短裙、濃裝艷抹、奇裝異服)進校園者每次扣2分。

  5、酒醉上課和在課堂上抽煙、接打手機、玩手機、看無關書報等每次扣1分。

  6、教職工互相吵架,每次扣3分,打架每次扣5分。

  7、挑撥離間,制造矛盾者,發現一次扣5分。

  8、會議、學習時間批改作業、看書報、打毛線等,做與開會無關的事,發現一次扣1分,少一次會議記錄扣1分,記錄不認真的視為無記錄。

  9、在校園亂丟煙頭、果皮、紙屑等臟物每次扣1分。

  10、不按時間交計劃、總結、表冊、繼續教育資料、論文、心得體會和各種費用,遲一天扣1分,少一種扣2分。

  11、在“文明教室”評選中獲倒數第一名的班級每周扣語文、數學教師各0.3分(本學期按低、高二個年級組進行評比)。未上主科教師以最低分計算。

  12、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實行全天坐班制,不做班者一次扣0.5分,必須認真清查當天各種考勤,檢查各處衛生,缺少記錄和公布一次扣0.1分,并且安排好當天的課,少安排一次扣0.1分,拒絕代課的教師每次扣0.5分,課間操時值日領導要作安全、衛生等教育,并作好記錄,少一次扣0.1分。值日教師做好當天食堂出庫工作和陪餐(值日領導)并做好相關記錄,少一次扣1分。

  13、班級黑板報不按要求出刊,或不認真對待的一次扣1分。

  14、上課、集體活動、會議發言時不使用普通話的一次扣0.5分。

  15、教師亂收費、亂罰款,視情節扣1——5分。

  16、教師收到上級下發的各種表冊、文件不交學校,除追究其責任以外,每份扣2分。

  17、教師必須認真書寫教案,凡與教學進度不吻合或不認真者,視情節扣0.5——5分。(每月查一次)

  18、課堂作業與課外練習必須做到全批全改(一、二年級每周3次,四、五、六每周4次)少一次扣0.1分。測試和作文每單元一次,要求全批全改,少一次測驗和作文扣0.5分。

  19、聽課少于10節(教務主任15節)的每節扣0.5分。(以聽課記錄為準)

  20、所任班非正常流失1名學生,扣直接責任人2分。

  21、教師遲到、早退一次扣0.5分,曠工一節扣1分,事假一節扣0.5分,一般病假和護理假(除住院治療外)扣0.2分。(活動每天按6節計算,會議一次按1節計算)

  22、凡對班級財產管理不善的或所任班級學生故意損壞財產的,由總務處檢查記錄,視情節扣0.1——5分。

  23、每天早上有第二節課、當天學生就餐管理和星期五下午最后一節課的教師,不負責班級紀律的一次扣1分。

  24、辦公室每月公布一次教師量化積分情況,總務處每月公布一次收支情況,少先隊每月公布一次“文明教室”評選情況(公布時間為每月1——5號),少公布一次扣責任人1分,遲一天扣0.2分。

  (三)備注

  1、該量化積分以學期為單位,必要時以年度為單位。

  2、凡加分、扣分中,學校教務處有詳細記錄,加分必須有相關部門出示真實依據,扣分記錄人必須公布告知本人。

  3、本方案中未考慮到的加分、減分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

  4、年度量化積分低于60分的,年終考核不合格。

  5、被評為各級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優秀教育工作者、勞動模范、因評選時均以本方案從高到低產生,所以此類獲獎不加分。

  (四)量化要求

  1、依據本細則,結合本校實際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及評價標準,并經校委會或80%以上教師討論通過,上報方案時,必須附有詳細的量化標準。

  2、制定各項目評價標準要注重過程,在平時量化考核過程中,必須公平、公正、實事求是,量化結果每月在校內公示,做到每月一總結,每學期一核算,凡在量化考核過程中不堅持原則、徇私舞弊者,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3、凡是年度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教職工,實行績效工資一票否決。

  4、本細則由全體教師會議通過后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年度考核工作實施方案 28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優化“重心下移、部門聯動”的城管工作機制,全力構建精確、高效、全時段、全方位覆蓋的城市管理新模式,促進城市環境持續好轉和城管水平不斷提升。

  二、考核原則

  (一)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二)獎懲結合原則;

  (三)科學量化、數據考評為主原則;

  (四)內考核與外考評相結合原則。

  三、考核對象

  根據部門工作職責、任務量等情況,實行差別化考評。

  (一)一類部門單位(10個)

  市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管局、規劃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局、環保局、建工局、鎮、經濟開發區。

  (二)二類部門單位(8個)

  市發改委、民政局、水利局、供銷總社、文廣新局、廣播電視臺、體育局、消防大隊。

  (三)三類部門單位(8個)

  工商局、郵政局、電信公司、供電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中石油公司、中石化公司。

  四、考核方式

  (一)月度考核

  月度考核綜合得分=案件減少率得分+案件處置率得分+案件按期處置率得分+一次完成率得分+獎勵加分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得分為月度考核累計分數的平均分,年度考核滿分為100分,基準分為90分。

  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累計分數/12個月

  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為優秀,75—89(含75分)為良好,75分以下為不合格。

  五、計分標準與方法

  (一)案件減少率(15分)

  案件減少率是指當月應處置數與基準值的比率。

  計算公式:

  案件減少率=(基準值-當月應處置數)/基準值×100%

  應處置數是指立案數中,專業部門按照處置規則要求應該完成處置的案件數。

  基準值是指該專業部門前三個月應處置數的平均值。

  案件減少率為正值或零時,得15分。

  案件減少率為負值時,每降低1%扣0.5分,扣完為止。

  (二)案件處置率(40分)

  案件處置率是指案件處置數與應處置數的比率。

  計算公式:

  案件處置率得分=40分×(處置數/應處置數×100%)

  處置數是指立案數中,專業部門按照處置規則要求已經完成處置的案件。該值等于同期的按期處置數和超期處置數之和。

  (三)案件按期處置率(30分)

  案件按期處置率是指按期處置數與應處置數的比率。

  計算公式:

  案件按期處置率得分=30分×(按期處置數/應處置數×100%)

  按期處置數是指應處置數中,專業部門按照處置規則要求,在處置時限內已完成處置的案件數。

  (四)一次完成率(15分)

  案件一次完成率是案件返工率的逆反映。

  計算公式:

  一次完成率得分=15分×[(1-返工數/處置數)×100%]

  案件返工率是指案件返工數與處置數的比率。

  返工數是指因未通過監督指揮中心核查而發回專業部門重新處置的案件數。

  (五)獎勵加分

  對于處置責任確實難以界定的案件,專業部門主動或受派幫助解決,實行加分獎勵。加分視案件工作量及難易程度,每件加0.05-0.1分。

  (六)特殊案件計算說明

  1.申請緩辦、延期的案件,如果時間跨月,則該案件的立案時間視作立案當月專業部門的應處置數,該案件的結案時間列為結案當月專業部門的處置數。

  2.一般性案件不得申請緩辦、延期,申請量不得超過當月案件處置總量的2%。

  六、獎懲措施

  (一)實行通報制

  1.數字化城管月度考核實行排名制,通過《新聞》、電視臺等新聞媒體予以公布。年度考核結果由市政府發文通報,并在本市有關媒體上公示。

  2.連續三個月排名第一(第一、二類考核對象)的,由市城區長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通報表揚。

  3.連續三個月排名末位(第一、二類考核對象)的',由市城區長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文通報批評。

  4.第三類考核對象的月度考核、年度考核情況,由市城區長效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以函的形式向其上級主管部門通報,并建議納入考核體系。

  (二)每季度召開考核點評會。

  根據考核情況,每季度召開一次點評會,由市分管領導進行點評,通報該季度的`考核情況,分析數字化城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研究落實整改措施。

  (三)建立數字化城管目標考核保證金制度。

  根據各部門、單位職能和規模,第一、二、三類考核對象分別向市政府繳納3萬、2萬、1萬元保證金。年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的,全額返還保證金,并給予50%獎勵;90-94分的,全額返還保證金,并給予30%獎勵;85-89分的,全額返還保證金,并給予20%獎勵;80-84分的,全額返還保證金,并給予10%獎勵;75-79分的,全額返還保證金,不給予獎勵;75分以下(不含75分)的,繳納的保證金全部扣除,作為獎勵資金存入財政專戶。獎勵資金主要用于獎勵參與數字化城管的先進個人。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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