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為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校無事故,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確保集體、個人財產不受損失,特訂本制度:
一、學校要經常性加強學習、教育、宣傳,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學校安全責任重于泰山。”
二、加強領導,實行領導責任追究制。
1、學校成立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負責,組員由中層干部、班主任組成。
2、教師實行輪值制度,列表上墻,明確責任。
三、學校要經常性組織人員對房屋、門窗、宿舍、廁所、圍墻、球架、旗桿、水電、樓梯等進行檢查和維修,消除事故隱患。
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教育落實到實處。針對防交通事故、防電、防水、防火發生、防中毒,要經常性利用會議、廣播進行教育、宣傳、訓話,并要做好記錄。
五、校內活動:學生集體集隊、上操、上課、搞清潔活動、外出參觀等教師必須到場,維護秩序和安全;落實責任,如教師應到場而未到場,發生事故直接追究責任人責任(包括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
六、班主任要經常性教育學生不搞危險的涉及安全的活動;不玩危害個人和他人的玩具和危險品(發現的要及時收繳),不到危害安全場所。
七、對教師食堂、學校商店要進行監督,嚴防食物中毒。
八、對學校各處室門窗關鎖、保衛責任到人,財產損失經濟責任追究到人。
九、未經學校批準,校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校園開展活動,校內職工如隨意牽引外人對學校師生人身安全、物產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
十、不允許不明身份人員帶領學生離開校園。
十一、對發生危害師生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事故,師生都有責任維護,視情節輕重,對見義勇為者實行表揚獎勵。對懈怠、旁觀者進行懲處。
十二、因故、因事請假或值日值班,嚴格做好交接班手續,交清責任。
十三、對外學區學生的交通車輛進行管理和教育并與駕乘人員和學生家長簽訂責任書,增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由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由網絡管理人員及公文接收人員等擔任組員,全面負責本單位網絡安全工作。
2、學校所有用戶必須遵守國家、地方的'有關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單位網絡管理人員和公文接收人員必須在信息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監控本單位上網信息,隨時對本單位網絡系統及信息系統進行安全檢查。
3、學校所有用戶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單位文印室、財務室電腦加強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學校所有用戶嚴禁在網絡上發布虛假、淫穢、xxx等信息,不得使用網絡進入未經授權使用的計算機,單位辦公用計算機必須嚴格管理,制訂管理制度,落實管理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以虛假身份使用網絡資源。
5、加強對校園網新聞,信息上報、論壇言論的安全管理。對上網、上報、外傳信息要堅持單位主要領導審查,嚴格把關,落實防范措施,明確責任制,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凡涉及國家及學校秘密的信息嚴禁上網。
6、學校所有用戶必須對提供的信息負責,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內容的信息。
7、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數據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8、一經發現校園網或局域網內有違法犯罪行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須立即上報信息安全領導小組,不得隱瞞。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學區,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基建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小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按照“誰組織誰負責、誰上課誰負責、其余班主任負責”的原則,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有關法制和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年級部、班級每月應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校長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生出走、失蹤及其他安全事故要及時報告,不得瞞報、漏報、延報。
4、學校要建立安全預案,堅持晨檢、午檢制度,定期開展消防逃生演練。
5、建立干部和教師值周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學校安全管理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6、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師風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7、學校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及時消除。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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