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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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guī)程或行動準則。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獎懲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1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

  懲:更好地規(guī)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guī)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yè)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guī)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yè)績好或為企業(yè)發(fā)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2

  一、目地

  1、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權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獎懲機制。

  獎:激發(fā)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

  懲:更好地規(guī)范約束員工的行為。

  2、詩司各項規(guī)制度良好運行的保障體系。

  3、詩司各項業(yè)務完成效果的評價體系。

  4、是全員積極出謀劃策、開拓革新的激勵體系。

  二、分類及適用范圍

  1、行為規(guī)糞:適用于本公司、特殊崗位可以根據經營特色予以適當調整;

  (懲:約束全員行為)

  2、管理操作類:適用于所有中高層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職能的部公基層員工;

  (懲:保障各類管理制度運行)

  3、經營效益類:適用于集團各職能部門、業(yè)務部門、團體以及有特殊經營貢獻的個人;

  (獎:業(yè)績好或為企業(yè)發(fā)展有貢獻)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依據的原則:獎懲在依據詩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的原則:為及時的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標準嚴格的原則: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幅度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

  4、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5、獎懲公正的原則:防止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3

  1.目的及適用范圍

  為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種類、辦法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guī)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先進,維護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包括接受勞務派遣的工人以及試用期員工。

  2.獎懲審批程序

  2.1對員工實施的獎罰均需填寫“獎罰單”,原則上由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填寫。其他人員如發(fā)現員工有涉及公司獎罰行為的,應與員工的直接上級(車間主任級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況較為惡劣不變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審計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級或相關部門主管應經核實后,由員工的直接上級或由行政人事部開出獎罰單。

  2.2獎罰單填寫后,根據公司組織構架規(guī)定的上下級關系及公司管理權限規(guī)定的程序,逐級審批,必要時人事部組織有關主管評議通過,由人事部根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3凡涉及嘉獎、記功、批評、警告等獎罰均經部門經理和人事部經理審核,交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事部實施。

  2.4凡涉及記大功、晉級及特殊獎勵或嚴重警告、辭退、開除、附加處罰(包括降職、降級、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經人事部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質量管理的相關獎罰,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書面意見,由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會簽后報副總經理批準,由人事部實施。

  2.6獎罰的書面報告和記錄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檔案和電腦系統(tǒng)。

  3.處罰的原則、種類、標準以及處罰的申述

  3.1處罰的原則

  3.1.1公司本不愿處罰任何人,然而為了給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衛(wèi)生及有序的環(huán)境,對個別員工影響工作秩序、損害大多數員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當行為必須進行嚴肅而又公正的處理,以保護大多數員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

  3.1.2處罰指本公司對員工不服從管理、違反制度規(guī)范條例、損害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響

  正常生產或工作秩序、違背道德等行為做出的處理。若員工行為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則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3.1.3處罰時將向被處罰的員工出示處罰單,注明事實情況、違反條款、處理意見。員工在處理單上簽字表示確認知曉處罰單內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絕簽字,并不影響處理單的生效。如員工因被處罰而采取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本規(guī)定所列事項,將比照所列事項或按相關制度法規(guī)進行進一步處理。

  3.1.4處罰由相關負責人按制度規(guī)定填寫處罰單,由行政人事部在批準后執(zhí)行。

  3.1.5被處罰者有申訴權,但應按照下面規(guī)定的辦法進行申訴,不應影響工作和公司的正常運作。

  4.1處罰的種類和標準

  處罰包括行政扣分、通報批評、書面警告、辭退等,根據情節(jié)和性質,可以同時處以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1行政扣分

  根據《消防和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及條例、《考勤管理制度》、車間管理制度、設備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對有違反的按制度給與行政扣分。

  4.1.2通報批評

  如員工有發(fā)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同時扣行政分3分的處罰:

  A)違反公司制度規(guī)定且情節(jié)較為嚴重的,或按制度規(guī)定應予以通報批評的;

  B)對生產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響的;

  C)不服從管理或公司要求,影響工作/生產進度或造成一定損失的;

  D)違反制度或規(guī)范,或不認真負責,造成一定損失的;

  E)因不當行為造成一定不良影響的;

  4.1.3警告

  如員工有發(fā)生如下行為,公司予以書面警告并通報批評,同時扣行政分5分。

  A)違反公司制度規(guī)定、情節(jié)較為嚴重且不聽勸告者,或按制度應予以警告的;

  B)影響生產或工作秩序且不聽勸告的,或對生產/工作秩序造成較大影響的;

  C)非故意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D)有較嚴重的違背道德、職業(yè)素養(yǎng)行為,造成較嚴重的不良影響或潛在損失的;

  E)非故意對大多數員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1.4辭退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公司有權予以立即辭退,情節(jié)嚴重的送司法機關處理。被辭退者自處罰當月起不再享受所有獎金和績效工資,勞動合同解除手續(xù)由人事部辦理。

  a)年度累計被通報批評達三次者;

  b年度累計被書面警告達兩次者;

  c)直接觸犯“辭退”條款者;

  d)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e)有任何打架、斗毆、酗酒、賭博、吸毒或偷盜行為的;

  f)泄漏公司商業(yè)秘密、秘密文件或資料,或將在公司開發(fā)知曉的技術、軟件、客戶資料等據為己有或泄漏給他人的,或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公司的專有技術或商業(yè)秘密的;

  g)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刪除、拷貝公司的電子文檔,私自復印、外發(fā)(通過傳真或郵件)公司文件的;

  h)對公司員工或顧客進行誣告、誹謗、侮辱、暴力威脅、毆打,造成惡劣影響的;

  i)非法集會、煽動怠工或罷工、聚眾鬧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壞生產或工作秩序;

  j)不服從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響公司的正常運作,給公司造成損失或惡劣影響的;k)謊報姓名、住址、年齡,冒名頂替,提供各種虛假偽造證件;

  l)營私舞弊,收受賄賂、挪用或貪污公司財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m)打探議論薪資或獎金,造成工作或生產秩序受到嚴重影響者;

  n)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o)未經公司授權或超越公司授權的范圍,私自對外簽訂合約;

  p)未經甲方許可在其他企業(yè)或單位兼職(無論是上班時間還是業(yè)余時間),或同時為其他單位服務、賺取傭金等報酬的。

  q)故意損毀公司財物,或私自鎖定密碼或故意破壞文件資料(如電腦中的文件、數據,平面文件資料或數據),給公司造成損失或影響公司正常運作的;

  r)損毀、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據、財務票據或賬簿上弄虛作假者

  s)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jié)嚴重;

  t)有拉幫結派、任人為親、打擊報復等任何的行為者

  u)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簽字,或違反規(guī)定擅自簽字蓋章,造成公司損失或法律糾紛者;v)有不良行為,道德敗壞,嚴重影響公司聲譽或在公司內造成嚴重不良影響者;

  w)在工廠“嚴禁煙火”處抽煙者;

  x)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自己經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y)以明顯高于市場的價格采購商品,或從關系單位采購不合格商品;

  z)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

  4.1.5附加處罰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處罰時,可視情節(jié)輕重對其同時進行降薪、降職、調崗、凍結薪資調整、留用察看、經濟賠償等附加處罰。

  4.1.6.其它處罰

  如安全責任事故、質量責任事故等,根據相關制度執(zhí)行。

  4.2處罰申訴

  4.2.1處罰公布前需告知受處罰者本人,允許其陳述和申辯。

  4.2.2員工對處罰不服,可向直接上級主管或人事部申訴;對直接上級或人事部的答復不滿意,可向審計部申訴,相關部門在收到申訴請求3個工作日內應當給與答復。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xié)、施工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100元。

  3、發(fā)生事故后,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00元。

  4、對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后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第4條考核范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范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后)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圍

  (1)未按規(guī)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yè)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guī)定》考核標準執(zhí)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guī)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zhí)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guī)范、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采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yè)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yè)違反“十不吊”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后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同時保證企業(yè)各項規(guī)章制度得到執(zhí)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yè)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yè)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guī)或損害企業(yè)利益的行為。

  (4)發(fā)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yè)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采納實施,并取得重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yè)取得重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于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yè)績突出。

  第5條企業(yè)設有“管理創(chuàng)新及合理化建議獎”、“杰出員工”、“先進員工”、“優(yōu)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yōu)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并通報,頒發(fā)獎金xxxx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fā)放。

  (1)工作努力、業(yè)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yè)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chuàng)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yè)設有金額為xxxx~xxxx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yōu)秀員工每名獎金為xxxx元。

  第9條對杰出員工獎項,企業(yè)金額為xxxx~xxxx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yōu)秀管理者”獎項,企業(yè)設有金額為xxxx~xxxx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箭、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準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yè)秩序,情節(jié)輕微。

  (4)不按規(guī)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qū)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qū)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箭、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xxxx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xxxx元并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fā)當日基本薪資的xxxx%外,另罰款xxxx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另罰款xxxx元。

  (4)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xxxx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并加罰xxxx元。

  (5)未按企業(yè)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xxxx~xxxx元罰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xxxx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加罰xxxx~xxxx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yè)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企業(yè)制度和規(guī)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guī)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xù)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編制日期審核日期批準日期

  修改標記修改處數修改日期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6

  為強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獎懲與個人利益掛鉤的原則,確保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規(guī)獎懲管理

  第一條:獎懲原則:

  公司獎懲制度本著“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獎罰結合”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二條:獎懲方式

  1.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精神獎勵(給予一定榮譽)和現金獎勵。

  2.懲罰方式:行政處分和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第三條:獎懲種類和標準

  1.獎勵種類:獎懲按等級大小分為不同的`種類。獎勵有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懲罰有警告、記過、記大過三種。

  2.獎懲標準;嘉獎一次發(fā)給獎金100元,記功一次500元,記大功一次1000元。與之相對,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記過一次扣薪500元,記大過一次扣薪1000元。

  3.兩個嘉獎相當于一個記功,兩個記功相當于一個記大功;一年內被記三個大功者,公司給予破格晉升3級工資。

  4.兩個警告相當于一個記過,兩個記過相當于一個記大過;若一年內被記三個大過者,予以開除。

  5.功過可以相抵。

  6.員工必須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領導交辦的工作,督辦第一次未辦的,記警告一次;督辦第二次未辦的,記過一次;督辦第三次未辦的,記大過一次。

  7.員工出現100元以上罰款時,直接上級同時被罰(被罰金額為員工罰款金額的50%)。按規(guī)定,公司對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1.嘉獎

  (1)完成本部門計劃指標,產生良好經濟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并取得良好經濟和社會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思想進步,團結互助,事跡突出者。

  (4)維護公司各項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總經理認為應給與獎勵的。

  2.記功

  (1)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的。

  (2)工作有較大影響,工作績效比較突出者。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加強學校思想工作,深入推進“人才強校”主戰(zhàn)略,增強教職工“立德樹人、教書育人”的責任感和榮譽感,開創(chuàng)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務國家創(chuàng)新驅動戰(zhàn)略和上海科創(chuàng)中心建設,形成持續(xù)激發(fā)人才內生發(fā)展動力和創(chuàng)新活力的制度環(huán)境,激勵廣教職工為學校早日建成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做出貢獻,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全校教職工應當弘揚核心價值觀,傳承交精神,堅持教書和育人相統(tǒng)一、言傳和身教相統(tǒng)一、潛心問道和關注社會相統(tǒng)一、學術自由和學術規(guī)范相統(tǒng)一,堅守崇尚精品、嚴謹治學、注重誠信、講求責任的學術品格和優(yōu)良師風,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

  第三條學校對在人才培養(yǎng)、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與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依據本辦法給予獎勵。

  第四條教職工獎勵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堅持及時獎勵與定期獎勵相結合,按照獎勵規(guī)定的條件、種類、標準、權限和程序進行。

  第二章獎勵的條件和種類

  第五條教職工集體或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積極承擔人才培養(yǎng)任務,在教書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貢獻的;

  (二)努力開展科研工作,在服務國家重需求或引領世界學術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三)在文化傳承創(chuàng)新、促進社會文明進步、深化國際交流合作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為國家和學校贏得榮譽的;

  (四)為學校發(fā)展提供堅實保障與支撐,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六條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授予榮譽稱號等,對做出重貢獻的教職工予以重獎。在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fā)給一次性獎金。上級部門及社會團體設獎,相關部門按獎項要求推薦上報。

  第七條校級獎勵項目包括以下四類:

  (一)教書育人獎。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樹人、教書育人”一線的.教學科研并重、教學為主、專職教學、思政等教師,表彰師德高尚、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樂疆教、深受廣學生愛戴、在推動人才培養(yǎng)“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領作用的優(yōu)秀教師。

  (二)科研成果獎。主要面向教學科研并重、科研為主、專職科研等團隊及個人,表彰其在學術研究、服務國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三)管理服務獎。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務、支撐、教輔等崗位教職工,表彰其立足本職崗位,在服務學校發(fā)展穩(wěn)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貢獻。

  (四)其他專項類獎。面向在其他領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如“優(yōu)秀員”、“三八紅旗手”等獎項。

  第八條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提名獎五個等第。

  第三章獎勵的實施和評選

  第九條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全面負責校級獎勵體系建設,統(tǒng)籌校級獎勵的立項、評審、頒獎等環(huán)節(jié),黨教師工作部負責具體實施,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獎勵的設立和評選等工作。

  第十條由學校黨教師工作部牽頭,教務處、研究生院、學生工作指導員會和教學發(fā)展中心等參與,制定“教書育人獎”評選實施辦法;由科學技術發(fā)展研究院、文科建設處牽頭制定“科研成果獎”評選實施辦法;由人力資源處牽頭制定“管理服務獎”評選實施辦法;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授權的相關部門負責其他專項類獎的評選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評選實施辦法經過黨教師工作員會審定通過后正式生效,并根據評選辦法設置財務專項經費。評選程序由相關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原則上不再另行設立其他校級獎項。因工作需要確實需要新設校級獎項的,相關部門可參照本辦法精神,提出獎勵方式建議及方案,經過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審批通過后實施。

  第十三條校級獎勵的評選,一般由獎勵實施部門依照評獎辦法發(fā)起,尊重二級單位的推薦意見。按照各獎項實施辦法的程序和標準(條件)進行推薦、申報、評選或認定;由牽頭部門將各獎項的初步名單提交學校黨教師工作員會初審,上報學校黨常會審議通過后,將擬獲獎人選在全校范圍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形成最終獲獎名單。

  第十四條對獲得校級獎勵的教職工集體或個人,在教師節(jié)會宣布獎勵決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應當隆重、節(jié)儉,積極倡導教書育人、科研創(chuàng)新、愛崗敬業(yè)、奮發(fā)向上的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黨教師工作員會按規(guī)定程序撤銷獎勵:

  (一)弄虛作假或違獎勵程序,騙取獎勵的;

  (二)獲獎集體或獲獎個人的核心成員有違道德品質或學術不端行為的;

  (三)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四章獎勵的應用

  第十六條要發(fā)揮獎勵政策的導向和激勵作用,注重獎勵結果的饋和應用,獎勵結果將作為教職工專業(yè)技術職務、職級晉升、長聘體系與榮譽體系評聘、個人職業(yè)發(fā)展等方面的重要條件和依據。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在校工作的教職工(含醫(yī)學院)。

  第十八條各院(系)設立的院(系)獎勵或新增的專項獎,應符合本辦法精神。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教代會聯席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學校授權黨教師工作部負責解釋。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學校在新的起點上攀登新的高峰,進一步激發(fā)廣教職工的發(fā)展動力和創(chuàng)新活力,增強全校教職工的榮譽感、責任感,規(guī)范教職工的行為,維護學校利益和聲譽,促進學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進行,為學校深化內涵建設創(chuàng)造有利環(huán)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上海交通學章程》以及國務院的有關規(guī)定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校教職工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政策,遵守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誠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團結協(xié)作、誠實守信、銳意進取,不斷提高自身的素質和業(yè)務水平,切實做好本職工作,為實現建設世界一流學的奮斗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第三條對教職工的獎懲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獎勵上,堅持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在懲戒上,堅持教育和懲戒相結合,以教育為主。

  第二章獎勵

  第四條對于有下列表現的教職工應當給予獎勵: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遵守紀律,辦事公道,積極承擔教學、科研及其它任務,能夠起模范作用,表現突出的;

  (二)在各項工作中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或為學校節(jié)約資源、促進學校發(fā)展并取得顯著成效的;

  (三)在培養(yǎng)人才、創(chuàng)造傳播先進文化、促進社會文明進步中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國家贏得榮譽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國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貢獻,應該予以獎勵的。

  第五條學校對教職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

  第六條設立學校級獎勵項目應由擬設獎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立項,報學校人事工作小組審定批準。

  第七條教職工的獎勵一般可結合學年或年終考核進行。對于事跡特別突出的,也可隨時給予獎勵。

  第八條獎勵程序:一般由各部門或群眾推薦,報設獎部門按評獎條例審批。擬授予榮譽稱號的人選須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審批通過,由設獎部門在適當范圍內公布,獎勵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受獎勵者本人,并記入檔案。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設獎部門按規(guī)定程序撤銷獎勵:

  (一)弄虛作假,或隱瞞事實,騙取獎勵的;

  (二)違獎勵申請和審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或其它應當撤銷獎勵的情形的。

  第三章懲戒

  第十條學校對教職工的懲戒分為:通報批評和處分。處分分為:警告、箭記過降級(降職)撤職、開除。其中,警告、箭、記過的時限分別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造成經濟損失的,在給予處分的同時還應當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

  第十一條學校教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予以通報批評或處分:

  (一)違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命令的;

  (二)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給學校、教職工、學生的.利益造成損失的;

  (三)違工作規(guī)定或者操作規(guī)程,發(fā)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給學校的利益造成損害的;

  (四)發(fā)生重事故、災情,不按規(guī)定報告、不采取措施處置或者處置不力的。;

  (五)泄露國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國家和單位利益的活動,或者兼任法律、行規(guī)、規(guī)章禁止兼任的職務的;

  (七)同時與其它單位建立人事關系,或者與其它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對完成崗位職責任務造成影響,本單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九)違財經紀律,污、浪費國家資財的;

  (十)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

  (十一)違職業(yè)道德或者社會公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十二)有違紀律的其它行為的。

  第十二條有第十一條所列情形的,應當根據其性質,情節(jié)輕重,危害小,區(qū)別情況作出處理:

  (一)情節(jié)輕微,經批評教育對錯誤有深刻認識且悔改表現較好的,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二)情節(jié)較輕,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輕的,給予警告處分;

  (三)情節(jié)較重,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較嚴重的,給予箭、記過處分;

  (四)情節(jié)嚴重,造成經濟損失或者不良后果嚴重,不適合繼續(xù)擔任現任工作或職務的,給予降級(降職)或撤職處分;

  (五)對于嚴重違紀違規(guī),屢教不改或無悔改表現,不適合繼續(xù)留用的,給予開除處分。

  (六)對于違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教職工,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三條受警告、箭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在高于現聘等級的崗位;受記過處分期間,視情況降低一至兩個崗位等級聘用;受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處分期滿,由處分決定部門解除處分,對沒有改正錯誤的不予解除處分。解除記過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聘用崗位和受處分前的工資待遇。

  第十五條在受處分期間有特殊貢獻的,可提前解除處分。

  第十六條處分的程序

  (一)對于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教職工,所在部門應本著嚴肅、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在作出追究紀律責任和給予處分決定之前,對教職工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進行全面及時地調查,并聽取包括當事人在內的各相關方面的事實陳述、理由和意見,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違紀違規(guī)的性質和情節(jié)輕重,并根據本人的認識程度,在三個月內提出書面處理建議,報學校紀、監(jiān)察處或人事處。

  (二)擔任行政職務的由紀或監(jiān)察處,其他教職工由學校人事處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在聽取工會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初步處理方案。記過及以下處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組審批,報校長辦公會議備案;降級(降職)撤職、開除處分的,報校長辦公會議審批。

  (三)給予開除處分的,必須通知工會。

  (四)學校的書面處理決定應由相關部門送達受處分人本人,同時存入其檔案。因開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職工,其檔案按規(guī)定轉出學校。

  (五)受處分的教職工對所受處分不服的,可在接到處分決定后一個月內以書面方式向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提出申訴,校人事爭議調解員會收到申訴后,應當及時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答復結果仍不滿意的,可根據相關規(guī)定直接向上級機關申訴。在申訴期間,處分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辦法適用于全校教職工。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學校授權人事處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20xx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條本辦法生效后,以往文件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9

  一、總則

  1.1目的: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為了明確獎懲的依據、標準和程序,使獎懲公開、公平、公正,更好地規(guī)范員工的行為,鼓勵和鞭策廣大員工奮發(fā)向上,創(chuàng)造更好的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1.2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1.3原則:對員工的獎懲實行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1.4權責規(guī)定:部門主管經理為獎懲事由核實與操作的負責部門;行政人事為獎懲的終審部門,并為獎懲申訴的接口部門;董事為獎懲申訴的最終評判機構。

  二、獎懲的原則

  2.1獎懲的原則包括獎懲有據原則,獎懲及時原則,獎懲公開的原則和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等原則。 2.1.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描述及工作目標等;

  2.1.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2.1.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2.1.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2.2員工的表現只有較大地超過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夠給予獎勵,達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視為員工應盡的責任,不應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獎勵。

  2.3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2.4為處理員工因違紀過失或責任過失行為而填寫的表單為《過失單》。處罰和懲戒通知單必須知達員工本人,簽字確認。對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懲罰,員工有申訴的權利。

  2.5對員工獎懲采取拖延、推諉或不辦等方式的管理人員,行政人事部在查清事實后提出處罰建議,并與當事人溝通后雙方簽字確認,下達《(責任)過失單》;若當事人對處罰有所疑異,則由總辦作為終審部門,重新對處罰事項進行核實并提出終結意見。

  三、獎勵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3.1獎勵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員工得到心理及物質上的滿足,又要達到激勵員工勤懇工作,奮發(fā)向上,爭取更好業(yè)績的目的。

  3.2獎勵的方式分為行政獎勵、經濟獎勵。

  3.3行政獎勵包括通報表揚。

  3.4經濟獎勵包括獎金、獎品。

  3.5公司特別貢獻獎包括榮譽及其他物質獎勵,由行政人事視具體情況確定獎勵內容。

  3.6以上二種獎勵可分別實行,也可合并執(zhí)行。

  3.6.1評優(yōu)年會中進行現場頒發(fā)獎金500元及獎狀;

  3.6.2通報表揚當日發(fā)100-500元;

  四、懲戒的目的、方式和類型

  4.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懲前毖后,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4.2按照規(guī)定的標準(規(guī)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2.1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guī)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寫《(違紀)過失單》;

  4.2.2考查員工(崗位描述)(崗位說明書等)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jié)視為責任過失,填寫《(責任)過失單》。

  4.3懲戒的方式有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兩種。

  4.4行政處分分為輕度違規(guī)發(fā)警告信、嚴重違紀(辭退)。

  4.5經濟處罰即為罰款。

  4.6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輕微)違紀行為,視情況嚴重情況給予10-50元不等的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需負賠償責任;

  4.6.2警告處分,警告通報全公司,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需負責賠償責任;

  4.6.4嚴重違紀行為,予以開除,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jié)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10

  一、獎罰制度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獎罰制度,依照公司流程和規(guī)范,保障公司工作正常進行,激勵員工的工作熱情及敬業(yè)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物業(yè)公司全體員工

  三、獎罰形式

  獎勵:

  口頭表揚、公司通報表揚、經濟表揚、晉升工資、晉職

  處罰:

  口頭警告(書面記過)、公司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解雇

  四、獎勵標準

  嘉獎一次10元~500元不等(酌情),晉升工資在原有工資的基礎上上漲

  50~200元不等;晉升原則上升一級,如有特殊貢獻或能力突出者,可酌情晉升。

  五、獎罰程序

  由該員工直接上級或物業(yè)辦公室根據事實提出建議,并填寫《獎罰單》,經當事人確定后報請各級領導審批,由行政部門備案。

  六、申訴途徑

  如員工對所處理的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實施人將《獎罰單》交予當事人簽名確認時,對獎罰人提出申訴,如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從接到獎罰通知起兩天內向上一級或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出審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單》強制執(zhí)行。

  七、獎罰規(guī)定

  獎勵:

  (1)符合下例條件的,給予嘉獎獎勵。

  1、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時發(fā)現安全隱患,并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明顯效果的,給予該人員獎勵。

  2、能及時發(fā)現并上報治安,消除重大隱患、具有突出貢獻者。

  3、員工在工作中做到拾金不昧,保持誠實守信的良好形象。

  4、遇事臨危不懼,勇于維護公司利益。

  5、嚴格控制開支,節(jié)約費用能源有顯著成效者。

  6、檢舉或揭發(fā)損害公司利益或違規(guī)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7、保護公共財產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搶險救災成績顯著者。

  8、工作中善于發(fā)現問題、解決問題者。

  9、對改革物業(yè)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10、工作中積極主動,提供優(yōu)質服務,屢次被各界表揚者。

  11、第一時間發(fā)現偷盜犯罪嫌疑人員者。

  處罰:

  (1)口頭警告(按月考核5—10分,罰款處分)

  1、當班時間干私人事情、用公司電話辦私事。

  2、當班時間吃東西。

  3、未經允許當班時間會客,擅自離崗、脫崗、串崗。

  4、上班時未按規(guī)定著裝或衣裝不整,未佩戴工牌。

  5、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違反體系文件要求。

  7、上班翻垃圾箱撿廢品,破壞公司形象。

  8、所有員工積極配合品質管理員的日常檢查工作,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如有故意不配合,發(fā)現員工在作業(yè)時間沒有按照相關作業(yè)指導進行工作的,經部門負責人調查屬實的。

  9、每日下班提前打卡者。

  10、日常工作檢查中,發(fā)現同一個員工在同一個表格上檢查三次發(fā)生同一個錯誤的,根據各部門考核制度處理。

  11、在宿舍會客,留外人住宿。

  (2)公司通報批評(按月考核11—20分,罰款處分)

  1、一個月內受兩次口頭警告者。

  2、未經領導批準終止工作,擅自離崗者。

  3、破壞公共衛(wèi)生者。

  4、經通知無故不加班者。

  5、上班期間酗酒或有不軌行為者。

  6、當值時間睡覺未造成損失者。

  7、發(fā)現問題故意回避,不處理、不報告、不記錄。

  8、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憤,損失公物、浪費材料。

  9、公報私仇,以權壓人,以老欺新,處理問題不公正。

  10、非工作需要,私用機電設備,消防器材。

  11、本職工作失職未造成損失。

  12、無故頂撞上司,不執(zhí)行上司合理工作安排。

  13、品質員日常開出的整改單及處罰單,在負責人規(guī)定的完成期限內如未完成但存在客觀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的,要及時說明,如沒有客觀原因又沒按規(guī)定

  時間內完成累積三次的。

  14、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發(fā)現問題需及時與相關負責人溝通,實事求是,據實反映,若有違反,經調查屬實,給予通報批評。

  (3)經濟處罰(按月考核21—30分,罰款處分)

  1、不服從主管領導,影響工作質量。

  2、利用對講機閑聊,污言穢語泄憤,亂按亂調擾亂正常工作秩序。

  3、因醉酒影響工作者。

  4、隱瞞工作中的失誤(錯誤),給公司及部門造成重大影響者。

  5、在品質管理員日常檢查中,發(fā)現員工在作業(yè)時沒有按照相關作業(yè)指導標準進行操作,同樣問題出現三次不合格,造成嚴重影響。

  6、設備設施非專業(yè)人員不得操作,否則造成的設備設施損壞除照價賠償之外,根據事情輕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7、部分質量目標三次以上未達標,給予責任人處罰。

  8、在外審過程中責任部門,出現一次不合格,除給責任部門處分以外,品質管理員在日常工作中未發(fā)現問題并記錄也將根據情節(jié)給予連帶處分。

  9、無事生非,挑撥離間,損害同事之間團結者。

  10、知情不舉,隱瞞他人違紀行為者。

  (4)解 雇

  1、違反保密守則或對外故意泄露消防、安防布控者。

  2、利用工作之便破壞、挪用、偷盜公司物品者。

  3、利用工作之便貪污舞弊,損害公司(如有償維修等)。

  4、提出離職申請尚未到期而在工作中弄虛作假,不服從上級工作安排,煽動是非或影響他人工作情緒,故意損害公司財物。

  5、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7、工作態(tài)度惡劣,嚴重影響公司聲譽。

  8、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拘留、勞教、判刑。

  9、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影響正常秩序和他人工作。

  八、各部門獎罰規(guī)定

  (一)行政管理部門

  獎勵:

  1、對公司的人事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制定出相關方案,措施或制度經實施有成效者。

  2、給公司經濟帶來效益者。

  3、及時發(fā)現公司管理弊病,避免影響公司形象的。

  處罰:

  1、不調查實情,放縱或亂指揮給公司帶來損失的行為。

  2、不關心員工,不解決員工合理要求的。

  3、知情不報,有意緩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行為。

  4、遇到工作職責交叉或模糊事項時,推三阻四,不執(zhí)行上級指示,不顧大局,遇緊急工作時臨陣脫逃。

  5、不關心業(yè)務,不熟悉業(yè)務,業(yè)務重心管理失衡而產生不良影響行為。

  6、不舉賢避親,不主動回避與自已有特殊關系人員的利益合作或利益分配。

  (二)物業(yè)工程部

  獎勵:

  1、通過自身學習不斷提高專業(yè)技能,改善工作方法,工作效率及技能有明顯提高者。

  2、通過技改使運行成本降低1萬元以上。

  3、業(yè)主對工程維修服務提出書面表揚。

  處罰:

  (1)口頭警告(書面記過)

  1、責任區(qū)域內發(fā)現問題沒有及時匯報。

  2、未及時填寫工作記錄、巡查記錄、維修保養(yǎng)記錄、相關記錄或填寫不規(guī)范。

  3、無故未按時按質的完成工作。

  4、為顧客維修時服務態(tài)度較差,受業(yè)主投訴的.。

  5、信息反饋不及時或不反饋的。

  6、因缺少配件或其它原因不能及時完成維修時,不按規(guī)定及時向上級領導或部門主管匯報,未在交接班本上做好記錄。

  (2)通報批評及經濟處罰

  1、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設備設施、維修工具等造成一定損失,除開除處分之外,還應照價賠償。

  2、違反操作程序,造成一定的事故隱患。

  3、因個人原因、工作失職等造成能源浪費。

  4、未按計劃及相關作業(yè)指導書對設備進行維保的。

  5、不按作業(yè)指導書對設備進行操作及運行管理的。

  (3)解雇

  1、違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責任事故,除給予開除處理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工作失誤造成大面積停水停電1個小時以上。

  3、當班人員麻痹大意造成事故或對事故隱瞞不報,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開除處理,并根據損失程度賠償。

  4、工作弄虛作假,偷工減料,造成嚴重損失。

  5、挪用、盜取公司財物。

  6、竊取或泄露業(yè)主資料或隱私。

  7、私自為顧客提供獲取報酬的勞務。

  (三)秩序維護部

  獎勵:

  1、半年內所負責區(qū)域內無任何安全事故發(fā)生。

  2、如遇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部門內部每月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qū)域全年最好者(每月不得有口頭警告,注:全年4次以上區(qū)域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不按規(guī)定交接班。

  2、值班期間發(fā)現不良現象和事故苗頭卻視而不見。

  3、在記錄本上亂寫亂畫寫一些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4、領導交待的工作沒有進行書面記錄或口頭交接不清而造成工作失誤。

  5、拉幫結派或拉攏煽動他人破壞內部團結者

  6、不按公司的要求填寫、登記各類表格。

  7、培養(yǎng)個人素質,嚴禁監(jiān)守自盜行為發(fā)生。

  (四)保潔部

  獎勵:

  1、連續(xù)三次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工作質量區(qū)域最好者。

  2、遇異常天氣或特殊情況,積極參與配合公司及部門行動有突出表現者。

  3、在公司內部工作巡查中全年綜合最好者。(給予工資晉升)

  處罰:

  口頭警告、酌情給予通報批評或解雇:

  1、用水之后未關,導致水資源浪費,口頭警告一次,二次以上通報批評。

  2、發(fā)現問題故意回避、不上報、不處理。

  3、上班期間無故缺勤或工作期間不務正業(yè)者。

  4、浪費或損壞公司財物。

  5、向業(yè)主搬弄是非,造成不良影響。

  6、不講究個人衛(wèi)生,影響服務質量行為。

  7、不遵守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不自我保護,不采取保護他人措施,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行為。

  8、上班時間出外賣廢品者給予開除處理。

  九、獎罰條例執(zhí)行效力

  1、部門條例與公共條例相沖突,獎罰條例則按部門獎罰條例執(zhí)行。

  2、若本獎罰制度沒有明確,按公司其它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3、所有獎罰記錄將作為年終工作評估、晉級、調薪的重要依據之一。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11

  一、獎罰目的: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流程正常進行、提高員工的綜合素質和積極性,激勵員工的敬業(yè)愛崗精神,做到管理有章可依,用制度管理人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二、獎罰范圍:

  凡本司所屬員工。

  三、執(zhí)行權限:

  當事員工直接管理者或以上級、公司保安部。

  四、獎罰流程:

  具體獎罰事情發(fā)生后4小時內,由崗位直接上司、部門主管、行政人員或保安部依據情節(jié)輕重及實施權限填寫員工動態(tài)表,交當事人簽名確認,再上交行政人事部審核生效,并記入員工檔案。

  五、獎罰標準:

  所有獎罰均用分數體現,每員工每年享有底分12分,不足12個月的按實際月數為底分(例如年中正常辭工),以此為標準,每被扣除1分,將從扣分當月薪金扣除20元,當底分為0或者低于0時,將被辭退出廠,如符合獎勵條件而受獎分者,獎分將在現有底分的'基礎上累積,獎罰分數相互抵消,年終獎勵將按照超出標準底分部分以每分50元給予獎勵。

  六、獎勵依據(根據實績給予1-6分獎勵):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書面形式),被采納并成效者;

  2、工作勇于創(chuàng)新,主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取得實效者;

  3、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4、對可能發(fā)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舉發(fā)違規(guī)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件,經查屬實;

  6、連續(xù)3個月表現良好未被扣分者;

  7、具有其它特殊功績。

  七、懲罰依據:

  1、對以下行為一次扣1分(重犯扣兩分):

  A、上班時間不帶廠牌或不按規(guī)定佩帶,穿拖鞋者;

  B、上班時間吃零食、玩手機、聽隨身聽或看與工作無關之報紙、雜志;

  C、工作時間內打瞌睡、嬉戲、扎堆聊天、回宿舍或擅離工作崗位(未辦理有關請假、離崗手續(xù));

  D、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門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E、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他人打卡或偽造出勤紀錄;

  F、對上級安排任務因個人因素未完成者;

  G、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H、未按照正常作息者(例:超過規(guī)定最晚時間回廠,關燈);

  I、高空拋物、灑水者;

  J、不遵守飯?zhí)糜貌鸵?guī)定;

  K、上班時間酗酒者。

  2、對以下行為一次扣2分:

  A、不服從管理的合理安排并態(tài)度惡劣;

  B、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C、虛報生產量、不良品量、材料用量等數據;

  D、擅自撕毀公文或公告文件;

  E、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F、在廠區(qū)內賭博者;

  G、有不珍惜勞動成果的行為。

  3、對以下行為視情節(jié)輕重一次扣3分或3分以上:

  A、因疏忽或故意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B、辦事不力,未盡職責或積壓工作延誤時效;

  C、妨礙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準則;

  D、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者(嚴重者并移交司法機關);

  E、仿冒他人簽字或偽造、變更、盜用公司印信者;

  F、打架滋事,聚眾鬧事,拉幫結派者;

  G、員工損壞、遺失公司物品,視情節(jié)輕重扣分并按比例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

  八、員工申訴途徑:

  若員工對所處理結果不服,有異議者,請于事發(fā)當日對獎罰實施人提出申訴,若申訴結果未達成一致意見,則向上一級或行政人事部申訴。在規(guī)定時間(處理后半天內)未提出申訴又拒不簽名的,獎罰通知單強制生效。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12

  一、目的:

  為了加強企業(yè)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guī)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及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嚴明紀律、獎優(yōu)罰劣,更好的調動員工的積極性,發(fā)揮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二、組織領導:

  設立管理委員會,組長由分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公司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各部門經理擔任。

  三、適用范圍:

  xxx公司全體員工

  四、獎懲的原則

  遵守有章可循,違章必懲,有獎有罰,獎罰分明,獎罰有度,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的原則。

  1、獎懲有據原則:獎懲的依據是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管理制度,員工的崗位職責及工作目標等;

  2、獎懲及時原則:為及時地鼓勵員工對公司的貢獻和正確行為以及糾正員工的錯誤行為,使獎懲機制發(fā)揮應有的作用,獎懲必須及時;

  3、獎懲公開的原則:為了使獎懲公正、公平,并達到應有的效果,獎懲結果必須公開;

  4、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的原則:嚴防公司員工特權的產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員工應人人平等,一視同仁。

  5、員工的表現應達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當員工的表現達不到公司對員工的基本要求,應給予相應懲戒。處罰的原則是從輕不從重,目的是:防微杜漸、懲前毖后。

  五、內容:

  獎勵管理制度

  第一條 獎勵目標:

  1、對個人做出超越本職工作的杰出貢獻的認同。

  2、對優(yōu)秀工作及時加以宣傳及贊揚。

  3、對于業(yè)務目標與獎勵系統(tǒng)的有效連接。

  4、公司內部獎勵計劃的透明度。

  5、加強獎勵過程的公證性、目標性。

  第二條 獎勵條件:

  員工表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將酌情給予獎勵:

  1、在完成工作任務、起帶頭示范作用方面有顯著成績的;

  2、在業(yè)務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經營管理中取得顯著效益;

  3、在完善管理體制、拓展業(yè)務渠道、完善業(yè)務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取得積極成效;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國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5、檢舉、揭發(fā)有損公司利益或違規(guī)行為,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的;

  6、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

  7、見義勇為,舍己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的`;

  8、其它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三條 獎勵形式:

  1、精神獎勵:

  1)口頭表揚;

  2)通報表揚;

  3)通令嘉獎;

  4)記功;

  5)授予榮譽稱號。

  2、物質獎勵:

  1)獎金、獎品;

  2)晉級、晉職。晉級、晉職人員的工資級別隨之調整。

  第四條 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除口頭表揚外),由所在部門經理將事跡填寫在《獎懲情況表》,按流程執(zhí)行,程序如下:

  1、部門提名;

  2、人事部門審核;

  3、分管領導審議;

  4、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 獎項的分類:公司的獎項設立。

  分別是:

  1)優(yōu)秀員工獎;

  2)優(yōu)秀管理獎;

  3)最佳業(yè)績獎;

  4)最佳團隊獎。

  第六條 獎項的評選標準

  優(yōu)秀員工獎:年度考評成績最佳的員工,極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務,嚴格遵守各項行為規(guī)范標準及規(guī)章制度。

  優(yōu)秀管理獎:管理效率突出,各項指標領先,由管理委員會評定。

  最佳業(yè)績獎:全年累計個人業(yè)績最高者。

  最佳團隊獎:以部門為單位,由管理委員會評定。

  第七條 獎項評比方法

  獎項的評比方法:

  優(yōu)秀員工獎:優(yōu)秀員工獎的評選每個年度評選一次,由部門主管提名,并列舉優(yōu)秀事例,書面呈報人事部門,人事部門接到部門報告后,對該員工進行全面評估,確認后報分管領導審議,最后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公布。

  優(yōu)秀管理獎:每年度評選一次,由管理委員會研究評選辦法,結果呈報總經理批準后公布。

  最佳業(yè)績獎:每年度評選一次,由管理委員會委托相關部門審核全年業(yè)務總量,評選業(yè)績最佳者提名及評定。

  最佳團隊獎:每年度評選一次,由管理委員會提名及評定。

  第八條 獲獎者的獎勵

  1、優(yōu)秀員工獎:1)獲得優(yōu)秀員工獎的,公司將給予獎金500元獎勵;2)公司給予表彰;

  2、優(yōu)秀管理獎:1)獲得優(yōu)秀管理獎的,公司將給予獎金800元獎勵;2)公司給予表彰;

  3、最佳業(yè)績獎:1)獲得最佳業(yè)績獎的,公司將給予獎金1000元獎勵;2)公司給予表彰;

  4、最佳團隊獎:1)獲得最佳團隊獎的,公司將給予獎金2000元獎勵;2)公司給予表彰;

  懲罰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標:

  員工有違紀行為,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扣除一定的績效獎金、警告、記過、降薪和降級、辭退、開除等處分,獎懲制度管理按照分值制執(zhí)行,暨違反公司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扣除相應分值;分值對應扣除月度績效,暨1分為50元;

  第二條 處分:

  公司訂立了下列可能發(fā)生員工違紀行為及相應所采取的懲罰措施:

  1、輕微行為過失:提出口頭、書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應分值;

  2、行為過失:即一個月內輕微行為過失三次以上,提出書面警告、記過并予以扣除相應分值;

  3、重大行為過失:一次重大行為過失或兩次行為過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問題),提出書面記過、降薪和降級、辭退,并予以扣除相應分值;

  4、嚴重觸犯法紀:開除、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條 處分時遵守的原則:

  紀律處分的目的是懲前毖后,保證維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準,保障公司和員工的權益。在執(zhí)行紀律處分時,應遵守如下原則:

  1、處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證據;

  2、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3、員工應明確必須達到的標準和應遵循的規(guī)定,應具有基本的道德規(guī)范;

  4、員工對紀律處分有上訴的權利,總經理可對紀律處分作終裁定。

  第四條 不同違紀行為的不同紀律處分措施,具體如下:

  1、如屬輕微過失或工作有誤,直接領導向員工提出口頭警告,旨在給當事人提供一個立即改正錯誤的機會;

  2、如屬短時間內屢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重復相同的輕微行為過失或行為過失,直接領導通過人事部門向員工發(fā)出書面警告。對于較為嚴重的過失,屢犯過錯造成連續(xù)不努力工作,在給予這種處分的同時或其后,可以繼續(xù)考慮降薪和降級,直接領導有權通過人事部門做出這類處分;

  3、如屬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為過失,或所犯為重大行為過失,員工可能被罰款、停職或降薪,員工亦會接受記過處分、辭退或開除。

  4、如屬接獲最后記過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為過失、或屢犯兩次以上(含兩次)的行為過失,或為嚴重觸犯紀律,員工應被罰款并立即解聘,其勞動合同同時終止。

  5、部門經理及人事部門在采取違紀處分前應確認事實,并準許員工就有關事件進行解釋。如屬被指稱為重大行為過失,進而嚴重觸犯法規(guī)的,將以解除勞動關系作為嚴重懲罰。

  第五條 有下列輕微行為過失情節(jié)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節(jié),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證據者,予以提出口頭、書面警告處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處罰:

  1、違反員工管理制度;

  2、參會人員遲到者;

  3、有意或無意的怠工;

  4、在工作場所不按規(guī)定著裝(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裝異服);

  5、遲到、早退及中途短時離崗且沒有恰當和可證明的理由或竄崗閑談;

  6、收到客戶投訴(過失情節(jié)輕微);

  7、安全、衛(wèi)生和辦公管理方面的輕微行為過失;

  8、因個人過失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

  9、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的;

  10、未及時傳達、執(zhí)行公司下發(fā)通知、文件。

  第六條 有下列行為過失情節(jié)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節(jié),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證據者,予以書面警告、記過處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處罰:

  1、履行職責時屢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輕微行為過失,第三次按過失行為處罰;

  2、遲到、早退月累計達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戶投訴(過失情節(jié)較重);

  4、上班時擅自長時間離崗、睡覺或干私活的;

  5、私藏、變賣公司各種物品占為己有或違反規(guī)定浪費、損壞、丟失公物的;

  6、沒有盡職及時報告事故的;

  7、在工作時間對同事、客戶、學員使用褻讀性或辱罵性語言的;

  8、在任何時間、任何公司園區(qū)范圍內參與任何與賭博有關的活動的;

  9、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指定必修培訓學習的;

  10、對公司其他員工或有關人士無禮、粗魯、狂暴或拒絕與其他員工協(xié)作;

  11、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處理不當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的;

  13、一切有礙公共秩序行為的;

  14、拒不執(zhí)行上級或文件決定及會議決議要求的。

  第七條 有下列行為重大過失情節(jié)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節(jié),經查證屬實或有具體證據者,予以書面記過、降薪和降級、辭退處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處罰:

  1、屢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為過失,第三次按重大過失行為處罰;

  2、連續(xù)無故曠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6天的;

  3、嚴重疏忽本職工作,并造成損失的;

  4、在公司工作時間內,包括在外和工作時間外,就公司有關的情況向其他員工或其他有關的人員進行恐嚇,或以任何方式進行威脅或使用強迫手段;

  5、玩忽職守的,違反工作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程,隱瞞工作過失造成事故或損失的;

  6、不服從正常工作調動或公開拒絕執(zhí)行上級命令的;

  7、工作態(tài)度差,當年累計被客戶、學員投訴3次以上的;

  8、公司發(fā)生緊急情況時不參與救護或逃離現場的;

  9、參與打架斗毆、尋釁鬧事,尚未造成人員傷亡的;

  10、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試圖掩飾其他員工所犯的行為過失或過錯;

  12、在接獲警告后仍屢犯(兩次以上)職責方面的行為過失;

  13、員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虛假,不完整或誤導的解說;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偽造考勤記錄;

  15、涂改、偽造、虛開發(fā)票虛報冒領的;

  第八條 嚴重觸犯規(guī)章制度的處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予以開除處分。

  1、侵占公有財物、營私舞弊利用職權收受賄賂的;

  2、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擾亂公司秩序的;

  3、嚴重違反行為守則或一般行為規(guī)范的犯罪行為或觸犯法律;

  4、在工作時間內外或工作場所內因公司有關的事項,對其他員工或其他有關的人士做出毆打、打架、阻擋或任何其他暴力行為;

  5、被追究刑事責任;

  6、偷竊、盜用、藏匿或未經許可拿取公司及有關人士的財物;

  7、因玩忽職守造成的重大損失和損害;

  8、未經許可亂動安全設施、警告信息等;

  9、未經許可亂動設備、工具、車輛等造成危險的;

  10、非法罷工、怠工或煽動他人怠工、罷工的;

  11、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學院、公司名譽受到重大損害的;

  12、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

  第九條 方式

  1、上對下的監(jiān)督。

  2、流程:部門經理填寫《獎懲情況表》,并遞交人事部門,人事部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程序,將處理意見反饋給上級和被處罰員工。

  第十條 投訴和申訴

  為確保勞動關系的公平,員工有權就關于工作、勞動條件及與其他員工關系提出建議,投訴及申訴,并有權利要求公司給予合理的解釋,但員工必須事先向其直接領導以口頭形式討論提出該等事項。如果結果并不令人滿意,員工可就建議、投訴或申訴向人事部門及公司總經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員工應向其直接領導呈交一份書面投訴(說明時間,地點他所面對事件的性質),直接領導應在三天內書面答復解釋其立場和理論基礎;

  第二步:如員工對其直接領導的解釋不滿意,可向人事部門投訴并備案;

  第三步:人事部門應積極協(xié)調員工的直接領導或其分管領導就員工提出的投訴在七個工作日內答復員工。

  第十一條 員工問題解決程序

  所有員工均有權尋求解決工作中的個人問題。公司應公平、迅速解決所提出的問題。如員工產生工作問題,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員工應先與自己的直接領導就有關問題進行協(xié)商。如問題未能在合理時間內得到解決,有關領導或員工應將問題提交人事部門;

  第二步:人事部門代表旁聽或參與協(xié)商。直屬領導和人事部門代表在員工參與下對問題做出決定。如問題還得不到解決,應提交總經理會議;

  第三步:終由總經理會議做出決定,通過總經理認可。

  第十二條 行政處罰方式

  1、提示:即口頭警告,僅限于首次觸犯輕微行為過失的,由部門經理發(fā)出,并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情況表》,列明違紀事實、處理意見,提交人事部門作出處理;一月度內有提示3次不得參與年度評優(yōu)評獎。

  2、書面警告:員工如有重復觸犯輕微行為過失或首次觸犯行為過失的,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情況表部門經理簽名并與當事人溝通后,報公司人事部門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發(fā)文通告,一季度內有書面警告3次不得參與年度評獎。

  3、記過:員工如有重復3次及以上觸犯行為過失或首次觸犯重大行為過失的,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情況表》,列明違紀事實、處理意見,經部門經理簽名并與當事人溝通后,報分管領導審批由公司人事部門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發(fā)文通告,一年度內有記過1次不得參與年度評獎。

  4、記大過:員工如有重復觸犯重大行為過失的,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情況表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審批由人事部門存入員工個人檔案,一年度內有記過1次不得參與年度評獎。

  5、解除勞動合同及開除:員工如有嚴重觸犯規(guī)章制度,由所在部門填寫《獎懲情況表部門經理分管領導審批后,由人事部門呈報總經理會議決定予以處分并執(zhí)行。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制度由xxx公司制訂,經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呈報總公司審批后實施,若國家政策法規(guī)有所變動,參照國家規(guī)定做相應調整。

  2、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3、參照《員工管理制度》。

  4、參照《xxx公司內控文件》。

  5、參照《部門工作職責》。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其他規(guī)章制度如有與此相違背的條款,以此為標準,本制度解釋權歸屬xxx公司。

  6、生效日期:20xx年x月xx日。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13

  1、目的

  為了加強宿舍的安全管理,強化自我管理、自我約束意識,創(chuàng)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使宿舍管理常規(guī)化。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2、適應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北京東方雙冠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德麥特捷康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全體內宿員工。

  3、評比規(guī)則:由綜合部每月進行一次評比活動。

  獎勵標準:每月評選優(yōu)秀標兵一個,并給予獎勵5分。

  處罰標準:對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反情節(jié)較輕的`一次說服,二次警告,第三次情節(jié)嚴重者扣除5-10分。

  3.1、發(fā)現煙頭,有人承認每根扣5分,無人承認集體均攤,宿舍長雙倍。

  3.2、不疊被子,床鋪凌亂,隨意懸掛衣物占用空床扣2分。

  3.3、床下鞋子未在線內,擺放凌亂扣2分。.

  3.4、桌椅擺放凌亂,桌面臟亂扣2分。

  3.5、地面臟,堆積雜物扣2分。

  3.6、博物架、衣架、鞋架等擺放凌亂扣2分。

  3.7、私拉電線,離開時未關閉電器扣2分。

  3.8、外宿人員不通知管理員自行留宿,扣2分。

  3.9、在宿舍內賭博、斗毆、喧嘩、酗酒、大聲播放音樂影響他人正常休息,每人扣5分。

  3.10、宿舍長負責安排輪流值日并進行監(jiān)督,住宿人員如多次違反上述制度,經說服無效者,取消其住宿的資格。

  本制度由綜合部負責監(jiān)督和檢查。檢查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1分等于10元。請大家自覺遵守本制度。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14

  為強化食堂的規(guī)范化管理,增強食堂日常工作的規(guī)范性、自覺性,更好地提高食堂的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為學校全體師生營造良好的就餐環(huán)境,促進學校的平穩(wěn)發(fā)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獎懲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二、獎懲辦法與標準

  1、獎懲辦法

  (1)對食堂進行檢查時,食堂員工存在違紀,不按規(guī)定流程操作現象,食堂安全管理員要求食堂員工立即改正,并按規(guī)定接受相應處罰。

  (2)若發(fā)生緊急情況,食堂員工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組第一時間知會對方,并一起協(xié)商解決問題,事后一周內再按規(guī)定承擔相應責任。

  2、獎懲標準

  (1)有下列情況者,視為違紀,每人每次扣10元。

  操作人員衣帽穿戴不整齊,未做到五勤(勤洗手及剪指甲、勤洗頭、理發(fā)、勤洗衣服、勤換衣帽)。

  手腕部除手表外還戴有其他裝飾物,手指佩戴金銀首飾,用手接觸食品,操作時有吸煙等現象。

  分菜時未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性手套等。

  窗戶、地板,墻面、屋頂、炊具有油漬、灰塵、蛛網,油垢等。

  炊事械具或用具未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

  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

  未妥善保管或故意損壞學校所配食堂用具、電器等物品。

  食堂工作人員消極怠工,未能準時開伙。

  對著食品咳嗽、打噴嚏。

  (2)有下列情況者,視為違紀,每人每次扣20元。

  食品中出現臟物、泥沙、雜草、蠅蟲等。

  冰箱儲存食品生熟未分開。

  食堂工作人員未做到禮貌待人,熱情服務,有刁難就餐人員,徇私、態(tài)度惡劣等情況。

  出現師生投訴且已證明為事實。

  當師生對菜肴提出疑問不及時處理,推諉不決。

  食品原樣采購沒有索證,有“三無”產品。

  廚房用具未實行炊具消毒制度,未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食品盛器隨地擺放。

  工作馬虎,發(fā)生安全、衛(wèi)生責任事故的。

  發(fā)生原則性問題不報告、擅自處理的。

  (3)有下列情況者,視為嚴重違紀,每人每次扣50元。

  員工滿意度調查連續(xù)三次不合格的`。

  食堂員工有私拿學校配備物資價值達100元(含)以上的。

  不配合學校檢查,或對事實存在的問題拒不承認、不簽字,且已證明事實確實存在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食堂員工要承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賠償學校損失,情節(jié)嚴重者,學校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同,有違法犯罪行為者,立即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上級衛(wèi)生部門檢查食堂工作,由人為因素造成不良影響或罰款的。發(fā)生食物中毒,造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受損的。

  無故停餐、誤餐,造成全體師生無法正常用餐且嚴重影響學校正常運轉。

  不配合學校管理,對學校師生所提出的正確意見不予理會,影響學校正常運轉。

  (4)獎勵辦法:如果食堂員工一個月內無違反以上規(guī)定,獎勵30—150元不等績效獎金。獎勵辦法考核細則:

  ①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會不定時檢查,沒有發(fā)現違紀的;

  ②學校會不定時派學生抽查的,沒有發(fā)現違紀的;

  ③學校領導,老師和學生問卷調查沒有發(fā)現違紀的。

  獎勵金額會綜合以上細則分為A.B.C.D.四等,A等為150元,B等為100元,C等為50元,D等為30元,

  三、附則

  1、本辦法由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負責解釋。

  2、本辦法自學校董事會簽發(fā)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辦法與各位食堂員工的月績效獎金掛鉤,望各位員工悉知,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

  公司獎懲管理制度 15

  為加強管理,維護公司和智能溫室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溫室各項工作的高效運營,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總則

  本制度適用于東升智能溫室種植與町春產品裝配物流服務工作員工。其制定的原則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究,有功必獎,獎懲嚴明,公平公正。員工獎懲以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由公司經理與主管具體實施。

  第二條 獎勵條款

  1、半年、全年年終獎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誤少、無違規(guī)行為,工作成績較好。

  評選范圍:東升科技園員工。

  獎勵方式:由公司根據年度發(fā)展狀況,獎金300-1000元。

  2、監(jiān)督檢舉獎勵

  要求:對工作生活中的違規(guī)違法行為,進行拍照或實證檢舉(據實舉報,惡意舉報嚴懲)

  參與范圍:全體職工

  獎勵辦法:提供圖片、實證經證實:

  違反處罰條款1、2條,獎勵5--50元;

  違反處罰條例3、4條,獎勵20―200元;

  違反處罰條例5、6、7條,獎勵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3、建議及創(chuàng)意獎勵

  要求:促進企業(yè)發(fā)展或工作進展的意見及措施

  參與范圍:全體員工

  獎勵方法:凡提出建議或工作創(chuàng)意,一經取納獎勵50―1000元;突出貢獻根據情況另行獎勵。

  第三條 處罰條款

  1、考勤處罰

  1)考勤制度弄虛作假者每次罰款100元。

  2)嚴禁上班脫崗、不上班或辦理私事,一經發(fā)現以曠工論處。

  3)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20元,30分鐘以上扣罰50元。

  4)遲到或早退1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1天;扣發(fā)2天工資;

  5)員工出現無故連續(xù)曠工3日者,視為自動離職,不支付任何工資、獎金。

  6)脫崗10分鐘以內扣罰20元,30分鐘以上扣罰50元。

  2、其他處罰一: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因個人過失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2)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宜者;

  3)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15分鐘以上者;

  4)影響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情結輕微者;

  6)損壞公物者(損失100元內);

  7)違反安全、衛(wèi)生規(guī)章,不穿著規(guī)定工裝、配備指定器具上崗未造成損害者;

  3、其他處罰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款100-500元。

  1)無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級安排的工作,致影響公司權益者(罰款加賠償損失);

  2)對同事排擠、暗示及言語攻擊或誣害、偽證,挑撥事端未造成損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資無故丟失和損壞者(損失金額500元以內),需根據實際價格賠償并予以處罰;

  4)疏忽造成安全隱患、經營環(huán)境不整潔者;

  5)對可能發(fā)生的隱患、舞弊行為沒有及時揭發(fā)、制止,導致不良事件發(fā)生者。

  4、其他處罰三: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賠償損失并罰款200-1000元。

  1)擅離職守造成事故,使公司業(yè)務遭受損害者。

  2)遺失重要文件、證件、物件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業(yè)務遭受較大損失者(損失金額1000元內)。

  4)不服從主管人員管理監(jiān)督,未影響他人及溫室內秩序者。

  5)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7)尋釁滋事、打架斗毆者,未造成損失者。違規(guī)者將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8)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價值在人民幣100元以上者,違規(guī)者將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1000元(含)以下損失者;

  5、其他處罰四: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賠償損失及罰款2000---10000元,并予以辭退。

  1)因觸犯法律而被司法機關處罰,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盜竊溫室財物、徇私舞弊,責任人同時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者。

  4)因個人原因致工作失誤造成1000元以上損失者。

  5)毆打他人或聚眾鬧事,不服從管理或怠工。

  6)違反公司規(guī)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改的,嚴重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

  7)造溫室設施設備、物資無故丟失、損壞,除接受罰款外,還要承擔全部經濟賠償責任者。

  8)煽動怠工或罷工、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和甲方(溫室)形象,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

  9)未經許可兼任其它公司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yè)務者;

  10)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

  6、其他處罰五:員工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員工在職(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

  2)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yǎng)的;

  3)員工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公司利益造成損失;

  4)員工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公司勞動紀律或其它規(guī)章制度的。

  第四條 附則

  1、對于本制度所未規(guī)定的事項,由辦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執(zhí)行,必要時可及時編制新的補充規(guī)定。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員工對本管理制度產生疑義時,由辦公室做出說明。

  3、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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