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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死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死因管理制度 1
例會制度
1、組織本轄區村醫(個體醫),每兩個月召開一次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死亡信息的收集、報告等,并對入戶調查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及時解決。
2、各村衛生所、個體診所要高度重視死因監測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死亡報告討論會,對存在的問題要盡快解決,使《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得到不斷的完善。
3、公共衛生服務站安排人員參加各村委衛生所的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了解存在的問題并給予技術上的指導和協調。
死因登記報告管理制度
1、成立死因監測管理領導小組,專人負責轄區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記及網絡報告工作等。
2、明確死因登記報告工作流程,按要求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并實行網絡報告:鄉、鎮級以下醫療機構30天內完成報告(原始信息如實錄入、網絡報告包括查重、補報)鎮衛生院在7天內通過網絡審核確認,并進行死因信息的審核、訂正。
3、對收集的死亡信息進行臺帳登記,建立死亡登記冊。
4、每月10日前將上月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上交到縣疾控中心.
死亡信息核實制度
1、衛生院要建立死亡信息核實制度,對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認真核實調查,提高死因推斷準確性。
2、安排專門人員及時收集院內死亡的信息,對有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進行核實。
3、衛生院負責死亡報告工作的醫生,對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實調查或入戶調查,并在《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及網絡報告卡中填寫調查記錄。
死亡信息補充報告制度
1、定期與當地派出所、計生等部門核對死亡資料,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2、鄉村醫生(個體醫)要定期了解轄區內死亡情況,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檔案管理制度
1、安排專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記信息原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死亡登記冊、各種報表和個案數據),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縣疾控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2、定期下載死亡個案數據和儲存本單位網絡上報的原始數據庫,并采取移動存儲或光盤刻錄等有效方式進行數據的長期備份,確保報告信息數據安全。
3、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死亡統計、信息分析的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培訓工作制度
1、公共衛生服務站每半年組織對臨床醫生進行培訓一次,培訓內容應側重于《死亡醫學證明證》的'正確填寫及根本死因的確定。
2、每兩個月要開展對村醫進行二級培訓一次,培訓內容應側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報告工作。
3、每年派出死因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死因編碼人員參加上級舉辦的培訓班。
死因監測獎罰制度
1、公共衛生服務站將該項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每年至少兩次組織對全鎮村級衛生所進行人群死因登記信息網絡報告工作督導檢查,并進行考核評分。
2、實行獎懲機制,對有漏報、遲報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的取消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資格。對開展工作好的單位進行獎勵。
死因管理制度 2
原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死因登記冊,各種報表和個案數據,填報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2、要定期下載死亡個案數據和儲存網絡上報原始數據庫,并采取移動存儲或光盤刻錄等有效方式進行數據長期備份,確保報告信息數據安全。
3、按照有關規定對于死亡統計信息分析的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應注明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死因管理制度 3
1、醫院的慢性病報告管理組織由防?、醫務科及相關科室人員組成。慢性病報告管理小組負責醫院內的慢性病管理工作,防?曝撠熑粘9ぷ。
2、防?聘鶕圆」芾硪幎ㄖ贫ㄏ鄳'規章制度,并實行工作檢查過問制度。按工作的實際情況及時改進慢性病報告管理工作。
3、慢性病報告內容包括:冠心病急性發作,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猝死、各種類型的冠心病死亡;腦卒中發作,包括致死性腦卒中和非致死性腦卒中(蛛網膜下腔出血、腦出血、腦血栓形成、腦梗死及未分類腦卒中),不包括一過性腦缺血發作(小卒中)及慢性腦動脈硬化;糖尿病,確診為新發糖尿病病例;腫瘤,確診為新發惡性腫瘤及中樞神經系統的良性腫瘤病例。
4、慢性病報告程序:醫生發現市區冠心病急性發作、腦卒中發作病例和新發糖尿病病例、惡性腫瘤及中樞神經系統的良性腫瘤以及中心城市外醫療機構確診的上述疾病在復診時,均應填報相應原報告卡。報告卡必須在出院前上報防?啤
5、有關科室應建立健全門診日志、病房住院登記和檢驗登記的質控管理。
6、臨床科室對來我院住院治療或東山街道轄區內居民,而因病正常死亡的,必須開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內容填寫要完整、準確,并在七日內上防保科。
7、凡未按要求上報的責任人,造成漏報與科室質量分及個人獎金掛鉤。
8、本制度適用于各臨床科室及門診部。
死因管理制度 4
一、死因登記信息報告卡第一聯由公共衛生科進行保存管理。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縣疾控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二、公共衛生科要定期下載死亡個案數據和儲存本單位網絡上報的原始數據庫,并采取移動存儲等有效方式進行數據的'長期備份,確保報告信息數據安全。
三、醫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死亡統計、信息分析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死因管理制度 5
一、支持性環境
行政支持
制度建設
技術培訓
經費支持
二、用戶與權限管理
《全國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系統》的用戶和權限管理由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系統管理員統一負責。
《〈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系統用戶申請表〉用戶申請(變更)表》(以下簡稱《用戶申請表》)用戶管理采用分級管理的方式,用戶的權限分配應以保障數據直報安全、準確、高效為原則。
三、安全管理
系統安全
專人專機
帳號安全
用戶的賬號密碼應由8位以上的數字與英文字母組成,每月至少更改一次。
四、數據共享與交換
1、數據共享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定期將系統產生的歷史
死因數據移交數據共享平臺,供相關部門查詢利用。
2、數據交換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按照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
心制定的'數據交換標準,在經過認證授權的區域進行死因監測信息系統與《全國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系
統》之間的數據交換。
五、數據關聯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配合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全國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系統》與醫院信息管理系統(HIS系統)關聯工作,在標準制定、方法研究等工作中給與配合與支持。
死因管理制度 6
一、成立死因監測管理領導小組,設專(兼)職人員負責醫院死亡信息的收集、整理、核查、登記及網絡報告工作等。
二、患者在院內死亡后,須由診治醫生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醫務部負責審核并加蓋公章。
三、公共衛生科做好原始《死亡醫學證明書》的`保存與管理,并協助牡丹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四、公共衛生科在7天內(從填報之日起)完成網絡報告工作。網絡填報時需將列因鏈、調查紀錄等原始信息如實錄入,并進行根本死因確定編碼。發現不明死因按照《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行)>、<縣級及縣級以上醫療機構死亡病例監測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中所規定的報告程序和要求進行報告。
五、每年組織對臨床醫生或新進醫生進行一次培訓,培訓內容:《死亡醫學證明證》的正確填寫及根本死因的確定。
六、將死因登記報告管理工作納入目標考核內容,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對全院醫務人員死因登記信息網絡報告工作的督導檢查。
七、實行獎懲機制,對有漏報、遲報的科室、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對開展工作好的科室進行獎勵。
死因管理制度 7
一、為及時收集死因監測資料,了解監測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和解決監測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本制度。
二、組織各臨床科室每季度召開一次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死亡信息的'收集、報告等,提高死亡報告的填報質量。
四、各科室要高度重視死因監測工作,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死亡報告討論會,討論死因監測相關事宜,對存在的問題要盡快解決,使《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得到不斷完善。
五、死因監測管理工作人員應及時參加上級主管部門的例會,了解死因監測工作的開展情況,協調處理各方面關系。
六、例會應有簽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妥善保存。
死因管理制度 8
昆山市死因登記信息網絡報告工作制度
一、報告對象
發生在轄區內的所有死亡個案均為死因登記報告的對象,包括在轄區內死亡的戶籍和非戶籍中國居民,以及港、澳、臺同胞和外籍公民。
二、報告單位和報告人
1、報告單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均為死因信息報告的責任單位。
2、報告人:
1)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均為死亡信息的報告人。2)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的醫療衛生人員方可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
三、死亡個案的填報
1、醫療衛生機構死亡個案
凡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生的死亡個案(包括到達醫院時已死亡,院前急救過程中死亡、院內診療過程中死亡),均應由診治醫生作出診斷并逐項認真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
2、家庭或其他場所死亡個案
在家中或其它場所死亡的居民(包括外地居民)憑所在村委(街道、居委)或死者所在單位出具的死亡證明和死者身份證明,由轄區鎮預防保健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填寫并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
3、涉法死亡個案
凡需公安司法部門介入的死亡個案,由公安司法部門判定死亡性質并出具死亡證明,轄區鎮預防保健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公安司法部門的死亡證明填寫并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
四、報告內容
《死亡醫學證明書》填寫項目包括:
1、一般項目:姓名、性別、民族、主要職業及工種、身份證號、戶口地址、現住址、生前工作單位、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實足年齡、婚姻狀況、文化程度、死亡地點、疾病最高診斷單位及診斷依據、可以聯系的家屬姓名及住址或工作單位、聯系電話。
2、致死的`主要疾病診斷:按照其導致死亡的順序(直接死因、間接死因)分別填寫在第Ⅰ部分,其他重要醫學情況填寫在第Ⅱ部分。
3、其他項目:住院號、醫師簽名、單位蓋章、填報日期。
五、填報要求
《死亡醫學證明書》共分四聯:第一聯由出證單位保存,用于網絡報告。第二聯由出證單位定期寄送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保存。第三、四聯由死者家屬交給戶籍管理部門,其中第三聯為戶籍管理部門注銷戶口憑據,由戶籍管理部門保存。第四聯由戶籍管理部門加蓋印鑒,交死者家屬作為殯葬火化憑據,由殯葬管理部門保存。
《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要求使用藍色或黑色簽字筆,內容完整、準確,字跡清楚,填報人簽名,單位蓋章。
六、網絡報告
1、死因信息報告方式
《死亡醫學證明書》通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平臺上的《全國死因登記報告信息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2、報告程序、時限
。1)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指定專人每天收集本院內《死亡醫學證明書》,并由相關責任科室在7天內完成對卡片的審核和網絡報告。網絡填報時,需要將《死亡醫學證明書》死因鏈、調查記錄等原始信息如實錄入,并進行根本死因確定及編碼。
。2)縣級以下醫療機構
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防保醫生將收集到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在30天內完成審核,并通過網絡進行報告,網絡填報時,需要將《死亡醫學證明書》死因鏈、調查記錄等原始信息如實錄入。
七、信息管理
1、死亡信息的審核
醫療機構的死亡報告管理人員應對收到的《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錯項、漏項、邏輯錯誤等檢查,對有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必須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進行核實。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死亡報告管理人員每個工作日需上網對轄區內報出的死亡信息進行審核,發現填寫不合格者應注明具體審核意見,并反饋、督促報告單位核實、糾正。
對于核實無誤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于5個工作日內通過網絡對報告的死亡信息進行審核確認。
2、死亡信息的訂正
對已審核確認的報告信息,如發生報告死亡病例死因診斷變更或填卡、編碼錯誤時,應由填報單位及時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后者負責訂正。
3、死亡信息的補報
疾控、婦幼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定期與公安、殯葬、計生等部門核對死亡資料,發現漏報及時補報。社區醫生定期了解轄區內死亡情況,發現漏報及時上報鎮(區)預防保健所,由后者進行補報。
4、死亡信息的查重
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具備網絡報告條件的醫療機構每周對報告信息進行查重,對重復報告信息確認后刪除。
八、資料保存與管理
1、報告單位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妥善保存死因登記信息原始資料,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2、報告單位和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定期下載個案數據和儲存本單位網絡上報的原始數據庫,并采取有效方式進行數據的長期備份。
3、死亡統計資料或分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相關單位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不得擅自公布。
4、對于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死因管理制度 9
一、為提高死因監測工作人員死因監測方面的業務素質,滿足監測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二、醫院醫務科、公共衛生科聯合,每年組織對臨床醫生進行一次培訓,培訓內容側重于《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正確填寫及根本死因的.確定。
三、醫院每半年要對醫生進行二級培訓一次,培訓內容側重于死亡信息的收集和報告工作。
四、對新從事死因監測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全國疾病監測系統死因監測工作規范(試行)》、《全國死因登記信息網絡直報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等知識的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五、醫院每年派出死因監測管理工作人員以及死因編碼人員參加國家或省級培訓班。
死因管理制度 10
1、醫院要建立死亡核實制度,對死因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死亡病例要認真核實調查,提高死因推斷準確性。
2、醫院要安排專門人員及時收集院內死亡的信息,對有疑問的.《死亡醫學證明書》及時向診治(填寫)醫生核實。
3、醫院負責死亡報告工作的醫生,對在家中死亡,死亡信息不清楚、死因不明的,需核實調查或入戶調查,并在《死亡醫學證明書》第二聯及網絡報告卡中填寫調查記錄。
4、醫院定期與當地派出所、計生等部門核對死亡資料,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5、醫院醫生要定期了解院內死亡情況,發現漏報及時補報。
死因管理制度 11
1、醫院要安排專人妥善保存死因登記信息原始資料(包括原始記錄、死亡登記冊、各種報表和個案數據),填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由錄入單位和縣控中心按檔案管理要求長期保存。
2、醫院要定期下載死亡個案數據和儲存本單位網絡上報的原始數據庫,并采取移動儲存或光盤刻錄等有效方式進行數據的長期備份,確保報告信息數據安全。
3、醫院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于死亡統計、信息分析的資料統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4、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死因管理制度 12
一、例會制度
1、本院各科室臨床醫生,每季度召開一次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主要內容為討論死亡信息的收集、報告及《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等,并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及時解決。
2、醫院每半年組織召開死亡報告討論會,對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使《死亡醫學證明書》的填寫得到不斷的完善。
3、公共衛生科相關人員要參加死因監測工作會議,了解存在的問題并給予技術上的指導和協調。
二、死亡報告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死因登記報告管理制度,完善填報流程。
2、將此項工作納入各級醫院綜合考核內容。
3、明確相關科室職責,由專人負責全院的《死亡醫學證明書》 的收集、整理、核查、蓋章及編碼工作,并進行臺帳登記,建立死亡登記冊。
三、核查制度
1、公共衛生科工作人員安排專門人員及時審核醫院上報的.《死亡醫學證明書》。
2、對無法編碼的《死亡醫學證明書》進行復查,住院死亡以醫院病歷為依據;急診死亡及來院時已死亡、無診療記錄或病史不詳的個案,要進行入戶調查。
四、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死亡信息(包括原始記錄、死亡登記冊、各種報表和計算機數據庫)管理制度。
2、安排專人對資料進行管理。
3、原始資料須長期保存,錄入后的數據應使用有效方式備份保 存。
五、人員培訓制度
1、每年對全院院醫生有針對性地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培訓內容應側重于出生死亡信息的收集和根本死因的確定。
2、每年對院內相關人員和新上崗人員進行培訓。
3、醫務人員必須參加“關于正確填寫死亡醫學證明書”課程的培訓,每年至少一次,并將此納入醫院對醫務人員的考核。
六、工作考核制度
1、公共衛生科專職人員定期對醫生開具《死亡醫學證明書》的死亡登記報告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記錄檢查情況,定期進行通報,完善獎懲機制。
2、公共衛生科專職人員定期組織開展死亡報告工作考核,每個月進行漏報調查,并將調查結果納入單位考核內容,完善獎懲機制。
死因管理制度 13
1、在醫療過程中患者死亡后,須填報《死亡報告卡》,對死亡案例進行死因醫學診斷并有診治醫生填報《死亡醫學證明書》。
2、醫務處組織有關專家對死亡病例進行實地調查核實,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證明書上加蓋公章。
3、診治醫生在開具死亡證明書后3天內,病案室應完成死因編碼工作。
4、網絡直報人員在開具死亡證明后7天內完成網絡直報工作。在進行直報時要認真填寫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發病日期。診斷日期、報告日期、報告日期、報告單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與傳染病相關的死因及不明死因)。對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在《醫學死亡證明書》背面(調查記錄)一欄填寫病人癥狀、體征。
5、病案室做好原始死亡證明書的保存與管理,協助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調查工作。
6、醫務處要定期檢查各科室死亡報告情況,并對預防保健科網絡直報工作進行定期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死因管理制度 14
一、為妥善保管和利用死因監測資料,加強死因監測檔案的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死因監測檔案包括死亡報告卡片、登記冊、報表等監測的原始資料和計算機數據庫。
三、死因監測資料設專人負責管理,科室人員負責自身工作范圍內業務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四、檔案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注意防火、防蟲、防潮、防鼠,保證檔案的絕對安全。對有損壞的.資料及時進行修復、復制。
五、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注意死亡個案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公布。
六、死因監測工作的原始記錄要長期保存,錄入計算機的數據使用有效的方式備份保存。
七、對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應由申請人按有關行政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申請書應明確信息的用途、范圍、時段和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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