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
第一條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電力建設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結合電力建設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電力建設(火電、送變電)施工企業及其主管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和參加電力建設的其他施工單位。
第三條 企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本規定。應遵循電力建設的`客觀規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施工。
第四條 企業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第五條 經理是企業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者。應努力改善職工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關心職工生活,注意勞逸結合,在保證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和領導施工。
第六條 安全施工應實行科學管理。依靠科技進步,完善安全設施,強化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技術素質,逐步做到對事故進行預測、預控。
第七條 安全施工,人人有責。企業應不斷強化以各級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為核心的安全施工責任制。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安全施工負責,并接受安全監察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2
1、學校定期或不定期檢查開學前與建筑承包商肖玉成一起現場落實的施工地封閉設置是否完好,(如:電線架空、固定;鋼筋分類堆放,材料取運應該避開學生路徑高峰時段等),發現問題立即協調解決。
2、進校門與到食堂間路段,每天各排一名值周教師監管學生的`進出,維護學生安全通行。
3、每周升旗時間后,由值周教師、行政值周、班主任負責組織進行一次學生通過施工場地的安全演練。
4、各班要隨時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日放學時都要提醒學生注意過往工地的注意事項。
5、行政值周、值周教師要隨時留心和檢查封閉設置的完好性,發現問題立即向學校報告。
6、經常與承包商溝通,要求建筑工人在材料取用、車輛開動、停放地的選擇等方面都要考慮到有利于行人安全,特別是學生安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3
1. 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 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 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 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4
一、目的
進一步規范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程序,規范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行為,確保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和公司的'生產安全。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云南曲靖麒麟焦化有限公司生產區內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管理。
三、外來施工單位施工管理程序
四、外來施工單位施工管理規定
1、施工管理實行單項目管理,實行各項目單獨簽合同,單獨簽安全環保協議,單獨交納安全環保押金,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2、施工管理單位負責外來施工單位施工程序的辦理;
3、生產管理部建立專門的外來施工單位登記臺帳;
4、施工單位將安全環保押金交到生產管理部,生產管理部建立專門的資金臺帳;
5、生產管理部對施工單位進行公司級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須進行登記,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公司基本情況介紹,公司的生產特點;
2)講授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指導思想、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思路;
3)進入生產區的各種安全注意事項;
4)相關安全知識的介紹;
5)公司的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標準,票證辦理審批程序;
6)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訓;
6、施工項目所在單位對施工單位進行車間級施工安全教育,教育前必須進行登記,安全教育內容包括:
1)車間基本情況介紹,車間的生產特點;
2)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指導思想、安全生產目標指標、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思路;
3)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種安全注意事項;
4)相關安全知識的介紹;
5)車間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票證辦理審批程序;
6)車間生產安全事故案例剖析、教訓;
7、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單位具體負責,施工項目管理部門、施工項目所在單位、生產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對檢查出來的安全問題由生產管理部負責匯總,并按照安全環保協議書有關規定考核執行;
8、在公司生產裝置、設施設備區域內施工,施工單位應將當天的施工項目清單當天報施工管理單位,施工管理單位就當天的施工項目清單與施工單位一起到施工項目所在單位進行三方之間的現場作業安全交底,由施工項目所在單位對具體項目提出安全措施,施工單位落實安全措施后,經項目所在單位簽字確認后方可施工;
9、施工動火作業許可證、工作票證按公司相關票證管理規定辦理審批執行;
10、施工過程中發生突發事件(事故),請及時如實報告施工管理單位、施工項目所在單位和生產管理部,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事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
目前我國處在快速經濟發展階段,建筑業蓬勃發展,建筑施工用特種設備也越來越多地出現在人們的視線中。塔機、外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生產效率高,方便快捷,能適應生產的需求,但其生產作業屬高危生產行業,如管理不善易出現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因此施工現場系統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尤為重要。根據國家法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建設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施工現場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日常維護保養制度及救援預案。
相應的管理文件還應有特種設備運行檢查記錄表、設備維護保養記錄表、設備安裝拆卸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特種設備安拆方案、安裝質量自檢報告、塔機有關地基礎文件報告、勞務工勞動合同書等。此外還有對操作證件的管理,對準用登記手續的管理及建立設備安全管理檔案等。這些管理文件往往使人們感到復雜和繁瑣,特別是由于施工隊伍在管理能力上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一些小的施工隊伍往往不知道怎樣建立這些管理制度,對這些要求顯得力不從心。
幾年來我們通過對本地建筑施工用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根據積累的一些管理經驗,對以上要求的這些管理制度及相應管理文件進行分析和歸類,我們認為雖然每個工程千變萬化,安拆方案各不相同,以及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季節氣候的變化對建筑施工的影響,對工地特種設備有著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在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上還是存在著許多相同之處。
為了促進這些中小施工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幫助其較快的提升自身管理水平,進而從整體上促進我市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降低事故發生率,以促進安全生產。我們博采了駐太原地區各大施工企業、起重設備生產租賃、安裝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經驗之長,經總結提煉整理出一套建筑施工特種設備施工現場管理手冊,該手冊出31種有關特種設備管理要件,能夠系統具體指導施工單位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各項管理制度及相應各種管理文件。手冊采用文字、表格、示意圖并舉的方式,形式簡潔、易懂,并對每個工地的具體情況留有針對性的管理空間。
例如塔吊安裝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有:
1)專人指揮,相互配合,確保安全生產。
2)高處作業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技術規范。
3)安裝作業區內禁止閑人逗留。
4)認真檢查吊裝及鋼絲套、卡環,嚴格按更新標準及時更新。
5)認真檢查各邊接螺栓,銷軸,發現損壞、疲勞、開裂要及時更新。
6)要緊固嚴密液壓項長系統各部分管接頭。
7)拆除影響安全作業的電線,檢查電纜電線的絕緣是否良好,電機接地是否正確,各行程式開關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8)必須有完好的接地設施,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9)確保安全裝置良好有效,如起重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開關限制器和吊鉤保險、卷筒保險裝置等。
10)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準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
在對特種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制度中提出參考數據:塔機大修間隔時間10000h,三保2560h,二保640h,一保160h。并規定具體保養內容:一保:檢查保養機械油位、安全限位、鋼絲繩、運轉部位潤滑、螺栓緊固、開1:3銷。二保:在一保基礎上檢查齒輪傳動、鋼絲繩磨損程度、安全裝置、電氣系統。三保:在二保基礎上檢查油液狀態、安全裝置、卷揚機構、吊籠/吊鉤、金屬結構,并規定本記錄有設備移交時必須隨機移交。
又如對建筑工地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定了如下規定:
1)服從單位安全生產部門的領導,負責對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與及時維護保養。
2)熟悉所用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規定。
3)對機械設備要進行日常“點檢”,班中做到及時加油,正確潤滑,班后做到及時清掃,擦拭加油。
4)搞好設備日常維護,周末清洗,堅持進行日常保養,參加定期保養,達到“整齊”“清潔”“潤滑”“安全”。
5)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實行日“點檢”,要認真做好“點檢”及點檢的記錄。
6)有權抵制違章作業和操作的指令,對有故障的設備有權拒絕使用,在發生事故時應按操作規程的規定采取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7)當調離工作或調換設備時,要辦理檢查設備及備用工具交接手續。
管理手冊在設備的安拆方案中建立了標準化模式,對工程概況、設備的安裝位置、設備安裝人員的組織要求、安裝需用設備、安裝操作程序、技術標準要求及自檢驗收辦理移交手續都作了具體提示。一些單位編制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往往考慮不周,缺少必要的管理內容,管理手冊可幫助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制定出全面系統的管理制度和施工方案。進而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隨著形勢的發展,管理手冊也應與時俱進,推陳出新。
各地區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管理人員同時也是國家法律、法規的宣傳員,有責任有義務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應及時總結經驗,制定管理措施,幫助本地區管理能力較弱的施工企業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進而促進本地區建筑施工企業整體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手冊博采眾家之長,來自于廣大的施工單位,理應無償地服務于廣大施工單位,目前我站已把該項手冊刻錄制成光盤,免費向本地各施工企業贈送,以促進盡快提高其自身管理水平。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6
裝飾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辦法:
裝飾現場也是事故高發的地方,雖然沒有建筑行業那么危險,但是安全意識也是重中之重。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安全貫徹于生產的全過程,與工地生產有關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門,都負有保證生產安全的責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減少發生的:
一、在施工現場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檢查、四不放過。一管,即要設專職安全員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產辦法,制定技術措施;三檢查,即定期檢查安全措施執行情況;四不放過,即麻痹思想不放過,事故苗頭不放過,違章作業不放過,安全漏洞不放過;
二、當生產進度與安全技術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的要求,在解決了安全技術,保障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施工生產;
三、參加施工的所有工程人員,必須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嚴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違章從重處罰;
四、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工地,禁止穿拖鞋或光腳,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在設有防護設施的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出入口交叉作業要有防護棚,距地3m以上要有防護欄桿、欄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電工、焊工必須經過專門訓練,有操作證,對于施工現場用電由電工負責,具體操作所發生一切電器故障由電工排除,其它人員無權處理,對私拉亂接電線未經允許者,處罰100元,發生用電事故概不負責;
六、改革工藝、減少不安全因素,變高空作業為地面作業,手工操作為機械操作,減少事故的發生;
七、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安全員或項目經理領導在施工現場發現吸煙者,給予處罰20-50元/次,由此引起的火災事故,根據情節,追究安全員、當事人、施工隊領導三人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八、高空作業衣著要靈活,禁止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件禁止拋擲。對違反操作規范的,按照“施工隊管理條例”處罰50元/每次;
九、使用電器設備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配備防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7
一、新工人入場,必須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二、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四、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及設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五、按規定設置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六、裝卸堆放料具,設備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七、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八、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
九、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十、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人員進行檢查和維護,臨時拉線要妥善保護。
十一、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電話:120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8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9
⑴、開工前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班組長對操作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
⑵、管道試壓,要使用經效驗合格的壓力表。操作時,要分級緩慢升壓,停泵穩壓后方可進行檢查,試壓過程中嚴防超壓,試壓期間要嚴禁敲打、修補和擰動螺栓。
⑶、電焊安全作業
a、電焊工作人員在施焊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皮手套、絕緣鞋、工作帽等勞動保護用品,不許卷起袖子或穿短袖衣衫工作。
b、施焊時要戴好防護面罩,清理熔渣時要戴好防護眼鏡或面罩,以防飛濺熔渣損傷眼睛。
c、作業前應檢查焊機,焊接鉗與焊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電焊機外殼要有可靠接地。
d、電焊時,周圍5m內不得有有機灰塵、木屑、棉紗和汽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周圍10m內不準有氧氣瓶、乙炔瓶或乙炔發生器等。
e、施焊點潮濕,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腳墊上作業,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應定期檢查絕緣鞋的絕緣情況。
f、施焊時臨時絕緣線嚴禁浮搭,必須牢固壓緊用膠布包嚴。
g、工作中遇到下列情況應切斷電源:改變電焊機接頭、移動兩次線、移動工作地點、檢修電焊機、暫停焊接作業。
h、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其他金屬物做二次線回路。
i、下班時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與把線分開。
⑷、氣焊安全作業
a、氣割作業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鞋蓋等勞動保護用品,施割時要戴好適度的有色防護眼鏡,以保護視力;要裹緊衣服、扎緊袖口,以防燙傷。
b、氧氣瓶、乙炔瓶及橡膠軟接頭、閥門及緊固件要連接牢固可靠、嚴密,不許有漏氣現象發生;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去開啟氧氣或乙炔閥門。
c、乙炔瓶必須設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氧氣瓶、乙炔瓶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
d、點燃焊割具時,應先開乙炔閥電點火,然后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e、點火時焊具口不準對著人,不得將正在燃燒的焊具放在工具或地面上,焊具帶有乙炔或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容器上。
f、作業時發現氣路或氣閥漏氣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g、作業時若氧氣管著火應立即關閉氧氣閥門,不得折彎膠管斷氣;若乙炔管著火,應先關熄矩火,可用折彎前一段軟管的辦法止火。
h、高處作業時,氧氣瓶、乙炔瓶,不得放在作業區域正下方,應與作業點的正下方10米以上的距離,必須清除作業區域下方的易燃物。
i、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
j、作業后應立即卸下減壓管,將氧氣瓶、乙炔瓶氣閥關好,擰上氣瓶安全帽,將軟管盤起綁好,掛在室內干燥處,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后方準離開。
k、冬天露天作業時,如減壓軟管流量計凍結應使用熱水等取暖設施,嚴禁用火燒烤。
⑸、機械用油及其易燃物品進入本工程要勤購少進,要堆放在指定的地點,并須有必要性的防護和防火標志。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0
1)施工機械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大型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必須具有出廠合格證和國家質監部門頒發的安全準用證,否則禁止投入使用。
2)大型起重機等特種設備的安裝、拆卸、檢修、檢驗、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堅持“三定”制度,嚴禁未學過本機構造原理和操作規程并未取得獨立操作資格的人員單獨操作機械。學員必須在本機師傅的帶領下進行操作。嚴格禁止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機械。
4)在機械的明顯位置應掛有安全操作規程和機械責任牌,機械責任牌內容包括:機械名稱、機械型號、操作人、責任人等內容。
5)機械使用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機械的技術性能和安全狀況,包括年度檢查、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每日檢查。
6)作業場地的地面和周圍環境應能保證施工機械的'安全工作,進入施工地點的道路應能保證施工機械的安全通過,必要時應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施工機械在使用過程中,當其生產技術能力或安全運行可能發生問題時,先由機械所屬單位負責人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鑒定,當嚴重影響安全運行時,須組織對其進行安全技術鑒定。
8)當施工機械存在不安全隱患時,使用單位應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若暫時不能解決,必須制定相應的再保護措施和有針對性的施工技術交底,確保機械能安全使用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9)嚴格執行維護保養制度,定期保養,嚴禁只用不養,以養代修。經常檢查機械運行情況,一旦有異常情況或損傷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10)每天工作結束后,必須做好施工機械的防火、防雨、防風、防凍等工作。
11)起重機特殊情況下作業要嚴格按本《施工機械使用、維修管理制度》執行,以確保安全。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1
一、安全檢查的內容:按照建筑部頒發的《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對照檢查執行情況;基槽臨邊的防護;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安全設施,操作行為,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檢查的方法:定期檢查、突擊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的檢查和經常性檢查。
三、項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檢查一次,由項目經理組織;各施工隊每天檢查,由施工負責人組織,生產班組對各自所處環境的`工作程序要堅持每日進行自檢,隨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四、突擊檢查:同行業或兄弟單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設備事故、交通、火災事故,為了吸取教訓,采取預防措施,根據事故性質,特點,組織突擊檢查。
五、專業性檢查:針對施工中存在的突擊問題,如:施工機具、臨時用電等,組織單項檢查,進行專項治理。
六、季節性和節假日前后檢查:針對氣候特點,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給施工帶來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汛;針對重大節假日前后,防止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認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七、經常性檢查:安全職能人員和項目經理部、安全值班人員,應經常深入施工現場,進行預防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消除隱患,標準施工正常進行。
八、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的處理:各種類型的檢查,必須認真細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臺帳,重大事故隱患要填寫事故隱患指令書,落實專人限期整改。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2
為規范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塑造工程項目的“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科學化”的綠色安全文明工地的形象,增強企業的社會信譽、品牌效益。公司特制定“工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辦法”,請遵照執行。
一、管理組織
1、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項目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項目應建立工程、質量、安全、機械、技術、機電、材料、保衛各業務系統的現場創優保證體系,做到組織落實,責任到人。
二、申報程序
1、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明確工程的創優目標(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文明安全工地),上報公司安全管理部。
2、公司黨辦根據工程的特點(國家、省市重點工程、有影響的工程)確定工程的創優目標。
三、檢查考核
1、依據建設部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基本標準》、《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以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在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起重吊裝、機械安全、保衛消防等方面進行檢查考核。
2、項目要堅持“日巡視、周檢查”制度,每周五進行一次全面文明安全檢查,填好檢查記錄和評分表,檢查出的問題必須有整改措施及復查。
3、公司、分公司定期對項目檢查要達到90分以上,未達到者,必須加強管理,整改到位。
四、獎罰辦法
1、對獲全國、省(直轄市)、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的項目,按工程規模大小給予獎勵。
獲全國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2.0元獎勵,獲省、直轄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5元獎勵;獲地、市級安全文明工地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0.3元獎勵;
獲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項目在上述獎勵標準的基礎上,省、直轄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4元,地、市級每平方米增加0.3元。對公司、分公司超額完成指標的有功人員按貢獻大小給予相應獎勵。
3、如因項目自身原因未能完成《項目目標責任合同》中確定的創優目標的將實行對等處罰。
4、公司月度安全考評中有一個月在80分以下的項目,取消安全文明工地的獎勵。
五、管理標準
(一)安全文明管理資料
1、工程概況表
工程概況表是對工程基本情況的簡要描述,包括工程的基本信息、相關單位情況和主要安全管理人員情況。工程概況表由項目填寫,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各存檔一份。
2、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
本表由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對作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重大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價,確定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每張表格只能記錄一種危險源。
3、項目重大危險源識別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配合技術部依據項目重大危險源控制措施的內容,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進行匯總,由項目總工批準發布。
4、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家論證表
5、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匯總表
項目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以及其它必須經過專家論證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在表中進行記錄。對應當組織專家組進行論證審查的工程,總包項目必須組織不少于5人的.專家組,對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審查。專家組按照表的內容提出書面論證審查報告,作為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附件。
6、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部應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各級管理人員、分包單位負責人、施工作業人員及各職能部門明確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項目經理與各部門及各崗位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崗位人員安全管理職責,召開“安全管理責任交底、培訓專題會”,并形成會議記錄資料備檔。
7、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置
建立由項目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繪制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圖。根據施工規模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成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1-5萬平米不少于2人,5萬平米以上不少于3人并設立項目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持建委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證上崗。各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向總包安全部上報項目經理(B本)、安全員(C本)的安全生產考核證,項目安全部對三類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查檢、登記、備案。
8、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項目經理部應依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制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項管理要求,落實各級安全責任。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
(3)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
(4)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驗收制度
(6)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
(7)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8)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9)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1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1)施工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2)機械安全管理
(13)危險因素告知制度
(14)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9、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和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分包單位進場前,須向安全部上報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法人委托書(任命書)等資質、資格證明資料(均加蓋紅章)。合約部須與分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復印件存檔項目安全部監督執行。分包單位的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復印件應作為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附件存檔。
10、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
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應在正式施工前編制審批完成,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制定有針對性的施工措施,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
1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項目經理部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項目技術部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并須履行相應的審核、審批手續。安全部、工程部對應急預案中的應急措施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對全體施工人員須進行應急知識培訓,相關工作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12、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
項目安全部應將各項安全技術交底按照作業時間順序每月匯總,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須報監理一份。
13、作業人員安全教育記錄表
對新入場、轉場及變換工種的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同時應對施工人員每月組織不少于4學時的夜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并對被教育人員、教育內容、教育時間等形成文字圖片記錄。
項目級入場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包括:本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本項目工作環境、工程特點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安全知識手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15小時。
班組級入場安全教育的內容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勞動紀律、崗位責任、主要工作內容、本工種發生過的案例分析;《建筑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考核試卷》;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
14、安全資金投入記錄
項目合約部應在工程開工前制定安全資金投入計劃,并每月對項目安全資金使用情況形成項目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報公司安全部。
15、施工安全事故登記表
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工程,項目安全部應按照要求進行記載。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應從技術和管理兩方面加以分析,明確事故責任。
16、特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電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機械作業(司機、信號指揮)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教育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后,項目安全部負責審查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證(可網上查詢),核對資格證原件后在復印件上加蓋項目公章,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基本信息匯總填入表AQ-C1-20(加蓋項目公章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附后),實行動態管理,對調出人員應及時標明,并及時撤出操作證,確保與現場實際操作人員相符合。
17、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驗收記錄表
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應在槽、坑、溝土方開挖前編制,地上、地下管線保護措施完成后,由工程項目總工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
18、安全防護用品合格證及檢測資料
項目經理部對采購和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涉及施工現場安全的重要物資(包括:架管、扣件、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滅火器、消火栓、水龍帶、漏電保護器、空氣開關、臨時用電電纜、配電箱等)應認真審核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檢測報告等相關文件,臨時用電電器開關還須審核3C認證,以上資料存檔項目安全部。
密目安全網進場后須做阻燃測試。安全平網進場后須作防沖擊試驗并形成文字記錄。腳手架鋼管及扣件進場后,租賃單位須向項目安全部提供鋼管及扣件在北京市建委備案的證明文件。項目工程部、質檢部及物資部須對鋼管、扣件做進場外觀檢驗,填寫材料、構配件進場檢驗記錄,質量合格資料不全和未按標準要求鑄有商標的產品不得驗收進場。必要時,將扣件樣本送具備檢驗資質的法定檢驗機構進行力學性能和扭力距指標復驗,檢測不合格的扣件不得使用,檢測結果存檔項目安全部。
19、安全標志
安全部配合技術部對施工現場各類安全標識使用情況須繪制施工現場安全標識布置平面圖,對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應進行登記,填寫安全標志設置登記表,有效控制安全標識的使用。
20、違章處理記錄
對施工現場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及處理情況須建立違章處理記錄臺帳,對違章處理情況進行登記,填寫安全生產獎罰登記表。
21、文明安全施工檢查記錄
項目經理部每周五進行一次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管理情況進行聯合檢查,檢查內容應按照施工現場檢查表的要求進行,對安全管理、生活區管理、現場料具管理、環境保護、腳手架、安全防護、施工用電、塔吊和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消防保衛的十項內容進行評價,對所發現的問題在表中應有記錄,填寫施工現場文明安全檢查記錄,并履行整改復查手續。
22、施工安全日志
施工現場安全日志應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日常檢查情況每天記記錄,內容應包括每日檢查內容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
23、班組班前安全活動記錄
分包單位各作業班組長每班工作開始前必須對本班組全體人員進行班前安全活動交底,其內容應包括:本班組安全生產須知和個人應承擔的責任;本班組作業中的危險點和采取的措施。班組班前講話應形成文字記錄。
24、協同管理平臺的信息錄入
項目安全部按照公司協同管理平臺信息錄入要求,及時將相關管理信息上傳,公司安全部按照相關考核標準進行每月考核。
(二)生活區管理
1、施工現場有衛生管理制度,施工區域和生活區有明確的劃分,分片包干,設置標志牌,標牌上責任者和管理范圍,責任到人。
2、生活區要每天打掃,保持整潔衛生,場地平整、道路暢通、無積水、有排水設施。
3、宿舍內必須保證必要的生活空間,室內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寬度不小于0.9米,每間宿舍人員不得超過15人。
4、宿舍內必須設置單人鋪,床鋪面積不小于1.9x0.9米,床鋪間距不得小于0.6米,并不得超過2層,床頭應設有姓名卡。
5、宿舍室內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凈,做到整潔有序,無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每天外運。
6、嚴禁隨地大小便,發現有隨地大小便現象要對責任區負責人進行處罰。
7.食堂必須具備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炊事員上崗必須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帽。
8、食堂內嚴禁制售動物內臟、四季豆等易發生群體性致病、中毒食品,食鹽、食油等食堂原料須從正規渠道購買,并索要發票、合格證建立采購登記臺賬以備查證。
9、食堂所用建筑材料必須符號環保、消防要求。必須設置獨立的制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氣瓶至灶具間的燃氣管必須外套金屬套管,必須設置隔油池,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和消毒設施。
10、食堂制作間灶臺及周邊應貼瓷磚,地面硬化,保持清潔。制作間必須有生熟分開的刀、盆、案板等炊具。
11、廁所必須設置水沖式。做到有頂、門窗齊全有紗,每天打掃,定期打藥、消毒、滅蠅。
12、淋浴間必須設置冷熱水管和淋浴噴頭,保證施工人員定期洗熱水澡。
13、生活區配備急救器材和藥品,并有登記記錄。
(三)現場、料具管理
1、現場工地大門及圍墻
(1)施工現場進出車輛和人員的主要通道大門采用金屬板材制作,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上口平、外立面直,圍墻設置高度1.8米。
(2)在現場的大門外明顯處設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志牌應當標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經理姓名、聯系電話、開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許可證批準號等;顏色為白底黑字,邊框為5cm不銹鋼包邊,仿宋體,尺寸為100cm×70cm。
(3)大門入口右側設置“一圖九板”,采用單體組合,版面為180cm×120cm(高×寬),面板為白色有機板,企業標識板繪制B式組合(四?A),標志和字體為藍色,輔助圖形為灰色;其他圖牌的標題為紅色,內容為藍色。周邊用材4厘米寬的光金包邊,電腦刻字戶外貼。板的內容包括:企業標識板、公司簡介、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施工標志牌、安全生產制度、消防保衛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文明施工制度、質量保證制度、文明安全施工保證體系。
(4)現場大門口必須設置創建安全文明工地標志牌:
“本工程創建‘綠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
尺寸:不小于600X800mm,采用白底紅字,字體要求,清晰醒目(具體依照當地主管部門要求)。
2、實行文明施工責任制,劃分區域,明確管理責任人,實行掛牌制,做到現場清潔、整齊。
3、施工現場場地硬化,道路堅實暢通,采取暗溝排水,現場無積水現象,基礎地下管道施工完后及時回填平整,清除積土。
4、施工現場臨時水電有專人管理,杜絕長流水,常明燈現象發生。
5、工人操作地點和周圍清潔整齊,做到活完腳下請,工完場地清,丟灑在樓梯、樓板上的砂漿、混凝土及時清除,落地灰及時清理干凈。
6、砂漿、混凝土在攪拌、運輸、使用過程中,做到不灑、不漏、不剩、使用地點盛放砂漿,混凝土必須有容器或墊板,如有灑、漏及時清理。
7、有嚴格的成品保護措施,不得損壞污染成品,堵塞管道。
8、施工現場設有專門封閉式的分類垃圾臨時堆場,采取磚砌式臨建,垃圾每天進行外運,清運渣土、垃圾及流體物品等,采取遮蓋防漏措施,運送途中不得遺灑,并與有相應資質的垃圾消納單位簽訂垃圾消納協議。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3
㈠.安全目標
1.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率為零;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發生率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率為零;4.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發生率為零;
5.爭創'無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體系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該工程的特點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組成員由項目經理、安全員、分包單位負責人、作業長等組成。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第一責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資質的專職安全員負具體管理責任。項目部安全組實行定期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必須召開1~2次安全例會。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編制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且應進行交底討論,審批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實際針對性強的原則。
3.項目經理部每月組織一次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參加的聯合檢查,各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也必須每半月組織一次本單位安全檢查。班組兼職安全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隨時對安全操作,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及重點項目跟蹤檢查。安全檢查做到全面全員全過程控制,隱患整改率為100%。
4.對各施工管理人員、作業班組人員、分包單位一方面通過簽訂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的安全合同(協議),另一方面加強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等管理活動的開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預測對策表、技術交底記錄等有關方案資料進行檢查;②不定時地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嚴格按有關協議條款進行考核。
5.落實安全管理的崗位責任制、確認制、聯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項制度
6.有違反規定、釀成事故者,嚴格按照《武漢鋼鐵公司安全管理法規》(1990年月發行)中第二篇有關法規:武漢鋼鐵公司關于嚴禁違章作業的規定(修訂)、武漢鋼鐵公司傷亡事故管理細則(修訂)等文件執行,進行主要責任、相關責任追究相關部門予以經濟行政或刑事處罰。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領取驗收合格通知書或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并向各作業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班組長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準,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托鞋、高跟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要將長發綁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架上爬上爬下,不準乘提攔上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設備,不準由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煙,不準灑后上崗。
8.工地辦公室、庫房、伙房、警衛室、職工宿舍等臨時設施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職工宿舍不準安裝插座。
9.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器元件)等,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合格證和省安監總站頒發的產品準用證,無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產品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不得使用。
10.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每周進行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生產,并做好檢查、維修記錄入檔。
11.按規定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定期進行檢驗和試驗,對檢驗、試驗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要堅決報廢,不得使用,并做好檢驗、試驗記錄入檔。
12.安全帽、安全帶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準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緊。
②.安全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損傷、裂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更換。
⑵.安全帶
①.凡在2米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繩時要加緩沖器。
②.安全帶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要定期進行檢測試驗,對檢測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帶要堅決報廢,不準使用。
③.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隨意更換。
㈤.安全要求(規定)與防護措施
1.現場臨時用電一般規定
⑴.必須建立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管理。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的值班與維修電工應負責管轄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正常運行。
⑵.對施工用電總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電要求的工程項目,應進行專項用電設計。對于50kw以下現場也應有用電方案。編制的設計方案,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安裝完畢后,應由工程施工和動力設備部門驗收簽字。并送安全部門備案,方可設入使用。
⑶.用電設計方案基本內容如下:①.主要電氣設備的名稱、型號、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③.進行總用電負荷計算;④.繪制相應的現場用電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⑤.選擇變壓器、導線截面以及控制、保護器件的規格;⑥.制定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臨時用電工程中,線路與設備安裝、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技術要求相適應。
⑸.對于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必須達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可靠絕緣與屏護等措施或保證安全距離;②.各類導線的選型,應嚴格保證規定的安全載流量,安裝、敷設應保證安全;③.所有電氣設備的工作性能和絕緣強度應處于完好狀態,且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范圍內;④.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對于垂直運輸機械還應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動等安全聯鎖裝置;⑤.起重機械的照明回路應接在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的外側,并單獨防護,在總開關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⑥.現場重要(或危險)部位,應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
⑹.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以下電氣安全制度:①.各類電氣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②.電氣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電氣設備、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制度;④.各類電氣事故的預防及處理辦法;⑤.考核及獎懲規定。
⑺.施工現場不得帶電作業。
⑻.發生電氣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按事故報告規程上報。
2.配電房安全要求
⑴.現場臨時配電房應緊靠變壓器側,應通風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動物出入的`措施。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其耐火等級不得低于3級。并配有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電屏和控制屏,應裝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裝置。各配電線路應做編號,注明用途標記,配電盤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有人維修,禁止合閘'標志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由專人監護執行。
⑶.當施工現場配有自備發電機組時,其電源開關與外電網電源開關之間,應裝設防止同時合閘的機械聯鎖裝置或雙設閘刀,發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性點單獨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輸配電線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輸電干線,采用電纜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設。
⑵.電纜敷設時,其要求如下:
①.電纜穿越施工現場建筑物、道路等處,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處,必須設內壁光滑無毛刺的保護套管,管口應密封;
②.電纜與其附近的熱力管道的平行距離不得小于2m,交叉距離不得小于1m;
③.電纜接頭應設在保護箱內,做到防水、防塵,牢固可靠,按規范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④.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采用絕緣可靠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兩固定點間距應保證該電纜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樓層)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現場臨時配電干線,若架空敷設時,必須采用絕緣銅(鋁)線,架設在專用線桿(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其他易造成電線破損或導電的物體上。
⑷.電桿采用砼桿或木桿。砼桿不得有露筋、裂紋;木桿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徑不小于13cm。
⑸.按照導線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2;絕緣鋁線不小于16mm2。跨越鐵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時,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絕緣線:銅線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鋁線不小于35mm2的多股導線。橫跨高度:架空線路跨戟鐵路、公路時與路面最大弧垂應不低于6m。
⑹.現場臨時線路架設,應明確使用期限,期滿須立即拆除。
⑺.高層建筑的臨時供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設的電纜應利用所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鋼制套管保護引上,并盡量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宜沿墻固定,距樓層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電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分配電箱或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分級供電,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動力、照明應分別設置。
⑵.配電箱、開關箱制作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①.配電箱采用鐵板或其他防火絕緣材料制作,做到通風、散熱、防雨、防火;②.箱內各種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其他絕緣板上(非木質板),并緊固于箱內。金屬底板應與箱體作電氣連接;③.正常不帶電箱體金屬外殼,底座等必須接零(地),且通過專用端子連接,并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各電氣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可靠,不得外露;④.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端面,并加保護圈。進(出)線應做好防水彎,不得承受外力。
⑶.總配電箱電器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并裝設總自動開關、漏電保護器和分路自動開關。
⑷.各級配電箱中使用的各種電氣元件和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國標質量要求。
⑸.各級配電箱中的漏電保護器,應合理布置,起到分級、分段保護作用。
⑹.漏電保護器應嚴格按產品說明書使用,并定期進行試驗和作好運行記錄。對閑置已久和連續使用一個月以上的,應檢查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裝電流型低壓觸電保安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觸電保安器應完好無損,動作靈敏可靠,并應根據實際負荷電流的大小來合理選用;
②.被保護的線路和電氣設備應絕緣良好,觸電保安器的電流標位應正確選擇;
③.穿過觸電保安器的導線,應絞合在一起,用紗帶或膠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觸保器前后200mm范圍內集束不應散開;
④.觸電保安器應遠離交流電磁場,如變壓器,電流互感器、電動機等,與這配用的交流接觸器安裝距離應在400mm以外;
⑤.通過觸電保安器后的零線,不得重復接地,僅允許做工作零線,被保護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宜采用保護接地;
⑥.若采用保護接零,其保護零線應從觸電保安器開關前出引。
⑻.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專用的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用。
⑼.動開關電器只準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動力電路。各級配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定期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
⑽.配電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與前一級相對應的電源開關切斷,并懸掛醒目'停電檢修'標志牌。
5.電動機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應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定期檢查,未經動力(機具)部門檢查,確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
⑵.現場使用的各類低壓電器設備應銘牌清晰,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類電氣設備的電源線(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對于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護套電纜,長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電動工具應配用漏電保護器,平板振動器、磨石子機、打夯機、水泵等頻繁移動機具的操作扶手,必須采用絕緣措施,電源線不得超過50m,并設專人調整,嚴禁纏繞扭結使用。
⑸.焊接設備應放置防雨,干燥通風處,其外殼應完好。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一次側電源線使用的橡皮電纜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側使用的橡膠銅芯軟電纜,長度不宜超過30m,均不得絞繞使用。
⑹.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開關電源線、插頭等必須完好無損,其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
⑺.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執行國標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場所可選用ⅱ類工具;在潮濕場所和金屬構架上作業,采用ⅲ類工具,并配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小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手持電動工具和電器。
⑼.在多灰塵和潮濕地區或易觸及人體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型低壓電器。
6.接地與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除有特殊規定外,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零)保護。
⑵.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中,必須采用接零保護,且須設專用保護零線,不得與工作零線共用。
⑶.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或由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則必須采用接地保護。
⑸.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并聯方式與零干線連接。零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⑹.嚴禁利用大地做零線或相線。
⑺.重復接地線與保護線相連,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除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處和末端處作重復接地。
⑻.施工現場的塔式起重機,井字架和金屬腳手架,當其高度超過20m時,要設置防雷和重復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7.施工現場照明安全要求:
⑴.現場的照明線路,必須采用軟質橡皮護套線,并配有漏電保護器保護。燈具的金屬外殼應接地(零)保護。
⑵.照明燈的相線應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
⑶.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接地(零),燈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壓鏑燈安裝支架應堅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
⑴.確保支護結構安全的關鍵,挖掘過程中,抓斗距圍護體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擊。
⑵.挖掘機、運輸車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撐上。場內運輸道路應按設計要求制作。
⑶.對圍護體和管線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⑷.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度,進出口處專人指揮,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挖機回轉范圍內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員。
⑸.基坑周邊用鋼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欄桿。
⑹.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
9.支護結構安全防護
⑴.對支護結構進行必要的監測。監測是保證支護結構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實行科學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礎,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對深基坑支護結構實行監測,保證了基坑支護的安全。本工程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起即開始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其發展變化動態,并將監測結果定期通報有關部門。
⑵.避免在支護結構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內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內積水而使基坑土體惡化影響支護結構穩定。
⑷.做好局部范圍內的支護結構補救工作,對于少量的支護結構滲漏水處,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擴大;對于路面開裂也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個支護結構。
10.垂直運輸和聯絡
⑴.井架、施工電梯等提升裝置的地面進料口,應設自動升降鋼質網門或其他防護設施。門上必須設置醒目標志,網門未關閉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進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設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⑵.各種上垂直運輸接料平臺,必須搭設牢固。在接料平臺的兩側,除設防護欄桿外,還必須加扎安全立網或竹笆。平臺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⑶.起吊重物時應綁扎牢固、安放平穩,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的位置綁扎起吊。
⑷.起重吊運作業時,應設警戒線,非吊運人員不得入內,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非載人起重機載乘人員。
⑸.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
⑹.采用對講機進行上下聯絡,必須由指揮人員專用,不得他人隨意亂用。遇有緊急情況時,指揮人員必須立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由工地負責人統一指揮,并采取應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設施
⑴.建立防火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計劃。工地負責人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應進行防火教育。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
⑵.嚴禁在高層建筑腳手架上吸煙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腳手架上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應放置在建筑物內,不得放在走道或腳手架上。同時,應先將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焊接完成后,及時清理滅絕火種,沒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腳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業。
⑷.在走道處及每隔二層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⑸.鋼管腳手架、附著式井字架和施工電梯等設施,當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時應設避雷裝置,并經測試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邊防護設施
洞口臨邊防護一般規定:嚴禁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若施工中必須拆除時,須經工地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除或變更。施工完畢,應立即恢復,不得留有后患。
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
⑴.邊長或直徑為20~50cm的洞口,可用鋼筋砼板或固定蓋板防護。
⑵.50~150cm的預留洞口,可在澆搗砼前用板內鋼筋貫穿洞徑,不剪斷網筋,構成防護網,網格以15cm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桿兩道,護桿高度分別為40cm和100cm,洞口下張設安全網。
樓梯口防護:
⑴.凡樓梯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攔桿,并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張設安全網。
⑵.欄桿的材料,可選用鋼管或質量合格的毛竹搭設,當樓梯跑邊空間距離較大時,必須選用鋼管進行搭設。
13.施工機械安全防護
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
⑴.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準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⑵.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
⑶.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⑷.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性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并經設備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機行駛與停置時,必須與溝渠、基坑、輸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按計算)。
⑹.機械設備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14.挖掘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應做好地質、水文和地下設施的調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開挖作業應從上至下分層進行,禁止超越該機規定的作業高度。
⑶.挖掘機作業時,禁止鏟斗從運土車輛駕駛室頂上越過。
⑷.挖掘機履帶到工作面邊緣,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離。
⑸.挖掘機停置或下班后應離開工作面,斗子須落地放置。
15.裝載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裝載機作業前,應做好各項檢查和試車后,方可作業。
⑵.作業時機身周圍及鏟斗、動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動。行駛時,駕駛室外嚴禁站人,下坡禁止脫檔滑行,遇有坡道與急彎應低速行駛。
⑶.公路行駛時,應注意了望,低速前進,嚴格執行交通規則。
⑷.停置時應選擇平地放置,并將鏟斗落下。
16.機動翻斗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現場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h。
⑵.料斗必須安裝預防意外自翻保險裝置。
⑶.各種制動與燈光必須齊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須調整到標準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時應距坑邊1m以上停車卸料,并設置擋墩。
17.空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穩固,基礎應符合要求。移動式空壓機放置時,應保持水平,輪胎應用楔塊墊塞并制動。
⑵.空壓機作業環境應保持清潔、干燥。貯氣罐須通風良好,周圍15米以內不得進行焊接和熱加工。
⑶.貯氣罐和輸氣管應按規定進行水壓試驗。氣壓表、安全閥和調節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檢驗。
⑷.各聯接部位應緊固,閥門啟閉靈活,傳動部位應有防護裝置。
⑸.電動空氣壓縮機運行中,如遇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通電后經檢查方可重新起動。停機時應及時卸去負荷,放出各級冷卻器和貯氣罐內的油水和存氣。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機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輔助發動機器。
18.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須安裝偏心塊防脫保險和電源線防拉脫緊固裝置。
⑵.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條款。
19.鋼筋彎曲機切斷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業應搭設機棚,作業場地周圍應有一定的工作空間,機械上方不得有輸電導線。
⑵.切斷機刀片,應無裂紋、缺損,并安裝牢固、不得松動。
⑶.彎曲機的定位檔鐵,中心軸、成形軸必須牢固可靠無松動。
⑷.工作臺必須與切斷機下刀口、或彎曲機平臺在同一水平上。
20.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設備在室外使用時,應搭設機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風干燥。
⑵.對焊機夾具應牢固,行程限位應可靠,保持冷卻水系統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燈具應裝有防濺防燙護罩。有氣動、液壓系統的對焊機,壓力機構應動作靈活,氣動液壓系統應無泄漏,壓力表靈敏可靠。
⑶.焊機作業場地周圍10m內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接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不夠時應采取隔離措施。
⑷.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執行。
21.混凝土泵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壓系統卸荷閥起動壓力必須按使用說明書調正至規定值。
⑵.進料斗上必須裝有完整的防護棚欄。
⑶.各指示儀表必須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⑷.作業前必須將泵送設備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緊輪胎,防止泵車偏移造成翻車。
⑸.隨機須配備金屬網籃,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
⑹.泵車料斗注料最低位置應在攪拌軸以上,否則因空氣渦流會將砼從集中料斗中吹出傷人。
⑺.高層泵送泵機出口處壓力較大,管道易磨損,故易發生管道爆裂事故,除應經常檢查外,一般在補充新管時,應首先裝在泵機出口處。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4
一、為加強施工項目安全用電管理,做到現場施工用電的“三化”(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規范了施工項目安全用電管理的規定、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崗位職責的有關規定。
2.本辦法根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深圳市安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等有關管理規定制定。
3.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在建項目。
二、施工項目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管理
1.施工現場電氣設備的設置、安裝、防護、使用與維修,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的要求。
2.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保護線pe必須采用綠/黃雙色線,嚴格與相線、工作零線相區別,杜絕混用。
3.施工臨時用電采用三級配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兩級保護(總配電箱〈配電室〉和開關箱配置漏電保護器),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
4.配電箱-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統稱為配電箱。配電箱內電器裝置的選擇,必須是建設部推薦的合格、可靠、完好的產品。
5.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以及漏電保護。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載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可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餓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應,總配電箱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及其他儀表。
6.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以及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匹配。
三、施工項目安全用電
1.施工現場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設備,嚴禁在配電箱、開關箱內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2.在正常情況下,用電設備不帶電的金屬外露導電部分,應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應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其截面應不小于2.5㎜2的絕緣多股銅線。
3.專用保護零線的每一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直接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宜采用螺紋鋼材,不得用鋁導線做重復接地線。
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與潛水泵電機的負荷線長不得小于1.5m.,與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不大于5m。
5.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固定的支架上,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大于1.3m,小于1.5m。
6.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應保持整潔,所有配電箱應有門、鎖。
7.旋轉臂架式起重機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凸出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8.施工現場需要設置避雷裝置的塔式起重機、施工電梯、井字架等,除應做保護接零外,還必須按規定做重復接地(由箱內引出pe線與重復接地線相連,即相當于pe線與用電設備外殼連接,從而解決了接零保護問題)。同一臺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與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接地體(利用自然接地體),接地電阻值不大于4歐。
9.電焊機二次引出線宜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不宜大于30m,使開關箱和電焊機處于操作人員可監護視野范圍之內,當電焊機發生非正常現象或故障時,便能及時切斷電源,防止釀成更大事故。
10.夯土機的負荷線采用橡皮絕緣銅芯軟電纜,其長度應不大于50m,操作扶手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11.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絕緣軟電纜,采用配套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手持電動工具使用1類手持電動機工具應戴絕緣手套,需要移動時,必須先切掉電源。
12.手持電動工具的保護零線,應在絕緣良好的橡皮軟電纜內,其截面不得小于1.5㎜2,其芯線顏色為綠/黃雙色。
13.現場照明室外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3米,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米。照明供電線路采用絕緣導線時,室內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
14.使用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潮濕和易觸及的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別潮濕的場所、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壓不大于12伏。
15.現場供電照明線路應采用絕緣導線或電纜供電,不準采用絞織線;危險場所及采光較差的加工場所或通道、樓梯口及宿舍等必須設置照明。
四、開關箱
1.開關箱應裝設隔離開關、熔斷器(或自動開關)和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功能,則可不設熔斷器或自動開關。
2.開關箱中必須設漏電保護器,并裝設在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處。在任何情況下,漏電保護器只能通過工作零線,而不能通過保護零線。
3.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標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4.總配電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含插座),應按其規定的位置固定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板上。箱內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應通過其接線端子板分設連接。配電箱的金屬箱體、電器安裝板、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通過保護零線端子板做保護零線。
5.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6.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要合理配置,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7.手動開關電器只許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容量大于5.5kw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關電器,如接觸器、自動空氣開關等。
8.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箱中導線的進、出口應在箱體的下底。進、出口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灣,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進入箱體內的電源線應固定,嚴禁用插座連接。
9.室外電箱應采取防雨措施。現場所有電箱應該名稱和編號齊全,電箱內各用電回路要有明顯的識別標志。
五、專用保護零線(簡稱保護零線pe)
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2.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處和末端處作重復接地,重復接地線應與保護零線連接。
3.保護零線應單獨敷設,不做它用,更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雙色作負荷線。
4.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為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架空敷設的間距不大于12米時,保護零線必須選擇不小于10平方毫米的絕緣銅線或不小于16平方毫米的絕緣鋁線。
5.放電機的控制屏(臺)兩端,應于重復接地和保護零線做電器連接。
6.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4歐。
六、施工項目機構人員與職責
1.項目負責人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負有組織、領導、協調、督促、檢
查的責任,并保證本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具體措施,為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
2.施工項目應設置適應施工生產需要的用電管理機構,配備用電管理人員認真履行職責。
3.工項目電工實行班組領導下的個人分工負責制。
4.施工項目用電管理工作必須接受上級職能部門的業務和技術指導、監
督、檢查和考核。
七、電器管理員崗位職責
1.應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全部資料、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
氣防火措施。
2.修改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報告。
3.負責技術交底資料。
4.做好臨時用電工程檢查驗收。
5.建立電氣設備的試檢驗和調試記錄。
6.做好接地電阻測量記錄。
7.做好電工班組值班制的《電工日記》和每天循環檢查、維修的《巡視維修工作記錄》。
8.針對施工生產的變化和存在的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措施下達班組,并監督實施和驗收資料。
9.配電箱的分臺賬。
10.電工作業人員花名冊。
11.施工現場用電檢查評分標準(檢查用)
12.電氣管理人員應積極參加施工項目組織定期、不定期安全用電檢查和抽查,并將檢查資料存入檔案管理。
八、施工項目電氣管理人員職責
1.根據工作的劃分,采取由公司電氣管理而寧愿具體指導,指定專職或兼職電工班組長代理日常工作,使工作落實人頭上,管理安全用電日常工作。
2.貫徹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等規定,電力線路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每臺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制,確保安全用電。
3.參見投標工程和新開工工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負責組織現場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督促電工班組按設計架設施工用電線路,并根據施工進度組織采取分段驗收。
4.參加標準電箱、漏電開關選型,并將選型的相關資料上報設備部、質安部,獲得批準后方可采購。
5.負責督促、檢查電氣設備的安全操作,對電氣裝置要合理使用和維護保養,組織參加電氣設備故障的排除和隱患的整改,以及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根據施工生產的變化,針對施工用電不規范行為及時提出書面措施下達班組。
7.檢查電工班組《電工值班日志》和《電工巡視維修工作記錄》、《接地電阻測量記錄》,完善用電安全技術檔案。
8.負責組織完成機械的電氣裝置檢修并進行驗收。
9.按照《施工現場用電檢查評分標準》,進行安全用電檢查評分。
10.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用電檢查,開展業務競賽評比活動。
九.電工班組長崗位職責
1.在電氣管理人員或項目指定機械員的直接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頒發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電工班組的日常工作。
2.負責組織全班人員認真貫徹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電一箱”,確保安全用電。
3.帶領全班人員按照《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正確完成線路架設和配電裝備布置,達到驗收合格。
4.每日堅持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帶領全班人員認真執行巡回檢查和值班制,高質量、高效率服務于施工生產。
5.帶領全班人員做好《電工日志》、《電工巡視維修工作記錄》和《接地電阻測量記錄》等工作,完善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6.組織全班人員學習業務知識,提高執行《規范》和判斷、排除故障的技能。
7.參加公司組織的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5
1、臨時用電規劃設計
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實行統一規劃,合理布局,集中管理的形式。
開工前,由項目總工王濤組織編制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對本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總體規劃,結合本工程區段劃分,繪制用電設施布置示意圖。臨時用電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部總工程師以及技術、電氣、安全、設備等專業工程師會審后,報監理單位審核。
施工項目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時,應編制相應的臨時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由項目部組織技術、電氣、安全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編制,報項目總工審查,監理工程師確認后實施。
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經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相關單位共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本工程施工臨時用電主要為施工動力用電和照明用電,臨時用電都自給自足的方式,自備發電設備設在重點工程集中區域,施工現場各類臨時用電設備通過臨時供電線路連接。
2、臨時用電設施設置及使用要求
1)配電箱
配電箱及其內部開關、器件的安裝應端正牢固。安裝在建筑物或構筑物上的配電箱為固定式配電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 m,小于1.5m。
配電箱內的開關、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制的絕緣電器安裝板上,然后整體緊固在配電箱體內,金屬箱體、金屬電器安裝板以及箱內電器不帶電的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做保護接零。保護零線必須通過零線端子板連接。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面,并加護套保護。進、出線應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線口直接接觸。
配電箱內的開關及儀表等電器排列整齊,配線絕緣良好,綁扎成束。熔絲及保護裝置按設備容量合理選擇,三相設備的熔絲大小應一致。三個及其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設總開關,分開關應標有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開關只能作為斷路開關使用,不得裝設熔絲,應另加熔斷器。各開關、觸點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觸電箱的操作盤面不得有帶電體明露。箱內應整潔,不得放置工具等雜物,箱門應設有線路圖。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鎖好箱門。
配電箱周圍2m內不得堆放雜物。電工應經常巡視檢查開關、熔斷器的接點處是否過熱。各接點是否牢固,配線絕緣有無破損,儀表指示是否正常等。發現隱患立即排除。配電箱應經常清掃除塵。
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備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分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3)自備發電機組
自備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修理室等,在保證電氣安全距離和滿足防火要求的情況下可合并設置也可分開設置。
發電機組的排煙管道必須伸出室外。發電機組及其控制配電室內嚴禁存放貯油桶。
發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并需獨立設置,其接地電阻值單臺容量不超過100kVA或使用同一接地裝置并聯運行且總容量不超過100kVA的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
發電機控制屏宜裝設交流電壓表、交流電流表、有功功率表、電度表、功率因數表、頻率表、直流電流表。
發電機組應設置短路保護和過負荷保護。
發電機并列運行時,必須在機組同期后再向負荷供電。
5)臨時用電線路
施工臨時用電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設。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三相五線制)。
臨時供電線路架設及其與周邊建筑物、構筑物及導電體的安全距離符合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3、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管理
各種設備、電線不得亂擺亂放,以防人身觸電。電氣設備不帶電金屬外殼、框架、部件、管道、金屬操作臺和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柱等,均應做保護接零。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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