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02 17:19:3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章的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章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章的管理制度

公章的管理制度1

  1、學校公章、介紹信由辦公室保管使用,專人負責管理;

  2、公章使用范圍為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服務等方面的報表、材料,向上級組織提出的.申請,購買物品所需證明,人員身份證明等方面;

  3、公章使用時,需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登記,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

  4、因工作需要,需攜帶公章外出,必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登記好事由及收回時間;

  5、公章管理人員如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公章,與重新確定的公章管理人員辦理接收公章手續,不得私自轉交他人;

  6、介紹信由辦公室統一管理,需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開具。

公章的管理制度2

  為了規范百利華庭二區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敗、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的發生,根據《百利華庭二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隨意使用,公章投入使用前應在房管局、公安局、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預留印鑒。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當然視為業主委員會的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大會的決議自業主大會(轉載于:小龍文檔網:業委會公章管理制度)按有效票權數表決通過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決議的有效性;

  第五條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未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的文件,不得視為業主大會的決議。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一般由業主委員會秘書保管,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保管。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復印件等文件。

  第九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的業主委員會委員或秘書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十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應將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復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的程序為:

  1.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注明事由并簽字;

  2.批準人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

  3.公章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在申請單上簽字;

  4.公章保管人員在公章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蓋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簽字、填寫日期;

  5.公章保管人員加蓋公章;

  6.申請單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留底存檔;

  第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使用的批準人員為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審核人員為業主委員會主任,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負責審核。

  第十三條對于存在明顯的錯誤,不宜加蓋公章的,公章審核人員和保管人有責任提醒批準加蓋公章的人員,并且有權拒絕任何違反本制度加蓋公章的要求,但無權拒絕符合本制度的蓋章要求。

  第十四條設立公章使用登記冊,業主委員會秘書應該對所有蓋章文件進行編號存檔,分為公告類和知會類兩種。公告類文件以“(___小區業委會[200×]公告第×××號)”進行編號,知會類以“(___小區業委會[200×]知會第×××號)”進行編號。隨時供業主查核。

  第十五條不得攜帶公章外出鑒印。特殊情況確需外出鑒印,應由業委會2名以上主任或副主任批準。

  第十六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業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并簽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對其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七條下列事項無須批準人員批準,經公章使用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可直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業主車輛在建筑區劃內出險,需要業主委員會在現場證明上蓋章;

  2.業主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證明;

  3.須蓋章文件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成員簽字的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和文告;

  4.在已經按程序加蓋過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復印件上經審核一致后加蓋公章;

  5.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給相關單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須有主任的簽字。)該等函件不得包含有業主委員會承諾義務和責任等內容;

  6.已經有生效決議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提起訴訟的起訴狀、授權委托書,及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

  7.按已經生效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合同約定,催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解釋、投訴的文件;

  第十八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3名主任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第十九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

  第二十條下列事項必須具有有效的業主大會決議,并且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大會名義簽署的各類合同;

  2.以業主大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的決議和文告除外;

  第二十一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征得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后,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后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提請業主大會取消業委會成員資格;如已經給業委會、業主大會造成損失必須全額賠償,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

公章的管理制度3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印章的統一管理,凸顯印章在業務工作中的作用,明確使用印章的責任和權限,規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2、適用范圍

  公司各種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職責

  3.1總經辦:負責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專用章的統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負責按要求刻制公司各類印章以及印章啟用前的登記備案工作,負責公司作廢印章的銷毀。

  3.2公司分管領導:負責用印文件的審批;

  3.3采購部:負責報關專用章及報關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計財部:因工作需要,財務部放置xx司法定代表人印鑒章一枚,由財務部負責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單位需持有效的簽字單到管理部使用對外印章。

  4、內容

  4.1定義

  4.1.1行政公章是指“xx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函件、證明、介紹信、向上級部門報送的有關上行文、計劃、統計、決算及有約束力的文件等。

  4.1.2業務專用章

  對外業務專用章是指對外聯系頻繁或工作性質決定需有印章的部門,可以申請刻制業務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只能用于所規定專項業務,但不包括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有法律效力的.業務,如人事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等。

  內部業務用章是指公司內部開展業務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對外使用。

  4.1.3黨工團印章

  黨工團印章是指只限于黨工團組織開展活動及出具有關證明使用,具體范圍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合同專用章

  合同專用章是指用于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等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總經理提出交總經辦按規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屬各單位原則上一律不準刻制行政公章。

  4.2.2負責對外業務專用章由各所需業務單位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交管理部按規定刻制。

  4.2.4黨工團印章由黨工團組織提出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分管領導審核,公司黨工團負責人批準,交管理部按規定刻制,原則上二級黨工團組織不再刻制印章。申請和刻制的有關情況參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4.2.5公司其它類業務章,由使用單位提出,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交總經辦按規定刻制。

  4.2.6合同專用章的刻制,必須由法律和銷售等相關部門提出,經分管公司領導審核后交管理部按規定刻制。

  4.2.7申請刻制各類印章,都必須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級簽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請表交由管理部專人負責到公司定點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總經辦專人負責領取印章并在印章備案表上登記備案,由總經辦下發到單位并明確保管人和責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應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附件一),原則上必須經單位負責人審核,由公司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書面文件上加蓋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許外帶,特殊情況例外。

  4.3.2黨工團組織印章,使用時需經黨工團組織負責人批準。使用范圍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3.3各類對外業務專用章用印須經本單位領導批準后方可用印?瞻孜募䥽澜糜 

  4.3.4法人印使用時原則上需經法人代表本人簽字批準,填寫《印章使用申請單》(附件二),持有效申請單到總經辦用印。

  4.3.5合同專用章使用有關程序參照公司有關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4.4印章保管規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專用章統一由總經辦指定專人保管。

  4.4.2各類對外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領導明確部門保管人和責任人,并指定專人保管。

  4.4.3黨工團組織印章由總經辦領導明確其保管人和責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責任人變更,需填寫《印章保管人變更申請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備案。

  4.4.5印章須妥善保管,如不慎丟失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說明,并采取適當方式聲明作廢。對亂用或嚴重失職加蓋印章,丟失印章的部門和個人要追究相應責任。

  4.5印章銷毀

  4.5.1印章有破損、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要及時向總經辦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總經辦,并定期銷毀。

  4.5.2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附件四),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總經辦登記備案。由總經辦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

公章的管理制度4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督財務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和審批;

  3、公司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無誤的方可蓋章;

  4、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5、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時載明事項,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因公務需加蓋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的,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員工在公司行政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根據所證明的事項涉及的部門由相關部門經理或者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蓋章,并將蓋章的文件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

  4、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行政部銷毀。

  3.2 財務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

  1、財務部使用的.常規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范性的各類報表等,由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后蓋章;

  2、公司其他各部門若需加蓋財務財務專用章,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3、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蓋章,并將蓋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財務部使用的常規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范性的各類報表等除外;

  5、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公章的管理制度5

  一、總則

  公章是我所在職權范圍內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志,為加強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確保公章的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章的使用范圍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請示、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行政介紹信、調查證明材料、規定要蓋章的其他證件以及經所領導批準的需要蓋章的`材料。

  三、使用規定

  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蓋章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

  1、以公司名義發文,必須經公司領導審閱,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2、調查證明材料和其它需蓋公章的,須經領導同意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3、辦理正常人事、勞資關系的材料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對職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的,也僅限于證明職工身份、勞資、以及政審方面,材料必須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復印件備案。

  5、公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確需攜帶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使用后必須立即收回單位。

  6、公章加蓋處必須是文件或材料的適當位置,嚴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紙上加蓋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會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

  2、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由財務科負責人負責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4、專職人員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崗時,行政章、支部章必須上交主管領導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責任心強、辦事秉公的同志代管。

  五、公章管理員崗位職責

  公章管理員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應嚴格履行職責:

  1、負責公章的保管,及時維護,確保公章清晰、端正。

  2、負責公章使用的審核工作,蓋章前,必須仔細閱讀該文件或材料,對一些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絕加蓋印章。

  3、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公章的管理制度6

  為嚴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預防利用印章實施職務犯罪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促進全局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章范圍

  本規定所稱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業務專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啟用與停用

  1、除由上級機關發放的公章外,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制發。

  刻制公章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新成立或更改名稱的單位刻制公章,需填寫書面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持單位介紹信、機構設置批件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印手續,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刻制業務專用章時,需填寫書面申請,經法制科審核,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辦理刻制手續。

  2、局辦公室對局屬各事業單位、局機關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進行壓印登記。

  未經發文和壓印登記的不準啟用。

  如擅自啟用造成后果的,將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3、單位更名、撤銷,須及時將原公章送交局辦公室封存或銷毀。

  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損的公章要及時向局辦公室申請更換。

  更換公章不再發啟用通知。

  4、對于因客觀情況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應及時寫明有關情況,經局領導批準同意后,將公章上繳局辦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應嚴格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局發文一律憑局領導簽發、審閱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經局領導審閱同意后用印。

  對不符合手續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蓋章。

  下屬單位必須建立相應用章登記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單位文件材料蓋章的第一責任人,蓋章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行政章或業務專用章。

  3、局行政章不準攜帶出門或離開辦公室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局領導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辦公室負責保管,業務專用章由相關單位負責保管,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及業務專用章必須指定專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實加強責任心,認真保管好公章。防止他人隨意蓋章。

  3、對保管使用不當,擅自使用或亂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公章的管理制度7

  綠航房地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部秘書負責保管,部門印章由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啟用、停用及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屬經濟合同文本需蓋公司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的應事先經過總經理批準。

  2、凡屬對外公文需蓋公司公章的,應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

  3、凡需攜公章外出辦事或因工作需要加蓋公司公章的,應事先與綜合部秘書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借出辦完事后應立即交給綜合部秘書,并辦理交接手續。

  4、凡屬因工作需要加蓋部門印章的.,須經部門經理同意。

  5、綜合部有權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章的使用情況。

公章的管理制度8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并嚴格登記手續。

  3、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并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范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后,在財務部蓋章,并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準,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并承擔經濟損失。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發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于加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后給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蓋發票專用章。

公章的管理制度9

  山水名園、翠園芳鄰小區業主委員會公章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山水名園、翠園芳鄰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敗、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的發生,根據《山水名園、翠園芳鄰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隨意使用,公章投入使用前應在房管局、公安局、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預留印鑒。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當然視為業主委員會的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大會的決議自業主大會按有效票權數表決通過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決議的有效性;

  第五條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未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的文件,不得視為

  業主大會的決議。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業主委員會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復印件等文件,由趙雪蓮、崔惠杰負責,必須妥善保存。

  第九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貨文件的委員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十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或文件保管人,原保管人應將公章或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復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的程序為:

  1.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注明事由并簽字;

  2.批準人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

  3.山水名園8人業委會或翠園芳鄰5人業委會,過半數委員的簽字;

  4.在公章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蓋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簽字、填寫日期;

  5.另一業委會復議,過半數委員簽字;

  6.公章保管人員加蓋公章;

  7.文件保管人把申請單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件存檔;

  第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使用的批準人員為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委會委員,山水名園審核人員趙偉,翠園芳鄰審核人員鄭杏慧。

  第十三條當需要加蓋公章的文件存在明顯的錯誤或有損另一小區利益,不宜加蓋公章的,負責復議的業委會成員有權拒絕簽字,并且有權拒絕任何違反本制度加蓋公章的要求,但無權拒絕符合本制度的蓋章要求。

  第十四條設立公章使用登記冊,趙雪蓮、崔惠杰委員應該對所有蓋章文件進行編號存檔,隨時供業主委員會監督員或5人以上業主代表查核。第十五條不得攜帶公章外出鑒印。特殊情況確需外出鑒印,應由業主任和副主任批準。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六條下列事項無須批準人員批準,經公章使用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可直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業主車輛在建筑區劃內出險,需要業主委員會在現場證明上蓋章;

  2.業主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證明;

  3.須蓋章文件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成員簽字的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和文告;

  4.在已經按程序加蓋過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復印件上經審核一致后加蓋公章;

  5.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給相關單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須有主任的簽字。)該等函件不得包含有業主委員會承諾義務和責任等內容;

  6.已經有生效決議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提起訴訟的起訴狀、授

  權委托書,及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

  7.按已經生效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合同約定,催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解釋、投訴的文件;

  第十七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趙或者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第十八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第十九條下列事項必須具有有效的業主大會決議,并且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大會名義簽署的各類合同;

  2.以業主大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的決議和文告除外;

  第二十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

  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征得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后,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后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山水名園、翠園芳鄰因歷史遺留問題,兩個小區屬于同一物業管理區域,為方便管理可以分別刻制各自小區業委會章,必須經全體業主委員會同意方可生效,并限制權限范圍和使用期限。

  第二十二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提請業主大會取消業委會成員資格;如已經給業委會、業主大會造成損失必須全額賠償,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事項以外,經業主委員會決議,可以由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山水名園、翠園芳鄰小區業主委員會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并全體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章的管理制度10

  為加強公章的使用與管理、實現公章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確保公章使用的權威性、嚴肅性、有效性、杜絕公章使用中違規現象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1、公章使用:由局名義簽發的文件、文書,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代表局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各類材料,與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及其它需要的簽章等。

  2、局印章原則上不用于辦理下屬機構日常業務。擁有本級印章的局屬單位機構的公章使用由各單位負責人明確使用范圍及要求。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局紅頭文件、賬目款項、重要數字、授權書、承諾書、以單位名義發信息以及我局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等重要材料上加蓋公章的,必須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由局長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3、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便函、介紹信等必須由分管負責人簽字后蓋章,否則,不予蓋章。

  4、局單位日常業務辦理,由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

  5、一般報送材料、便函、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簽字后,方可蓋章。

  6、單位介紹信蓋章時均應由分管領導批準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單位介紹信由辦公室統一編頁,存根由專人保管存檔。

  7、公章禁止帶出本單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帶出。公章帶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8、對一些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拒絕加蓋公章。

  9、單位公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紙頁上使用。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公章。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10、凡使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領導簽字,然后認真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經辦人在“公章使用登記表”上簽字并填寫清楚文件材料名稱、份數、時間和需要說明的事項,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嚴格按文件核準印數加蓋公章,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11、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取得聯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及時補辦手續。

  12、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應當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3、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4、有下列情況,公章必須停用:單位名稱變動;公章使用損壞;公章遺失或被盜,聲明作廢。

  15、經批準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局辦公室統一封存或送相關部門銷毀,不得私自處理。

  三、公章的保管

  1、本局所有公章由專人負責管理,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自轉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員要建立“公章啟用登記表”,按照規定程序使用,嚴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負責對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公章專管員外出,移交公章時,需由主要領導同意。

  4、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調離,需辦理公章交接手續。

  5、公章遺失應及時上報,對外登報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公章的管理制度11

  一、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由學校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使用人(或經辦人)簽字,經校長批準后方可使用。

  2、以學校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校長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并嚴格登記手續。

  3、學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校長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4、學校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校長批準并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2、凡在授權范圍內洽談的'合同,經校長同意方可成立。經校長審核、簽字后,在財務部蓋章,并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校長批準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學校經校長批準后方可使用并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并承擔經濟損失。

  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發票專用章由財務人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于加蓋通用機打發票。

  公章保管責任書

  一、保管人(責任人):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部

  二、被保管章全稱: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時間:自20_年月日起至:20_年月日止;無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責任:

  1、嚴格執行《公章使用管理規定》。在固定地點保存。采取必要措施對公章進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現公章丟失、損毀、被盜、不當使用等情況或事件的發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關領導的批準。批準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規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蓋,并在《公章登記簿》上進行登記;保管人須全過程在場。

  4、用章后,須及時收回存放處。所用章文件,應留復印件一份。因蓋章有誤而造成的作廢文稿須立即銷毀。

  5、本責任書與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間同時生效和廢止。

  公章保管人:______

  20_年___月___日

公章的管理制度12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定制此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ㄒ唬┕居≌碌目讨凭殘蠊径聲䦟徟。

 。ǘ┓ㄈ藗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岳陽市公安局備案。

 。ㄈ┕靖鞑块T的專用章(人事章、生產章等),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ㄋ模┪唇浌究偨浝砼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ㄒ唬┬掠≌乱龊么劣,并統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ǘ┬掠≌聠⒂们皯尚姓芾碇行南掳l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人事章、生產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

  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ㄒ唬┕拘姓碌氖褂梅秶饕獮椋

  1、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協議。

  6、員工調動。

  7、員工的任免聘用。

  8、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ǘ┕竞贤瑢S谜碌氖褂梅秶饕獮椋

  1、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各類經濟合同等。

 。ㄈ┕究偨浝恚ǚㄈ耍﹤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ㄎ澹┕靖髀毮懿块T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ㄒ唬┕究偨浝

  負責行政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ǘ└鞑块T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ㄈ┯≌鹿芾韱T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人事章等)由各中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財務管理中心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管理中心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ǘ┯≌碌氖褂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私章由法人或部門負責人本人簽字或

  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需填寫攜帶印章外出申請表后,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簽批后方可帶出,印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印章用于申請事由,并對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ㄈ┯≌碌谋9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總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ǘ┯≌峦S脮r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岳陽市泰銘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公章的管理制度13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xx縣招商局公章(以下簡稱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續,杜絕漏洞發生,促進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確、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專人管理公章。公章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保管,未經批準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專管人員也不得將公章交給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專管人員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辦公室應指定人員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公章專管人員調離時,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二、嚴格審批手續。使用印章應堅持“先批準、后用章”的原則。批準人應當在《印鑒使用登記表》上簽字。事情特急而批準人又無法簽字的',經請示批準人同意后,可先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將蓋章后的材料復印備存,并注明請示人、請示時間,事后補辦簽字手續。

  三、登記備案。用章人員要認真填寫《印鑒使用登記表》,登記內容包括:編號、時間、用印事由(或文件名)、用印單位或人員、用印數量、批準人姓名、經辦人姓名等。

  四、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嚴禁在空白介紹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等上用印。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章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簽字章。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公文、便函、介紹信、證件、證書、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等。

  第四條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凡不符合本辦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條印章的使用

 。ㄒ唬┮悦x發出的公文,須經領導簽發批準的文件原稿用印。

 。ǘ┌l文的附件(如各類業務報表等)憑發文并按該文中限定發給附件的單位、數量用印。

 。ㄈ└鞑块T用印,應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各國內企業用印,需經總經理辦公室批準,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原則上不準外單位人員到總經理辦公室直辦用印。

 。ㄋ模┺k理使用印章的事項,須由經辦人認真填寫《用印審批單》(見附件),寫明用印單位、用印時間、用印文別、發往單位、事由及印別等,審批單經領導審核批準,經辦人簽字后用印。

 。ㄎ澹┓ǘù砣嗽诠酒陂g,原則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所需簽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簽字。

  若確需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的,應經法定代表人批準。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間,應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人請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經法定代表人授權的.其他領導在《用印審批單》上簽字批準后方可蓋法定代表人名章、簽字章。

  (六)經辦人用印時須將《用印審批單》一聯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收存,并在用印登記本上登記、簽字。

  (七)印章應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直接用印。

 。ò耍└鞑块T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時,必須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隨同監印,并于當天下午4:30以前將印章歸還。

  若不能按時歸還,經辦人員須向主辦部門領導報告,并同印章專管人員一起向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報告,同時寫出簡要書面說明,按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批示辦理。

 。ň牛╀撚≈饕糜诩由w工作證、退休證或經主管部門批準印發的其它證件。

 。ㄊ┯e及蓋章位置要準確、恰當,印跡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稱與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蓋、不多蓋。

 。ㄊ唬┙榻B信、證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間縫處一并加蓋印章。

 。ㄊ┎坏迷诳瞻捉榻B信、空白便函、空白證件上用印。

  如有特殊情況用印,須經領導批準。

  第六條印章的管理

  (一)法定代表人簽字章由總經理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掌管,其它印章由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掌管,并實行用印登記制度。

 。ǘ┛偨浝磙k公室印章專管人員,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并將印章鎖進鐵柜內,妥為保管,不得將印章存放在辦公桌內。

  第二天上班后,應首先檢查所保管印章鐵柜有無異樣,若發現意外情況應立即報告總經理辦公室領導和保安部門。

  工作時間印章掌管人員因外出不在崗位時,應將印章妥善保管。

 。ㄈ┯≌聦9苋藛T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崗位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代管,專管人員要向代管人員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時的注意事項。

  專管人員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員應向專管人員交接工作,登記管印的起止日期,實行管印人員登記備案制,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

  交接工作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類別及數量。

  交接人員簽字,總經理辦公室領導簽字認可后備存。

 。ㄋ模┛偨浝磙k公室印章專管人員調離或因各種原因離崗時,總經理辦公室領導應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時辦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項。

  (五)因機構變動需刻制新印章時,須憑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成立新機構的文件;更換舊印章須憑舊印章原樣,向總經理辦公室申請,經領導同意后,由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到公安局辦理刻章事宜。

  新印章刻制后,各部門在領取新印章時,要認真進行登記,注明簽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啟用新印章、作廢舊印章的年月日,并將舊印章一并交總經理辦公室印章專管人員,由其登記造冊,統一交歸檔案資料室,按規定妥善保管。

  第七條印章專管人員要堅持原則,遵守保密規定,嚴格照章用印。

  第八條未按批準權限用印或用印件內容有誤的,印章專管人員不予用印;經辦人拒絕專管人員審核用印內容的,專管人員可拒絕用印,或報告領導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九條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應當參照印章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各國內企業可參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印章使用管理辦法。

  第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公章的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公章管理,規范用章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辦公室內勤人員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專用章和人事調配專用章由總經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范圍

  1、合同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所有經濟合同;

  2、人事調配專用章用于簽蓋公司人員調配手續;

  2、行政章用于簽蓋公司文件、通知、報告、申請及其它文書資料。

  三、公章使用辦法

  1、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和簽蓋合同專用章,否則合同無效。合同簽訂內容要經公司經理會議研究通過。

  2、公司人事調配(包括調進調出)一律簽蓋人事調配專用章并由總經理簽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規定進行:

  ①需蓋章的重要文件文書先由主管領導把關,經總經理審閱簽字后再行加蓋行政章;一般性通知類文書,先請示總經理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后加蓋行政章。

  ②未經領導簽字的文件文書一律不予加蓋公章;對有疑問的蓋章請求,內勤人員可直接向總經理請示。

 、蹆惹谌藛T對每一次用章要進行認真登記,記清用章內容、批準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時間、用章份數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

 、軆惹谌藛T要留存用章簽批原件以備查。

 、菹蛏霞壊块T報送報批的`文書資料蓋章,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四、未按上述規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責任,若由此造成損失,追究越權批準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經濟責任。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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