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廠管理制度

時間:2023-03-02 18:29:0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化工廠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化工廠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化工廠管理制度

化工廠管理制度1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加強對倉庫的安全管理,杜絕安全責任事故,保障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倉庫的安全管理。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危險化學品庫保管負責對庫存物資入庫、貯存和發放的整個過程和管理。

  4 .工作程序

  4.1.倉庫配備足夠的與危險化學品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由專人維護和保養。

  4.2.在倉庫、堆垛設立明顯的防火等級標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設施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4.3.危險化學品倉管部門根據物品的危險性,為保管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器具。

  4.4.危險化學品入庫時,保管員應按公司《倉儲管理程序》進行。

  4.5.危險化學品發放,應嚴格執行發放管理制度。倉庫主管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核準。

  4.6.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倉庫要采取杜絕火種的安全措施。經批準進入倉庫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阻火器作業人使用的工具、防護用品應符合防爆要求。

  4.7.加強對防爆電氣設備、避雷、靜電導除設施的管理,選用經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檢驗合格的防爆電氣產品。

  4.8.易燃、易爆品倉庫內的各種安全設施,必須經常檢查、定期校驗、保持完好狀態,做好記錄。

  4.9.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倉庫、堆垛附近,不準私自動火作業,如因特殊需要,應由倉庫負責人上報,經企業有關負責人批準,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進行上述作業。作業結束后,檢查確無火種,才可離開現場。

  4.10.物品儲存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的配裝規定,對不可配裝的危險物品必須嚴格隔離。

  5 .相關制度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6 .記錄

  6.1安全檢查記錄。

  6.2出入庫記錄。

化工廠管理制度2

  一、總則

  (一)門衛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個縮影,是體現管理水平的標準之一,為強化門衛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員工和保安人員。

  二、管理辦法

  (一)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執行、等規章制度,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二)保安人員要做到二十四小時輪留值勤,每兩小時巡視巡邏全公司一次。發現違紀、偷竊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和向上級匯報并作好記錄。發生治安事件和災害事故,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應變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發現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協助處理。

  (三)保安人員必須出門站崗值勤。

  (四) x衛室要保持干凈和安靜,物品放置應定位規范,不能在x衛室內吸x。無關人員不得在x衛室逗留、閑聊、嬉笑、打鬧、借故刁難、糾纏執勤人員。違者,視情節輕重,嚴肅處理。值勤人員態度粗暴,不文明不禮貌,故意刁難員工或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雙方協議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五)嚴格執行員工出入制度。當班員工原則上不得離開公司(含工程建設工地),確需外出,應如實填寫員工出入x或憑出車單出入。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外出,須由所在部門經理審批;部門經理以上員工外出,須經總經理室審批;不符合上述手續者,保安不準放行。強行外出者,應立即上報人事行政部。外來人員因公務需進公司,經被訪人同意,憑有效x件,準確填寫會客單后,佩戴

  (六)公司員工上班時間不得進行私人會客,特殊情況須經所屬部門領導同意,但只能在x衛室內的會客進行。

  (七)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褲者,不得進入公司內。

  (八)嚴格執行物資管理規定,任何物資出入公司均需辦理有關手續。凡協作單位、施工單位的非本公司物資,進入公司時,需在x衛室登記,末經登記的物資不得放行;凡購買、

  加工、借用的材料、半成品、工具等物資運出公司須持有財務部出具的.出門x,經核對無誤后方可放行;凡節假日、上班前、下班后,因工作急需外出加工的物資,須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九)嚴格執行車輛出入制度,外來車輛進公司需嚴格檢查,作好登記。摩托車、自行車(食堂購菜、送水車除外),一律不得入公司。本公司車輛外出須憑出車單,如無出車單,保安有權拒絕放行。副總經理以上領導除外。車內人員一律憑出門x(副總經理以上車輛除外),否則不予放行。

  (十)嚴禁代人打卡或仿造考勤或打完卡又借故離開公司。保安要作好違紀違規人員的登記,并及時向人事行政部上報。

  (十一)對違反本制度又不服從保安管理者,執勤人員有權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三、附則

  (一)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人事行政部。

  (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化工廠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全民所有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加強化學工業設備動力管理,特制定本。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民所有制化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設備和動力的管理工作。設備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膠塑料加工、化學礦山、機械制造生產及動力供應、機電修理、起重運輸的設備、儀器儀表、管道、工業建筑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等(以下簡稱設備)管理工作。動力管理包括:水、電、汽、風、冷的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

  第三條:企業的設備管理應當依靠技術提高、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設備動力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設備和動力工作進行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素質,堅持設備完好和穩定的動力供應,在確保安全生產的條件下,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以取得企業最好的投資效益。

  第五條:對化學工業企業主要設備實行由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分級監督檢查和由企業負責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并按照職責對企業設備動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化工各級管理部門應按照化工企業集中程度和行業共性,進取推進檢修專業化協作工作,支持開展壓力容器、防腐蝕、潤滑、密封和維修技術的研究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根據工藝流程特點和裝備水平,在不斷完善現有的設備管理方法和維修技術的基礎上,進取采用先進管理方法和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各種維修先進技術。

  第八條:企業廠長在任期內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實行生產與設備并重的原則,全面負責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并在職責目標中包括以下設備動力管理資料:

  (一)到達并堅持無泄漏工廠標準。

  (二)必須明確與設備動力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設備折舊基金,并保證用于設備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關設備動力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設備改造更新計劃,設備新度系數等)由廠長與主管部門簽定。

  設備較復雜的大、中型企業,可委托設備副廠長具體負責設備動力管理工作。

  第二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企業主管部門設備動力管理工作職責

  第九條:化工部在設備動力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化工行業設備動力管理的,規劃和規章。

  (二)組織化工系統的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協作。

  (三)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化工企業的設備動力工作。

  (四)組織交流和推廣設備動力綜合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檢修新技術。

  (五)組織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參與化工設備動力的發展規劃,引進設備審查和進口設備國產化等工作。

  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化工部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三)組織地區性化工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化協作,推廣檢修、動力供應社會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經驗交流。職工的業務培訓。為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供給信息和咨詢服務。

  (五)收集匯總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統計報表并負責分析處理和上報。

  (六)參與基建項目的投資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參與企業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八)組織檢查驗收無泄漏工廠和設備評優活動。

  第十一條:企業主管部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決定,調查研究掌握設備技術狀況,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二)組織、監督企業加強設備動力工作的基礎工作,做好廠際設備檢查評比和設備技術狀況分析及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總結,收集匯總上報機動季(月)報表。

  (三)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審批所屬企業的`固定。資產的增值、調撥和報廢工作;并參與重點基本建設項目、技措、安措方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四)組織所屬企業編制年度大修、系統(裝置)大修計劃,搞好綜合平衡和審批工作,并檢查計劃完成情景。

  (五)督促、檢查企業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施、起重機械的管理工作,參加設備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上報工作。

  (六)開展對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和推廣。

  (七)協同有關部門搞好設備動力技術力量的培訓考核工作。

  第三章:設備的規劃、選購及安裝調試

  第十二條:企業必須做好設備的規劃、選型、購置(或設計、制造)及安裝調試等管理工作。企業購置重要生產設備時,應由廠長(設備副廠長、總工程師)召集計劃、財務、生產工藝、設備動力、物資供應等部門人員,對新設備技術性能提出要求,并進行技術經濟綜合論證后,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

  第十三條:企業自制設備,要嚴格遵照國家的設計、制造標準。設計方案應在收集現有設備使用、檢修經驗的基礎上采用先進技術,并邀請設備動力、操作使用方面的人員參加設計方案的研究和審查。設備制成后,應附上完整的技術資料交付使用部門。

  第十四條:企業選購的進口設備,應當有使用和安裝說明書、必要的檢測儀器和維修備件。企業應在設備動力管理部門參加下組織開箱檢查,認真對設備資料、隨機備件和專用工具進行清點、驗收,并及時組織安裝、調試和投入使用;如發現問題,應當在索賠期內提出索賠。

  第十五條設備制造部門應當與用戶建立設備使用信息反饋制度,供給必要的技術資料,做好設備售后服務工作。

  第四章:設備的使用和維護

  第十六條:企業應當加強設備的使用和維護保養工作,并到達以下基本要求:

  (一)設備必須具備操作使用規程、維護規程和安全規程,各生產崗位必須具備設備管理專責制、巡回檢查制、維護保養制和交  (二)對操作人員要加強培訓。操作人員須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并定期進行技術考核,作為技術晉升的依據。新工人須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什操作。

  (三)建立設備潤滑管理制度,堅持“五定”、“三級過濾”,在保證設備潤滑良好的條件下,力求節儉油料消耗。

  (四)設備應經常堅持整潔,消除跑冒滴漏,到達設備完好和無泄漏標準,搞好禮貌生產。

  (五)備用設備應處于良好狀態。停用閑置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要注意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對于傳動設備還要定期進行注油盤車(氮封設備要定期檢查保壓情景)。

  第十七條: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對動力、在重、運輸、儀器儀表、蒸汽鍋爐和壓力容器等設備的維護、檢測和現場試驗,及時消除缺陷和隱患,堅持完好狀態,確保安全生產。

  第五章:設備的檢修

  第十八條:設備檢修應以時間周期為依據的計劃檢修為主,逐步發展到以設備實際狀態的監測為基礎的檢修制度。

  改變修理方式時,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執行。執行計劃檢修的設備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資料:

  (一)設備的檢修規程。

  (二)設備檢修的工時定額標準。

  (三)設備安全檢修規程。

  第十九條:企業應根據設備檢修周期、實際運轉狀況以及綜合平衡結果,編制年、季、月的大、中、小修計劃及系統(裝置)停車大修計劃,作為編制生產計劃的依據,檢修計劃一經批準。必須嚴格執行,調整計劃應報請主管部門批準。

  設備檢修要按照科學禮貌檢修的要求,編制好檢修方案。不具備施工條件,不得草率停工檢修。

  第二十條:企業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及設備報廢殘值和有償調撥資金,應由設備管理部門編制計劃,統一掌握使用,財務部門監督。設備進行改造更新時,大修理基金可同折舊基金合并使用,以滿足技術提高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備品配件是檢修的重要物質基礎,一般應集中在設備動力部門統一管理。為了保證設備正常維護和計劃檢修的需要,要抓好用、管、修、供四個環節,同時作好進行備件的國產化工作。

  第二十二條企業應當在保證設備檢修質量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先進的修復技術進行修復利用。節儉檢修資金。

  第六章:設備改造與更新

  第二十三條:企業設備動力部門應設專人負責設備改造和更新工作,參與編制中長期和年度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四條:企業對重要設備的改造和更新,必須事先進行安全可靠性和技術經濟論證,并按照有關規定上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一十五條:企業設備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應當按照國家規定主要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六條:企業對設備改造驗收后新增的價值,不論費用來自何種渠道,都應當辦理固定資產增值手續。

  第二十七條:企業對屬于下列情景之一的設備,應當報廢更新。

  (一)經過預測,繼續大修理后技術性能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和保證產品質量的。

  (二)設備老化,技術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雖能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的。

  (四)嚴重污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的。

  (五)國務院有關部門頒布不能繼續使用的。

  (六)其它應當淘汰的。

  第二十八條:企業出租、轉讓或者報廢設備,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企業出租、轉讓、報廢設備所取得的收益,必須用于設備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設備動力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二十九條:企業工程竣工時,基建部門必須會同設備動力部門及有關單位共同進行驗收,貼合質量標準并試運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重要項目廠(礦)領導必須參加。

  新安裝設備的技術資料、隨機附件及專用工具等,應由基建部門在驗收時一并移交給生產單位。

  企業設備動力部門在設備正式投入生產前,必須建立健全有關設備管理規章制度和臺帳,主要設備必須建立健全完整、準確的技術檔案,包括化工專用設備的設計制造的技術資料,安裝、試車記錄,地面標志,歷年檢修、試驗、鑒定及結構改善記錄,主要易損件圖紙,累計運行時間、設備事故記錄等。

  第三十條:企業必須制定設備檢修的工時、資金、消耗、儲備定額及實際消耗的統計分析。

  第三十一條:企業在抓好設備完好率、靜密封點泄漏率的同時,并對裝置開工率、負荷率、設備運轉率、出力率、大修完成率,維修費用、設備事故等進行統計分析和經濟技術評價工作,并按化工部制定的統計表上報。

  第三十二條:化工企業設備動力管理要堅持安全和效益相結合的原則,設備制造、使用、維護、檢修、改造、更新和報廢的全過程都要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化工部頒發的“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檢修制度、規程。作業過程應遵守“化工企業通用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第三十三條:企業發生設備事故,按設備事故管理制度辦理、其中,特大事故必須在24小時之內上報化工部;對隱瞞事故或逾期不報的企業要追究職責。

  第八章:動力管理

  第三十四條:企業在編制年、季、月生產計劃的同時,應認真做好動力供應平衡工作,加強對動力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確保正常供應和安全經濟合理運行。做到生產有計劃、使用有標準、消耗有定額、物料有計量、節能有措施,不斷降低動力消耗定額和成本。

  第三十五條:為了確保電力設備的正常運行,企業應編制電氣預防性試驗、事故防范措施計劃,以及提高設備效能的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六條:做好工業用水的管理工作,進取采用循環水(化學污水的處理排放除外),加強水質處理。

  第三十六條:加強供熱、風、冷的管理工作,確保生產需求。

  第九章: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八條:大力開展人員培訓,提高各級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維修人員的維修技能,提高操作人員對正確使用設備的認識與了解。培訓設備動力管理及維修的后備力量。

  (一)部負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設備動力管理人員和重點化工企業負責設備動力管理的廠長、設備動力處(科)長以及部分設備動力管理工程師的培訓。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以及一些中心城市的化工局(公司)負責對企業設備動力管理工程師及中小企業負責設備動力管理的廠長、設備動力科長(股)長的培訓。

  (三)企業要組織好基層設備動力管理人員(包括機械員,工段長等)和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企業設備動力管理部門的負責人,一般應當由具有中專以上文化水平(包括經過自學、職業培訓到達同等水平的),具有必須實踐經驗并到達化上系統管理崗位科、處長職務規范標準,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

  第十章:獎勵與懲罰

  第四十條: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其它化工主管部幾可根據需要組織開展設備動力管理的評優活動,對設備動力管理工作成績顯著的企業,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四十一條:企業根據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需要,可定期開展評比競賽活動。評比競賽活動能夠在單位間、個人間及機臺間進行。對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職工和團體應當給予獎勵。

  第四十二條:企業主管部門對于因設備管理混亂、設備嚴重失修而影響生產的企業,應當令其限期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企業領導人員或者有關職責人員的行政職責。

  第四十三條:對玩忽職守、違章指揮,違反設備操作、使用、維護,檢修規程,造成設備事故和經濟損失的職工,由其所在單位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追究經濟職責和行政職責;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原則上亦適用于團體所有制化工企業。科研、基建等化工部門可參照執行。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與國務院有關規定有抵觸時,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由化工部生產綜合司負責解釋。

化工廠管理制度4

  一、總則

  1.1本制度適用于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規定了作業過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內容和要求。

  1.2生產部是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施工作業的風險控制和環境保護管理

  2.1對于大、中、小修和維修以及新、改、擴建項目的每一項施工作業,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填寫《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清單》和《環境影響評價表》。認真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評價,制定消減措施,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

  2.2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審核后,上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2.3施工單位對每一項施工作業必須組織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完成風險和環境評價報告,經公司安全質量環保部審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三、裝置檢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3.1裝置檢維修前,必須作好裝置停工檢維修的準備工作,成立檢維修臨時組織機構,對檢維修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組織機構中必須包含安全組,對檢修全過程的安全工作進行部署、檢查、總結,車間各檢維修現場都必須派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和監督。

  3.2停工檢維修項目應作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維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制度。

  3.3負責檢維修的人員應對所用的機具材料、設備零件及各種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進行認真的檢查與配備,根據檢維修任務布置檢維修現場,保證各通道暢通,對于檢查不合格的各種設備、安全用具和防護用具等要進行修復或更換。

  3.4裝置停工檢維修必須制定停工、檢維修、開工方案及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生產、技術和安全人員討論后,生產主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3.5裝置停工前,要按照工藝要求繪制出盲板圖和盲板拆裝表,盲板加裝完畢后,由生產辦確認后,方可進行檢修。

  3.6參加檢維修的人員(包括外委項目的檢修人員)在進入現場之前,檢維修組織機構要召開動員會,對參加檢維修的所有人員進行風險和環境保護以及預防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教育,并落實停工檢維修的安全措施。

  3.7外委項目在簽訂檢維修合同時,必須簽訂安全合同,明確施工單位對所承包檢修項目的安全工作負全責,要求施工單位加強自身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的安全規定和本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生產部的統一監督檢查。

  3.8對于檢修的外委施工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向施工單位作好檢修項目的`技術交底,并掌握其施工進度、質量、安全情況,及時作好協調工作。

  3.9裝置停工由生產部按停工方案停工,確保安全停車。

  3.10裝置停工后,按照停工方案和工藝要求切斷進出裝置的物料,并按規定退出裝置區,易燃易爆、有毒、強腐蝕性的物料的回收要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排放標準,不允許任意排放。無火炬設施的帶壓易燃易爆氣體的排空,要緩慢進行,逐漸減壓,放空管線末端必須采取防火措施。

  3.11對盛裝有毒、可燃、腐蝕性物料的設備、容器及管道的檢修,在停工后,應進行徹底的蒸汽吹掃、氮氣置換,使其內部不含有殘渣、余氣,取樣分析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后,加上符合其工藝壓力等級要求的盲板,使之與相連的設備、管道、系統隔絕,盲板的拆裝應按停工方案的盲板圖進行,并作好明顯標志,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12在停工吹掃過程中,應停止裝置周圍(150米以內)一切預制用火及其他用火作業。

  3.13嚴禁用壓縮空氣直接吹掃帶油品的管線和容器,以防爆炸著火,而應該先用蒸汽(或氮氣)將油品和油氣吹掃干凈后,再用氮氣或壓縮空氣將存水吹掃干凈。

  3.14在停工檢修時,罐、槽、塔、容器、管線等設備中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時,其出入口或與系統連接處所加的盲板,應掛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專人看管。

  3.15對于進入設備內部檢維修的項目,在打開設備人孔前,其內部溫度、壓力應降到常溫、常壓,并從上而下依次打開,在打開底部人孔時,應先打開最底部的放料閥、排空閥,待確認內部沒有堵塞或殘留物料時,方可進行,在打開人孔蓋之前,切忌把螺絲全部松開,嚴防燙傷人員。

  3.16對于含油污水系統的檢查,包括下水井、地漏要確實封死、蓋嚴,裝置區內的地坑、平臺及設備、管道外表面的油污、物料要吹掃干凈,避免動火時發生爆炸著火。

  3.17裝置停工的注意事項:

  3.17.1裝置停工時,必須有一名領導在場與當班班長統一指揮停工,停工過程不宜過快,并注意加強與有關單位的聯系;

  3.17.2設備、管線吹掃必須制定流程和吹掃登記表,明確吹掃程序、吹掃時間和負責人,依次進行吹掃置換,防止遺漏或吹掃后又串進物料;

  3.17.3禁止向地面、下水井和空中排放油品(或物料),防止發生爆炸、著火、中毒等事故,裝置排放物料應在裝置全部停車后,方可進行;

  3.17.4凡是檢修項目,公司安全負責人必須同檢修施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交接,交接內容包括:檢修部位的名稱及檢修作業的內容;檢修部位處理情況,包括處理時間、分析結果和分析時間,裝拆盲板的部位和采取的措施,檢修作業的環境及注意事項等,未經公司安全負責人交待和未經生產崗位班組長同意,檢修人員不得進行檢修工作。

  3.18所有檢修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并嚴格執行檢修規程和本工種的安全技術規程。

  3.19檢修中的用火管理,嚴格執行輕化工廠《工業動火安全管理制度》。

  3.20在檢維修期間要加強保衛工作,保衛科要24小時派專人值班巡邏,關鍵設備和要害部位的檢修,要控制無關人員進入。

  3.21在檢維修期間要保證廠區內的消防通道暢通無阻,消防水壓充足,各種消防器材完好備用。

  3.22裝置檢修后,檢修單位與本廠要有明確的交接程序,檢修現場必須作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3.23開車前,生產辦要組織有關人員對裝置的各項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使之處于良好的狀態。

  3.24檢修后的壓力容器、設備及管線等,必須按規定進行試壓、試漏,傳動設備要進行單機試運,安全裝置要進行調試復位,未經過試驗的設備、管道、儀表和連鎖等不準投入使用。

  3.25接收易燃物料的密閉設備和管道,在接收物料前必須按工藝要求進行氣體置換合格,按方案拆除盲板,由生產辦組織人員進行驗收。

  四、監督檢查和考核

  4.1各級安全人員要深入現場,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發現危及安全的作業,有權制止并幫助擬定安全措施。

  4.2要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督。作業不停,監督人員不能撤離。

  4.3施工現場監督人員一般要監督檢查如下內容是否符合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4.3.1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用具的穿戴情況;

  4.3.2消防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4.3.3各種施工方案和作業票的實施情況;

  4.3.4施工現場的交叉作業和外部環境的變化情況。

  4.4現場監督人員有權制止施工過程中的“三違”行為,及時向上級匯報。緊急情況下,可以先停止作業,再進行匯報。

  4.5對車間執行本規定情況,生產部以定檢和抽檢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4.6違反本規定或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扣獎或行政處罰。性質惡劣并造成重大事故的責任者,按照事故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附則

  5.1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相關規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5.2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5.3本制度可以和生產設施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交互參照。

  5.4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化工廠管理制度5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員工宿舍由會所統一管理,所有住宿員工必須從會所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員工到辦公室、行政部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員工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員工住宿所用床上用品(床單、空調被、枕頭、蚊帳等物品)可自行購買;

  5、員工離職須持有關部門的通知到辦公室、行政處輸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員工因故停職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職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員工離職必須在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員工宿舍者,會所將采取相應的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員工,如有室內員工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員工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員工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寢室長請假并由主管簽字辦理書面離宿手續,辦好由主管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二、員工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上班,并穿好工作服,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

  2、在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使用音響時不要干擾他人;

  3、員工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員工不得串宿舍,員工不得帶非會所人員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員工的東西;

  4、員工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主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表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

  5、在上班時間,員工未經主管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宿舍的要有主管同意批條;

  6、嚴格遵守會所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7、晚上下班后,員工應在十分鐘內關好門窗,關好燈,迅速離開會所,回宿舍做好睡前準備工作;

  8、員工要嚴格遵守公民行主規范,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員工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主管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9、未經允許不拆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10、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

  11、住宿員工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訓,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員工和員工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明燈、長流水現象。根據季節不同將給予一定免費額度電費,超出部分住宿員工均攤;

  13、員工寢室設置電表、水表,注意節水節電;

  14、住宿員工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宿舍;

  15、住宿員工要尊重宿舍管理人員,見面主動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員工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將檢查情況記入衛生檔案,并每周公布一次,作為優秀個人評比結合測評;

  2、員工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員工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做到窗臺、柜頂、床上無雜物(雜物一律放入物品柜),床上被褥要按要求疊好,折碼整齊,床上不得放各種包、袋、書本、衣物及其它雜物,床下只許放臉盆,毛巾統一掛齊,床架上不掛任何東西;

  4、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寢室長的檢查;

  5、全宿舍大掃除時每個住宿員工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入洗臉池中,便后要立即沖水;

  7、注意節水、節電,做到人走水關;

  8、熄燈后不得使用電話;

  9、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10、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廁所內以保持水房干凈整齊;

  四、員工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宿舍的一切設施不得安裝、拆改電路,不得在宿舍使用臺燈、電爐、熱得快、電吹風電熱袋等電器;

  2、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取暖設備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節假日休息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3、不得外潑水、扔廢棄物;

  4、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五、員工宿舍安全保衛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盜、防壞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員工個人的錢、金銀手飾、MP4、筆記本、手機等物品,一律隨身帶好,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與會所無關;

  3、員工住宿只帶簡單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備的衣物等,貴重物品,多余物品及各種箱子、大提包等均不要帶到宿舍;

  六、員工違反紀律處理辦法

  1、員工違反(宜春郝蓮娜姐妹美容SPA會所的管理條例),將進行批評,給予違紀告誡、警告等處分,并通報全會所;

  2、不按要求做宿舍內務及衛生工作,限期改正;進行扣錢處罰,多次扣錢累計達到50元,給予待崗7天處罰。

  3、故意損壞宿舍公物,且不能主動承擔責任者,按原價5倍賠償;

  4、有打架者、偷盜員工錢物者將給與開除處理。

  七、“文明員工”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員工”評比制度。

  一、評比方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匯總檢查結果,一季度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員工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員工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上班前做好宿舍衛生;

  3、全會所大掃除時每個寄宿員工都必須按宿舍員工都必須按宿舍長分工參加大掃除;

  4、住宿員工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衛生檢查分為床鋪、物品擺設、鞋子和襪子的擺放、地板及垃圾筒衛生、桌面整潔;

  具體要求:

  1、及時換洗衣服;

  2、鞋子統一放在鞋架上,擺放整齊,干凈、無異味;

  3、被褥成方塊(三折四疊),放在床頭北端(南面宿舍靠南端)折疊整齊;

  4、蚊帳掛吊整齊一致,帳門掛起的高度要一致;

  5、牙刷、牙膏、口杯擺放整齊,方向一致;

  6、物品無亂掛、亂放現象;

  7、壁櫥內物品干凈、擺放整齊

  (2)宿舍紀律

  1、紀律實行各人扣錢,宿舍累加制度,每季度進行一次計算;

  2、計費情況將作為員工個人綜合素質測評、升職、扣費多的員工年底均不能參與評選優秀干部和各單項先進個人;

  3、具體扣分細則

  A、地面不干凈,床上堆放物品不整齊,被子未疊整齊,桌面雜物多不整潔,垃圾未及時倒,鞋子、熱水瓶等放不整齊;每項扣1-2元;

  B、擅自調換床鋪、睡在他(她)他人床位,每項扣1-2元;、

  C、無人時未關燈、電扇、水、門等,每項扣1-3元;

  D、隨意串門、嬉鬧打罵、亂扔。每項扣1-3元;

  E、上班未經同意留在寢室內,扣2元;

  F、未請假缺席員工大會或遲到,扣1-3元;

  G、對管理工作人員不尊重,扣3元;

  H、追跑、打牌、喧嘩、聚集起哄。每項扣2元;

  J、熄燈后不安靜:洗涮、講話、聽音樂、找物品、打電話等。扣2-5元;

  K、欺負辱罵員工、吵架;待崗一天;

  L、不服從管理,出言不遜,態度粗暴不講理,違告一次;

  T、發現違禁電器并使用,作沒處處理并違告一次;

  R、其它違紀將酌情扣1-5元;

  W、對好人好事將酌情予以表揚并加分、獎勵。

  三、宿舍文化建設

  1、宿舍可根據員工們個性、愛好、特長來確定宿舍文化主題,突出特色;

  2、可自由為宿舍命名,可將宿舍成員的照片,個人介紹等張貼于宿舍門上;

  3、宿舍內可以依照員工們的文化主題布置,如張貼墻紙或海報,在桌上擺放放盆景或其它裝飾物品;

  4、宿舍布置必須注意如下幾點:

  A、內容要健康向上,給人以美感;

  B、主題突出、和諧優雅,符合員工特性和時代特點;

  C、總體要保持整潔;

  D、床、桌、椅等不可擅自移動;

  E、不準破壞公共設備

  宿舍文化評比每月由中層領導小組成員評比,每月對宿舍進行檢查評選,對優秀員工給予獎金,表彰。

化工廠管理制度6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法令和指標,對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在計劃、安排、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安排、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備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安全問題。

  4、每季度定期組織一次重大安全檢查,對重大不安全隱患組織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的相關人員給予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防范措施,落實“三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事故責任人。

  二、安全員職責

  1在總經理領導下,制定、修訂、批準安全技術規程、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發生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和相關人員的工作。

  4、定期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實施整改。

  5、制定或修訂公司的消防制度,并監督執行。

  6、負責工業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鑒定。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的管理。

  8、立即報告事故,組織搶救,保護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提出預防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設置整改人員、措施和時限。

  10、辦理動火手續。

  三、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新員工的崗位安全教育。

  3、班前強調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查和維護工作,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立即報告事故,組織搶救,保護現場。

  7、組織生產現場的清理、布置,管理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責任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認真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檢,發現異常及時處理。正確分析、判斷、處理和保護事故,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保養。始終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5、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用具。

  6、違章指揮有權拒絕作業,異常、嚴重危險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化工廠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更好地發揮倉庫對物料,成品的管理,規范公司倉庫的物料,成品管理程序,促進本公司倉庫的各項工作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人員。

  三、權責

  1、生產管理部/倉儲部:負責管理暫行辦法的制定,修改,實施及管理工作。

  2、部門經理:全面負責實施審批及監督管理。

  3、部門相關責任人:負責按本制度的流程進行相關的宣導與指引。

  四、內容

  1、倉庫人員基本事項

  (1)及時、準確維護庫存管理系統,確保倉庫物品的帳、卡、物三者一致,倉庫區域劃分明確,物料標識清楚,存卡記錄連續、字跡清晰。

  (2)做好倉庫物料的收發存管理,嚴格按流程要求收發物料,并及時跟蹤車間物料的發送,做好生產物料的調度工作,切實履行物料儲備和配送的物流職能,并及時向生產管理部反饋生產物料的`短缺或過量采購等異常情況。

  (3)每月月底進行實盤點工作,以實數實帳實盤來協助財務成本核算,對物料采購與車間生產成本的控制和監督。

  (4)對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負責,對所有物品物料實行分區存放管理,確保庫容庫貌;定期或不定期向生產管理部報告物品存貨質量情況及呆滯積壓物料的分布,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滯報廢物料的處理申請表。

  (5)做好倉庫各種原始單證的傳遞、保管、歸檔工作,倉管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技能:熟練掌握出入庫作業及庫房管理的方法、規范及操作程序,熟悉倉庫管理制度及相關管理流程,懂電腦操作。

  2、收貨

  (1)收貨驗收:入庫物進倉,需核對供應商送貨單,待進倉物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方可辦理暫入倉手續,且及時通知品檢人員進行相應的質檢,收到品檢檢驗報告后,合格入包材倉,不合格待供應商下次送貨時,及時退給供應商,并辦理相關的退貨手續。

  (2)成品進倉,必須采用合適的方法計量、清點準確。且核對好生產繳庫單,同時繳庫單必須有品檢部和生產部負責人簽字方可安排入庫。如有任何問題可以拒收入庫。

  (3)特別地,對抽檢不合格而生產部門要求“回用”或“挑選使用”的物料,必須符合相關流程和審批手續,而且倉管員必須在簽收時注明“不合格回用”或“挑選使用”字樣。

  (4)車間不合格產品、物料需進倉或退倉的,需符合相關制度、流程規定并獲物管經理批準。進倉后應在專門的不良品區域單獨存放并做好明顯標識。嚴禁與正常物料、產品混合堆放。

  (5)入庫物料、產品,必須采用合適、規范的包裝(或裝載物)。包裝標識清晰且與實際裝載貨物相符。同一包裝裝載數量統一,同批次貨物只允許保留一個尾數。

  (6)對驗收不合格物料、車間生產中發現經質檢確認外協廠責任的不合格品,倉庫必須及時通知采購部門辦理退貨/補貨事宜

  3、出庫

  (1)貨物出倉:貨物出倉,必須嚴格的按公司的領料流程進行出庫。

  (2)成品出倉:憑財務審核過的《發貨單》生單發貨,且要核對好車輛信息,提前備好貨,確保貨物無誤方可裝車發貨。委外加工發外物料憑發貨單備好物料,經部門主管簽字,方可發放。

  (3)次品出倉:嚴格的按次品處理流程,倉庫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現金,一律由財務收取,且收到財務開出的收款單方可發貨。

  (4)車間領料必須是車間指定人員,倉庫每天按生產排產單備好相關的物料,發放到機臺,且由相關的人員領料,領料同時務必要進行抽點,如簽收OK,次日在生產過程中發現短料少料的情況,由生產部自行負責。

  (5)正常生產發料和成品出倉,必須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產品發出,必須符合相關規定、流程,有審批手續。

  (6)公司內部單位領用成品或非生產領料或超定額生產領料,需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批準后方可到相應倉區辦理領用手續。

  (7)嚴禁用白條出倉或擅自從倉庫借用物品。確需借用,需經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員批準并約定歸還日期(一般不超過三個工作日)。

  4、貨物堆碼及庫房管理:

  (1)倉庫應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庫存周轉物品的類別、性狀、特點等合理規劃倉區、庫位。按物品類別劃分待檢區、合格品區、不合格品區并做好明顯標識。

  (2)所有貨物均必須按倉區、庫位分類別、品種、規格型號擺放整齊,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擺放。堆放規整、整齊,同一貨物僅保留一個包裝尾數。收發作業后按上述要求及時整理。

  (3)物料、產品狀態標識和存卡記錄清晰、準確且及時更新,擺放于對應貨物當眼明顯位置。

  (4)倉庫設施、用具、雜物如叉車、地臺板、裝載容器/鐵筐、清潔工具等,在未使用時應整齊地擺放于規定位置,嚴禁占用通道或隨意亂丟亂放。

  (5)現場(包括辦公場所及庫房)整潔、干凈,如有廢紙等廢棄物或發現較多灰塵時隨時清理、清掃,符合6S管理要求。

  (6)嚴格按“先進先出”原則發出貨品。

  5、安全防護:

  (1)倉庫內一律嚴禁煙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報批且做好防范措施,專人專責管理。

  (2)倉庫必須按規定設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修護、補充;嚴禁堵塞消防通道、設施及器材。

  (3)保證庫房通風、干燥,做好防盜、防銹、防水、防潮、防蟲、防塵等工作。

  (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倉庫。對應進倉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獨立的庫區。

  (5)不得將物料、產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定期巡查保管物資的貯存質量,對超保質期物料及時報備。

  (7)未經許可,除經管倉庫倉管員之外的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倉庫。送貨/提貨人員需在倉管員的陪同下進出倉庫,搬運完畢,不得在倉庫逗留。

  (8)倉管人員于下班離開前,應巡視倉庫門窗及電源、水源是否開閉,確保倉庫的安全。

  6、單據、存卡及電腦數據處理管理:

  (1)單據管理,進出倉等單據應分單據類別、處理狀態分別有序夾放。

  (2)需遞送其他部門、人員的單據應按規定時間及時遞送,不允許隨意押單。

  (3)每月一次將單據分類別按順序進行裝訂,在單據封面、脊面做好標識,分類別、按時間有序地存放在相應的箱、柜內,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錄標識。

  7、存卡管理:

  (1)存卡記錄規范、及時(日清日結),書寫工整清楚,有合法單據。

  (2)用完的存卡應分物品類別按月裝訂,參照單據管理要求歸檔保管。

  (3)每年年底,應配合財務扎帳時間統一更換新的存卡。

  8、電腦數據處理:

  (1)所有進出倉事務必須以電腦入單并打印電腦單據為完結(發貨單的還必須以物流司機簽收為準)。

  (2)當天的進出倉數據必須在次日上午九點前處理完畢。特殊情況要提前報備。

  (3)暫未實施電腦管理的倉庫,也應及時且日清日結地將收發情況登記入手工帳。

  (4)盤點及對帳,每月月底倉庫需對所有的貨物進行全盤。盤點后及時將實物數與電腦數核對。如有差異應查證原因并及時跟進處理。如屬供應商原因造成的短少應第一時間通知采購、財務等相關部門處理。如屬盤盈或不可避免的虧損情形時,應呈報財務核準后作帳務調整。相關損失報總經理審批后處理。

  9、呆滯、不良品處理,倉庫應隨時關注呆滯、不良物料和產品,至少每月定期填報一次。并及時對來料不良品進行退貨處理。

  10、溝通協調及服務,倉庫及倉管員必須具備良好的服務意識,保持良好的服務態度,客戶優先,生產為重。當服務對象違規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時,應不卑不亢、以理服人。對工作中遇到問題、困難及矛盾應及時采取“溝通三步驟”進行良好溝通直至問題解決。

化工廠管理制度8

  一、生產前準備

  在下月生產計劃下達前,車間應做好有關原材料、技術、設備等各方面的準備工作。

  二、編制生產作業計劃

  車間應在接到月計劃二日內,編制好本車間詳細生產作業計劃產品質量要求及勞力安排計劃,落實到工段(班組)

  三、生產調度

  1、車間主任每月主持召開一次生產調度會,由車間辦公室人員及各工段(班組長)參加,檢查落實生產進度,解決存在問題。

  2、會調配人員,按計劃定額掌握原材料供應情況。

  四、物件定額管理

  嚴格按照車間物件管理規定,編制車間各只配件計劃,定額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實專人管理。

  五、產品質量管理

  1、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研究質量保證與改進措施。

  2、嚴格控制生產過程質量,實行質量否決。

  六、工藝技術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車間原則。

  1、車間工藝技術資料及時收集、整理、歸檔。

  2、宣傳貫徹工藝紀律,組織員工的技術學習和考核,從工藝技術上保證產量、質量、物耗等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

  3、組織車間技術問題,生產能力和物耗定額的審定,進行平衡計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術措施。

  4、組織技術經濟活動分析會,及時發現反映生產中的技術問題,參與車間技術改造,合理化建議的討論和會審。

  5、參與技改,大修項目的.驗收試車,起草實物連動試車方案報技術中心審批后負責組織實施。

  七、設備技術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和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堅持對設備運行和檢修進行全面的檢查監督。

  2、加強設備運行檢修的安全技術工作,調查處理設備事故。

  3、組織車間檢修工作,應有檢修方案技術措施,做好檢修質量檢查,試車驗收和記錄整理工作。

  4、組織技術培訓,鼓勵技術革新和改造。

  5、按規定填寫各種報表。

  八、生產原始記錄管理

  1、各種原輔材料質量分析情況由質監部提供,工藝員保管并通知生產班組。

  2、操作記錄由操作人員如實填寫,工藝員收集、整理。

  3、產品質量分析報告由公司化驗室提供,工藝員負責收集整理。

  4、交接班記錄應包括產量、質量、消耗、安全、設備運行、衛生情況等,由工藝員負責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及化工生產禁令。

  2、經常對員工加強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檢查。

  4、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開好事故分析會。

  十、加強車間員工政治思想工作,調動員工勞動積極性,抓好員工的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搞好班組建設,開展各類勞動競賽。

  十一、加強車間經濟核算,搞好成本管理,不斷降低成本,發揮集體智慧,開展合理化建議活動。十二、搞好車間員工福利工作,盡最大努力解決員工后顧之憂,搞好計劃生育工作。

  十三、搞好車間環境衛生工作。

化工廠管理制度9

  ⑴加強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區內,不準吸煙。

  ⑵生產區內不準帶進小孩。

  ⑶禁火區內,不準無阻火器車輛行駛。

  ⑷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情。

  ⑸在班前、班上不準喝酒。

  ⑹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性溶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

  ⑺不按工廠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工作崗位。

  ⑻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

  ⑼不是自我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

  ⑽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

  ⑾停機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用。

  ⑿不系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

  ⒀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

  ⒁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化工廠管理制度10

  1、目的:為加強對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確保設施安全、穩定、長期滿負荷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內的生產設施。

  3、職責:生產部為本制度的具體落實部門,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為日常監督部門。

  4、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內容: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必須堅持生產全過程的系統管理方式;堅持不斷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術水平的原則;能及時有效地消除生產設施運行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4.1生產設施選購

  4.1.1必須堅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產設施選購原則,要求做到生產設施運行中,在能保證自身安全的同時,確保操作工和環境的'安全。

  4.1.2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應根據本企業生產特點、工藝要求廣泛搜集信息(包括:國際、國內本行業的生產技術水平,生產設施安全可靠程度、價格、售后服務等),經過論證提出初步意見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4.1.3安裝、調試、驗收、建立檔案等。

  4.2生產設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4.2.1生產部門制定安全操作規程、開停車方案、設備停修吹掃方案。

  4.2.2生產部門制定生產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設備定期檢查和考核記錄。

  4.2.3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監督安裝安全防護裝置。

  4.2.4生產部工務負責員工培訓。內容包括生產設施原理、結構、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維護保養知識等。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4.2.5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持有有效的操作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

  4.3生產設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4.3.1嚴格執行本制度,由生產部工務人員負責檢查落實。

  4.3.2生產設施操作工人須每天對自己所使用的機器做好日常保養工作。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4.3.3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維護保養,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確定生產設施“點檢”位置和技術要求,由生產設施管理人員負責檢查實施。

  4.3.4預檢預修,是確保生產設施正常運轉,避免發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產設施管理人員根據生產設施零件的使用壽命,預先制定出安全檢修周期和檢修內容,落實專人負責實施。將生產設施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生產設施從本質上的安全性。

  4.4生產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4.4.1生產設施運行與維護堅持“生產設施專人負責,共同管理”的原則精心養護,保證生產設施安全,負責人調離,立即配備新人。

  4.4.2操作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覺愛護生產設施,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

  2)管線、閥門做到不滲不漏。

  3)做好生產設施經常性的潤滑、緊固、防腐等工作。

  4)生產設施要定期更換,強制保養,保持技朮狀況良好。

  5)按照《機器設備管理程序》做好生產設施的運行、維護、養護記錄。

  6)保持生產設施清潔,場所窗明地凈,環境衛生好

  4.4.3品質保證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臺帳和檔案,包括原始資料和檢維修資料、檢測資料,按照國家規定定期進行檢測且證件齊全。

  4.5生產設施檢查制度

  4.5.1生產部生產設施維修人員,每兩周對生產設施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機器設備定期保養計劃及實施記錄表》上。

  4.5.2每半年由使用部門組織維修人員,根據生產需要和生產設施實際運轉狀況,制定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備大修前必須制定修理工時,停歇時間,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維修費用。

  4.6生產設施更新改造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4.6.1生產設施報廢的基本原則按公司《機器設備管理程序》及相關規定進行。

  4.6.2生產設施報廢手續按公司《機器設備管理程序》及相關規定進行。

  4.6.3生產設施改造的基本要求

  1)采取新技術、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生產設施的綜合安全技術水平,經濟上也是合算的。

  2)生產設施改造要持謹慎負責的態度,不能輕易蠻干,必須按照申請、論證、批準的基本程序運行。

  4.6.3嚴格執行生產設施管理過程中的記錄制度

  建立生產設施技術管理檔案,記載生產設施一生全過程的狀態。按照生產設施選購,生產設施維護保養、檢修、更新改造、報廢處理等程序運行。每個環節的責任人都要填寫規定的管理表格或圖表,負責人和主管領導簽名確認,存盤保存。

化工廠管理制度11

  一、實驗室基礎設施

  1、有能滿足檢測工作需要的、固定的工作場所,面積不少于80m2(不包括輔助性設施,如庫房等)。實驗臺等設施應符合要求。

  2、實驗室布局合理,應具有分析室、儀器室、樣品室、藥品庫等。有單獨的加熱、消化場所。

  3、水、電及其他必要的能源設施齊全。具有防火設施,配備消防器材。

  4、實驗室采光良好,具有通風設施。周圍沒有震動、噪音、粉塵、磁物等不良因素影響。

  二、組織機構與人員

  1、有相對獨立的組織機構,有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的人事任命文件。

  2、實驗室應配備正、副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一般情況,由主管行政領導任主任,副主任由土肥站站長兼任,并有明確分工。

  3、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應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并有五年以上本專業工作經歷,熟悉本專業技術知識,掌握質量管理等相關知識。(小實驗室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可由一人兼任)

  4、有組織機構框圖,注明各部門的職責及分工。

  5、配備與檢測工作相適應的檢測人員。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有《檢測員證》。檢測人員中,中級技術職稱以上人員比例不得低于20%。(一級土肥實驗室至少有3名以上檢測人員,二級土肥實驗室至少有2名以上檢測人員)

  6、人員培訓、考核內容應包括:有關法律、法規知識(計量法、產品質量法、標準化法),專業知識(理論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儀器使用與管理,法定計量單位,數據處理,質量控制及管理。

  7、應制定人員培訓計劃,內容具體,可操作性強。

  8、建立技術人員考核檔案,內容包括:工作簡歷、培訓記錄、考核成績、培訓證書等。

  三、儀器設備

  1、配備與所承擔的檢測工作相適應的儀器設備。其性能良好,運轉正常,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2、儀器設備必須經過檢定(校驗、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并保證在檢定周期內使用。

  3、儀器設備應有詳細的'操作規程(使用說明),置于操作臺附近,便于參照使用。每次使用都應記錄,填寫《儀器使用記錄》,記載儀器運行情況;每次維修都要有記錄。

  4、精密儀器(如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等)應單獨放置,避免其他干擾。儀器室,應有避光、控溫、防濕措施。

  5、儀器設備設專人管理,并能定期檢查、保養。

  6、建立儀器設備檔案。每臺(件)儀器應單獨建立檔案,內容包括:定貨合同、驗收報告、使用說明書、合格證、使用記錄、維修記錄、檢定證書等相關內容。

  7、檢測人員在使用儀器前,應熟悉儀器的性能、原理、注意事項。使用原子吸收、火焰光度計、分光光度計、酸度計、天平等儀器,須經考核合格,持有《儀器使用上崗證》。

  四、檢測工作

  1、所承擔檢測項目的有關標準、技術規范必須收集齊全。并有專人管理,負責標準、技術規范的收集和更新。

  2、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定檢測工作流程,使檢測工作和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3、檢測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標準進行操作,不得使用非標準的方法。(若采用非標準的方法,必須經嚴格的審批)

  4、原始記錄必須有一定的格式,并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樣品名稱、檢測項目、執行標準、所用儀器設備、實驗條件、檢測數據、計算公式、檢測日期、檢測人、審核人等。

  5、檢測結果須形成檢驗報告,有一定的格式,并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送樣(或受檢)單位、樣品名稱、樣品編號、檢驗性質、送樣日期、檢測項目、檢測標準、檢測數據及結論、檢驗報告發出日期、制表人、審核人、批準人、檢驗專用章及公章等。

  6、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相關資料,應統一歸檔保存,保存期一般為五年。

  五、規章制度

  1、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包括:主任,副主任,技術負責人,質量保證負責人,檢測人員,儀器設備管理人員,資料管理人員,樣品管理人員等。

  2、管理制度,包括:樣品管理,儀器設備管理,原始記錄管理,

  3、檢驗報告管理,試劑及檢測用品管理,標準物質管理,標準溶液管理,實驗用水管理,檔案資料管理,實驗室安全及衛生管理等。

  4、工作制度,包括:產品抽樣制度,樣品檢驗及復驗制度,保密制度,質量申述制度,人員培訓與考核制度,三廢處理制度、《質量管理手冊》的制訂、修改和檢查制度等。

  六、《質量管理手冊》

  《質量管理手冊》是檢測單位的靈魂所在,其全面、系統的反映了一個單位的質量管理水平、檢測能力、檢測范圍,是檢測工作的綜合性文件,是工作人員的行為指南。因此,必須制定《質量管理手冊》,其編寫原則和內容如下:

  1、編寫原則,必須體現公正性、先進性、科學性,力求全面準確,覆蓋面廣,內容具體,可操作性強。

  2、編寫內容,

  ⑴單位名稱、性質、服務宗旨,工作人員一覽表,質量方針、目標,第三方公正性聲明,質量保證措施;

  ⑵承擔的檢測項目、執行標準,質量保證體系框圖,檢測流程圖;

  ⑶主要儀器設備一覽表(名稱、型號、精度、用途、使用人、保管人),儀器檢定周期表;

  ⑷人員崗位職責,管理制度,工作制度;

  ⑸原始記錄、檢驗報告及其他工作用表格格式;

  ⑹其他相關內容。

化工廠管理制度12

  一、嚴格執行工廠員工進出廠制度,堅持原則,一視同仁,按制度辦事。

  二、門衛負責發放工廠報紙、信件、電報及各類雜志等。嚴格收發登記手續,對急件、匯款單要妥善保管,及時轉送。

  三、嚴格執行接待和會客制度,外來人員聯系工作一律憑介紹信入廠,私人會客辦好登記手續。

  四、上班時集中精力,不干私活,不喝酒,不打瞌睡,不參與x活動,更不能把傳達室當作x所。

  五、物資出廠要一律憑出廠x,并檢查物、x是否相符,憑x每天封存保管,于月底上交廠辦公室處理。

  六、發現出進廠中可疑人員,應及時查問,并當即報告廠辦公室處理。

  七、夜間必須加強巡查,發現廠區內電、水、門窗、消防設施等不關閉或不安全情況,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并于次日報告安全責任負責人。

  八、熟悉廠區治安環境情況,會掌握使用治安、消防的x

化工廠管理制度13

  第一條:為貫徹國務院發布的《全民全部制工業交通企業設備管理條例》,加強化學工業設備動力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民全部制化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設備和動力的管理工作。設備管理包括:化肥、化工、新型材料、橡膠塑料加工、化學礦山、機械制造生產及動力供應、機電修理、起重運輸的設備、儀器儀表、管道、工業建造物、構筑物、設備基礎等(以下簡稱設備)管理工作。動力管理包括:水、電、汽、風、冷的生產管理和監督使用。

  第三條:企業的設備管理應當依靠技術提高、促進生產發展和預防為主,堅持設計、創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方案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企業設備動力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對設備和動力工作進行綜合管理,不斷改善和提高裝備素質,堅持設備完好和穩定的動力供應,在確保平安生產的條件下,充分發揮設備的效能,以取得企業最好的投資效益。

  第五條:對化學工業企業主要設備實行由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分級監督檢查和由企業負責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并根據職責對企業設備動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

  第六條:化工各級管理部門應根據化工企業集中程度和行業共性,進取推動檢修專業化協作工作,支持開展壓力容器、防腐蝕、潤滑、密封和修理技術的討論工作。

  第七條:企業應依據工藝流程特點和裝備水平,在不斷完善現有的`設備管理方法和修理技術的基礎上,進取采用先進管理方法和以設備狀態監測為基礎的各種修理先進技術。

  第八條:企業廠長在任期內必需仔細貫徹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實行生產與設備并重的原則,全面負責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并在職責目標中包括以下設備動力管理資料:

  (一)到達并堅持無泄漏工廠標準。

  (二)必需明確與設備動力管理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

  (三)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提取大修理基金和設備折舊基金,并保證用于設備大修及改造更新。

  (四)有關設備動力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設備改造更新方案,設備新度系數等)由廠長與主管部門簽定。

  設備較簡單的大、中型企業,可委托設備副廠長詳細負責設備動力管理工作。

  其次章:化工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及企業主管部門設備動力管理工作職責

  第九條:化工部在設備動力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依據分級管理的原則,制定化工行業設備動力管理的,規劃和規章。

  (二)組織化工系統的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協作。

  (三)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化工企業的設備動力工作。

  (四)組織溝通和推廣設備動力綜合管理的先進方法和檢修新技術。

  (五)組織設備動力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六)參加化工設備動力的發展規劃,引進設備審查和進口設備國產化等工作。

  第十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化工廳(局)在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化工部有關設備動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負責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和協調服務。

  (三)組織地區性化工設備動力檢修專業化協作,推廣檢修、動力供應社會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化工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閱歷溝通。職工的業務培訓。為企業的設備動力管理工作供應信息和詢問服務。

  (五)收集匯總設備動力管理工作的統計報表并負責分析處理和上報。

  (六)參加基建項目的投資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七)參加企業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化工廠管理制度14

  1目的和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雇傭來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單位。

  2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制定本制度。

  3職責

  3.1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企業內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對承包商管理的有關規定。

  3.2安全環境管理委員會負責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試行)》制定《承包商管理制度》。

  3.3各部門負責各自歸口部門的安全工作。

  4控制程序

  4.1承包商資格審查的內容:

  承包商過去的3年的安全業績表現資料;

  服務類型、經營范圍和資質證書;

  工程所在地建委出具的施工許可證;

  審查承包商安全計劃書;

  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承包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管理人員的有關信息。

  4.2簽訂合同時的要求

  4.2.1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的安全責任條款;

  4.2.2明確承包商在承包項目施工中應執行的安全管理規范、標準、制度;

  4.2.3承包商應選擇合格的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并經過培訓;

  4.2.4承包商應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設施、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用具;

  4.2.5承包方必須接受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

  4.3承包商人員的培訓

  4.3.1管理部組織對承包商進行入廠前安全培訓,做好培訓記錄,與承包商簽訂《外協安全合同》。

  4.3.2施工項目所在單位應對承包商人員進行進入現場前的安全教育,其內容包括:作業現場的特點、主要危險和應急處理措施;執行《事故管理制度》;進入現場的安全注意事項。

  4.4承包商的`安全資源配置如下:

  按要求配備安全員;

  承包商員工資質符合要求,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承包商為檢修人員配備必需的個人防護用品;

  承包商配備符合安全要求的設施、設備,配置必需的安全防護器具、安全標志等。

  4.5作業過程的協調與監督

  4.5.1作業過程的協調

  承包商負責人應參加本公司與作業相關的安全例會和有關安全事項的臨時會議,匯報安全管理情況及安全工作安排,落實會議要求;

  4.5.2作業過程的監督的內容如下:

  對于較為危險的施工作業,必須經管理部檢查認可,并安排專人現場監護;

  承包商應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各個部門應采取定期和隨機檢查的形式對承包商的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予以記錄;

  d)對于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和合同的行為或違章作業,管理部有權進行處罰、責令其停工。

  5相關制度

  《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設施檢維修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6記錄

  6.1合格承包商名錄。

  6.2安全生產表現評價報告。

  6.3承包商檔案。

  6.4安全檢查記錄。

  6.5 《外協安全合同》。

化工廠管理制度15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公司領導(廠長、經理)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政策、法令、指標、對本公司員工的安全健康負責,全面負責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2.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3.建立安全組織機構,配置安全人員,實現安全生產,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安全的重大問題。

  4.每季定期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對重大的不安全隱患組織落實整改。對避免重大事故的有關人員實行重獎。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做出防范措施,執行“三不放過”原則,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

  二、安全員責任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制訂和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組織貫徹實施。

  2.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組織安全培訓和安全技術考核。

  3.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情況,遇有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有關人員的工作。

  4.經常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協助解決問題,組織落實整改。

  5.負責編制或修訂公司防火制度,并監督貫徹執行。

  6.負責工傷事故的處理和各類事故的綜合上報,參與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和鑒定工作。

  7.負責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管理。

  8.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各種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9.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定整改人員、定措施、定期限。

  10.負責動火手續的辦理工作。

  三、班組長安全職責

  1.組織學習,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決定。

  2.負責對新員工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3.做到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4.搞好安全設施,設備檢查維護工作,使其經常保持完好和正常運行。

  5.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和防護用品。

  6.發生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

  7.組織搞好生產現場的清掃和整理工作,管理好消防器材,實現安全生產。

  四、員工安全職責

  1.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嚴格控制工藝條件,記錄整潔、準確、可靠,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3.及時巡回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生事故要正確分析、判斷、處理、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愛護并正確使用防護設施,加強設備維護。經常保持作業現場所整潔,搞好安全生產。

  5.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器具。

  6.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操作,險情特別嚴重時,有權停止作業,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安全教育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各部門有關安全教育的指示,不斷提高公司員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保證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特制定“安全教育規定”如下:

  一、入公司前的教育

  1.新入公司的員工由公司組織一級安全教育,由公司領導負責,教育內容主要是: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本公司生產性質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和安全知識。

  2.由安全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教育內容主要是:生產特點和工藝流程,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重點操作部位及注意事項,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和應急的方法。

  3.由班組長進行三級教育:教育內容是本班組的工作性質特點,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二、現場教育

  1.從事重大危險工作,必須由安全員進行系統教育,內容是從事此工作的危險特點,注意事項和防范措施。

  2.對事故現場進行調查分析,介紹經驗教訓。

  3.推廣和介紹避免事故的經驗和先進安全操作技術。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是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個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及時發現不安全因素,消除不安全隱患,提出防患于未然的有效方法。為使安全生產檢查經常化、制度化,制定檢查制度如下:

  1.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公司的普查、專業檢查和季節性檢查。

  2.每次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由公司經理和安全員參加。

  3.對查出的隱患,要逐項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不得拖延。當時不能解決的問題,應采取臨時安全措施,并定出計劃,按期完成。

  4.每年對鍋爐、電氣裝置、運輸車輛等分別進行專業檢查。

  5.視氣候特點及季節變化,對防暑降溫、防雨防洪、防雷電、防風、防凍保溫等工作,進行防預防性季節檢查。

  交接班制度

  1.交接雙方的班長(或主操作工)要當面對口交接,交接內容要有記錄并雙方簽字。

  2.交接要全面、認真,不得隱瞞事故隱患,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交班方負責。

  3.接班者要及時處理上班遺留下的問題,不得拖延,當班不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接班者負責。

  巡回檢查制度

  1.操作人員接班后要按時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因巡檢不及時造成的事故由當班負責。

  2.巡回檢查要按規定的路線和內容進行,不得漏檢。

  3.檢查要認真、仔細,不得馬馬乎乎敷衍應付。

  4.檢查情況要隨時記錄,記錄要清晰,不得隨意涂改。

  防火管理制度

  為保障我公司的財產和人身安全,根據國家頒布的《消防條例》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任

  1.負責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令、以及有關防火安全的規定。

  2.主持制定和修訂防火安全制度,以及企業一切規章制度并組織貫徹執行。

  3.部署和組織本單位的宣傳教育,教育全體員工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與防火安全有關的規定。

  4.定期檢查和了解上級防火規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規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每季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小檢查,并負責研究解決重大火險隱患等不安因素。

  5.負責指導消防器材的配置、維修、保養和管理工作。

  6.主持各類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制定防范改進措施,保證今后的安全生產。

  7.決定對發生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和處理;對防火工作做得好和杜絕重大火險的個人,進行表揚和獎勵。

  二、生產負責人、安全員責任

  1.領導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并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問題。

  2.定期總結部署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實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3.按期組織防火、防爆安全檢查和生產操作的檢查。經常聽取員工對防火、防爆工作的意見,及時消除火險隱患,保證安全生產。發生火情,立即上報告,并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4.組織本部門進行消防學習和訓練,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5.負責消防設施、設備、器具的保養檢修,確保正常使用。

  動火管理制度

  根據公司生產過程中原料、產品易燃易爆的特點,必須加強對使用明火的管理,從嚴控制火源。對生產中確需使用明火作業,如焊割,必須分程度申請用火,實行三級用火管理。

  1.一級動火:內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道、儲罐等需動火時為一級動火。凡能拆下的要拆下,妥善處理后,運到指定地點動火,原則上不能在本體上動火,如確需動火,由動火人員報公司領導和安全員批準。

  2.二級動火:除一級和三級用火外的生產裝置及劃定范圍的用火為二級用火,由動火單位領導與安全員共同研究,搞好防火安全措施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指已固定的長期用火的地方或不存在引起燃燒的條件的設備動火時,可由班組長負責管理。

  動火前,各種設備,容器及管線,都要認真檢查,對易燃、易爆、有毒的,都要根據不同物質進行清除處理,或增加擋板,防止火串入其他系統,然后按動火要求辦理手續(包括分析化驗和審批)。在動火時,必須有監護人,必要時配備消防器材或配帶防護用具,作好滅火準備工作。

  電氣焊防火制度

  1.電氣焊屬于明火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非電氣焊工人員不得進行此項作業。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氣,應立即關閉閥門并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應及時清除散落的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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