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員工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
【摘要】論文針對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上的不足,提出了詳細的補充完善措施,并通過案例進行具體的指導說明,以期能夠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關鍵詞】國有企業;知識性員工;薪酬管理制度
1引言
“知識型員工”這一概念是由美國學者彼得德魯克提出的,他賦予知識型員工的內涵是,掌握和運用符號與概念并利用知識與信息的群體。當時只限于運用在某個經理上,現今,這一概念也已推廣到大多數白領群體中。知識型員工與其他員工相比,具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基礎,且綜合素質高,價值觀念較強,創新創造水平高,比較注重薪酬待遇。知識型員工是國有企業的核心力量、精神支柱、創新創造的源泉,因此,企業要想招攬大量的知識型人才,就需要制定一套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2我國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2.1國有企業的薪酬分配現狀
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在進行員工薪酬分配時,普遍使用的方式是按崗位分(即根據員工職務高低下發薪酬,越是高層,薪金越多)、按工作效果分(觀察員工的工作效果,予以不同的薪酬待遇)、按個人能力分、按市場價值分(根據市場需求確定不同員工的應得薪酬)、按工作年限分(資歷較高的員工要比新進企業的員工占優勢)。上述各種薪酬管理制度各有所長,但都存有明顯的弊端,不合理的薪酬分配待遇容易引發員工之間的矛盾,形成員工心理上的不平衡感,不利于企業良好團體關系的建立,進而阻礙企業的整體進步。
2.2現存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缺陷
自經濟實現全球化發展后,國有企業與個體經營企業,包括與外資企業等的競爭關系越來越激烈。很多競爭企業利用知識型人員,特別是專家級的知識型員工對工資待遇的看重心理,用高薪酬、高福利的手段誘惑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從而造成國有企業出現大量知識型人才不斷跳槽的現象,這非常不利于國有企業的發展壯大。就現存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分析,發現其存在的缺陷有:忽略了知識型員工的內心活動,沒有形成明顯的薪酬激勵制度。知識型員工經過數十年的研究學習或深造,其專業知識、勞動價值與普通的體力勞動者存在明顯的差別,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種類過于單調,缺乏有效的激勵管理形式,因而對于員工來說沒有太大的誘惑力。這些缺陷都將會導致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資源的流失,并成為企業發展的絆腳石[1]。
3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補充完善
國有企業的運轉離不開知識型員工的帶領和指導,知識型人才可以為企業的發展指明道路和方向,在國有企業的發展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必須建立起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以避免知識型人才的流失。下面將對現有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提出幾條補充完善建議。
3.1配合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采取合理的激勵政策
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應該能夠滿足知識型員工的薪金要求,基本達到其對薪金報酬的期望值,以符合知識型員工的自我價值估算標準,順應社會發展趨勢。當企業給予的薪金低于或與員工的預期值相差太大時,就會影響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內部產生不滿情緒,進而影響企業的發展。另外,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還要采取一定的激勵政策,對有突出貢獻的員工進行一定的物質獎勵,從而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激發其創新創造的能力;還可以提高員工對本企業的忠實程度,防止一些知識型員工因經不住其他企業的福利誘惑而跳槽,這也是國有企業吸引和留住知識型人才的重要策略。
3.2區分出明顯的薪金層次水平,構建合理公平的薪酬管理制度
國有企業的知識型員工作為一個整體,其團隊協作和互助意識是十分重要的。但對于員工的薪金待遇不能一視同仁,對于知識型員工可以根據其工作經驗、學歷水平、個人能力和工作績效的不同,劃分出不同的層次,且在不同層次水平的知識型員工之間要形成明顯的薪金層次區別,從而突出體現其不同的崗位價值、創造性等。這種薪酬管理方式公平合理,容易被員工所接受,而且,區別的薪酬待遇有助于調動知識型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并促使員工不斷完善自己,提高個人能力,突顯其技術帶頭作用,進而使企業的知識型人力資源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3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增加員工的新鮮感
企業一直踐行固有的傳統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容易造成員工心理上的疲勞感。員工對企業的薪酬安排已經了如指掌,便逐漸對工作產生懈怠,從而造成企業員工整體出現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頹廢現象,這會制約企業經營水平的提高和發展規模的擴大。實行動態變化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使企業各類型員工對公司的薪金、激勵制度等有所期待,這樣他們就會拼盡全力,埋頭苦干,希望能夠提高自己的薪金水平。企業在恰當的時機,給員工來一個福利突襲,制造驚喜,可以增加員工的新鮮感,并且企業可以以此為誘導,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其全心全意為公司服務[2]。
3.4建立完整健全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
眾所周知,國有企業在我國的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主導地位,所以我們對于國有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予以高度的重視,盡量建立起完整健全的管理體系。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既能為企業贏得知識型人才資源,還有利于企業的資金管理,進而使國有企業有條不紊地運行。在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中,除了員工的基本工資外,增設適當的福利、一次性激勵金、股權分配等各項附加激勵措施,可以提高知識型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使其安于本崗位工作,全心全意為企業貢獻自己的所長。
4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合理薪酬管理制度的實例列舉
下面以某一報社對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為例,具體分析說明合理的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建立。該報社之前采用的是國家相關部門制定修改的員工工資制度,但從長期執行該工資制度的效果來看,員工內部出現平分工資、沒有明顯的薪酬差別待遇的現象,這使員工處于滿足現狀,工作興致不高的狀態,進而制約報社的整體發展。因此,該報社決定對員工的薪酬管理制度進行一次改革修正,以充分發揮薪酬制度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報社采用基本薪酬+績效考察獎勵+福利津貼的基本薪酬模式。針對特別的人才類型,采取相應的薪金吸引策略,以便吸引大量外來人才,增強報社的人才實力;對報社內部員工工資進行適當調整,區分出工資差異,應貫徹執行公平、合理、高效的薪酬分配原則,賞罰分明,不歧視新員工,給每一位員工提供充分展示能力的機會;報社還應不斷挖掘新型人才,予以合適的獎賞;每間隔一定的周期,為員工提供出國深造、專業培訓、外出度假的優惠福利,滿足員工的物質需求,從而提高報社員工的忠誠度,形成報社人才的絕對優勢。自該報社對原有工資制度實行改革之后,報社的發展規模和效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由此可見,合理的員工薪酬管理制度及行之有效的激勵措施在一個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
5結語
本文詳細研究了我國大多數國有企業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的不足,依據專業的薪酬管理理論,闡述了幾點切實可行的完善措施,報社薪酬制度改革的實例也為國有企業薪酬制度改革提供了一定的參考價值。希望本文的探討研究可以幫助國有企業建立起合理健全的知識型員工薪酬管理制度,改善國有企業對知識型員工的薪酬待遇,為企業留住人才。
【參考文獻】
【1】程貫平.激勵知識型員工的整體薪酬[J].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xx(08):74-77.
【2】王環.傳統薪酬制度的弊端及改革[J].新疆職業大學學報,20xx(03):132-135.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并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雇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實業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并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并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其主管應對其采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雇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門主管復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準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后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復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準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并協助取得《》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咨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雇用經管財務,出納,采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于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后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占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后,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雇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雇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4小時;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于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于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于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后,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于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后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并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于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于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歷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說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后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鑒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準后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干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周歲,男滿25周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后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后,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 經準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準,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準,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并不聽門衛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于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于半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并經同意,事后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并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系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并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于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范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于明顯違反《》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總則
為適應企業發展需要,維護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員工相關福利待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門所有員工。
第三條 參考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政策法規。
第四條 考勤條例
1.作息時間:全年劃分春季、冬季兩個作息時間段,上下班時間以行政辦每年的正式通知為準。
2.執行方法:全體人員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遵守考勤管理,不得擅自個人所為,違者,每遲到、早退10分鐘,扣發當日全部工資,超過一小時按曠工一天標準處罰,并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五條 假期分類
公司假期分為法定假日、工傷假、產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條 假期規定與待遇
1.法定節假日
1.1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全體員工每年享有以下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為便于各地區、各部門及早合理安排節假日旅游、交通運輸、生產經營等有關工作,經國務院批準,現將全體員工20xx年享受的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節:2月9日至15日放假調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節:4月4日至6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節:6月10日至12日放假調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節日中休假薪資照付。
1.3法定假日內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員工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薪資。
加班薪資=日工資基數×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數×3
日工資基數=正常月工資總額 /30
2.工傷假
2.1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基本工資100%發放。
3.病假
3.1員工因病無法上班請病假在3日內的享受帶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數則按實際超出數扣除年假天數,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間停發任何工資補貼,超出2個月的按辭職處理。
3.2 員工請病假的須于看病返廠當日內向行政辦提供鎮級以上醫院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計算。
4.產假
4.1所在單位對懷孕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員工,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在勞動時間內適當安排休息時間,不得安排從當日22時至次日6時之間夜班勞動;
4.2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75天;
4.3在女員工按規定享受產假期間,按月基本工資100%發放;
5.年休假
員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月工資100%發放。規定如下:
5.1員工不滿1年,年休假5天;
5.2員工累計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員工累計工作滿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員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員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對員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員工日工資基數的100%補貼年休假工資報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員工請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數按特殊事假計算。
6.2員工特殊事假的工資扣減數額:月工資總額/30×特殊事假天數。
6.3如員工在年休假休滿后,確有個人事宜需請假在0.5工作日內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帶薪事假。
第七條 請、休假程序
1.請假員工應提前一天履行請假手續,部門員工請假在各部門主管處領取請假條,并當面詳細填寫《請假申請單》并按批準權限報批;
2、請假條經相關領導批準簽字程序后由本人親自至辦公室將請假條換取出入證,同時必須在將審批生效的《請假申請單》交行政辦公室留檔備查,手續不完善者以曠工計;
3、員工請假外出必須將出入證上繳至門衛,并進行各項登記,回場后必須至門衛室登記回廠時間,出入證有公司印章則有效。
4.年休假、產假的.員工,應按審批權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過申請,批準后作好相應工作交接;
5.病假、工傷假及特殊原因需延長假期不能事先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請假當天用電話征得批假人及行政辦公室同意,并在回公司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未及時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6.假期完畢,休假員工須于上班當日到行政辦公室銷假報到,因個人原因造成延誤的,延誤期間以曠工計。
第八條 審批權限
1.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事前書面批準;
2.員工請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總經理事前書面批準。
第九條 請、休假管理
1.請假天數最短為0.5天。
2.事后補辦請假者,每1個自然年內,不得超過2次,違者視為曠工。
3.各部門應根據工作安排情況審批員工的請假申請,凡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影響工作安排時,各部門可視實際情況縮短、改期給假或不予給假;
4.每月第一個工作日,各部門負責人匯總本部門員工請假情況,并填制《請假匯總表》,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負責核實統計請假情況。
5.生產區相關人員在外出休假返回公司后必須在生活區隔離凈化2日后方可進入工作,隔離凈化期也記入休假期。
6.未經事前書面批準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傷假及特殊情況外,一律視為曠工。
7.曠工按全額日工資的300%處罰。
第十條 消假
1、員工休(請)假回場后親自至辦公室登記消假,辦公室按銷假時間計算請假天數,如超出時間則視為曠工。并及時消毒、沖涼更衣;
2、員工休(請)假上午在12:00前回場,晚上在10:00前回場。
第十一條 除上述休假外,經公司總經理特批的員工可以享受獎勵休假,具體休假時間由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 附則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發布之日起生效;
2.原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與本制度內有關內容發生沖突的,自動失效;
3.本制度解釋權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4
第一節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公司每周工作六天。其中:
冬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 - 18:00
夏季:
周一至周六:上午:8:30 - 20:30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3 、請假
( 1 )病假
a 、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部門負責人。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
(1)員工出差前報負責人批準,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后,負責人負責了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并將信息反饋給相關部門,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第二節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系,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系的員工應回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全體合伙人授權或批準,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于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于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系中,若發生回扣或傭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準,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三節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發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于暴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發、怪發,女士不留怪異發型,不濃妝艷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干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并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嘩。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長話短說,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閑聊。
七、嚴禁將任何辦公用具取回家私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用具,并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傳真。
九、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咨詢不屬自己職責范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并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范,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并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范,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四節獎懲
一、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臺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干凈,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胡須。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說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聲喧嘩,嚴禁在走廊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閑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系。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閱,復制動,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志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后,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并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說“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匯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后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1、對總機人員的要求
(1)工作人員必須會標準的普通話和多種地方話等;
(2)電話總機工作人員要求聲音清晰,吐字清楚,注意語音語調,使人感到婉轉動聽;
(3)接聽電話與客人會話時,要注意態度誠懇,使對方感到你樂意為他效勞;
(4)熟練掌握電話總機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5)熟悉酒店全部內線電話號碼;
(6)熟悉酒店總經理、部門經理的電話號碼;
(7)熟悉各機關。公司、交通部門(如鐵路、輪船、民航、客運等)、海關、局(如消防隊等)、醫院、供電局、各酒店總機等單位的電話號碼:
(8)熟悉世界各地的國際時間與北京時間的、時差;
(9)熟悉各地長途電話的收費標準。
2、電話服務的項目
(1)接轉內部電話
內部電話指由外部掛進酒店的電話,接轉時必須注意。
①掛給客人的電話必須問清掛電話人的姓名及掛電話的事項,然后核實住客是否室電話人要找的,若是,則征求客人意見是否可轉給他,客人表示可以時才轉給他,若客人表示不接時,可向掛電話人婉拒。
②若掛電話者查詢住客時,也要征詢客人意見,經同意后才告訴掛電話者。
③若客人表示不聽電話或不在房間時,可將掛電話人的姓名及電話內容記下來轉告客人。
④職工工作時間外面掛來給職工的電話,一般不轉,若有急事可轉有關部門辦公室或其頂頭上司代職工接聽。
(2)掛長途電話
①必須詳問清客人的姓名、房號、接電話單位的名稱或接話人的姓名、電話號碼等;
②電話接通后,要迅速接到客人房間告訴客人,請客人講話,客人講完話后,要告知客人通話時間;
③客人通話后,總機人員要及時將電話收費單轉交給總服務臺收款處,為客人記賬;
④一家酒店可能同時有許多人要掛長途電話,對此都要一登記好,在線路比較忙的情況下妥善安排。
(3)電話咨詢服務
①若客人電話詢問要在酒店開房時,要及時與客房預訂處或總服務臺聯系,并及時答復客人;
②若客人詢問酒店可以提供的服務設施及項目時,要向客人熱情介紹。詳細解答;
③若客人想了解本地區的游覽勝地、商業中心、單位地址、電話號碼等情況時,要盡可能向客人介紹。
(4)電話叫醒服務
①客人申請叫醒服務,均要將客人的房號、叫醒時間登記好,記錄在“住客叫醒登記表”上,夜班和早班人員要交接好班,根據“住客叫醒登記表”上的時間準時叫醒客人。
②叫醒客人時要有禮貌地用英語和普通話重復講“早晨好,現在的時間是早上×點鐘”。要連續地叫,若五分鐘或十分鐘無人聽電話,要請樓層值班人員去敲門,直到叫醒客人為止;對晚醒的客人要告訴他:“先生(或小姐)按叫醒時間,您已晚起了××分鐘。”
③將客人晚起的時間記入檔案,日后客人投訴時,可以此作為解釋。
3、收銀員管理制度
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準確、快速地做好收銀結算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躊事,在收款時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于違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發,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收款過程中做到快、準、不錯收、不漏收,對于各種鈔票必須驗明真偽。
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時間不得攜帶私人款項上崗,每日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
4、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將公款挪作私用。
5、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結賬時,應認真依照銀行有關規定受理。
6、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每班營業結束時,必須認真核對報表數與實收數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本部門營業收入情況資料及數據。
7、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填寫交款清單,錢款與清單一致,投款必須填寫投款報告,投款需有人見證。
8、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愛護及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計算器、驗鈔機等),并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9、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開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崗內外衛生,保持桌面的整齊、干凈。
10、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以員工手冊為準,自覺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
1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參加培訓。
1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穿著工服,保持個人儀表儀容的整潔方。
1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完成上級分配的其他工作。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6
第一條保險
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在員工試用期滿后,為其辦理城鎮社會保險或農村養老保險。
第二條困難補助
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從公司“愛心基金”中撥款。
第三條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第四條外出郊游: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游。
第五條勞護用品費:每一季度以現金形式發放。
第六條滿勤獎:以工資形式每月同工資一起發放。
第七條工作年休假:所有員工享受工作年休假,與春節一同進行,具體天數由公司在年終
統一發文規定。
第八條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第九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第十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主管,自x年x月x日起執行。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6、小企業員工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時4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6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員工上班前應做好上班準備工作,應檢查機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運轉并做好衛生清理工作,下班后應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歸類。
第四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領導,由領導報至財務部,據此核發工資及獎金。
第五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領導簽字批準,沒經領導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至30分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九條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次扣半天工資,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以上者公司給予辭退。
第十條每位員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個月因工作沒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該天發一天半工資。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扣發當月全勤獎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生產員工有生產任務,銷售人員有銷售任務,辦公人員有辦公公務,若完不成任務者,扣發10%至50%的工資,三個月無業績者,給予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凡有以下一條或多條功績者,公司給予不低于100元的獎勵。
1、超額完成任務或在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績者;
2、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對弄虛作假、嚴重違財經紀律、污、盜竊、破壞公共財產者膽揭發、勇于斗爭有功績者;
3、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事故發生,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利益有突出貢獻者;
4、主持正義,積極維護社會治安,維護企業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有功績者;
5、工作態度端正,主動為公司分憂解難,為公司節省開支,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產無次品者
7、其它有重成績者
第十三條全勤獎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不低于5元的罰款
1、按操作規范工作,服從工作分配,若違犯者輕者罰款重者辭退。
2、車間內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產品、材料應整齊放在一定的位置。
3、機器工作時,保證在崗在位,不得離崗串崗。
4、工作疏忽造成產品不合格,外發人員貨物數量發錯,產品、配件不合格將負責重復工作的加工費、差旅費、物流費、毀壞的材料費。并處以50100元的罰款。
5、車間內垃圾放入垃圾桶內,如車間內隨意丟垃圾、工具,找到當事人的罰款10元。找不到當事人,在崗工人每人處罰5元。
6、在車間內的工作衣、手套掛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車間內禁止吸煙,人走電斷,各種機器燈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誤造成事故者,輕者后果自負,重者上交。
8、人為損壞的工具、機器、模具,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負。
9、對違規操作,工作馬虎造成個人身體傷害后果自負。(注意:操作規范由技術人員指導學習,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機器,違者處罰50元。)
10、上班期間,生產一線員工不準接打私人電話,電話工作時間關機或交給辦公人員保管。
11、每月生產一線員工產莆品率超過正常范圍的,多生產一張次品,罰款10元。
12、車間主任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條款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一次50——100元。技術員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窩工或模具,機械損壞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辭退。
第十五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6、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7、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不準在上班期間嬉向鬧,更不準在上班期間吵架打架。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8
第一項:新員工入職規定:
1.應聘員工需向管理人員提交以下資料: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其它必要的證件。
2.試用期:
員工入職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入公司認為員工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者,予以辭退。
第二項: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公司在冊員工。
3.考勤方法:公司實行部門考勤辦法(考勤人員記工表考勤)
4.員工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員工每月休假時間為4天,因為曠工或請假超出假期者,不予發放當月獎金。
5.遲到早退管理: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按曠工半天算。
6.曠工管理: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曠工者,取消當月獎金;
7.曠工的扣罰標準:曠工天數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 10%25%40% 60% 80% 100%
連續曠工三天者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者予以除名處理,不發薪資及獎金。
8請假手續:
員工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單)。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請假同意后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9.加班及獎金:加班在工作未完成不經領導同意擅離職守者,取消加班獎金,員工每月休假未超過規定假期者,發放200元全勤獎。
第三項:員工安全管理制度
1.勞保用品穿戴:
公司規定員工上崗前必須佩帶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大頭鞋)。機床工作人員需要額外佩帶眼鏡。違法者每項罰款20元。
2.防火:
員工禁止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煙,點火,或者向依然物品仍煙頭,火源。如違反規定者,根據危險系數,罰款100元-500元不等。
3.工傷:
員工未按公司操作規范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工傷,公司不予承擔相應費用。正常工傷的員工向管理人員申請病假,如員工故意隱瞞已經恢復的事實繼續休假的,按曠工處理,工傷休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工資的50%補助員。
4.員工安全基本原則,禁止在工作時打鬧,玩手機,睡覺,這些都有可能造成危險,發現者每項罰款20元。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9
1、協助綜合辦公室主任做好公司后勤事務,包括:文件處理、接聽并記錄電話、接待來訪顧客或潛在顧客、維護保養電腦、打印、復印等辦公設備;
2、協助上級主管做好人力資源規劃、需求預測,人事檔案、文檔管理;
3、管理公司內部相關的.文件;
4、分析管理體系實際中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或改進原有的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及管理模式,使公司管理體系處于高效運行中;
5、傳達、貫徹、執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并進行監督;
6、會務安排或做好會議紀錄;
7、改進管理手段、優化工作流程、簡化匯報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8、完成上級領導下達的其它工作任務。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0
一、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和工作氛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集團公司所有員工(董事長、集團總經理和指定人員除外) 。
三、考勤規定
1、作息時間:冬季為8:10--12:00,13:30--17:30夏季為8:10--12:00,14:00--18:00公司執行單休制度,每周日為固定休息日。
加班及值班情況按照各部門工作安排商定,法定節假日休息以公司具體通知為準。
上班期間,集團公司各部門員工考勤以指紋考勤機記錄為主,部門記錄為輔。
2、指紋考勤機使用及注意事項。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刷指紋成功后,不得重復、隨意亂刷。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指紋考勤機采取刷指紋或密碼打卡方式進行簽到、簽退,每日四次。不得代替他人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2、員工外出辦理業務時,應到集團公司辦公室填寫《集團公司員工外出簽退簽到表》,作為出勤記錄,月底統一交到考勤員存檔。
3、工作時間內,正常出勤,忘記打卡者,情況屬實,需要本人補簽《考勤打卡補簽審批表》,由各部門上級領導簽字,月底統一上交考勤員存檔。
補簽沒有通過者,視為遲到。
每位員工月超過三次忘記打卡,每超過一次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部門經理酌定。
4、各部門領導及集團辦要加強對考勤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考勤員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進行統計,于每月十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報各部門領導進行核實,并報工資核算員。
五、考勤類別及處罰
1、遲到:超過規定時間15分鐘以上視為遲到;遲到60分鐘及以上,未跟上級領導請示,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2、早退:無故提前離開工作崗位時間超過30分鐘視為早退;早退60分鐘及以上,非工作原因,視為缺勤半天; 3、曠工:沒有刷指紋記錄、未寫請假條,無故不到崗視為曠工; 4、月遲到3次以下(含3次),警告;超過3次,每超過一次,扣10元。
月早退1次,警告;早退2次及以上,每超過一次扣30元。
曠工半天,扣當日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曠工3天及以上者,屬重大違紀,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并自行解除勞動關系。
六、請銷假制度
1、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五種。
公司執行逐級請銷假制度,員工請假必須執行請假條制度,特殊情況必須先打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回到崗位后要及時補交請假條。
2、審批權限:請事、病假1天,部門經理審批;3天以內(含3天),集團總經理審批;超過3天,董事長審批。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xx建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稱為“公司”)為保證公司業務的正常運行,同時保障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實現公司與員工共存共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員工工作規則。
第二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于公司和員工。
第三條員工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員工”一詞,是指公司基于其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包括勞務合同等)使用的受雇于人才派遣公司并受人才派遣公司派遣的員工。
第四條人才派遣公司的定義
本規則中使用的“人才派遣公司”一詞,是指根據中國法律設立、具有合法經營向其他公司或者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機構等輸出勞務或者派遣其雇傭的員工等業務的公司或者組織。
第二章關于員工的一般規定
第五條員工個人資料的提供
員工應當自派遣之日起日內向公司提供以下個人資料:
1、戶口簿復印件或者實際居住地址;
2、婚姻狀況和家庭狀況;
3、身份證復印件;
4、個人簡歷;
5、健康證明;
6、資格證書(適用于有特殊技能者);
7、本人報名照片(最近三個月拍攝);
8、公司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六條通知義務
員工的姓名、國籍以及第五條規定的應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記載的內容發生變化時,員工應當在發生日起10日內通知公司。
第七條保證
員工應當保證其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擅自公開的禁止
負責管理員工個人資料的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者公開員工的個人資料。
第九條使用關系的確定
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的確定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公司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和員工就使用關系另行簽訂合同或者協議。
第十條試用期
公司對員工設定期限為三個月的試用期。公司認為員工不符合使用條件的,可以隨時與試用期內的員工終止使用關系。
第十一條使用期限
員工的使用期限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的約定,員工的試用期包括在使用期限之內。
第十二條使用關系的終止
以下條件之一成就時,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終止。
1、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均無延長或者更新使用期限之意時;
2、員工單方面提出終止使用關系時;
3、公司單方面提出終止使用關系時;
4、公司被其總公司決定關閉時;
5、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被解除或者終止時;
6、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以員工的生日為準,其中男性為60周歲,女性為55周歲)。
第十三條使用關系終止的手續
公司和員工之間的使用關系終止的手續以及使用關系終止不當的后果等依照公司和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以及公司和員工簽訂的合同或者協議(如存在的話)的約定。
第十四條員工的工作內容
公司決定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需要或者員工的工作能力、技能、健康狀況或者工作表現等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
員工應當無條件服從公司關于員工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調整的決定。
第十五條工作移交
與公司終止使用關系的員工,在離開公司之前應當向公司移交工作,歸還公司物品。如對公司負有債務,應當向公司清償。
被公司決定調整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的員工,應當向公司指定的員工辦理原工作的移交手續。
第十六條業務培訓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要求,在必要時對員工進行業務培訓。員工應當認真參加業務培訓,努力達到公司要求的培訓目標。
第十七條考核
公司每年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次數不受限制),考核內容包括工作成績、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規章制度的遵守情況等。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工資和獎金評定、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調整以及與公司之間的使用關系是否存續的依據之一。
第十八條員工權益的保障
公司保障員工基于公司和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所擁有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條工作時間
員工每周基本工作時間為四十小時。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后,可在一日最多三小時、一個月最高三十六小時的范圍內延長工作時間,即讓員工加班。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后,可在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安排員工工作。
第二十條上、下班和休息時間
除法定休假日外,星期一至星期五為公司的工作日。正常情況下,員工在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上午9:00,下班時間為下午5:30。其中中午午飯休息時間為12:00至下午1:00。
公司由于業務需要,可以在日工作時間八小時的范圍內變更員工的上、下班時間和午飯休息時間。
上班時間是指工作日工作開始的時間,員工應當在上班時間之前到達公司指定的崗位并且進入可以工作的狀態。
下班時間是指工作日工作結束的時間。員工的工作狀態應當持續到下班時間。
員工的上、下班以及加班、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日工作等,應當得到所屬上司的事先指示或者同意和事后確認。
第二十一條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
員工的休息日定為每周星期六和星期日。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為:
1、元旦:一日
2、春節:三日
3、國際勞動節:三日
4、國慶節:三日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員工的其他休假日為:
公司創立紀念日:一日(11月20日)
第二十二條休息日的變更
公司根據業務上的情況,可以變更前條第一款規定的員工的休息日。
第二十三條帶薪年休假
公司給予員工每年15日的帶薪年休假。新派遣的員工當年度派遣期間不足一年的,每滿一個月,公司給予一日帶薪年休假。
帶薪年休假可以一次性享受,也可以分數次享受。分數次享受,每次不得低于半日。
當年度未享受的帶薪年休假日數可以累積至下一年度。但是,當年度的帶薪年休假日數與歷年累積的未享受的帶薪年休假日數的合計,最多不能超過30日,超過部分在當年度不得再享受,也不得累積至下一年度。同時,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因從事特殊工作客觀上無法享受全部帶薪年休假的,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四條帶薪產假
已達法定結婚年齡并且已婚的女員工所享受的帶薪產假等的具體待遇和條件等以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為準。
享受帶薪產假的員工,應當向公司遞交合法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
第二十五條特別帶薪休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享受特別帶薪休假。
1、本人結婚休假:男子未滿二十五周歲、女子未滿二十三周歲的場合,三日。
男子二十五周歲以上,女子二十三周歲以上的場合,十日。
2、子女結婚休假:一日
3、配偶生育休假:三日
4、父母(包括養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的休假:三日
5、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的休假:二日
6、兄弟姐妹死亡時的休假:一日
7、法律規定的其他場合:以法律規定的時間為準。
前款規定的特別帶薪休假以一次性享受為限,不得分開享受。
第二十六條各種帶薪休假的手續
依照第二十三條規定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如果一次性享受的,必須提前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請;如果分開享受并且一次超過二日的,則必須提前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申請。不管一次性享受還是分開享受,均必須征得公司的同意。
依照第二十四條規定享受帶薪產假等的,必須提前個月通知公司。
依照第二十五條規定享受特別帶薪休假的,必須最遲提前一天由本人提出申請,并征得公司的同意。但是,公司認為具有正當理由的,可以事后補辦手續。
第二十七條擅自享受休假的處理
員工無正當理由未經公司同意而擅自享受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休假的,視為曠工。
第二十八條病假
員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而無法出勤的.,視為病假。
員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而無法出勤的,應當最遲在知道無法出勤后24小時內通知公司,并且最遲在休假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申請病假。
員工向公司申請病假時,應當向公司遞交以下材料:
1、醫療機構出具的病假證明。
2、寫有病假日數的申請書。
公司對前款規定的材料經審查予以確認后,給予申請病假的員工病假待遇。
員工向公司申請病假但未能向公司遞交本條規定的材料或者未經公司確認的,不得享受病假待遇,實際就診和休息的時間按事假處理。
第二十九條事假
員工因私事而無法出勤的,視為事假。
員工向公司申請事假的,必須提前個工作日向公司遞交寫有事假理由和事假預定日數的申請書。
公司在收到員工遞交的書面事假申請書后,決定是否許可。由于情況緊急而無法事先向公司申請事假而缺勤的,應在休假后三個工作日內向公司補交事假申請,并說明理由。公司在認為理由成立的情況下,對該缺勤予以追認為事假。否則,該缺勤視為曠工。
員工在一年中累計事假日數不得超過十個工作日。
第三十條曠工
無任何正當理由擅自不出勤的,視為曠工。
對曠工員工的處分依照第五章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遲到、早退、因私外出
員工遲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必須事先向公司提出申請并得到公司的許可。
未經公司事先許可或者沒有正當理由擅自遲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按曠工處理。
遲到、早退和因私外出不滿一小時的,視為一小時。
員工在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早退或者因私外出的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第三十二條非工作會面
原則上禁止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的非工作會面。
第四章工資和獎金
第三十三條工資和獎金
有關員工的工資和獎金,依照公司制定的工資規則和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的約定。
第五章工作紀律
第三十四條必須遵守的工作紀律
公司全體員工應當遵守以下工作紀律:
1、遵守工作時間;
2、服從公司關于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調整的決定;
3、服從上司的各種工作指示和命令;
4、嚴守公司的秘密;
5、愛護公司的財產;
6、維護公司的良好工作風氣;
7、維護公司的形象;
8、忠實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9、遵守公司的包括本規則在內的各種規章制度;
10、工作時間內禁止辦私事;
11、嚴禁在其他任何公司或者辦事機構兼任任何職務;
12、杜絕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為。
13、嚴禁在禁煙區吸煙;
14、嚴禁將各種危險品、管制品帶入公司。
第三十五條互相監督和報告義務
員工在遵守前條工作紀律方面負有互相監督和向公司報告的義務。
第三十六條違反工作紀律時的處分
員工違反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工作紀律時,公司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其作出下列處分(兩種以上可同時并用):
1、警告: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員工給予口頭或者書面警告。
2、減薪:在員工工資的20%的范圍內,以一個月、三個月、六個月或者一年為期限,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員工實行減薪。
3、停止發放獎金: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員工停發獎金一至二次。
4、終止使用:從處分生效日起終止與違反工作紀律的員工的使用關系。
第三十七條處分的對象
員工違反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公司根據其情節輕重等,給予第三十六條規定的處分(兩種以上可同時并用):
1、一個月內無故遲到三次以上的;
2、工作時間內在公司或者外出辦私事的;
3、無故早退的;
4、無故缺勤的;
5、不服從上司指示或者命令的;
6、不服從公司關于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調整的決定的;
7、未經許可在工作時間內因私事與來訪者會面的;
8、使用公司財物辦私事的;
9、未經許可在公司內進行與公司業務無關的集會、宣傳以及從事貼紙、揭示、散發傳單等行為的;
10、因脅迫、侮辱等行為給他人帶來痛苦的;
11、向公司提供虛假報告或者申報的;
12、酒后出勤的;
13、在公司內吵架的;
14、在公司內從事賭博行為的;
15、在公司內從事暴力行為的;
16、策劃、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17、慫恿他人從事在公司內被禁止的行為的;
18、未經許可將公司機密泄漏于他人或者公開于眾的;
19、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0、未經許可將公司物品攜帶出公司外的;
21、在公司內從事盜竊行為的;
22、收受與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者個人的財物的;
23、在其他公司或者辦事機構兼職的;
2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25、在禁煙區吸煙的;
26、將危險品、管制品帶入公司的;
27、其他違反本規則或者公司的其他規章制度、影響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或者給公司帶來損害的行為。
第六章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三十八條社會保險
員工在使用期內的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等)由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辦理。
第三十九條公積金
員工在使用期內的公積金由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的人才派遣公司負責繳納。
第七章勞動安全衛生
第四十條制度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以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保障員工的健康。
第四十一條設施的健全
公司努力建立、健全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并向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十二條勞動安全衛生規則的遵守
員工必須在充分熟悉勞動安全衛生規則的基礎上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則。
第四十三條勞動安全衛生責任者的任命
公司從員工中任命勞動安全衛生責任者,被任命的責任者在擁有檢查權和監督權的同時,負有一月一次向總經理報告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健康檢查
公司定期組織全體員工在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人才派遣合同另有約定的,從該約定。必要時,公司可以臨時組織全體員工或部分員工在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員工不得拒絕公司或者人才派遣公司組織的健康檢查。
第四十五條工作的限制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限制該員工工作或變更該員工的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同時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該員工的身體健康。
1、由于疾病或者身體衰弱,有必要進行一定的治療時;
2、身體存在重大障礙,有必要進行特別治療時;
3、經健康檢查,被認為有必要進行特別治療時。
第四十六條工作的禁止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禁止該員工工作,以保障該員工及其他員工的身體健康。
1、被確診為患有傳染病,或者有患傳染病的可能時;
2、被確診為患有精神病,或者有患精神病的可能時;
3、被確診為患有某種疾病,如繼續工作,可能導致病情惡化時;
4、被確診為患有某種疾病,并被認為不適合繼續工作時。
第四十七條復職及復工
員工基于第四十六條或者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后,如果經醫療機構證明,導致被限制工作或者被禁止工作情形已經消失,員工可以向公司申請復職或復工。
第八章教育
第四十八條教育
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和技能,公司在必要時可以對員工進行培訓教育,員工不得拒絕,并努力達到公司的培訓教育要求。
第四十九條員工的培訓
1、員工接受公司的派遣參加各種培訓班、研修班所需的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
2、經公司同意后員工自主參加的外語學習班及其他培訓班所需的費用負擔等,依照公司另行制定的規定。
3、員工參加各種由國家組織的資格考試,經公司同意后由公司委托人才派遣公司辦理。
第五十條申請辦法
員工自主參加各種培訓應事先向所屬上司提交詳細載有參加培訓的理由、培訓內容、具體時間及所需費用等內容的申請,獲得所屬上司批準后再向總務部申請。
第五十一條費用的賠償
員工經公司同意后自主參加各種培訓班自參加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或在參加培訓期間,因歸咎于員工的原因而被公司終止使用關系的,員工應全額返還公司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但是,員工和公司之間沒有相關特別約定而受公司派遣參加的則不受此限。
第九章表彰
第五十二條表彰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給予表彰。
1、常年認真工作、成績卓越、成為員工模范者;
2、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
3、能及時向公司匯報有利或無利于公司的重大事項者;
4、對預防或防止災害的發生有功者;
5、為國家和社會作出貢獻,對提高公司的聲譽有貢獻者;
6、在發明、創造、技術改進以及科研上有重大成果者。
7、積極參加各種與業務有關的研修、培訓、比賽等活動,取得優異成績者;
8、其他公司認為需表彰者。
第五十三條表彰方式
公司給予員工表彰的方式為:
1、獎狀:頒發獎狀
2、獎金:頒發獎金
3、獎品:頒發獎品
4、表彰休假:獎勵休假(具體日數由公司決定)
公司認為必要時,可以給予員工二種以上的表彰。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四條本規則和人才派遣合同的關系
本規則沒有規定而公司與人才派遣公司之間的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有約定的事宜,適用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的約定。
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有特殊約定的,適用該特殊約定。
本規則及人才派遣合同或者勞務合同均無規定的,適用國家、上海市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五條本規則的效力
本規則如有與中國現行法律相抵觸的內容,則以現行法律為準。
第五十六條本規則的修改
中國的法律發生變化或者公司認為有必要對本規定進行修改時,公司可以對本規則進行修改。
第五十七條本規則的公開
本規則對公司全體員工公開。員工應當熟知本規則的內容。
第五十八條本規則的施行
本規則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2
1.0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并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準。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4.2.1.1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確認,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4.2.1.2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后,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4.2.2.1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志、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發布招聘信息。
4.2.2.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匯總、并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4.2.2.3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系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4.2.3.1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并聯系、通知應聘者。
4.2.3.2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并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復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準后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復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復試,復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準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4.2.4.1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系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4.2.4.2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系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持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xxx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xxxx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3
為了保障工傷員工切身利益,分散公司的工傷風險,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開工前,公司持建設項目中標通知書(或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文件)到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和《職工花名冊》(一式二份)。填寫時,由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并注明施工期限。
二、對企業中流動頻繁的人員,繳費標準按照工程項目總造價的xx%繳納工傷保險費。
工程中標后,應將建設工程項目應繳的工傷保險費一次性繳納。
三、對企業中相對穩定的`人員,以企業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繳費標準按職工工資總額的xx%繳納。
四、工傷醫療。
原則上在本市范圍內接受治療,確因醫院條件限制需轉往外地治療的,必須在3日內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轉診、轉院手續。待治療終結后,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憑《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出院結論(病歷)報告、住院門診收費收據、醫療費明細清單、醫療費用單據和處方等材料,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結報醫療費用。
五、工傷待遇。
1、職工因工遭受事故傷害的,自受傷之日起一月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遞交《工傷認定申請表》,經鑒定達到傷殘等級的,按規定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2、職工因工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補助金。
3、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可與公司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公司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職工享受《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待遇。
對不符合定期領取相關工傷待遇或職工本人自愿一次性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可以在與公司簽訂協議、解除勞動關系,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后,參照《關于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的規定執行。
4、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按照《條例》和《省實施辦法》的規定一次性享受待遇。
5、職工的繳費工資統一按年定額繳費基數執行(今后隨社平工資適時調整),其工傷相關待遇按此基數賠償。
六、相關要求。
公司在施工期間如有人員變動的,需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變更備案。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4
1、顧客就是“上帝”,顧客永遠是對的。每個員工都必須以更好地服務于顧客為根本出發點,不得與顧客爭吵,違者輕則扣當月獎金,重則辭退!
2、員工上班必須準時,凡上班者必須在簽到表上簽到。每天要提前15分鐘到場交班,遲到半個小時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當班者需佩戴工牌及穿工作服,上班時間必須精神飽滿,上班時間睡覺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4、值班時間不得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手機必須調為震動或靜音,上班時間接私人電話不得超過5分鐘。
5、員工,特別是技術人員不得泄露公司網吧密碼、技術文件等資料,一經發現,馬上予以辭退,并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交由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6、對待顧客必須禮貌,顧客提出問題要以最快速度解決。員工之間也必須講禮貌。
7、每人每月享有兩天假期。若要申請假期,必須提三天申請,特殊情況必須得到網吧主管或經理允許,否則不予批準(未經許可當曠工處理)。
8、員工在值班期間受傷,經醫療單位認可后,可申請公傷假。
9、保管好網吧財物,網吧設備及物品未經允許不得外帶;如有遺失,原價賠償;值班期間,若因員工失職導致網吧財物被盜,追究員工責任。
企業員工管理制度15
為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為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更好地服務于每一位客戶,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望每一位員工都自覺遵守:
一、 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二、 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 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四、 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五、 員工本著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復。
六、 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七、 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八、 員工服務態度: 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 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九、 電話接聽:遵守電話使用規范,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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