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時間:2023-04-02 10:00:5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管理制度模板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管理制度模板,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管理制度模板

管理制度模板1

  一、時間要求

  (1)早讀課7:10之前,必須到教室,拿出語文(英語)書先默讀。

  (2)下課期間盡量別走遠,預備鈴響起,立刻回到教室,保持安靜,拿出課本、草稿紙、文具,準備上課。

  (3)中午2:15之前應返回教室,安靜下來準備上課,要求同第(2)條。

  (4)晚自習應6:20之前到校,要求同第(2)條。

  【如有遲到者應向班委會或班主任稟明情況】

  二、課堂秩序

  (1)上課時應認真聽老師講授每一節課,不許說話、睡覺、玩手機等。

  (2)各小組長應作為組員的模范并管理好自己的組員。

  (3)課堂上不許瞎起哄,影響老師及其他同學學習。

  (4)當教師組織同學討論時,要積極參與討論,小組內討論時,音量盡量小;若個別同學回答問題、展示討論成果,則發言聲音要響亮、流利,不得磨磨嘰嘰,拖延時間。在個別同學發言時,其它同學保持安靜,認真傾聽。

  三、自習規則

  (1)早自習應拿出相應的教材,讀背老師所要求的內容。

  (2)晚自習不許交頭接耳,保持絕對的安靜。

  四、具體執行

  (1)早讀紀律:單周一,語文;雙周一:英語;周二、周四、周六:英語;周三、周五、周日:語文。

  7:20,相應學科課代表,一方面要維護好早讀課堂紀律;另一方面帶領大家早讀。

  其中,若個別同學早讀課有閑談、打鬧等不良行為,則以提醒小組方式給予警告。例如:請第×小組注意早讀紀律。為了方便值日紀律員或紀律委員記錄,請耐心地多次提醒。

  (2)課前預備紀律:相應課代表務必聽清預備鈴聲,鈴聲響起站到講臺上,提醒同學們準備上課,指令語:請大家保持安靜,拿出課本,準備上課了;請第×小組剛快入座;請第×小組保持安靜。為了方便值日紀律員或紀律委員記錄,請耐心地依據指令多次提醒。

  (3)晚自習紀律:由值日紀律員維護好自習課紀律,若個別同學以任何理由發出聲音,都以小組的'名義提醒警告,為了方便自己或紀律委員記錄,請耐心地多次提醒,指令語是:請第×小組保持安靜。

  注:

  (1)提醒語務必鏗鏘有力,但不必攜帶過多的抱怨、不解、厭煩等不良情緒;

  (2)若需多次提醒,兩次提醒的時間間隔不少于10秒,不超過30秒。

  (3)每次提醒既是對違紀小組和違紀個人的提醒,也是對全班同學的提醒。例如,第一次提醒了第1小組,那么接下來第2小組“初次”違紀屬于第二次提醒,以此類推。

  五、值日紀律員、紀律委員工作職責

  (1)值日紀律員工作職責

  當課代表或自己第二次提醒時,且相應小組組長或紀律員未幫助輕聲提醒本組違紀成員時,以小組的名義記錄違紀;若相應小組組長或紀律員幫助輕聲提醒后,違紀成員繼續違紀行為,則記錄違紀同學名字。記錄結果,務必當場告知相應小組或違紀個人,一方面讓違紀小組和個人知曉記錄結果,另一方面方便紀律委員做留檔記錄。告知語:請紀律委員記錄第×小組違紀結果;×××,你違紀行為已被記錄。

  (2)紀律委員工作職責

  紀律委員把值日紀律員“告知語”情況填入違紀檔案表中;值日紀律員未履行職責時,請代替其履行職責,并把紀律員失職情況做記錄。

  早上、下午、晚上遲到同學、以及曠課同學,紀律委員要及時記錄;其中有曠課情況,必須及時報告給班主任。

  (注:課代表可以查看紀律委員的違紀記錄結果,督促紀律員或紀律委員履行職責。)

  六、違紀評分(另見評分規則)

管理制度模板2

  1、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提倡團結友愛和集體主義,反對自私自利和個人主義,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配合工作,創造整潔、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2、學生進入宿舍區應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學生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早晨按時起床,晚上按時就寢。晚上熄燈鈴響后應立即關燈并保持安靜,不得講話,不得從事任何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3、學生寢室的內務與衛生要求整齊、清潔。早晨或中午休息結束起床后應立即整理宿舍內務,按照要求(見《評分細則》)認真進行宿舍內外的衛生打掃。

  4、學生應養成良好的文明衛生習慣,不亂拋亂扔,不亂涂亂畫。宿舍內可進行適當的文化布置,要求文明、高雅,能體現團結友愛、勵志向上的精神,堅決摒棄粗俗、鄙陋。

  5、注重創設良好的居室環境,勤開窗通風。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勤曬被褥。

管理制度模板3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職工必須熱愛教育事業,不提倡留職停薪,未經學校許可,不準搞第二職業。

  2、全校教職工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制,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分配。

  3、凡要求調入本校工作的教職工經學校考核,行政會研究同意方可辦理調入手續。調入后第一年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評合格,方可成為本校正式教職工。

  4、學校決定調整工作崗位的教職工,應服從分配,按時上崗,否則從通知之日起以曠工論處。

  5、凡本校教職工連續礦工一周或累計半個月以上者,以待崗處理。

  二、考勤

  1、學校全體干部,教師職工均系考勤對象,由政教處負責考勤工作。

  2、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中途離崗。

  3、教職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況外),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因公外出,也應告知行政值周人員。

  3、請假期滿,必須按時履行銷假手續,逾期無故不歸者按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凡本校教職工,無故連續曠工一個月,或累積一個月者,以自動離職處理。

  7、教職工的考勤必須根據有關規定,與工資、獎金、評選、職稱評定掛鉤,做到獎懲分明。

  三、請假

  1、教職工因事、因病須離崗者,必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請假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課工作之后,方可離開崗位。如因急病或緊急事故確實不能事先請假的,可委托他人辦理或事后補假。

  2、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由行政值周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以內由校長批準;一周以上,由校長簽注意見后,報教育局辦公室批準;中層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長批準。

  3、教職工請假,一月內事假累計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發當月績效工資;一學期事假累計15天,病假累計一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學期績效工資;事假在一個月,病假兩個月以上者,停發請假期間的職務工資。

  4、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可準假三天,實行晚婚晚育的可準假10—15天。

  5、女職工的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6、本人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三日的喪假。

  7、未經請假擅自離崗或未經續假逾期不歸者,以曠工論處。

  四、獎懲

  1、對教職工的獎勵和處罰,要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經過一定評議、審議手續,并公之于眾。

  2、校級先進工作者,每學年評定一次,由校長授予榮譽稱號。單項獎勵隨時進行。先進工作者評定比例一般為15%--20%左右,表彰先進,堅持德、勤、能、績綜合評定。須由群眾評議推薦,組室申報,校長審批。具體辦法參照相關評先規定。

  3、給予教職工處分,必須慎重,應由學校組織調查,取得確鑿證據后,根據錯誤程度和本人認識態度,在一定范圍內公開討論,形成初步見后,由學校行政會議決定。記過以上處分,需經主管部門批準。

  4、獎勵以精神為主,物質為輔。

  5、所有獎勵和警告以上的處分,均記入個人和學校檔案。

  6、凡符下列條件之一的教職工,可給予獎勵:

  (1)師德高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者。

  (2)遵紀守法,兢兢業業,出滿勤,事事處處為集體,對不良行為敢于斗爭,事跡突出者。

  (3)熱愛學生,循循善誘,誨人不倦,教育教學質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開拓,創新善于試驗,在教育教學改革上有較大貢獻者。

  (5)面向全校學生,對后進學生加倍愛護,在幫助后進學生轉化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參加競賽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

  (7)積極組織,指導學校大型活動,并做出顯著貢獻者。

  (8)服務及時周到,態度和藹可親,質量令人滿意,效益好者。

  (9)為學校籌集資金做出突出成績者。

  (10)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貢獻和先進行為者。

  7、對照上述條件,視情況可授予先進工作(或其它榮譽)稱號,或給予單項獎勵。

  8、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予處罰。

  (1)目無法紀,自由散漫,擅離職守,玩乎失職,造成損失者。

  (2)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使學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殘和傷害者。

  (3)違法亂紀,賭博成性,酗酒成風,打架,挑撥是非造成不良影響者。

  9、依據上述情形輕重與認識態度,可分別給予口頭批評,公開檢查,通報批評,扣發獎金或工資、賠償損失等處分,觸犯刑律者,由司法機關處理。

管理制度模板4

  第一章 企業文化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企業文化管理,塑造推動公司發展的企業文化,規范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促進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健康有序發展,鼓舞和激勵公司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公司企業文化管理的內容與實施做出規定,是公司開展企業文化工作的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總部及下屬子、孫公司的企業文化工作。

  第二章 企業文化管理機構

  第四條公司企業文化組織機構設領導小組和工作辦公室。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協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下屬各單位、部門負責人組成。工作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各子公司成立相應的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并設立企業文化建設專責人。

  第五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審定企業文化建設整體方案,

  審定企業文化建設的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綜合管理部的職責是策劃企業文化建設的整體方案以及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各個階段的相關工作。各基層單位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及專責人的職責是推進企業文化理念的具體落實和信息反饋工作。

  第六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審核、指導其他各單位、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管理制度;

  2、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發展規劃;

  3、制定公司企業文化年度工作計劃;

  4、制定公司對內對外宣傳規范,并監督執行;

  5、組織進行對公司企業文化重要議題的相關研究;

  6、開展公司對內對外企業文化宣傳,組織公司企業文化活動;

  7、公司企業文化培訓的組織、考核、管理、培訓效果評估;

  8、審核對外宣傳內容,指導各單位、部門開展企業文化活動。

  第七條公司將企業文化建設情況納入各單位、各部門的績效考核范疇,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本部門企業文化建設的責任人,并設立企業文化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具體職責為:

  1、制定建設計劃,協助企業文化在本單位、本部門的建設、推廣、宣傳。

  2、協助綜合管理部落實文化建設工作,合理安排,保證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文化活動時間。

  第三章 企業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條公司企業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業愿景、企業使命、核心價值觀、經營哲學、管理思想等企業文化核心內容。

  第九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管理的執行機構,綜合管理部應充分調研國內外先進企業文化,總結大通的經驗和特點,研究制訂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的企業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條綜合管理部在開展企業文化工作中,應深入實際調研分析,了解員工的思想動態,分析公司所處產業的特點,廣泛聽取各單位、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提煉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業文化理念能夠切合企業實際,對公司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應為公司綜合管理部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積極提供建議和意見。

  第十二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企業文化理念進行審議和確定;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確定的公司企業文化理念將作為公司企業文化工作開展的依據。

  第四章 企業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條公司企業文化制度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的表達和規范,必須與企業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公司的企業文化制度系統涵蓋下述三個領域:

  1、企業文化核心理念規范。該制度對企業文化核心理念進行設計,是企業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礎;

  2、企業員工行為規范。該制度對企業員工行為規范進行了設計,是企業行為文化塑造的基礎;

  3、企業風俗文化制度。該制度在對內工作上,對企業教育培訓、禮儀儀式、服飾、體態語言、工作場所相關規范做出規定;在對外工作上,對企業營銷觀念、服務規范、公共關系、銀企關系、公益活動、文化傳統做出規定,是企業風俗文化塑造的`基礎。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制度的編制和監督機構。相應管理制度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批生效后,綜合管理部負責推動落實。

  第五章 企業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條企業文化器物是公司企業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通過對相關器物的設計,可以直觀、生動地表現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條企業文化器物系統包括如下內容:

  1、公司 vi 系統(企業形象識別系統);

  2、企業象征圖案;

  3、企業宣傳標語;

  4、企業吉祥物;

  5、企業之歌;

  6、企業容貌。

  第十八條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系統應用范圍包括:

  1、辦公用品、事務用品;2、企業證照、文件類;3、交通運輸工具類;4、指示、標識類;5、廣告展示陳列類;6、商品及包裝類;7、服飾類;8、公司出版物;9、公司禮品;10、公司網頁;11、其他。

  第十九條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的設計管理機構,綜合管理部在充分聽取相關意見后,組織設計單位對企業文化器物進行設計。各項設計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認可,綜合管理部負責推動落實。

  第六章 企業文化實施管理

  第二十條綜合管理部負責推動公司企業文化的實施,組織開展公司對內企業文化宣傳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在開展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公司企業文化的要求,不得違反公司企業文化相關規定。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宣傳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在開展對外宣傳時,必須將宣傳內容上報公司綜合管理部審核,并會同綜合管理部開展工作。

  第二十三條綜合管理部應協助各單位做好企業形象推廣工作和企業標志標識使用規范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業文化,綜合管理部應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可以提議開展企業文化活動,由綜合管理部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綜合管理部組織開展活動,或協助分公司開展活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七條公司下屬各單位遵照本制度制訂相應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董事會審議通過后頒布實施。自頒布之日起,其他同類條款同時廢止。

管理制度模板5

  城步苗族自治縣中醫醫院醫學診斷證明書管理暫行規定 醫學疾病診斷證明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醫療文件,司法鑒定、因病休息、保險索賠等

  要以診斷證明書作為依據之一。為了加強醫院管理,嚴格規范出具醫學疾病診斷證明書,根據我院實際,特對出具醫學疾病診斷證明作如下規定:

  一、醫學診斷證明包括疾病診斷、治療、出生、死亡等證明文件,是重要的法律依據。所有醫生都應本著實事求是,認真嚴肅科學地做好此項工作。出具診斷證明書的醫師應對所做出的診斷負法律責任。在本院注冊的執業醫師有權出具證明,醫師不得出具與自己執業范圍無關的醫學證明,進修醫師、實習醫師無權出具任何證明。

  二、醫師必須親自診查患者后方可出具醫學診斷證明書,醫學診斷書應客觀、全面,每項診斷都應具備科學的、客觀的診斷依據,并與病歷中記載的病情和檢查結果相符,主要處理意見也應在病歷中記載備查。不得不見病人出具證明,也不得補開證明。屬于公傷、交通事故、醫療糾紛、打架斗毆致傷者,其診斷證明必須由經管或經治醫師開具,方可蓋章。

  三、主治醫師(包括主治醫師)以上資格的醫師在開具的診斷證明書、休假證明時,日期應填寫就診當日,須在二日內蓋章,逾期作廢。原則上,急診開具病休假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門診不超過1周,慢性病不超過2周,特殊情況不超過1個月。門診病休證明書僅供病人單位參考。不得開具先休后補的證明書。

  四、各級醫師在門診病歷及出院記錄中疾病休息的.建議權限為:對門診病人出具休假證明書,應從嚴掌握,住院醫師可出具一周以內證明,主治醫師可出具二周以內證明,二周以上證明由主任級醫師簽字(對已確診的癌 1癥、骨折及某些傳染病,如肝炎等,住院醫師可出具一月以內證明),產假、計劃生育假按國家規定開。

  五、醫師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證明文件,醫師未經特殊授權不得出具勞動能力、傷殘程度及職業病等專用診斷證明文件。凡涉及司法辦案、醫療鑒定及相關內容的證明,如傷情診斷、交通事故醫療鑒定、勞動力鑒定、病退休、保險理賠病情診斷、殘疾醫療鑒定、學生免予執行體育等等。我院只寫詳細病情和疾病診斷,不提出上述具體建議。辦理不孕癥疾病的診斷證明,由婦產科具備出具不孕癥診斷證明資格的醫師簽字蓋章,并將病歷資料、身份證、疾病診斷證明單復印留底備查。

  六、規范醫療管理,避免法律糾紛,門(急)診病人每次就診、住院病人出院只能出具一次疾病證明書,遺失不補。醫師在開具疾病證明書時應向病人及家屬交代清楚,囑其妥善保管。特殊情況,對于患者要求補辦的證明書,住院病人由主管醫生須憑本院原始病歷,證明書須有科主任簽名批準,門診病人憑門診病歷、門診處方及發票處具診斷證明書。

  七、醫學診斷證明嚴禁涂改、偽造、弄虛作假,凡利用工作之便,開假疾病證明書者,要嚴肅查處,自行承擔由此引發的后果;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責任外,醫院有權吊銷醫師處方權,并根據執業醫師法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本規定在下發日起執行

管理制度模板6

  一、機房指定專人負責。負責安全、衛生及總體管理工作。

  二、加強機房硬件和軟件管理,維護好計算機及輔助設備,做好保養工作,確保計算機及設備正常運轉。適時編制設備更新計劃或提出購置(更新)報告,以保證打證工作不因設備故障而間斷。

  三、如程序出現故障或發現病毒,應及時向外經貿部計算機中心報告。

  四、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進入機房,非現職打證人員不得上機房操作。門口明顯位置張貼告示:“機房重地,非請莫入”。

  五、嚴禁在發證計算機上玩游戲、上公眾網、處理其它文字,不準拷貝任何外單位的軟盤,切實做到打證專用。

  六、必須保持機房整齊清潔,不準在機房內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大掃除一次。

  七、如發現機房有失竊情況或其他可疑跡象,應及時向領導報告。

  八、要妥善保管專用設備的保修、維修、使用說明書等資料以及備用件、消耗材料。

  九、機房負責人工作崗位變動時,應向接任的'負責人辦理書面移交手續。

  十、本規定從二00四年八月起實行。

管理制度模板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保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我省境內的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含在我省境內就業的外國、無國籍及港、澳、臺勞動者,以下統稱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更,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七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必須在30日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在30日內以上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勞動合同,經協商達成協議后,雙方應在勞動合同上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實,或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

  (三)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合同條款顯失公平的。

  第十條無效勞動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無效勞動合同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的勞動者必須年滿16周歲、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從事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等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需招用未滿16周歲的人員除外),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或有毒有害工種的,必須年滿18周歲。招用從事爆破性和煤礦井下瓦斯檢驗人員,年齡不得低于20周歲。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勞動范圍,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合同期限(含試用期限);

  (二)工作任務和工種、崗位;

  (三)生產、工作條件;

  (四)教育與培訓;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保護;

  (七)勞動報酬;

  (八)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九)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十)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責任;

  (十一)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以及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勞動合同文本,由省勞動行政部門統一制定。經省勞動行政部門同意,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以參照統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區勞動合同文本。

  企業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必須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查。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期限分為:

  (一)有固定期限的(臨時工合同期不得超過1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項任務為期限的。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適用于常年性技術崗位和工種。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明確終止和解除合同的條件。

  第十五條勞動合同雙方可以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內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單位與原有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重新就業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種、專業對口的,可不實行試用期。

  第十六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一)雙方協商同意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已經修改的;

  (三)企業合并、停產、轉產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四)因工致殘,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應在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不答復,視為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沒有變更,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或調換崗位。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發生事故或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二)因生產、工作需要,單位內部機構或工種、崗位之間的臨時調動;

  (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三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八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試用期內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用人單位歇業、停業、依法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五)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用人單位無法調劑安置的富余人員;

  (七)勞動合同所約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出現的。

  第二十條企業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征求本企業工會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6個月內需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依據本規定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四)、(五)、(六)、(七)項以及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用人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三)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約定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

  (四)用人單位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五)經用人單位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六)符合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轉移工作單位的;

  (七)勞動者出國自費留學、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勞動者被開除、除名、辭退、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條屬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

  (二)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者醫療期雖滿但經縣級以上醫院確認仍在住院治療的;

  (三)勞動者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國家另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五)勞動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第二十六條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二)、(三)項,第二十三條第(二)、(三)、(四)項除外),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用人單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的,應當支付該勞動者當年1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的;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合同條件出現的;

  (四)企業關閉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終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終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條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后,如確需留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對在本單位轉為合同制職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勞動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不愿以原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作為最低標準續簽勞動合同的,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修訂)。

  第三十條生活補助費標準為原固定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補助1個月的工資。月工資標準按本人原勞動合同期滿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但本人月工資超過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計算(修訂)。

  第四章集體合同

  第三十一條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集體合同方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集體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企業簽訂;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由職工推舉的代表與企業簽訂。

  集體合同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第三十二條集體合同簽訂后應當在7日內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審查;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四條因簽訂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可以組織有關各方協調處理。

  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勞動合同鑒證

  第三十五條勞動合同鑒證,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審查、證明勞動合同真實性和合法性的一項行政監督、服務措施。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由勞動行政部門辦理鑒證。

  第三十六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應配備專門人員負責勞動合同鑒證工作。

  第三十七條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辦理鑒證,應提供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書一式三份;

  (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資格證明;

  (三)其他與勞動合同有關的證明材料。

  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鑒證包括下列內容: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

  (二)勞動合同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三)勞動合同條款是否完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否明確,文字表述是否準確;

  (四)合同形式是否規范;

  (五)當事人違約應負的責任是否合法、合理;

  (六)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

  第三十九條經審查鑒證的勞動合同,由鑒證工作人員簽名,并加蓋勞動合同鑒證專用章,注明鑒證日期,進行統一編號。

  第四十條辦理勞動合同鑒證,應繳納鑒證費,鑒證勞動合同每份收費5元。

  第六章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雙方過錯,由雙方各自承擔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在下列條件下,當事人可免除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當事人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約定不需負責,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定后,用人單位必須繼續履行合同,并補發勞動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勞動合同之日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勞保福利待遇;勞動者必須返回原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四條勞動者不具有本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之正當理由,自行離職連續15日以上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后,用人單位不發給其生活補助費。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勞動合同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雙方均可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勞動合同管理機關

  第四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是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其勞動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規范化的勞動合同文本;

  (二)對勞動合同的訂立、變更、終止和解除等進行指導;

  (三)辦理勞動合同鑒證;

  (四)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提供咨詢服務;

  (五)檢查、監督勞動關系雙方履行勞動合同;

  (六)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有關職責。

  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管理實行級別管轄與地域管轄相結合的原則。

  省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并具體管理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使用外來員工的勞動合同。

  各市、縣(區)勞動行政部門對勞動合同管理的具體分工和管轄范圍,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鄉鎮勞動管理機構負責本鄉鎮所屬用人單位及村辦企業、聯戶辦企業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隊、省屬和外省駐粵單位的勞動合同(省另有規定除外),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對所屬單位的勞動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八章罰則

  第四十九條對違反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的用人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含縣)勞動行政部門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罰金,在稅后留利中開支。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各市可依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并報省勞動廳備案。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過去有關勞動合同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管理制度模板8

  制度員工津貼管理制度受控狀態

  編號

  執行部門監督部門考證部門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明確企業津貼給付的標準,規范津貼給付的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責權單位

  (1)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企業的津貼標準,并負責修改、解釋、廢止等工作。

  (2)總經理負責對本制度進行審批,審批通過后本制度正式實施。

  第2章高溫津貼

  第3條根據工作時間長短的不同,分別設立不同的津貼給付標準,如下表所示。

  高溫津貼給付標準

  工作環境津貼標準

  高溫環境下工作5~6小時/天每人每月150元

  高溫環境下工作3~5小時/天(包括5小時)每人每月120元

  高溫環境下工作3小時及以下每人每月80元

  第3章住房津貼

  第4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不在企業住宅、宿舍及其他企業提供的設施居住的企業員工。

  第5條津貼發放

  津貼連同員工工資一同發放,其發放標準見表所示。

  住房津貼給付標準一覽表

  員工類別津貼給付標準

  本人是戶主有撫養家屬租借房屋:每月津貼4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貼200元

  無撫養家屬(單身)租借房屋:每月津貼3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貼150元

  本人不是戶主所撫養家屬是戶主時租借房屋:每月津貼3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貼150元

  所撫養家屬不是戶主時租借房屋:每月津貼20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貼100元

  無撫養家屬租借房屋:每月津貼150元

  自有房屋:每月津貼100元

  購、建私房津貼本人是戶主有撫養家屬者:以500元為限

  無撫養家屬者:以300元為限

  本人不是戶主有撫養家屬者:以400元為限

  無撫養家屬者:以200元為限

  第6條相關資料的調查

  企業在審核員工提交的有關資料時,根據需要,可要求員工進一步提交有關輔助資料(如租房契約、交房租收據等),對事實進行確認性調查。

  第7條住房津貼的'停止享用

  員工離職的當月,則不再享受企業提供的住房津貼。

  第3章午餐補助

  第8條適用范圍

  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到企業食堂就餐的員工。

  第9條午餐補助的發放

  (1)每天午餐補貼10元。

  (2)伙食補貼每月結算一次,按實際出勤天數乘以每天的伙食補助標準支付。

  第4章交通津貼

  第10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不在企業提供的宿舍住宿,需要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的員工。

  第11條發放標準

  發放標準根據員工職務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其標準如下表所示。

  不同人員津貼發放標準表

  員工類別津貼標準(元)

  高層管理者(1~3級)400

  中層管理者(4~7級)200

  基層管理者(8~9級)100

  一般員工50

  第5章其他津貼

  第12條節假日補貼,每逢“五一”、“中秋”、“十一”、“春節”節日,企業為員工發放一定的過節費。其發放標準如下表所示。

  節假日津貼發放標準

  節假日補貼標準(單位:元)

  五一100

  十一100

  中秋100

  春節500~1000元不等

  第6章附則

  第13條其他本制度未包括的各類補貼津貼,根據企業經營的需要再另行設置。

管理制度模板9

  一、工作人員衛生要求:

  1、從業人員必須掌握食品衛生的基本知識,全心全意為師幼服務,力求做到飯熱菜香,食品衛生。

  2、從業人員必須身體、心理健康,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持健康證明上崗。

  3、從業人員講究個人衛生,在工作中應穿工作服、戴口罩。

  4、從業人員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直接接觸入口的食品,不能參加分餐工作。

  二、食堂衛生要求:

  1、餐炊具使用前必須洗凈并消毒,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餐炊具消毒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設備混用。嚴格執行消毒制度。

  2、食堂要有有效的`除四害設施,徹底清除四害。

  3、食堂器物放置整齊、有序,廚房垃圾及時清除干凈。

  4、每天餐后打掃食堂一次,每周大清潔一次,保持食堂衛生。

  三、食品衛生要求:

  1、采購員嚴把食品采購關,杜絕一切不符合食品衛生的食物進入食堂,在食堂內發現這些食品立即報廢處理,嚴防食物中毒。

  2、食品貯存應按要求、食品性質分類存放,并定期倒倉檢查,及時處理腐爛變質食品。

  3、嚴格執行食品留樣制度,保證每日進食必有留樣。

  四、食堂安全要求:

  1、食堂負責人必須定期對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并檢查食堂安全隱患,發現及時上報處理。

  2、食堂工作人員每日下班前必須對自己工作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食堂負責人每日下班前認真排查各工作區、倉庫安全隱患。

管理制度模板10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搞好合同管理,對于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積極的意義。各級領導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須是持有法人委托書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須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六、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必須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內容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抬頭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注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責任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必須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財務章或業務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必須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準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準后,方能正式簽訂。十二、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一般情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超過50萬元的;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后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法》的規定,并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x謀x、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后,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

  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責任,并盡量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責任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系,及時通氣,積極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并必須考慮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間。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應復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于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

  行情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并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以備考。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托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后,按審批權限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聊城市鑫達裝飾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0日

管理制度模板11

  一、考場安排

  1、考試實行全年級通排座次,單人單桌,年級提前安排考場與考號,考場號用小膠帶貼在前門,考號一率貼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調轉過來,抽屜口向講臺,座位之間的距離要盡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講臺,其它邊上的座位要靠墻,每個座位之間的距離要平均。

  3、桌面整潔,可有一張空白紙作墊,書包等與考試無關學習用品全部放在考場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學生能不帶的書盡量不帶,帶來的全部放在書包內,統一保管。

  4、學校領導巡場時檢查各考場座位,對不合格的考場應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強調公物保護,建議讓學生把東西全捎回去,學生換位,課桌不動。

  二、試卷的管理

  1、提前一上午由年級教導主任到教導處領取試卷,試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經手,到年級后,由年級主任負總責,任何其他老師中途不得翻看試卷。

  2、每場考試結束后,應迅速把試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專人裝訂密封。試卷密封好后送教導處。

  3、試卷從分發、領取、學生做題、交卷等過程中不允許有一張試卷流入無關人員手中。

  三、人員的安排

  1、領導干部巡場分工:周一上午:鄭偉、周紅華,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孫梅娜,周二下午:周紅華,許傳江。保證每場巡視不少于一次。

  2、每年級安排一至三名老師訂卷與信號,監考人員具體安排年級教師會傳達。

  四、考場規則

  1、按考試科目要求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攜入座位。

  2、考試所需的`草稿紙,由考生自己準備。

  3、考場必須保持肅靜。如試題印刷有不清之處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考人員對題意作任何解釋。考試過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離開考場后回來續考。

  4、考試終了,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整理好,反放在課桌上,然后安靜地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喧嘩。

  5、凡有以下情節之一者,以作弊論處。(凡作弊者,通報批評,不得參與學校表彰)

  (1)把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本,材料,紙條等藏匿于試卷下或文具盒,課桌內等處。

  (2)在桌面,墻壁等處抄寫,或借故離開考場偷看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文字。

  (3)偷看或抄襲書本,有關資料,紙條及他人試卷等。

  (4)私調試卷,搶他人試卷或草稿紙。

  (5)傳條,示意,核對答案,試卷被搶后不報告,互換試卷等協同作弊行為。

  (6)不聽監考人員安排及勸阻,與監考人員頂撞,擾亂考場秩序。

  (7)有意損壞,帶走試卷。

  6、考試完成后,教導處組織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評議。

  五、監考人員守則

  1、考前15分鐘,主監考人員負責檢查考場并強調紀律,副監考人員領取試卷。

  2、對學生有關試題的提問,只回答字跡印刷模糊或錯誤部分,對試卷內容,題意不得作任何解釋,更不能暗示。不得隨便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若有特殊情況,確需延長時間的須報校長批準。

  3、制止無關人員進入考場和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4、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時間。

  5、考試結束鈴響,監考人員應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維持考紀的前提下收卷,試卷收齊。

  6、監考人員不得遲到和擅自離崗,不得看書,抽煙,閑聊及做其他與考試無關的事,試室出現混亂的要追究監考員責任。

  六、閱卷要求

  1、施行年級內流水閱卷。嚴禁試卷作標記。

  2、閱卷采取備課組長負責制及閱卷題負責到底制度,誰閱卷誰負責,包題到人(做好登記表)。

  3、評卷人必須公平公正地對試卷進行統一標準無誤地評價。如在閱卷中出現一題多解,應與相關人員商量,達成共識,再給予正確評分。

  4、合算學生個人總分的教師必須在分工表簽名,分數要用鉛筆,分數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師再核算一遍。

  5、評卷結束后,年級要組織人員進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數不少于5份。對錯誤較多要給予相關人員批評,并要求重做。

  6、年級閱卷全部完成后,統一交教導處,然后年級交換,年級主任及副主任統計分數到電腦,由教導處分析。

  7、堅決杜絕學生參與閱卷合分,年級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教導督導,一旦發現,通報批評,各年級要對閱卷質量進行學生評議。

  七、試卷講評及查卷要求

  1、教導處統計完分數后,年級統一領回發給學生講評,對閱卷合分有錯誤的,統一由班主任收交報年級主任核對,的確有較大錯誤的,交教導處統一修改。

  2、試卷講評完成后,以年級為單位統一回收,上交教導處存檔,各任課老師可自由查閱。

管理制度模板12

  美術教室管理制度

  一、美術教室由美術教師負責管理。

  二、學生要在教師的帶領下,有秩序地進入教室,按次序入座,不得私自更換,不得挪用座位。

  三、進入美術室后,不許大聲喧嘩,不準在畫架、畫臺、墻壁上亂刻亂畫,注意保持室內整潔衛生。

  四、愛護室內公物,損壞賠償。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搬動美術教學設備用品。如因違反紀律造成人為損失,視其情節按照賠償制度照價賠償,故意破壞者要從重處罰。

  五、下課后,任課教師必須認真清點好所有的工具,確保工具齊全,并組織學生清潔教室,關好門窗。

  六、室內器材一般不得外借,確須借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器材遺失、損壞應照價賠償。

  七、教育學生遵守紀律,保持美術室的安靜。

  美術器材管理制度

  一、美術室儀器供美術教學和課外活動使用,由美術組專人管理。

  二、美術室儀器設備,必須登記造冊,入櫥定位保管。

  三、教師借用時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用后要及時歸還。

  四、借用的儀器應正確操作并注意維護保養,不能亂拆亂裝亂扔亂放。

  五、美術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借用的需報校長室批準。

  六、美術器材因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和賠償,因管理不當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七、保持美術器材室的清潔衛生,嚴禁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美術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

  八、美術器材室使用完畢后應做好使用登記,切斷室內所有電器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九、美術器材每學期清理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工作,確保物、賬相符。

管理制度模板13

  【篇一:大酒店衛生管理制度】

  一)總則

  1、酒店場所內、外環境整潔,經常開窗換氣。不亂放、掛或晾曬衣物等。從業人員的日常生活和用具不與顧客用品混用、混放。工作間的擺放要合理、整潔,每層客房應設專用消毒及顧客用品保潔柜。使用的抹布一定要清潔衛生,專布專用,定期消毒。窗臺式空調器濾網或風扇清潔無積塵。

  2、臥具要一客一換、長住客每周一換,衛生潔具及餐具應一客一消毒,并有保潔措施。

  3、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滋生條件的措施,徹底消減室內的蚊、蠅、蟑螂和老鼠。

  4、認真執行“法定傳染病報”及“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

  二)客用口杯、茶杯消毒制度

  1、消毒劑:“一片凈消毒片,”優氯凈“消毒粉

  2、清潔劑:去污粉、洗衣粉

  3、消毒工具:消毒柜、消毒桶、百潔布

  4、存放工具:茶杯儲存柜

  5、程序

  1)從客房撤出的茶杯、口杯放到消毒間倒盡茶水;

  2)把茶杯放到清洗池內,用清潔劑洗凈,然后放到沖洗池內用清水沖凈;

  3)用消毒劑配上一定量例水裝到消毒桶內,按藥劑說明為準,一桶水放一片“一片凈”消毒片;

  4)將洗過的茶杯、口杯浸泡在消毒水內,時間至少10分鐘以上(化學消毒法);

  5)或將清洗好的茶杯、口杯擦干連同鐵框一并放到消毒柜內消毒(物理消毒法);

  6)打開消毒電源(自動消毒),消毒至少45分鐘后將茶杯取出;

  7)取出已消毒茶杯、口杯儲存到封閉的保潔柜里以便備用;

  8)在消毒記錄上做到登記,記錄消毒的時間和姓名。

  三)餐飲部衛生管理制度

  衛生工作關系到企業的信譽和經營,又關系到社會精神文明建設,更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乃至生命安全。養成良好的衛生意識和習慣,不但是每個服務人員工作的優良表現,也是一個人良好修養與習慣的表現。

  一、個人衛生

  1、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換工作服。

  2、上班前和大小便后要洗手。

  3、要有健康意識,定期作體格檢查,預防疾病,當發現有感冒、咽喉炎、肝炎、皮膚病時應主報上司,休假療養好再上班。

  4、管理人員應十分重視服務人員的個人衛生與健康,要為他們創造一些必要的條件,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使個人衛生形成制度。

  二、工作衛生

  1、當班時避免觸摸頭發或面孔,不能對著食品顧客咳嗽、打噴嚏;不準隨地吐痰;不準吸煙。

  2、手指不可接觸到食物,亦不可碰觸杯口、刀尖、筷子前端及湯匙盛湯部分。

  3、服務員使用的抹布、墊布等天天要清洗干凈,用開水浸燙,以減少或消滅細菌。托盤等工具必須保持清潔。

  4、凡腐爛變質和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果斷不出售。

  5、從碟上掉落下來的食物不可給客人食用。

  6、不可使用掉落地上的餐具及席巾。

  7、對不干凈的餐具和臺布要及時送回洗潔處清洗,不可擺用。

  8、嚴禁隨地丟棄廢紙、倒水、亂放茶水杯。

  9、不同的食物不要隨便混淆,以免有損味道。

  10、在服務過程中要留心就餐者,發現病態者及帶菌者,對其所用餐具要單獨收拾,重點消毒。

  11、收市時注意衛生,牙簽、紙巾等雜料當盡力避免掉在地上,以免不雅和增加清潔困難(正確的方法是:先拿開碗碟等餐具,用臺布包住倒雜料或用掃把清掃)。

  12、在適當情況下,要經常使用托盤,訓練自己成為一名出色的服務員。

  三、環境衛生

  餐廳里的環境衛生主要包括餐廳、通道、廁所、休息室、工作間(廚房)、綠化帶、停車場等場所的衛生。要搞好環境衛生,必須做到“四定”,即:定人、定時間、定物、定質量,劃片分工,包干負責,做好處處有人清潔,勤檢查、保證時時清潔。要做到市前整理,市后清理,平日小掃,每周大掃,以保證衛生工作經常化、制度化。

  【篇二:酒店衛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提高酒店衛生管理工作質量,向顧客提供清新、整潔、衛生的消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1、衛生管理包括個人衛生管理、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和食品衛生管理三個方面。

  2、每一級人員都對各自工作區域的衛生負有保持清潔、進行清理的責任。管理人員對下級的衛生工作負有管理連帶責任。

  3、專業衛生清理部門和人員對所負責的區域和工作項目進行專業化清潔與管理。主要指公共衛生清潔,餐飲部膳食部管事、廚房及廚師、醫療部門及其人員。

  4、個人衛生管理標準:

  (1)員工儀容儀表和個人衛生。

  (2)掌握必要的衛生知識。

  (3)身體、心理健康,須持《健康證》上崗。

  5、食品衛生管理標準參見《_______________》。

  6、物品及設備衛生管理標準:保持物品及設備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

  7、衛生檢查按照員工自檢、班組檢查、部門檢查、職能部門檢查的四級檢查制度,采用常規檢查、專項檢查、暗查、暗訪的方式進行。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標準追究責任和進行處罰。

  三、考核

  1、物品、設施設備要求表面平整、光亮、無異味、無損壞、無抹痕,擺放整齊有序,否則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和造成的影響給予處罰。

  (1)毛絮、浮灰、水漬、紙屑等輕微衛生問題,每處給予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處罰。

  (2)積灰、污漬、油漬、較大雜物、毛發、皺褶等衛生問題,每處給予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處罰。

  (3)污垢、有異物、裂痕、損壞、擺放不整齊、錯位、脫落或物品缺少、有異味等環境衛生問題,每處給予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處罰。

  2、凡屬周期性衛生清理工作,因到期沒有清理形成衛生死角的,給予_________元分處罰,由此影響到客人的消費或由客人提出的,酌情給予責任部門警告或責任人過失處分。

  3、在個人衛生和食品衛生方面違反規定的,按照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三:快捷酒店衛生管理組織及管理制度】

  一、衛生管理組織構成:

  凱賓快捷軒酒店負責人;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及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1、新上崗的廚師、服務員必須先體檢后上崗,取得體檢合格證后,進行衛生知識教育,并經考核后才能上崗。

  2、廚師、服務員必須每年體檢一次,并進行衛生知識培訓。

  (二)個人衛生管理

  1、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進行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帶飾物。

  2、從業人員應有兩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應定期清洗,保持清潔。

  三、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

  1、供顧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應嚴格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2、客房清洗消毒應按規程操作,做到先清洗后消毒,使用的消毒劑應在有效期內,消毒設備(消毒柜)應運轉正常;

  3、客房清洗的飲具、盆桶、拖鞋的設施應分開,清潔工具應專用,防止交叉傳染;

  4、客房清洗消毒后的各類用品用具應達到有關衛生標準的規定并保潔存放。清洗消毒后的茶具應當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5、潔凈物品保潔柜應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存放雜物;

  6、客用棉織品清洗消毒前后應分設存放容器;

  7、客用棉織品、清潔用抹布應分類清洗;

  8、棉織品經曬干烘干后應在潔凈處整燙折疊,使用專用運輸工具及時運送至儲藏間保存;

  9、清洗消毒間應有明顯標志,環境整潔,通風換氣良好,無積水積物,無雜物存放;

  10、餐廳的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由單位負責人督導,廚師、服務員包干負責,明確責任;

  11、廚房操作間和設施的**應科學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12、各種飲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簾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擺放整齊,清潔衛生,呈現本色。炒菜、做飯的鍋鏟、鐵瓢等工具一律不許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各種蔬菜加工時,必須嚴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進行。凡洗完的'各種蔬菜,不得有泥沙、雜物,用干凈菜筐裝好,存放架上,不允許中途落地。待食用的菜肴、米飯,加蓋防蠅、防塵罩;

  13、廚師上崗工作時必須穿戴工作服、帽,上崗前必須先洗手和消毒。廚師上班不準帶戒子、手鐲,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時不許吸煙,不得隨地吐痰。

  14、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15、廚房操作間配備消毒柜,使用的盆、碗、盤、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實行嚴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須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須堅持“一洗、二清、三消毒”;

  16、炊事工用具必須生熟分開,生、熟菜板應有文字標識。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須生、熟分開,有條件應將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開購置。冰箱要求清潔、無血水、無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17、遵照各級愛委會有關滅鼠、滅蠅、滅蟑螂的安排和實際情況,按照技術要求在食堂內投放鼠藥,噴灑藥水,擺放夾鼠板,做到無蠅、無鼠、無蟑螂。

  四、衛生檢查獎懲考核管理制度

  1、自查由專職或兼職的衛生管理人員組織計劃,分管領導帶隊,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開展衛生考核工作。

  2、檢查內容主要是服務過程中的衛生狀況,是否按操作規程操作,并做好記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對相應責任人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罰款20元并通報批評:

  1)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過期,進行衛生操作時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潔的;

  2)客用飲具表面不光潔、有油漬、水漬和異味;

  3)供顧客使用的一次性衛生用品超過有效期、重復使用一次性衛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換,長住客每周一換;

  5)衛生間有積水、積糞、有異味;

  6)客房未及時清潔或未按照程序進行衛生清潔;

  7)防蠅、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損壞未及時報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跡和垃圾的;

  9)發現健康危害事故與傳染病未及時報告的。

  五、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及通風系統清掃管理制度

  1、室外公共區域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2、室內公共區域地面、墻面、門窗、桌椅、地毯、臺面、鏡面等應保持清潔、無異味。

  3、廢棄物應每天清除一次,廢棄物收集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4、廚房操作間環境必須干凈、整潔,每餐后清掃,保持整潔。門窗、沙窗無灰塵、油垢,玻璃明亮;墻壁、屋頂經常打掃,保持無蜘蛛網、無黑垢油污。灶臺、抽油煙機、工作臺、放物架等應潔凈,無油垢和污垢、異味。

  5、定期進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應符合衛生要求。

  6、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對室內空氣、用品用具等定期進行檢測。

管理制度模板14

  素質教育實踐活動是中小學生必須完成的社會綜合實踐課程,將對拓寬同學們的校外活動空間,豐富同學們的校外實踐活動,提升同學們的生存與生活技能具有重要意義。按照縣教體局的安排與部署,學校將組織八年級部全體同學赴縣素質教育實踐基地進行實踐活動,對同學們的具體要求如下:

  一、批次時間

  第一批:1、2、3、4班4月8日早飯后出發——4月12日午飯后返回

  第二批:5、6、9、10班4月12日早飯后出發——4月16日午飯后返回

  第三批:7、8、11、12班4月16日早飯后出發——4月20日午飯后返回

  二、去前準備

  1、在馬坡實踐基地活動期間,全體學生必須穿校服。請將兩套校服洗干凈,穿一套,備用一套;其他替換衣物根據自己的需要攜帶。

  2、準備攜帶個人洗刷衛生用品(牙具、毛巾、香皂、拖鞋等)及筆記本、筆等文體用品。

  3、根據自己的體質情況,可攜帶常用藥物備用,如感冒藥、發熱藥、拉肚子藥、暈車藥、過敏藥等。

  4、每位同學只準攜帶一個包,閑雜物品不要攜帶,更不準攜帶貴重物品、危險物品、大量現金等。

  三、乘車安全

  1、班主任與課任教師要跟車往返,并負責監督與管理學生的往返安全。

  2、往返上車前,班主任要在班級集合學生,清點人數,提醒學生帶齊隨身物品;按照規定的車輛乘車,人人有座;上車時,女同學優先、普通同學優先、暈著者優先坐在前排;上車后,再次清點人數,確保全體登車、坐穩后,方可開車。暈車的同學,最好提前半小時遵醫服用暈車藥,且不可飲食過飽,并自備塑料袋備用。

  3、路程大約兩小時,中途不停車。途中嚴禁把頭、手伸出車外,嚴禁在車內嬉笑打鬧,班主任要時刻觀察同學的行為,發現違規同學,及時制止,確保安全到達。

  四、活動規定

  在素質教育基地學習活動期間,同學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代表著學校的形象。我校作為全縣中學教育的龍頭學校,在以上幾屆參加基地實踐活動期間,同學們都表現出優秀的個人品質和良好的風貌,受到基地領導和老師的盛贊。為此,希望我們這一屆的同學們,在基地活動期間,繼續發揚我校的.優良傳統,在各個方面都要表現出卓越的品質和昂揚的風貌,為學校爭光,為自己添彩。為此,做出以下規定:

  1、嚴格遵守校紀校規。在基地期間,各項常規管理,嚴格按照《鎮夏一中西校學生一日常規管理制度》進行管理。要做文明學生,嚴格遵守“六個不”:不說臟話、不大聲喧嘩、不追逐打鬧、不吃零食、不亂扔垃圾、不亂涂亂畫。并嚴格執行《鎮夏一中西校德育管理條例》,對于違反紀律的同學,從重從嚴處理,納入班級月考核;嚴重違紀行為者,隨時遣返,由家長前去接回。在基地期間對學生實行封閉式管理,非特殊情況不得外出,需外出者要向班主任和帶隊領導請假,經批準后由班主任或輔導員陪同方可離開。

  2、愛護基地一切設備物品。基地的一切公共物品,都是循環使用的,都應愛護,損壞物品照價賠償;發給你使用的一切物品,要倍加愛惜,使用后要驗收、要交還,丟失損壞賠償。

  3、尊敬師長,服從管理。在基地期間,舉止文明得體,見到老師要主動問好,尊重輔導老師,聽從命令,絕對服從老師的安排,一切行動聽指揮;要遵守活動課紀律,嚴禁大聲喧嘩,嚴禁擾亂課堂,嚴禁頂撞老師。否則按校紀從重處理。

  4、遵守作息時間。嚴格執行基地作息時間,兩休不早起、不晚睡,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逃課。晚間活動,不離場、不擾亂。

  5、內務整潔,有序就餐。宿舍內務要嚴格按照軍事化標準執行,被褥疊放整齊,物品擺放有序,垃圾入簍,嚴禁亂丟垃圾,嚴禁在宿舍墻壁張貼紙張、釘釘掛物、寫字畫畫等;在餐飲期間,遵守秩序,排隊就餐,分餐均衡,要吃飽吃好;節約糧食,浪費可恥;愛惜餐具,講究衛生,洗刷潔凈。

  6、服從分配,聽從安排。活動班級人員、餐桌人員、宿舍人員及床號,都以分配好,嚴格按照分配表執行,嚴禁私自調換,否則按違紀處理;活動班長已指定,餐長、室長為分配表中的1號同學擔任,如需調整,要經過班主任同意;成員要服從班長、餐長、室長管理,聽從安排;班長、餐長、室長要有責任心,要有集體意識、大局意識,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報告班主任。

  五、評優考核

  按照縣教體局規定,活動考核成績納入初中畢業考評成績。因此,將依據同學們在基地期間的綜合表現,由班主任和輔導老師共同評定等級,分ABCD四檔評定,違紀行為將是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對于表現較差的同學可一票否決。同時,依據綜合表現評選“素質教育實踐活動標兵”,基地予以表彰。

  六、應急處理

  1、基地和學校已建立安全應急預警制度。各班主任都要增強責任心,對安全情況全天候關注,如有意外情況發生,學生要第一時間找班主任或基地輔導老師匯報,班主任要第一時間到現場處理,并及時上報帶隊領導和學校領導,聽從領導指揮與安排,妥善處理意外情況。

  2、班主任老師要密切關注學生的思想動態與身體健康情況,對于不適應基地生活環境或生病的同學,請及時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時上報帶隊領導,統一聽從安排。

  3、為便于聯系,請班主任將手機號碼告知學生,班主任與帶隊領導24小時保持通訊暢通。

  八年級部

管理制度模板15

  1、操作員更衣、洗手后,方可進入操作間進行加工,防止二度污染。

  2、烹制前,必須對烹制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制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原料的清洗要徹底。蔬菜與肉類、水產品須分池清洗干凈,爾后分類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要嚴格按照食品衛生的要求進行食品加工,保證食品加工的.衛生安全。對盛裝熟食品的容器、餐具、熟食公用具洗刷干凈后必須進行熱力消毒

  4、餐廳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發現有腐化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燒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未成品分開存放,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未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6、食品在烹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于60度或低于10度的條件下存放。學生餐制作成品到學生食用其間隔不超過3小時。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后應徹底加熱后供應。

  7、接觸和盛裝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8、學校餐廳不得出售冷葷涼菜。

  9、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臺面清潔整理干凈,地面清掃拖凈。餐廳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須放在適量的消毒液中進行浸泡,浸泡時間為15—30分鐘;不能進行浸泡的不銹鋼桌、不銹鋼架等用具必須定期用適量濃度消毒液進行擦拭。

  10、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家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并做好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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