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管理制度 1
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監督條例和消防實施細則。嚴格執行深圳市關于施工防火安全有關規定。
二、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該工地的防火領導工作”,月、季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隱患限期整改。
三、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隊,同時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學習消防常識、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性能、補救火災的'一般常識,提高義務消防人員的業務素質,經常對現場員工進行消防知識安全教育。
四、施工現場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消火栓設有明顯標志,消火栓附近嚴禁堆放施工雜物,定期進行檢查,工地、三類臨時消火栓要保持足夠的消防用水。
五、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使用明火。需要明火作業時必須經工地公安派出所批準,有預防措施,專人負責,發給用火證,方準作業。
六、電、氣焊作業時必須將附近的易燃物清理干凈,做好防護后進行作業,垂直作業時用石棉瓦、鐵板等不燃物遮擋,防止焊接火花飛濺,作業結束后應認真檢查作業現場,確保安全后方可離開。
七、現場用的九夾板、竹芭在周轉存放時必須堆碼整齊,垛與垛之間要有防火間距,不得亂堆亂放。
八、現場木工作業產生的刨花、鋸沫要及時清理裝袋運走,損壞的九夾板、木方、竹桿及廢棄草袋要運存在指定的地點及時運走,不得亂堆亂放。
九、現場配置的消防器材要保證其性能良好,不準損壞,挪做它用,確保方便使用,存放整齊。
安全管理制度 2
為確保安全教學、安全生產、確保您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進入車間的`一切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以下安全規則:
1、所有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工作區,更不能開動設備。所有人員均不得帶小孩進入車間。
2、工作時要穿工作服或緊身衣服,袖口要扎緊。
3、不允許穿涼鞋、拖鞋和高根鞋進入車間。
4、操作者一般均應戴工作帽。女同志或長發者的頭發或辮子,必須塞進帽子里。
5、工作時,頭不能離工件太近,以防止切屑飛入眼睛。如果切屑細而飛散,則必須戴上護目鏡。
6、手和身體的任何部位都不能靠近正在旋轉的機件。如皮帶輪、皮帶、齒輪、卡盤、工件等。更不能在這些地方開玩笑。
7、工件或刀具必須裝夾牢固,否則會飛出傷人。
8、機床開動時,不允許用量具測量工件,也不允許用手摸工件表面。
9、當工件或機件太重時,不能一人單干,可應用起重設備或請他人幫助。
10、不可用手直接清除切屑,應使用鉤子或其它工具清除。
11、不允許用手剎住轉動的卡盤、夾頭或工件。
12、不允許任意裝拆電氣設備或機件。
13、在車床、鉆床上工作時不允許戴手套。
14、車間內嚴禁打鬧。
15、對違反上述規定者,工作人員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直至逐出車間,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者,責任自負。
安全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集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推動集團及各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全面落實,有效防范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結合集團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及相關方單位。
第三條集團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堅持“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堅持獎罰結合和時效性原則。
第二章檢查內容
第四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落實情況;
(三)“雙控”機制建設及運行情況;
(四)重點工作安排部署及完成情況;
(五)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情況;
(六)集團確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章檢查頻次
第五條單位級監督檢查: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并參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1次;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并參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1次;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每旬至少組織并參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1次。
部門(班組)級監督檢查:各職能部門和班組每周至少組織安全生產監督檢查1次。
崗位級監督檢查:各在崗員工應按照“四不傷害”原則進行相互實時監督檢查。
第四章程序要求
第六條各單位監督檢查實施前,應結合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表,確定具體的檢查內容、檢查負責人和參加檢查人員。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單位級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表,報經安全生產主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審定同意后執行。
各職能部門、班組負責制定本部門、本班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表,會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定同意后執行。
監督檢查完成后,檢查單位應對發現的問題隱患提出整改要求或整改建議,檢查人員、檢查負責人、被檢查單位負責人須在檢查表上簽字、蓋公章確認,原件由檢查單位留存,被檢查單位留存復印件;被檢查單位的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并向集團領導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
第七條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原則上采取“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開展。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過程中,如發現存在“三違”現象,有權立即指出糾正,并如實記錄;如發現可能導致發生事故的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作業,可直接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如實記錄。
第九條檢查單位應及時向本單位主要負責人提交監督檢查報告,按要求向被檢查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
第十條被檢查單位應嚴格按整改要求落實整改措施,及時向檢查單位反饋整改落實情況。檢查單位應對整改情況進行復查,并做好復查記錄。
第五章獎懲事宜
第十一條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發現有蓄意阻撓、逃避監督、隱瞞信息等情況的單位和個人,按集團有關規定進行上限處罰。
第十二條在日常監督檢查中,對員工認真履行監督檢查責任,及時制止“三違”現象、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生產事故的,按照集團有關規定進行獎勵。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編制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相關方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依據《安全生產法》、《建筑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等法規要求,結合集團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相關方是指在集團所轄范圍內從事與集團及各子公司進行業務往來的外部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
(一)建設工程相關方:包括設計、勘察、施工、設備及施工材料提供、設備檢修維護等單位;
(二)承包租賃相關方:包括在轄區內從事業務承包、租賃經營及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
(三)業務往來方:包括產品自提、原料動力供應、設備材料供貨、檢修維護、檢測等在轄區內與有關單位進行業務往來的人員和車輛;
(四)外來檢查、參觀、考察人員及車輛等;
(五)其它與集團及各子公司有聯系且由本單位接待的人員和車輛等。
第三條本制度規定了與集團、各子公司相關的承包方、租賃方單位和參觀考察及其他商務往來人員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對相關方的安全管理堅持“誰承辦、誰負責”、“誰接待、誰負責”的原則,由發生主體業務的部門或子公司(下稱業主單位)組織實施綜合監管。
第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對本單位相關方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第六條其他因各類公務活動進入轄區的外來人員,由接待部門或子公司負責其在轄區內的安全監管。
第七條集團各級相關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單位相關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第三章業主單位管理要求
第八條業主單位應將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具備相應資質、安全生產條件和管理能力的.單位或個人,為承包、承租單位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生產場所、設備設施,落實相關安全告知事項,依法提供項目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和構筑物、地下工程等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九條業主單位在編制項目概算時,應當確定項目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并依法足額向施工單位提供。
第十條業主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并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備案。合同應使用國家或行業合同范本。
長期在轄區內負責不同項目的同一施工單位,應對每個項目單獨簽訂安全協議或條款,確保安全責任全覆蓋。
第十一條業主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法規要求、行業標準及合同相關規定,依據業務性質、類別和國家相應法規、行業規范,按照“一業一策”的原則,建立相應安全管理制度、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對相關方履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各相關方及時整改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并建立相關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違章指揮施工作業,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四章建設工程相關方管理要求
第十三條建設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單位應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防止因勘察、設計不合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十四條建設工程的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在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業主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五條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并依法依規接受工程監理公司的監督管理和建設單位的監督檢查,嚴格落實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施工安全管理,及時解決處理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第五章其他相關方單位和人員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六條項目租賃或協力單位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在集團轄區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租賃、協力單位,應接受業主單位的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其他業務往來人員和車輛,在進入轄區前,應進行登記,并接受安全檢查。在轄區內應服從管理,嚴格遵守業主單位有關制度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管理制度 5
一、組織制定本工程項目消防、治安管理工作計劃,召集相關會議定期總結研究防火工作和宣傳教育,同時向公司消防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匯報工作。
二、認真執行《消防條例》,遵照“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定期組織全工程項目的消防、安全大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三、組織建立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并定期開會研究防火工作和隊員培訓,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四、經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和施工現場巡查,注意發現火災隱患,并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五、建立健全各項防火制度,按要求設置各種防火警示標志。
六、定期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性能檢查,及時更換、維修,保證正常使用。
七、保護事故現場,配合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
八、依照《消防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一般違章問題進行處罰。
安全管理制度 6
1、易燃易爆部位、生產要害部位等重要設施的管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必須做到:
(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二)所有電器、線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靜電設施,嚴禁明火作業,嚴禁吸煙;
(三)工作人員應著防靜電服裝,禁止穿帶鐵掌的鞋進入工作區;
(四)進入易燃易爆場所的.其他人員應自動將攜帶的火種交門衛保管;
(五)機動車進入時要戴防火帽。
2、易燃易爆部位、生產要害部位、倉庫、大型物資堆放場、木材堆放處、機械存放處、配電室、加油點、食堂、空壓機機房等要結合實際,自定符合自身特點的防火安全規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標志,設置消防栓、自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
3、易燃易爆廠房、倉庫、堆場,應保持嚴格的防火間距,不得有任何搭鄰建筑,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50米內禁止燃放明火。
4、生產、使用、儲存、運輸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學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質分類存放,應保持安全距離,不得靠近明火,領用要有嚴格的記錄;
(二)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聊必須有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辦理《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準運證》;
(三)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車輛必須經年檢合格,配備《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駕駛員、押運人員有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5、各類車庫不得存放汽油、橡膠水、橡膠制品、木材等可燃物。
安全管理制度 7
一、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協助項目經理認真貫徹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二、組織施工生產時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有關的安全技術措施,認真執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的交接使用驗收制度。
三、負責組織制定、實施項目部安全工作、目標及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認真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安全考核指標。
四、隨時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具體組織本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負責全面完成月檢時提出的有關整改事項,認真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五、組織項目部各工段、工班,各級管理人員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檢查各級管理人員認真履行其安全生產職責,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六、負責監督、檢查本施工區內的分包隊伍,按照總包制定的施工現場管理條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七、負責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及各項安全檢查。
八、參與各類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認真吸取教訓。
安全管理制度 8
一、組織實施上級頒發的機械設備安全技術管理制度、規程、標準辦法等,并結合本工程項目制定實施辦法。
二、建立機械臺帳和安全技術檔案,為機械的安全使用和領導決策提供數據,注意搜集各種原始記錄備查。
三、掌握本工程項目所有機械設備的生產能力、運行狀態,維修、修養狀況,保證安全生產的'需要。
四、定期組織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和設備評比。
五、不定期地對機械設備使用維修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不斷提高機械人員素質。
六、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貫徹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檢查操作人員遵章守紀情況。
七、主持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按照“三不放過”原則組織進行,并提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建設單位及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辦事,嚴格執行建筑裝飾裝修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安全技術規范及驗收規范等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二、原有房屋裝飾裝修需要拆改結構時,裝飾裝修設計必須保證房屋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的安全。對嚴重損壞和有險情的房屋,應當先修繕加固,達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條件后,方可進行裝飾裝修。整棟危險房屋不得裝飾裝修。
第三、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須嚴格遵守建筑裝飾裝修防火規范。完成裝飾裝修施工圖紙設計后,建設單位必須持《施工許可證》和施工設計圖紙,報公安消防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核準。
第四、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保護人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五、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承接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任務。建筑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改變設計圖紙。
第六、實行初裝飾的住宅工程,要嚴格按照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工程初裝飾竣工驗收辦法》驗收評定。
第七、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標準,對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進行質量和安全監督。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必須經質量監督機構認證合格,否則不予驗收。
第八、建筑裝飾裝修工程發生重大事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質量和安全是建筑裝修中最重要的部分,所以一定要非常的重視。建筑施工單位在設計建筑裝修時一定要考慮這些問題,相關的部門也應該盡到相應的監管責任,共同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確保公共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10
1)項目經理、施工員必須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有關標準、規范、規程,熟悉安全技術施工方案的要求。
2)項目部由項目經理和施工員在布置安排生產前,負責對各班組有針對性地進行作業的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同時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檢查落實。
3)各班組長必須把交底內容要求逐條落實到每個作業人員和施工全過程,確保安全生產。
4)施工員在交底時,根據施工的工作流程,地理位置,周邊環境在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不安全因素和應該隔離的危險區措施及不得違章作業做法必須詳細交底清楚。
5)項目部必須按有關規定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要求,為作業人員創造好安全設施和防護條件,防止事故發生。
6)安全技術交底臺帳必須經交底人、被交底人雙方簽字,下頁留給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隨意為被交底人一手簽字,如偽造交底,一經查實,追查責任。
7)公司對項目部要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指導,交底臺帳和實施結果。
8)公司在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中,進行監督檢查交底臺帳的執行是否符合要求,并列入管理項的獎罰中。
安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安全綜合管理制度(擬稿)
第一條 總則
1、 為了加強本公司安全防范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公司以“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為方針,全方位實施安全管理。
第二條 防爆的知識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加強管理,消滅跑、冒、漏、滴,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氣而達到爆炸限度。
2、防止產生火花。防爆區的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避免因接觸不良、絕緣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鋪設避雷裝置;搶修采用安全燈;避免機械性撞擊。
3、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嚴禁在生產區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內裝設電熱設備。
4、配備安全裝置。如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安全裝置要按規定維護校檢,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條 防火的知識
1、加強各種可燃物質的管理,對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2、采取防火技術措施,如設置防火墻等。
3、配備消防設施,如消火栓,消防水源、砂箱、干粉、二氧化碳滅火器或泡沫滅火器等,要經常檢查、定期更換,使之處于良好狀態。
4、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
第四條 預防觸電的知識
防觸電的主要措施是加強管理、嚴禁違章作業。
1、各類電器設備,包括電焊機、照明、家用電器等的選用和安裝要符合安全技術規定,保證設備的保護性接地或保護性接零良好。
2、電氣設備要定期檢修,并作好檢修記錄,及時更換老化或裸露的電線,及時拆除臨時和廢棄線路等,接線頭要包扎絕緣。
3、建全電器設備安全操作規章和責任制度,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非專業人員擅自操作或修理電器設備。
4、對電器設備進行修理作業,要拉斷電源和穿戴絕緣衣物。
5、組織職工訓練,掌握對觸電者的急救措施和技術。
第五條 事故處理: 事故處理是包括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和統計、采取措施及處分有關單位和人員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
第六條 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理
事故往往具有突然性,因此在事故發生后要保持頭腦清醒,切勿驚慌失措,處理失當。一般按如下順序處理:
1、首先要切斷有關動力來源,如氣源、電源、火源、水源等。
2、救出受傷、死亡人員,對重傷員進行急救包扎。
3、大致估計事故的原因及影響范圍。
4、及時報告和呼喚援助的同時迅速防護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泄漏或擴散,防止事故擴大和盡可能減少損失。
5、采取滅火、堵水、導流、防爆、降溫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6、事故終止后,要保護好現場。
第七條 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對傷亡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的基本目的是:找準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第八條 安全檢查
1、查有無進行安全教育。
2、查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公開張掛或放置。
3、查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有無布置安全工作。
4、查安全防護、保險、報警、急救裝置或器材是否完備。
5、查個人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及正確使用。
6、查工作銜接配合是否合理。
7、查事故隱患是否存在。
8、查安全計劃措施是否落實和實施。
第九條 自我安全檢查要點
1、檢查工作區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圍環境衛生、工序通道暢通、梯架臺穩固、地面和工作臺面平整。
2、檢查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材料有無斷裂、毛刺,注意堆放、運輸手段等。
3、檢查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齊全、清潔、有無損壞,有何特殊使用規定、操作方法等。
4、檢查設備的安全性:注意防護、保險、報警裝置、控制機構的完好情況。
5、檢查其他防護的安全性:通風、防暑降溫、保暖情況,防護用品是否齊備和正確使用,有無消防和急救物品等。
第二章 安全保衛管理制度
第十條 安全保衛工作特指公司辦公區域內的防盜、防火及其他保護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司實施節假日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監督工作,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并認真履行值班職責,檢查各部門對各項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
第十二條 夜間值班人員負責每日的開門和鎖門,每日晚上值班人員在鎖門前必須認真檢查門窗是否鎖好,電源是否切斷,保證無任何安全隱患。
第十三條 公司員工應妥善保管印章、錢款、貴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將抽屜及文件柜鎖好,切斷電源后方可離開。
第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人員不定期地對公司辦公環境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如有安全隱患,相應部門要及時整改。
第十五條 公司所屬辦公區域的門鎖鑰匙,起用前應在辦公室備份一套,辦公室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急需時使用。
第十六條 重點部位一律實行“四鐵兩器”,如財務室、存放秘密文件的檔案室等。
“四鐵兩器”是指鐵門、鐵窗、營業柜臺護欄、保險柜及滅火器、報警器。
第十七條 落實現金提送的有關規定。現金在一萬元以上且運送距離在500米以上的,要用機動車提送款;在一萬元以上,但距離在500米以下,或一萬元以下的提送款,須兩人以上同行押送。
第十八條 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時要詳細填寫值班記錄,主管每天須詳細檢查記錄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
第三章財物失竊處理辦法
第十九條 本公司發生財物失竊事件后,有關人員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查看該房門是否有明顯損壞或被硬性物撬開的跡象。
第二十條 開門進入房間后,須查看房內之物是否凌亂,行李或提箱、櫥柜是否被撬開。
第二十一條 不可移動現場擺設、觸摸任何物件, 及時封鎖現場,不準任何人進入。
第二十二條 觀察有無形跡可疑人員出入,記錄被竊物品價值、盜竊時間等。
第二十三條 偵查人員到現場后,應主動協助其工作,以做好內部調查。
第二十四條 對所涉及的各部門人員進行調查并錄取口供,同時對重點部位和個人進行嚴密調查。
第四章鑰匙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為管理辦公場所物品的整潔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條 總公司鑰匙由行政部(辦公室)統籌管理、復制,部門鑰匙由部門負責人管理。
第二十七條 總公司大門鑰匙分配四把,各部門大門鑰匙分配二把。
第二十八條 如因公需使用鑰匙,得向保管人說明使用目的,用畢后應立即歸還。
第二十九條 部門負責人負責管理鑰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復制或允許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則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鑰匙保管人應遵守下列條件,否則所受損失由保管人負擔責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或依法查辦。
(一)離職時應將鑰匙繳交行政部(辦公室)負責人。
(二)鑰匙遺失時,應立即向管理單位報備。
(三)非經管理單位同意不得復制。
(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 辦公場所的桌、抽屜等鑰匙應由行政部(辦公室)、部門由部門負責人統一保管一套,并依類保管,以備急需。
第五章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防患于未然。
第三十三條 總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總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分公司防火責任人按有關要求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
第三十四條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設立相應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
第三十五條 各分公司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發生火災要盡力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三十六條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均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市消防機關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采取具體措施。
第三十七條 完善逐級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
第三十八條 消防設施要隨時檢查,保證有效。
第三十九條 對從事特殊工種人員,要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第四十條 施工作業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應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并按不同級別進行審批。
第四十一條 任何人發現火險后,都要及時、準確地向辦公室安全保衛部門或消防機關報警(119),并積極撲救。單位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四十二條 獎勵
1、堅持執行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生產安全的,獎勵20—500元;
2、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獎勵100---1000元。
第四十三條 處罰:
1、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執行的,處罰款200元/次。
2、因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追究直接責任者經濟賠償責任,并處罰款200元/次。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并對所在部門防火責任人處罰款200——1000元。
第六章 突發事件處理規定
第四十四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總部全體員工及所有駐外機構的員工。
第四十五條 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員工人身發生重大的病、傷、亡或重大的刑事案件、家庭惡性糾紛等。它們具有突然性、特殊性等特點。
第四十六條 突發事件處理程序
1、突發重大事件一經發生,當事人或知情人須向相關管理部門及公司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協同解決。在解決的過程中,需要向公司有關部門求助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與支持,不得推諉延誤。
2、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可以采取邊報告、邊處理的方法,對事件直接進行處理。
3、公司辦公室在緊急情況下,有權調動公司一切必要的資源;全權處理后,再進行經驗總結。如有偏差,待處理下次類似事件時,再吸取教訓。
4、突發重大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統一由公司辦公室對外交涉。
5、突發重大事件的事發報告、請示及事后結果報告統一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報告。
第四十七條 總結經驗教訓及文檔管理
1、對突發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分析,必要時可將分析報告,通報給相關人員以吸取教訓。
2、對處理政策的把握和公司組織意圖的理解方面進行認真總結,供其他管理者參考借鑒。
安全管理制度 12
為確保學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閑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負責檢查各室門窗關鎖情況,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安全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二、其它安全制度:
1、每天下午放學時,值周教師要管好校門口,護送乘車學生上車。
3、下午放學,由各班主任負責讓學生準時乘車。
4、嚴禁補差過晚,誰補差誰負責護送學生。
5、嚴格按學生騎自行車規定要求執行學生騎車,并得到家長的.同意、簽字。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3、規范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設備設施。
4、嚴禁擅自脫離課堂及不按要求進行教學。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設備設施情況,并做好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存在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要按要求、標準配置設備、維修設施、建設校舍。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消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并做好記錄。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游戲等。
4、嚴禁學生課間擅自出校園,上班時間學生外出必須有老師條子門衛才可放行。
七、集會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活動方案,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校長室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教師必須在場參與,布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滅鼠、自然實驗等可能觸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的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教學過程中教師不要隨意讓學生做開啟電源等工作。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安全。
十、節假日值班保衛制度:
1、凡重要節假日必須由學校作出值班保衛安排,教職工有義務做好此項工作。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堅守崗位、加強巡視、做好記錄。
3、嚴禁擅自脫崗、私自調崗。
十一、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臺帳資料,確保安全工作有臺帳。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實行定期檢查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3
為了盡快規范我礦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礦井驗收的順利通過,機電管理部特制定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其內容如下:
一、全礦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二、機電管理部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各項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三、檢查工作分為動態和定期兩種,動態檢查的.問題以“三定表”的形式出現,不予考核,并按期進行復查,復查結果要做為考核依據,并將沒有按期處理的問題予以通報,機電管理部相關人員進行隨機檢查。定期檢查每半個月一次,具體時間由機電管理部調度會上另行通知,被檢查單位要由相關人員參加,定期檢查的問題要按照標準進行考核,并出機電通報。
四、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考核分數分為上半月考核分、下半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全月考核分由以下幾個部分組成:上半月考核分占40%,下半月考核分占40%,指令性任務完成情況考核分占5%,機電事故率考核分占5%,日常動態檢查考核分占10%。
五、各考核分按百分制計算,指令性任務每有一次(一項)未完成者,扣10分,扣完為止;機電事故率每超0.1%,扣10分,扣完為止;日常動態檢查每有一項未按時處理扣5分,直至扣完為止。
六、全月考核分不得低于85分,每少0.5分扣50元,低于75分,扣1000元,株連機電負責人200元,單位正職100元,連續兩個月以上低于75分,加倍考核。
七、定期檢查被檢查單位不派相關人員參加扣單位100元/次,遲到扣參加者50元,中途私自離開,扣參加者50元。
八、“三定表”上無故不簽字,扣單位200元/次,無理取鬧,胡攪蠻纏者扣單位1000元。如遇爭議,以機電管理部裁決為準。
九、考核標準按機電管理部下發的相關標準和制度執行,沒有明確的按比照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 14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加強對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所需的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控制,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我公司施工現場而造成傷亡事故,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為我公司提供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的供應單位,必須是遵守法律其產品的設計、生產、銷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生產或銷售單位。
第二條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在采購安全設施所需材料、設備及防護用品時,供應單位必須提供檢測合格證明以及以下資料:
(一)產品的生產許可證(指實行生產許可證的產品)和出廠產品合格證;
(二)產品的`有關技術標準、規范;
(三)產品的有關圖紙及技術資料;
(四)產品的技術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說明。
第三條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和項目部負責對以上產品進行監督和驗證。
第四條公司物資設備部門必須嚴格執行本規定,對不符合要求的產品嚴禁購買,對收取供貨單位賄賂而購入不合格產品(者)視情節輕重,予以2000-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直至移交司法機關。
第五條公司安全檢查部門對采購的產品沒有嚴格監督,從而使不合格產品進入施工現場的,對有關責任人予以100-200元的罰款、撤職等處分。
第六條項目部對現場的產品未進行認真檢查,使不合格產品用于工程上的,給予項目經理和有關責任人予以200-10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予以撤職處分。
第七條凡提供不合格產品進入我公司的供應單位嚴禁進入合格公司供方目錄,已進入的,堅決清除。
安全管理制度 15
1、 供電線路應由專業電工定期巡視檢查。
2、 配電箱由專人負責管理及維修。
3、 現場施工機具要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非專業施工人員不準隨便觸摸施工用電機具。
4、 現場施工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拖、接臨時用電線路,更不能隨意拆除接地保護線。
5、 施工前檢查供、用電設備是否正常,用電機具不允許帶病工作。
6、 嚴禁使用損壞的插頭、插座及絕緣老化的電纜電線。
7、 移動式臨時配電箱應距地600mm 以上。
8、 配電箱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電箱應放置在干燥地段,并且周圍要有足夠的操作場地。
9、 照明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4 米應采用36v 安全電壓,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36v 及以下安全電壓。
10、 低壓配電的'操作順序如下,送電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停電順序相反。
安全管理制度 16
1、重點防火部位(區域)內禁止吸煙或使用火爐、電爐等大功率電器,現場禁止存放雜物,確保通道暢通;
2、原煤倉、產品倉要定時監測瓦斯、一氧化碳等氣體濃度并有記錄,加強抽排風、降塵措施;
2、煉焦煤選煤廠要加強浮選系統、柴油庫(藥劑庫)安全防火管理,制定防火區域管理制度及滅火預案;
3、冬季取暖用火,各選煤廠必須建立審批制度,核發取暖用火合格證后,方可使用;
4、禁止在防火部位(區域)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必須制定強制性安全管理規定和防火安全措施,報經相關單位、部門審核后方可動火施工;
5、防火部位(區域)照明應采用防爆燈具及電器設備;
6、廠區焚燒雜物必須在規定的區域內焚燒,現場設專人監護,焚燒完畢后必須及時清理現場。
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為加強班組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充分發揮班組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標準。
二、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三號熱源廠所有班組。
三、管理內容和要求
1、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班組的安全工作,通過部署、檢查、控制、考核,確保上級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要求在本班組的貫徹執行。
2、凡上級頒發的`與本班組有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屬規章制度性質的通知,班組均應妥善保管,并經常組織職工學習、理解、掌握,結合班組安全生產實際認真落實。
3、班組應設1名兼職安全員,全面開展班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時,要明確代管人員。安全員有權安排本班組職工完成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4、班組職工分散作業時,橫班長必須為每個作業區域指定一名安全工作負責人。
5、班組必須建立包括班組長在內的各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全員安全生產職責。
6、班組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⑴班組設備設施巡回檢查制度;
⑵班組交接班管理制度;
⑶班組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⑷班前、班后會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8
1、手術室工作人員必需嚴格執行無菌技術,除參與手術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2、凡進入手術室人員必需更換衣褲鞋帽,穿隔離衣戴口罩,嚴禁佩戴各種飾物,化濃妝。
3、手術人員離開手術室外出時,應更換外出衣鞋,手術完畢后,衣褲鞋帽口罩要交還,保持更衣室環境衛生。
4、手術室內保持清靜,不行大聲說笑。禁止帶私人通訊工具入內,除特別緊急情況外,一般不傳私人電話。
5、患呼吸道感染、皮膚病、面部、頸部、手部有感染者,原則上不行入室。若必需入室須戴雙層口罩,感染部位要嚴密封閉。
6、按手術通知單和病歷查對姓名、性別、年齡、手術名稱、手術部位、化驗單和藥物等。
7、手術前、關閉體腔前、體腔完全關閉后,皮膚完全縫合后,護士應清點臺上每一件物品兩遍,并精確記錄。
8、手術室各種物品應定位放置,用后按時歸還。手術室一切器械物品未經領導答應,一律不得外借,以確保手術所需,防止院內交叉感染發生。
9、手術室對手術病人要做好具體登記,按月統計,定期上報領導。
10、每日手術結束后,要嚴格檢查水電,確保醫療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 19
1、學校安全管理目標是:爭創“平安校園”。
2、實行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目標責任制。以校長為學校第一責任人,每學期初與各部門層層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訂好創建活動計劃、實施方案和活動內容。
3、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由校長主持,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專題會議,認真分析學校安全形勢,明確工作重點,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4、學校安全教育制度。每周教職工大會上有計劃地對教職工進行系統的安全知識培訓;每周一次,從學校實際出發,根據不同季節、氣候、地域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利用開學初、平時集會、社團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長每學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課;充分發揮黑板報、宣傳窗(欄)、廣播站的宣傳作用;向學生家長、社會宣傳有關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識。
5、學校安全月檢查制度。教務處、政教處、總務處會同安全工作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衛工作檢查,對學校及周邊環境安全情況進行全方位的檢查,對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等進行重點檢查,不留死角,同時將檢查情況詳細記錄。
6、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經費投入,設施配備到位。要求要檢查記錄,各類隱患及時整改。
7、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學校設置文明崗、社區文明監督員等學生組織,負責安全信息的收集工作,安全工作小組中有老師專門負責情報信息收集、上報、記錄、處置等到工作。建有安全保衛、防突發事件預案。及時發現和舉報可能影響學校穩定的'各類不安全因素。
8、特殊群體的關愛制度。學校對特殊群體學生,尤其是對有特殊體質或有心理障礙的學生建立檔案。隨時了解情況,經常與家長溝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長。積極與家長、社會配合做好“雙差生”思想、學習轉化工作,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后進生”“雙差生”幫教和轉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師的本職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成員還負有檢查、指導、總結職責。幫教有計劃、有措施、有活動記載。建立家校聯系制度,對學生家長(監護人)的聯系方式、聯系電話進行登記,每月與家長聯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學生。
9、學生年度體檢制度。學校在每學年第一個月組織學生進行健康體檢,并進行登記。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必須書面告知家長。
10、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值日人員必須將每天收集到的安全信息及時記錄并向校長報告。
11、危急情況下自救自護演練制度。每學年開學后,開展一次在危急情況下提高學生自護自救能力的演練,如學生在宿舍、食堂、實驗室等人員集中情況下的逃生演練,使學生掌握在危急情況下的逃生方法。
12、學生外出活動審批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確定責任人。外出活動堅持安全、就近、徒步原則,同時加強各個環節的安全教育。務必做到責任層層落實。外出活動前10天,將活動方案報縣教育局審批。經批準用車船的,必須與當地交警部門、交通部門報告并取得同意。所用車船必須符合交通部門的有關規定。
13、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傷亡事故,以及關系社會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時間(2小時內)報縣教育局辦公室。事故處理結束后,要將事故經過、原因分析、處理結果及應吸取的教訓和今后改進的措施等,形成書面報告及時報縣教育局。
14、加強保衛組織和校衛隊建設。安全保衛基礎臺帳健全,安全保衛機構健全。學校設兼職保衛干部一名,保衛干部持證上崗。
15、校園內設民警提示牌、舉報箱、報警電話。劃定危險區域警戒線。
16、落實校園內部日常保潔措施,使道路清潔、暢通,樓道無堆積物,校園內無違章飼養家禽家畜。
安全管理制度 20
1、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應設專人管理,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上級專業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專管人員必須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故障)。
2、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必須逐臺建立檔案和建立各項有效的管理制度,每月由分管礦長、總工程師組織一次檢查評比。
3、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嚴格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班中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4、嚴格執行交接班等各項設備管理制度,并做好設備檢查運行及交接班等各種記錄。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發現重大問題要立即通知有關人員共同研究處理。
5、設備運行的規定時間后,以操作人員為主,維修人員配合,按規定內容進行檢修保養;定期檢修保養完成后,由有關技術人員驗收評定,填寫維修保養記錄存檔。
6、每年要進行一次對特種設備、動能設備和引進設備的全面技術性能的.測定和安全保護裝置的校驗。
【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制度09-26
車間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管理制度01-05
安全管理制度05-16
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04-25
倉儲安全管理制度04-25
課堂安全管理制度04-25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04-30
勞務安全管理制度04-26
市政安全管理制度04-27
動火安全管理制度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