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考勤管理制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考勤管理制度1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核,時限為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匯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為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后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簽批的請假條為準,具體請假程序為: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并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并于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匯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后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干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后、流產的假期,按云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云衛婦發〔1994〕486號文件規定執行。即產假為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為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后,應向批準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為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為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為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為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核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核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沖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2
1、凡幼兒園安排的各項活動(集會、學習)遲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無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過30分鐘按曠課一節扣款20元,并扣發一個月10%的全勤工資。
3、曠課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資,并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曠工超過2天(含2天)以上者,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并扣除實際曠工天數兩倍的工資,按合同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資,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兩天、三天分別扣發一個月全勤工資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個月全勤工資;病事假經過批準,時間在兩小時以內且不影響工作的`不扣工資,但每人每周不超過一次,超過部分則按請假的時間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請假者,星期六算作請假,凡一周請假超過兩天(含兩天)者,且與星期六、星期日相連,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請假天數。
6、法定婚假,喪假原則上發給基本工資,超假必須辦理續假手續,并按事假處理,
下列情況視為曠工處理
(1) 未辦請假手續而誤課、誤工者;
(2) 請假未經批準而離崗者;
(3) 逾期未歸而未辦理續假手續者;
(4) 未請假私自調課或請人頂上課者;
(5) 各單位組織活動缺席者(含教師外出聽課,培訓學習,參加會議等)。
考勤管理制度3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考勤管理制度4
一、考勤時間
按門店規定的作習時間為準。
二、考勤記錄
1、員工正常下下觀按規定的時間至指定的簽到處簽到,考勤人員負責注意簽到時間。
2、不得委托他人簽到或代人簽到。
3、本人重病等原因臨時請假無法及時簽到的`,需在回崗后由部門主管簽署證明。
三、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一次者,限30分鐘以內1分鐘扣1分,超過30分鐘作曠工一天處理。請假未獲上級批準而擅自缺勤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30分,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
2、員工忘記簽到又不及時簽署證明的,視為曠工。
四、請(休)假規定
1、員工申請月休、婚假、生日假、慰唁假、春節假及其他不帶薪事假事先必須向直接主管申請,請假需提前一星期申請經批準方可,未經批準按曠工處理,特殊緊急情況除外。
2、員工請(休)申請和匯報對象均為直接上級主管。
3、原則上,員工每月申請排休外不再申請臨時休假,有特別重大事件或本人得病,可以特批調整安排,但事后需遞交相關證明資料。
4、全勤者享受50元的全勤獎。
五、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曠工;按照《績效考核制度操作細則》進行處罰。
2、遲到、早退達6次/月者及累計曠工達3天者視為自動離職,無工薪報酬。
3、代他人簽到的,雙方責任人均以未簽到論處。
考勤管理制度5
第一條根據《考勤管理制度》,結合實際情況修訂如下。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工作時間:各部門具體上班時間,以排班時間為準。(即現行的各部門上下班時間不便)
第四條公司采用電子智能考勤系統,員工全部依排班表打卡上、下班,并以此作為出勤及薪資計算、發放的憑據。員工需親自打卡,不能托人或代替他人打卡。否則,一經發現,每人每次捐款50元;屢教不改者,給予開除處分,不結算任何工資。對于上下班不打卡者,保安有權不予放行。對保安執行制度的行為進行對抗的,將視情況予以50元罰款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值班保安人員對不打卡人員不進行管制的,一經查實,予以捐款50元/次處理。
第五條請假
1、員工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算),應于請假前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各組長、課長、廠長(經理)審批后才可請假;如因突發事件或急病無法先行請假的,應通過電話或其它方式,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于二天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代辦請假手續。不按上述要求辦理者,視為曠工并不接受考勤異常補辦。所有請假人員請假期間不需刷卡。(例如6月17日下午13:45開始至6月20日21:00請假,共計請假3.5天,那就在11:45打最后一次卡,在請假期間是不需要打卡的)。如果有提前上班的,應當再次填寫書面的《考勤異常單》進行銷假。如果又提前上班又不銷假的按原請假天數處理。
2、員工請假應按以下規定呈請審批:
干部(上OA填寫申請)、員工(填寫書面《考勤異常單》)
請假3天(含3天)以內,經廠長(或部門主管)審批;
請假連續3天以上15天以下,經廠長、經理、事業部經理審批;
連續請假15天至30天,由事業部中心負責人審批;
連續請假3030天),由總經理審批;
3、病、事假:公司實行病假、事假無薪制。
4、工傷假:由于各種原因導致工傷的,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確認方可納入工傷假別。員工工傷期間,按珠海市最低保障工資發放工資;如工傷屬員工違章操作導致的,按病假論處。
5、調休假:員工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加班而未安排調休的,可憑批準的《考勤異常申請單》進行調休。
第六條外出和直落
1、員工因公外出,即出差,必須事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審批權限參見第五條第二款員工請假審批程序。
2、員工外出如因急事無法提前辦理上述手續,需回公司的當天補辦或在兩天內委托他人辦理,否則不計算出勤。
3、簽卡程序
1)出差
出差人員,須在出差前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并按考勤異常審批流程審批,將審批后的
《考勤異常申請單》交考勤專員辦理相關手續。
2)中途外出
①上班后因公外出的人員,須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后,到前臺保安處交單后打卡方可外出;回來后補填“回廠時間”,并在下班時按規定打下班卡。如外出時間超過該期限,須補簽《考勤異常申請單》經組長、課長、廠長簽字后,于次日10:00之前交考勤人員,否則以曠工處理。
②上班后因私外出的人員,須持有廠長批準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方可外出。《考勤異常申請單》交前臺保安檢查,保安必須在次日10:00前交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辦理相關手續。
3)直落
所有的直落均須事先書面申請(填寫《考勤異常申請單》),以組為單位詳細列明具體人員名單與工號,并由課長級人員簽名審批后方為有效。
員工在直落工作時間內如未出廠區,則無須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打上、下班卡,一律簽卡,待直落結束出廠區時,則必須打下班卡。
等出現考勤異常后,再填寫“直落”原因,而事實上又不是直落的,則追究組長、課長責任。
第七條遲到、早退(按全勤獎通知執行)
第八條自動離職
在未請假的情況下,員工連續3天未上班視為自動離職,不結算任何工資。因請假到期沒有續假而無法聯系的,作自動離職。
第九條異常打卡、簽卡
1、員工因私簽卡(忘記打卡、忘帶卡等),每次樂捐50元。(詳情請看《全勤獎通知》)
2、若因公事(如開會等)導致無法打卡的,經組長、課長、經理簽字后,可給予補卡,此類補卡不需捐款。
考勤出現異常后,只有因私(忘記打卡、忘帶卡等)和因公(卡鐘壞、卡壞、開會、直落、出差等)二種,不可能出現“正常上班”等原因的,如事實上有遲到、早退、不打卡的情況而填寫“正常上班”的`,追究組長、課長責任。(如有卡遺失的有當天向行政人事部報告的可作正常上班處理)。
3、考勤處理事宜
1)各部門文員每天早上9:00負責收集本部門昨天的考勤異常單據,并于10:00前將已審核的單據統一交至考勤人員處,由考勤人員核對是否符合審批流程,對不符合審批流程的,考勤人員退回部門文員處理。
2)行政人事部考勤人員按收集的《考勤異常申請單》或OA上流轉的考勤申請單處理每天的異常,所有考勤異常的處理都必須在第二天內完成,從第三天開始考勤人員將有權不處理(如遇節假日則時限順延)。
3)所有考勤異常原則上要求事前申請,事后交單有效時限為第二天上午10:30以前,超出此時限將不再受理。
考勤管理制度6
為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員工正常工作時間按國家及公司規定執行。
二、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需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三、公司及各部門都要指定專人進行員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記人員“考勤登記表”核實匯總后報統計,作為員工工資發放的依據之一。
四、考勤人員必須據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嚴禁錯報、漏報,對錯報、漏報者公司給予警告處分,并處以罰款。
五、公司員工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早退累計每五次按一個曠工處理。
六、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單”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部門領導請假需經公司董事長批準。末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論處。確有急事來不及提前請假者,可電話請假或委托他人請假,回來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七、請假人員應按準假時間休假,按期到崗,到崗后應及時銷假。
八、請病假一天內免附醫院證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
九、公司實行日工資制及全勤獎制,出滿勤者發全勤工資及全勤獎。
1、病假一天以內不扣工資,不扣全勤獎;二天以上時間按事假扣除工資,全勤獎減半計發,十天以上扣發全部全勤獎。
2、事假扣發工資,扣發全勤獎。
3、曠工每日扣發本人1.5倍工資,扣發全勤獎,無故曠工連續1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十、員工加班,由公司統一安排調休(按年計),不能安排調休的執行國家統一加班報酬標準。
考勤管理制度7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準,工作安排妥當后,準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后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文件、通知。
②地市范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范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并在一周內補上延誤功課的,并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并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并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為一周(晚婚婚假為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為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為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準。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并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并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并扣除月全勤獎。
附:后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考勤管理制度8
一、xx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準;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準;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假期期滿后,及時向批準領導報告并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匯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一、簽到制度
1、為加強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機關工作人員和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度。
2、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15分鐘內到簽到處簽到,不得由他人代簽。超過15分鐘到崗上班的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到崗,提前30分鐘離崗的,中途溜號或不簽到者為缺勤,無故未上班者為曠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請假的應告知辦公室。
3、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為遲到。
4、簽到記錄由辦公室每月匯總,作為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二、值班制度
1、為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證機關內部工作的連續性,實行機關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規定作息時間以天為單位,每天為一班,節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員職責:
(1)接待到局機關聯系工作人員和來訪者,并根據情況介紹給相關股室或領導;
(2)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并根據領導指示進行辦理;負責當天的考勤簽到工作;
(3)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并做好移交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按照上班時間提前到崗,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或脫班,因故需要離崗時應自行確定代班人,否則視為曠工。
5、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引見給領導。
6、值班人員要做到舉止文明、儀表整齊,并保持值班室整潔衛生。
7、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抓落實。
三、請銷假制度
1、領導干部請銷假要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執行。領導干部離開或因事、因病請假均應填寫《領導干部請假審批單》,按規定經領導批準后及時報備。局正職領導請假需經政府分管領導和市長同意后批準;副職領導請假需經局長同意后批準。
2、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填寫《干部請假審批單》。請假三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請長假的,須有定點醫院主治醫生證明,患急病的'必須及時托人聯系請假。
3、干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申請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但一年病假時間累計超過45天的,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時間,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時間原則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職工請假超過3天以上,請假期間內的工作,有關股室應作統籌安排后報分管領導,并做好交接工作。
6、分娩假、婚假、探親假等各項假期按有關規定辦理。
7、工作人員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予以辭退。
考勤管理制度9
一、總則:
為了加強員工的出勤管理,嚴肅公司的工作紀律,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適用范圍集團公司全體職員,包括旅游社會、會議,軟件,導游公司工作人員。
三、考勤管理的部門為行政部,劉媛負責公司全面考勤管理。
四、考勤管理的原則
“實事求是,準確及時,嚴格紀律,重在管理”
五、考勤制度的內容
(一)考勤記錄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每月為一個考勤周期。夏季作息時間早08:30—午12:00
,下午14:00—晚18:00;冬季作息時間為早09:00-午12:00,下午14:00—17:30;冬,夏季作息時間調整由公司通知公告,周一至周六上班,周日休息,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放假(導游上團除外),如需加班,補發加班工資或節后按加班天數雙倍調休。放假期間正常上班或上班前2小時到達公司;下班后3小時沒有離開公司并且有實際業務產生的視為加班,導游或票務因特殊情況不計加班。員工每加班1次補發30元或抵消請假1天。
2、員工考勤實行早,晚班打卡制度,即每日早上,晚上下班前自己打卡考勤,一天兩次;非作息員工考勤實行排班點名制度,即每天早上打卡報道,晚上可以不到公司打卡,一天一次,導游上團或銷售出外搞活動時可以不打卡,由考勤人員記錄。每月電腦同步考勤機記錄一次,考勤管理人員不得修改,刪除信息;門市部以電話點名方式,考勤人員打電話過去,門市部人員不要接聽,然后用門市部電話打過來,作為出勤依據。(不定時抽查
)。門市工作人員上,下班推遲一個小時,中午不休息,輪換吃飯,周日不休息,每周一至周六可調休一天;不得私自調休,特殊情況需要調休時必須報行政部批準。
3、票務人員因特殊要求實行旺季早10點公司報到,下午四點公司報到;淡季同其它部門考勤統一執行。另:春運期間不計考勤50天,但要求電話暢通,不得間斷公司業務。
4、員工上班期間如因公外出,須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由所屬部門領導簽批,并經考勤人員在“考勤表”上登記,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否則紀律檢查一經發現視為曠工。
5、如員工上班前需提前辦理公務或臨時緊急出差,來不及在公司“打卡”,可回來后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補填申請并由部門主管簽批,如下午外出辦理公務下班后來不及趕回,次日早晨可補填并由部門管簽批。凡未按該程序執行,事后隱瞞真相而補簽“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無效。
6、公司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并經部門負責人簽批報給行政部,否則嚴肅處理(曠工處理)。
7、遲到、或早退超過5分鐘至半小時之內每次扣20
元,超過半小時每次扣50元,連續5次扣除全勤工資。每月累計5
次以上每次按100元扣除底薪。沒有全勤工資人員從基本工資中扣除。
(二)病假
1、員工因病需要治療或休息者,需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休息;對情況特殊,一時無法取得醫療證明者,先書面報告事后補辦。員工必須填寫“請假單”,一天以內(含一天)由所在部門經理簽準,一天以上必須經人事部批準。“請病假單”由人事部審核存檔;
2、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3天)且有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證明的不扣工資,無醫療單位診斷書或出示的證明及請假3天以上的以請事假對待,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工資。
(三)事假
1、原則上公司不受理口信、電話請事假,若情況特殊,須先以口頭方式請假,并在管理平臺行政中心任務管理分配任務中提交申請,事后補填“請事假單”,按請假程序辦理。
2、請事假一次連續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上扣除當月全勤工資并按底薪÷工作日×累計請假天數扣除基本工資。請事假一次連續未超過3天或全月事假累計5天以內的只扣除基本工資。
(三)年休假、婚、產假、喪假規定
一、年休假
1、凡參加工作時間連續滿三年以上職工,可享受5天年休假;連續滿五年的職工,可享受7天年休假;連續滿十年以上的職工,可享受15天年休假。年休息假為月對月執行,旺季不能休;同一崗位,同一部門的員工不能同時調休。
下列情況不享受年休假:
(1)當年請病假或療養累計超15天。
(2)當年請事假超10天。
2、凡享受年休對象,未經準假,擅自離崗,未履行手續,按曠工處理。
3、員工休假原則上每年一次,根據需要在年內可分期安排,每次休假必須三天以上。當年假期不得跨年度累計使用。
4、職工在開除留用期內,解聘待崗人員,當年不享受休假。
二、婚假
職工符合婚姻法規定,實行晚婚晚育(男25周歲,女23周歲),按有關規定辦理結婚登記,并取得結婚證其婚假15天。可在結婚日前一個月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請假。
三、產假
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規定,女職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者(憑醫院證明),增加產假15天。可在分娩預產期前1個月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休假。需要延長產假的扣發延期假內所有工資。
四、喪假
直系親屬(指雙方父母、夫妻、子女)死亡時,給予喪假5天,在外地辦理喪事,根據里程確定往返里程假。可在奔喪日前3天提交申請,并交接工作后準予請假。
五、休假期間的工資及待遇
員工請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期間,基本工資照發,正常享受公司其它福利待遇。
考勤管理制度10
超市員工上班時間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輪換一次,超市服務員每兩周休息一天,不得連休。
1、員工應準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曠職。
2、工作時間開始后15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3、作時間終了前15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4、工作時間開始后或結束前15分鐘到4小時內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半天論;4個小時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曠職1天論。
5、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根據實際缺勤天數按曠職處理;擅離工作崗位,按曠職處理;曠職期間,工資不發。
6、員工在年內的.考勤記錄將作為每月考核的依據。
7、員工應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凡遲到一次扣5元,當月累計遲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員工無故不上班或外出不辦理任何手續者,作曠工處理。
9、考勤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店長應有較強的責任心,堅持原則,做好各類假條的保存工作。
10、員工請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須到辦公室領取統一請假單,正確填寫,報有關領導簽字后,具體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員工生病請假需填寫請假條。
2. 如病重不能到崗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通知部門領導說明病情,
事后補交請假條。
(二) 事假
1. 員工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請假,如必須請假,應先辦理請假手續,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崗位;
2.員工請事假在三天以內由經理批準。
3. 員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須托人帶信或打電話請假,經經理批準后,事后補辦手續;
4. 員工請事假,必須在批準的期限內上班。特殊情況超假,應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證明,以補辦續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便離開工作崗位,按曠工論處;
6. 事假期間遇有法定節日,應將節日假扣除。事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
11、 辭職申請應提前1個月向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負責人共同辦理工作交接。
考勤管理制度11
藥監局內部考勤制度為了加強機關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和上班時間外出。因工作原因遲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領導講清原因。
2、作息時間及季節性變更執行市政府的統一規定。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執行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必要時可根據我局的具體工作需要做適當地調整。
3.請假須事先辦理手續,病假憑醫院證明。因事需要請假者,要向負責人請假,,如遇特殊情況事先來不及請假的,應事后補辦。
4.辦公室應認真統計考勤,將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情況記錄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內請事假三天以上者,遲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發當月獎金。
6.無請假手續者;假冒請假原因,經查實弄虛作假者;無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曠工論處,處理辦法執行局有關規定。
7.每個人的考勤情況列入年底公務員考核內容中。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休假一律實行請假條制度。
2.工作人員除公體日和法定節假日外,因事(病、婚、產、喪)需要休假的須辦理請銷假手續,并經有關負責人批準。
3.請假要按規定的管理權限和各類假的具體要求辦理審批手續。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科長批準,超過1個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長批準;科長請假由主管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請假;局長請假向辦公室通報。請假人因特殊原因當日無法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以適當的方式告知,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4.因遇特殊情況需續假的要在休假期滿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員,得到批準方可連休,否則應立刻歸崗工作。
5.未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崗位,以曠工論處。曠工期間的待遇按照《勞動紀律》的有關規定執行。
6.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超過三個月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關規定
(一)事假期間的待遇:
1、根據冀政[1985]149號文件規定,事假全年累計超過一個月,不足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發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六個月者,超過的天數停發全部工資。
2、事假期間不發獎金。
3、利用事假違犯黨的政策謀取私利的,扣發請事假期間的全部工資、獎金和各項福利待遇,并根據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
(二)病假、工傷假
1、職工因病、傷、殘確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療的,需有定點醫療機構的證明,并經領導審核批準。
2、病假期間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獎金。
3、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原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兩個月在六個月以內的,職務(技術等級)工資全額發給,其津貼要減發,其比例按照活津貼的80%發放。病假超過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執行勞保工資,勞保工資的比例按照國家現行政策執行,勞保期間不計算工齡。
4、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有關福利待遇。
5、大、中專畢業生和新錄用人員在見習期間休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6、工作人員為了休病假而開假證明和小病大養,對其要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要停發全部工資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7、因工負傷人員在休養醫療期間原工資照發。
(三)婚假、產假、喪假
1、婚假職工結婚,給假7天。如按法定年齡推遲3年以上結婚的為晚婚,實行晚婚的獎勵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間工資和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2、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 產假、晚育假及其它計劃生育假按計劃生育條例執行。
3、喪假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準假7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準假3天,工資及各項福利待遇不變。
四、值班、加班管理辦法
(一)節、假日值班
1、節假日值班人員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2、值班人員要按要求準時到崗,并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3、值班完畢,辦公室要及時整理記錄,將值班人員名單及天數統計好。
4、按《勞動法》規定,法定節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300%計發;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報酬按日工資的200%計發;工作人員延長工作時間的其報酬按日工資的`150%計發。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員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爭取在規定的工作時間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各科室及有關人員要合理安排工作,盡量不安排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3、安排加班要嚴格掌握工作時間。能半天辦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時按半天計算,工作4小時以上按1天計算。
4、加班審批手續。加班人員要在加班前認真填寫“加班審批單”,說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時間,由科長簽署意見后報主管局長審批。加班人員要將“加班審批單”及時報辦公室。
5、辦公室對工作要認真負責,月底要核實本局人員的加班情況,做到“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與考勤相符;真實可靠,不漏報不多報。一般不允許補報加班,也不再補發加班費。
6、財務人員月底要認真審核考勤和“加班審批單”,手續完備的按規定計發加班費.
五、勞動紀律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二)認真學習和熟練掌握本職業務,團結協作,顧全大局,服從領導安排。
(三)職工應積極進取、盡職盡責。不準做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單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時間嚴禁打撲克、打麻將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違者扣發當月獎金。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許酗酒鬧事;如發生酗酒鬧事、打架斗毆要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要給予行政處分。
(六)對不服從分配、玩忽職守發生責任事故或對單位聲譽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領導有權令其停職檢查,停職期間扣發工資30%,并扣發其當月獎金。對于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七)對違反勞動紀律無正當理由曠工的處理:
1、對無故曠工者,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處分。
2、無故曠工1天,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月的獎金;無故曠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半年獎金;無故曠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發曠工期間的全部工資、當年的獎金。
3、無故連續曠工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規定進行經濟處罰外,還要按照文件規定執行,單位予以辭退。
考勤管理制度12
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日上午8:00點至中午12:00點。下午13:00點到17:00點。點名時間早7:50,晚4:50,一天兩次。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特殊情況經上級領導批準方可離開)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專人點名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點名制度,員工上、下班需點完名以后方可離開,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并處以罰款(20元);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上班點名者,應最晚當天(主張提前報告)報公司考勤員,說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以出差憑證為準);
4、遲到的處罰:
1)、當日遲到一次處以10元罰款
2)、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處以50元罰款
5、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擅自離崗(特殊情況除外):
1)、請假不得由他人代請。
2)、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離崗的處罰:每天罰款100元
4)、擅自離崗者應在第二天上班時向部門經理或者總經理說明原因。
6、有關考勤管理的規定:
1)、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擅自離崗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說明外出理由,得到批準后,以出門證為準,方可外出;
2)、職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與部門批評或全公司批評;
3)、不得私自涂改、毀損考勤記錄。
4)、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職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5)、中途采用抽查制,被抽查不在崗扣罰當日工資。
7、請假管理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批準后,交考勤人員備案,未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8、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銷售部辦公室。
2本制度應與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抵觸者,以此為準。
4自10月1日起,采用點名考勤制度;點名負責:xxx,【休息時由xxx,都休息時在值的銷售部最高管理者】
考勤管理制度13
第一章請假、銷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加強校風建設,根據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淄博外國語實驗學校和淄博師專附屬中學的所有學生。
第三條學生請假一般分病假、事假兩種。
第四條請假審批權限: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審批;兩天以內由級部主任審批;三天以上由學生處審批。
第五條請假事由:
(一)在校期間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療者,憑校醫務室或醫院的證明可以請病假;在校外突發急病應電話報告班主任,返校后憑所在地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二)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事假時間一般不能超過三天,同時必須應由學校有關部門按批假權限為學生辦理請假手續。
第六條請假程序:學生請假須先到班主任處填寫學校統一印刷的請假條,由本人按批假權限辦理審批手續,將有審批簽字的`請假條交給相應部門。住校生請假必須把相應假條交給當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師,然后才能離校。
第七條請假時間包括:上課、自習、集體活動。學生因故不能參加上述活動的均屬請假范圍。
第八條學生請假超過兩個月必須辦理休學手續。休學必須寫出休學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經學校校長審批。休學期滿仍不能回校上學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九條學生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按時返校者,應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必須先由家長通過電話向班主任續假,等學生返校后再按請假程序辦理續假手續。
第十條請假學生假滿回校后,應及時到班主任處報到并辦理銷假手續。
第十一條未經請假或請假(包括續假)未獲批準,擅自不上課或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活動者,以曠課論處,離開學校一天以10課時計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條考勤分為五項:遲到、早退、曠課、病假、事假。
第十三條學生考勤使用學校統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負責登記。班主任負責檢查、督促。每周一課間操時間班級考勤員必須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學生處,同時領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條學生處將對各班級考勤情況一月一匯總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條班級和個人出勤情況,將作為班級考核、學生綜合測評和評優的重要依據。
第三章違規處理辦法
第十六條遲到、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處理。
第十七條一學期曠課一節給予全校通報批評,同時否決本學期一切評優資格。
第十八條一學期曠課兩節以上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嚴重者報學校辦公會研究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生不能讓其他同學代替請假,任課教師教師沒有請假審批權限,學生請假必須按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20xx年2月起施行。
考勤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1、為了嚴肅勞動紀律,維護正常辦公秩序,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人事行政部負責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原則,對公司全體員工的出勤情況進行管理。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山西三石創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簽到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上述時間段工作,可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調整工作時間段,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四條 考勤報備
1、公司考勤采用釘釘系統簽到、請假、加班,由人事行政部進行考勤匯總;
2、所有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工作時間進行簽到,記錄出勤情況,每日簽到四次;
3、員工所有與考勤相關的事項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不報備者按曠工處理。
第五條 考勤匯總
1、考勤統計區間為每月的月初至月末。人事行政部考勤員統計匯總
本公司上月員工出勤情況,于每月的5日至7日在公司群公布;
2、考勤員將員工確認后的考勤進行統計匯總,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后轉交至財務部進行工資發放;
3、考勤為計發工資的依據之一,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人員要保證考勤匯總統計的真實、有效性。
第六條 考勤規定
員工有未按公司考勤制度執行者,人事行政部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如有故意違反規定者可根據具體情況與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 (一)遲到、早退、脫崗時間規定
1、遲到:員工非因公超過規定上班打卡時間以外且在15分鐘之內上崗的,記為遲到;
2、早退:員工非因公在規定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之內離開崗位的,記為早退。
3、脫崗:工作期間,為處理私事或串崗而擅自離開崗位,時間在1個小時之內的行為,視為脫崗。
(二)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處罰規定
1、員工初次遲到、早退、脫崗、未簽到,部門負責人和他進行面談,了解原因,如果是可以理解的.客觀原因而非員工主觀行為,那么請他列出那些可能導致他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的情形,由部門負責人幫助他解決,確保不再發生類似情況。
2、員工再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考勤管理員和他面談,再聽其陳述理由。若屬于借口,應嚴肅指出已經不存在可發生因素。若屬意外,可給予善意提醒。
3、員工第三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與他談話,
指出他的行為已經違約,給予口頭警告,并按缺勤一天處理。4、員工第四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由總經理與他談話,給予最后一次改正機會,并通知他沒有機會再一次違反考勤規定。5、員工第五次違反公司考勤制度。表示已經無可救藥,直接到人事行政部,解除勞動合同。
(三)曠工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不履行審批手續而離崗的;
2、雖然辦理審批手續但未按審批權限獲批而離崗的;
3、請假期滿未按時上班的;
4、超過上班簽到時間15分鐘以上,半個小時以內的,記為曠工半天;超過1個小時的,記為曠工1天;
5、在距規定的下班打卡時間之前15分鐘以上擅自離崗的,記為曠工半天;
6、工作期間,脫崗超過半個小時的,記為曠工半天;
7、請假不到一天的員工,到司、離司均需打卡,若只有到司或離司一項打卡記錄,記為曠工半天。其余無論任何原因,當天打卡不全,并無任何記錄,記為曠工1天;
8、員工未辦理請假(調休)手續,超過應出勤打卡時間半小時以上(包括當天始終未打卡)或工作期間處理私事超過1個小時,為曠工。
(四)曠工處罰
1、曠工1天扣除日工資2倍;曠工半天扣除當天日工資。
2、連續曠工3天(含)以上,可根據具體情況后可與責任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全勤獎標準:
1) 凡當月入職和離職員工不足應出勤天數者無全勤獎。
2) 凡當月有請假、遲到、早退、脫崗、未打卡、礦工者無全勤獎。
第三章假期管理
第八條 事假
1、事假:經批準,為處理個人事務申請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記為事假;
2、員工遇有私事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辦理的必須先向主管領導請示,待征得其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九條 病假
1、病假:因身體不適,經批準,在一定期限或日期內離崗治病,記為病假;
2、員工應在上班前向主管領導請示,征得同意后并致電人事行政部。于病假結束后上班當日持醫院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第十條 帶薪休假:
根據國家法規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允許員工按規定休息,并在員工休息期間按企業相關規定發放薪酬,包括婚假、產假、喪假,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1、婚假:在公司工作1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女滿20周歲,男滿23周歲),可享受7天帶薪婚假,再婚的不享受婚假。婚假應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執行;
2、產假:在公司任職一年以上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員可申請產假,申請時間較休假時間應提前3個月;產假為98天;
3、喪假:員工直系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司給予員工3天喪假。喪假應提前一個星期提出申請,經批
準后執行;
4、帶薪年假: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 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2) 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5、法定節假日:經國務院批準,每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具體放假時間根據國家節假日安排。 第十一條 請假程序及處罰
1、員工請假以不延誤本職工作為前提,請假前須提前至少1天通過釘釘系統報請批準,員工5個工作日以上的請假,部門負責人需安排工作交接;
2、請假審批權限為:員工請假3天(含)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含)以上報總經理批準;連續3天以上請假須提前2天提出申請;
3、員工請假經批準后必須報備人事行政部。
第四章 出差管理
第十二條 因公外出相關規定(包括所有區域:太原區和其它區)
1、員工應自覺遵守考勤制度,因公外出時,須提前按要求詳細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出差考勤的報備全部通過釘釘系統進行。
2、員工出差前手續:
1) 員工因公外出需在釘釘系統報備,員工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報備人事行政部,方可外出。
考勤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為規范員工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銀泰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分為夏季和冬季兩種作息時間,根據工種的特殊性與差異性作出以下規定:
(1)、公司行政事務管理崗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2)、商場一線經營崗(保安、保潔、監控、導購和收銀)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夏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員工每周休息一天,行政事務管理崗休息日為:每周日,商場一線經營崗休息日根據具體經營情況安排,原則上周末不得安排休息。
四、考勤管理細則
1、遲到與早退
(1)、遲到、早退5--10分鐘扣1分;
(2)、遲到、早退10--15分鐘扣3分;
(3)、遲到、早退15--30分鐘扣5分;
(4)、遲到、早退30--60分鐘按曠工半天計算;
(5)、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計算;
每月連續3次遲到、早退5分鐘,按本細則的第(3)條扣發工資。
2、曠工
曠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30分
(2)、曠工一天扣6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20分
(2)、曠工一天扣4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曠工半天扣10分
(2)、曠工一天扣20分
五、假期管理細則
假期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1、病假
(1)、病假3天以內,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并報總經辦備案;
(2)、病假3至15天,需提交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經部門領導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
(3)、病假15天以上,需提交三甲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并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5分
(2)、病假一天扣2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0分
(2)、病假一天扣15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病假半天扣5分
(2)、病假一天扣10分
2、事假
(1)、事假1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并報總經辦備案;
(2)、事假2至7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
(3)、事假7天以上,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20分
(2)、事假一天扣4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10分
(2)、事假一天扣2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事假半天扣5分
(2)、事假一天扣10分
3、婚假
婚假:員工依照《婚姻法》享受的假期,員工在享受婚假時,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1)、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次結婚)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4、產假
產假:女性職工在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員工享受產假時,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的復印件。員工單胎順產,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83天。
(1)、購買生育保險的員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津貼;
(2)、員工在產假期間未能享受生育津貼的,其產假期間待遇按正常工資的80%執行。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享受喪假,且喪假為1至3天,員工在喪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6、探親假
探親假:員工與配偶或父母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公司給予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假期,探親假按拉薩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200元/月執行。
(1)、入職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
(2)、探親假時間:15天(含路程時間)。
7、年休假
在公司入職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且每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五、員工請假以“天”為單位,原則上不允許請“小時假”。
六、探親假、年休假需連續安排且不跨年。
七、每分對應的金額為: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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