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安全管理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為強化餐飲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于餐飲業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范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
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餐飲業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并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營業經理安全職責
1、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筑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2、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筑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3、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安保經理安全職責
1、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2、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經批準后負責落實。
3、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5、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6、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7、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8、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發證工作。
9、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0、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11、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12、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2
1.堅決執行〈〈消防法〉〉和政府部門的有關消防條例規定。
2.積極組織內部員工參加消防系統舉辦的消防培訓。 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標志。
4.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餐廳和各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餐廳內部從上到下實行防火安全責任逐級考評。
5.每月組織一次全面防火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表,簽字并存入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6.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上報并整改。
7.對內部的.電氣設備及設施加強管理,樹立“防患于未然”的消防思想。營業期間每兩小時巡查一次,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管理組交接班前由班組消防管理人員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9.消防安全管理人針對本店的環境特點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及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懂得消防知識、掌握滅火常識;每半年組織一次餐廳所有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使用方法培訓;每半年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10.發生火災會立刻報警,組織人員按照預定疏散路線疏散,及時撲救初起火災。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品安全綜合檢查管理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嚴格按照餐飲許可范圍(餐飲許可證的備注)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量化等級標志、營業執照等合法經營的證照。
2、新《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落實企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本企業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須建立健全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裝裱上墻張貼在相應功能區;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實施內部檢查管理并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和員工獎罰制度管理,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4、食品安全管理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貫徹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等有關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自查表》等進行相關記錄,以備查。
5、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采用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形式相結合,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6、食品安全管理組織宜每周1—2次對各餐飲部位進行全面現場檢查,同時檢查各部門的自查記錄,對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并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7、食品安全管理員每天在操作加工時段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并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8、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范。
9、不斷加強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結合餐飲業監管的具體要求,積極采用“五常法”等先進食品安全管理方法,在就餐場所設置食品安全公示宣傳欄。
二、預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制定并落實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關注社會食品安全預警提示,積極預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涼菜、燒鹵熟肉、生食水產品、西式糕點、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較高風險食品,必須有相應許可項目,并應嚴格按照專間要求進行操作。禁止超許可范圍經營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規模聚餐活動。
3、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應保證來源合法安全,禁止生產經營新《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食品。加工食品用水禁止使用自蓄水池等二次供水受污染或消毒不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情形;不需要再加熱的即食食品沖洗水、即食用冰的水源需要使用凈水處理器(能提供該產品涉水安全證明),并能提供近期的水質合格檢測報告。
4、加工經營過程加工經營過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成品、半成品、原料應分開加工、存放;員工要經常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應消毒手部,發現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及化膿性皮膚病者,應即暫停其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動物接觸食品。
5、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應進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對其表皮進行清洗消毒,或剝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使用禽蛋前應先清洗、消毒外殼。
6、熟制食物應燒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產品,外購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須徹底加熱,中心溫度應高于70℃。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溫下保存,應于出品后2小時內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魚、毒蘑菇、發芽馬鈴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及原料;餐飲業禁止使用亞硝酸鹽;豆漿、四季豆等食物,應按要求煮熟燜透,謹慎提供貝類、海螺類、深海魚,禁止提供不新鮮或腐敗的青皮紅肉魚,有效預防豆漿、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組胺等中毒。
8、外部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食品加工及售賣間,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
9、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應迅速組織患者到正規醫療機構救治,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停止生產銷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
10、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規定:發現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對需要召回的食品,應當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
三、從業人員健康及衛生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尤其是從事直接入口食品崗位的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時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須先取得《健康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杜絕先上崗后體檢,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
2、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3、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依法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管理制度,及時組織辦理
《健康證》年檢及新上崗人員辦證,組織每日人員到崗時“晨檢”,發現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人員,應立即離開食品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掌握本崗位要求,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規范操作。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后,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嘗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隨處亂放。
5、嚴格按規范洗手。工作人員操作前、便后以及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確操作。
6、工作人員不得留過長頭發、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廁及存在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的行為。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新《食品安全法》第44條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職工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加強食品檢驗工作,依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其培訓和考核。經考核不具備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崗。
應組織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并建立培訓考核檔案。
從業人員是指餐飲業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員。
2、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依法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食品安全管理員應持有相應級別的培訓合格證上崗(監管部門認可的證書)。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及考核計劃,定期組織有關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培訓考核,使每名員工均能熟練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4、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5、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形成表格化歸檔,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五、食品采購索證驗收制度
1、依據新《食品安全法》第53、60、92的要求和124、125、136條的罰則最新規定、《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定》等法規要求: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設備、洗滌劑、消毒劑等)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便于溯源。
2、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常用鑒別常識。
3、應當到證照齊全有效、有相對固定場所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發票、收據、進貨清單、信譽卡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管理要求
1、依法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按照許可項目規范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置懸掛或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社會監督。
2、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積極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3、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建立健康檔案。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應進行健康檢查,取得《餐飲服務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4、積極組織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5、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事件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當地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采購儲藏要求
1、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
2、應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需冷藏(凍)的熟制品,應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1℃之間。
5、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三、加工操作要求
1、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2、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工作衣帽應整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加工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許頭發外露,不許留長指甲,不許涂指甲油,不許佩帶飾物。
3、需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加工后的熟制品應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4、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用具,并將消毒后的餐用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用具。
5、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6、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等設備與設施;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餐飲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7、食堂的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四、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設有獨立的粗加工間、原料庫、更衣室、操作間。
2、操作間有瓷磚或其它防水、防潮、可清洗材料制成的墻裙、排氣扇、紗門紗窗、密閉的廢物桶,下水道出口處有防鼠金屬隔柵。
3、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與排水;
4、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5、原料庫有防鼠、防蟲、防霉、防潮措施,原料離地離墻10cm存放,保持空氣流通。
五、食堂應當使用耐磨損、易清洗無毒材料制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采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并不得與蔬菜、肉類清洗的設施混用。要做到四分開:餐具洗清分開,原料葷蔬清洗池分開,切配用具生熟、葷蔬分開,貯存生熟、成品半成品分開,并有明顯的文字標識。
六、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柜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飲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七、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及存放場所(櫥柜)有明顯的標記。
八、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九、學校食堂必須取得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未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學校不得開辦食堂;食堂從業人員要持有健康證及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并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5
一、設有專用洗刷水池,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分開,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用具要有明確標志;要經常消毒,保持用具整潔、干凈,做到清潔衛生、專人負責,使用洗滌劑、消毒劑應當對人體完全無害。
二、操作臺、貨物架、售貨臺、各類粥車、湯桶、淘米桶、洗碗盆等要保持清潔無灰塵、無油污;洗菜池、盆、筐等要無泥沙、無臟垢、無異味。
三、盛裝食品所用盆、盤等餐具和生產加工用具要生熟分開,各種容器均保持干凈、清潔,不得直接落地放置。
四、冰箱、冰柜、冷庫要分類存放、生熟分開,有明確標志,保持清潔無異味,箱、柜、庫內物品擺放整齊有序,發現有腐爛、變質、超期儲存的食品要及時處理;冷藏設備必須保證運轉正常,且冷藏設備設施不能有滴水、結霜厚度不超過lcm,冷藏的溫度不超過10℃,冷凍溫度不超過-1℃。
五、公用餐具和用具做到每餐必須消毒,消毒時間每次不低于30分鐘,出售食品必須用售貨工具;餐具的消毒首選煮沸消毒100℃10分鐘、蒸汽消毒100℃15分鐘,也可用有效氯含氯消毒劑溶液浸泡30分鐘,后再用凈水沖洗干凈。
六、對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清洗干凈,保持干燥,食品包裝材料必須符合食品衛生要求。清洗消毒程序:必須嚴格按“一洗、二漂、三沖、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序操作,消毒完畢的用具應當立即放于清潔的廚柜內保潔,餐具、用具可用電子消毒柜消毒,容積大的用具可用含氯消毒劑消毒。
七、廚房用具(砧板等)和餐具每餐做到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清洗后存放在保潔櫥內或有蓋保潔柜中。
八、嚴格按照各室功能和食品加工流程:生進、熟出進行操作,燒煮好的食品從傳遞窗口進入備餐間。
九、每天做好廚房、副食品倉庫等場所的滅蠅、滅蚊、防蟬螂、防鼠和消毒工作,各餐間消毒燈定員定時開關,隨手關閉備餐間門窗,防止蚊蠅叮咬食物和掉入菜中。
十、嚴格執行“五四”制度:(四不制度、四隔離制度、四過關制度、四定制度和四勤制度);廚房、備餐問時刻保持無蒼蠅存在。
十一、防止因操作不慎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主廚(上灶燒煮人員)負責液化總閥的關閉仟務,爐灶用后及時關閉,每天下班后仔細檢查,并建立交接班記錄薄。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6
為切實搞好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從源頭防止食物中毒,為學校師生營造一個平安、衛生的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則
1、設置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機構:組長:何卡林校長;副組長:趙永平主任;
2、樂觀協作、主動接受衛生行政部門對學校食品衛生的監督檢查,對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的看法和建議,準時實行措施進行整改。
3、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發大事應急處理機制,如發生上述大事,馬上停止經營活動,并向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衛生部門報告,不得緩報、瞞報、漏報。
4、實行事故責任追查制度。事故責任追查做到“四不放過”,即事故緣由未查清不放過,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老師、同學未受教育不過。
二、學校食堂、飲食店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一)必需具備的條件:
1、食品加工人員必備的衛生條件:從業人員必需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有健康證,并隨時保持個人衣帽、儀表干凈。
2、操作間必備的衛生條件:設施布局合理,生熟分開,標志明顯,餐具存放整齊,密閉保存。制做涼萊,符合規范要求。
3、食品選購、貯存必備的。衛生條件:選購食品符合衛生標準,有檢驗證明,有冷藏冷凍設施,每個經營戶必需有冰箱或冰柜一臺。庫房干凈通風,防鼠設施齊全,原料擺放整齊,標志明顯,物品分類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劑符合規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劑符合衛生要求,定型包裝食品有廠名、品名、廠址、生產日期、保存期,無超過保存期或腐敗變質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開使用,定位保潔。
5、餐具消毒:消毒設施必需監測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運轉,有專人負責餐飲具消毒并嫻熟把握操作規程。
6、環境衛生:環境干凈衛生,有防鼠、防蠅、防塵設施。
7、餐廳衛生:餐廳店堂干凈衛生,擺臺餐具符合衛生要求。顧客自取味料符合衛生要求,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有專用工具。
8、衛生管理制度:有衛生許可證并進行年審,有專人分管食品衛生工作,并常常檢查有記錄,對從業人員定期培訓。
(二)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1、嚴格杜絕用腐敗變質及其它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為。
2、粗加工過程中動物性食品與植物性食品必需分開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潔。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衛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沒有燒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需充分加熱,加熱不徹底的嚴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觀特別或變質食物。
三、學校副食品店食品衛生管理要求。
1、經營戶必需持有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
2、定型包裝食品必需索證。
3、食品陳設與銷售符合衛生要求,離墻、離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廢棄物存放符合規定,不污染環境和食品。
5、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7
一、實行餐飲服務許可制度。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活動,按照許可范圍依法經營,并在就餐場所顯著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餐飲服務許可證》,以便消費者了解和監督。
二、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為落實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餐飲服務單位要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兼職),負責檢查經營過程的食品安全狀況并記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并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貫徹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制度。
三、建立健全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內容包括體檢表或復印件、健康合格證明或復印件和從業人員在崗期間有礙食品安全臨時病癥記錄)。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要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四、制定全年食品安全培訓計劃,加強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內容包括培訓內容、培訓時間、授課人、考試試卷及考試成績)。按照計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餐飲從業人員上崗前要進行一次有關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掌握本職工作必須的食品安全知識和要求,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
五、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第十四條規定的禁止采購、使用和經營的食品。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時,應按照以下要求進行。
(一)從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者的相關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采購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商或者供貨基地的資質證明、每筆供貨清單等。
(三)從超市、農貿市場、個體經營商戶等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采購清單。應當按照產品品種、進貨時間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購記錄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備查。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庫房要保持通風、干燥,采取防鼠、防蟲、防霉措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七、食品添加劑應按照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和有關規定采購、保存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等設施中,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臺賬。
八、餐飲服務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衣帽、勤洗澡理發。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九、餐飲服務食品加工經營場所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孽生條件。
十、食品操作人員在制作加工過程中應當檢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十一、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熱至中心溫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當在冷卻后及時冷藏,冷藏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0℃—10℃之間,冷凍溫度的范圍應控制在—20℃至1℃之間。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
十二、按照要求洗凈、消毒餐具、飲具,并將消毒后的餐具、飲具貯存在專用保潔柜內備用,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飲具。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具、飲具。
十三、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必須無毒無害,標志或區分明顯,并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十四、定期維護食品加工、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設備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五、設立并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食品安全管理員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并及時處理。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8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工作。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時,應當查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詳細核對《食品進貨憑證》所記錄的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是否與實物標注一致,并在該憑證上注明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該憑證單據,定期裝訂成冊,妥善保管,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三、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經營者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食品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經營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當天食品自檢信息、退市食品清單和處理情況等。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監督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應當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商和消費者退貨,協助監管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好停止經營等相關情況。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9
為規范現榨飲料安全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江蘇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現榨飲料是指以新鮮水果、蔬菜及谷類、豆類等雜糧為原料,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條件下,現場制作的供消費者直接飲用的非定型包裝飲品。分為現榨果蔬汁和現榨雜糧飲品,現榨雜糧飲品應燒熟煮透后方可供應。
二、制售現榨飲料,應設置布局合理的現榨飲料專用操作場所,配備無毒、無害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現榨飲料專用設備、工用具,并由專人加工制作。
三、現榨飲料操作人員在操作前應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洗手并進行手部消毒;操作時應佩戴一次性口罩;操作中如接觸其他不潔物品后應立即洗手消毒。
四、現榨飲料果蔬必須新鮮,無腐爛,無霉變,無蟲蛀,無破損等。雜糧及其制品必須無霉變、無蟲蛀、無腐敗變質、無雜質等。現榨飲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五、現榨飲料使用的水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添加的冰塊應符合GB2759.1《冷凍飲品衛生標準》要求。
六、飲料現榨應嚴格進行原料清潔整理,未經清洗處理的果蔬和雜糧不得使用,在壓榨前應再次檢查待加工的原輔料,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七、飲料現榨操作前,應檢查設備、工用具的.清潔狀況,現榨飲料的設備、工用具在每餐次使用前應消毒,用后應洗凈并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存放。使用過程中更換榨汁品種時,接觸食品的設備必須洗凈、消毒。
八、現榨飲料應存放于加蓋的容器中,加工后至食用的間隔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不得供應腐敗變質、酸敗、霉變生蟲、混有異物、摻雜使假、隔頓隔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現榨飲料。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執法過程中快速檢測方法的使用,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管理,確保快速檢測工作的科學、公正和有效,根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是指具有快速、簡便、靈敏等特點,用于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相關項目初步篩查的檢測手段。
第三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堅持科學嚴謹、公開透明和公正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工作,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采取審評專家主審負責制進行技術審評。
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具體承擔全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形式審查和技術審評工作。
第二章認定
第五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范圍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實際需要確定,并向社會公告。
第六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請人向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提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形式審查。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請材料和樣品并做出說明;提供材料不全的,出具補充材料通知書。
(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審評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技術審評。審評專家根據所申請快速檢測方法的特性,提出技術參數驗證試驗方案。技術審評應在3個月內完成。
(三)根據審評專家的驗證方案,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指定相應檢驗機構進行驗證試驗。驗證試驗應在3個月內完成。
(四)審評專家根據驗證試驗的結果,對申請的快速檢測方法的技術參數等進行審評,將書面專家意見提交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五)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根據審評專家提交的`書面專家意見提出技術審評意見,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六)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提交的技術審評意見進行審核認定。未通過審查、審評和認定的快速檢測方法,由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七)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列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名錄,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公告。
第七條申請人提出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申請的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應當定型并通過鑒定,該申請人應當具備一定的生產能力;
(三)申請的方法應符合國家相關的產業政策。
第八條申請認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認定申請表;
(二)申請人法人資格證明材料;
(三)相關鑒定證書或技術證明材料;
(四)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驗證檢測報告;
(五)用戶使用意見或相關材料;
(六)有關部門提供的與申請方法密切相關的證明材料(如環保許可證、環境評價證明、安全生產許可證、采用國際或國家標準證明等);
(七)其他材料。
申請人提供上述申請材料一式六份、申請表的電子版本及申請方法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樣品六臺(套)。
申請人對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第九條審評專家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庫中選取,除應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家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相應專業崗位工作5年以上,具有較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
(二)身體健康,原則上年齡在65周歲以下,能按要求承擔和完成審評工作;
(三)本人不在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相關企業任職和兼職。
第十條申請人所在機構人員和直接參與方法研究的人員,以及有可能對審評公正性產生影響的利益相關人員不得參與審評。
第十一條技術審評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方法技術性能(如重現性、再現性、靈敏度和穩定性等)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用戶要求的技術指標;
(二)方法及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技術產品是否符合環保、安全和衛生等有關規定;
(三)方法及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技術產品結構是否合理,性能是否穩定,是否有應用價值。
第十二條申請人對審評結果存在異議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異議申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定其他專家對異議申請進行審核,并在1個月內作出相應答復或重新組織開展技術審評。
第三章再評價
第十三條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對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每兩年進行一次再評價。
第十四條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再評價遵循以下程序:
(一)申請人對每年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生產和使用情況進行匯總,于當年11月30日之前將《認定方法生產情況報告》、《認定方法使用情況報告》和《認定方法投訴及處置情況報告》等再評價材料報送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二)各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每年本轄區內日常監督檢查中使用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情況進行匯總,于當年11月30日前將相關材料提交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
(三)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組織審評專家對認定滿兩年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再評價材料進行審核,形成再評價報告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五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再評價報告,對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名錄進行調整。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出現重大技術或生產質量等問題的認定方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停止使用,并向申請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情節嚴重的,撤銷其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并在兩年內不再受理該方法的申請。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撤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的認定:
(一)方法申請人自行要求撤銷其認定的;
(二)方法申請人發生重大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的;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已認定方法存在重大技術問題的;
(四)申請人或其方法所必備的儀器、試劑等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的;
(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為需要撤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申請人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技術成果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撤銷其已認定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快速檢測方法。情節嚴重的,將交由有關部門予以處理。
第十九條參與認定工作的審評專家、相關工作人員和參與驗證試驗人員應嚴格保護申請認定方法的技術秘密。在審評工作中因徇私舞弊、收受賄賂而對申請認定方法作出錯誤鑒定的,或者剽竊、泄露申請認定方法中技術秘密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其本人所在單位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為強化餐飲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顧客和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嚴格把好安全生產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及相關文化娛樂場所、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和安全生產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具體情況,建立從法人到各級負責人、職能部門、專業技術人員及全體員工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此制度適用于餐飲業內部所有部門安全生產和工作環節,也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是規范餐飲業全體員工在安全生產管理和工作過程中安全責任的制度規定,以完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保障餐飲業的安全和正常運轉。安全生產管理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主要工作方針,同時以誰主管誰管理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為工作原則。餐飲業所有工作人員有依法保障安全生產的責任,并應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餐飲業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的制度建立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落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企業年度工作計劃,支持、督促企業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有效的排查治理安全隱患。本制度依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編制,并按照政府部門要求及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完善。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了確保客人及員工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依據《安全生產法》對餐飲業各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行明確規定,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核心內容。特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及各安全生產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
部門職務及職責
一.總經理安全職責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二.部門主管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領導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領導和支持本單位安全工作管理的職責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主持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總經理做好召開安全生產例會的準備工作,對安全生產決定的事項,負責組織貫徹落實。
4、負責組建應急救援組織,指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5、定期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立即報告總經理,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6、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應迅速查看現場,及時準確地向總經理報告。同時組織事故調查,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7、對本單位的設備,建筑物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8、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本單位設備大、中修計劃,按期對特種設備,配件進行年審和檢測,對設備、建筑物的各類技術檔案的完整性負領導責任。
9、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促進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10、監督檢查本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和開展安全工作的情況,定期研究分析本單位傷亡事故,職業危害,突發事件及重大隱患,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
11、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經批準后負責落實。
12、了解現場安全情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不安全隱患,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3、督促有關部門制定和貫徹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檢查各級干部,職工的執行情況。
14、參與審查和匯總安全生產措施計劃,督促檢查勞動保護措施經費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措施項目的完成情況。
15、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發現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有權要求解決,否則,有權提請安全生產監察機構和主管部門制止施工和生產。
16、組織安全生產競賽,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經驗,樹立安全生產典型。
17、組織新職工崗前安全教育和職工安全技術教育,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復審、考核、發證工作。
18、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計劃,并負責貫徹實施。
19、負責傷亡事故統計,分析,參加事故調查,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20、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對防護用品的質量,發放和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21、在業務上接受地方監察部門和上級安全機構的指導,在向行政領導報告工作的同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如實反映情況。
三、部門領班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協助單位領導做好消防工作。
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制定年、季、月消防工作計劃,并負責實施。
4、經常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指導,督促義務消防員,危險化學品保管員和要害部門人員的消防知識訓練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重大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6、參加本單位新、改、擴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7、負責調查火災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8、負責指定并組織實施放火應急演練。
9、負責組織開展本單位消防安全競賽、評比、獎懲活動。
10、負責本單位各種機械、起重、壓力容器、鍋爐、電氣和動力等設備的安全管理。加強設備檢查和定期保養,使之保持良好狀態。
11、組織制定有關設備維修、保養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12、確保機器設備的安全防護裝臵齊全、靈敏、可靠。
13、負責特種設備的建檔、年審、檢驗工作。
14、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作出因設備缺陷或故障而造成事故的鑒定意見。
四、辦公室文員安全職責
1、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職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職工上崗、轉正、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
2、做好各類人員(包括職業病患者)的健康檢查工作,發現情況,及時調離。
3、做好新員工的上崗前體檢與調離職工的離崗體檢,分配工作時注意禁忌癥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與處罰。在規定期間內不予晉級和提職
5、做好工傷職工的評審、鑒定與保險工作
6、執行勞動法,做好勞逸結合,休息休假和工時管理工作
五、值班經理安全職責
1、每日檢查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是否完好,并及時做好檢查記錄。
2、監督營業場所的安全工作落實情況,按照安全工作標準檢查員工的工作,及時糾正“三違”行為,并對違規人員批評教育。
3、在發現火險或其它突發事件時,應按預案組織人員疏散,報警,積極采取措施,遏制事態發展。
六、值班領班安全職責
1、認真執行本單位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責任明確。
3、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肅勞動紀律,堅決反對各種違章現象。
4、認真開展新職工上崗前的班組安全教育,在新職工獨立操作前,指定專人負責帶領。
5、重視班組安全建設,注意發揮班組安全員的作用。
6、經常檢查工作區域中的各種不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對不能根本解決的問題,要采取可靠的臨時措施,并及時上報。
7、嚴肅查處各種事故苗頭和未遂事故,將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預防為主。
8、發生輕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并本著“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9、發生重傷以上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詳細記錄,并組織全班職工認真分析,吸取教訓,落實防范措施。
七、員工安全職責
1、每日按要求佩帶使用勞保用品。
2、保證本崗位工作地點、設備、工具的安全整潔。
3、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應急救援演練,增強安全意識,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5、發生突發事件,能夠迅速引導顧客疏散,安全逃生。
八、廚師長安全職責
廚師長是廚房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其安全職責:
1、組織廚師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
2、組織廚師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操作規程;
3、督促廚師嚴格遵守和落實廚房的各項安全制度;
4、組織廚師經常清理灶具,煙道,煙罩等部位,防止因積油引起火災。
5、經組織廚師常檢查燃氣管道,閥門及灶具連接處是否有漏氣,發現隱患及時排除或報告。
6、保持廚房消防器材完好,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7、下班前要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任何隱患后下班。
九、廚師安全職責
1、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遵守廚房的安全防火,安全衛生制度,防止烹飪期間發生火災。
3、進入崗位,先檢查崗位灶具是否安全,點燃燃氣時必須遵守用火(氣)規則。
4、嚴格遵守廚房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
5、熟練使用滅火器(毯);
6、離開崗位要關火,斷氣;
7、遇有火災和險情,及時報告和處理。
十、營業區域安全管理制度
1、為了加強營業區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給顧客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營業期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上鎖和占用,消火栓、滅火器、疏散指示標志等嚴禁遮擋。
3、在電閘箱、電插座、照明燈具等用電器50厘米內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4、安裝的電器及使用的電源線,必須選用阻燃型,并符合國家標準的電氣設備。電氣安裝必須由正式電工安裝。
第三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第一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為了強化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從業人員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素質,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營造良好的企業安全文化氛圍,使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北京市餐飲業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及相關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目的和要求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目的是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是餐飲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全體員工安全素質的一個重要環節和手段,各級管理人員應予以高度重視,常抓不懈。
3、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具備與本部門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4、部門應按規定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所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凡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或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當設施設備更新改造后,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首先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7、部門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教育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崗位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8、部門管理人員應當教育和督促所屬員工嚴格執行餐飲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范,應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9、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組織機構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組織機構由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部門培訓領導共同組成。
1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
組長:郝建偉
副組長:薛楠
組員:鄭露、麥春燕、邵滿紅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機構的工作職能
(1)餐飲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領導小組負責新入店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部門級、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2)人力資源部負責協助安全生產辦公室對新入館員工的餐飲業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新員工進行餐飲業《員工手冊》內容及相關制度的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對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進行備案登記,并填寫培訓記錄表留存備查。
(3)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小組領導負責對新入館員工的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部門員工每年一次的定期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對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工作。
(4)各部門領班或培訓人員負責對新入店員工的崗位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工作;負責更新設備后的專門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內容
1.國家、地方各級政府、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規定;
2.餐飲業及部門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以及必備的安全防護常識;
3.崗位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
5.崗位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急預案、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及安全撤離路線;
6.餐飲業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象及時間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對象是餐飲業各級管理人員、各部門在崗員工(含臨時工、實習生)、從事特種作業人員以及新入館員工(含代培人員)。
餐飲業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每年接受的在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入店從業人員上崗前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上崗、離崗6個月以上的從業人員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教材或者使用新設備的從業人員接受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學時。
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本單位的專門培訓機構進行,培訓課時不少于國家規定的時間。
五、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方法和形式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采用課堂講授、視聽教學、案例分析、分組討論、操作示范、現場培訓、問卷調查、參觀考察等方法進行。
具體形式有:
1、課堂講授:培訓員根據培訓要求準備授課講義和試卷,對所授內容進行講解,受訓人員對培訓內容作筆記備考。
2、視聽教學:利用多媒體、音像制品等對受訓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直觀教學效果。
3、案例分析:通過對餐飲業以往發生事故或工傷案例的分析,剖析原因、查找根源、傳授應對措施,提高受訓人員應變處理能力。
4、分組討論:圍繞某個安全主題組織受訓人員進行分組討論,集思廣益,并對討論結果進行陳述和點評。
5、操作示范:指派操作技能突出的員工結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示范,規范員工(特別是新員工)的操作程序。
6、現場培訓:結合崗位工作特點組織現場培訓,邊學邊練,使受訓人員達到崗位工作要求。
7、問卷調查:結合安全生產活動或公眾關注的安全話題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和掌握員工的思想動態,跟進培訓。
8、參觀考察:組織安全生產相關人員進行參觀考察,取長補短,提高整體安全管理水平。
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考核
1、考核要求: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人員,應進行培訓后的考核,考核合后方可上崗工作。同時簽訂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安全生產職責。
2、考核辦法:采用試卷答題、口試、實際操作技能考評等方式進行,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安排上崗工作,考核不達標的需進行再次培訓考核,直至達標為止。經二次以上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或調離原工作崗位。
3、培訓考核時間:不少于半年一次。
4、考核目標:每名員工明確崗位安全職責,知標準,懂防范、會操作。
七、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管理
1.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工作的要求,結合各部門實際工作情況,編制當年度餐飲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確定每次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及內容。
2、餐飲業安全生產培訓教育領導小組及各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根據培訓要求,負責培訓時間及培訓場地、教具、設備的安排工作;負責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記錄以及收集各部門安全生產培訓的反饋信息。
3、涉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相關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培訓計劃和授課要求,安排授課人員到場實施相關內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負責出題考核及閱卷登分工作。對授課質量差、反饋效果不佳的授課人員,安全生產辦公室有權要求相關部門予以調整,相關部門應給予積極配合。
4、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的培訓考核工作,依據特種作業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由指定的專門培訓機構負責。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注冊檔案及相關信息;負責編制特種作業人員年度培訓計劃,依據《操作證》的有效期限,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專業安全技術知識的培訓、考核,并將考核成績備案。
5、新入店員工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上崗工作。
6、各部門應根據餐飲業安全生產辦公室的要求,配置相應數量的部門及崗位培訓授課人員,負責本部門或所屬崗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工作。
7、餐飲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結合每月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各部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從業人員掌握安全生產知識及崗位操作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到位,或未經培訓上崗和無《操作證》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情況,將追究相關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予以通報批評和相應處罰。
8、有關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經費的計劃、安排及使用,《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規定,參照餐飲業培訓經費管理辦法執行。
9、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制度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附件之一,解釋權在本單位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10、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二節安全生產檢查
一為了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使廣大員工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想,保障消費者生命和財產安全,切實將安全生產工作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杜絕各種安全生產事故,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望各部門、各位主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比照遵從:
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要求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代理人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負責對各部門的每個季度前一個月和每年四個重大節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布置和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工作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代理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認真組織落實公司關于每個季度和年內重大節日前的部署檢查工作,進行認真檢查,除此之外還要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制定出對門市季、月、周的安全檢查制度,并協助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做好安全檢查工作
每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除嚴格執行門市季、月、周、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制定每日日常、班前、班后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根據具體情況檢查重點安全部位、電氣設備、插銷插座、用火用電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各項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常閉式防火門等,堅持每日巡查制度,落實登記,對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以確保公司員工和財產安全。
三各部門檢查的內容
檢查部門安全生產是否有專人管理,有無明確分工檢查部門負責人是否針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了相關教育,并保留教育記錄。是否建立和留存安全生產檔案和檢查記錄,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
對新招收的員工、臨時工是否進行安全教育,不低于24H,崗前教育培訓是否有記錄
各部門堅持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每次檢查日期,檢查人員都應該詳細記錄
檢查特殊工種人員是否經過專業培訓,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根據平時檢查記錄對使用設備安全和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檢查出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糾正、解決。
對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應定出計劃期限解決。每次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記錄,要評比計分列入本部門考核內容。
所有機械設備應按規定標準裝配安全防護裝臵。防護裝臵不全或沒有防護裝臵,不得怕麻煩而私自拆卸防護裝臵。對于單位新添設備,由于防護裝臵不全,部門應立即向管理部門反映。
根據季節重點檢查,尤其是夏、秋兩級,重要部位內的電氣線路,設備要詳細查看,線路因老化可能引發火災,應及時更換,絕不延緩。
所有機械、設備=壓力容器、電梯、動力設備,都要定時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不準帶故障運行和超負荷運行,如發現問題,應立即與電工和專業人員聯系,并督促解決
第三節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確保場所現有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完好,結合門市實際情況,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及滅火器材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制度:
一、門市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水箱、自動報警系統及相關設備、自動滅火系統及相關設備、消火栓(室內外消防栓及水泵結合器)系統及相關設備、防火分隔物(防火墻、防火卷簾、防火門)、應急疏散設施(通道、出口、照明、標志標識等)、消防器材包括移動式滅火器、消防救護器材(隔熱服、滅火毯、消防斧、救護繩、手提應急燈)等
二、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管理有安保負責,維修保養由工程部及相關協作單位負責。所有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挪用、埋壓、圈占,門市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維護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
三、消防報警系統:
1.消防報警系統得日常管理和維護由大廈監控中心負責
2.火災報警探測器一般場所每3年清洗保養一次(按比例分批進行),污染場所(廚吧操作間等處)每年清洗一次
3.大廈監控中心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熟練掌握設備性能及操作規程
四、防火卷簾、常閉式防火門
1.工程每月協同大廈對防火卷簾系統元器件進行檢查并除塵,每季度按照設計標準對防火卷簾、長開式防火門進行功能測試,及時排除故障。
2.工程會同大廈維保單位每季度對機械原件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確保功能完好
五、防、排煙系統和正壓送風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所有正壓送風口巡視檢查一次
2.大廈工程部每半年對送風口電氣元件機械配件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檢查風機的狀態,及時消除系統故障
六、排煙系統
1.大廈監控中心每季度對排煙閥、排煙口及控制線路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
2.每半年對排煙系統進行一次維護保養
七、固定滅火系統
八、消火栓系統
1.安保每日對室內消火栓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
2.工程每月對消火栓泵、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器進行維護保養,確保系統處于正常狀態,與大廈協調按照設計標準進行聯動測試并做好記錄
3.會同大廈每月對消防水箱水位以及高低壓消防管壓力進行檢查并加強日常巡視
4.會同大廈對室外消火栓和水泵結合處進行入冬前的防凍保養水噴淋滅火系統由大廈進行測試保養,保持溝通
5氣體滅火系統:每半月對滅火器材檢查一次并做好記錄,加強日常巡察,及時發現問題并妥善處理;按消防法規要求定期送專業檢修單位進行檢測檢修。
九、安全疏散設施
1.安全疏散通道確保時刻暢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或占用;安全出口不得隨意堵塞、封閉
2.疏散指示燈(標志)、應急照明設施不得隨意改動位臵或擅自摘除
3.防火門作為防煙防火及防火分隔物不得隨意摘除或損壞,應按照其設計標準確保其正常使用
安保人員每日對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安全疏散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對損壞或故障設施及時保修,確保功能完好,并認真填寫《防火巡查記錄》。
第四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管理制度
目的:為了加強管理和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統一發放標準,保護工作人員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制訂本規定。
一、勞動防護用品配備范圍
限于本店專職從事需要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的員工。
二、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保證工作質量的輔助措施,不是改善生活的福利待遇,不得任意擴大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范圍,增添項目,提高標準,縮短年限,也不得將勞動保護用品折發現金。
2、要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發放、更新和保管制度,切實加強管理、厲行節約、修舊利廢,做到物盡其用。
3、發給個人的工作服等勞保用品由使用人妥為保管,在工作中穿著使用。調離或改變工作性質時,對工作服等耐用勞保用品要及時收回,丟失者應按使用年限折價賠償。
4、同時兼做幾種工作的,以主要從事的工種為標準,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5、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費用,在“公務費”中的“雜項費用”中列支。
6、對本辦法中未列,但必須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的其他特殊工種,可根據本辦法的配備原則,制定配備辦法,上報店審批后執行。
三、勞動保護用品的采購
1、建立總公司與各店的分級采購制度,重要的施工機具必須由店統一采購;
2、 “三證”齊全:
⑴實行許可證制度的產品應有生產許可證;
⑵產品合格證或產品檢驗合格證;
⑶安全監定證。
3、租賃或采購二手設備時,必須進行性能鑒定或檢測。
4、計劃投入。根據國家有關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制定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和所需經費。
5、外出采購。由總公司采購部門按照勞動防護用品配發計劃,派人到商場或廠家采購具有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所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6、檢查驗收。指定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者管理人員對采購的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驗收,對具有國家或行業標準標識的合格證的產品接收,無合格證的產品不得接收。
7、入庫保管。對驗收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予以入庫,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或損壞。
8、請領配發。依據國家和行業勞動防護用品配發標準,按時、按量向員工發放,并由請領員工簽字。
9 、佩戴使用。生產經營單位經常督促教育員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要求員工上班時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10、報廢更新。對已達到使用年限或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報廢更新。
11、檢查處罰。對上班未按規定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并處經濟處罰
第五節安全生產獎勵和處罰制度
1、安全生產是公司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基礎,只有充分重視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營運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廣大消費者和全體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能夠權責分明,建立健全激勵和懲罰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的方針,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產獎勵和懲罰制度:
2、財務部按考核結果和年度獎勵、處罰方案提供專項經費保證。
3、與各部門經理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4、對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除事故隱患,成績顯著的給予獎勵。
5、對員工個人獎勵、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由工會和技術部提出獎勵方案,報主管領導審批,給予一次性100—1000元獎勵;
⑴職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⑵事故發生后積極進行搶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使國家和集體利益減輕損失;
⑶在安全生產、食品衛生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有明顯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術、食品衛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績者;
⑸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進行舉報者。
6、處罰
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規定進行檢查,并依據檢查結果下發罰款通知,對違章個人進行罰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上交到財務部。如果未按時交納則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7、處罰標準
⑴違章指揮每出現一次罰指揮者200元;
⑵安全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生產班組不按規定開展活動及安全活動記錄不完整的,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⑶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未造成事故,罰違章者50元;
⑷不組織或不參加各類人員的安全檢查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100元;
⑸無“操作證”獨立上崗操作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每發現一人罰部門負責人100元;
⑺發生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每發現一次罰該部門負責人及辦事人各200元;
⑻對認真執行勞動安全法規和維護安全生產的人員故意刁難、打罵或實行打擊報復的,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⑼破壞事故現場,阻撓對事故的調查處理或提供假證的,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隱患通知單“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次罰部門負責人300元;
⑾發生輕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800元以上1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二次工資,直接經濟損失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加倍處罰;
⑿重傷事故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扣發部門負責人半年崗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對部門負責人扣發全年崗帖并處通報批評;
⒀死亡1人或因燃燒、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報上級部門處理;
⒁發生一起多人傷亡事故,視傷亡等級其處罰按上述條款疊加;
⒂對各部門行政正職的處罰還將并處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處罰規定。
8、個人行為的處罰
違反以下紀律者,給予50元——1000元經濟處罰:
⑴不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者;
⑵在餐飲業內非規定地點吸煙者;
⑶工作場地(如辦公室、值班室、倉庫、工作間等)停放自行車、摩托車者;
⑷超范圍使用設備者;
⑸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者;
⑹開動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設備者;
⑺未經允許使用電爐、電褥等或在非指定場所私自焚燒物品者。
第六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現場第一目擊者(或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2、報告內容:
①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②事故發生的初步情況;
③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
3、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事故造成人員傷害需搶救的,撥打120或采用其它交通工具及時將傷員送附近醫院救治,并墊付醫療費用。
4、保護現場。在調查組人員進入現場前,如因搶救工作需要移動物證時,應作出標記或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證據。
5、積極組織人員參與或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人員,勘察現場,詢問相關知情人,查清事故原因,確認事故性質和責任,對事故的責任人(含職責范圍應負的安全責任人)作出處理。
6、總結汲取教訓及今后防范措施。事故處理結束后,分別召開有關人員會議,通報情況,汲取教訓,改進措施,加強管理,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七節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1、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委員會例會每月一次,一般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一、由安全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總結安全工作,布置下步任務,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開會研究處理。
2、各部門安全領導小組安全例會每周召開一次。由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召集、主持,也可根據情況班前或班后會召開。
3、各級安全例會必須專備會議記錄簿,認真記錄會議時間、參加人員及會議內容等。
4、由各部門委派一名有責任心,紀律性強的員工擔任安全員。
5、主要工作
⑴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工作的指示和工作布置。
⑵檢查本部門消防制度落實情況。
⑶指導本部門的所有人員,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和組織客人疏散及自救的方法。
⑷掌握本部門消防設備,器材配置的情況,擺放位臵、數量,保證安全有效。
⑸檢查并整改消防隱患,及時報告領導。
6、例會檢查內容
⑴遞交本部門本月的防火安全檢查記錄。
⑵匯報本部門的防火隱患整改措施。
7、各部門對安全員的工作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其職能作用,并給予學習和訓練的時間保證。
第八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目的:為了響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對人身和財產的危害,提高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水平,保障消費者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質和危害程度,可分為三大類:
1.一般事故隱患:指在一定情況下,有可能導致一般性安全生產事故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隱患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隨時能夠造成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而且事故特征比較明顯,已經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隱患。
二、事故隱患發現途徑和方式
1.在例行進行安全巡查、檢查時發現
2.隨即有人發現并匯報
3.已經產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較明顯
三、隱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執行,權責分明
2、落實每周安全檢查、每兩小時巡查制度,認真做好記錄
3、廚吧每日營業前后落實檢查燃氣、電器等是否有故障
4、人員所在部門、區域加大檢查巡查
5、安保人員落實執行自己職責,對場所用火用電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應急疏散標志、防火卷簾門、常閉式防火門、消防設施器材、校方應急標志、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在崗情況進行重點排查
6、認真分析研究公司容易發生事故的地點、設施設備,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的重點
7、對確定公司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和設備設施,要加強管理力度,明確分管責任人,并落實到位
8、制定有效的容易發生事故的部門、部位、設施設備的防范和應急措施
9、各容易發生隱患的的負責人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回報事故隱患處理情況和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方向
10、建立安全生產事故追究制度,公司各級安全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原因不進行容易發生事故隱患的部門、部位及設施設備的排查,如因此造成事故,將追究響應領導人責任,并按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與處罰,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按法律追究其法律責任
11、公司各部門及個營運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12、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及安保部門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實施。
第九節各崗位人員操作規程
一電焊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機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上崗證。
2、必須嚴格執行按照生產廠家說明書制定的電焊機操作規程。
3、操作前必須按規定著裝,必須檢查電焊機及金屬臺接地線是否牢固。
4、操作前必須檢查電極夾鉗手柄處的絕緣是否良好、面罩玻璃遮光效果是否有效
5、操作前和作業后必須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
6、禁止對油箱、油桶及易燃貯氣罐等危險物進行焊接。
7、電焊操作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二氣焊安全操作規程
1、使用氧氣瓶的安全要求
2、氧氣瓶的取送應指定專人負責,搬運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拉氧氣瓶時,用瓶嘴朝后并戴安全帽。
3、使用時垂直放臵,固定車支架上或手推車上,不要在日光下暴曬。
4、安裝氧氣表的順序如下:
⑴取下氧氣瓶的保險帽,短時間打一下閥門。
⑵檢查接頭帽、螺帽是否良好,將氧氣表固定安裝瓶上。
⑶松緩調壓螺釘,打開氣瓶閥門,如新裝軟管,需調整調壓螺釘,吹洗接頭,開氣瓶閥,避開氣表方向。
⑷裝軟管時,注意不要將氧氣和乙炔氣管接錯,兩軟管顏色不一樣,新軟管使用前要吹洗排除管內滑石粉,裝好后用肥皂水檢查是否漏氣。
⑸安裝和開閥門時,各部件和使用工具不得有油污襯墊,不得用油浸潤。
⑹氧氣瓶和明火相距必須超過5米,嚴禁靠近油蒸汽管道和有熱源的地方。
5、焊接時的安全要求
⑴焊接人員必須熟悉掌握安全操作規程,懂得基本知識,非指定人員不得隨意焊接。
⑵工作前和工作中要經常檢查壓力表壓力軟管。
⑶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焊接槍、噴嘴,調整氧氣和乙炔壓力。噴嘴要裝緊,防止乙炔漏氣,噴出速度低造成回火氣壓低時,不要用氧氣代替乙炔勉強使用,
⑷點燃焊槍要先打開氧氣開關,后打開乙炔開關,停止時先關乙炔開關后關氧氣開關。
⑸使用點燃的焊槍時,務必謹慎不得將火焰指向人、氧氣瓶軟管。焊槍點燃時不得離開。即使暫停工作,也要關閉焊槍,掛在固定位臵。
⑹長時間不工作時,要關閉氧氣瓶,松緩氧氣表調整螺釘,放掉軟管中的氣體。
⑺長時間工作時,勿使焊槍噴嘴過熱而引起放炮,為此需將焊槍放入工作地點專設的水槽中冷卻。
⑻焊接盛過易燃物的容器,必須用熱堿水仔細清洗,打開蓋,才能焊接。焊接時最好遠離,工作時候再正式焊接,承受壓力或未加清洗的容器禁焊。
⑼室內或車內焊接要注意空氣暢通,工作中感覺有強烈乙炔氣味或其他非正常異味的,應立即停止操作,檢查合格后,再工作。
三和面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和面機內進行察看,是否有異物,并用抹布擦凈后再打開電源開關,看其運轉是否正常,然后關上電源,再進行操作。
2、和面時,必須思想集中,關上和面箱蓋,再打開電源。
3、酵面吃堿時,必須停機,切斷電源,嚴禁和面時將手伸入和面機內。
4、和面完畢后先切斷電源,工作結束后必須做好和面機內外清潔工作,并把和面機蓋蓋好。
四絞肉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絞肉機的絞軸、多孔擋片、刀片、螺母、電器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確保各部零件完好無損。
2、絞肉時嚴禁“手入絞肉口內”,操作過程中要思想高度集中,不能麻癖大意。
3、操作中如發現異常情況,首先切斷電源經機修人員修理后,方可使用。
4、絞肉完畢先切斷電源,并且做好絞肉機內外的清潔衛生工作,以防交叉污染。
五高空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高空作業前,部門負責人必須到現場查看,提出安全注意事項,跟班巡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參加高空作業班組負責人接受任務后,及時清理作業場地,提出安全施工方案,交部門審核后實施;
3、高空作業中配備的器械必須檢查其安全性能,每一班次前后必須認真檢查其安全性能,確保萬無一失;
4、高空作業過程中必須有專人負責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并上報部門跟班負責人;
5、高空作業各班次,應做到人走場清,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6、高空作業完工后,清理施工現場,安全器械做好保養維護工作后交回倉庫。
六切肉、刨片機安全操作規程
1、操作前應先觀察機器內是否有異物,并用清水先清洗干凈,打開電源看其運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及時報修。
2、操作時思想集中,遇有卡、塞、堵現象,立即切斷電源,嚴禁在機器運轉狀態下用手直接處理,和插入機器內。
3、操作完畢后必須將機器清洗干凈,并蓋好機蓋。
4、操作完畢后周邊衛生必須清理干凈。
七燃氣灶安全操作規程
1、燃氣灶具、管線必須做到專人負責、檢查,用后不忘關閉燃氣開關
2、使用中,發現漏氣時,先關閉開關,嚴禁動用明火或開電氣設備,立即開窗通風,通知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3、燃氣管線、開關等嚴禁私自拆卸、移位,必須由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
4、點火后,不得離人,防止火焰意外熄滅而造成事故。
5、爐灶旁嚴禁存放易燃物品。
6、所有操作人員必須會使用各種消防器具。
第十節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為加強用火區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間發生火災,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明火在動火前必須到保衛部辦理《動火證》并按動火證中的要求動火。
3、動火單位在向保衛部申請動火前,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主管安全的人員,要到用火現場查看,落實安全措施后去申請動火,動火期間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電氣焊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正式焊工證,動火前要準備好滅火器和水,滅火器不少于2具。
5、動火現場,凡熔珠、焊渣可能濺落地方的易燃,可燃物必須清理干凈,在樓層中動火的要嚴防熔珠、焊渣沿孔洞掉落到下層引起火災,室外遇有5級以上風速應停止動火作業。
6、施工現場焊接作業時,不準同時進行刷(噴)油漆作業。
7、動火期間必須設定看火人,看火人要時刻密切監視焊花濺落的區域,發現火險立即處理。
8、有缺陷的焊機,電源線,把線不準進入作業區。
9、營業期間禁止動火。
10、動火結束,用火單位,建設施工單位要及時清理用火現場,確保無火災隱患,看火人檢查無余火,半小時后方可離去。動火人將動火證教回保衛部。
11、用火申請登記表,動火證只限一個地點,規定時間內使用,變更地點和超過規定時間動火證無效。
第十一節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日常用電管理,防止用電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⑵工程部每年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對本系統供電線路進行年檢,對年檢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解決。
⑶在經營場所內,禁止私拉亂接臨時電源線,需鋪設電源線路必須由主管部門批準,由正式電工安裝。
⑷各部門要有:用電器,插銷座,電閘箱,電源線的部位做為安全管理重點部位,并指導員工重點防護。禁止在插銷座,電閘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碼放物品時與插銷座,電閘箱要留出安全距離,嚴禁商品壓埋電源線,電插箱和電閘箱。
⑸營業用電和辦公區用電,下班后一律關閘斷電。非營業用電冰箱,冰柜,飲水機,電熱壺等不間斷用電器,確因工作需要到保衛部備案,落實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問題。
⑹新增500瓦以上大功率用電器,須報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商廈內禁止私自使用電熱器具。
⑺達到報廢年限的電器及偽劣電器一律禁止使用。
⑻安裝電器的輔助材料如電源線、插座、電閘等應迭阻燃型,多孔電插座要帶過載保護器,并且是國家質量認證的合格產品。
⑼在經營場所內需接臨時線的,應到主管部門申請,獲準后,由正式電工按規定安裝臨時線,臨時線的安裝標準與時間按北京地區電器安裝工作規程規定執行。
⑽商場(超市)經營場所內使用的電源線路一律選用阻燃型雙護套線,有人踩踏或觸碰處的送電線路要采取穿管或做護槽板等保護設施使用單護套線要穿管或護槽防護。
⑾用電器發生故障時,要及時修復,禁止電器帶故障運行。
⑿售貨廳內的商品電器,如:微波爐,電飯鍋,電熱杯等,做展時可通電,非展示時應斷電。禁止用商品電器熱飯、熱菜,燒開水等進行非營業使用。
⒀餐飲部門使用的電炸鍋,電餅秤,烤爐,烤箱等大功率用電器在使用時應有專人看守,對送電線路,電器開關,及用電器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
⒁經營場所辦公區域所有用電器都要接受電氣主管部門和保衛部門的安全檢查。
第十二節安全用氣管理制度
⑴為加強對燃氣使用和燃氣設備的管理,防止發生爆炸和火災事故,根據現行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⑵燃氣設施的主管單位和使用部門要加強對燃氣設施和燃氣使用的管理,必須確定一名領導負責安全工作,要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并將責任制落實到人。燃氣使用部門必須指定一名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燃氣的日常安全檢查。
⑶燃氣場所的管理人員、使用人員必須懂得燃氣性質、火災危險性、防火措施及使用操作方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并經過專業培訓合格。
⑷使用燃氣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點燃氣時要按火等氣的原則,先點火后開氣。蒸箱、燃氣灶、茶爐在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工作現場,以防外溢物或風吹造成熄火漏氣。發現燃氣泄露要迅速切斷氣源總開關,及時采取通風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下班前關閉總截門,鎖好門后方可離去。 ⑸對燃氣設施,每天都要進行漏氣檢查,每周用肥皂液等對接頭處進行檢漏;對使用的軟管到規定的時間和發現變硬開裂時都要及時更換。
⑹對燃氣灶具等設施,每季度要檢查維護一次,半年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并將情況寫入防火檔案。
⑺在燃氣設施周圍及使用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可燃雜物,嚴禁作為休息間、工作間、倉庫使用,嚴禁吸煙和其他明火作業;禁止安裝臨時用電設備;禁止將電線纏繞在天然氣管道上;禁止在管道上懸掛任何物品。
⑻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由專業部門操作,嚴禁私自拆卸安裝。管道燃氣表房、廚房、茶爐房等使用燃氣的地方,必須安裝氣體泄露檢測設備。使用燃氣場所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在斷氣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按照國家規范安裝。在有燃氣設施的場所及附近施工要嚴格消防報批手續,在安全措施到位的情況下方可施工。
⑼天然氣使用單位要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消防主管部門,并存入本單位防火檔案。
⑽違反本制度按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處罰。造成泄露、爆炸、火災等嚴重事故的移交司法行政機關處理。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嚴禁使用未經消毒的餐(飲)具;購置、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具、飲具應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消毒合格憑證。
二、餐(飲)具根據不同的消毒方法,應按其規定的操作程序進行清洗、消毒,嚴格執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潔制度。
三、物理消毒法: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鐘以上;紅外線消毒一般控制溫度120℃保持10分鐘以上;洗碗機消毒水溫控制在85℃,沖洗消毒40秒以上。化學消毒法:餐飲具全部浸泡在有效氯濃度達到250m g/L (250ppm)的消毒液中,作用5分鐘以上。
四、餐(飲)具經物理消毒后應達到光、潔、澀、干的要求,經化學消毒后應達到光、潔、無異味的要求。
五、消毒后的餐(飲)具要自然濾干或烘干,不應使用手巾、餐巾擦干,以避免受到再次污染;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六、應及時將消毒后的餐飲具放入張貼有“已消毒”標志的專用保潔柜內,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保潔柜應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七、用于餐飲加工操作的工具、設備應用后洗凈,保持清潔,定位存放;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設備應當在使用前進行消毒。
八、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使用中嚴格防止混用。
烹調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接觸生、半成品和熟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設備應通過顏色、大小、材質、文字等形式做到標志清楚,定位存放使用;所有的工具、容器和設備應做到使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并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和設備在使用前還須進行消毒。
三、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于70℃;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須經充分再加熱后方可食用;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輔料)經烹調加工后再次供應。
四、冷藏、冷凍設備中的食品應做到成品、半成品、原料分開存放,并明顯標識;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盡快冷卻后再冷藏,常溫存放時間不得高于2小時。
五、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并應有詳細記錄。
六、灶臺、抹布隨時清洗,保持清潔;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的湯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七、嚴格按照《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廢棄食用油脂管理規定》要求,收集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洗抽油煙機罩。
八、加工結束后,調味料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臺面整潔無油污,容器清潔無殘渣,砧板潔凈無霉斑,不留衛生死角;加工場所內的垃圾桶應加蓋,每餐后及時清除垃圾。
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并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落實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
二、從生產加工單位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三、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四、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五、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六、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可以由餐飲服務企業總部統一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建立采購記錄;各門店應當建立并留存日常采購記錄;門店自行采購的產品,應當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制度。
七、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八、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辦法》,加強和規范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提高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完成培訓后,應參加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考核,考核成績合格的,由考核部門發給培訓合格證明。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在從事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應取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合格證明。
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建立餐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檔案,詳細記錄培訓情況。培訓檔案建立和記錄情況納入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信用檔案管理。申請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時,應提交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培訓合格證明。
四、餐飲安全管理人員應承擔以下管理職責:
(一)餐飲服務單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二)餐飲服務單位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三)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管理。
(四)餐飲服務單位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五)餐飲服務單位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六)餐飲服務單位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七)餐飲服務單位餐廚垃圾處理管理。
(八)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三、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遂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安全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五、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六、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
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劉使用必須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或衛生部公告名單規定的品種及其使用范圍、使用量,不得隨意擴大使用范圍和使用。
二、禁止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三、禁止以掩蓋食品腐敗變質、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以摻假、摻雜、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
四、嚴格執行食品添加劑進貨查驗、索證和臺賬記錄制度。不得購入標示不規范、來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劑;食品添加劑標簽必須載明“食品添加劑”字樣,標簽、說明書應載明:名稱、規格、凈含量、成分或者配料表、使用范圍、用量、使用方法、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生產許可證編號、生產品標準代號。
五、落實食品添加劑“五專”(專人采購、專人保管、專人領用、專人登記、專柜保存)管理制度。
六、食品添加劑應存放于專用櫥柜,并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妥善保管。
七、按照規定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配備精確的稱量設施,按照規定的使用量準確稱取。
八、建立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臺賬),對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名稱、生產單位、用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種(用途)、使用量、使用時間、使用責任人等進行登記。
九、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或菜單上公示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名稱。
十、除用于部分飲品加工和糕點表面的修飾外。嚴禁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制作中使用人工合成色素和含有人工色素的食品調味料(包括某些品牌的吉士粉、果昧膏、色香油、叉燒汁、燒昧汁、茄汁等)。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3
近年來,流動餐廳已成為我縣農村承辦紅白事、節日慶祝等群體性聚餐活動的主要餐飲服務提供者,為加強農村流動餐廳的監督管理,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食藥監局關于加強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和《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食品衛生安全預防群體性食品衛生事件的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認真執行《食品安全法》,履行職責,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堅持預防為主、科學管理、屬地負責、嚴格規范的原則,建立全程無縫銜接的監管工作機制;注重日常規范,構建科學長效監管機制;注重標準化建設,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提高監管效率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健全完善流動餐廳的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強化經營者的第一責任意識,規范流動餐廳的餐飲服務行為,提高流動餐廳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工作內容
強化流動餐廳承辦群體性聚餐活動備案管理,健全完善備案和監督機制。
(一)開辦流動餐廳必須到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進行登記備案,持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頒發的《流動餐廳審核意見表》開展經營活動。流動餐廳登記備案情況每年審核一次。凡未在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流動餐廳一律不準承辦聚餐活動。
(二)聚餐活動主辦者應于2日前,告知村(社區)食品安全監督員,食品安全監督員及時填寫《聚餐活動主辦方申請備案表》(一式兩份),經主辦方簽字后,于當日上報鄉(鎮)場食品安全監管機構備案;鄉(鎮)場食品安全監管機構簽署審核意見后,一份留存,另一份交給活動舉辦人。
(三)鄉(鎮)場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或社區居委會要及時匯總本轄區內聚餐活動的申報備案情況,并提前1天通報給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四)流動餐廳經營者承接聚餐活動后,應當及時填寫《流動餐廳承辦聚餐活動報告備案表》,通過網上(或直接送達)報縣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五)村食品安全監督員要對承辦聚餐活動的流動餐廳的資質進行審核,并對經營活動進行全程監督。鄉(鎮)場食品安全監管機構或社區居委會專管人員對本轄區內的聚餐活動進行巡查。
(六)縣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接到承辦群體性聚餐活動的備案報告后,根據工作情況確定抽查對象,在鄉(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和村食品安全監督員的配合下,對流動餐廳承接聚餐活動的'承辦者經營活動現場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時填寫流動餐廳現場檢查表,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問題填寫監督意見書,由村食品安全監督員負責監督承辦者整改到位。
四、工作步驟
(一)成立機構,摸清底數(9月1日—10日)。建立鄉(鎮)政府及農場負總責,餐飲監管部門負監管責任,鄉(鎮)場食品安全機構負管理責任,各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各負其責,流動餐廳經營者是第一責任人的監管責任體系。
1、各鄉鎮場要根據各自的職責權限成立鄉(鎮)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確定專管人員,明確一名副職具體抓。
2、各鄉鎮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指導村委會聘請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員,協助搞好本村群體性聚餐活動的管理。
3、各社區居委會要明確一名人員負責對該項工作的日常監督工作。
4、村食品安全監督員、社區居委會專管人員要對轄區內的流動餐廳經營者進行調查摸底,及時匯總上報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5、9月10日前,要將各鄉鎮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主管領導、專管人員、村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轄區內流動餐廳經營者基本信息報送至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組織培訓,審核備案(9月10日—30日)
1、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根據各鄉(鎮)場食品安全管理機構上報 的基本情況,制定《海興縣流動餐廳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方案》,分批、分片對全縣流動餐廳從業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試、審核發證(海興縣流動餐廳審核意見表)和備案工作。
2、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對通過審核發證、備案的流動餐廳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在海興電視臺向社會進行公布,以指導消費者選擇合法、合格的流動餐廳經營者,保障餐飲食品安全,防止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3、建立完善流動餐廳誠信檔案,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記錄經營者誠信信息,定期公布。
(三)督導整改,鞏固提高(10月1日—10月31日)
1、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對各鄉鎮場的流動餐廳備案、申報、聚餐現場管理等工作進行跟蹤抽查,督導驗收,促進各鄉鎮場流動餐廳監管工作落實到位,確保流動餐廳食品安全,促使農村餐飲服務活動更加規范有序。
2、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對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回頭望,查缺補漏,并將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于10月31日前報送縣政府辦公室。同時,各鄉鎮場、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農場及社區居委會要高度重視群體性聚餐活動食品安全工作,切實加強對流動餐廳監管工作的領導,落實層級監管機構和監管人員,延伸監管觸角。縣餐飲監管部門要加強與鄉鎮食品安全機構的信息溝通工作,做好協調指導、監督檢查、應急處置等工作。
(二)強化教育培訓。餐飲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鄉、村食品安全監督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相關監管知識培訓,著力提高監督人員的業務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強化對流動餐廳經營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員法律法規、職業道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和相關技術知識的培訓,教育引導流動餐廳經營者樹立誠信守法意識,自覺抵制不合格食品,嚴格依法進行餐飲服務活動,主動承擔社會責任。
(三)落實經費保障。各鄉鎮政府、農場要將流動餐廳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有條件的鄉鎮要配備必要的監督設備和交通工具;要保障食品安全監督員的待遇,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水平提供支撐。
(四)營造宣傳聲勢。各鄉鎮政府、農場及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采取發放明白紙、食品安全知識下鄉等多種方式,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新聞媒體要積極配合做好宣傳工作,跟蹤報道流動餐廳監管工作的進展情況,曝光流動餐廳存在的問題和隱患,發布預警信息,為推進流動餐廳規范化、規模化發展營造聲勢。
(五)強化責任追究。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因失職瀆職釀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流動餐廳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要嚴格依法處理。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餐飲部防火制度與規定
(1)宴會廳、餐廳、酒吧服務人員隨時注意發現有吸煙客人未熄滅的煙頭掉在煙碟外邊,要立即禮貌地收起熄滅。收臺布時必須馬上拿到后臺抖凈,以免卷入未熄滅的煙頭而引起火情;
(2)廚房在使用各種火爐時要有專人負責,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要用點火槍點火,不得使用火柴或紙張直接點火;
(3)廚房的各種電器設備要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漏電、超負荷等情況,要及時通知工程部進行維修;
(4)宴會廳、餐廳有活動時,所有出入門、通道和樓梯必須保持暢通,以便疏散;
(5)廚房各種電器設備(包括機器設備、照明設備、線路插銷等)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嚴禁超負荷,絕緣要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設備;
(6)廚房各種電器設備的操作使用,必須制定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7)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必須設專人負責看管,掌握溫度不可過高,鍋內油不得過滿。嚴防因溫度過高或油溢出鍋臺而引起火災;
(8)不得往爐火眼和烤箱內倒置各種雜質廢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二、宴會廳及餐廳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1)舉辦各類展覽、展銷、會議或文藝等活動時,餐飲部應將主辦單位活動安排和活動詳細內容提前通知保安部;
(2)如遇大型活動使用部門應該制定安全措施,報保安部;
(3)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活動場所;
(4)活動場所嚴禁動用明火;
(2)嚴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及做他用,確保安全通道暢通;
(3)禁煙區不得吸煙;
(4)使用臨時電器設備,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禁止亂拉監時電源線;
(5)凡可移動電器設備的電源線必須使用橡膠電纜,客戶自備電器的電源線經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6)墻壁插座使用功率不準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由工程部實施;
(7)臨時電器設備總功率超過2千瓦須經酒店工程部批準,并實施;
(8)臨時燈具必須與墻壁、幕布等其他可燃物保持2m以上的安全距離,安裝裝飾燈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9)不準使用電熱器具(包括高熾照明),如必須使用須有安全措施,并報保安部批準;
(10)各種活動不準使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液體做清洗劑;
(11)妥善保管自帶貴重物品、防止丟失;
(12)租用單位搭設臨時舞臺,必須提前將方案、用電負荷及安裝線路圖等內容報保安部審核批準后方準施工;
(13)餐廳在營業期間,服務人員要提醒客人保管好隨身攜帶的`物品;要注意發現可疑人員,防止客人財物被盜,有條件的可采取增設椅罩等防范措施;
(14)服務人員在清理衛生時應注意是否有未熄滅的煙頭卷入臺布中,以免引起火災;
(15)出入通道和樓梯口應保持暢通,以備疏散;
(16)衣帽間應建立嚴格的存取手續制度。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5
一、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的.健康體檢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并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三、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每年參加一次體檢,每年到期前一個月參加健康復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四、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后上崗,杜絕先上崗后體檢的情況發生。
五、凡忠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參加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服務工作。
六、定期檢查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發現無有效健康證明者,交食品藥品監督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餐飲安全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加工餐飲安全管理制度12-19
餐飲安全管理管理制度03-01
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5-22
餐飲單位衛生安全管理制度10-3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餐飲05-17
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5-19
酒店餐飲消防安全管理制度08-23
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9-21
酒店餐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