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車管理制度

時間:2024-08-16 15:44:4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叉車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叉車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叉車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確保公司經營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根據國家相關安全法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安全管理制度主要針對本公司在生產經營活動的過程中,為了防止、消除事故和隱患,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減少人、財、物以及資源的不必要損失,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安全有效地進行而采取的預防、檢查和處理等系列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制度實行“從嚴管理、以防為主、防管結合,明確分工和責任落實”等原則,有效落實安全責任,達到安全的目的。

  第四條:本安全管理管制度所轄范圍包括本公司所有的經營、人身、財產等安全的管理。具體包括:

  1、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即通過對公司經營場地、設備設施及相關工作人員的有效管理,進而使公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安全、正常、有序和有效地開展。

  2、資產安全的管理:即通過采取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公司各項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安全,以實現公司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3、員工人身安全管理:即通過對員工經營管理活動的規范管理和約束,確保員工在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中的人身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組織與工作職責

  第五條:根據安全管理的要求和原則,公司實行由經理人和安全工作小組二級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及責任人,達到對公司安全工作有效管理的目的。

  第六條: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一級由公司經理人,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進行組織、監督、協調等工作。第二級由安全小組在公司領導下實施各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1、第一級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公司授權經理人):

  1)、公司經理人應根據上級領導的要求,對安全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落實。

  2)、公司經理人應組織有關安全人員的安全培訓和學習,審查各項安全措施及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第二級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安全小組-維修組長):

  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經理下達的各種安全管理任務,保證人身安全,確保公司經營活動安全、正常的開展。

  2)、對公司的各種設備及消防器材進行管理和維護、防濕防爆。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提出整改措施,以應對各種突發事件。

  第三章安全管理工作細則

  第七條:為確保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進行,公司針對安全管理工作中各環節具體工作的要求,建立消防、操作安全等各種專項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開展和實施。

  第八條:現針對公司維修廠制定以下安全工作細則,簡稱“維修安全管理工作細則”(其它部門略)。

  1、工作前應檢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工作時工具必須擺放整齊、不得隨地亂放,工作后應將工具清點檢查并擦干凈,按要求放入工具箱內。

  2、拆裝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專用工具,不得大力蠻干,不得用硬物、手錘直接敲擊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地堆放。

  3、廢油應倒入指定廢油桶收集,不得隨地倒流或倒入排水內,防止廢油污染。

  4、修理作業時應注意保護車輛漆面光澤、座位以及地面,并保持修理車輛的整潔。

  5、用千斤頂進行底盤作業時,必須選擇平坦、堅實場地并用角木將前后輪塞穩,然后用安全凳按車型規定支撐點將車輛支撐穩固,嚴禁單純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在車底作業。

  6、修配過程中應認真檢查原件或更換件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并嚴格按修理技術規范進行安全作業和檢查調試。

  7、修理發動機起動前,應先檢查各部件裝配是否正確,是否按規定加足潤滑油、冷卻水、置變速器于空檔,輕點起動馬達試運轉,嚴禁車底有人時發動車輛。

  8、發動機過熱時,不得打開水箱蓋,謹防沸水燙傷。

  9、在地面指揮車輛行駛、移位時,不得站在車輛的正前方與后方,并注意周圍障礙物。

  10、裝卸發電機和起電機時,應切斷電源后進行。

  11、車輛內的線路接頭必須拉牢,并用膠布扎好,穿孔而過的線路要加膠護套。

  12、需要起動發動機檢查電路時,應注意車下有無其他人工作,預先打好招呼,放空擋、拉手剎后啟動。

  13、裝蓄電池時,應在底部墊橡皮膠料,蓄電池之間也應用木板塞緊。

  14、配制電解液時,應穿戴橡膠水鞋和橡膠手套,戴防護眼鏡,將硫酸輕輕加入蒸餾水內,嚴禁將水等,注入硫酸內。

  15、充電時將電池蓋打開,電液溫度不得超過45度攝氏度。

  16、蓄電池應用防電叉測量,不得使用手鉗及其它金屬試驗,防止發生爆炸。

  17、使用電焊機、風機時,必須事先檢查,確認無異常情況后,方可按啟動程序開動使用。

  18、在電焊時,電焊條要干燥、防潮,工作時應根據工作大小選擇適當的電流及焊條,電焊作業時,操作者要帶面罩及其它保護用品。

  19、焊補油箱時,必須放凈燃油,徹底清洗確認無殘油,敞開油箱蓋謹慎施焊。

  20、氧氣瓶、乙炔氣瓶要放到離火源較遠的地方,不得在太陽下暴曬,不得撞擊,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檢查焊槍,氣瓶,氣管是否漏氣。氧氣、乙炔瓶必須固定牢固,并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氧氣、乙炔瓶附近應備有沙土和滅火器,以備急用。

  21、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須使用搬運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22、進行氧焊點火前,先開乙炔氣后開氧氣,熄火時先關乙炔氣閥,發生回火現象時應迅速卡緊膠管,先關乙炔氣閥再關氧氣閥。

  23、使用手錘時應檢查錘頭有無裂縫及飛邊,錘把有無松動,使用手錘時對面不要站人。

  24、使用砂輪機、鉆時等工具時,必須檢查有無損壞及漏電現象。

  25、在拆輪胎時,輪胎拆下后,必須放置穩固、牢靠,以防滾動、倒下傷人。輪胎充氣時,應將撬棒置于輪輞孔中,防止鎖環飛出傷人。

  26、凡電動設備,在下班時應將閘刀拉開切斷電源。

  27、凡廠區內的危險地,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工作人員工作時也應特別小心,危險區域要設置明顯標志。

  28、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或沙土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29、工作時應當嚴肅認真、注意力集中,在工作場所不得互相玩笑打鬧,不得穿拖鞋上班。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制度經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審定通過下發執行。

  第十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xxxx叉車有限公司所有。

叉車管理制度2

  1.目的:為規范廠區內叉車使用,保證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叉車駕駛人員。

  3.駕駛規定

  3.1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禁止打電話等干無關的事情。

  3.2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3.3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3.4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3.5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3.6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

  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3.7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3.8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3.9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載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3.10嚴禁超載行駛。

  4.裝卸規定

  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

  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

  鏟叉上作業。

  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

  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

  在通道口。

  對違反以上規定的責任人處以100元罰款,班長付連帶責任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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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內部機動叉車安全管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杜絕公司內部機動車輛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機動工業車輛安全規定》等規定,特制定本規定,即日開始執行。

  二、適用范圍

  貨物的轉移搬運、原材料的裝卸、在制品的安裝調試、半成品、成品的堆放。

  三、使用要求

  在手動叉車無正常法搬運、轉移貨物的情況下,可以向物流部相關人員申請;然后填寫《叉車使用申請單》,得到上級領導的審批,方可安排叉車作業。

  可以使用叉車的情況下,分為以下幾點(特殊情況除外):

  3.1當物料體積、重量、高度等原因,人工手動叉車無法正常搬運、轉移物品的情況下;

  3.2裝貨、卸貨的時候,物品較為笨重人工無法裝卸的時候;

  3.3在安裝調試的時候,需要調動大型物件的情況下;

  3.4生產車間需要挪動大型機械的時候

  3.5在維修車間機械設備的時候。

  四、注意事項

  4.1經培訓并持有駕駛執照的'司機方可開車;

  4.2在開車前檢查各控制和警報裝置,如發現損壞或有缺陷時,應在修理后操作;

  4.3搬運時不應超過規定負荷,貨叉須全部插入貨物下面,并使貨物均勻放在貨叉上,不許用單個貨叉尖挑貨物;

  4.4平穩地進行起動、轉向、行駛、制動和停止,在潮濕的或光滑的路面,轉向時須減

  速;

  4.5裝物行駛應把貨物放低,門架后傾;

  4.6坡道行駛應小心行駛,在大于十分之一的坡道是行駛時,上坡應向前行駛,下坡應

  后退行駛,上、下坡忌轉向,叉車在行駛時,請勿進行裝卸作業;

  4.7行駛時應注意行人、障礙物和坑洼路面,并注意叉車上方的空隙;

  4.8不準人站在貨叉上,車上不準載人;

  4.9不準人站在貨叉下,或在貨叉下行走;

  4.10不準從司機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縱車輛和屬具;

  4.11不要搬運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貨物,小心搬運尺寸較大的貨物;

  4.12起升高度大于3米的高門架叉車應注意上方貨物掉下,必要時須采取防護措施;工

  作時應盡量使門架后傾,并在最小范圍內作前后傾;

  4.13加燃油時,司機不要在車上,并使發動機熄火,在檢查電瓶或油箱液位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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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叉車使用規則

  (一)廠內叉車司機必須遵守的規定

  1、嚴格遵照一般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自覺遵守廠區內的各種安全標志,維護交通秩序,確保生命財產的安全;

  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操作證,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操作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操作證準駕駛車種不相符的車輛;

  3、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4、嚴禁酒后開車。當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有礙行車安全時,不準駕駛車輛;

  5、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倆,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車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他人閑談或有礙行車安全的行為;

  6、行車中車輛不得突然緊急制動,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準超過限速規定行使。

  (二)叉車行駛安全規定

  1、廠內叉車分道行駛的規定

  (1)各種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一律右側行使;

  (2)在沒有分道線的道路上,機動車在中間右側行使;

  (3)在同一車道內行使的車輛,低速車應靠右側行使。

  2、行駛速度

  (1)叉車的行駛速度每小時應小于15公里;

  (2)叉車行使下列地點、或遇到特殊情況時的限速規定;

  ①、交叉路口、裝卸作業、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示標志處或轉彎,調頭;通過以上路段叉車的行駛速度每小時應小于10公里;

  ②、進出廠房、倉庫大門、危險地段、倒車或拖帶其他車輛每小時不得超過5公里,同時應加強了望,謹慎行使;

  ③、車輛行駛經交叉路口需要提前減速,加強了望,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謹慎通過;

  3、廠內叉車的行使間距

  (1)同向行駛,車輛前后之間應根據行使速度、路面和氣候情況;

  (2)要注意輛車之間的適當安全側向距離。

  4、下列情況應禁止行使

  (1)過于狹窄的道路;

  (2)易燃易爆危險倉庫;

  (3)機械設備過于擁擠、人員過于密集的區域。

  5、叉車停車規定

  (1)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2)駕駛員離開后,拉手剎車,切斷電路;

  (3)不得在禁止停車處停車。

  6、機動車倒車規定

  (1)先查明周圍情況,確定安全后再倒車;

  (三)叉卸貨作業規定

  1、叉車叉取貨物

  (1)不管是傾斜門架還是調整貨叉高度,要求動作連續,一次成功到位;

  (2)貨物在高處時,如未在放貨位置,禁止向前推動前傾手柄,以防造成叉車向前傾翻;

  (3)不允許叉車在前傾的.情況下載貨運行;

  2、叉車卸下貨物

  (1)操作操縱桿時,動作要柔和,速度要適當;

  (2)卸貨抽貨叉時,貨叉高度要適當,以防拖拉、刮碰貨物。

  二、叉車的保養

  (一)定期保養

  1、日常保養:以清潔、潤滑、檢查為中心內容,由駕駛員負責完成;并做好檢查記錄;

  2、一級保養:以檢查、潤滑、緊固、調整為中心內容,除了日常保養的內容外,還要進行必要的調整工作。累計作業1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3、二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內容,對機械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清洗、換油、修復或更換易損部件,作業500小時進行一次,由維修員負責,駕駛員協助;

  4、磨合期保養:主要是針對新車和大修車的保養,磨合期內,應降低車速,不要滿載,初始期一般為40工作小時;

  5、清潔蓄電池,調整電解液密度;添加電解液;

  三、司機管理制度

  1、設置專職管理人員管理叉車,建立健全車輛的安全管理;

  2、組織對叉車司機進行安全理論知識和技術實際考核;

  3、對叉車司機進行登記注冊及檔案管理;

  4、核發叉車駕駛操作證;

  5、對叉車司機定期進行身體檢查;

  6、對叉車司機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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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為規范叉車安全裝卸作業管理,避免各種事故的發生,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主管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

  3.2主管負責倉庫叉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3.3維修部(暫時外請)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 .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廠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凡叉車使用中發生事故不得隱瞞,應立即上報,凡謊報或隱瞞者給予加倍處罰。

  4.3.14叉車行駛時,凡貨物高度擋住視線時需倒行。

  4.3.15.叉車上嚴禁站人,如17.5米、14.5米車輛尾部無法裝貨,在此特殊情況下,及時向課長報告,經過課長同意后可以站人,人站在叉車上需墊一塊托盤。如其它特殊情況叉車上需站人,必須匯報并經過同意。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一次最多叉兩托高度不能超過2.5米,),以免導致事故的發生。

  4.4.2叉起貨物時,先觀察貨物是否堆放牢固,貨叉進入托盤時要平穩,要循序見進,速度不易過快,貨叉的角度與貨叉叉進托盤的位置是否正確,有無其它隱患,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卸貨時應平穩輕放,操作不易過快。貨叉不允許從托盤、鐵架等溶器的斜角叉貨,以免失衡造成倒貨。

  4.4.3叉車上需站人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事先需經過課長同意,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叉車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并觀察貨物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或加上保護膜,綁緊后方可提升。凡叉車司機在打操作過程中發現有隱患問題可以拒絕作業,及時匯報直屬上司,待隱患解決后方可作業。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并要求前后對齊,每一托靠緊,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4.9叉車上需站人作業時,高度超過2米需系好安全帶。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以上條例希叉車操作人員遵守,凡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給予評或經濟處罰。

叉車管理制度6

  1、為防止事故的發生,和群眾的生命安全,叉車設備必須定期直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部門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叉車設備的作業人員以及其相關人員,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方可上崗。

  3、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發現故章或隱患應立即向上級主管負責人報告。

  4、叉車設備的.作業人員,要經常性的對叉車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5、對擅自進行違章操作者,要處以50-100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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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按照現場主管和理貨員的安排,積極完成裝卸任務。

  3.保證車輛使用性能的良好,要愛護車輛,要定期維護保養,節能增效。

  4.安全駕駛,廠區內限速10km/h,廠房內限速5km/h,禁止開飛車快車,禁止大油門急剎車等現象。保證人、貨、車的`安全。

  5.裝卸大件貨物時,確保重心平穩,避免貨物落地傷人。

  6.努力提高駕駛技能,裝卸貨物時要避免叉壞貨物和碰撞被裝卸的車輛。

  7.現場貨物擺放要合理,入庫擺放要整齊美觀,用完備品要歸位,確保道路暢通。

  8.保管好隨車工具,嚴禁外人駕駛操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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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公司內(以下簡稱廠內)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公司特種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技術要求

  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

  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 應齊全有效。

  2、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3、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

  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

  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4、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

  5、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廠應加強對叉車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叉車的安全運行:

  1、廠內叉車駕駛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發證后上崗。

  2、廠內叉車由各單位廠委會直接調度,其他人不得隨意安排。

  3、叉車由專人駕駛并由專人嚴格按車輛說明書進行維護保養。

  車輛鑰匙由專人(廠辦主任和駕駛員)保管,不得交廠外或無證人員使用。

  4、廠內叉車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①叉車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②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③叉車事故記錄。

  5、叉車原則上不允許出廠,如因特殊情況(外部支援或修車等)需要出廠時,必須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分廠廠長批準,由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監護,直至車輛回廠。

  若廠與廠之間需要借用叉車,除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被借用廠廠長批準外,必須由借用廠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對廠與廠之間的路程(包括來與回)全程監護。

  6、廠內外行駛時,需嚴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規則,必須注意信號燈、欄桿、警鈴及各種警告標志。

  不得酒后駕車,不得超載,不得違規帶人,不得在廠外進行任何物資轉運作業。

  7、駕駛人員身體過分疲勞或患病有礙安全行車時,不準駕駛車輛。

  駕駛前先檢查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確認正常后才可進行工作;

  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

  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鳴響喇叭;

  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或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8、行駛時,叉車貨叉應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

  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載有物料下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嚴禁空檔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響喇叭;

  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時,要減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叉車行駛時,應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駛,并與道路邊緣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超速、搶道、占道。

  運輸中途需要停車且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將貨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后方可。

  10、叉車進入硫磺庫、氨站、編織袋庫等,必須帶阻火器。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車輛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卸時必須做到:

  ①裝運貨物嚴禁超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

  ②運送松散的貨物、不易穩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等)應將其固定牢固,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和轉運;

  ③原則上不允許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確實需要時,必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嚴禁有人停留。

  12、在檢查叉車水箱、油箱等液位、溫度時,要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燙傷或機械傷。

  三、罰則

  1、叉車駕駛人員無證上崗者一律開除,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的,處責任人20-200元/次的罰款;

  如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叉車管理制度9

  1、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內容:

  3.1安全管理辦負責維持廠區內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3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4、作業程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2.1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未經公司領導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動用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后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縫產生。

  4.2.2檢查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鑰匙,啟動時不允許拔出車鑰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鑰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后倒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4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6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難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關閉電源后放可離開叉車。

  4.3.9叉車出入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站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1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2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應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放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貨叉調整至中央位置。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設備部或維修廠商來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產廠家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檢修。

  4.6.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一個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公司規定處罰。

叉車管理制度10

  1、叉車班長在儲運部部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

  2、叉車班長對公司全部叉車的維護和修理、保養及使用統一管理。

  3、諳習并執行叉車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不絕完善叉車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矯正叉車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4、諳習叉車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5、監督叉車作業人員認真執行叉車安全管理規定。

  6、編制叉車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并監督執行。

  7、幫忙機動部按國家規定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定期監督檢查。

  8、依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叉車作業人員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9、組織、督促、聯系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叉車事故隱患整改。

  10、參加組織叉車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適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叉車事故的情況。

  11、參加建立、管理叉車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12、按要求參加應急救援演習。

叉車管理制度11

  叉車安全檔案至少包含叉車臺帳、叉車作業人員臺帳、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了確保本單位橋式起重機安全檔案齊全完好,特訂立起重機械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一、叉車臺帳

  叉車臺賬由機動部負責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含叉車名稱、型號、種類、緊要技術參數、制造單位、購置時間、檢驗情況、使用狀態、重點維護和修理情況及其它更改情況。

  二、叉車作業人員臺帳

  叉車作業人員臺賬叉車作業人員臺帳由綜合管理部建立保管,內容至少包含姓名、作業類別、作業證號、取證時間、換證情況,事故記錄。

  三、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機動部負責

  1、叉車安全技術檔案是便利日常管理、供應工作見證的緊要資料,應包含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2)叉車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和維護、保養手冊、電氣原理圖等隨機技術文件和資料;

  3)叉車、車輛驗收檢驗、定期檢驗報告和使用單位自行檢查記錄;

  4)叉車的.日常使用情形記錄;

  5)叉車的運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和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6)叉車訂購、改造情況記錄。

  7)叉車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維護和修理情況記錄。 2、檔案資料均應分類、注冊登記、編制索引,不得遺失和混裝,每年進行一次普查。每臺叉車均應進行統一編號,以便日常管理。

  3、使用單位更改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4、相關人員應適時填寫有關記錄,并存入相應的技術檔案。 5、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由叉車機動部負責保管,叉車安全技術檔案為永久保管,只有當該叉車報廢后技術檔案方可銷毀。

  6、叉車安全技術檔案一般不外借、外傳。如需借用,應辦理借用登記手續,用完后適時歸還。

  7、常用資料如有需要復印,可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由檔案管理人員復印分發,并記錄在案。

  8、叉車安全技術檔案資料如有遺失、損壞,應適時上報,設法挽救,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懲罰。

叉車管理制度12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細則,以確保叉車運行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工及相關人員。

  3.職責

  3.1叉車工負責叉車使用和日常檢查。

  3.2維修工負責叉車潤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時、500小時的保養。

  3.3使用部門負責叉車工的調度、管理。

  3.4設備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外協維修以及監督管理。

  3.5人力資源部負責叉車工的技能培訓工作。

  4.程序

  4.1叉車工要求

  4.1.1叉車工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未經公司的安排,叉車工不準擅自教他人駕駛叉車。

  4.1.3叉車工不準酒后駕車。

  4.1.4叉車工駕車要穿著整齊,不得赤膊、穿拖鞋開車作業。

  4.1.5叉車工不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如駕車去食堂吃飯、出去買東西、干私活、非規定工作范圍內未經部門負責人認可的幫忙等。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貨叉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各油路系統所有管子、接頭是否有泄露。

  4.2.3檢查發動機油、液壓油、柴油及冷卻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許范圍內,檢查電解液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原則上規定專車專人使用,未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叉車不得開出廠門。

  4.3.2啟動叉車前,先檢查制動踏板是否處于鎖定狀態,控制桿是否處于中位。

  4.3.3啟動叉車時,應先進行預熱,等預熱指示燈滅了之后再啟動,啟動后,立即松開點火鑰匙。再次啟動應隔1分鐘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發電機起動約20秒鐘,平穩運行后,再開動叉車。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看清反觀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亮轉向燈,慢行并鳴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反觀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能行駛。

  4.3.5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若下斜坡坡度較大的.,叉車應后退行駛并控制好車速。

  4.3.6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門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駛或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或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嚴禁超載行駛、高速行駛,以保證行車安全。

  4.3.7行車時,叉車工應拒絕他人上車,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8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先把貨叉降低至離地面100—300mm距離并熄火后才能離開叉車。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若貨叉上的貨物很高,影響前進的視野,叉車應后退行駛。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高度的貨物。

  4.4.2不要直接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易滑動之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4.4.3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前傾。

  4.4.4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貨叉上才可工作,不準直接站立在貨叉上作業。

  4.4.5叉車工朝人推進貨物時,應鳴喇叭,等對方應聲,再慢慢推進,不準盲目朝人推進貨物。

  4.4.5卸下的貨物應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影響其他車輛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嚴禁貨叉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貨叉下面嚴禁站人。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在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后將控制桿放在中央位置,并鎖定制動踏板,拔出叉車點火鑰匙。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定時定期進行保養。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報警燈亮、異常聲音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安排處理。叉車工不得私自拆修。

  4.6.3叉車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車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機油、液壓油、柴油、電解液及冷卻液等應及時補充加足。

  4.7叉車工及相關人員,若違反上述規定,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或經濟處罰。

叉車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制定公司叉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確保叉車駕駛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二、職責

  1、管理部負責規劃并維持廠區交通秩序,負責公司叉車駕駛人員的培訓考證工作。

  2、公司所屬叉車由各使用部門指定專人負責檢查與保養。

  3、安管部門負責監督稽查廠內叉車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發現不合格事即開具異常矯正單并追蹤改善。

  三、規定

  1、使用前須按照國家的相應法律法規進行車輛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的各部件技術狀況處于完好狀態,并讓車輛空載運轉2分鐘;

  2、起步前應觀察四周,確認附近無障礙物和人員作業時,先鳴笛(或燈光)后起步,載重時起步須用低速檔位;

  3、空載行駛時貨叉距地面10CM~20CM;載貨行駛時貨叉離地高度15CM~20CM,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4、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過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卸貨后應先降落起重架后行駛;

  5、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6、轉彎時須提前減低車速,禁止高速急轉彎;

  7、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8、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9、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要調整兩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

  10、后退時左手應抓握方向盤,右手抓住后扶手,臉朝右后方目視確認行進路線并有蜂鳴器提示行人注意。

  11、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載物高度影響前行視線時,應倒車低速行駛;

  12、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13、嚴禁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14、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輾壓物品下的卡板和墊木,不要刮碰扶持物品之人員;

  15、嚴禁裝卸貨物的同時升降貨叉。嚴禁單貨叉作業;

  16、貨叉在升降時,起重架應與地面垂直,不得使起重架前傾;

  17、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

  18、載物時貨叉的起升、下降和門架的前、后傾操作應緩慢平穩;

  19、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中心曲線標示牌的規定;嚴禁超載;

  20、嚴禁停車后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21、嚴禁將叉車停在緊急出口及消防設施旁;

  22、不使用時(司機離開駕駛室周圍3M之區域及離開駕駛室時間超過3MIN以上均視為不使用),司機應將貨叉落地,關掉電源,排檔置于空檔、手剎車拉緊并把鑰匙帶走;

  23、駕車人員必須持叉車證,必須佩戴相應的安全設備(安全鞋、安全帽等);叉車操作證取得后,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期限進行年審;

  24、叉車必須裝置防火帽,并經常清理帽內積炭,確保性能安全可靠。

  25、叉車必須隨車配備滅火器,并隨時保持滅火器壓力處于正常狀態。

  26、叉車未載貨時車速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載貨時則不得超過8公里/小時,嚴禁超速行駛;

  27、嚴禁在疲勞或其它不適宜的情況下駕車;

  28、嚴禁酒后駕車,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

  29、在運行時,嚴禁任何人上下車,貨叉上嚴禁站人。嚴禁2人或2人以上乘坐叉車;

  四、保養

  1、日常保養:

  日常保養以全車清潔、潤滑和檢查各部狀態為主。詳見附件《叉車日常點檢表》。如日常點檢發現異常,應實時聯系相關人員進行處理,嚴禁叉車駕駛人員在無資格的情況下自行處理。

  一級保養:一級保養以檢查各部性能,調整間隙為主。

  二級保養:二級保養以處理不良狀態和調整間隙為主,首先應對叉車進行預檢,記錄各項不正常現象,進行相應維護。

  2、保養單位

  日常保養由各使用單位指定使用人負責,一級保養、二級保養由須由專業人員或保養商負責。

  3、異常發生對策

  如出現一般故障或發生輕微碰擦事故,必須將叉車停放在安全位置,聯系專業人員進行相關修繕等工作。如發生嚴重事故,則應立即報告部門主管,并通知管理部及安管部門人員進行處理。

  叉車司機不得自行維修叉車,有問題應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并聯系專業人或保養商進行維修。

  為維護保養好公司機動設備正常良好運行,以保障生產運行需要,創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境。特要求公司的機動車駕駛員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車輛要做到定車定員使用。

  不得隨意動用別人車輛。如有特出情況是,必須經請示公司有關領導得到批準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員要求和安全操作規程:

  操作人員應有操作證方可操作

  2.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

  3.車輛作業前確認安全裝置可靠

  4.車輛例行檢查要仔細

  5.作業前要仔細觀察作業環境,保證安全操作空間及場地

  6.配合庫管員,做好質量控制人離機,車輛要熄火并帶走鑰匙

  7.控制車速,空、重載選用不同的車速,嚴禁超速行駛

  8.作業中要隨時了解機械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9.鏟貨(夾貨)要對中,做到慢起、輕放、嚴禁急剎車

  10.嚴禁坡道上掉頭或者急轉向

  11.作業過程中按固定路線行駛,倒車必須觀查行駛路線是否安全xx車輛有異常情況則停止行車,嚴禁帶病行車

  12.做好對xx接班工作,完整填寫交接班記錄

  13.合理使用車輛燈光、信號,過往道口、彎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三、日常規檢查制度:

  1、檢查叉車潤滑油、機油、液壓油、發動機冷卻油油量是否足夠。

  2、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叉車制動是否可靠,車輛轉向是否靈活。

  3、檢查叉車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檢查叉車發動機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氣濾清器每次交接班時清洗、吹掃。

  6、叉車發動機在工作中要勤觀察水溫是否正常。

  四、月維修保養制度(合力售后):

  1、更換發動機潤滑油。

  2、發動機xx工作(更換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

  3、轉向機構檢查。

  4、離合器行程檢查。

  5、制動行程檢查。

  6、發動機加速性能檢查。

  7、轉向機構輪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報檢制度:

  每年向xx市叉車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提交年度檢查申請,檢驗中心派出檢驗員對叉車整車檢查、動力系檢驗、燈光電氣檢驗、傳動系檢驗、行駛系檢驗、轉向系檢驗、制動系檢驗、工作裝置檢驗、專用機械檢驗九項系統檢驗。如果檢驗不合格,根據檢驗員檢驗出的問題作出整改。檢驗合格之后,給予《廠內機動車輛監督檢驗報告》。

  六、叉車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叉車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叉車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2、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叉車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3、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xx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4、叉車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xx同意后,予以補發。

  5、叉車作業操作證每xx年復審xx次。叉車作業人員在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叉車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xx年xx次。

  6、叉車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xx日內,由安全管理員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叉車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7、叉車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8、叉車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叉車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9、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叉車作業操作證。

  10、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叉車作業操作證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為了有效、及時控制叉車突發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體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預案。確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設立救援小組,一旦事故發生后,現場操作人員及時向救援工作主要負責人稟報,負責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迅速作出決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惡化。

  2、加強對操作人員和救援小組人員應急事故處理知識的學習、操作技能的培訓和應急事故處理演習。

  八、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是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歷史真實記錄,它能反映整個活動的歷史面貌。它不僅是對工作的總結,而且對今后發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2、檔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損毀檔案的各種因素以延長檔案的壽命,保護檔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

  4、檔案接收按各類檔案交接手續辦理。

  5、以防為主,防治結合,重點在于防止人為的和自然的因素對檔案損毀。檔案庫房應做到“七防”,即防盜、防火、防光、防潮、防塵、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對受損和紙張老化,字跡消退的"檔案,要及時修復和抄錄(復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車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國家及公司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廠區內叉車裝卸作業、安全檢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駕駛員安全管理

  第三條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考試合格,領取叉車駕駛證,方準駕駛叉車。

  第四條叉車駕駛員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叉車安全作業標準,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及廠區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五條嚴禁酒后駕駛。

  第六條嚴禁帶人行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打電話等與駕駛無關的活動。

  第七條每天認真執行叉車“三檢”制,嚴禁帶故障行駛,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區域。

  第三章作業安全管理

  第八條檢查車輛

  (一)日常檢驗即三檢制,在出車前、收車后和利用行駛中間的停歇時間檢視車輛。

  (二)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

  1.車輛外觀是否保持良好。

  2.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是否加足。

  3.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4.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三)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四)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第九條起步要求

  (一)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二)制動液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指數,并系緊安全帶后再行駛再起步。

  (三)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是否平穩可靠。

  (四)起步必須緩慢平穩。

  第十條行駛

  (一)公司內駕駛叉車速度不得超過5km/h;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二)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以免影響叉車的穩定性;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三)轉彎或倒車時,必須先鳴笛。

  (四)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嚴禁在斜坡上轉向行駛。

  (五)叉車在行駛時必須與其他車輛、物體保持安全距離。

  (六)通過公司內道路口時,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七)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叉車必須倒行。

  (八)倒車時駕駛員須先查明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在窄路等處倒車時,應有人站在車后的駕駛員一側指揮。

  第十一條裝卸作業

  (一)叉載物品時,應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二)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品或設備,嚴禁超叉車負荷作業。

  (三)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四)叉車裝卸作業時,禁止人員停留在貨叉周圍,必要時應在作業區域設置警戒線。

  (五)禁止用貨叉或托盤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六)叉車裝卸物品時,必須將物品平穩、緩慢放到地面或其他合適位置,嚴禁長時間用貨叉使物品停留在高處。

  (七)嚴禁在貨叉下面進行檢修或其它長時間停留作業。

  第十二條停車及注意事項

  (一)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

  (二)停車時必須拉緊制動手柄。

  (三)觀察發動機是否熄火、斷電,并及時拔下叉車鑰匙。

  (四)將叉車沖洗擦拭干凈,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后,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章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三條叉車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按規定進行年檢,檢驗不合格的叉車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

  第十四條未經年檢或年檢不合格的叉車,不得駕駛、作業。

  第十五條叉車年檢具體工作由使用部門負責。

  第五章保養及維修

  第十六條叉車維修與保養由使用部門負責,以預防性保養為主,但不能以修代保,也不能以保代修。

  第十七條在日常檢查或駕駛作業過程中,發現叉車異常情況必須及時維修,保持叉車處于良好狀態。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企管部負責解釋。

叉車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營運部負責成品倉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2叉車駕駛員負責把公司的叉車送修理處維修,并在現場監督維護過程,有特殊情況的要向上級主管匯報,否則

  四、程序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200元/次,因此導致了嚴重后果的因由叉車司機承擔最少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貨運站場的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嚴禁超載行駛,不得在危險品區域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六)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師傅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每個月最少打兩次黃油。每月最少要給升降鏈條加黃油一次。

  4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五.獎勵制度

  對于每個叉車司機在一個月內無差錯、安全事故,叉車保養良好的每月另給獎金壹佰元。連續一年無安全責任事故及對叉車保養良好者獎勵20xx元/年。

  六.嚴格做好相關記錄

  (一)叉車檢查記錄,實行每一個班次有記錄在案,如公司檢查時發現未備案的每次處罰50元

  (二)制作維修單,對于每一次的維護做好詳細的記錄,每漏記一次罰10元。

叉車管理制度15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管理,確保操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訂立本制度。

  1、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需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2、操作人員的培訓包含: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公司安全環保部應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適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特種作業證的有效性。

  4、公司安環部每年編制當年度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準后實施。

  5、單位內部培訓由安環部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緊要包含: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特種設備使用、維護、保養學問;特種設備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及防范和應急措施、自救學問;特種設備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學問、技術學問和崗位操作技能的`學習,必需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需做好相應的記錄。

  6、參加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需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7、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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