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公司規章制度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規章制度1
為規范公司管理制度,樹立公司良好形象,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遵紀守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勇創一流業績。
三、維護公司利益,不得以公謀私,不得泄露公司商業機密。
四、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欺詐,不得惡性競爭,不得拖欠他人款項。
五、注重公司形象,統一著裝,配戴胸卡,穿戴整齊,儀表端莊。
六、遵守值班制度,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七、尊老愛幼,不得以貌取人,不得恥笑他人。
八、誠實守信,答應他人的事情,務必做到。
九、盡心盡力為顧客解決難題,珍惜每一次為他人服務的機會。
十、持有手機并享受公司電話費補貼的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開機以保持通訊暢通,不得無故關機。公司電話為業務電話,任何人不得公話私用。
員工守則
一、忠于職守,愛崗敬業。樹立“公司興我榮,公司虧我恥”的思想,愛崗敬業,絕對忠誠,自覺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樹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始終在思想上、行動上與公司保持高度一致。
二、心系顧客,熱情服務。堅持“為您服務到永遠”的服務理念,以人為本,服務第一,改進作風,端正態度,虛心向顧客學習,自覺接受顧客的批評和監督,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讓顧客滿意。
三、加強學習,無私奉獻。自覺加強公司相關業務知識和技能的學習,不斷充實自我,工作認真負責,不推諉、不扯皮、不敷衍,奮發有為,勇創一流業績。正確處理奉獻與索取、付出與收入的關系,正確對待個人與公司的關系,發揚艱苦創業、無私奉獻的精神。
四、遵守法律,依法經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不得以公司的名譽從事個人商務活動,不得挪用公款,不得泄漏公司的商業秘密,不得打架斗毆,不得聚眾賭博,不得與同行惡性競爭,嚴于自律,不貪不染。
五、嚴守紀律,令行禁止。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有令則行,有禁則止,禁止一切有損公司榮譽和利益行為。
六、團結協作,務實創新。一切從公司的利益出發,同事之間協調一致,團結互助,誠懇待人,顧全大局,不拉幫結派,不搞內訌,說實話、報實情、辦實事、求實效。
七、儀表端莊,舉止文明。嚴格遵守公司著裝管理規定,保持精神振奮,謙虛謹慎,以理服人,講究禮節,舉止端莊,使用文明用語,樹立良好形象。
八、操守良好,品行端正。模范遵守社會公德,文明禮貌,樂于助人,艱苦樸素,克勤克儉,誠實守信,有諾必踐,反對橫攀豎比、反對安逸享受。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一、員工上下班規定:
1、公司員工上班工作時間上午XX點XX分至下午XX點(店面人員隨各商場規定時間而定,但店面每天必須如實做好考勤記錄)。
2、公司員工上下班一律實行打卡記錄出勤的制度(特批及出差情況例外),當月滿勤天數為XX天。
3、上班時間工作人員不得吃零食、餐點(除午餐及加班晚餐外)。
二、休息與休假規定:
1、公司員工每月可享受三天的休假(每月要合理安排休息天數,不得三天連續休息),門店銷售人員星期六、星期天不得休假。
2、元旦、五一、國慶各休假一天(帶薪),春節休假公司另行以書面形式通知。
3、事假:員工單次請事假不得超過3天,連續請事假總天數不得超過5天,并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獲批準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休假。凡請事假天數超過兩天以上的,須經總經理批準方能有效。
4、病假:必須以醫生的證明為準,嚴禁開具假病_____明,發現此類情況一經查實不予批準并罰款100—500元。
5、事假、病假批條手續須及時交至內務部,任何人嚴禁未經書面批準擅離工作崗位。否則,一律以曠工處理。
6、除后勤及門市人員外,業務人員每月出勤天數超過當月滿勤天數的按滿勤天數計算,出勤天數不足當月應出勤天數的以實際出勤天數計算。
三、遲到、早退、曠工及處理
1、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遲到每次罰款20元。
2、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20元。
3、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10次的給予通報批評,并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4、下列情況視為曠工:
(1)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
(2)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
5、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7天以上(含7天),或累計曠工達10天以上(含10天)予以開除處理。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并扣發當月工資。
四、其它違規處罰規定:
1、對在工作時間內吃零食、餐點者,查明每次罰10元。
2、對上班時間怠工、不服從工作分配者,經批評教育一次仍不改者每次扣50元,月累積4次者以自動辭職論處。
3、對私用公司座機電話打私人電話的,一經查實,按實際發生額的10倍罰款。
4、對享有公司電話補貼在正常工作時間關機的,或撥叫不接,在2小時以內無任何回復的,一經查實,每次罰款20元。
5、各部門人員開會時間,手機調至無聲,若響鈴每次扣10元。
6、公司制服成本由公司先行承擔購買,若員工在公司工作未及一年,離開公司時應承擔公司制服成本的50%。公司制服由個人保管,丟失、破損由個人負責配齊。
五、簽卡規定
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沒打考勤,必須在特殊情況發生后3個工作日內找直接領導辦理補登考勤審批手續,超過3天未辦理簽卡手續的,直接領導可以不予簽卡。如在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前未辦理補登考勤手續,將作為缺勤處理。
銷售管理制度
一、管理理念:以人為本,科學規范。
二、規定目的:為員工業務工作提供規范。
三、商店整理:在營業開始前,全體員工都必須參加整理商店內外的工作。包括整理商店內雜物,清掃通道、地面、門窗玻璃、柜臺、貨架、樓梯及商店周圍和道路等。
四、商品檢修:檢查各種日常用品和銷售用品是否到位,如有損壞或故障應迅速報告經理。
五、嚴格出勤時間,員工必須提前進入商店。
六、正確著裝:員工應統一穿公司制服,保持整潔大方,正確佩戴胸卡。
七、每周例會:每周一晚召開例會。例會由經理及有關人員主持,布置工作,提出注意事項。
八、營業場所:必須保持清潔、舒適、自然、美觀,營造一種積極向上的工作氣氛和融洽的購物氣氛。
九、員工應掌握產品的相關知識,能流利地回答客戶的問題,有問必答,主動介紹。對不清楚的應及時向門市經理請示。
十、接待顧客:員工應認真分析顧客的購物心理,適時熱情介紹商品,激發顧客購買欲。
十一、端正服務態度:員工應當樹立“為您服務到永遠”的宗旨,永遠從顧客的角度考慮問題,從內心感謝顧客光臨本店;禮貌待人,態度和藹,主動熱情接待,嚴禁態度冷、硬、橫、對客戶的提問應不厭其煩,認真回答。精神集中,不得東張西望;不得與顧客發生爭論。
十二、規范服務用語:面帶微笑,注意服務用語,應通俗易懂,強調要點,注意語序,注意顧客反映,認真聽取顧客意見。
十三、樹立良好形象:姿態端正,不得斜靠、倒臥、翹腿、不得嬉笑打鬧、高聲喧嘩、吃零食、打嗑睡。
十四、行為規范:堅守工作崗位,不要串崗;上班時間不得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報紙和雜志,不得瀏覽與業務無關的網頁或打游戲;
十五、儀表端莊:儀容要得體,端莊,大方,服飾要整潔美觀,統一佩戴工作牌,化裝要適當,以自然為美。
十六、遲到早退:所有員工均須嚴守勤務紀律,不得任意遲到、早退。確有原因者,應提前告訴部門經理。
十七、倉儲檢查:商品存放是否整齊、安全,存貨量是否適度,商品是否妥善保管,倉儲商品是否物賬相符。
十八、商品陳列:商品陳列數量是否適度、美觀、整齊、穩固、安全。
十九、防火防盜:危險之處是否有易燃雜物,煙灰缸是否存留余火,XX柜、收款臺是否上鎖,門窗是否關好,水電每天必須開、關,貴重物品的數量是否已經清點收好。
二十、商店整理:在關門前三十分鐘清掃店內外,方法是由里到外,店內清掃要等顧客全部走后方可進行。
二十一、工作例會:聽取部門經理總結本日工作、布置明日工作,主要回顧一天工作態度、服務質量和工作業績等情況。
員工出差及報銷管理制度
為了實現公司費用報銷明確化、規范化、流程化、及時化的要求和利潤最大化的目標。特制定以下規定,望各部門據此執行。
一、差旅費
1、員工出差前應提交《出差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出差。
2、報銷標準。出差人員每次報銷來往車費、住宿費(單人按50元/天,兩人以上按25元/人/天)按實際發生額憑票據報銷。
3、報銷時間。出差人員在返回公司兩個工作日內,須到財務部門按報銷程序核報本次差旅費,否則,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因個人原因需向公司有借支款項行為,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能借支,借支款項均需在月內沖銷或還款,否則將從本月工資內扣除沖抵。
4、差旅費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真實、合理,否則,不予報銷。差旅費報銷單須由本人填寫齊全,不得涂改,不得填報與本次出差無關的費用,凡經財務人員及審批人員發現有違規報銷的,除追回所報款額外,違規責任人員須承擔等額賠償責任。
5、報銷程序:出差(報銷)人員按要求填寫報銷單———交會計審核(真實性、合理性)核對金額簽字———總經理審批———出納處領去現金。
二、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須嚴格執行“先批后支”和“領導陪同制”的原則,由財務核準,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原則上員工不得擅自單獨發生業務招待費,否則費用自理。
2、業務招待費金額在150元以內經部門經理同意批準,金額在150元以上經總經理同意批準后方能進行。業務招待費的發票必須為正式真實的稅務發票,超出150元以上的招待費,在報銷時除提供正式發票外,還需附消費清單,并有經辦人簽字,證明人證明,方能報銷。
3、單項招待費用超過500元以上的,需提前申請、研討、審批。
三、電話費,手機費
1、各部門的辦公電話,由公司統一制定標準,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超出部分由部門自行負責。
2、享受電話費報銷的員工及總經理,以各自報銷標準金額的90%/月封頂,嚴格執行“低不補高不報”的限額報銷制度,每月憑話費發票報銷。
注:
(1)以上各項費用報銷流程均如差旅費報銷流程。
(2)從即日起,公司將各部門費用與其績效考核相結合獎罰制度相掛鉤。
(3)如核對錯誤造成損失的,由財務人員負責全部責任,并做罰款。
公司用車管理制度
一、公司XX為公司業務XX,任何人嚴禁公車私用,一經查實,將對當事人按每次200元罰款處理。
二、公司員工因業務需要用車,需事先向公司書面申請,經內務部批準后由內務部指定派車。
三、公司專職司機需對使用XX安全及使用情況負責,每天下班無用車后需把XX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車地點,嚴禁把XX借給他人使用或在下班后將車開出使用,一經查實,第一次罰款200元,第二次作開除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2
補充規定的原因: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管理,有效的約束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傳媒的規章制度都遵循酒業的管理規定,但由于傳媒公司部分崗位的特殊性,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進行補充以及適當的調整。
1、考勤制度的補充(如有謊報、包庇的兩人同時扣100元/次/人)
1)上班時間為周一至周六,酒業上班時間上午班8:20-12:00,下午班14:00-17:30,周日休息,團結報要求留一人值班(值班人員按公司統一要求沒有值班工資,只給予調休)。團結報社廣告部辦公室的排版編輯助理、出納上午班8:30—12:00,下午班14:30—17:30。
2)排版編輯上午班10:30—12:00,下午班14:30—本日工作結束;責編上午班與酒業上班時間為準,下午16:00趕到報社進行當天的審稿工作直到本日工作結束,如晚上加班到21:00的,第二天可以不參加酒業公司報道,在10:00必須在崗。
3)節目部主管與策劃、攝制骨干等由于工作需要加晚班至晚上2點及以上的不能趕到參加第二天的報到,需提前報部門負責人與傳媒總經理便于及時與綜合部溝通,上午10:30必須到崗,未按程序進行通知的視為遲到或曠工處理;
4)節目部每天安排一人早上8:30打開大劇院的LED電子屏,9:30必須到崗,晚上21:00關閉LED大屏。
5)團結報廣告部辦公室周日值班由后勤人員輪流值班,值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辦公室后8:30前必須電話報崗到行財部主管,超時報崗的沒有任何理由直接按遲到處理,無報崗的按脫崗或曠工處理);如非排版人員值班當天有廣告制作的,其中一名排版編輯必須到崗完成排版工作;因故無人值班,按曠工處理,停報不安排值班。
6)遲到:所有工作人員按照自己的上班時間按時到崗,未到崗者視為遲到,遲到處罰50元/次,因故未能及時報到者需提前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通知考勤人員。若上班時間過了2小時內無電話通知未到崗者視為曠工。遲到三次公司進行行政處罰500元。 7)曠工:無請假條與電話預請假者視為曠工,曠工基層員工按200元/次罰款,主管層人員按40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員按600元/次罰款,凡曠工月累計3天,年累計5天者作開除處理。 8)脫崗:未經過主管部門負責人的允許擅自脫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位置上但未盡到工作職責而造成損失與事故的情況叫脫崗,脫崗按100元/次。
9)外出辦事:職能部門(后勤)人員外出辦事,辦事事由、去向由部門負責人安排,未清楚該人員去向的按脫崗處理。在事由安排出現推諉、拖沓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都將作相應的經濟處罰,每次處50元/次。
2、辦公室衛生管理制度的補充
1)值日人員必須當衛生打掃完畢再下班,特殊情況當天不能完成的,第二天早上上班前必須打掃完畢。
2)值日范圍:地板、辦公桌、椅子、展示柜、玻璃柜、會客桌、茶水桶、煙灰缸清理干凈,紙杯、垃圾要處理掉,植物花草要保持生機。
3)值日人員各負其責,原則上其他人員不參與協助,但如遇值日人員出差或有特殊情況請假的,其他人員共同承擔完成。
4)衛生實行不定時檢查:各辦公室當天未整理衛生或衛生檢查不達標的,值日人員罰款20元/次/人;部門未安排衛生或該范圍值日衛生人不清楚的處罰部門責任人40元/次。 5)下班前值日人員必須把辦公室電腦、電火爐、空調、飲水機、電源、門窗關閉,保障公司的安全,違反者處以50元/次/人罰款。
6)大掃除時各辦公室值班人員同時完成,無特殊情況未到者罰款20元/次/人。
※個人衛生:嚴禁私人用品如紙巾、零食、雨傘等隨意亂丟亂放,水杯、飯盒、資料等使用完后歸回原處,違反者罰款20元/次/人。(所有資料、報紙必須指定專人管理以及擺放的位置與順序)
3、節目部衛生管理與設備管理制度的補充
節目部是傳媒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強化公司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以及舒適的辦公環境,現對節目部做出以下要求:
(一)、設備維護
攝制設備管理責任人:黃昱分管負責人:任耕心
活動設備、道具管理責任人:姚娟分管主管:熊韜
1)設備每次使用時,填寫設備使用單;完成后,需仔細清理、檢查,并裝箱,擺放好,若發現沒有及時清理裝箱的扣20元/次/人,分管主管處40元/次。
2)設備屬于公司財產,使用操作不當等人為原因造成的設備損壞或者遺失的,由使用人承擔后果;
4)嚴禁使用公司設備接私活,若有特殊情況,需向行政部提交申請,總經理批準,否則不予使用,發現私接業務的,處500元/次/人罰款。
5)設備使用有正常損耗需要定期維護,每個月徹底檢查一次,如需要維修保養請部門負責人指派專人走OA流程申報后執行。
6)活動所購買道具要統一保管,需要填寫道具、活動設備等的庫存表,以及固定的存放地點,如發現混亂的每次扣20元/次/人,分管主管處40元/次。
4、紀律處罰制度
1.上班時間、會議期間(指全體員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聯誼會、培訓會、部門負責人會議、專題討論會,下同)打磕睡者處罰50元/次。
2.會議時手機必須調為振動,發現電話鈴聲處罰20元/次;會議遲到者處罰20元/次;無故缺席、早退者處罰100元/次。
3.公司產品價格、銷售單據、政策、返利等內部資料,不能隨意放在辦公桌及會客桌上,電腦使用者應當設置用戶密碼,不能隨意讓非本公司人員操作電腦,發現違規處以2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直屬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40元/次,直屬領導80元/次。
4.嚴禁上班時間內在辦公區域內大聲喧嘩、看電視、非工作性聊天、玩網絡游戲(含QQ游戲和農場游戲),違規人處以5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直屬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40元/次,直屬領導80元/次。
5.上班時間后勤職能部門人員必須在崗,業務人員需在自己責任區域內做業務,發現脫崗、早退者或在網吧、娛樂場所、棋牌室消遣者處予100元/次罰款,部門負責人、直屬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部門負責人50元/次,直屬領導100元/次。兩次以上對違規者行政處分。
6.嚴禁員工上班時間在乾州辦公室區域內(傳媒攝制組辦公室設置吸煙室)內吸煙或用餐、吃零食(指吃早餐、工作餐、嚼檳榔、吃醋蘿卜、鴨霸王之類的食物),違者處罰違規者50元/次,所在的部門負責人50元/次,直屬領導100元/次。 7.嚴禁員工中餐時喝酒(公司接待活動除外),發現醉酒者處罰200元/次。
8.公司大小會議或對外參加重大活動時以及臨時要求須配戴工牌,違者處罰20元/次。 9.上班時間非業務部門員工公司要求工作服未著工作服的員工罰款20元/次,副總級以上罰款40元/次。(特殊情況除外:孕婦)
10.上班時間無正當理由關機的,無人接聽一小時內不回復電話而延誤工作的,處50元/次/人的罰款。
5、業務處罰制度
1)各業務接待出現被客戶投訴的,處50元/次/人。
2)報紙發布業務由于我們工作人員的失誤而發生錯登,沒有發生退款的,相關的責任人應承擔相應的處罰,打字員打錯每次處20元/次/人的罰款,責任編輯校稿處50元/次/人;發生客戶要求退款與拒付款的,相應的責任人與部門主管、部門負責人按相應的責任承擔蓋業務的廣告款。
3)每周工作人員必須提報本周工作計劃給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結合相應的工作任務目標對部門工作人員工作做出要求,再各自發布到OA里,以及每周的工作總結;部門主管及以上必須提交月計劃月總結;違者處50元/次/人。
4)業務以及后勤工作人員按照各自的工作崗位職責做好每天的工作,業務人員的工作完成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提報不達標者,處50元/次/人的罰款;后勤工作人員由后勤主管不定時的抽查,無客觀原因的,處50元/次/人的罰款。
5)后勤工作人員必須要完成當天的工作才可以下班,出納必須交接好當天的上門業務給排版編輯助理和每天的現金存入銀行;排版編輯助理必須把當天的公告啟事排版完成,交接給排版人員,同時完成好當天該剪貼的各粘貼本;排版編輯必須完成當天所有硬廣的排版和報社交接清楚;責任編輯必須完成當天見報廣告、公告的審稿工作;違者處50元/次/人罰款。 6)LED、FM93.0當業務員有新業務的簽訂,應第一時間將業務的合同上繳,并將業務發布在工作群中(應收賬款到賬也應發工作群),便于財務人員登記做賬。由節目部負責人分別指派工作人員來執行,無指派部門負責人處100元/次罰款,被指派人員沒有及時交接也發布初50元/次/人。
7)與電臺、報社負責賬務清理的工作人員應及時做業務的核對落實,廣告款的催收以及承包款的清理與上繳,發現賬務不清者處200元/次/人。
8)業務人員利用現在的崗位把業務拉入其它公司的,如經發現直接做開除處理。
其它的工作流程按總公司的規定執行,如未按流程執行的,直接處100元/次/人的罰款;以及其它公司規定的處分與現金處罰按公司規定執行。
(注:以上罰款均在當天實行現金支付給考勤人員,并同時在傳媒工作群進行公布,如未及時交付者,考勤人員在群內發布三次催付公告,還不交付者,作為自動離職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3
一、裝飾公司材料采購制度
(一)、材料采購人員應本著對公司高度負責的態度,在保證材料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公司經營成本。
(二)、本公司的材料采購由設計人員確定品種、規格;由工程部負責詢價;在洽談過程中必須由兩人以上參加。
(三)、材料采購人員應熟悉建材市場,熟練掌握市場行情。積極采取各種有效手段保證材料的及時供應。
(四)、大宗材料的采購應當事先簽定供銷合同,并報集團財務中心存檔。
(五)、材料采購人員在購銷過程中玩忽職守、以權謀私,在材料質量、價格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直至辭退;情節嚴重的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創業就到中青創業網
二、裝飾公司市場部管理制度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二)、著裝、談吐、儀表要得體大方。
(三)、應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匯報。
(四)、要有團隊精神,主倡員工之間的團結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去開拓市場尋找市場。
(六)、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七)、要以誠待人,與客戶要保持良好的關系。
(八)、對工作要有極強的責任心,做事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不要把任何個人感情帶到工作中。
(九)、應勤奮工作、積極開拓市場,為公司建立一個廣泛的網絡關系。
(十)、要熟悉市場、人工費、材料費及材料的品種、規格、用途等。
(十一)、對客戶要用普通話流利的講出家庭裝修施工過程。
(十二)、尊重客戶合理化建議。
(十三)、對有意向的客戶要多講解,多了解客戶的需求,直到客戶滿意。
(十四)、接單后要積極配合設計師做圖、預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畢后的保修服務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區銷售居住情況和小區中住戶的經濟實力。
(十七)、對待客戶要熱情、真誠,要讓客戶信賴、滿意。
(十八)、極開展市場調研,分析目標市場、把握市場
三、裝飾公司設計部管理規定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二)、保持工作桌面的整潔,不隨處亂扔垃圾。
(三)、人員電腦應專人專用,如人為損壞,由當事人賠償。下班以后,需將電源切斷,違者扣考評分1分。
(四)、有事外出時,經部門經理同意后填寫《外出公干登記表》,事后準確注明回公司時間。
(五)、設計人員上門量房時,應理會客戶的意圖,標注尺寸要明確。施工圖需經圖紙會審以后方可出圖。
(六)、在與客戶交談中,要靈活應變,尊重客戶的合理化建議。
(七)、嚴守公司秘密,嚴禁私自將公司的文件、技術資料帶出,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八)、努力與工程部、客戶服務部等部門配合,處理好工程施工中所出現的各種問題。
(九)、工作要認真負責,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做到精益求精。
(十)、多與領導、同事溝通,做到熱情、真摯、信賴、滿意。
公司規章制度4
為建立一支團結協作,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能為公司創造更高的利益,更好的服務客戶,公司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望每一個員工自覺遵守。
一、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
二、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三、每個員工在工作開始前和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域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桌面整潔,每日工作后維護好公共區域的衛生。
四、工作時間不得私自串崗,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不能因個人影響整個公司的形象。
五、工作時間內避免接聽私人電話,嚴禁占用公司電話處理私事。
六、公司本著互尊互愛,團結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對于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員工使用標準的服務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以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調、語速的服務。
八、認真對待對待每一個客戶,合理的處理客戶的意見和建議。
九、服從分配、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不得透露公司機密,違者重罰。
十、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公司規章制度5
第一條 為規范和嚴肅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確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鑒、項目部印章。
第三條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鑒和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失當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總監管理,使用失當由財務總監負責。印章的保管務必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于保險柜內,并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四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并報總經理批準后,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項目部印章由項目部施工負責人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分管領導批準后,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啟用應填寫《印章啟用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后發布正式的啟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圍、啟用日期。辦公室保存《印章啟用申請表》一份,同時在公司《印章發放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第五條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記表》,注明印章名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光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員務必外出辦事或因事因病請假時,須請示總經理同意由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項目部負責人。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財務辦理開戶、銷戶事宜應將相關資料帶回公司蓋章(特殊狀況除外),需財務負責人書面向總經理申請,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條 需加蓋公司印鑒時應先向公司辦公室匯報并報請總經理同意(工程招投標用章除外),印章登記項目包括:用印時光、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準人、經辦人等,加蓋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于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公司印鑒管理人員嚴禁在有關抵押、貸款、借款、合同擔保等經濟合同(承諾、證明等)上加蓋公司印鑒,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鑒或法定代表人印鑒。
第八條 違反本制度以上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職責外;還將追公司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公司規章制度6
1目的及適用范圍
1.1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物盡其用;
1.2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申購、領用、發放等相關事項均適用于本辦法;
2管理組織
2.1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耗材的采購、保管、發放、費用分攤及報銷
2.2各部門根據行政部領用標準提報并領取使用;
3管理內容
3.1辦公用品的申請
3.1.1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據本部門需要及《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附件1),填寫《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附件2),經過部門領導同意后,轉行政部。其中《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由各公司根據當地情況自行確定,報行政總監批準。
3.1.2行政部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個人辦公領用標準(公司自定,報總部行政部備案,并不斷優化提高)及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確認各部門領用數量,填寫《辦公用品需求匯總單》(附件3),報行政總監同意后,轉采購專員組織采購進貨。
3.2辦公用品購置
3.2.1采購專員購買到位后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附件4)。
3.2.2辦公用品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采購。
3.2.3財務專用辦公用品由財務部自行執行采購,但申購、入出庫手續必須遵守行政審批規定。
3.3辦公用品的入庫
3.3.1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入庫單》所列物品與所需采購物品核對,并清點入庫,填寫《辦公用品庫存臺帳》(附件6)。
3.3.2資產管理專員應每月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3.4辦公用品的領用保管
3.4.1資產管理專員在入庫完成后,聯系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人領取。
3.4.2屬于需臨時支領的辦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額標準核定后領取,辦理出庫手續,填寫出庫單。
3.4.3對于大件器具類辦公用品,行政部應本著多人合用原則組織領用;同時確定使用人。
3.4.4如因工作調動或離職,須按公司規定將個人保管的所有辦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門繼續留用的,確定使用人報行政,便于行政跟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
3.5機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耗材、配件申請領用同辦公用品,可在每月《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中的填寫。
3.5.2計算機配件如鍵盤、鼠標等出現故障需要更換的,確認不能維修的,可到行政部辦理領用手續,并將已壞配件歸還行政部。
3.5.3對于打印機、傳真機耗材,各部門應本著節約原則,提前作出需求計劃,通知行政部;同時行政部作為管理部門,應對相應耗材的使用情況有詳細了解,對于常用、耗費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庫存。
3.5.4資產管理專員對以上機器耗材(配件)同時也應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3.6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盤點及費用分攤
3.6.1資產管理專員每月末應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保證庫房物品帳務相符。
3.6.2資產管理專員在每月30日前應對辦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門領用情況,將費用分解到各部門,進行費用核定,填寫《辦公用品、耗材報表》(附件7),明確各部門費用。同時行政部將《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中的各部門費用抄送各部門負責人。
3.7庫房管理:庫房物品必須擺放整齊,非庫房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3.8報銷:行政部采購人員以《物品申購單》、《入庫單》、《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作為報銷依據進行報銷。
3.9相關說明
3.9.1對于不能按時提報辦公用品月度申請表的部門,行政部有權認為該部門當月無辦公用品申請,不予采購相應用品。
3.9.2部門申請金額超過計劃標準,行政部有權取消相應金額的申請數量。
4附表
4.1 《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
4.2 《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
4.3 《辦公用品需求匯總單》
4.4 《入庫單》
4.5 《辦公用品(耗材)庫存臺帳》
4.6 《辦公用品、耗材報表》
公司規章制度7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及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各項決議及工作紀律。
第一章、員工工作準則
第二章、員工行為標準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四章、辭職管理規定
第五章、附則
一、員工工作準則
1、準時上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公司決定和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高效優質地完成本職工作和領導交辦的任務;積極獻計獻策,推動公司的發展。
3、樹立團隊觀念,講究集體協作;積極溝通,相互學習;避免猜忌,抵制是非,營造融洽和諧的工作氛圍。
4、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秘密。
5、不得利用內部信息,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謀取私利。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不脫崗。(違反一次從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
7、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8、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客戶的合作。
9、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10、精益求精,不斷提高工作績效。
11、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12、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13、本公司員工因過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損失時,應負賠償責任。
二、員工行為標準
1、工作時間應注意個人儀表儀態,著裝整潔明快、不著奇裝異服、不穿拖鞋。
2、辦公區域,不得喧嘩、嘻鬧。
3、早晨上班遇領導或同事應相互問候。
4、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對領導用“職務稱”,對同事用“姓氏稱”或“姓名稱”。
5、接聽電話應用普通話說,切忌大聲、生硬或用方言應答。通話語言簡明、不聊天或說與工作無關的事。
6、愛護、節約辦公用品,公用物品使用后歸回原位。
7、堅守工作崗位、不串崗,因公外出時向部門領導交代清楚事由、所需時間等;接待來訪、業務洽談應在接待室或會客區內進行。
8、保持清潔、良好的辦公環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在辦公區域進食、聊天、高聲喧嘩。
9、未經許可不得隨便翻看他人的文件、資料等。
10、樹立與加強保密意識,嚴格尊守各項規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8小時為標準。
2、春夏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秋冬季度: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遲到、早退:
1上班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4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6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獎金、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請假:
1、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因身體不適等緊急原因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聯系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
2、相關審批人員必須嚴格把關,保證員工請假的真實性,否則相關審批人員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3、部門主管請假,須經董事長批準,報行政部備案。
4、員工生病不能堅持工作,請病假1天以上的,就提交醫院出具的病歷本或病假證明,病假期限屆滿時,員工就返崗。
5、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6、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在早晨八點三十分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7、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8、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9、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超過請假期限不到崗的,一律作曠工處理,曠工1天,當月全勤不予記發,另扣發當天三倍工資。
四、辭職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寫明真實辭職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門經理簽署意見,然后交行政部。
2、行政部呈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的批準意見,通知申請人。
4、申請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續辦理清單》和《工作交接清單》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5、行政部憑《手續辦理清單》、《工作交接清單》和考勤記錄予辭職者計算工資呈總經理審批。
6、財務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在發薪日予辭職者結算工資。
7、對無視公司規定,不辦任何手續就擅離職守,或辭職要求未獲批準就離開公司的員工,視為違反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公司扣發
一個月工資,同時必須承擔由此給公司造成的各種損失。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護公司的利益,包括向社會公布其行為。對情節特別惡劣者,公司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五、附則
本條例由頒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規章制度8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了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采用書面格式,并務必采用統一合同文本。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后務必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權限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鑒證、批準,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匯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并一律必需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托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托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鑒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項目在正式簽署合同后,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項目結束后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公司規章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員工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規范工資支付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員工。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員工,依照本條例執行,但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等除外。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勞動關系雙方的約定,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但依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下列費用不屬于工資:
(一)社會保險費;(二)勞動保護費;(三)福利費;(四)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五)計劃生育費;(六)其他不屬于工資的費用。
第四條 本條例所稱標準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為用人單位提供正常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但不包括下列各項:
(一)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用人單位支付給員工的標準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
第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
第六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等非貨幣形式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至少每月向員工支付一次工資。
第七條 市、區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對本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公安、工商、建設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做好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資支付一般規定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通過集體協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資支付制度,并向本單位全體員工公布。
第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員工約定工資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內容。
第十條 實行年薪制或者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資的,應當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的標準預付部分工資。 加班工資支付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十一條 工資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第七日;工資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一個月;工資支付周期在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約定的工資支付日不得超過支付周期期滿后的六個月。
工資支付日遇法定休假節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在之前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因故不能在約定的工資支付日支付工資的,可以延長五日;因生產經營困難,需延長五日以上的,應當征得本單位工會或者員工本人書面同意,但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員工的勞動關系依法解除或者終止的,支付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用人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工資,可以在約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條 員工工資應當從用人單位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發至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之日。 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時,員工月度獎、季度獎、年終獎等支付周期未滿的工資,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折算計發。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應當制作工資支付表。
工資支付表應當有支付單位名稱、工資計發時段、發放時間、員工姓名、正常工作時間、加班時間、標準工資、加班工資等應發項目以及扣除的項目、金額及其工資賬號等記錄。
工資支付表至少應當保存兩年。
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時應當向員工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資清單,并由員工簽收。工資清單的內容應當與工資支付表一致,員工對工資清單表示異議的,用人單位應當予以答復。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將工資支付給員工本人。
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委托銀行發放的,應當將工資存入員工本人賬戶。
用人單位以現金形式支付員工工資的,應當由員工本人領取,并在工資支付表上簽收。員工因故不能親自領取工資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領,但應當提供書面的授權委托。員工死亡的,工資由其繼承人或者受遺
贈人領取。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以周、日、小時支付員工工資的,其工資折算按照每日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四十小時、每月平均工作二十一點七五日計算。
第三章 加班工資支付標準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一)安排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二)安排員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三)安排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第十九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達到正常工作時間后,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工作的,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安排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安排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或者計件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員工加班工資。
第四章 假期工資支付標準
第二十一條 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期間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工資。
實行小時、日工資制和計件工資制的員工在法定休假節日期間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其法定休假節日期間的工資。
第二十二條 員工依法享受產假、看護假、節育手術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員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等假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其假期的工資。
第二十三條 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醫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員工病傷假期工資,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第二十四條 員工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工資或者工傷津貼按照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員工請事假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間的工資。
第二十六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員工,在綜合計算工時周期內,實際工作時間達到正常工作時間后的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第五章 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二十七條 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并支付工資:
(一)依法行使選舉權或者被選舉權;(二)當選代表或者委員出席區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政府、黨派、工會、共青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三)作為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活動或者作為證人參加訴訟、仲裁活動;(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不脫產工會基層委員會委員參加工會活動;(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非因員工本人過錯,用人單位部分或者整體停產、停業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停工員工在停工期間的工資:
(一)停工一個月以內的,按照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二)停工超過一個月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第二十九條 因員工本人過錯造成停工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該員工停工期間的工資,但經認定屬于工傷的除外。
第三十條 員工被判處管制或者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適用緩刑或者被假釋、監外執行、取保候審,勞動關系未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其提供的勞動支付工資。
第三十一條 員工涉嫌違法犯罪被依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或者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其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的工資。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法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進行清算時,清算組織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的員工工資。
第六章 工資扣減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從員工工資中代扣或者代繳下列費用:
(一)員工本人工資的個人所得稅;(二)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三)協助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由員工負擔的撫養費、扶養費、贍養費;(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從員工工資中代扣或者代繳的其他費用。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可以從員工工資中扣減下列費用:
(一)員工賠償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經濟損失的費用;(二)用人單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員工進行的違紀經濟處罰;(三)經員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費用。
用人單位每月扣減前款第(一)、(二)項費用后的員工工資余額不得低于最低工資。
第七章 最低工資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所稱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后,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但下列各項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
公司規章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獎勵在推動我市科學技術進步、技術創新、科技成果轉化、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等科技活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公民。根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和《省科學技術獎勵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鼓勵自主創新和攀登科學技術高峰。加速實施科教興市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推進經濟發展和社會文明進步的原則。
第三條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科學技術獎的組織、受理、評審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獎勵設置及獎勵
第四條市科學技術獎是由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政府獎勵。市科學技術獎(以下簡稱為市科技獎)分為三類:
(一)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
(二)科學技術進步獎;
(三)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
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創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專利技術,第五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是指在市行政區域內。對推動科技進步和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和創造重大經濟效益的科技工作者個人進行的.獎勵。
(一)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每次評選1-2名。
(二)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由市人民政府市長簽署。
(三)對獲得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將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第六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是指對具有創造性、先進性和實用性并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廣應用進行的獎勵。
(一)市科學技術進步獎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三個等級。
(二)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獲獎組織由市人民政府發給獎狀。對獲獎項目做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發給科學技術進步獎證書和獎金:
1、一等獎獎金每項10000元;項數78項
2、二等獎獎金每項6000元;項數1720項
3、三等獎獎金每項3000元;項數3033項
第七條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是對在本市注冊且屬中小型規模的堅持推動本企業的科學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每次評選6-8家;
(二)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由市人民政府給獲獎企業頒發獎牌及獎金。每項獎金10000元。
第三章獎勵范圍及條件
第八條本制度適用于在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推廣應用活動的組織或公民。
第九條市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的被獎勵對象必須熱愛祖國。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為做出創造性貢獻,并產生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作為獎勵推薦提名:
(一)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開發領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創新的研究成果。
(二)從事具有原創性的科技成果推廣和成果轉化應用工作中。
第十條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推薦項目重點是應用于生產實踐一年以上。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應用研究成果(包括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物新品種)屬于:
1、國內、省內、市內首創的
2、本行業先進的
3、經過實踐證明具有重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二)具有國內、省內先進水平的自然科學基礎理論研究成果。
(三)取得國家專利證書(即授權)或申報的發明專利已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
(四)市推廣、轉化、應用已有的科學技術成果。成效顯著的
(五)引進、消化國內外先進成熟技術成果。貢獻突出的
(六)市內重大科學技術工程建設、重大設備研制、企業技術改造、資源開發利用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
(七)實施社會公益性重點項目中。
(八)從事標準、計量、質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自然資源調查、環境保護、醫療衛生、自然災害監測預報防治以及軟科學研究、科技著作(科普)編著等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項目取得重要成果。創造顯著社會效益的
第十一條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獎授予符合下列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一)開發出具有省級及以上領先水平的新技術。有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并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本企業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達到15%以上。
(三)重視新產品的研究開發和新技術的研究應用。
第四章推薦獎勵程序
第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勵實行歸口管理的推薦制度。按照行政隸屬關系由下列單位和個人逐級推薦和申報:
(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的科學技術行政管理部門;
(二)市直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院校;
(三)市直重點企(事)業可直接申報;
(四)具有高級職稱的3名以上同行科技人員聯名。
第十三條推薦單位作為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對其推薦的人員和項目進行初審。
第十四條幾個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項目由主持單位按歸口的原則推薦上報。
第十五條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對推薦的人員和項目進行評審。
第十六條市科技獎評審結果在媒體上公告。接受社會監督。異議期為一個月。
第十七條對有異議的項目經有關單位初審。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審議并作出認定結論。
第十八條對公告后的獲獎人員和項目。經市政府批準后予以授獎。
第十九條市科技獎的獲獎人或獲獎項目的完成人。作為考核、晉升、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有關待遇的依據。
第五章獎勵經費
第二十條市科學技術獎每年評選一次。
第六章組織管理
第二十一條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承擔。
第二十二條市科學技術獎專家評審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第七章罰則
第二十三條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收回證書,追回獎金,剽竊人三年內不得申報科技獎。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給予相應的處罰。
第二十四條推薦單位或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證明等。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公司規章制度11
為加強設計部的規范化管理,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設計部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設計部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鼓勵設計師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4、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倡導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必須服從工作分配,聽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執行。
6、設計部全體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考勤制度
1、上班時間:xx:xx——xx:xx,xx:xx——xx:xx(夏季);xx:xx——xx:xx,xx:xx——xx:xx(冬季)。
2、周三至周一為工作日,周二為休息日。周二設計師值班由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當周周二值班設計師休息日為當周周三。如工作需要休息日上班者可調休息,必須提前一日向部門負責人審請,獲準方可。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10分鐘以內到班者,罰款5元,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到班者,罰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論處(按底薪計算)。早退者一律按曠工半天論處(按底薪計算)。一個月內遲到累計超過5次(含5次),扣除底薪的15%,5次以上,扣除底薪的50%。
4、上班時間內不得隨意離崗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外出須到前臺登記外出原因,第二天因公事外出的須在當天晚下班前告知部門負責人(臨時通知除外),否則按離崗處理50元/次、
5、曠工半天至三天者,扣除底薪的2倍計算,曠工三天(含三天)按自動離職處理,工資及提成不予結算。
6、當月內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獎勵50元。
三、請假制度
1、請假兩天內須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口頭或書面審請,獲準方可。三天以上,須提前兩天向總經理口頭或書面審請,獲準方可。否則一律按曠工論處。
2、一個月內請假累計不能超過五天(含五天),超出部分一天扣除100元/次。
3、周六、周日不得請假,如在周六、周日請假,將扣除底薪的二倍。
4、電話,短信審請無效(特殊情況除外)。請假內無基本工作,請假前必須交接好手頭工作,否則罰款元20/次。
四、衛生及值日制度
1、值日設計師負責設計部劃定區域的衛生打掃,即辦公大廳、衛生間。當日下班前應把拖把洗干凈倒放靠在衛生間墻角。否則罰款20元/次。
2、值日設計師負責中午12:00—14:00之間的來訪接待、電話咨詢并做好登記,否則罰款20元/次。如需調換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獲準方可。否則罰款20元/次。
3、值日設計師須在8:10分之前做好衛生的打掃,否則罰款20元/次,值日設計師11:15—12:00為午飯時間,12:00之前須回到公司,否則罰款20元/次。
五、設計師日常行為規范
1、著裝整潔大方、舉止文明,不得留怪異發型及穿怪異服裝,否則罰款20元/次。
2、設計師的個人辦公桌椅及設備每日早上需用抹布擦至無灰尖,下班前需把個人桌面整理干凈。否則罰款20元/次。
3、請保持個人桌面的衛生和辦公區域的衛生,談判后請自覺清理談判桌,10分鐘內未清理罰款20元/次。
4、不得在公司內嬉戲、打鬧、大聲喧華,工作時間內不得非工作性上網和玩游戲,違者罰款50元/次。
5、設備責任到個人,請每位設計師愛護自己的設備,下班前應關好自己的電腦,如第二天早上發現未關機者罰款20元/次(跑圖例外)。
6、設計師在職期間所設計作品資源歸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將公司資源變為個資源或泄露他人,一經發現開處除理,并扣發工資及提成。
7、設計師做好工作記錄(早上記錄當日應處理事物,下班前做好當日工作總結),對上級下達任務不執行者或消極怠工者,否則罰款50元/次。
8、設計師養成習慣做好工作記錄,做到每日工作一小結,每周工作一大結,每月工作一總結。
9、設計師必須參加每日的晨會、每周五設計部例會及每周一公司例會,不到者罰款30元/次。
10、設計師每日晨會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前一日工作情況及當日工作計劃,每月最后一日下午下班前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當月個人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否則罰款20元/次。
11、設計師要有團隊合作精神,電腦里要設置單獨自己的文件夾按年按月分類并且做到資源共享,以便提高設計師的簽單率。
12、公司的樓書及量房原始圖設計師用完后要放到指定處,以方便尋找,公司資源及辦公耗材設計師要做到節約、二次利用,無故浪費者罰款20元/次。
13、主動極積和公司各部門配合協調工作,和同事之間達到團結一致,相互幫助。
14、市場競爭激烈,設計師出圖紙及預算盡量在時間上壓倒對手,設計師之間要多溝通,共同進退,如需請其他設計師幫忙,要提前商定好提成比例,防止造成矛盾。
15、設計師有義務配合業務員上門量房談客戶,推脫者罰款20元/次。
六、禮儀制度
1、接聽電話:“您好!xxx”,同事之間不得直呼其外號、小名。
2、接待客戶時一定要面帶笑容并且問好,洽談結束后,要歡送客戶。
3、做到“待客三聲”—來有迎聲,問有答聲,去有送聲。
4、做到“四個不講”—不講不尊重對方的語言,不講不友好的語言,不講不客氣的語言,不講不耐煩的語言。
七、新單保管及跟單制度
1、設計師在初次接單時,一定要留客戶的姓名、聯系方式及相關信息。(如:新房地址、面積、風格傾向、工程承包方式等)。否則罰款20元/次。
2、跟單過程中設計師對客戶應及時進行回訪、跟蹤、了解客戶的動態,以提高成單率。若因跟單回訪超出三天,罰款20元/次。
3、凡是公司單源,設計師等不得私自認定是無效客戶,必須經雙方確認,上報部門負責人認可后方可止跟單。任何不得浪費公司資源,否則罰款50元/次。
4、必須對每位談的客戶有份詳細的記錄,做到心中有數,掌握跟單進度,以提高成單率。否則50元/次。
5、每月最后一日做好當月簽單客戶及未簽單客戶的資料、方案、預算和效果圖的整理及備份,否則罰款30元/次。
6、若有飛單客戶,設計師需把最后一次接觸業主詳細信息反饋給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部查明原因通報給設計師。否則罰款20元/次。
7、業務員、設計師應保持及時溝通,使業務員、設計師能及時了解自已客戶的具體情況,以便提高成單率。
八、繪圖制度
1、設計師在接單后兩個工作日內必須做好平面布置圖及預算,否則罰款50元/次。
2、設計師在跟單過程中,改動平面方案及預算需在24小里內完成,效果圖局部改動需在48小時內完成,否則罰款50元/次。
3、客戶交定金后四天內出效果圖,效果圖客戶確認后兩天內出齊所有施工圖。否則罰款50元/次。
4、客戶簽單后直接開工,在開前必須出齊原始框架圖、平面布置圖、墻體改造示意圖,天花布局圖、開關連線示意圖、電源插座示意圖,效果圖在開工后四天內完成,否則罰款50元/次。
5、設計師上門量房時,應理會客戶的意圖,同時問清所有房間中客戶固定要求的房間布局及注意事項,客戶喜歡的色調及風格。
6、施工中,客戶變更項目圖紙必須在24小時內完,否則罰款20元/次。
7、量房人員要做測量準確,包括梁高、梁寬、房高、窗高、窗寬、排水管、地漏、給水、配電箱、多媒體箱、空調孔等,必要時應采有數碼相機將室內原空間狀況記錄下來。
8、設計制圖的內容包括原始框架圖、平面布置圖、墻體改造示意圖、地面鋪設圖、天花布局圖、開關連線示意圖、電源插座示意圖、立面圖、家具詳圖、效果圖、隱蔽工程光盤一份。
9、CAD圖紙必須清楚標注詳細的尺寸、文字說明、所用材料、顏色、及由甲方所購材料,否則罰款50元/次,如造成損失的由設計師自己承擔。
九、后期服務跟單制度
1、設計師實行全程跟蹤服務,在簽合同時,應明確開工時間及竣工時間。
2、簽單后,設計師通知工程部負責人開工時間及準備開工時所需的一切相關材料及設備。
3、開工前一天,工程部負責人組織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到公司與設計師進行內部交底,由設計師向項目經理介紹與客戶相關的詳細資料、施工項及圖紙。
4、設計師在整個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水電交底、木工交底及后期油漆調色交底及水電驗收時用數碼相機拍攝水電改造管線鋪設的位置,否則罰款20元/次。
5、現場交底人員包括客戶、設計師、項目經理、監理、質檢。
6、現場交底時,由設計師依照圖紙向客戶及項目經理詳細介紹設計意圖和重點部位的設計要求,色彩、風格和裝飾效果要求及材料具體使用的要求。
7、設計師應在開工竣工期間內,與客戶及項目經理保持及時聯系,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處理,消除客戶的投訴,以便做到與客戶保持良好的關系。
8、設計師有義務協助項目經理維持與客戶之間良好關系、工程項目中增減項目的結算及工程款的催交。
9、施工中,圖紙標注尺寸與現場發生矛盾時,項目經理應以現場為準,設計師協助。
10、施工中,客戶如需變更,項目經理有責任通知并協助設計師與客戶達成一致。
11、嚴禁設計師引導客戶購買公司指定建材聯盟商以外品牌的主材。
12、協助客戶在項目施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采料采購導購和整體配色服務,(導購和配色內容包括瓷磚、地板、潔具、廚柜、墻紙、燈具及設計圖紙內的特殊材料等)。
13、協助客戶針對室內陳設配飾指導服務。具體包括:軟裝選配的形式,材質、樣式、陳列部位、數量的確定;室內色彩、色調的合理搭配。
公司規章制度12
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一、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三、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四、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五、安全生產報告處理制度
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七、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貫徹(交底)制度
八、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
十、標志的管理規定
十一、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為了促進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安全生產資金的供給,本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結合公司實際,特制訂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管理。
二、每項新開工工程,在項目承包合同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工程特點約定安全生產資金占總造價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轉款后一周內,計財部按合同約定之比例將安全生產資金劃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
四、項目部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總監批準,項目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支出由該項目安全員批準。
六、對安全生產違章者給予經濟處罰,罰款數額由公司安全總監核定,罰款的收入,應如數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統一調配使用。
七、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帳戶在工程結束時的結余,因全額上繳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專戶。不得挪用。
八、公司對于安全生產工作成績優異的項目部、班組、個人給予獎勵,獎勵資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產專項資金。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一、總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全公司安全生產統一領導,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下設安全部,在分管經理的領導下,負責日常監督、管理業務。各分公司必須成立以經理為首,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并設安全科(科長必須報總公司批準),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二、各項目部必須配備1—2名思想好、懂業務的專職安全員。對配備的專職安全員要保持相對穩定。
三、各級安全領導機構要建立例會制,定期召開會議,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研究解決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四、各項目部要成立以項目負責人為主,專職安全員及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所有生產班組均設兼職安全員,并在班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
六、總公司對所屬各分公司或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活動。各分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各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檢查,各班組每天作業前安全檢查。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一、公司每月、處(廠)每星期、班組(工地)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進行點名,點名和教育的內容要有記錄。
二、教育要有真對性,切忌空對空。要抓住重點,講深講透。
三、對新工作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變換工種的工人和特種工人要根據其特點,單獨進行教育,末參加者不許上崗作業。
四、季節性、節假日教育要提前進行,內容要有針對性。
五、開工前、施工中要分階段、因人地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閑時間,對特種工進行歷時3—5天的培訓,確保特種人員能熟知本工種的操作規程、規范,并能在施工作業中嚴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訓和安全達標的檢查、驗收,對特種工人進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補考,補考不極格的要調離工作崗位。
八、每年有計劃的安排一定數量的特種人員到市、區業務上級舉辦的各種學習班學習,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訓遍。
九、安全管理人員每年都要參加市、區業務上級舉辦的學習班對業務素質低、責任心不強的要調離工作崗位。
十、利用長會、短班的形式,每年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系統的安全教育,不斷提高員工的自我防護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外,每年還應該定期進行二至四次群眾性的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1、各單位安全生產檢查由安全管理部門具體實施。
2、定期檢查時間:公司應每天進行日常檢查,每個月進行一次大檢查;班組長、班組兼職安全員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進行檢查,班中驗證考核,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專業性檢查:可突出專業的特點,如施工用電、機械設備模板支撐、腳手架搭設等組織性專項檢查。
4、季節性檢查:可突出季節性的特點,如雨季安全檢查,應以防漏電、防觸電、防雷擊、防坍塌、防傾倒為重點的檢查;冬季安全檢查應以防火災、防觸電、防煤氣中毒為重點的檢查。
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并且必須建立由企業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臺領導,做好這項工作。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領導、查違章、查隱患。
三、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
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放、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為了保證對職工因傷亡事故及時、準確地進行報告、調查、處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確保安全生產,依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與生產或工作有關的工傷事故的報告、調查、處理適用本制度。
第一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條:職工傷亡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為四類:
1、輕傷事故:指職工負傷后休一個工作日以上,構不成重傷的事故。
2、重傷事故:仍按勞動部(60)中勞護久字第56號《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執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傷三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條:職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負傷者或最早發現者,應立即向直接領導報告,直接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用電話、電報或其他快速方法將事故簡況報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門、主管經理;公司視傷害程度分別報告市建委、市勞動局、人民檢察院、市總工會及有關部門。
報告事故簡況,力求準確。
對謊報工傷事故者,一經查出,要嚴肅處理。
第四條:項目部、分公司、公司對已經發生的事故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嚴肅認真及時、準確的調查報告,并對事故調查的全過程負責。
1、輕傷事故:由項目經理負責組織調查,分公司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填寫《傷亡事故登記表》將登記表及時報到公司。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負責人組織調查組(包括工會、質安、技術等負責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派員參加。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擬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10天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建筑安監站。
3、死亡事故:公司會同市主管部門、勞動工會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調查組必須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拍照或者錄像。收集傷亡事故當事人和現場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證言,索取有關當事人、生產、技術和診斷資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責任,擬定整改方案,提出處理意見。分公司填寫《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于事故發生后20日內報公司。公司呈報市勞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4、《職工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因故不能按期填報時,事故單位應申明理由,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延期填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的單位領導和現場人員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
如因搶救負傷人員或為防止事故擴大而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現場領導和現場人員要共同負責弄清現場情況,做出標記,標明數據,并畫出事故的現場圖,對故意破壞、偽造事故現場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六條:事故現場調查結束后,依照批準程序方可清理現場。
1、輕傷事故現場清理,由項目經理報經分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2、重傷事故現場清理,由分公司報經公司主管經理批準。
3、死亡事故現場清理,由公司報請市勞動局批準。
第七條:對事故的處理,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進行。
1、真實客觀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實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3、嚴肅認真地制定并落實預防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防范措施。
第八條:對事故責任者,要根據事故情節及造成后果的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嚴重程度,分別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經濟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經濟處罰制度》的規定執行。
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廠察看、開除。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責任者,應給予處罰或處分,對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壓、拖延執行“勞動安全指令書”、“安全隱患通知書”造成事故的。
3、設計不符合國家技術規范和安全規定,致使設計本身有缺陷或工藝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對新工人或新調換崗位的工人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組織臨時性任務,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員到禁止其作業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設備、設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輔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8、因生產(施工)場地環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規定發放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要同本人見面,要及時宣布,并歸入懲處者本人檔案。
第十一條:對事故責任者的懲處,如受懲者不服,有權向上級領導機關申述。
第十二條:為了正確地記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狀況,掌握事故發展趨勢,判斷和確定問題范圍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預測、預防工作,各單位應準確、及時的將“事故統計報表”報公司。
“事故統計報表”不能按時報出的,必須申明理由。
第十三條:職工傷亡事故的處理,須按下列規定批準后方可結案。
1、輕傷事故由分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公司批準結案。
2、重傷事故由分公司填報“職工傷亡事故結案處理審批表”經司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結案。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不符時以上級規定為準。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上級的法律、法規性的文件,促進工地安全文明建設。
二、積極帶領職工學習防火知識,努力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三、工地專職防火員應以身作則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四、對于木工房等重點放火部位應經常性巡回檢查,發現有火種者有權制止,有不聽勸阻者送上級部門處理。
五、焊工作業時,應進行防火知識教育。
六、施工現場用電應規范,嚴格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加強電源管理,以防止發生電起火。
七、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倉庫、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域等。
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方案審批制度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克服“盲目的憑經驗操作,忽視科學的驗證分析”的弊病,加強確保安全的技術保障,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
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各分公司或項目部對下列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1)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2)土方開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裝工程;
(5)腳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臨時用電工程;
(8)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于上述分部分項工程達到一定的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除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外,還必須附具安全驗算結果。
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論證:
各項目部項目經理負
責組織項目部技術、質檢、安全等人員,根據承包工程的類型、特征、規模等因素,詳細、具體、認真編制相關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完成后,必須組織相關班組長和經驗豐富的老工人就針對性和可操作性進行論證分析,并結合論證意見進行補充修改后報分公司技術科。
各分公司必須及時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標準及地方有關規定,進行全面審核和驗證,必要時可組織其他項目部經理、技術負責人參加,對審核情況及時整理驗證結論,簽署審批意見后報總公司技術部。
總公司技術部負責按照相關程序組織有關部門簽審后,報總工程師和分管經理審批后,由項目部按相關監理程序報項目監理機構,待總監理工程師簽批后認真執行。
三、各級在審核、確定安全技術方案時,禁止選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和工藝,特別建設部《技術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術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安全技術措施學習貫徹(交底)制度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公司規章制度,及時對安全生產、工人職業健康進行有效預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創造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由安生部向維護部進行安全生產管理首次交底。
交底內容:
1、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目標、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目標。
3、危險性較大的日常維護或技改項目、技改方案編制的指導、要求。
4、設備維護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對維護部安全生產管理的具體措施要求。
第三條維護部負責向專工或班長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交底內容:
1、設備維護的安全管理制度、辦法,注意事項、安全
技術操作規程。
2、技改項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生產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確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種的作業、大型設備的安拆與使用,安全防護設施的搭設等,作業專業負責人均要對操作班組作安全技術交底
4、兩個以上工種配合作業時,部門指定技術負責人,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第四條班長要根據交底要求,對班組成員進行針對性的班前作業安全交底,班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內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規程。
2、現場作業環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項。
3、本工作的危險點及個人防護措施等
第五條安全技術交底要全面、有針對性,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規定,內容要全面準確。
第六條安全交底后,專業負責人、班長等要對安全交底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督促操作工人嚴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違章作業現象發生。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的管理,規范勞保用品的采購、保存、發放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原則
(一)本公司根據各個崗位的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勞保用品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二)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遭受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防護用品,不能強調平均或進行攀比。
(三)本管理辦法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勞保鞋、紗線手套、作業手套、圍裙、袖套、口罩、帽子、防護眼鏡、橡膠手套等。
(四)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辦公室負責勞保用品的采購工作,倉庫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存、發放)等工作。
第三條管理細則
(一)勞保用品發放
1、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保用品標準表》,《勞保用品標準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2、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確實不敷使用時,經部門領導書面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3、工作服、勞保鞋和安全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
4、發放時間:每月30日發放次月的勞保用品,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到倉庫簽名領取相應標準數量的勞保用品,倉庫在每年年底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員工進入公司時,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根據工作崗位發放相應的勞保用品。
(二)依舊換新管理
1、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到達更換期限的,由車間勞保用品保管人員送到倉庫,經倉庫發放人員確認后,辦理以舊換新。
2、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的損壞,沒有到達更換期限但確實無法修補而影響使用的,交由倉庫保管人員確認,經倉庫主管同意后,可以辦理以舊換新。
(三)其他
1、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休、事假、工傷、脫產學習等情況發生時,在發放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體減少的數量,由倉庫發放人員與倉庫主管商議后執行,各部門應予以配合。
2、回收的工作服、勞保鞋和手套,由倉庫負責統一保管,并定期做為廢品處理。
第四條附則
(一)本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其它對勞保用品的各項規定,如有與本管理辦法沖突的,以本管理辦法為準。
(二)公司的勞保用品標準,應當根據實際使用的情況,進行不斷修訂,堅持“既能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造成浪費”的原則。
(三)有本管理辦法未規定之情況發生時,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四)本管理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
施工現場安全設施的防護設置安全警示
標志的管理規定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能夠發揮積極作用,根據人機工程學的原理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的要求,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防護及危險部位和危險場所必需懸掛安全警示牌,為了確保安全警示牌設置的準確與合理,更根據建筑施工的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一、安全標志牌的管理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配備相應數量和種類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2、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人員和其他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易于看到。
3、各種安全標志設置后,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移動或拆除。
4、施工現場應設置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現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5、要經常教育施工人員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二、安全警示標志
1、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2、安全色是指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色和綠色。
1紅色:表示禁止
2藍色:表示指令
3黃色:表示提醒
4綠色:表示允許
3、對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包括黑、白兩種顏色。
4、安全標志的分類: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
三、安全標志的使用
1、在進入施工現場的大門入口,必須懸掛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等標志牌。
2、具有火災危險物質的場所,必須懸掛禁止吸煙、等標志牌。
3、高處作業場所、深基坑周邊等場所應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4、在各種需要動火、焊接的場所,必須懸掛當心火災等標志牌。
5、在腳手架、高處平臺、地面的深坑等處,必須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6、旋轉的機械加工設備旁必須懸掛當心傷手等標志牌。
7、設備、線路檢修、零部件更換,應在相應設施、設備、開關箱等附近懸掛禁止合閘等標志牌。
8、有坍塌危險的建筑物、構筑物、腳手架、設備、物料提升機等場所,必須懸掛當心坍塌等標志牌
9、有危險的作業區必須懸掛禁止通行等標志牌。
10、專用的運輸車道、作業場所的溝、坎、洞等地方,必須懸掛禁止靠近等標志牌。
11、在總配電房、總配電箱、各級開關箱等處必須懸掛當心觸電等標志牌。
12、在通向緊急出口的通道、樓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須懸掛安全通道等標志牌。
安全生產值班制度
一、工地管理人員要嚴格按公司制定的安全值班表履行安全值班職責,堅守崗位,不玩忽職守。
二、值班人員要全天候,對整個施工現場安全負責,協助施工長和其他管理人員做好當日的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及時發現隱患,果斷處理,做好防火、防盜及其它工作。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中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不能自行處理的及時上報公司,且要保護好現場。
四、值班人員若在值班中玩忽職守,公司根據情節輕重酌情處理,該教育的教育,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且要罰值班人員100元—500元。
公司規章制度13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嚴禁使用公司電話打工作以外電話。
二.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產品整齊,桌面清潔;
3、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建筑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4、辦公用品只能用于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5、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6、每周六上午開例會,9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周工作內容的總結、下周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特殊情況可延續到下周一),下午公司大掃除。
7、每月底上交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表;
8、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
三、倉庫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的倉庫管理程序,促進倉庫各項工作科學、高效、有序的運作,加強對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庫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費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產物料及時供應及成品銷售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詳細闡明了公司倉庫管理職責及成品、物資出入庫管理程序。適用于工具、輔料有限公司成品、物資出入庫管理制度。
二、產品入庫有關制度:
1、產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所開單據驗收合格后,方可及時入庫。
2、倉管應認真清點所要入庫產品的數量,憑入庫清單并檢查好產品的規格、質量,做到數量、品種準確無誤,質量完好,配套齊全,并在接收單上簽字。
3、產品進庫,倉管和采購員現場交接接收,必須按采購部或生產部門申請所購產品條款內容、產品質量標準,對產品進行檢查驗收,做好入庫登記,并保留入庫清單表。
4、產品入庫,要按照不同的材質、規格、功能和要求,分類、分別儲存。
5、產品數量準確、價格不串。做到帳、卡、物、金額相符合。
6、倉庫經常開窗通風,保持庫室內整潔。
三、產品出庫有關規定:
說明:
1、倉庫產品出庫必須由銷售憑銷售訂單并簽字方予以出庫;
2、保證產品的質量、數量。
目的:
1、嚴格控制產品的質量,數量。保證發貨信息的準確性。
2、厲行節約,杜絕浪費。
(一)產品出庫,倉管人員要做好記錄,領用人憑出庫單并有其主管簽字方可領輔料。倉管員做到無票據不予發放輔料或產品。
(二)產品出庫實行“先進先出、推陳出新”的原則,做到保管條件差的先出,包裝簡易的先出,易變質的先出。訂單急的除外。如鎂制品、銅制品等表面因潮濕長霉。
(三)倉管員要做好出庫登記,并每月結賬前向財務部門提供出入庫報告,以供參考。對于賬物不實的情況,倉管按原價賠償。
(四)倉庫為公司重地,倉庫禁止吸煙,嚴禁攜帶易燃與易爆品。
(五)倉管員每月底進行清點盤貨,發現貨物不足時,應及時補充。
四.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經理同意。
2 、周一至周六為工作日,周日為休息日。
3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須寫請假條報經理批準,并扣除請假期間基本工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情緊急的需電話聯系經理批準,事畢回公司補寫請假條。
4 、上班時間開始后10分鐘至6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6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6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6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 、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上網聊天、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五.保密制度
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利益,制訂本制度。
1、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須特別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準出賣公司秘密;
2、記載有公司秘密事項的工作筆記,持有人必須妥善保管,原則上不準帶出公司。如外出需攜帶須經理同意,并妥善保管;
3、對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揚、獎勵。違反本規定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視情節及危害后果予以處罰,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力。六.差旅費管理制度
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本著既勤儉節約、開支,又要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需要的原則,制訂本制度。
1、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旅費的員工;
2、出差旅費分交通費、宿費及特別費三項:
(1)交通費系指火車、汽車、飛機等費用;
(2)膳宿費系指膳食費及宿費;
(3)特別費系指因公支付郵電或招待費等;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明員工出差申請單,經經理審核批準后出差,如因事情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經理,等返回公司后,應立即補辦手續;
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序如下:
A、出差前依單填明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經理審核批準。
B、出差人憑核準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C、出差人返回后3日內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注明實際出差日期、起始地點、工作內容、報支項目、金額等,由經理審核批準,由財務部在報銷時沖銷預支數。
4、差旅費標準:宿費上限150元/日,伙食補助13元/天。交通費以經理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則上以公交車為主,特殊情況可乘坐出租車,但回公司后需向經理講明;
5、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經理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
6、市內外出工作無宿費補助,伙食補助為午餐補助,標準為13元,交通費依票據實報(交通工具同第5條);
7、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八.福利制度
1、基本工資按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酬,付薪日期為每月15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節假日,順延至最近工作日發放。
2 、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為在本職崗位工作中表現突出,在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
3、假期:公司全體員工享受國家法定假日;
4、保險:公司為正式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按國家標準)。
5、提成:公司正在完成提成制度,員工享受業績提成點。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公司規章制度14
第一章安全管理、培訓、考核制度
一、建立安全領導小組,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考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監督、公安、消防和交通運管部門有關的政策、法規,經常分析企業安全狀況,及時制定相應的方案和措施。
三、定期對車主和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嚴格把關,做到從業人員持證上崗,規范操作,安全駕駛。
四、健全車主和駕駛員檔案,健全培訓檔案。
五、及時辦理車輛年審,車輛保險手續,嚴禁未審車輛和脫保車輛營運。
六、堅持車輛“三檢”制度,定期對車輛保養和維修,保證車輛技術性能良好。
七、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必須派押運員押運,使安全工作做到萬無一失。
八、及時參與事故處理,并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責任。
九、不斷總結安全工作經驗和教訓,及時上報各類報表。
第二章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整改跟蹤制度
一、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應配合有關部門,不定期地對車輛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二、安全科負責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技術檢查。
三、每月的安全檢查應做好詳細記錄,并經單車車主簽名后存檔備案
四、安全人員在對車輛檢查時發現隱患應及時匯報并做好原始記錄,實行跟蹤管理制度。
五、由安全科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必要時收回證件停止營運。
六、整改合格后,由修理廠家開出維修合格出廠證明方可正常營運。
七、建立事故隱患整改檔案,及時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分析,總結經驗,并采取有效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行。
第三章安全例會和車輛保險制
一、有關負責人每月應召開一次以上安全生產例會。
二、安全科要組織駕駛員、押運員和各車主及時宣傳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并做好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三、安全科負責車輛的強制保險。
四、及時通知車主投保續保,第三者責任險必須在十萬以上。危貨車輛必投保承運人責任險。
五、單車保險應及時足額投保,保險單本由公司統一存檔備查。
六、嚴禁車輛漏保、過期現象的發生。
第四章車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一、建立由經理負責的車輛技術管理機構,安排具有技術管理經驗的人員負責日常車輛的維修,明確職責。
二、貫徹執行交通運管部門制定的有關車輛技術管理規章制度。
三、健全車輛維修保養臺帳,健全車輛、設備、技術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記載項目準確齊全。
四、動用明火維修危險貨物車輛時,要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作業前必須對車輛進行測爆和安全處理。
五、車輛應定期進行保養和檢測,對不按期保養的車輛實行強制保養。
六、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
七、及時總結,上報車輛技術管理情況,表彰先進,處罰違規責任人。
第五章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規程根據《道路危險運輸管理規定》和《汽車貨物運輸規則》,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人員對所運危險貨物要撐握其化學和物理性質及應急措施。
二、攜帶運輸危險貨物有關的證件必須齊全。
三、隨車攜帶的遮蓋、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須齊全、有效。
四、車廂攔板必須平整牢固,車廂內不得有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的殘留物。
五、押運人員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車上嚴禁搭乘無關人員,不得攜帶與所裝貨物性質相抵觸物品。
六、根據車輛裝載情況,途中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中途臨時停車應與其它車輛、高壓線、人口聚集地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應停放在有利于安全防護的地方。
七、運輸過程中,必須在指定位置設置危險品信號標志。
八、運輸途中遇天氣發生變化,應根據貨物特性及時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九、運輸途中發生貨物滅失或泄漏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進行應急處理。
十、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救緩及負責維護現場,并及時向當時有關部門和公司如實報告。
第六章駕駛員、押運員考核管理制度為加強公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有效保障行車安全,遏制事故發生,維護和諧生產經營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運輸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合法有效,買齊買足車輛保險,對于保險將近到期的車輛必須提前半個月由公司統一代為續保。否則,暫時予以停運,直至續保完成。
二、車輛從業人員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打電話給從業人員,若無人接聽或是別人接聽、呈關機狀態,造成一定影響的每次最低處以100元罰款。
三、公司組織的培訓學習和每月組織的安全例會必須積極參加、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會上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公司要求收集的車輛及從業人員資料要迅速配合辦公室交齊,不得拖延時間或拒交。違反的將列入年度考核。
四、車輛排班必須服從調度安排的順序進行裝貨,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強行要求裝貨;
車輛停放時,應按秩序停放在停車場指定區域,嚴禁阻礙通道亂停亂放。對不按調度人員安排裝貨與停放車輛的從業人員進行處罰,處罰額度為20xx元或視具體情況停止其運輸資格。若發生安全問題及其他一切損失,由該車車主承擔全部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駕駛員、押運員必須認真配合執行門檢制度,對門檢不合格或沒經過門檢而外出運輸的車輛,一次處罰500元。
六、運輸電石返回后的車輛必須要到物流公司辦公室報到并登記,以便下一輪運輸任務的裝貨安排。否則視為放棄排班權利,一切損失自行負擔。
七、已裝貨的車輛必須按公司指定的路線準時到達目的地,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與接貨方和卸貨方處理好關系,提高交貨合格率和客戶滿意度,不得向貨主索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能參與違紀違法等犯罪行為,為防止意外,如遇上對方待卸車輛過多,需要排隊時,駕駛員更要做到人不離車,時刻檢查貨物、車輛安全,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否則給公司造成信譽影響和經濟損失的,將視事態嚴重情況對其處以500元罰款直至停止運輸。
八、裝貨車輛抵達對方廠區后,要嚴格遵守對方廠區的管理制度,受到對方公司處罰或對方公司對該車輛提出意見的,違反一次給予罰款500元,并寫檢討書直至停運,重犯者從嚴處罰。
九、做好車輛的日常維護,勤檢勤查防水雨布的完好情況、2個以上有效滅火器與鐵耙、車輛的方向機、制動、輪胎氣壓及各部件的緊固情況等,做到提前發現故障隱患及時排除,杜絕事故發生,如果雨布破舊存在安全隱患的,必須更換,直至事故隱患排除,否則停運。
十、公司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嚴格遵守車輛運輸操作規程,嚴禁違規操作;不準啟動發動機后在車內睡覺和裝卸貨;停車后必須關閉車輛電源總閘;車上各種備件、工具、雨布、滅火器、三角木等物品,應配備齊全;車輛鑰匙要妥善保管,駕駛員一旦離開車輛,鑰匙必須隨身攜帶,盡量避免隱患。
十一、運輸電石車輛必須由公司指定的具有危貨從業人員資格證的駕駛員駕駛,如果更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報公司備案和核準,未經同意不得更換,如有違反,一次給予500元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由車主及駕駛員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十二、車輛GPS、標志牌、標志燈、靜電帶等必須安裝好并不得人為自行斷路或卸下;
運輸車輛線路監控要嚴格執行,車輛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線路和交通管理部門要求的速度行駛,不得超速,公司將通過GPS監控,每日抽查并進行記錄。對上述情況公司將制作月報表,納入年度評優。
十三、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政策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酒后駕駛、超速、超限、亂搶道等違法違章行為和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及無危貨從業資格人員駕駛。押運員必須嚴格遵守運管處等相關部門要求,對運輸車輛和駕駛員進行嚴格監督,要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的發生。對違反上述規定的,發現一次處罰100元。
十四、駕駛員要做到出車前、行車中、停車后的車輛及貨物的安全檢查工作,不得將裝好貨物的車輛停放在廠區以外的其他地方維修及做準備工作。否則,一經發現給予500元罰款及其它相應處罰。
十五、駕駛員在執行運輸任務時,如遇特殊情況或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及時組織救援、疏散人車、做好貨物保護工作和聯系事發當地相關部門,預防更大事故的發生。同時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否則罰款1000元并賠償給公司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六、公司從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發生特、重大事故,除應負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外,公司還將對其按交警部門的事故認定書進行處罰:全責處罰10000元;
主責處罰8000元;
同責處罰5000元;
次責及一般事故處罰20xx元。造成安全責任事故,除對責任人進行經濟處罰外,還將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或并處停止該車輛運輸。
十七、公司掛靠車輛因違反交通法規及其它管理制度所受的罰款和其它一切損失一律由車主及駕駛員承擔。
十八、公司掛靠車輛請假外出運輸的,必須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嚴禁運輸危貨;
公司運輸電石車輛回頭貨不得運輸危貨。否則一經發現,對其給予一萬元的罰款。
十九、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車輛、危貨從業人員,需要整改的,公司下達整改通知后,在限定的期限內仍未整改到位的,公司將視具體情況將其納入年終考核、暫停運輸、減少運輸趟數、罰款、解除掛靠協議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十、公司掛靠車輛請假外出運輸或退出公司掛靠的,掛靠費一律不予退還。
二十一、物流公司對本制度保留最終解釋權。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對與物流公司有掛靠協議和運輸合同的所有車輛適用。
(附:對以上問題屢教不改者,不納入年度評優,嚴重的解除掛靠協議。以上款項均納入公司安全管理基金,用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活動開資。年終對全年無以上違規行為且無安全事故的車輛及優秀從業人員,公司將視安全基金使用情況給予相應獎勵)
第七章重大危險源監控制度
一、建立由經理負責的車輛技術管理機構,安排具有技術資格管理經驗的人員負責日常車輛維修管理,明確職責。
二、要強化車輛和設備的技術管理,提高車輛的維護質量和技術等級,充分發揮車輛技術效能,降低運行消耗,提高車輛和設備的完好率,保證安全生產。
三、健全車輛、設備、技術檔案,做到一車一檔,健全車輛維修保養臺帳,記載項目準確齊全。
四、建立車輛質量監控體系。推廣檢測和維護應用的先進技術,開展多種形式的職工教育和專業培訓,提高車輛管理水平和維護技術水平。
五、車輛使用中應按照核定載客人數或載客重量進行裝載,嚴禁超載行駛,因車輛超載造成交通事故或機械事故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車輛日常維護是駕駛員必須完成的日常工作。要堅持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查車輛的安全機件及各部件的緊固情況,發現故障及時排除,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七、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應根據車輛和設備的運輸性質,使用條件和強度以及車輛老舊程度等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測,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并對維修車輛實行監控,為運輸生產經營提供量大質好的動力。
八、車輛應定期進行二級維護和檢測,未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和檢測的車輛,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
九、對未按規定懸掛危險標志、標識和未配備有效消防器材的車輛,需現場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車輛,采取停止營運直至消除隱患。
十、為確保車輛行車記錄儀或GPS衛星定位系統的正常使用,從業人員需勤檢查、勤保養,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公司,公司派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確保正常使用。公司安全人員在安全檢查中如發現私自拆裝或人為損壞的處以200—500元的罰款。
十一、車輛維修完工時,質檢員、機務技術員、主修班班長會同托修方一起進行檢測試車和路試。車輛維修合格后,承托雙方應在完工單上簽字,內承修方簽發合格證后方可出廠。
十二、裝運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狀況應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車輛經長期使用,車型老舊,性能低劣,物料超耗嚴重,維修費用過高,繼續使用不經濟,不安全的,應予以強度制報廢。
十三、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及駕駛員要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促進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第八章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及整改制度
一、安全檢查目的及任務:為了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發現和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督促整改,監督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實施。
二、安全檢查內容
1、查思想:對安全管理的認識,責任心;忽視安全生產管理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從思想上認真吸取教訓。
2、查領導: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是否正確處理安全與管理的關系;
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執行情況,出了安全問題能否嚴肅處理,落實整改措施。
3、查制度:查公司安全管理各項制度執行情況,有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現象。
三、安全檢查形式
(一)綜合性檢查
1、公司安全綜合性檢查,每季檢查一次。由公司總經理組織安全生產管理科,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檢查出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部門負責匯總,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
2、各科室每月檢查一次,由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牽頭,對發現問題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檢查情況和整改落實情況報公司領導。
(二)季節性檢查,應針對不同季節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由分管的職能部門領導負責組織檢查,檢查情況報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
(三)經常性檢查: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都必須結合自己的崗位職責,深入到車輛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
四、整改
1、要狠抓安全檢查隱患的整改。對檢查發現的不安全隱患,由安全生產管理科制訂整改方案、方法。并做到“四定”,即定整改項目、定整改資金、定整改時間、定整改責任人。
2、在隱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司機能整改的不推給管理部門,科室能整改的不推給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3、災隱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對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對責任人采取經濟處罰,并在安全管理考核是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承擔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九章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司機必須經公安部門考試合格獲得駕駛照和車輛運管各部門考試合格領取從業上崗證后方可駕駛大貨車上路,駕駛證照必須隨身攜帶。
二、司機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公安部門、交通部門頒發的有關法令,并在出車前認真檢查:
1、汽車狀況是否良好,手、腳制動器及轉向機構是否靈活有效,照明燈、雨刮器、儀表是否有效,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2、油、水及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
三、司機嚴禁超速行使,嚴禁酒后駕車,嚴禁疲勞開車。
四、司機未經車輛主管部門同意,嚴禁擅自把鑰匙交給他人駕駛。
五、下班后,公司車輛務必停在安全地點,嚴禁車輛被外物撞擊、損壞或被盜。
第十章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二、加強員工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安全大檢查,發現不安全的因素及時提出整改。
三、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負責監督檢查執行。
四、制定公司安全培訓計劃,負責組織新進公司員工的崗位培訓。
五、參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對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方面制定防范措施,并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分析處理后督促按期落實。
六、建立安全活動檔案、記錄臺賬。
第十一章車輛停放制度
為了加強道路危貨運輸車輛安全管理,確保車輛停放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所有危貨運輸車輛必須按公司規定,在收班后停到專用停車場。
二、車輛在停放前,必須將車輛總電源關閉,以免發生意外。
裝有危險化學品車輛進入停車場停放時,應向管理人員說明所裝載貨物品稱,由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停放到相應的特種車間停放。
三、車輛停放時應按停車場管理人員的要求停放到指定的區域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四、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應先在門衛登記并注明進出時間,由駕駛員簽字。
五、如有不按規定將車輛停放在專用停車場的,經公司檢查發現后,將對該車駕駛員處200元罰款,并責令其立即將車輛停放到指定的停車區域。
六、對屢教不改的,該車駕駛員不納入年度評優。
第十二章安全經理工作職責
一、在經理指導下,抓好并組織公司日常安全工作,對安全工作負責直接領導責任。負責落實危貨運輸從業人員和危貨車輛的安全技術管理措施。
二、認真執行和宣傳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傳達上級對安全工作的意見,根據需要提出安全生產具體措施。
三、做好與車主或司機安全生產、安全抵押金的合同簽訂工作,督促執行安全規章和操作規程,經常深入車隊、車間、油庫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四、主持召開各種類型的安全會議,宣傳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全員安全素質,抓好典型,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帶動全面,促進安全生產。
五、強化安全管理,抓好現場監控,對駕駛員素質及車輛技術情況要做到心中有數,經常上路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整改,防止或杜絕事故發生。
六、發生大小交通事故,要及時親臨現場處理,查找原因找出教訓,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及處理意見。
七、每月向總公司匯報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及下月安全工作安排。
第十三章安全科工作職責
一、安全科是分公司專職負責安全質量、安全管理和處理安全日常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安全科對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
三、督促落實車輛的二級維護。健全危貨車輛的技術檔案,做到有措施、有檢測、有記載,確保危貨車輛按時檢測達到一級車的技術標準。
四、加強對從業人員的管理,危貨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和裝卸管理人員,必須經交通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五、發生事故應積極主動趕赴現場,掌握事故的第一手資料,配合管理部門勘查,保護現場,查清事故原因,并及時將事故經過和處理意見向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和總公司安全科匯報。
六、認真搞好每年度的車輛、駕駛員和押運員的年檢、年審等工作。
七、對安全生產行使一票否決權。
八、負責向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和總公司安全科反饋、匯報其它安全工作事宜,完成其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務。
第十四章安全員工作職責
一、在安全科長的領導下,協助科長抓好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遵章守紀,立足本職,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搞好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貫徹執行本單位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做到以身作則、自覺遵守,經常檢查司乘人員及車輛安全情況,防止事故發生。
三、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與安全有關的各種資料、數據、報表、記錄、檔案等工作,做到檢查有內容,管理有目標。
四、參加和督促搞好現場監控,對駕駛員的思想動態及車輛的方向、剎車、燈光、傳動等危及安全的重要部位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五、協助科長抓好安全活動日的學習。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參與調查所發的事故原因,行使安全一票否決權。
第十五章事故統計上報制度
一、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好行車事故統計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應行車事故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逐級上報的原則,發生的行車事故一律向總公司上報,由總公司負責統一向上級交通主管部門上報。
三、事故統計上報程序和要求:
1、一般事故在一個工作日內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重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特大事故必須在立即以電話或傳真形式上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
2、一般事故無須做出書面報告,但重大事故要在12小時內以(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形式上報總公司安全機務科,特大事故必須在5小時內以表格(同上)形式上報。事故終結后以書面形式報告事故的處理結果、對相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整改措施和針對從業人員開展教育、吸取經驗教訓等。
四、分公司所發生的事故。以報表形式按月匯總后,于每月一日之前報總公司機務科。
五、如事故情況、統計報表出現錯、漏,應及時通過電話或傳真作出更正說明,并隨后報送更正的報表。
第十六章物流公司安全
生產責任書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危貨(包括普貨)運輸生產安全,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公司經濟和效益不斷提高,根據交通部,市政府,市交通局關于建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特制定年度運輸生產安全責任書:
一、責任目標:
1、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和車輛機械事故的發生。
2、不發生行車安全死亡事故和危險貨物的泄漏,傾翻事故。
二、責任對象:
車輛責任經營者及司機押運員是安全運輸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均對運輸安全負直接責任。
三、安全運輸工作要求:
1、車輛責任經營者及司機,押運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法》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例會,學習和安全培訓,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對所責任經營車輛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路檢。
2、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做好車輛的例行保養,確保車輛行車安全。
3、嚴格按車輛核定的噸位和種類配載,做到不超載,超速行車和違章停車。
4、嚴格按照承運危險貨物的安全要求進行裝、運、卸,確保危險貨物的承運安全。
5、按期進行車輛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安全。
6、嚴禁聘請無從業資格證的司機駕駛車輛,杜絕疲勞駕駛車輛。
四、考核及獎懲:
公司每月進行一次抽查,每季度進行一次普遍檢查,檢查情況列入年終先進個人評選條件。年底對安全行車的駕駛員、押運員予以適當獎勵。
單位領導:
責任人:
車號:
物流公司:
日期:
第十七章物流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實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若發生事故做好救災、減災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護自然環境,維護社會穩定。
二、引用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2、《湖北省道路運輸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
三、名詞解釋
1、應急救援:指在發生事故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損失的措施。
2、預案:指根據預測危險源、危險目標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要充分考慮現有物資、人員及危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揮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四、危險目標的確定
1、運輸車輛防火、防盜。
2、承運運輸貨物防火、防盜。
3、辦公設施的防火、防盜。
4、貨物倉庫防火、防盜。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劃分
1、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公司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救援組。
2、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
3、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組織制定交通安全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組織應急預案的預演;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負責進行事故原因調查。
六、報警、通訊聯絡方式
1、本公司值班電話:
指揮車:
2、火警:119
3、交警:110
4、人民醫院:
七、事故處理措施
1、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值班室人員按照電話,迅速上報公司領導,領導在第一時間內趕到現場。
2、重大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保護好現場,等待救援處理。
3、若運輸車輛發生火災事故,應立即向110、119報警,并用隨車攜帶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八、后期處置
公司方會同相關部門負責開展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等事項。應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搶險處置中發生的費用由區政府協調,公司方負責解決。對于預案,根據搶險過程遇到的意外情況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進行修訂,使之完善。
公司規章制度15
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機制,建立規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項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辦事,特制訂本制度。
1.員工守則:
(1)遵守客戶、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調動。
(2)熱愛工作,團結友愛,文明禮貌,實事求是,工作積極。
(3)堅守崗位,忠于職守,按時上、下班,不拉幫結派,損公肥私;不得擅自離崗、脫崗、遲到、早退。
(4)上班時,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態度熱情,服務周到。
(5)上班時統一說普通話,不準講粗話、臟話、家鄉話。
(6)上班時不能隨地吐痰、吃零食、吸煙,不得大聲喧嘩、聊天或看書、看報、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7)員工代表公司形象,在與你所服務的人員發生沖突時,不得頂撞,盡量保持克制,不得將個人情緒帶到工作中去而有損公司形象。
(8)在崗位上要認真工作,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與同事和上司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上級安排所定任務,并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失職或不安全因素,保持工作效率達標。
(9)不得盜竊公司、客戶、同事的財物,一經發現,照價賠償和承擔全部處罰,扣除當月工資作抵押,并作開除處理,情節嚴重送公安機關處理,未經允許,不得向外泄漏公司和客戶的機密。
2、其它事項
(1)公司員工如有特殊情況(急病或交通意外)須請假者,應盡肯能的提前告知公司。假期滿或未滿都不得擅自上班,必須先到公司報到,由公司安排其上班,否則不計工資。
(2)在清潔過程中,發現墻面、天花、燈飾及其他物品(如煙灰缸、垃圾桶、花盆、消防栓、報警器、開關等)遭嚴重劃傷、損壞、丟失,要立即告知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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