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藥房管理規章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1
1、根據本院醫療需要,編制藥品購置計劃,經科主任審查,報院長批準后執行。
2、購入、調進或退庫的'藥品,由采購人或經手人根據原始單據填寫入庫單,會同保管人員,共同對藥品數量、質量進行驗收,合格無誤,方可入庫存。驗收人員須在單據上簽字蓋章,以示負責。采購人員憑驗收簽字后的發票,辦理財務報銷手續。
3、應定期對庫存藥品進行檢查,注意藥庫室內溫度、濕度、通風及光線等,防止蟲蛀、鼠咬、發霉、泛油、變色、風化等。藥材倉庫應定期熏倉。藥品應按其性質分類定位存放,標簽醒目。庫房應保持整潔。每季進行一次清庫查點,合理報損,做到帳物相符。
4、毒性藥品應嚴格按有關規定管理。貴重藥品應專人專柜加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發手續,及時清點,做到帳物相符。
5、領藥時應提前編造領藥單,保管員根據庫存量填寫出庫單,并由領藥人點數簽字,一式三聯作出庫、記帳、領藥憑證。藥庫不得配發處方。搶救病人急需配發時,應及時補辦手續,不得憑處方記帳。
6、凡需加工炮制的藥材,由加工炮制人員領出,按要求加工炮制后,重新入庫。入庫前保管員對數量、質量進行驗收,損耗應在規定限度內。
7、藥品統計報表應做到正確及時,藥品實行數量統計、金額管理。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2
一、目的:
為規范處方調配人員的行為,保證處方調配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二、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
2、《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81、83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72條。
3、《處方管理法》。
4、本院有關管理制度。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處方調配人員。
四、責任:
處方調配人員對本職責的實施負責。
五、工作內容:
1、本崗位工作應由具有一定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能力的藥劑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人員擔任。在藥房主任的領導下進行工作。
2、嚴格執行藥房的各項規章制度。
3、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必須離開時,應經負責人批準并安排人員代班。
4、無特殊原因不得自行換班和無故缺席,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嚴格執行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的管理制度以處方管理制度。
6、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對處方查對的內容為: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規格、數量、標簽;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發出的藥品應注明藥品名稱、用法、用量,注意事項。
7、加強與各臨床科室的聯系。對新增藥品和緊缺藥品,應主動、及時地通知臨床科室并介紹新藥和代用品,為臨床提供用藥咨詢;做好醫師合理用藥的參謀,注意及時地糾正臨床用藥中的不合理現象;做好藥品不良反應監察工作;做到優質服務。
8、工作時著清潔工作衣,掛牌服務,下班前應做好藥品補充和清潔衛生工作。
9、工作時間不會客、聊天和做私事。
10、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醫學專用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要當面點清,填寫好交班簿,否則接班同志可以拒絕接班。如遇不能解決的問題,應及時向藥房主任請示匯報。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3
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證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生產日期、有效期、銷售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一、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采取賬薄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帳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注;并將食品集中陣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何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銷毀或者報告工商行政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保健食品儲存與養護制度
一、應根據保健食品的儲存要求,合理儲存保健食品。冷藏儲存溫度為2—10℃,陰涼、涼暗儲存指避光,溫度不高于20℃,常溫儲存溫度為0—30℃,相對溫度應保持在45—75℃之間。
二、保健食品應離好、隔墻放置,各堆垛間應留有一定的距離。搬運和堆垛應嚴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裝圖示、標志的要求規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須牢固、整齊,不得例置;對包裝易變形或較重的保健食品,應適當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據情況定期檢查、翻垛。
三、應保持庫區、貨架和出庫保健食品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掃,做好防火、防潮、防熱、防霉、防蟲、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四、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儲存條件,做好防曬、溫度監測和管理,如溫度超出范圍,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五、應根據保健食品的流轉情況,定期檢查保健食品的質量情況,發現質量問題應立即停售(下架)和處理。
不合格產品處理制度
一、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的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業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并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二、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并做好相關記錄。
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一、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的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4
1、藥房工作人員憑本院醫師處方配藥,收方后應對處方資料、病員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劑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詳加審查后方可調配。
2、遇有藥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處方或處方字跡辨認不清等狀況時,由配方人員與開方醫師聯系更正后再進行調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開處方。
3、配方時應細心謹慎,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變質、過期、包裝不完整藥品不得發出,不得估計取藥,調配西藥方劑時禁止用手直接接觸藥物。
4、內含毒藥、限劇藥及麻。醉藥的處方調配按“毒、限劇藥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麻。醉藥品的規定辦理。
5、處方調配結束須嚴格核對并簽名后方可發出,發藥時應耐心向病員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隨意向病員介紹藥品性質及用途,避免給病員增加不必要的顧慮。
6、發出的方劑,應將服用方法詳細寫在瓶簽或藥袋上。凡乳劑、混懸劑及產生沉淀的`液體方劑,務必注明“服前搖勻”。外用藥應注明“用前搖勻”及“不可內服”等字樣。
7、急診處方務必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調配。
8、嚴格執行門診用藥量規定。對超過用藥量處方,藥房工作人員應請醫師修正后再調配。
9、加強藥品管理,防止變質與失效。毒麻藥品,設專柜加鎖保管,并由專人負責。
10、藥房應定期清領藥品,每日統計當天處方,并做好貴重藥品逐日消耗登記。
11、加強與臨床各科室的聯系,征求對藥品供應要求,了解用藥狀況,用心介紹、推薦新藥。
12、普通處方保管一年,毒麻處方保管三年,到期報醫院領導批準后銷毀。
13、藥房內應整齊、清潔,藥品按類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處。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5
一、收方后應對處方內容、姓名、年齡、藥品名稱、劑量、服法、禁忌等詳加審查,方能調配。
二、配方時應細心謹慎,遵守調配技術操作規程并執行處方制度的規定。
三、熟記各種藥品的'價格,劃價準確,嚴格區分醫保、自費處方。執行先收費后發藥的制度。
四、發藥時應耐心向病人說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項,解答病人用藥的咨詢。
五、急診處方須隨到隨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發。
六、上班時工作衣帽穿戴整潔,保持調劑品及儲藥瓶等清潔、整齊;室內要保持整潔衛生。
七、對違反規定濫用藥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合格處方,藥劑人員有權拒絕調配,情節嚴重者報告院領導處理。
八、劇、毒藥品的處方按其管理條例細則進行調配。
九、嚴格執行國家發改委制定公布的藥品零售價格,按醫院藥品采供供應制度采購藥品。
十、公布本源所使用的藥品價格及一次性醫用材料價格,接受監督。
十一、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用藥率達標,不得串換藥品。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6
(一)藥品進貨必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購進。
(二)進貨人員須經專業和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三)購進藥品以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證照的供貨單位進貨。
(四)購進藥品要有合法票據,并依據原始票據建立購進記錄,購進記錄載明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日期、生產企業、藥品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規格、批準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等內容。票據和購進記錄應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隨貨同行,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六)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的審核必須按照“首營企業與首營品種審制度”的規定執行,填寫“首營企業審批表”和“首營品種審批表”,并進行相應的質量審查,經審批合格后方可經營。
(七)購進藥品的`合同要有明確的的質量條款內容。
(八)定期對時貨情況進行質量評審,一年至少1-2次。認真總結進貨過程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加以分析改進。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7
為了加強本藥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辦法。
一、消防安全責任
法人職責:
(一)企業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藥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二)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藥店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情況;
(三)為本藥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組織制定符合本藥店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企業負責人職責:
(一)制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和督促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六)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藥店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二)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及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三)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及上級公司關于易燃易爆和危險品的搬運和儲存辦法,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
(五)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三、防火檢查和隱患的整改
(一)值班人員應當每日對用電、用水、安全出口等有否違章,是否暢通,是否完好進行檢查,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對檢查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三)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存檔備查。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一)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訓,提高全員的消防意識。
(二)積極參加國家的消防日活動,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知識宣傳、教育圖片的張貼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五、獎懲
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藥店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300元不等。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8
(一)質量管理部門必須根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藥品入庫驗收程序,以防假劣藥品進入倉庫,切實保證入庫藥品質量完好,數量準確。
(二)企業必須設專職驗收員,檢查驗收人員應經過專業或崗位培訓,由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且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三)入庫藥品必須依據入庫通知單,對藥品的品名、規格、批準文號、注冊商標、有效期、數量、生產企業、生產批號、供貨單位碼及藥品合格證等逐一進行驗收,并對其外觀質量、包裝進行感觀檢查。發現質量不合格或可疑,應迅速查詢拒收,單獨存放,作好標記,并立即上報藥店負責人處理。
(四)驗收特殊管理藥品、外用藥品,其包裝的標簽或說明書上有規定的標識和警示說明。特殊管理藥品必須雙人逐一驗收到最小包裝。處方藥和非處方藥按分類管理要求,標簽、說明書有相應的警示語或忠告;非處方藥的包裝有國家規定的專有標識。
(五)驗收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有包裝,并附有質量合格的標志。每件包裝上,中藥材標明品名、產地、供貨單位;中藥飲片標明品名、生產企業、生產日期等。實施文號管理的中藥材和中藥飲片,在包裝上還應標明批準文號。
(六)驗收首營品咱,應有該批號藥品的質量檢驗報告書。
(七)進口藥品驗收時,應憑蓋有供貨單位質管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及《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的復印件驗收,進口預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生物制品進口批件》復印件;進口藥材應有加蓋供貨單位質量管理機構原印章的《進口藥材批件》復印件。并檢查其包裝的標簽應以中文注明藥品的名稱、主要成分以及注冊證號,并有中文說明書。實行進口藥品報關制度后,應附《進口藥品通關單》。
(八)凡驗收合格入庫的的藥品,必須詳細填寫檢查驗收記錄,驗收員要簽字蓋章。檢查驗收記錄必須完整、準確。檢查,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九)進貨驗收以“質量第一”為基礎,因驗收員工作失誤,使不合格藥品入的庫的,將在季度質量考核中處罰。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9
(1)為仔細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產品質量法》、《計量法》、《合同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質量管理制度,嚴格把好藥品購進質量關,確保依法購進并保證藥品質
(2)選購員應經專業學問及有關藥品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嚴格執行本企業“進貨質量管理程序”的規定,堅持“按需進貨,擇優選購、質量第一”的原則,確保藥品購進的合法性。
①在選購藥品時應選擇合格供貨方,對供貨方的'法定資格、履約力量、質量信譽等進行調查和評價,并建立合格供貨方檔案;
①審核所購入藥品的合法性和質量牢靠性,并建立所經營藥品的質量檔案;
①對與本企業進行業務聯系的供貨單位銷售人員,進行合法資格的驗證,并做好記錄。
(4)選購藥品應簽訂選購合同,明確質量條款。選購合同假如不是以書面形式確立的,購銷雙方應提前簽訂明確質量責任的質量保證協議。
(5)購進藥品應開具合法票據,做到票、帳、物相符,票據和憑證應按規定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6)購進藥品應按規定建立完整的購進記錄,購進記錄注明藥品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等項內容。
(8)對首營企業應確認其合法資格,并做好記錄。購進首營品種應進行藥品質量審核,審核合格后方可購進。
(9)購進進口藥品要有加蓋供貨單位質管部門原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或《醫藥產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復印件。
(10)選購員應準時了解藥品的庫存結構和營業銷售狀況,合理制定藥品購進方案,在保證滿意銷售需求的前提下,避開藥品因積壓、過期失效或滯銷造成的損失。
(11)質量負責人應會同選購員按年度定期對進貨狀況進行質量評審,不斷優化品種結構,提高藥品經營質量。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10
1、藥房所儲存藥品,均由負責人根據日常診療藥品消耗,預算計劃,定期請領或采購,減少積壓,避免浪費,只能按處方配方,不得私自更改處方,不得私自取用。
2、藥柜、藥物種類,根據需要配置,并固定基數,定期補充。藥品增加品種經藥事會議討論決定。
3、定期清點、檢查,核對藥品、種類、數量是否相符,有無過期、變質現象及特殊藥品管理是否符合規范。
5、特殊管理的藥品,必須加鎖專人保管,每日清點。
4、配方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認真執行四查十對制度。(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量用法;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5、拆零調配的藥品,務必保留原包裝至該批次藥品使用完,不同規格、形狀、顏色有不同效期的.藥品不得混裝。液體制劑,補充時,應堅持臨用現配的原則。
6、藥品放置位置相對固定,不得隨意變動,各種藥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處。
7、室內藥品做到排列有序、整齊劃一、標簽清楚、分類放置,保持室內清潔,非本站人員禁止入內,注意四防:防被盜、防遺失、防過期、防變質。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11
(1)為規范藥品倉儲養護管理,確保儲存藥品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和健全藥品養護組織,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養護人員,養護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堅持以預防為主、消退隱患的原則,開展在庫藥品養護工作,防止藥品變質失效,確保儲存藥品質量的平安、有效。
(4) 質量負責人負責對養護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包括審核藥品養護工作方案、處理藥品養護過程中的質量問題、監督考核藥品養護的`工作狀況等。
(5)養護人員應協作倉管人員做好庫房溫濕度監測和調控工作,依據庫房溫濕度狀況,實行相應的措施并做好記錄。每日上午8-9時、下午3-4時各記錄一次庫內溫濕度。
(6)依據庫存藥品流轉狀況,按季度進行藥品質量的養護檢查,并做好養護記錄,養護記錄應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7)對中藥飲片按其特性,實行干燥方法進行養護。
(8)對效期不足6個月的近效期藥品,應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催銷表”。
(9)建立倉儲設施設備的管理臺帳及檔案,對各類養護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并做好記錄,記錄保存二年。
(10)對養護中發覺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暫停銷售,準時通知質量負責人進行復查處理。
(11)定期匯總、分析養護工作信息,并上報質量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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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保證對藥品倉庫實行科學、規范的管理,正確、合理地儲存,保證藥品儲存質量,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特制定本制度。
(2)根據平安、便利、節省、高效的原則,正確選擇倉位,合理使用倉容。
(3)應根據經營規模的需要,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底墊、貨架等儲存設施,配置必要的庫房溫濕度監測和調控設施;
(4)應設置溫濕度條件相宜的恒溫庫。陰涼庫溫度≤20①,冷庫(指冰箱)溫度在2—10①之間,各庫房相對濕度應掌握在45%—75%之間。依據藥品儲存條件要求,應將藥品分別存放于常溫庫,陰涼庫,冷庫。對有特別溫濕度儲存條件要求的藥品,應設定相應的`庫房溫濕度條件,保證藥品的儲存質量。
(5)根據藥品性能,對藥品應實行分區、分類儲存管理。詳細要求: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存放。
(6)庫存藥品應按藥品批號及效期遠近依序集中碼放,不同批號藥品不得混垛。
(7)依據季節、氣候變化,做好庫房溫濕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時各一次觀測并記錄“庫房溫濕度記錄表”,并依據庫房條件準時調整溫濕度,確保藥品儲存平安。
(8)藥品存放應實行色標管理。待驗區、退貨區——黃色:合格品區——綠色;不合格品區——紅色。
(9)對不合格藥品實行掌握性管理,不合格藥品應單獨存放,并有明顯標志。
(10)實行藥品的效期儲存管理,對效期不足6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11)儲存中發覺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馬上將營業場所陳設和庫存的藥品集中掌握并停售,報質量負責人。
(12)保持庫內環境、貨架的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塵、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蟲、防霉變等工作。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13
第一章人員管理
一、人員檔案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建立個人檔案,包含資料有身份證復印件、相關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復印件、年度業務考核表等。
二、健康檔案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調配、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人員,每年應當在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指定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或者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健康查體,并建立健康檔案。
三、學習制度
從事藥品質量管理、購進、驗收、養護、保管、調配工作的人員應當理解藥事法律、法規及專業知識培訓,每周集中學習時間不少于1小時。
第二章藥品管理
一、藥品的購進與驗收
購進藥品應當以保證質量為前提,從具有合法資格藥品生產、藥品批發企業采購藥品,嚴格審核供貨單位、購進藥品及銷售人員的資質,建立供貨單位檔案。
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收人員要逐批驗明藥品的包裝、規格、標簽、說明書、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不貼合規定要求的,不得購進。
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驗收記錄,做到票、帳、物相符。購進驗收記錄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藥品的保管
設置與診療范圍和用藥規模相適應的、與診療區和治療區分開的藥房、藥庫。藥房、藥庫的內墻壁、頂棚和地面應光潔、平整,門窗應嚴密。
在常溫(溫度為0—30℃)、陰涼(溫度不高于20℃)、冷藏(溫度為2—10℃)條件下儲存藥品,相對濕度持續在45—75%之間。對儲存有特殊要求的藥品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或包裝上標注的條件及有關規定儲存。做好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的,應及時調控并予以記錄。
藥品養護人員應當定期進行檢查和養護,并做好記錄,庫存藥品每季度養護一次,陳列藥品每月養護一次,重點品種每半月養護一次;對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應當及時排除;對過期、污染或變質等不合格產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三、藥品的調配
進行藥品調配的人員務必具備藥學專業技術相關資格。
調配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務必憑注冊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者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或醫囑進行,非經醫師開具處方不得調配藥品。
藥品發放應當遵循“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號發放的原則。
調配、拆零藥品,應當根據臨床需要設立獨立調配、拆零場所或者專用操作臺并定期清潔消毒,持續工作環境衛生整潔;使用的容器和工具應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藥品;拆零時不得裸手直接接觸藥品,應當做好詳細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處方調配后,務必按照有關規定妥善保存處方。
四、中藥飲片的管理
從事中藥飲片采購、存放、保管、調劑等工作的人員應當經過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
中藥飲片的采購、存放、保管、調配和質量管理,執行<醫院中藥飲片管理規范>的有關規定。
中藥飲片調劑人員在調配處方時,應當按照<處方管理辦法>和中藥飲片調劑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方和調劑。調配每劑重量誤差應當在±5%以內。
五、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
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山東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辦法>等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處置果斷、依法處理的原則。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當立即向所在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逐級報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藥品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查清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原因,如重大藥品質量事件、群體性藥害事件、嚴重藥品不良反應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藥品案件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藥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醫療器械管理
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從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者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經營企業購進合格的醫療器械,并驗明產品合格證明。
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作記錄。
因醫療器械造成的不良反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可疑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表>并上報。
第四章有關檔案、記錄和憑證管理
1、建立健全崗位職責制度,并嚴格執行。
2、相關人員、藥品、購藥單位等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3、醫師處方按相關規定由專門人員保管。
4、開處方權限及醫師簽字,經醫務科審批后,其處方簽字筆跡應在藥房備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員務必具備相關的專業合格資格證書。
2、藥房、藥庫的管理按<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3、醫療廢棄物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中相關規定處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藥房管理規章制度 14
一、人力資源
店員要求:可以沒有專業知識,但必須開朗、善于鉆研、愿意學習,有上進心,有親和力。
簽合同:要想辭職必須提前三個月寫書面的辭職報告,原因是招新人,工作交接。
二、考勤制度
不能遲到早退。遲到10分鐘內扣10元。遲到1小時以內扣20元。遲到1小時以上或不打招呼,擅自休息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罰100元。
病假提前打電話。
事假要提前兩天請假。
三、排班制度
銷售排班:一天8小時班。如果是兩班倒,按班次算提成。銷售員分別計業績,分別計算提成。店長等管理崗位,按全店的業績算提成。
四、店長的職責
1、 人員考勤,調配,親自頂班。
2、 每天檢查缺貨情況。也可分配給店員分別檢查缺貨情況。尤其是前100種的品牌和前100種的優質品種。
3、 定期檢查衛生。
4、 每天必須寫一個成功的銷售案例。家一起探討分享。可以寫很成功的例子,也可以寫個很不成功的例子,比較分析,以找出自身的優缺點。
5、 定期考試。一個月一次。考藥物功能知識,用法用量,通俗名稱。
6、 親自辦會員卡。詳細記錄會員信息。每個月可以設幾天為本店會員日,持卡會有優惠品種,打折。
7、 定期做活動。活動策劃。做為主要負責人,可以找老板商量,找店員討論。活動所用的促銷品、彩頁都有親自做。
8、 助員工提高業務水平。
9、 采購權。
10、 每月月初,要把近效期、6個月之內的藥瀑銷,處理掉。3個月之內的近效期藥品必須下架,誰負責的柜臺的損失誰負責。
11、 負責每個季度的銷售目標的完成。
12、 一般店長工資是店員1.5倍。提成按所有店員平均提成的1.2倍。但必須是完成銷售任務的前提下,家拿到所有提成。
五、銷售目標制定和激勵制度
1、每個月的不一樣。年初就定好。可以根據以往的銷售情況。一般應該增長20%-30%。對應往年每月的銷售情況。
2、完成銷售任務,就按百分比拿提成。完成任務,按業績與任務的比例算系數,重新計算提成。
例如:
完成任務10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元提成。
完成任務8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0.8=800元提成。
完成任務120%時,各藥品提成可以拿到1000元。則發1000*1.2=1200元提成。
六、培訓
1、要求員工每天學習店內幾個品種的常用名、用法用量、功能主治、適用人群、不良應。每月要考試。可以提前指定本月要考試的藥品品類。
2、聯系廠家培訓人員前來講課。
3、藥店管理規章制度
一、在銷售藥品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制度,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的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禁忌等內容,給予合理用藥指導,不得采用虛假和夸的方式誤導顧客。
二、藥品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等方式進行銷售。
三、過期失效、破損、污染、裂片或花斑、泛糖泛油、霉爛變質、風化潮解、蟲蛀鼠咬等不合格藥品嚴禁上柜銷售。
四、處方藥須憑醫師處方調配或銷售。審方員應對處方內容進行審核,處方審核完畢審方員應在處方上簽字。處方調配或銷售完畢,調配或銷售人員應在處方上簽字,并向顧客交代服用方法、用藥禁忌和注意事項等內容。處方調配程序一般分審方、計價、調配、復核和給藥。
五、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超劑量處方審方員應當拒絕調配或銷售。如顧客確需,須經原處方醫師更改或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或銷售。
六、銷售處方藥應收集處方并分月或季裝訂成冊,顧客不愿留存處方,應按要求作好處方藥銷售記錄。收集留存的處方和處方藥銷售記錄保存不得少于兩年。
七、藥品銷售應按規定出具銷售憑證。
4、藥店管理規章制度
(1)離崗前,檢查門窗、電、水火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2)易燃、易爆等危險性藥品應另設危險品庫存放,并按化學危險物品的分類原則進行分類,單分開隔離存放。以氧化劑配方時應用玻璃、瓷質器皿盛裝,不能用紙包裝。
(3)存放量的中草藥應定期攤開,注意防潮,以防發熱自燃。
(4)藥店和庫內嚴禁明火和吸煙,電氣照明的燈具、開關、線路,不得靠近藥架或穿過藥品。
(5)化學性能相互抵觸或相互產生強烈應的藥品,要分開存放。盛放易燃液體的玻璃器皿,應放在藥架底部,以免破碎、脫底而起火災。
(6)藥房內的廢棄紙盒、紙屑,不要隨地亂丟,應集中在金屬桶簍內,每日清除。
(7)備有一定防火設備,并經常進行檢查,掌握防火常識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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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確保購進藥品的質量,把好藥品的'入庫質量關,依據《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藥品質量驗收應由質量驗收人員負責,質量驗收員應具有高中以上學歷,并經崗位培訓和地市級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取得崗位合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3)驗收員應依據合法票據,對到貨藥品進行逐批驗收。
(4)驗收藥品應在待驗區內進行,在劃定的時限內準時驗收。 —般藥品應在到貨后1個工作日內驗收完畢,需冷藏藥品應在到貨后1小時內驗收完畢。
(5)珍貴藥品應由雙人進行驗收。
(6)驗收時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藥品的包裝、標簽、說明書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進行逐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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