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時間:2024-07-13 10:19:54 林強 規章制度 我要投稿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培訓管理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精選16篇)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

  為加強企業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機制,使培訓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創新化、強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員工培訓考核方法。

  一、培訓領導機構

  各單位上報培訓計劃,由人力資源部審定后實施,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并全面負責對各單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標準

  (一)安環知識標準

  1、掌握安全生產、環保方針、政策和公司安環的規章制度及有關安全技術規定。

  2、懂得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崗位的生產工藝及主要設備概況。

  4、能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崗位的'儀表設施、防護裝置、安全裝置等。

  5、能準確掌握本崗位的安全規程。

  6、掌握一般職工的安環職責。

  (二)生產技術和工藝知識標準

  1、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2、掌握本單位和本崗位工藝流程知識。

  3、懂得設備性能、原理、維護保養及操作。

  4、熟悉本崗位安全生產、防塵、防毒知識。

  5、做到“四懂”,即懂知識、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

  三、考核辦法

  本考核辦法只從安環知識和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加以考核。

  1、各單位根據培訓時間要求組織培訓,結束后由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聯合出題考試,并負責考試管理和試卷評閱工作,全過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2、考試成績匯總各方面評定出優(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單位(可按車間統計)算出優秀率和及格率,評閱完畢后公布結果,并整理上報公司領導和相關部門(特殊情況下考試成績評定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靈活多變的形式)。

  3、公司安環部和生產技術部負責對各廠進行培訓考核,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

  (1)及格率達95%以上的,獎勵單位負責人人民幣200元,凡成績達95分以上的員工,將給予50元的獎勵。

  (2)凡未及格人員進行待崗1—2個月處理,限期學習補考,期間只發個人崗位工資的60%,補考合格后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3)對及格低于80%的,處罰其單位負責人200元。

  4、各單位根據培訓及考核情況,按10%的比例,評選“崗位操作能手”,“最佳學習標兵”,“最佳創新成果”等,評選可個人申請或車間申報,經廠部審核,再上報公司審批。評選采用“逐級遞減法”確定人員,除發給榮譽證書外,還給予獲得者50元獎勵。

  四、本考核辦法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2

  為了培養造就一支品德高尚、觀念新穎、業務精湛的師資隊伍,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學校素質教育,培養創新人才;為全面推進課程改革,促進教師專業發展。并且參加校本培訓是每個教師的權利和義務,全體教師必須按規定完成相應的培訓任務。特制定以下培訓制度:

  1、培訓目標

  a、不斷更新全校教師的教育觀念,優化教師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結構,提高教師的理論素養和實際教育教學能力。

  b、進一步發展教師個性特長,使之具有鮮明的教育、教學個性,并創造出自己的教育教學風格特色。

  c、掌握現代教育技術,提高課堂教學效益。

  d、提高教師對新課改的研究,探索能力,提高全體教師的科研水平。

  2、培訓組織

  成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組織實施校本培訓方案和年度培訓計劃。計劃要有針對性、系統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3、培訓管理

  學校對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實行動態管理,通過定期或隨機等形式,對全體教師的校本教研和培訓工作進行過程督查。強化六種工作態度:積極參與的態度;一切為了學生的.態度;團隊合作的態度;勤于研究學習的態度;善于反思的態度;合理應用業余時間的態度。堅持做到勤學習,勤鉆研,勤反思。

  4、培訓方式:

  教師培訓的方式要靈活多樣,切實可行,不搞形式,不走過場,可與校本教研相結合。對不同層次的教師提出不同的培訓要求,但都應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使教師逐步實現由初任向勝任轉化,由勝任向骨干轉化,由骨干向知名轉化,由知名向專家轉化的奮斗目標。

  5、培訓考核

  校本培訓組織者和實施者必須根據校本培訓方案規定的內容組織培訓活動,并記好筆記,每次有出勤統計,有過程記載。每學年對教師參加校本培訓的情況進行考核,考核要堅持嚴格、全面的原則;考核結果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次,無故不參加校本集中培訓三次以上視作不合格。校本培訓的考核情況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評優,職務聘任、晉升的必備條件。

  6、培訓總結

  總結中要肯定成績,發現問題,對培訓工作進行全面分析,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保證培訓工作沿著正確的軌道健康發展。

  7、資料建檔

  學校對開展的校本教研和培訓活動以及教師參加該活動的各種資料,做好建檔工作,將課程理念、教學觀、學生觀方面的認識和變化、收獲與感悟等記錄下來,做好教師成長過程中的資料積累。

  8、經費保障

  學校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投入,為順利開展校本培訓提供必要的物質基礎。

  9、后勤支持

  后勤為培訓服務,要主動、及時提供物質保障。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提高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水平,防止和減少傷亡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行政許可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有關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第四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五)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危險化學品特種作業人員除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和第(五)項規定的條件外,應當具備高中或者相當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條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實行統一監管、分級實施、教考分離的原則。

  第七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煤礦安監局)指導、監督全國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含煤礦礦井使用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以下統稱考核發證機關)可以委托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實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第八條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中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舉報。

  第二章培訓

  第九條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事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參加培訓。

  第十條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取得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培訓機構開展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應當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教學安排,并報有關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備案。

  第十一條培訓機構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和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大綱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第三章考核發證

  第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包括考試和審核兩部分。考試由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審核由考核發證機關負責。

  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分別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并建立相應的考試題庫。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應當按照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統一制定的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第十三條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考試申請表,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持學歷證明或者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證明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提出申請。

  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收到申請后,應當在60日內組織考試。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包括安全技術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兩部分。考試不及格的,允許補考1次。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第十四條考核發證機關委托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具備相應的場所、設施、設備等條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費標準等信息。

  第十五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承擔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單位,應當在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

  第十六條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規定并經考試合格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申請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體檢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等材料。

  第十七條收到申請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特種作業人員所提交申請材料的審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能夠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視為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條對已經受理的申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九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安全監管總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

  第二十條特種作業操作證遺失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同意后,予以補發。

  特種作業操作證所記載的信息發生變化或者損毀的,應當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原考核發證機關審查確認后,予以更換或者更新。

  第四章復審

  第二十一條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復審1次。

  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20xx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條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

  (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第二十三條特種作業操作證申請復審或者延期復審前,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參加必要的安全培訓并考試合格。

  安全培訓時間不少于8個學時,主要培訓法律、法規、標準、事故案例和有關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等知識。

  第二十四條申請復審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工作。復審合格的,由考核發證機關簽章、登記,予以確認;不合格的,說明理由。

  申請延期復審的,經復審合格后,由考核發證機關重新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二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或者延期復審不予通過:

  (一)健康體檢不合格的;

  (二)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違章行為,并經查證確實的;

  (三)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并給予行政處罰的;

  (四)拒絕、阻礙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監督檢查的;

  (五)未按規定參加安全培訓,或者考試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條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或者延期復審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情形的,按照本規定經重新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再辦理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手續。

  再復審、延期復審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復審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失效。

  第二十七條申請人對復審或者延期復審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廉潔自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復審工作,接受社會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監督檢查,發現其具有本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情形的,及時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及其特種作業人員實施行政處罰。

  考核發證機關應當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信息系統,方便用人單位和社會公眾查詢;對于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一)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

  (三)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

  (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注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一)特種作業人員死亡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提出注銷申請的;

  (三)特種作業操作證被依法撤銷的。

  第三十二條離開特種作業崗位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試,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應當每年分別向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報告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發證情況。

  第三十四條培訓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不得向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轉借、出租安全生產培訓資質證書。

  第三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復審檔案,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的檢查工作。

  第三十六條特種作業人員在勞動合同期滿后變動工作單位的,原工作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業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偽造、涂改、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第六章罰則

  第三十八條考核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和復審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未建立健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生產經營單位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煤礦企業使用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上崗作業的,依照《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的規定處罰。

  第四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非法印制、偽造、倒賣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特種作業人員偽造、涂改特種作業操作證或者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特種作業人員轉借、轉讓、冒用特種作業操作證的,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培訓機構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的,按照有關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試的收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統一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物價、財政部門批準后執行,證書工本費由考核發證機關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第四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發證工作的部門或者指定的機構可以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報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備案。

  第四十六條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令第13號)同時廢止。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4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對員工進行有組織、有計劃的培訓,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和政策

  (1)公司培訓按照“經濟、實用、高效”的原則,采取人員分層化、方法多樣化、內容豐富化的培訓政策。

  (2)員工的專業化培訓和脫產外出培訓堅持“機會均等、公平競爭”的原則,員工通過突出的業績和工作表現獲得激勵性培訓和發展機會。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二)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四條培訓內容

  培訓內容包括知識培訓、技能培訓和態度培訓。

  (1)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員工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讓員工了解公司經營管理的情況,如公司的規章制度、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員工掌握企業的共同語言和行為規范。

  (2)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培訓,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的應用、發揮、提高。

  (3)態度培訓

  不斷實施心理學、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及政治覺悟的培訓,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第五條培訓形式

  培訓形式分為員工自我培訓、員工內部培訓、員工外派培訓和員工交流論壇。

  1、員工的自我培訓。

  員工的自我培訓是最基本的培訓方式。公司鼓勵員工根據自身的愿望和條件,利用業余時間通過自學積極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

  公司會盡力提供員工自我培訓的相關設施,如場地、聯網電腦等。

  原則上對員工自我培訓發生的費用,公司不予報銷。

  2、員工內部培訓

  員工的內部培訓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員工培訓。

  (2)崗位技能培訓。

  (3)轉崗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公司員工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對其實施崗位技能培訓。

  (4)部門內部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員工進行小規模、靈活實用的培訓,由各部門組織,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培訓情況。

  (5)繼續教育培訓。公司可根據需要組織專家進行培訓。

  3、員工外派培訓。

  員工外派培訓是公司具有投資性的培訓方式。公司針對員工工作需要,會安排員工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員工個人希望在公司以外進行培訓(進修),需填寫《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并附培訓通知或招生簡章。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名。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人力資源部決定。

  4、員工交流論壇

  員工交流論壇是員工從經驗交流中獲得啟發的培訓方式。公司在內部局域網上設立員工交流論壇。

  (三)被培訓者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被培訓者的權利

  1、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2、經過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第七條被培訓者的義務

  1、培訓員工在受訓期間一律不得歸于規避或不到。對無故遲到和不到的員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處理。

  2、培訓結束后,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訓結束一星期內,員工應將其學習資料整理成冊,交由人力資源保管。并將其所學教給公司其他員工。

  4、員工自我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如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在人力資源部備案后,需憑培訓有效證明,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做相應處理。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受訓員工必須與公司簽定培訓合同。

  (1)外部脫產培訓時間在3個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訓費用3000以上的。

  (四)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第八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訓需求分析。

  2、設立培訓目標。

  3、計劃培訓項目。

  4、培訓實施和評價。

  第九條其他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第十條建立培訓檔案

  1、建立公司的培訓工作檔案,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教師、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2、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培訓目的、培訓效果自我評價、培訓者對被培訓者的評語等。

  (五)培訓計劃的制定

  第十一條培訓計劃的制定

  人力資源部根據規定時間發放《員工培訓需求調查表》,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其匯總。并與規定時間內報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結合員工自我申報、人事考核、人事檔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和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老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實施方案經總經理批準后,以公司文件下發到各部門。

  第十二條部門內部組織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訓計劃內的培訓應由所在部門填寫《部門計劃外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在人力資源部的指導下由部門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部培訓或進修的員工,均要經過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經總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培訓實施

  第十四條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應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五條員工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學員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學員進行考核。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培訓過程進行記錄,保存過程資料,如電子文檔、錄音、錄象、幻燈片等。培訓結束后以此為依據建立公司培訓檔案。

  (七)培訓評估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培訓結束后的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第十八條培訓結束后的評估要結合培訓人員的表現,做出總鑒定。可要求被培訓者寫出培訓小結,總結在思想、知識、技能方面的進步。與培訓成績一起放進人事檔案。

  第十九條培訓評估包括測驗式評估、演練式評估等多種定量和定性評估形式。

  (八)培訓費用

  第二十條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經費用于培訓,培訓經費專款專用,可根據公司實際情況調整相應數額。

  第二十一條外派培訓人員的工資待遇、費用報銷由總經理決定。對于公司予以報銷的費用,原則上先由培訓員工本人支付,待獲得合格證書后,方可回公司報銷。培訓人員發生的交通費、食宿費按公司報銷規定報銷。

  第二十二條員工內部培訓費用全部由公司承擔。

  (九)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的擬訂或修改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報公司領導層批準后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5

  1.0目的為保證培訓效果、提高員工技能、拓展培訓方式,行政員工可參加外派培訓,為保證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的有效實施,特制定此制度。

  2.0范圍參加公司外派培訓的人員

  3.0具體職責

  3.1各行政部門職責

  3.1.1通過“行政員工外派培訓申請流程”負責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外派培訓申請,外派培訓申請原則上應在每年1-2月份各部門作培訓需求分析時提出,臨時性外派培訓申請,除特殊情形外,應至少提前二周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否則不予批準;

  3.1.2除各部門提交的培訓申請外,人力資源部還將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個別員工的外派培訓;

  3.1.3培訓申請經總經理批準后需履行培訓服務協議簽訂手續,培訓協議簽訂后方可向財務部申請借款并參加培訓;

  3.1.4經公司批準進行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培訓課程。

  3.2人力資源部職責

  3.2.1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外派培訓申請后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外派培訓人員的.資歷審核(外派培訓人員以能“將課程引進轉化”的人員優先)、外派培訓機構的甄選、審核及課程時間的確定;

  3.2.2人力資源部審核完成后,于培訓課程開始前提交行政部予以核價,將核價后的培訓申請,報總經理審批;

  3.2.3依總經理審批后的外派培訓申請簽訂培訓協議,并呈交公司認可。

  3.3外派培訓協議擬訂時應符合以下原則:

  3.3.1外派培訓費用由公司全額或部分承擔;

  3.3.2員工外派培訓地點在外地的,視同出差,因路途遙遠或受訓時間較長,需在當地留宿而培訓單位未提供食宿者依員工出差相關規定申請食宿費、交通費等;

  3.3.3公司照常支付員工在外培訓期間的薪資,下班時間或其他休假時間參加外派培訓,不再作為加班;

  3.3.4凡個人外派培訓單次培訓課程費用達RMB1000元及以上者,當年外派培訓課程費用累計達RMB3000元及以上者,應在培訓開展前簽訂外派培訓協議。

  3.3.5當申請人員參加的培訓課程為公司項目型采購合同中包含的附屬培訓課程時,申請人員仍然需承擔采購合同款中包含的培訓課程費用。

  4.0培訓協議

  4.1根據不同的培訓費用,確定外派培訓人員的服務期限如下:培訓課程費用(RMB)約定服務年限1000-3000元(含)1年3000元-8000元(含)2年8000-20000元(含)3年20000-40000元(含)4年40000元以上5年以上(含5年)

  4.2培訓協議說明:

  4.2.1外派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課程費、交通費、食宿費、培訓期間的出差津貼等由公司承擔的所有費用;

  4.2.2培訓金額在RMB40000元以上的外派培訓,由總經理核定其約定服務年限;

  4.2.3若員工在半年內再次發生外派培訓的,則培訓協議簽訂以累計培訓金額計算,培訓協議簽訂日期以最后一次培訓日期為準;

  4.3違約金賠償辦法:違約金額=培訓總費用×12X-Y12X(X=約定服務年限)(Y=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后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月數)備注:若員工自培訓結束開始至最后一個工作日的累計服務天數不滿整數月時,則進位整數月份計算。

  5.0培訓評估

  5.1參加培訓人員應在培訓結束后兩周內完成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并制定相應的培訓行動計劃一并提交公司認可,培訓行動計劃應符合以下原則:

  (1)行動計劃制定須詳細、明確

  (2)行動計劃須可實施、可衡量

  5.2培訓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外派培訓人員應將培訓資料交于公司歸檔;

  5.3培訓結束后4個月內,外派培訓人員在人力資源部的協助下,應編寫適合公司自身條件的《學員培訓手冊》、《講師授課手冊》,實現外部課程內部轉化,并在人力資源部組織安排下授課并評估打分;

  5.4外派培訓人員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培訓行動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人力資源部及相關職責部門負責追蹤其行動計劃實施情況;

  5.5人力資源部將視具體情況,將外派培訓員工的培訓效果考核列入其績效目標。

  6.0費用報銷

  6.1外派培訓的人員所提交的外派培訓心得報告及行動計劃經公司認可后,方可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等手續。

  6.2外派培訓人員辦理外派培訓費用報銷前,需如實填寫外派培訓實際產生的費用,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待人力資源部審核完畢后,方可至財務部辦理報銷;

  7.0責任承擔若外派培訓人員的行動計劃在培訓結束后1年內仍無法完成,外派培訓人員需自行承擔50%培訓總費用。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6

  1、對新分配的青年教師入校后,支持參加市教師進修學校的見習期培訓。從備課、上課、寫教案、班級管理、培養小干部等方面進行講授,為幫助青年教師更快地過好備案關,課堂教學關,班級管理關打下堅實的基礎。

  2、組織新教師拜師活動,新教師入校后要向他們引薦師傅,師傅要從政治上,業務上全面幫助與關懷新教師,使其在邊聽課、邊學習、邊實踐中更快地成長起來。

  3、每月組織一次教師業務培訓,由學校教導處組織,由校內名師和骨干教師或請校外專家、名師主講。

  4、組織中青年教師積極參加學校及上級教研部門組織的各類型的教學競賽活動,做到在活動中培養,在活動中提高。

  5、不定期在教師中開展課堂教學賽課(上課、說話、評課和教學技能、基本功比武活動。)各教研組要強化平時的幫助活動。“師傅”不放松對新教師的輔導督促與檢查。

  6、定期組織教師外出參加學習,聽課和參加業務講座,在五年內讓每位教師至少參加一次不少于90學時的集中培訓。

  7、要求教師掌握和充分應用現代化教育技術進行課堂教學。達到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二級水平,能制作或使用課件進行多媒體教學。堅持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50周歲以下教師普通話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

  8、關心教師,提高教師的文化素質,鼓勵他們積極參加業余文化進修,學校在排課上要給予支持,時間上給予保證,力爭在2015年,50周歲以下教師全部達到本科學歷。

  9、學校每學年至少征訂10份的教學教育方面的報刊雜志供教師們學習。每位教師個人至少訂閱1份有關教學、教育方面書刊、雜志,并做好學習筆記

  10、對教師的'教學水平,文化業務學習從嚴要求,每月檢查一次教案、作業批改及業務理論學習筆記。

  11、按照學校聽課制度和要求,領導堅持“隨堂聽課”。教師保持“互聽互學”的良好風氣。

  12、鼓勵教師參加各級實驗專題的研究,做研究課、寫實驗方案、寫實驗報告,總結經驗體會。

  以上考勤由校本培訓辦公,考績由考核小組負責。考核結果與學校績效工資、評先、評優、晉級掛鉤。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7

  一、外培費用管理:

  1、外出培訓:培訓費、住宿費、路費等差旅費財務報銷。

  2、安培中心負責外出培訓費用報銷的初審工作。

  3、凡在計劃內外出參加培訓的人員,應于培訓結束后一周內,帶上有關培訓證明資料到安培中心辦理初審手續;超過規定時間,或在礦計劃外擅自外出參加培訓的,安培中心將不予辦理審查手續。

  4、外出參加培訓的人員,因考試不合格未能取得資格證的,費用自付;已辦理報銷手續未取得合格證明的,經安培中心出具扣款單,由礦財務科按其培訓報銷費用額,從下月工資中扣還。

  二、內培費用管理:

  1、對于各區隊、各外包隊的新入礦職工、轉崗職工等的崗前培訓和其他專項培訓,本礦目前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義務培訓制度;

  2、安培中心負責落實礦制定的各項培訓計劃,舉辦各類培訓班和組織各類考試任務。

  3、參加內培的'學員,初次考試不及格的,安培中心將組織舉辦補考,參加補考的,應到礦財務科繳納補考費50元。

  4、經培訓后達不到合格,需要參加復訓的,復訓期內,每天到財務科繳納20元復訓費。

  三、其他費用管理:

  1、各類培訓原則上不給學員發放紙筆,確需發放的,安培中心應另行編制采購計劃報礦領導批準后執行。

  2、凡資格證原件在安培中心保管的,安培中心統一發放加蓋紅章的復印件作為代用證;代用證丟失后,需要補辦的,應到礦財務科繳納材料消耗費和經辦費,10元/個。

  3、全員輪訓發放的合格證,由礦統一采辦,安培中心負責編報計劃和印發。

  4、其他專項培訓印發的合格證,應到礦財務科繳納工本費20元/證。

  5、安培中心作出的各類教學紀律違紀處罰,應由違紀者持教學紀律處罰單,在當日內到礦財務科繳納罰款;否則,每拖一天加一倍處罰。

  6、安培中心每季度完成培訓教學管理任務,經上級檢查、評估達到優秀,獎勵領導小組每人200元,否則處罰小組成員每人200元。

  7、安培中心與財務科,每季核對一次培訓費用發生情況。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8

  1、 目的

  本制度確定了燒結廠適用于其生產活動和其它應遵守的安全責任要求,規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等方面,確保本公司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其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確保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

  2、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與考核。

  3、 職責

  燒結廠安委會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與績效測量的.相關事項。

  4、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產責任制由安全監督科負責起草后交安委會第一責任人審閱。

  4.2 安委會第一責任人審閱后提出修改意見。

  4.3 安全監督科修改后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

  5、 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溝通

  5.1 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及時下發相關至各級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并征求意見。

  5.2 安全監督科將征求的意見匯總后反饋給公司安全第一責任人。

  5.3 安委會第一責任人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代表召開安全生產責任制修訂會。

  5.4 安全監督科根據修訂會結果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定稿。

  6、 培訓

  6.1 安全監督科負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解釋。

  5.2 安全監督科門應定期組織領導干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對其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學習。

  5.3 每次培訓學習應有學習記錄。

  7、 評審

  7.1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由分管安全的副廠長及安全監督科、技術部門、生產部門等部門組成。

  7.2安全生產責任制評審小組對已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評審。

  7.3經評審通過安全生產責任制,從上至下層層互相簽字實施。

  8、 修訂

  8.1根據評審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進行修訂,每年一次。

  9、 周期

  9.1每年底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考核;

  9.2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門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

  93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結果報燒結廠安委會第一責任人認可,年終獎懲兌現。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9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減少工傷事故發生。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工程處所有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3、職責

  本規定由項目部和質安科組織實施,綜合辦監督,具體職責在程序中闡述。

  4、培訓對象和學習內容

  4.1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采用崗位不脫產教育培訓方式,由質安科負責組織實施,學習內容主要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等。每季度不少于1次。

  4.2企業各級質安員除接受崗位不脫產教育培訓,每年還要參加一次專門脫產的安全生產業務培訓班學習,由質安科組織實施,學習內容主要是:安全生產專業技術。辦班時間每次不少于1-3天。

  4.3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分別由質安科項目部、班組長主持進行新工人入場的三級教育。教育內容為:安全生產有關法規、方針、政策、事故典型、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和勞動紀律、工程特點、施工現場環境、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等,同時項目部對操作工人作業部分項目安全技術交底。

  4.4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機及指揮人員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按勞動部門規定,定期進行復審,此項工作由質安科和物機科負責。

  4.5新進場工人及老工人轉崗、換崗、在重新上崗前,均應接受本規定4.3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5、安全培訓管理

  5.1各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按《教育培訓管理辦法》8.2的'要求,記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5.2安全教育培訓的師資,一般由工程處內部具有中級以上工程技術職稱和多年從事安檢工作的人員擔任,在進行本規定4.2質安員培訓時,可聘請主管部門的專家任教。

  5.3培訓使用的教材,由質安科收集建設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統一審定的培訓大綱和教材。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0

  為了讓學員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學到更多的知識,以保證培訓的質量,因此,特對學員學習作以下規定:

  一、學員進入培訓教室學習,必須服從培訓會務組的統一安排,并遵守培訓有關管理條例。

  二、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遲到者需經老師同意才能進培訓教室就坐學習。

  三、學員培訓時必須按照培訓教師要求,進行簽到簽退,并填寫有關表格,交全需要的.資料。

  四、確實有事不能來上課的學員,應做到事先請假,經培訓管理老師或任課教師批準后方可,并填寫請假條。

  五、根據課程安排,自覺聽課、實踐,對不聽課,不參加演練或實踐考察的學員及不服從培訓教學統一管理的學員,不予以結業。

  六、遵守課堂紀律,聽從教師和班主任的指揮,上課時要定位就座,衣著整齊,不得敞胸露懷、穿短褲、背心、拖鞋,不允許穿奇裝異服。未經老師、班主任同意,不得隨便離座或進出教室。

  七、未經任課老師許可擅自違規操作,造成設備損壞的由學員按市場價賠償損失。

  八、學員上課期間必須將手機調為振動或關機,接聽電話的學員須向任課教師請示,批準后在教室外接聽電話。

  九、保持教室衛生,禁止亂扔紙屑、果皮和廢棄物,禁止隨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內吸煙、喝酒。

  十、在上課期間,禁止上網聊天、玩游戲或操作與學習無關的內容,經教師發現,取消該學員當天的聽課資格。

  十一、學員看好自己的隨身物品,如有丟失會務組及教師不負任何責任。

  十二、愛護學校內一切公共設施和物品,凡損壞、丟失培訓室公物的,一律照價賠償。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允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設備。

  十三、嚴禁打架斗毆,尋釁鬧事,嚴禁賭博、吸毒、販毒,違者堅決開除。

  十四、學員結業必須進行課程結業考試或完成創業計劃書,否則一律不予發放結業證,考試不合格者一律不準結業,并與新班一起免費重新學習。

  十五、學員有權利向培訓管理方如實反應任課教師的上課情況,配合學校對教師的考評調查。

  十六、本規定在培訓期間內實施有效,請各位學員互相監督,認真遵守。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培訓工作,提高教師教育教學能力和學校整體辦學水平,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全校教職工,包括專任教師、行政人員及后勤人員。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科室主任為成員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負責總體領導與協調工作。

  第四條 學校教務處作為校本培訓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校本培訓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教研組作為校本培訓最基層單位,負責分學科確定研究課題,保證人人參與并有研究成果參與交流。

  第五條 學校其他科室應積極配合校本培訓工作,確保培訓順利進行。

  第三章 培訓內容與形式

  第六條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1. 教育教學理念更新與提升。

  2. 學科專業知識與基本技能培訓。

  3. 教育科研知識與能力培訓。

  4. 師德師風、法紀知識教育。

  5. 現代教師基本功(如信息技術、普通話等)培訓。

  第七條 培訓形式包括:

  1. 教育論壇。

  2. 校本培訓。

  3. 參與縣級及以上培訓。

  4. 自學與短期培訓。

  第四章 培訓管理與考核

  第八條 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集體學習和各教研組組織的`活動,做好學習記錄,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第九條 每學期末,學校將對集中培訓內容進行測試,教師必須參加測試,學校將根據測試成績對教師的培訓結果進行認定。

  第十條 建立健全校本培訓檔案,將教師培訓記錄、學習心得、研究成果等材料及時收集歸檔。

  第五章 激勵與獎懲

  第十一條 學校建立完善培訓獎勵制度,將教師培訓結果與評先評優、職稱評定、績效工資等掛鉤,以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

  第十二條 對于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教師,學校將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輔導和幫助,直至其達到合格標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學校校本培訓領導小組所有。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培訓工作,提升員工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促進公司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培訓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實施與監督。

  第四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根據部門需求,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應定期收集員工培訓需求,制定公司整體培訓計劃,并協調資源確保培訓順利進行。

  第三章 培訓內容與形式

  第六條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1. 企業文化與價值觀教育。

  2. 崗位職責與業務技能培訓。

  3. 管理知識與領導力培訓。

  4. 新員工入職培訓。

  5. 行業知識與發展趨勢培訓。

  第七條 培訓形式包括:

  1. 內部培訓。

  2. 外派培訓。

  3. 在線學習。

  4. 自學與讀書會。

  第四章 培訓管理與考核

  第八條 員工參加培訓應按時簽到,不得無故缺席。如有特殊情況需請假,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提交請假申請。

  第九條 培訓期間,員工應認真聽講,積極參與討論,做好學習筆記。

  第十條 培訓結束后,員工需提交學習心得或總結報告,人力資源部將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第五章 激勵與獎懲

  第十一條 公司設立培訓獎勵機制,對在培訓中表現優秀、取得顯著成績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二條 對于無故不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將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督促和改進。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培訓管理工作,提高教師隊伍素質,促進教育教學質量的提升,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學校全體教職工的.培訓活動,包括校本培訓、外出培訓、自我提升等多種形式。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相關科室主任為成員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負責總體領導、協調工作。

  第四條 學校教務處作為校本培訓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校本培訓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教研組作為最基層單位,分學科確定研究課題,確保人人參與并有研究成果。

  第五條 學校其他科室應積極配合校本培訓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與保障。

  第三章 培訓內容與形式

  第六條 培訓內容應包括:

  1. 最新的教育理念、理論與方法。

  2. 學科專業知識與基本技能。

  3. 教育科研知識與能力培訓。

  4. 師德師風、法紀知識等。

  第七條 培訓形式可采用:

  1. 集中授課與分組討論。

  2. 校本教研與課題研究。

  3. 外出學習與交流研討。

  4. 自學與短期培訓。

  第四章 培訓管理

  第八條 每次集中培訓教師應簽到,有事需提前請假,并做好培訓記錄。

  第九條 學校建立教師培訓檔案,記錄每位教師參加培訓的筆記、心得、考核評估等材料,并定期進行檢查與歸檔。

  第十條 強化激勵機制,將教師培訓與評先評優、職稱評定、績效工資等掛鉤,以調動教師的積極性。

  第五章 考核與評估

  第十一條 校本培訓考核合格者按教育主管部門規定認定學時。

  第十二條 定期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通過問卷調查、測試、心得報告等形式了解培訓效果,及時調整培訓計劃與內容。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與修訂。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提升企業員工素質,增強業務能力,規范培訓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在職員工培訓、外派培訓等各類培訓活動。

  第二章 培訓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培訓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與實施,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培訓需求的提出與配合。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每年初根據公司發展目標和員工需求,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分解至季度、月度執行。

  第三章 培訓內容與形式

  第五條 培訓內容應涵蓋:

  1. 企業文化與規章制度。

  2. 專業技能與業務知識。

  3. 管理能力與領導力提升。

  4. 個人綜合素質與職業發展規劃。

  第六條 培訓形式可采用:

  1. 內部授課與專題講座。

  2. 在線學習與遠程培訓。

  3. 外派學習與交流研討。

  4. 實戰模擬與角色扮演。

  第四章 培訓管理

  第七條 員工參加培訓需提前報名,并按要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需提前請假并說明原因。

  第八條 培訓期間應遵守培訓紀律,做好學習筆記,積極參與討論與交流。

  第九條 培訓結束后,員工需提交培訓心得或總結報告,并接受考核評估。

  第五章 考核與激勵

  第十條 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員工績效考核、職位晉升、薪酬調整的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對培訓表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給予表彰與獎勵,以激發員工的學習熱情與積極性。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與修訂。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員工培訓管理工作,提高員工素質,促進公司發展,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新進員工、在職員工及高層管理人員。

  第二章 培訓組織與管理

  第三條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各部門經理為成員的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總體領導和協調工作。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為公司培訓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年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監督考核等工作。

  第五條 各部門應積極配合人力資源部開展培訓工作,提出培訓需求,并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培訓工作。

  第三章 培訓內容與形式

  第六條 培訓內容主要包括:

  1. 公司文化、規章制度、崗位職責等基礎知識;

  2. 專業技能知識及業務操作流程;

  3. 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提升;

  4. 安全生產、職業道德等法紀知識。

  第七條 培訓形式包括:

  1. 內部培訓:由公司內部講師或邀請外部專家進行授課;

  2. 外派培訓:根據工作需要,選派員工參加外部專業培訓機構或高校的學習;

  3. 自學與在線學習: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進行自我提升。

  第四章 培訓考勤與記錄

  第八條 參訓員工應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早退。因故不能參加者,應提前請假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 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應做好考勤記錄,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十條 培訓結束后,參訓員工應認真填寫培訓反饋表,并提交學習心得或總結報告。

  第五章 培訓效果評估與激勵

  第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應定期組織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包括培訓滿意度調查、知識測試、工作表現評價等。

  第十二條 公司建立培訓激勵機制,對在培訓中表現優秀、取得顯著成績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三條 培訓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加薪、評優等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 16

  第一章 目的與原則

  第一條 為加強員工培訓工作,提高員工素質,促進公司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二條 培訓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 針對性原則:根據員工崗位需求和個人發展規劃制定培訓計劃;

  2. 實效性原則:注重培訓效果,確保培訓內容與工作實際相結合;

  3. 激勵性原則:建立培訓激勵機制,激發員工參與培訓的積極性;

  4. 持續性原則:鼓勵員工持續學習,不斷提升自身能力。

  第二章 培訓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三條 公司設立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各部門負責人任成員,負責培訓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協調。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監督,包括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資源的調配、培訓效果的評估等。

  第三章 培訓內容與計劃

  第五條 培訓內容應涵蓋公司文化、業務知識、管理技能、法律法規等多個方面,以滿足員工不同層次的'需求。

  第六條 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和員工實際情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分解到季度、月度執行。

  第四章 培訓實施與考核

  第七條 培訓實施前,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包括培訓場地、設備、教材等。

  第八條 培訓過程中,應注重互動與交流,鼓勵員工積極參與討論和分享。

  第九條 培訓結束后,應組織考核評估,了解員工對培訓內容的掌握情況,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五章 培訓檔案管理

  第十條 人力資源部應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詳細記錄員工的培訓經歷、考核成績、學習心得等信息。

  第十一條 培訓檔案應定期整理歸檔,并作為員工晉升、加薪、評優等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相關文章: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05-08

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12-08

安全培訓管理規章制度11-06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9篇02-10

[熱門]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10-21

培訓班管理規章制度03-24

培訓管理規章制度8篇11-08

培訓機構班級管理規章制度05-17

企業員工培訓管理規章制度05-08

人人狠狠综合99综合久久,欧美日韩国产精品中文,极品精品国产超清自在线,人人澡欧美一区
日本淑妇性爱视频 | 久久这里只有精品青草 | 亚洲国产精品视频中文字幕 | 久久99一区二区五月天 | 性高湖久久久久久久久 | 亚洲中文字幕电影不卡电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