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規章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實社會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協會規章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協會規章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組織定名為xx鎮xx村老年人協會(以下簡稱協會)
第二條:協會是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護、自我教育的老年群眾自我組合的非盈性老年群眾組織,協會在社區黨支部居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工作接受上級老齡工作部門的指導。
第三條:協會在憲法和法律法規及國家政
策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工作。
第四條:協會的宗旨是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有利于"和諧"建設,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活動。發揮老年人的作用,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反映老年人的呼聲,團結廣大老年人努力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教,老有所為,老有所樂"的奮斗目標,使老年人與全社會成員共享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發展成果。
第五條:本協會的辦公場所設在社區老年活動中心。
第二章業務范圍
第六條:協會的業務范圍
1、圍繞黨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宣傳黨和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優待辦法】和【xx區老年人優待辦法】等法規條例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2、及時向社區和上級老齡工作部門反映老年人的意見和要求,協助社區黨支部,居委會解決老年人的實際困難,開展為老年人服務活動。
3、組織老年人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娛樂活動,引導老年人積極參加社會主意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4、研究和探索新形式下老年人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協助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做好老年群體的`各項工作、發揮老齡主管部門的助手,橋梁和紐帶作用,完成社區黨支部、居委會和上級老齡主管部門交辦的老齡工作。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凡居住在本社區,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承認本章程,均可自愿申請入會。
第八條:會員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具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對協會工作及活動有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監督要求答復,和堅決所提出的問題的權利。
4、有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權利。
第九條:會員應履行的義務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德,自覺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協會章程和有關制度,執行協會決議,完成協會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宣傳協會章程及宗旨,發展會員。
5、向協會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協會最高領導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每屆三年,遇有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其職責是報告工作,修改章程,選舉協會委員會。
第十一條:協會委員會設委員五人,其中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理事三人。會長、副會長、理事構成要有廣泛代表性,特別的婦女代表,協會可根據居住條件在劃分出若干小組,組長由委員會任命。
第十二條:協會委員因變故需增補時,由全體委員討論決定,并提請下屆會員代表大會追任。
第五章經費
第十三條:經費來源
1、會員會費
2、社會各方面的資助或捐贈
3、通過合法途徑的創收收入
4、老年人自愿捐獻
第十四條:經費必須用于協會開展各項事業活動的支出。
第十五條:經費要有專人管理,專款專用,定期公布收支情況,接受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權屬本協會。
協會規章制度2
一、理事會組成制度
1、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到三名,各部部長各一名。
2、協會下設秘書處、禮儀培訓部、模特部、宣傳部、外聯部和禮儀模特部。
二、理事會競選制度
1、禮協會長由競選產生,評定標準由本學年各項表現和團委老師的意見綜合評定。
2、副會長由會長按學年綜合表現推薦人選,最后再由團委老師評定產生。
3、各部部長由副部競選產生,評定標準參照本學年各項表現和個人能力。
4、環節競選時間定于每學年第二學期的期末。
三、理事會納新制度
1、納新人員分為各部干事和禮儀模特部成員。
2、干事協助各部副部負責協會日常工作安排,禮儀模特部成員負責禮儀服務和模特表演。
3、干事要求辦事負責,勤快積極,能力強;禮儀模特部成員要求具備一定的身高、形象條件。
四、協會獎懲制度
1、協會例會、集體活動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者,自動除名。半學期統計處理一次。
2、每學期制定日常禮儀服務名單,由禮儀模特部成員輪流出禮儀。輪到的同學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服務達兩次者,取消評定優秀會員的資格。
3、重要禮儀服務活動的人員由團委老師制定,如有事(經核實情況屬實)不能參加,親自找老師請假,一學期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服務達兩次者,自動除名。
4、協會考勤由秘書處負責現場記錄。
2禮儀協會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禮儀協會以塑造學院學生健康形象為宗旨,以提高學院學生綜合素質為目的,向學校展示風采。
第二條禮儀協會隸屬于旅游專業部。
第二章工作要求
第三條禮儀協會承擔學院下達的禮儀接待工作。代表學院學生形象,參加大型活動的公關和接待工作。
第四條旅游部定期指導禮儀協會進行培訓,培訓由專業指導老師講授。第五條禮儀協會成員要求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較好的素質文化,儀表舉止禮貌文明,坐立行走體態端正,時刻謹記自己代表學生形象。
第六條禮儀協會成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積極主動的工作熱情,和正確的工作態度(工作時,不許遲到,早退。工作時必須認真負責,不得打鬧,嬉戲。不得把個人的情緒帶到工作中影響到工作的進度)。凡有活動,分配到的工作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得推卸工作,(上課,病假除外),如臨時有特殊情況者,必須找人代替自己的工作崗位。
第七條禮儀協會成員要求在活動開始前三十分鐘,完成著裝和化妝,各自就位。
第八條每次禮儀活動必須化妝,妝容要求適中即可,不必太濃。著裝需按照要求一般必須穿高跟鞋。其他首飾等裝飾品的佩戴需符合要求,在體現整齊劃一的基礎上,展現個人風采。
第九條禮儀協會代表學生形象,個人如在校外接到工作,均以個人名義參與,不得以學院禮儀協會名義參與;參與校外活動的隊員必須在國家允許的各項規章制度下開展工作并對自身安全負責。
第十條工作精神
1、團結合作:強調團隊精神,協同合作。要求隊員行動整齊劃一,即服裝整齊,行動統一,活動準時。
2、務實創新:積極作好本職工作,并在此基礎上根據禮儀協會特點進行自我完善,作為學院一大亮點并不斷創新。
3、精品概念:每一次活動即是一次演出,每一個隊員都是主角,每一個崗位都是第一線,必須認真對待。
第十一條禮儀協會物資包括:禮儀服,公用化妝品。此物資由旅游部統一管理,物資放于旅游部辦公室,注意物品特別是服裝的.防潮,防蛀。物資將來如有添加,管理制度同前。
第十二條其他部門借用禮儀協會物品,必須出示借條;借條必須包含所借物品,歸還日期,及其主管部門的公章。
第十三條禮儀協會成員參加活動使用服裝必須經由禮儀協會隊長同意,方可取用。活動結束后,必須在三天內,清洗后歸還。若出現物品損壞、遺失現象則應按情節性質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做出相應的賠償。
第三章禮儀協會獎懲制度
第十四條禮儀協會隊員根據工作情況加相應的個人量化分(10分制。態度3分、表現4分、儀表3分)。由負責人負責工作情況登記,每學期末統一交到旅游部負責人處。
第十五條對于活動不積極者,或無故缺席工作任務兩次或以上者,經其他隊員或隊長反映,由旅游部審查確實后予以解聘。
第十六條按照出勤和工作的情況,每個學期根據綜合情況評出“年度最佳禮儀小姐”,并予以一定的獎勵,在例會上予以公報和頒獎。
3大學生社交禮儀協會規章制度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規范甘肅政法學院大學生社交禮儀協會會議的召開及活動的開展,調動協會成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建立正常大學生社交禮儀協會活動秩序,健全本協會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協會會議的召開和活動的開展規范化、制度化,增強協會內部干部的紀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制定《甘肅政法學院大學生社交禮儀協會》,請各成員務必遵守。
一、會員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三)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會議規定:
(1)召開例會或開展活動時,協會各成員必須按時到場并簽到,不得遲到早退。秘書部制定簽到表,開會或開展活動時提前十分鐘到會場或活動現場簽到,秘書處做好考勤記錄;
(2)在會議和活動期間,與會成員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認真研究討論處理各項事宜,不得聊天、睡覺;不得擅自離場,手機調到震動或者靜音狀態;不得接打電話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請舉手示意。情節嚴重且屢次不改者,可開除出會;
(3)活動中必須積極主動,不得推三阻四,否則寫500字以上的自我檢討,屢教不改者,開除出協會。
(4)活動策劃時必須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辦事效率,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
(二)請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應在事前向部長請假。征得部長同意后方可缺席,相關部長在會議前將請假人員名單及原因交至秘書部;
(2)若開會或活動時間與協會成員的上課、考試時間沖突,該成員在事先說明,則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況并已向輔導員請假,則需出示請假條以作證明;
(4)協會成員不得以隱瞞、欺騙等手段請假,如若發現,一經查實,即自動退會;
(5)協會成員遲到5次以上,請假6次以上,曠會5次以上則視為自動退會。
(注:理事會成員無故曠會2次開除出本協會。)
協會規章制度3
一、開會及活動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早退,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會場,如遲到次數過多,不予以提干。
2、協會成員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破壞學校的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其他同學舉報),.違紀會員將被退出協會。
3、未經協會允許,擅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會,擾亂學校秩序,產生不良影響的會員,請自動退出本協會。
4、協會領導成員一月開兩次大會,對本月所舉辦的活動予以總結,并安排下月活動。
5、協會各項活動由主要領導人員商討實施。
6、活動過程中,各干部、會員應積極主動配合工作,各盡其責,齊心協力,每個人都要有集體主義精神。
7、活動中,協會成員不得與相關活動單位人士發生矛盾,不得隨意動用其物品,否則后果自負。
8、本協會財務一律公開。
9、經費來源:會費、社會贊助、捐贈以及院校撥款。
二、活動與任務
1、認真開展各項活動,結合會員自身興趣特點,因材施教,使其學有所成,學有所樂。
2、積極組織參加文化藝術交流和演出比賽。
3、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活動任務。
4、開展校園文化活動或與其他兄弟院校、機關單位聯合舉辦公益文化活動。
三、社員權利:
社員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
2、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教學演出活動,無故勿缺,有正當理由向社長或干部做出申請。
3、主動向協會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4、支持協會各項比賽。
5、宣傳協會宗旨,維護協會聲譽形象,不得做出有損協會形象的事。
6、社長保留罷免權。
7、新任社長從各負責人中選出,副社長從各部負責人中選出。社長擁有對工作不積極,能力不強的負責人的職務的罷免權。社員若有意參加負責人競選,請交書面申請一份,內容必須包含個人簡介、盡責宣言自己所競選的職務。
8、協會會員有協會內選舉與被選舉權。
9、有參加協會一切活動的權利,條件限制時服從安排。
10、對協會工作進行監督和批評的權利。
11、入會自由以及書面申請退會。
協會規章制度4
一、宣傳部的任務
宣傳部承擔著本協會的宣傳的準備工作,為推廣本協會的各項活動實行最廣度、最有效的宣傳,是本協會在各項活動中不可或缺的部門。
二、宣傳部日常具體工作安排
1.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海報、橫幅的策劃、制作、宣傳工作。
2.負責活動現場的`布置策劃。
3.負責活動進行中的拍照、照片整理工作。
4.每月至少召開一次部門例會,總結上一月的工作情況,布置新的工作任務。
5.每次活動后三天內,部長帶領各副部長、干事做好總結,并將總結匯總上交負責該部門的秘書部人員,并將情況匯報給負責該部門的副會長、會長。
三、工作要求
1.有較強的時間觀念,無論是參加會議還是各項活動,佩戴個人工作證和記錄本,提前5至10分鐘到場做好準備工作和各項安排事宜,不能出現遲到、早退或者缺席現象。
2.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每項工作必須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現拖拉或者不按質量完成的情況。
3.協會成員之間要保持良好的聯系,特別是活動進行時更需要保持聯系,(若不能立即接電話,也要在事后盡快回復電話或信息給對方,說明情況并詢問對方事情)。
4.各部門成員之間、整個協會成員之間,都要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成員與成員之間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談得當,舉止大方、熱情、有禮貌。(若出現矛盾,及時匯報給正部長、會長或副會長,以求盡快分析問題所在點,積極解決問題,化解誤會,避免矛盾擴大化)。
5.學會隨機應變,善于處理由于一些突發原因引發的事情,冷靜、理性、迅速地解決,若個人不能處理的,及時聯絡各部長、副會長、會長,及時解決,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6.發揮積極主動、團結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時,體諒其他成員的難處,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絕出現相互推卸等不負責任的行為(若出現,則給予一定的批評處理)。
7.要處處維護好本協會的形象與聲譽,不做有損本協會形象的事,一經發現做違背本協會的事情,對其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分。
8.會議或活動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礙,必須親自提前向部長請假,并說明請假原因。
9.要有團隊的團結精神,也要有善于自我總結的良好習慣。
四、辭職管理制度
1.部門干部、干事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書,寫明辭職原因。干部辭職需經理事會討論決定,干事辭職需要會長以及部長同意;
2.經理事會、會長及部長同意后,干部、干事離職前一周內完成自己負責事務的交接工作;
五、獎懲制度(獎懲記錄由負責各部門的秘書負責)
使用積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礎分100分,每月總結一次,期末做大總結)
1.獎勵方面
(1)按時參加全體會議或部門會議,每次加5分。
(2)按時完成協會交待完成的任務,視情況加5-10分。
(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議,并被采納者加5分,經實踐證明起了重大貢獻的加10分。
(4)工作積極主動者,視實際情況加10-15分。
2.懲罰方面
(1)會議遲到、早退、缺席者,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會議沒有帶上筆記本的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時完成交待的任務,視情節扣10-15分。
(4)無故不參加協會會議或集體活動者,部長、副部長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會議或活動時,無視會場紀律,在會場惡意破壞者扣20分每次,影響到會議或活動正常進行者在前面基礎上再扣10分。
(6)損害社協會名譽者扣20分每次。
六、獎懲措施(部門總結上表揚部門前2名;集體大會上表揚各部門前2名;期末獎勵部門前3名)
1.獎勵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積極優秀者口頭表揚
(2)協會集體大會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通報表揚
(3)期末大總結時,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進行表揚并獎品獎勵
2.懲罰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懶散消極者口頭批評,被批評者需3天內上交個人書面檢討給部長(副會長或會長)。
(2)若做出有損協會形象或聲譽的人員,視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處分,嚴重者勸其退會或除名。
七、本部門成員需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
協會規章制度5
為了給同學們創造一個愉快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班級工作能夠正常有序進行,使建工14班成為一個團結優秀的集體,特建立此班級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一、班級日常管理制
(一)學習
學生的主要任務是學習,家必須充分重視,努力做到:
1、按時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
2、有事不能上課要按照有關程序請假,獲得輔導員批準方可;
3、積極配合相應科代表的工作,認真完成作業,按時上交;
4、遵守課堂紀律,尊重老師,體現出學生應有的風度;
5、公共場合,注意文明用語,注意個人形象;
(二)衛生
宿舍是學生活動的重要場所,宿舍衛生狀況直接影響同學們的生活環境,因此,宿舍衛生必須保持:
1、宿舍內部要制定相應的衛生制度(周三按訓標準,其他必須保持整潔),實行責任到人制,宿舍長及班干部負責監督;
2、宿舍衛生每日打掃,值日生要盡職盡責,認真對待,為同學們創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
3、切實執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項規定,做好衛生打掃工作,認真對待衛生檢查;
4、注重個人衛生;
(三)活動
因為班級、系、院開展各種各樣的活動,故有以下相關規定:
1、對于班級組織的各項活動,同學們要熱心關注,積極參與,共建一個團結與奮進的班級體;
2、對于院、系組織的活動,同學們應認真對待,敢于挑戰自我,為班級和個人的榮譽拼搏;
3、同學們要積極的為班級發展獻計獻策,使本班的活動搞得有特色,有意義;
二、班級獎懲制度
1、評優、評先依據《金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進行評選;
2、在院為班級爭得榮譽或在集體活動中表現突出的個人或團體,將推薦系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3、因個人原因使班級受到系級以上(包括系級)通報批評的個人或團隊,取消其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4、凡考試中有舞弊行為的,經查證屬實,取消本學期評優、評先及參選資格;
5、在班會及其他須到的班級活動中遲到、早退的同學將給予批評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懲罰;
6、班會無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學,將予以批評,并影響其本學期考核成績(需要點到的班級活動處理方式同上),請假的同學需出請假條及相關證明,經班級輔導員批準方可請假;
7、對有重錯誤,影響班級榮譽的同學可考慮取消其助學金等各項資格。
8、每天由副班長對課堂的出勤情況進行檢查,對是否曠課遲到將做記錄并作為期末評優參考。
9、課堂會議上應把自己的手機調成振動或關機;
三、班管理制度
班及團員構成:
班:班長、副班長、學習員、生活員、文藝員、體育員(6人)
團:
室長:根據宿舍安排每個宿舍1個人
另外,根據需要,將各寢室長納入班輔助員,以便更好配合班級工作。
班及團員職責:
各班成員的工作需透明公正,受全體團員的監督、指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勇于改正錯誤,自身要求如下:
(一)在其位,謀其職。積極參加學校,班級活動,關心助同學。
(二)自覺遵守班級紀律,不曠課,不遲到、早退。
(三)積極配合團工作,執行團的決議,按期交納團費,自覺遵守團的紀律。
班長:
“團結班,凝聚同學,搞好班級建設,同家一起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1、總體負責班級工作、安排與協調各班的具體工作,帶領全班同學遵守學校各項守則。
2、協調班級外部關系,為同學提供一個較好的發展空間。
3、發揮聯系學校、老師和同學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及時傳達院、系、班級信息并努力完成他們交給的各項任務。
4、召開班會議,對數額較的班費支出進行審查批準。
5、認真主持班務會,積極協助其他班處理班級日常事務。
6、協助輔導員組織全體同學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活動。及時了解班級同學的思想動態和各種例外情況,并向輔導員應、匯報。
團支書:
團支書是團支部思想工作的第一負責人,首先要在思想上時刻同院黨、團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要求,認真部署,使自己所負責的工作符合院團及系團總支的要求。
1、搞好班級團支部建設,負責團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團組織的決議、指示精神,隨時向上級團組織請示和匯報工作。
2、搞好團員的管理,做好同學的思想工作,搞好班級學習活動。
3、負責檢查支部決議的執行情況,總結支部工作,主持支會和支部團員會。
4、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支部工作計劃;監督班級的各項管理工作,對班級、班工作資料進行匯總,做好留檔工作。
5、及時了解同學當中的思想動態,把握方向,并配合班長管理班級的各項事務。
副班長
1、配合班長工作,協助班長抓好學習紀律,重點負責學習風氣整治。
2、積極協助班長做好班級工作,班長不在時,行使班長權利,積極配合團支書工作。
3、協助班長召開班會,并及時做好班會會議記錄。
4、認真做好班級學生的出操、考勤、請銷假、內務和安全檢查等工作。
學習員
1、統一負責班級日常學習事務,安排課代表、考試、教務等報名工作。
2、經常與任課老師交流,向他們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3、及時獲得各學科的教師筆記和課件以及積極搜集考試復習資料,復印和分發筆記,資料等;負責班級同學成績查詢,做好重修、補考等事項的通知工作。
4、努力提高班級的學習、學術氣氛,組織開展有利于提高同學學習能力、專業能力、英語能力的各項活動。
生活員:
1、管理班級財務;收取班費,發票留檔,建立班級財務報表,定期(每月一次)向同學公布。
2、負責安排采購班級活動中所需物品,節日禮物等。
3、了解同學生活情況和存在問題,關心生活有困難的學生。
4、負責宿舍衛生,督促寢室長安排宿舍衛生值班表;衛生檢查時,督促好同學搞好寢室衛生。
5、做好各項活動的后勤工作(如運動會的后勤保障,班級宿舍衛生打掃情況的視察)。
6、配合班長,團支書做好班上的其它工作。
組織員:
“對團員進行思想工作,負責團的組織建設”
1、團結各班和團員組織開展各項工作和活動。收繳團費;并在各次會議中進行會議記錄工作。
2、協助其他班組織各項活動,并制訂詳盡的活動計劃。
3、積極協助團支書及班其他成員工作。
宣傳員:
1、搞好班級的各項宣傳活動,注意班級好人好事等動態,組織同學向校刊,校報,廣播站,網站等投稿。
2、協助其他班在活動的組織過程中做好宣傳工作,根據需要,向學院做推廣,擴班級知名度。
3、做好宣傳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保管工作。
4、積極協助團支書及班其他成員工作。
文藝員:
1、組織開展班級文藝活動,豐富同學業余文化生活。
2、負責組織本班同學參加院系的文娛活動。
3、做好班上的其他工作。
體育員:
1、組織班級內部各項體育活動,提高全班同學的身體素質,搞好運動會的后勤工作。協助體育老師上好體育課。
2、組織有特長的同學參加學院運動會。
3、做好班級出操考勤工作,并積極向輔導員匯報。
寢室長:(寢室長由寢室同學產生,履行管理寢室職責。)
1、統一管理寢室日常事務,關心同學生活狀況,并做好宿舍衛生工作。
2、及時饋同學對寢室的`意見,做好和老師溝通的橋梁,使問題得以妥善解決。
3、對于同學在生活上的困難,上報班長或團支書,盡量提供助。
4、做好班級的其它工作。
3、學生管理的`規章制度
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學生宿舍管理規定如下:
一、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及房源情況統籌安排本科生、研究生、進修教師入住學生宿舍,由招生部門通知入住學生和進修教師。
二、入住學生宿舍的同學持錄取通知書和交納住宿費的收據,在各院系迎新站領取宿舍鑰匙后持住宿憑單到樓長辦公室登記后方可入住(交免冠照片一張)。
三、入住者應按指定的房間、床位號住宿,未經批準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空房間、空床位由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占用床位。經學校批準學生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四、入住期間辦理休學、退學、出國等離校手續后一周內,必須搬離并騰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學生畢業離校時退還宿舍鑰匙、電話機等物品。
五、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護學生宿舍樓內的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學生宿舍內墻壁和家具設備上,嚴禁剔、鑿、釘釘子及自行拆裝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劃或將熾熱的物體置放在家具設備上,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六、認真遵守《學生宿舍文明衛生考核規定》,積極倡導入住者自覺養成講文明、講衛生、守紀律、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互助和熱愛集體的優良作風,室內衛生輪流值日自覺保持整潔,不要在書桌床鋪上堆放雜物,床鋪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齊。
七、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樓內做飯,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陽臺、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八、加強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禁止聲喧嘩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九、學生宿舍樓內禁止張貼各種營銷廣告和穢圖片,禁止各種形式的經營活動,禁止飼養各種小動物,禁止停放自行車。
十、嚴格執行消防法規和《節約用水和用電暫行管理辦法》,學生宿舍內除正常使用計算機、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制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十一、學生宿舍執行晚間熄燈制度,本科生樓23:00熄燈,碩士生樓24:00熄燈,熄燈后嚴禁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考試期間、假期的熄燈時間另行安排。
十二、自覺遵守《學生宿舍會客管理規定》,會客時應主動出示證件,經樓管人員登記核準后方可入內,22:00后禁止在宿舍內接待來人員,男賓未經樓管人員同意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十三、學生宿舍樓內嚴格禁止留宿異性。
十四、嚴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罰款50元,并令其立即離開宿舍樓。
十五、學生宿舍計算機和校園網的管理使用,參照《計算機網絡管理辦法》執行。
十六、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是學生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學生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檢查,對違規違紀學生提出處理意見。
十七、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中心應會同校學生會、研究生會及各院系健全各樓“樓會”和各室室長管理制度,發揮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積極作用。
十八、對違以上規定學生的處理,按照《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處理。
十九、本管理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協會規章制度6
第一章
協會總則
性質:創業者協會是一個在學院團委和學生會社團部指導下以開展自主創業為活動特色的正規院屬社團。
協會簡稱:創協。英文名:Entrepreneurs Institute
宗旨:創業成就夢想。核心概念:培養自主創業理念,增強大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傳播創業文化,實踐創新,創造未來,以人為本,服務學生,服務學院,服務社會。
第二章
辦會目的
1 、通過開展創業知識講座、組織參加社會實踐、開展創業經驗交流會、訪談創業成功人士、創業技能培訓等活動逐漸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創業素質和創業技能,豐富大學生的專業理論知識和課余生活。
2 、通過社會調查,進行小規模創業實踐活動,鍛煉大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為大學生走向社會做好過渡。
3 、組織、宣傳和鼓勵學生,參加全國“挑戰者”創業者設計大賽,并先在本院校策劃、組織創業設計大賽。以此增強學生創業意識和競爭意識,提高學生適應社會能力。
4 、充實學生課余時間,組織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并要求會員系統的參與,擔任各自角色,培養會員策劃、組織能力、協調指揮和領導能力以及團結協作、共同公關能力。
5 、通過積極聯合同類組織的其它院校,構筑經驗與信息交流合作平臺。
6 、組建發明家俱樂部。學生中大有對發明感興趣者,我們可以組織起來,頭腦風暴,建立網站,參加各類社會上的發明成果交流活動,有計劃地宣傳推介。 7 、全面為一些經濟困難的學生尋找一些兼職,解決他們定期的生活和學習上的難題。如英語報代理與家教等工作。
第三章
協會活動
本協會在憲法,法律,學院的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的章程內從事活動,我們將努力為協會所在
的校區服務以一種責任感的態度對待社會。
1 、積極組織大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提高大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邀請創業成功人士、知名專家、學者和社會團體等來學校為大學生開展創業理論知識講座。
2 、開展創業計劃大賽,擇優給以獎勵并推薦到報刊雜志,積極組織大學生參加全國“挑戰者”創業計劃大賽。
3 、本協會不定期確立創業項目,引導會員創業。
4 、協會活動奉行公開原則,出具公告,公告的署名為“湖南信息學院創業協會”。
5 、積極聯合兄弟院校的同類組織,彼此交流經驗和信息,開展聯誼活動。
6 、與學院兄弟社團聯誼,開展社團文化建設。
7 、在遵守憲法,法律,學院的規章制度和本協會的章程內,協會組織贏銷比賽。
第四章
組織結構
1 、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理事會由秘書長、各部部長組成。理事會定期召開一次全體會議與干事會議,總結和安排協會各項工作。秘書長在會上指定協會職權范圍內的工作方向和工作管理條例,部署下一步活動的具體實施。會上積極討論,保留意見;會后堅決服從,統一思想。
2 、理事會、人事部、外聯部、廣告部、網絡部、活動部、財務部、產業研發部同時部門內設有信息處理小組、策劃組、公關組、財務部等小組。
3 、理事會:由秘書長(一名)、各部長組成。秘書長是協會的第一負責人,統籌全局,決定一切重大事務,協調各方面的關系。理事會主要對協會的建設和對日常工作進行具體的指導,帶領創業協會向穩定、積極向上的方面發展,組織制定協會的運作方針。
秘書長:拓展社團的多種合作關系,了解我校內外社團發展方向,確保社團項目與社團目標一致,全面把握負責協會工作,負責協會工作總結及匯報并負責與就業指導中心及指導教師及時溝通。人事部:設部長1人,干事4-6名,工作包括三個方面:
1)協會會員檔案(主要包括協會會員基本情況)管理和日常活動資料(如活動資料收集、活動申請書、策劃
書、總結等)管理;
2)會議主持和活動記錄工作。
廣告部:設部長1人,干事2-4人,目標:擴大協會的影響力,維護協會的良好形象。主要負責二個方面的工作:
1)海報制作小組,負責協會活動海報設計制作和張貼工作;2)新聞小組,聯系各大新聞媒體電視臺、廣播臺、報刊、雜志等對內對外發表新聞信息,組織協會會報的創辦等工作。
網絡部:設部長1人,部委2-4人,目標:負責協會網的日常內容更新、網頁設計、網絡編程、數據庫開發維護、在線咨詢管理的技術工作。
外聯部:設部長1人,部委2-6人。目標:溝通就是一切!與企業接觸,建立協會的企業資源,邀請用人單位來校參加招聘會,承接企業校園活動(如問卷、企業校園宣傳)、企業對協會的贊助項目。
活動部:設部長1人,部委2-5人。目標:創新性活動、精品活動。活動部下設活動創意組、策劃組、工作組等,其職能分別為:
1)創意組:市場調查,信息收集,創意提出,方案設計;2)策劃組:策劃創意方案的制作、可操作性分析以及實施方案;
3)工作組:活動申請審批工作、現場組織安排、人員接待以及、秩序維持等工作。主題活動圍繞:就業導航、創業規劃、社會實踐、社會見習、娛樂性會員交流等。管理機構的設計合理,為今后的工作開展鋪墊,促使協會更好快速的發展。
財務部:設部長1人,部委2-4人。目標:
1.負責協會內部及各部門的經費、會費的管理;
2.審批和發放各部門經費支出;
3.監督管理各部門的財務狀況;
4.負責協會的大型活動費用支出管理。
產業研發部:設部長1人,部委2-4人,目標:培訓會員,磨礪會員,培養精度人才.積極發掘同學科創潛能;
第五章
會員制度
1、協會面向全院學生招收會員凡是湖南信息學院在校學生,只要遵守本協會章程各條款,品行端正無不良行為,有對創業的愛好和探索精神,對大學生創業有比較獨到的見解,思維開闊頭腦靈活,即可加入創業者協會。
2 、入會步驟:
(1)凡在協會招新之時報名登記的湖南信息學院在籍大學生即可成為協會非正式會員;
(2)成為協會非正式會員后,有一周的考核時間;
(3)本協會以登記者的興趣,安排工作,如在考核期間表現優秀者,經人事部討論通過,秘書長批準,才有填寫《會員申請表》的資格;
(4)必須有輔導員的介紹信;
(5)交一寸照片2張和5元工本費,領取協會會員證之后即為協會正式會員。
3 、全體會員一律平等,團結協作,資源共享;會員有權優先或優惠參加協會所組織的一切活動;會員有建議監督協會工作的權利;會員個人或團隊有活動議案或創業項目時有與協會管理部門聯系并取得協會資金、智力支持的權利;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 、會員應遵守協會基本章程,維護協會名譽,積極參加協會組織和開展的活動;會員之間應互相幫助、支持,實現信息溝通,資源共享;會員有及時反饋協會干部工作失誤或者考慮不周的義務,有積極宣傳、維護協會榮譽的義務,對一切利用湖南信息學院創業者協會名義做不法活動的行為和言論有及時制止和向協會反饋的義務。
5 、協會對整個會員團體的管理實行競爭機制,分學期評選優秀會員、優秀學生干部并頒發證書和給予一定獎勵,結合會員成績和其個人意愿調整其會員身份。(評優優秀干事與優秀會員;工作積極性,活動參與次數,工作能力等方面考察;)
6 、會員退會:畢業生自動退會。學生休學期間視為退會。會員自愿退會,應提出書面申請,
人事部討論通過,收回會員證,中止會員資格。非自愿退會,由理事會取消會員資格。
7 、會員除名: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學校規章及協會章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理事會決定,予以除名:
(1)被學校開除學籍的;
(2)學校勒令退學或勸其退學的;
(3)行為嚴重違背協會宗旨或惡意損害協會名譽的;
(4)長期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的。
討論決定并以適當方式予以公布。
第六章
協會干部選拔制度
1 、秘書長
(1)只有本屆理事會成員才具有報名資格;
(2)政治思想覺悟高,具有優良的道德素質和品行;
(3)具有集體榮譽感,能顧全大局,以身作則,有愛心,富奉獻精神;
(4)組織、協調能力強,在協會中具有一定威信;
(5)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沒有受過學校、學院的任何處分;
(6)有一定的工作經驗;積極、有責任心;
2 、副秘書長
(1)政治思想覺悟高,具有優良的道德素質和品行;
(2)具有集體榮譽感,能顧全大局,以身作則,有愛心,富奉獻精神;
(3)組織、協調能力強,在協會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沒有受過學校、學院的任何處分;
(5)本協會優秀干事有競選資格;
3 、各部部長、
(1)政治思想覺悟高,具有優良的道德素質和品行;
(2)具有集體榮譽感,能顧全大局,以身作則,有愛心,富奉獻精神;
(3)組織、協調能力強,在協會中具有一定威信;
(4)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沒有受過學校、學院的任何處分;
(5)成績良好。本協會人員有競選資格;
第七章
干部選拔基本程序
1 、投票人員的確定
投票人員由協會理事會成員以及協會優秀干事會員組成。
2 、選舉協會秘書長
(1)理事會會議,設立選舉委員會,全院范圍內公布秘書長參選人的資格及報名時間與換屆選舉的有關事項;
(2)秘書長候選人在本屆理事會成員中產生,理事會由正副秘書長、各部部長、各組長組成;
(3)采取自薦或推薦的方式初步產生的秘書長候選人并提交競選資料,包括個人簡歷和工作計劃、展望等;
(4)理事會審議參選人員資格,向選舉委員會提交候選人名單;
(5)全院范圍內公布候選人名單、簡介,候選人自由宣傳;
3 、舉行換屆選舉大會;
(1)召開選舉會議,為防止一人投多票的情況,選票制定好后由院團委保管,具有選舉權的人員憑有效證件(會員證)領取選票;
(2)各參選人在選舉現場進行競選演說(內容可包括個人情況介紹、工作經歷、工作總結、工作展望等),主持人宣布投票規則和注意事項,進行投票;
(3)院團委負責檢票、統票工作;
(4)計票小組由院團委負責組織,必須由院團委老師監票,計票在公開的情況下進行;
(5)實到人數占應到人數的比例達到三分之二,選舉結果有效;
(6)選舉所投的票數,多于投票人數的無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數的有效。
4 、秘書長的.確定
(1)候選人為一人的,通過票數達到場投票人員三分之二或以上即當選為秘書長。票數低于三分之二的,由選舉委員會決定秘書長。
(2)候選人為兩人或以上的,最高票數者成為秘書長候選人;
(3)如最高得票的兩人票數相等或其它客觀原因不能確定時,應就這兩者重新投票,最高票數者成為秘書長;
(4)報院團委同意批準;
(5)確定并由院團委宣布;從宣布之日起秘書長正式上任,。
5 、副秘書長、各部部長及各工作小組組長的產生
(1)副秘書長、各部部長及各工作小組組長,同過會員大會競選和干事會議或由理事會組織招聘而產生;
(2)提供個人簡歷和競任崗位的工作討論書;
(3)新秘書長組建新理事會。
(4)把新一屆理事會名單報院團正副秘書長、各部部長和各工作小組組長(信息處理小組、策劃組、公關組、財務部)。
6 、罰則——競選不當;
7 、秘書長候選人在競選過程中不得有任何違背義工精神的行為。否則,經查屬實,院團委
有權決定取消候選人的參選資格。
8 、秘書長候選人嚴禁采用任何不正當、會造成不良影響的方法進行競選。否則,經查屬實,院團委有權決定取消候選人的參選資格。
9 、秘書長候選人在競選過程不得有任何徇私舞弊的行為,否則,經查屬實,院團委有權決定取消候選人的參選資格。
第八章
檔案管理制度
1 、人事部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歸檔范圍——創業協會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
財務部統計、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審案、通告。
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據齊全完整,安全存放。
2 、本協會其他人員需要借閱檔案時,要經秘書長同意批準,并辦理借閱
第九章
財務管理
1 、個人或公司贊助
2 、學院的撥款和資助;
3 、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和服務的收入;
4 、其他合法收入。
5 、協會在成立之后,由專門財務人員負責管理協會的經費收支賬目,以備學校團委審查。
6 、凡是為協會活動所開支的費用,超過50元須秘書長的簽字同意方可報銷,低于50元可直接向專門財務人員報銷,并做好財務記錄。
7 、財務人員應認真負責協會的財務管理,定期向理事會呈交清晰明了的財務報表,并接受協會各成員的監督。
8 、協會財產為協會集體所有,任何人均不得隨意處理或占有。
協會規章制度7
第一章總則
青年志愿者協會本著“無私奉獻、友愛互助、共同進步”的口號,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從社會道德風尚,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的提前下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為社會和全校師生提供志愿服務,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推動我院志愿服務精神的傳播,為我們學院的建設做貢獻。
青年志愿者協會是一個心靈的集體,參與到這個集體中來的人大都是為了一個夢,大都是捧著一顆無私的心而來的,他們無私的、不計報酬的行動著、奉獻著,但是我們青協有責任,有義務讓他們感覺。他們是快樂的、幸福的,他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們是有所得的。一種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離他們很近,近代觸手可及,至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的存在。如此,青協才會充滿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營造好協會內外互助、友愛的氛圍非常重要!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的工作,加強對我們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2)、遵守青協章程,執行青協決議;
(3)、積極參與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青協委托的工作,維護青協榮譽;
(4)、各青協成員除履行成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2、成員必須享有的權利
(1)、在青協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青協一切工作和決議,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有參加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章職能概述
本協會的職能: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配合學院領導展開工作;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建立和鞏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務基地:推進社區援助服務,為社會發展,社區發展、建設,扶貧開發以及大型公益活動提供志愿服務;培訓青年志愿者并加強與其他社團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會制度
部門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主要檢查近期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存在問題并商討解決對策,傳達主席團會議及部長會議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體開展方案。
會議注意事項:
(1)與會人員須提早5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須提前向青協會長請假,事后請假視為缺席。
(2)會議期間,應保持紀律肅靜將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不得接聽手機,討論非會議內容。
(3)與會人員必須穿帶整齊,不允許穿背心,拖鞋。
(4)與會人員應帶好紙筆并做好會議記錄。
(5)與會人員在例會中可自由發言,充分闡述自己觀點,但對決議務必堅決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會結束后應將關好電燈、風扇,鎖好門窗,將桌椅擺放整齊,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后離開。
(7)、例會考勤情況作為評優憑證。
2、項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個成員都可以提出各種各樣的活動計劃
(2)例會討論:經例會詳細討論,通過的方可實行
(3)實施:由提案者作為項目組組長,由提案者所在組人員為成員,組成項目組。組長負責活動的計劃,實施和總結,并有權協調各相關事項。
3、檔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協門檔案分為電子檔和手寫資料,由副部長專門管理,對成員的大小文件進行真實的記錄和細心的的保管,對成員考核資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觀的記錄,嚴禁對書面檔案隨意涂抹破壞,違者獎按照章程內的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理。
第五章辦公室成員任命、考核、評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為讓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對新生舉行納新活動,納新時,由會長、副會長負責各部納新的具體事宜。
(2)、在學生會換屆前部長必須對本部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換界時,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交與新任部長。
(3)、如有成員提前退出學生會,必須打申請報告,說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成員,學生會將在征求系里意見的基礎上,參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內部通報批評,取消其評優資格,撤消等處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和健全部門組織的自身建設,提升部門干事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干事的考核與監督,為后備干部培養提供依據,本會制定并實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內容
干事考核分半學期與學期考核兩部分。半學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會出勤、活動情況、工作效率、貢獻率等;學期考核在半學期考核的基礎上進行,考核結果計入成員檔案。
1、工作態度:例會出勤、活動及工作參與度、對工作重視和負責狀況、執行任務積極性、遵守校紀校規及協會各項制度情況等。
2、工作能力:工作績效、任務完成及時性、處理問題和解決困難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同事人際關系狀況、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意見及建議等。
3、學習成績:干事必須在工作之外的時間,努力學習,不可出現掛科的情況。
(三)考核獎罰
1、本考核制度作為年終評優秀校學生會干部的依據。
2、本考核制度作為后備干部培養的依據。
3、根據評分的高低,評出優秀成員及不合格的成員。60以上為合格、70分以上為良、85分以上為優秀。
(4)、評優評分標準
1、總分=基礎分+加分-扣分
2、基礎分為70分。
3、評分標準如下:
分類
考核內容
考核要求
主要考核成員
團結精神和協助意識
成員之間存在矛盾、全局工作中配合不力的、查實1次扣5~6分。
會長、副會長
自覺保護學生會干部良好形象
1、在工作、生活中言行舉止失當、有損形象的,查實1次扣1~2分。
2、自覺保護學生會工作環境整潔,隨意在青協亂丟垃圾,查實1次扣1~2分。
3、違返院規章制度的,查實一次扣3~6分。
會長、副會長
集體觀念強
1、無故缺席學生會的集體活動(包括會議)1次扣1分。
會長、副會長
積極參與公益性活動
個人年度參加無償獻血并持有獻血證的,加1分;參加其他公益性活動每項加1分。
會長、副會長
愛護集體財產
1、部門固定資產認為損壞的,查實損壞責任人,1次扣1分。
會長、副會長
加強部門管理
1、會長履行“傳幫帶”職責不到位扣3分。
2、沒盡責盡力幫助干事發揮主動性、自覺加強鍛煉不到位扣3~5分。
3、部門內若有徇私舞弊,賄賂相受的,查實1次扣3~6分。
會長、副會長
工作態度
1、按優、良、中、較差、差五個檔次打分情況折算為分數。
會長、副會長
工作業績的評估
按優、良、中、較差、差五個檔次打分情況折算為分數。
會長、副會長
自覺加強自身專業的學習
一門補考扣1分(按學期累計)。
會長、副會長
各類賽事
1.獲國家級獎項的,一次加5分。
2.獲省級獎項的,一次加3分。
3.獲院級獎項的,一次加1.5分。
4.獲系級獎項的,一次加0.5分。
會長、副會長
通過計算機二級、三級、cet—4、6、8級
1、過cet—4加0.5分,cet—6加1分,et—8加2分。
2、通過計算機二級加1分,通過計算機三級加1.5分。
會長、副會長
遵守工作紀律
1、無故遲到部門例會1次扣1分,無故缺席部門例會1次扣2分,累計3次內部通報批評一次,無故遲到超過4次或無故缺席3次者取消在任職務。
2、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得在開會時笑鬧,會議期間獎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掉鈴聲,與會者不得穿背心和拖鞋,違者1次扣1分,被點名批評者扣2分。
會長、副會長
按時優質完成工作任務
沒按時上交工作計劃表或上交不符合標準的,酌情扣分。
會長、副會長
工作積極性
視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可行性、建設性。酌情加分。
會長、副會長
個人榮譽稱號
院頒發的榮譽稱號加1分,系、團頒發的榮譽稱號加0.5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4分)
學生處
(5)、獎勵分評分原則
①、單個活動加分不重復原則:即一個活動參與者只能加一次分。
②、學生會職務分原則:一般情況如下
職務
部長
副部長
干事
優
良
及格
職務分
6
5
4
3
2
(如果擔當該職務的人員表現優秀,可在原職務分上多加0.5分。如果擔當該職務的人員表現不佳,可以在原職務分上扣1分。)
3、干事考評細則
(1)、部門干事考評參照部長考核制度由部長、副部執行。
(2)、干事必須按要求完成部長、副部的任務,未按時、認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在考評前對自己做自我評價。
(4)、干事工作態度得到廣泛認可,期末時候給予加1分。
(5)、干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創新性和建設性的,1次給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領導隊伍建設及管理,對部門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強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協會的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特制定部門干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內容
會議
(1)副部長應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
或早退,特殊情況須提前向部長提出書面假,批準后方可請假。
(2)遵守會場紀律,自覺關閉通訊設備。
(3)會上積極發言討論,不嘩眾取寵。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以便會后更好的開展工作。
匯報及傳達
(1)副部長必須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計劃。
(2)每月月末,副部長應有書面工作總結,并及時上交部長。
(3)副部長就部內的意見或建議,客觀真實地反饋給部長,直接對部長負責。
(4)部長會議后,副部長應及時準確地傳達部長聽取的會議精神。
工作態度和執行
(1)有集體責任感和榮譽感,把部門利益放在首位。
(2)按時按質完成所布置的任務。
(3)嚴格規范個人的言行,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不損部門形象。
(4)認真落實貫徹學院相關政策、方針、及部門的工作計劃。
學習及自身影響
(1)在部門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做好本部門干事的思想工作。
(2)積極參與、出席各項部門系列活動,并當好部門領導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學期、一整學期工作中,對部門的貢獻率。
3、考核方法
(1)部門采取半學期和期末整體考察的方式進行考核評比。
(2)由部長進行考核。
(3)考核結果將公布于全體成員,并記入成員人事檔案,作為評優依據。每學期根據考核情況評出優秀干部若干名,并匯報到團委學生會。
4、激勵與懲處
(1)每半學期考核結果將作為評選每學期優秀部長以及晉升的主要依據;
(2)將部門優秀部長登記材料記入副部長人事檔案,作為學院考核和評優評獎依據;
(3)對于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長,視情況予以內部批評、降職或者辭退;
(4)在職期間,嚴重損害部門形象及利益者,直接與以辭退,并報給團委學生會。
第七章總結
一個部門的部門制度的完善與否,實施的力度的強弱,直接影響著部門的發展,只有認真貫徹好部門制度,認真遵守部門制度,才能培養出優秀的干事,優秀的干部,讓優秀成為青協的一種習慣。
協會規章制度8
一、總則
(一)本社團的性質為:全校學生社團,非營利性機構
(二)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校團委的管理并受其監督。
(三)凡承認本章程且對體育舞蹈有興趣者,在每學年初招新時均可申請加入體育舞蹈協會,會員入會須填寫體育舞蹈協會登記表并繳納會費5元。
(四)本章程自體育舞蹈家協會成立之日期起實施。
二、宗旨
傳播體育舞蹈文化,傳授體育舞蹈技能,豐富我院的校園文娛活動。鍛煉同學們的興趣愛好與特長、陶冶情操、鍛煉身心培養氣質。
三、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會員有權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有權隨時了解協會的動向、監督協會的活動情況。有權隨時提出與協會有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體育舞蹈培訓的權利。有被評選為學期優秀會員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二)義務
自覺遵守協會章程,服從組織工作安排。積極、熱情、高效地參加協會活動,認真對待舞蹈培訓,不得遲到和早退,請假嚴格遵守請假制度。會員之間建立團結、友愛、互助良好關系。
四、機構的設置及職權
(一)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權
1、設會長一名,負責各部門工作的領導、協調、組織、制定協會的工作計劃,有權召開全體會員大會處理相關事宜;對外代表協會。
2、副會長:負責日常公共事務的管理,協助會長開展各項工作,會長不在時負責起會長責任。
3、財務部:負責協會各項開支、收入等財務工作,并做明確記錄,在每學期的工作總結中匯報給會長。
4、宣傳部:負責海報、傳單的編輯制作、協會活動時信息的收集(如拍照)工作及協會的宣傳工作。
5、外聯部:負責聯系各兄弟社團之間的活動,主持大型會議 以及拉贊助。
6、各部部長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并輔助兩位會長做好協會各項工作。各部長負責本部門具體工作的落實。
五、章程修改協會章程不當或不盡之處,日后由會員大會討論通
過后修改。協會章程與校團委章程出現矛盾之處,以校團委章程為準。
協會規章制度9
一、組織部的任務
組織部的工作,對于協會各項活動的開展工作是重要的籌劃部門之一,關系著活動的整個過程能否順利、有效地進行,同時更加注重活動的組織性以及協調性。
二、組織部日常具體工作安排
1.負責組織協會各項活動、培訓、講座等的具體策劃;
2.組織開展協會各項活動。
3.協調協會各部門工作;;
4.召集會員參加協會各項活動;
5.總結協會各項活動的運作情況;
6.每月至少舉行一次部門例會,總結上一月的工作情況,布置新的工作任務。
7.在各項活動進行中,做好各項工作的具體指導。
8.每次活動后三天內,部長帶領各副部長、干事做好總結,并將總結交給負責該部門的秘書整理,并將情況匯報給負責該部門的副會長、會長。
三、工作要求
1.有較強的時間觀念,無論是參加會議還是各項活動,佩戴個人工作證和記錄本,提前5至10分鐘到場做好準備工作和各項安排事宜,不能出現遲到、早退或者缺席現象。
2.有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有吃苦耐勞的精神,每項工作必須有效率、有效果的完成,不能出現拖拉或者不按質量完成的情況。
3.協會成員之間要保持良好的.聯系,特別是活動進行時更需要保持聯系,(若不能立即接電話,也要在事后盡快回復電話或信息給對方,說明情況并詢問對方事情)。
4.各部門成員之間、整個協會成員之間,都要保持和諧、融洽的關系,成員與成員之間互相尊重,待人友善、言談得當,舉止大方、熱情、有禮貌。(若出現矛盾,及時匯報給正部長、會長或副會長,以求盡快分析問題所在點,積極解決問題,化解誤會,避免矛盾擴大化)。
5.學會隨機應變,善于處理由于一些突發原因引發的事情,冷靜、理性、迅速地解決,若個人不能處理的,及時聯絡各部長、副會長、會長,及時解決,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6.發揮積極主動、團結合作的精神,相互配合;同時,體諒其他成員的難處,工作中相互配合;杜絕出現相互推卸等不負責任的行為(若出現,則給予一定的批評處理)。
7.要處處維護好本協會的形象與聲譽,不做有損本協會形象的事,一經發現做違背本協會的事情,對其相關人員作出相應的處分。
8.會議或活動若有其他工作相阻礙,必須親自提前向部長請假,并說明請假原因。
9.要有團隊的團結精神,也要有善于自我總結的良好習慣。
四、辭職管理制度
1.部門干部、干事辭職需要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辭職書,寫明辭職原因。干部辭職需經理事會討論決定,干事辭職需要會長、副會長以及部長同意;
2.經理事會、會長及部長同意后,干部、干事離職前一周內完成自己負責事務的交接工作;
五、獎懲制度(獎懲記錄由負責各部門的秘書負責)
使用積分管理制度(每人每月基礎分100分,每月總結一次,期末做大總結)
1.獎勵方面
(1)按時參加全體會議或部門會議,每次加5分。
(2)按時完成協會交待完成的任務,視情況加5—10分。
(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好的建議,并被采納者加5分,經實踐證明起了重大貢獻的加10分。
(4)工作積極主動者,視實際情況加10—15分。
2.懲罰方面
(1)會議遲到、早退、缺席者,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2)會議沒有帶上筆記本的部長、副部長扣10分每次,干事扣5分每次。
(3)未能按時完成交待的任務,視情節扣10—15分。
(4)無故不參加協會會議或集體活動者,部長、副部長扣15分每次,干事扣10每次分。
(5)會議或活動時,無視會場紀律,在會場惡意破壞者扣20分每次,影響到會議或活動正常進行者在前面基礎上再扣10分。
(6)損害社協會名譽者扣20分每次。
六、獎懲措施(部門總結上表揚部門前2名;集體大會上表揚各部門前2名;期末獎勵部門前3名)
1.獎勵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積極優秀者口頭表揚
(2)協會集體大會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通報表揚
(3)期末大總結時,對工作積極優秀者進行表揚并獎品獎勵
2.懲罰
(1)月總結部門會議上對月工作懶散消極者口頭批評,被批評者需3天內上交個人書面檢討給部長(副會長或會長)。
(2)若做出有損協會形象或聲譽的人員,視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處分,嚴重者勸其退會或除名。
本部門成員需嚴格遵守本規章制度。
協會規章制度10
第一條為規范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的選舉工作,保障會員依法行使民主選舉權利,依據《遂寧市xx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監事,需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
第三條本會屆中增補或變更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監事,選舉工作由本屆理事會負責,增補或變更的候選人由本屆理事會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后,經會員(代表)大會投票選舉產生。
第四條本會換屆選舉工作,由上一屆理事會負責,新一屆會長、副會長、秘書長(選任制)、理事、監事候選人,由上一屆理事會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由上一屆理事會全體理事過半數通過表決產生。
第五條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對正式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或者另選他人、也可以投棄權票。
第六條本會每次選舉,必須經會員大會舉手表決產生監票人、唱票人、計票人。候選人不得擔任監票人,唱票人,計票人。
第七條投票選舉前,應當清點核實參加選舉的會員人數,出席會員(會員代表)超過全體會員(會員代表)三分之二時,會議方為有效。投票選舉時所收回的選票等于或者少于實際參加投票人數的有效,多于實際參加投票人數的無效。
第八條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等于或者少于應選名額的有效,多于應選名額的.無效。選票無法辨認的,作廢票處理,廢票計入選票總數。
第九條投票結束后,當眾開箱,公開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果。候選人得票數多于出席會員(會員代表)總數二分之一時方可當選。選舉結束后,必須報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變更及備案手續。
第十條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第十一條本會選舉工作,接受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監督。
第十二條本制度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生效,由理事會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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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會干部任免制度
1,招聘程序:
部長、理事:個人報名→審核→具體考察,擇優錄用
2,人員離任
根據協會內部人員個人選擇自由,學習成績或其它私人原因需要離職的協會理事,由會長以及所在部門的部長討論通過后,表決通過。部長及副會長要求離職需提交申請,并由部長級會議討論決定。
3,監督考核
協會干事一經聘任,應在工作中自覺遵守協會的規章制度,服從協會會長的安排。協會部長、理事一經聘任,其工作受會長副會長、各部長監督,每學期進行綜合評定、考核。
(二)協會例會制度
1、協會部長級會議
協會部長級會議原則上每個周召開一次,討論活動開展及常規事宜。參加人員有:會長及副會長、各部門部長。
2、協會各部門會議:
協會各部例會可由部長自行決定,安排討論各自部門的任務。要求把握好會議的內容以及頻率。會議由部長召集并主持,并定期向秘書處上交會議記錄。
3、全體會員大會:
全體會員大會由會長發起并經部長會議決定開展,每學期舉行1-2次。對于積極性較高的會員或理事予以表彰,會員可提升至理事職位。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3、會議記錄制度:
協會部長會議由秘書處對每次會議做嚴格細致的考勤并記入檔案。各部例會由各部自己負責記錄,由秘書處定期檢查,學期末統一上交協會統計。
(三)會議考勤制度:
1、協會部長,理事,會員每學期應出席的會議,無故缺席不得超過三次,請假或者遲到不得超過五次。(部長會議請假者需要有正當理由,要求提前半天以上向會長說明情況,不得無故缺席。)
2、每學期召開兩次會員大會無故不到者,予以開除協會;
3、凡是無故不參加活動2-3次者,在全體會員大會上通報批評,如再次不參加者,予以開除協會;
4、會議制度的日常監督工作由秘書處負責,如不合格者可辭退其職務或取消聘書發放。
5、三次不參加列會者視為自動退出協會、
(四)協會檔案管理制度
1、檔案管理的內容:各種具有保留和實用價值的材料,包括會議記錄、會員檔案、外來函件、財務簿冊、照片、各部活動、獎懲情況等內容;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內部分工,材料可由該部門人員自行處理、存檔,但必須列出清單交于秘書處查驗。
2、檔案收集在日常工作中,秘書處應聯系其他各部,把檔案收集工作做好。各部應自覺將需存檔的材料交到秘書處,由秘書處統一審查核實后及時存檔。
3、檔案管理:秘書處在負責日常檔案管理工作過程中,應特別注意檔案的準確性,存檔的材料要按時整理,定期審查,保證檔案不缺、不損、不亂。
4、檔案利用:協會所有工作人員都有權從檔案中獲得有利于開展工作的各種信息。
5、檔案的交接:協會換屆后,在辦秘書處統一協調下,秘書處負責人應向下一負責人說明檔案的詳細結構和內容,切實保證其連續性。
(五)部長、理事獎懲制度
1、協會根據各部成員日常工作表現以及各部日常記錄,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每學期評定一定量的`優秀部長、理事事并加以獎勵。
2、對工作極不負責或犯有嚴重錯誤的部門成員隨時給予必要的內部批評,直至協事會通報并執行解職。
4、對于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和會議協會干部必須做到:無故缺席不得三次,請假不得超過五次。對于違反者,免去其在協會中擔任的職務,直至開除出協會。
5、協會部長、理事要處理好工作,對于無法完成正常工作者,應自動辭去在協會擔任的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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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xx市律師行業管理行為,促進xx市律師行業的發展,發揮xx市律師協會作用,保障會員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xx市律師協會(以下簡稱"律師協會")是依法設立的社會團體法人,是律師的自律性組織,依法實施行業自律管理。
第三條律師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和教育會員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忠實于律師事業,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提高會員的執業素質;加強行業自律,促進律師事業的健康發展,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社會的文明和進步而奮斗。
第四條律師協會接受xx市司法局的監督、指導。
律師協會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指導。
第二章律師協會職責
第五條律師協會履行下列職責:
(一)支持會員依法執業,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二)制定并監督實施律師執業規范;
(三)負責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教育、檢查和監督;
(四)指導律師事務所的規范化管理工作;
(五)鼓勵和支持會員參政、議政;
(六)總結、交流律師工作經驗,提高會員的執業水準;
(七)組織律師業務培訓;
(八)宣傳律師工作,出版律師刊物;
(九)制定并實施對會員的獎懲辦法;
(十)處理對會員的投訴;
(十一)調解會員在執業活動中發生的糾紛;
(十二)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調查取證,作出行業處分和向xx市司法局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十三)組織會員開展對外交流;
(十四)為會員提供福利和其他保障;
(十五)參與立法活動,向有關部門提出法制建設及律師制度建設的建議;
(十六)協調與相關司法、執法和行政機關的關系;
(十七)設立本市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并領導和支持其工作;
(十八)負責對個人會員考核管理,協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對團體會員進行考核管理;
(十九)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申請律師執業人員進行考核和管理;
(二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一)xx市司法局及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委托行使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會員
第六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在xx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為律師協會的個人會員。在xx市司法局依法取得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的律師事務所,為律師協會的團體會員。
通過律師協會團體會員申請律師執業的實習人員,為律師協會的預備會員,接受律師協會的管理。
公司律師、公職律師、經批準設立的外國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機構及代表,以及經批準設立的港、澳及其他地區律師事務所駐滬代表機構及代表,受邀可以成為律師協會的特邀會員。
第七條個人會員的權利:
(一)在律師協會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向律師協會提出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的要求;
(三)通過律師協會向有關部門提出立法、司法和行政執法的意見和建議;
(四)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學習、研究和經驗交流活動;
(五)享受律師協會提供的福利和其他保障;
(六)使用律師協會的圖書、資料、網絡、信息、設施等;
(七)對律師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和質詢;
(八)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八條個人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律師協會章程,執行律師協會決議,接受律師協會的指導、監督、考核和管理,并辦理年度考核手續;
(二)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律師行業規范和準則;
(三)交納會費;
(四)參加律師協會組織的職業培訓;
(五)參加法律援助活動;
(六)自覺維護律師職業榮譽、行業聲譽,維護會員間的團結;
(七)完成律師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
(八)法律、法規及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九條團體會員享有第七條第(二)項至第(八)項的權利,并享有對本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進行考核的權利。
第十條團體會員的義務:
(一)傳達、學習和執行律師協會的各項決議;
(二)教育律師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三)組織律師參加律師協會的各項活動;
(四)制定、實施律師事務所內部的規章制度;
(五)為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提供必要條件;
(六)參加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七)接受所在區(縣)司法行政機關的.年度考核;
(八)承擔第八條規定的義務。
第十一條預備會員、特邀會員的權利義務,由理事會另行規定。
第四章律師代表大會
第十二條律師代表大會是律師協會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律師協會章程,監督律師協會章程的實施;
(二)制定、修改由律師代表大會通過的行業規則并監督其實施;
(三)審議批準理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五)選舉、罷免理事、監事;
(六)討論決定律師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七)審議批準會費收繳方案;
(八)審議批準會費預、決算方案;
(九)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提出修改其章程及其他重大事項的建議;
(十)審議法律、法規和章程規定的由律師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律師代表大會分為年會和臨時會議。年會每年舉行一次,并應于每年四月底之前舉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月內舉行臨時代表大會:
(一)理事會認為有必要時;
(二)十分之一以上代表書面提議時。
二分之一以上應出席會議代表出席,方可召開代表大會,但是代表大會修改章程的,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應出席會議代表出席,方可召開代表大會。
代表行使表決權,每一名代表享有一票表決權。代表大會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通過。代表大會作出制定或修改章程的決議,須經出席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選舉和罷免理事、監事的辦法由代表大會另行規定。
第十四條律師代表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集,由會長主持或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主持。律師協會舉行律師代表大會,應當將會議審議的事項提前通知各代表。
第十五條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從個人會員中選舉或推舉產生。
根據需要,律師協會可以推舉特邀代表參加律師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的權利義務和推舉辦法由律師協會理事會另行制定。
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實行常任制,每四年換屆一次。
第十六條代表應當出席律師代表大會,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在代表大會上行使審議權、表決權、提案權、提議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定期聯系會員,反映會員呼聲,維護會員權益;
(三)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律師代表團是各選區律師代表出席律師代表大會的組織形式;是各選區律師代表在大會閉會期間行使代表權利,履行代表職責,參與律師行業自律管理的組織形式。律師代表團根據律師協會有關工作規則開展活動。
第五章理事會
第十八條律師協會理事會是律師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律師代表大會,并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決定召開臨時代表大會;
(三)執行律師代表大會的決議;
(四)討論律師協會年度工作總結及決定新一年的工作要點;
(五)審查會費收支情況,制定會費使用的年度預、決算方案,制訂會費使用規則;
(六)選舉會長和副會長,推舉名譽會長,推舉全國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及理事候選人;
(七)決定律師代表大會代表選舉或推選辦法,確定參加律師代表大會的特邀代表的資格、推選辦法、權利和義務;
(八)決定設置律師協會專門委員會、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
(九)決定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人選;
(十)聘任秘書長,經秘書長提名通過副秘書長人選;
(十一)決定對會員的表彰獎勵辦法或處分辦法;
(十二)討論決定其他屬于重大事項的事宜。
第十九條律師協會理事由律師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
理事任期四年,連續任職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條理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律師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義務,維護律師協會利益,接受代表對其履行職責的合理督促和建議。
理事未能履行職責的,經理事會或監事會提議,由律師代表大會決定罷免。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至少舉行一次。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理事會應當聽取監事會對理事會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自覺接受監事會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會長、副會長由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產生,會長任期為一屆,不連選連任。
第六章會長與會長會議
第二十五條會長為律師協會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律師代表大會;
(二)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三)督促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執行;
(四)簽署律師協會重要文件;
(五)行使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
第二十六條律師協會實行會長會議制度,會長會議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會議是律師協會日常事務決策機構,對律師代表大會和理事會負責。
會長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督促、落實理事會部署的工作;
(二)決定律師協會日常事務工作;
(三)批準設置執行機構的工作部門;
(四)決定各專門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聽取各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匯報;
(五)決定設置各業務研究委員會,并決定各業務研究委員會組成成員名單,聽取各業務研究委員會的工作匯報。
第二十七條會長會議每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
第二十八條會長會議由會長召集并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指定的副會長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九條律師協會會長、副會長、理事名單應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七章監事會
第三十條律師協會設立監事會。監事會對律師代表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并在以下范圍內履行監督職責:
(一)監督理事會及秘書處執行代表大會決議的情況;
(二)監督會費的收繳和使用情況;
(三)向理事會建議召開律師代表大會臨時會議;
(四)列席會長會議、理事會會議及各專門委員會會議,履行監督職責;
(五)章程規定或律師代表大會授權的其他監督職責。
第三十一條監事會有權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對律師協會會費收繳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第三十二條監事會監督工作包括實體監督和程序監督。
會長會議、理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及秘書處決議、決定或議事程序明顯不當或可能損害律師利益的,監事會應當向有關機構發出監督意見書。
相關機構應當在收悉監督意見后10日內書面答復監事會,告知處理意見。如監事會就同一事項兩次發出監督意見后10日內未收到相關機構的處理意見,或監事會對處理意見不滿意的,經全體監事三分之二多數同意,監事會應對該事項做出監事會決議,并報告律師代表大會。律師代表大會休會期間,應當通報律師代表團。
第三十三條律師協會監事由律師代表大會從代表中選舉產生。律師協會理事、秘書長、副秘書長不得擔任監事。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超過兩屆。
第三十四條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由監事會從監事中選舉產生,監事長任期與會長任期相同。
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監事會會議,列席理事會會議和會長會議。
監事長名單應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三十五條監事會每三個月至少舉行一次會議。
第三十六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監事會應根據章程規定和監事會工作規則開展工作。
第八章執行機構
第三十八條律師協會設立執行機構,具體負責執行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會長會議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律師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三十九條執行機構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秘書長由理事會聘任,對理事會負責,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工作。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執行機構日常工作;
(二)組織實施理事會、會長會議的各項決議;
(三)擬訂執行機構部門設置方案;
(四)制定、實施執行機構內部各項規章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聘任或解聘部門負責人員;
(六)列席理事會;
(七)完成理事會、會長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九章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
第四十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是律師協會在本市各區(縣)的工作機構,隸屬于xx市律師協會。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接受所在區(縣)司法行政機關和市司法行政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第四十一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的名稱為"xx市律師協會某區(縣)工作委員會"。
第四十二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不超過四名,委員若干名。
第四十三條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一)制定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的年度工作計劃,并報律師協會理事會備案;
(二)協助律師協會維權委員會依法維護所在區(縣)律師執業權利;
(三)協助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做好投訴調查、處理等工作;
(四)根據需要組織所在區(縣)律師培訓;
(五)宣傳所在區(縣)律師工作;
(六)組織所在區(縣)律師進行文體福利活動;
(七)開展與所在區(縣)律師行業有關的其他活動;
(八)完成律師協會理事會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十章專門委員會和業務研究委員會
第四十四條律師協會理事會根據自律管理的需要,有權設立、變更或者撤銷各專門委員會。
各專門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
第四十五條律師協會設立若干業務研究委員會。業務研究委員會按照設立時的要求和工作目標,組織開展理論研究和業務交流活動,起草有關律師的業務規范和標準。
各業務研究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
會長會議可以聘請專家、學者和有關領導擔任業務研究委員會的顧問。
第十一章獎勵、處分與糾紛調解
第四十六條律師協會對模范履行會員義務并在律師事業發展中有突出貢獻的會員予以獎勵,對違反法律和律師行業規范的會員給予處分。
第四十七條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律師協會分別給予通報表揚、嘉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并可給予精神或者物質獎勵:
(一)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方面作出重大貢獻的;
(二)在民主與法制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成功辦理了在全國或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成績顯著的;
(四)積極開拓律師業務領域,成績顯著的;
(五)被黨委、政府部門及工、青、婦等社會團體授予榮譽稱號的;
(六)其他應予獎勵的情形。
第四十八條律師協會設立專門機構受理對會員在執業活動中涉嫌違法、違紀、違規事項的投訴、舉報,負責調查取證,并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九條會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律師協會視情節分別給予訓誡、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會員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等處分:
(一)違反《律師法》和有關律師管理規章規定的;
(二)不履行會員義務,違反本章程規定的;
(三)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
(四)嚴重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影響律師職業形象和聲譽的;
(五)違反行業規范,需要給予處分的其他行為。
律師協會作出上述處分的,可同時建議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予以行政處罰。對違法違紀行為情節嚴重,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律師協會應當直接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處罰建議。
對于會員具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或者在執業過程中有明顯低于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的行為的,律師協會可以責令其參加律師協會組織或認可的學習。會員拒不接受的,律師協會應當給予處分,或者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處罰建議。
第五十條律師協會作出處分決定前,必須認真聽取當事人的申辯。作出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暫停會員資格、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律師協會應當組織聽證。
第五十一條會員因違法違紀受到xx市司法局停止執業處罰的,在停止執業期間,不享有律師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等會員權利。
第五十二條律師協會可以調解會員間的糾紛、會員與其當事人間的糾紛。
第十二章經費
第五十三條律師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四條會費按年度收繳,會員必須于每年年度考核前交納會費。
律師協會具體收繳會費的標準和收繳方式由理事會擬訂,律師代表大會通過。
律師協會確定的會費標準,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五十五條律師協會應加強對會費的管理,制定會費的預、決算方案,單獨建立會費收支帳目,每年就會費收支情況發布公告,接受會員監督。
第五十六條會費應當用于:
(一)召開律師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會長會議、監事會會議以及其他工作會議、業務研討會、表彰大會、交流活動等;
(二)維護律師合法權益;
(三)會員獎懲工作;
(四)區(縣)律師工作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業務研究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五)執行機構的各項支出;
(六)為會員提供學習資料和組織業務培訓;
(七)提供會員福利及其他保障;
(八)向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繳納會費;
(九)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十三章附則
第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或有關法律法規、《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章程》修改后,律師協會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上述法律、法規、章程的規定相抵觸的;
(二)律師協會的情況發生變化,與章程規定的事項不一致時;
(三)律師代表大會決定修改章程時。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所稱"以上",包括本數。
第五十九條本章程由律師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六十條本章程報xx市司法局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備案。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經xx市第八屆律師代表大會第二次臨時會議通過,自xx市第九屆律師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之日起實施。
協會規章制度13
一、為了更為方便的管理好書法協會,特頒布下列管理條例:
1.協會成員應按時參加本會舉行的活動以及課堂練習,要做到不遲到、早退和缺席。
2.協會成員考勤由秘書組組長負責,并負責認真填寫每次考勤表。
3.協會成員因故不能參加的應向組織部部長請假(不能代請)經批準備后方能生效。
4.本協會對缺席和遲到的成員采取相應的懲罰,遲到兩次算一次缺席,缺席者應認真寫好檢討并親自交給副會長,缺席三次將被無條件開除,并收回會員證,從此不再是書協成員。
5 對于協會干部應每次必到,其缺席一次又沒向會長請假者按會規要在例會上做自我檢討,態度如一再不端正,將被永遠開除并沒收有關證件,開除其會藉。
6.在會議期間不得竊竊私語,應維持嚴肅的會議秩序,如有不聽者,將受嚴重警告。
7.對于其協會干部都應該各盡其職,互相合作。副會長在會長沒在時應接管會長的一切事務,并積極的向會長反饋成員的情況,秘書組組長應積極的.做好每次的會議記錄,并協助會長管理好每次事務。
8.秘書組組長就理清每筆財務開支,每次活動后必須向會長公布消費支出,不得謊報財務,否則將無條件辭退其職務,開除會藉。
9.各會員不得以書法協會的名譽從事其違被書法協會以及社團部名譽的活動,如有發現將嚴懲不待開除會藉并上交社團部處理。
10.無論是干部還是會員都得服從上級,如有不服又無正當理由者將辭去干部職責和干事,不得有越級行為。
11.對于表現優秀的會員會考慮其下屆會長及干部的選取并向校內其它崗位推薦。另外還頒發一定的物質獎勵。
二、 獎懲制度:
1. 對于協會有重大貢獻或在各種比賽中獲得榮譽的會員,協會將給與物質獎勵并記入協會大事中。
2. 成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的行為,經協會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會員失去會籍的同時,須同時上交成員證并登記注銷。
三、 招干招新制度:
1. 在成員中選拔有能力的擔任協會的干部。
2. 每年廣泛吸收新會員。
四、 優秀成員考核制度:
1. 成員表現突出,在書法上獲得長足進步或其作品獲得榮譽者。
2. 給協會一些極具參考價值的建議使協會能夠更好發展運作者。
協會規章制度14
第一條為規范本會理事會管理,依據《遂寧市xx行業協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會設理事會,理事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人數不多于會員(代表)總數的三分之一。
第三條理事會為會員(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依照會員大會的決議和協會章程的規定履行職責。
第四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
(二)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并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三)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
(四)制定協會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變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項的方案;
(五)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
(六)決定協會內部機構的設置,并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決定新申請人的入會和對會員的處分,提議對會員的除名;
(八)根據會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秘書長(聘任制);決定協會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根據秘書長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書長和協會辦事機構、代表機構主要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
(十)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理事會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過半數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全體理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長可在五個工作日內召集理事會臨時會議:
(一)會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提議時。
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聯名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時,應提交由全體聯名理事簽名的提議函。
監事會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時,應遞交由過半數監事簽名的提議函。
第七條理事會定期會議應在會議召開三個工作日以前、臨時會議建議在會議召開前書面通知全體理事,通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會議日期和地點、會議期限、事由及議題、發出通知的日期等
第八條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托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九條理事會以理事會會議形式行使職權,可采取舉手表決或投票方式做出決議。
但就與理事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事項表決時,該理事應當回避,不得參與表決。
理事會會議做出的決議,應由出席理事的'過半數通過。但涉及行業協會重大事項,應由占全體理事三分之二的理事通過。
第十條理事會會議應當有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理事和記錄人,建議在本次理事會會議結束前對本次理事會會議記錄進行核實,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出席會議的理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做出說明性記載。
理事會的決定、決議及會議記錄等應當妥善保管,并應向全體會員公開。
第十一條理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
(二)出席理事名單;
(三)會議議程;
協會規章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街舞舞協會是由廣大街舞愛好者共同組成的自發性群眾團體,是為繁榮本市文化事業而設置的群眾組織,并在遵守憲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按照舞協自身特點開展活動,促進全市精神文明建設。
第二條:本協會的宗旨為發揚舞蹈文化,傳播舞蹈技能。豐富廣大群眾的文化知識,提高身體素質及藝術欣賞能力,改善群眾的身體形態及外在氣質,提高群眾的個人欣賞和利用身體語言的能力,從而建立良好的群眾文化活動和社區藝術文化氛圍。
第二章設立和任務
第三條:街舞舞協會依據法律、法規及本章程,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
第四條:本協會注重思想性、知識性、實踐性,堅持團結,積極創新。崇尚“以街舞會友”的精神,在學街舞,練街舞的過程中人們的才能、興趣和個性得以充分的發揮與增強,釋放生活壓力,鍛煉身心。讓更多的人了解街舞,為本市文化生活再添一道風景線。
第三章會員
第五條:會員的特點與義務
(一)遵紀守法、品格端正,有意致力于協會的發展和壯大的廣大人民群眾。
(二)承認本協會的章程和組織,按本協會的決議,配合本會搞好各種活動。
(三)參與活動積極主動,自覺準時,關心未參加本會的街舞愛好者。
(四)舞協對申請加入者將進行審核,凡符合本協會條件可成為正式會員,建立會籍,同時予以公布。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有權獲得舞協提供的有關藝術交流的信息和服務。
3.有權對本協會的'工作和領導人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
4.有權享受本協會舉辦的各種有關的專業講座,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文藝活動。
第七條:會員退會應向組織機構提出申請。
第八條:本協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或長期不參加本會的活動,違反法律觸犯刑法,本協會將停止或取消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組織和職權
第九條:街舞協會設會長一名,秘書長一名,理事若干名和會員若干名。理事會有權審批和決定協會會員及各項工作,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條:舞協會長為本協會最高管理者,有權對本協會的主要成員進行監督,決定本協會的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會長職責
會長負責主持舞協整體工作,制定舞協發展規劃,組織開展培訓和各項活動。
第十二條:秘書長職責
(一)擬制舞協工作計劃,聯系活動地點、總結,綜合全部工作情況,請示匯報有關問題。
(二)管理和保管財物。
第十三條:舞協會議由會長決定召開,秘書長負責召集。
第五章協會活動
第十四條街舞協會主要以在內部開展活動為主,活動形式主要有:街舞知識講座,組織各種街舞比賽活動,定期對會員進行基礎培訓,匯報演出,及對外交流等。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章程解釋權街舞協會理事會。
第十六條:本章程修改須經三分之二會員同意。
第十七條:街舞協會章程,自宣布成立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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