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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規章制度(通用19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上下班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上下班規章制度 1
目的: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適用:本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上下班上下班制度,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
上班遲到5-15分鐘,予以5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處罰;超過30分鐘后的,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3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應嚴守秩序,規定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搶、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早退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兩天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交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寫補卡申請條。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外出放行條,保安方可放行。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個人請事(病)假需提前申請,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審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況下所有事后請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目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人事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時間為:生產部日班:8:00—20:00
上下班規章制度 2
一、 工作態度:
1、按酒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復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后,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酒店。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向直屬上司申請。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閑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更衣室等公共場所吸煙,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員工一律不準在餐廳做客,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 制服及工作牌:
1、員工制服由酒店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幣5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工作牌需要補發
者應付人民幣1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門,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干凈、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發不能過耳和衣領。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發,使用發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皮鞋,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應無煙熏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 只允許戴手表、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 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 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四、 拾遺:
1、在酒店任何場所拾到錢或遺留物品應立即上繳主管作好詳細的記錄。
2、如物品保管三個月無人認領,則由酒店最高管理當局決定處理方法。
3、拾遺不報將被視為從偷竊處理。
五、 酒店財產:
酒店物品(包括發給員工使用的物品)均為酒店財產,無論疏忽或有意損壞,當事人都必須酌情賠償。員工如犯有盜竊行為,酒店將立即予以開除,并視情節輕重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六、 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部門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變更班次,須先征得部門主管允許。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外,所有員工上、下班都要簽工卡。
3、員工上班下班忘記簽卡,但確實能證明上班的,將視情節,每次扣除不超過當天50%工資。
4、嚴禁替他人簽卡,如有違反,代簽卡者及持卡本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5、員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時上班,應電話通知征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6、工卡遺失,立即報告人事部,經部門主管批準后補發新卡。
7、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準不得離店。
七、 員工衣柜:
1、員工衣柜的配給由主管部門負責,必要時,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員工合用一個衣柜。員工衣柜不能私自轉讓,如有違反,將受紀律處分。
2、員工須經常保持衣柜的清潔與整齊,柜內不準存放食物、飲料或危險品。
3、主管部門配給衣柜時,免費發給一把鑰匙。如遺失鑰匙,須賠人民幣10元。
4、如有緊急情況或員工忘帶鑰匙,可向人事部借用備用鑰匙,但須部門主管同意,故意損壞衣柜,則須賠償,并予紀律處分。
5、不準在衣柜上擅自裝鎖或配鑰匙,主管部門可隨時檢查衣柜,檢查時兩個以上人員在場。
6、不準在更衣室內睡覺或無事逗留,不準在更衣室吐痰、抽煙、扔垃圾。
7、員工離店時,必須清理衣柜,不及時清理衣柜,酒店有權清理。
八、 員工通道:
1、員工上下班從指定的員工通道入店。
2、后臺員工非工作關系不得任意進入店內客用公共場所、餐廳,使用酒店內客用設施。
3、員工在工作時間要離開酒店時,應向主管部門申請,經部門主管同意后方能離店。
九、 酒店安全。
1、員工進出酒店,主管人員保留隨時檢查隨帶物品的權利。
2、員工不得攜帶行李、包裹離店,特殊情況必須部門主管同意方可離店。
十、 電路故障:
當電路出故障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維修人員,立即采取應急措施,不要擅自處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談話,表示歉意。
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標準的消防設備。每一位員工都必須熟悉并了解正確使用火
器和消防設備,熟記酒店消防樓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災預防:
*遵守有關場所禁止吸煙的規定。
*嚴禁把煙蒂或其它燃燒留在樓梯內、包廂、過道或字紙簍里。
*酒店內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積廢紙、臟毯、臟棉織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絕易燃源。
*不準在灶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樓內。
*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煙頭都應該立即把它熄滅。
*如果發現電線松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維修部門,以便及時修復。
*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發現泄漏,應該關閉閥門,報告維修部門。
*廚師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的開關。
獎懲條例
一、優秀員工:
酒店每月按照各員工的崗位職責進行考核,年終進行評比,被評為優秀員工者,將受到酒店的榮譽及物質獎勵。
二、嘉獎、晉升:
酒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貢獻,或者在酒店日常的工作中,創造出優異成績者將進行嘉獎或晉升。
三、紀律處分/失職的種類:
1、紀律處分為口頭警告、糾正面談、書面警告、辭退警告、停薪、辭退、解除合同或開除。紀律處分由部門經理發失職表,失職表交失職的員工簽收,副本送主管部門負責歸檔。
2、失職行為分為甲、乙、類,犯有其中任何一條都要填寫職工失職表,并據此扣發浮動工資。
3、凡第四次發生甲類失職時將扣除一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每次失職將扣除10%的.浮動工資。
4、凡第三次發生乙類失職時將扣除二天基本工資的處分,情節特別嚴重者將會被辭退。
甲類失職
1、 上班遲到;
2、 不使用指定的職工通道;
3、 儀表不整潔;
A 留長發;
B 手臟;
C 站立姿勢不正;
D 手插口袋;
E 衣袖、褲腳卷起;
F 不符合儀表儀容規定;
4、 擅離工作崗位或到其它部門閑蕩;
5、 不遵守打電話的規定;
6、 損壞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7、 培訓課曠課;
8、 違反員工餐廳規定;
9、 工作時聽收音機、錄音機或看電視(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 上班做私事,看書報和雜志;
11、 不經許可帶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進入酒店;
13、 上班時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廁所;
14、 穿工作服進入商店(為客人買東西例外);
15、 將酒店文具用于私人之事;
16、 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或在客人可以看到和聽到的地方作不雅的習慣動作;
17、 在公共場所和酒店其它地方聚眾討論個人事情;
18、 違反更衣室規定。
乙類失職
1、 上下班不簽卡或唆使別人為自己簽卡和替別人簽卡;
2、 對客人和同事不禮貌;
3、 因粗心大意損壞酒店財產;
4、 隱瞞事故;
5、 拒絕安全檢查包裹、手提包或員工身份證;
6、 拒絕執行管理員/部門主管的指示;
7、 上班時打瞌睡;
8、 涂改工卡;
9、 違反安全規定;
10、 在酒店內喝酒;
11、 進入客房(工作例外);
12、 說辱罵性和無禮的話;
13、 未經同意改換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時間;
14、 超過工作范圍與客人過分親近;
15、 在除了指定位置以外的其它場所吸煙;
16、 不報告財產短缺;
17、 在酒店內亂丟東西;
18、 不遵守消防規定;
19、 損壞公物;
20、 工作表現并差或工作效能差;
21、 不服從主管或上司的合理合法命令;
22、 擅自配置酒店范圍內任何鑰匙;
23、 發表虛假或誹謗言論,影響酒店、客人或其他員工的聲譽。
24、 在酒店內危害任何人員;毆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5、 向顧客索取小費或其它報酬;作不道理交易;
26、 泄露酒店機密情況; 調戲或欺侮他人;
27、 偷竊酒店、客人或其他人的財物或拿用酒店、客人的食物、飲料;
28、 違犯店規,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29、 在酒店內賭博或觀看賭博;
30、 故意損壞消防設備;
31、 觸犯國家任何刑事罪案;
32、 遺失、復制、未經許可使用總鑰匙;
33、 曠工。
上下班規章制度 3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我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光內回到,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回到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光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景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人事部門匯總,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上下班規章制度 4
為加強公司員工勞動紀律,維護公司正常生產秩序,進一步規范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特制定本制度。
1、適應范圍
本規定適應公司全體員工
2、考勤方法及考勤效用
2、1公司員工憑廠卡在上、下班規定時間內進行打卡,公司相關部門經過考勤系統進行相關數據收集。
2、2保安、實習生經過考勤鐘進行打卡。
2、3考勤與工資掛鉤,考勤與全勤獎掛鉤,考勤與年終獎掛鉤。
3、員工考勤標準、紀律
3、1日常考勤
3、1、1公司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班次一:上午8:00至12:00;午時1:30至5:30、
班次二:上午7:45至11:45;午時13:15至17:15、
其它特別部門工作時間見附表、二《員工班次設定表》《員工打卡時間設定表》。
3、1、2正常情景下員工每周一至周五為工作時間。特別情景下因生產需要的部門會支配周六加班,周日休息。
3、1、3員工正常上、下班內不得遲到、早退,未在正常規定班次時間內上班的,按遲到計算,未按正常時間下班的按早退計算。
3、1、4遲到或早退的員工,當月遲到或早退時數累積超過15分鐘的,不計全部遲到或早退時數內工資(計時員工按每小時基本工資核算,計件員工按基本工資為450元進行計算),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3、1、5正常上、下班時間內未經請假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計時員工不計曠工時數內工資,曠工員工取消當月全勤獎;連續曠工3天(含3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不計發當時全部未發放工資及全勤獎。
3、1、6當月各類事假累計時間4小時以上(不含4小時)的,不計全勤獎;當月病假1天以上(不含1天)的,不計全勤獎。
3、1、7員工必需按公司規定時間段、在規定打卡機處進行打卡,不得代人打卡、托人打卡、不得未上班偷打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者取消當月全勤獎,并執行相應行政處理;未上班偷打卡按曠工計算,不計當月全勤獎。
3、1、8未打卡員工必需在1天之內到人力資源部簽卡,不按時簽卡者,財務部及人力資源部有權不受理核算其當天工資。
3、1、9員工每月可簽卡兩次,簽卡3次(含3次)以上的,取消當月全勤獎,因公事(含出差不到1天的`)和請假員工簽卡除外。
3、2出差考勤
3、2、1員工出差1天(含1天)以上的,出差之前均應填寫《出差審批表》,主管以下人員出差由部門經理審批,經理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審批后《出差審批表》交由人力資源部考勤。特別情景需延長或縮短出差時間的,回公司后24小時內,必需到人力資源部補辦延長工縮短出差手續,即按《出差審核表》填寫"實際出差時間,并再由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再次審批。
3、2、2無特別情景不按出差程序審批的,按缺勤處理。
3、3請假考勤
3、3、1請假員工需填寫請假單或供應相關證明文件,并經相關人員審批后,方可交人力資源部考勤。
3、3、2有工具、廠服等物資的員工,請長假前需將相關工具、廠服等交指導工(班長)或相關負責人,并由指導工(班長)或相關負責人在請假單簽名處簽名確認,人力資源部依此辦理手續。
3、3、3請假7天(含7天)以上人員視同長假人員。長假人員需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長假手續,即遞交廠證、并做相關登記。未上交廠證或未協作做好相關登記人員,視同曠工處理。
3、3、4長假到期員工,需在回廠后24小時內到人力資源部銷假;請長假提前回廠未準時銷假的,以實際假單日期處理;請長假推遲假期未在回廠后24小時內銷假的,延長的時間視同曠工處理。
3、4加班考勤
3、4、1加班人員須先填寫《加班申請表》,并經相關人員審批,交人力資源部考勤,加班時間內按規定時間段打卡;未上交經相關人員審批后的《加班申請表》,或未打卡的,均不予核算加班工資。
3、5保安、實習生考勤
3、5、1保安員考勤經過考勤鐘進行,每月底人力資源部匯總,并供應給財務部,并依此核算工資。
3、5、2實習生考勤經過考勤鐘進行,新來實習生到人力資源部實施登記后,考勤經過西門保安處考勤鐘進行考勤。
4、請假、加班程序及假期標準
4、1請假手續辦理
4、1、1請假前由員工本人填寫《請假條》,寫明請假年月日,小時假需寫清詳細時間段,并交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負責在請假單上標明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類別。
4、1、2請年假前先到人力資源部查詢應享受年假天數,再由請假人填寫《年假申請》,寫明請假年月日,交相關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交人力資源部考勤。
4、1、3請病假需供應鎮級以上公立醫院證明;婚假需供應結婚證明;方案內生育產假需供應準生證明、誕生證明,無準生證明視同事假處理;喪假需供應死亡證明。
4、2請假審批權限
4、2、1經理級人員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4、2、2主管(助理主管)級人員請假由部門經理審批。
4、2、3指導工(班長)級人員請假由部門主管、經理審批。
4、2、4一般員工請假1天(含1天)以下的,由指導工(班長)、主管(助理主管)審批,1天以上的由指導工(班長)、主管(助理主管)、經理審批。
4、3加班手續辦理
4、3、1加班人員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對加班審批程序進行監督確認。
4、3、2人力資源部負責對不按正常審批程序加班的人員,進行抽查了解,并將特別情景供應給財務部,財務部依此作為工資核算依據。
4、4各類假期標準期限
4、4、1產假標準期限:90天
4、4、2婚假標準期限:3天
4、4、3年假標準期限:工作滿1年享受6天年假;工作滿3年享受10天年假;工作滿5年享受14天年假。年假必需在當年休完,當年未休完的一律作廢,不行累計至其次年休。
4、4、4喪假期限:1至3天喪假界定范圍: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享有喪假。
4、4、5工傷假(工傷醫療期):按工傷管理制度執行
4、5國家法定假標準
元旦1天
春節3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5、請假、法定假、加班工資計發標準
5、1請病、事假人員請假期間內不計發工資。
5、2請產假、婚假、年假、喪假人員請假期間內,屬計件人員的按當地最低保障工資標準計發;屬定薪人員的按月度基本工資計發,工作天數均按26天標準核算;工傷假按工傷管理相關制度執行。
5、3加班工資計發標準
5、3、1管理人員、寫字樓文職人員,周日加班計算加班費;計件人員加班均計加班補貼。
5、3、2計時員工加班,按基本工資作為基數,換算成每小時平均工資,工作天數按26天進行計算,實際加班時數乘以平均小時工資即為加班工資。
5、3、3計件員工加班除計算計件工資外,并按每加班一小時補一元加班補貼規律進行加班補貼計算。
6、部門職責
6、1人力資源部職責
6、1、1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考勤統計,包括日常考勤、出差考勤、加班考勤、各類假期考勤的相關資料統計,并將相關數據供應給財務。
6、1、2人力資源部負責各部門加班申請的審批程序的監督管理。
6、1、3人力資源部負責員工請假審批程序的監督管理。
6、1、4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員工按規定進行考勤;負責對違反考勤紀律員工進行處理。
6、1、5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員工考勤紀律的宣揚及監督執行。
6、2財務部職責
6、2、1財務部負責依據人力資源部供應的考勤統計資料核算工資。
6、2、2財務部負責憑人力資源部供應的員工加班審批表、出差申報表對比人事系統打卡情景進行貼合性審核,并依此進行工資核算。
6、3其它各部門職責
6、3、1各部門負責協作人力資源部監督本部門員工按規定考勤,對違反考勤紀律員工上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6、3、2各部門負責協作人力資源部對員工做好相關考勤紀律或制度的宣揚。
7、員工違反以上考勤紀律,均可依實際情景進行通報批判、警告、辭退等行政處分。
上下班規章制度 5
1、全園教職工應準時上班,進入崗位,及時開展工作。
2、炊事員根據需要上下班,保證幼兒三餐兩點準時,不得有誤。
3、保育員上班時間:早上:7:50——12:10下午:2:20——5:50。
4、特殊工種工作人員按相關工作要求上下班。
5、上班時間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6、工作講究效率,不得消極怠工。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長時間閑聊,影響其他人工作。
7、如有需要外出,應向主管負責人說明理由,經同意后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擅離職守。
8、幼兒園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開會、學習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席。上班執行簽到制度,未準時簽到視為遲到。
9、病事假須事先具備請假條,病假須有醫生證明。經領導同意后方可不上班,未經同意不上班視為曠工。
10、上班時間因事因病離開工作崗位須經領導同意,否則為擅離職守。
11、婚、喪、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上下班規章制度 6
一、實驗室的作息時間主要按照學校統一規定執行。全體員工均需按規定打考勤卡。
1、上下班時間進出實驗室必須打卡。每個工作日必須打卡4次,時間為早8:00前、中午12:00下班后、下午14:00前、晚17:30-23:00,分別記錄員工的上午、下午工作時間。
2、遲到、早退也必須打卡,對遲到、早退沒有打卡的,缺少打卡記錄的半天視為缺勤。
3、工作時間因工作需要臨時外出(如外出開會、辦事等),且在中午(晚上)下班前不能返回的,出實驗室時要打卡,并在信息箱中留下未能按時打卡的原因。
4、鼓勵員工在晚上、休息日、假期自由加班時間打卡,根據加班的打卡記錄累積自由加班時間,自由加班時間多被認為是工作努力的一種表現,累積自由加班時間每4小時可以抵消一次遲到或早退的記錄。
5、假期實驗室安排加班的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按照打卡記錄發放加班費。
二、考勤記錄由辦公室按月整理統計,下月3日前提交實驗室主任,作為獎懲的依據。考勤的獎懲辦法如下:
1、出滿勤者,每月獎勵50元(簡稱考勤獎),出勤情況以打卡機統計數據為準。
2、遲到、早退每月累計1-5次者,扣當月考勤獎10元;5-10次者,扣考勤獎20元;10次以上者,扣除全部考勤獎,20次以上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
3、無故曠工半天者,扣考勤獎20元;無故曠工1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無故曠工2天以上者另外扣除實驗室津貼,并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需向本研究室主任請假,超過2天不能上班者,還需向實驗室主管副主任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請病假要提供醫院的`診斷書,請事假提交請假條說明情況,得到許可后方可按照病假、事假處理。
1、病假在三天之內者不扣考勤獎;超過三天每天扣考勤獎20元,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2、請事假一天以內不扣考勤獎;累計超過二天者每天扣考勤獎20元,累計超過七天者,扣除全部考勤獎。
四、出差或出外辦事等情況需在事前、事后或每月底前將出差往返時間、其它情況說明,經相應領導(研究室主任、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后,在辦公室提交考勤記錄前送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如不加以說明則按事假處理。有課不能按時打卡的,由辦公室按課表進行核實,如果課表發生變動(授課教師、授課時間等),需自行向辦公室說明情況。中午因公務不離開實驗室者也必須打卡,但可連續打卡兩次(間隔在5分鐘以上)。
五、由行政副主任在每月第一周的實驗室行政例會上公布考勤情況,對出滿勤的員工、累計加班時間長的前幾名員工給予表揚,對遲到早退記錄多、曠工記錄多的員工給予警示。不定期在實驗室公示板或實驗室網站上公布考勤情況。
六、嚴禁相互代替打卡,如發現,替代者和持卡者都給予扣除當月考勤獎的處分,并在全室通報批評,同時視具體情況做相應處理。
七、考勤結果作為評價員工勞動態度、申報各種獎勵與榮譽稱號、個人年終考核結果、發放其它獎金的參考依據。
上下班規章制度 7
1.公司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的時光標準(上午8:00~12:30,午時1:30~5:30),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有事必須請假的,的`應向本人所屬部門領導申請,超過二天(含二天)者須向公司經理書面申請。
3.超過上班規定時光10分鐘以上者,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超過2小時以上者,則視為曠工。
4.獎罰規定:
1.職工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應于每次20元罰款
2.職工每曠工一次,應扣發當月5%工資。職工請事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職工在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應于每次30元罰款
4.每月所收罰款,公司將全部獎勵于按時上班工作態度好的員工。
上下班規章制度 8
全部員工必需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舉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嘉獎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午時:2:00-6:00加班:7:00-10:00
一、遲到、早退、曠工。
詳細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間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景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懲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景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間出勤。主管違規核準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景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懲罰。
6、保安人員仔細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涂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覺,賜予30元人次經濟懲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賜予5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上班時間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準,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準,)。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二、請假
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2、如有緊急情景,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景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準,病后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后退還)
三、曠工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緣由,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懲罰。
上下班規章制度 9
為強化教職工工作紀律,保障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學校上下班簽到制度及管理規定,要求全校教職員工遵照執行。
一、簽到時間:
全體教職工每天上午8:00之前簽到、下午14:30前簽到(工作時間如有調整以調整時間為準)。
二、簽到辦法:
(一)全體教職工應按有關規定準時上下班并按要求簽到。
(二)規定簽到時間之后5分鐘,簽到簿由行政值班小組收回。無故未簽到者視為遲到,三次遲到記缺勤半天。
三、管理規定:
(一)由行政值班小組負責管理當天簽到。嚴禁代簽或補簽,一經發現,均按曠工處理。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準時簽到的,必須事先或事后說明情況,由校長辦公室在簽到簿上注明。
(三)病假、事假按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績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值班小組每日下午15:00前將考勤匯總表報校長辦公室。
(六)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匯總,并備案考勤記錄。
上下班規章制度 10
1、教職工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值日老師、值周校長早上須提前30分鐘到校。
2、教師午餐時間,教職工可自由出入學校,其他時間不得擅自離校。
3、教工每月可享受半天的調休,但必須自行調課,班主任老師需委托其他教師管理班級,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
4、堅持坐班制,工作時間內集中精力工作,不在辦公室進行游戲性活動,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工作時間下棋、打牌等娛樂活動,不可以利用電腦進行游戲、聊天、看電影等娛樂活動。不做私事,不隨便離崗或串崗,相關責任教師必須在有關學生全部離校后方可離開。
5、教師必須做好課前一切準備,上課鈴響立即進課堂,上課不遲到、下課不提前、中途不離開、不坐著講課,手機應處于關閉或振動狀態,不在課堂上進行非教學性工作。按時下課,不拖課。
6、因病因事離校應執行請假制度,短時間離校應向教務處值周校長口頭請假。
7、教師空課時間應在辦公室辦公,未到下班時間不準私自離校,做操要準時,每周一的升旗儀式全體教師必須參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會議,有特殊情況,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8、教師因公外出或調休,應向教務處和值周校長打聲招呼,以維持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上下班規章制度 11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打卡,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一般員工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應打卡;住在市區內的業務人員,上午及下午到公司打進卡,外出工作時打退卡。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下午加班者,普通下班時間不必打卡,待加班完畢才予打卡。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因事早退或出差需要離開公司,且當天不再返回公司者,應打退卡后才能離開公司。
第五條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給予一次記大過處分。
第六條班中因事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須向主管領導或指定人員提出申請單,經核準后轉交前臺文員,前臺文員將其出入時間,填妥于下班之前交人事部備查。工廠員工因事外出者,經直屬主管核準外出申請單轉交門衛,門衛將出入時間填入,于次日早晨交工廠管理部門及公司人事部備查。
第七條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持記錄卡請直屬主管領導證明上下班時間,并簽名后,卡片放回原處。
第八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公司由前臺文員(或由人事部派人)看守打卡情況及調整打卡鐘,工廠由門衛負責。
第九條在公司用餐時,員工中午可免打卡(僅上下班打卡即可);在外面用餐時,則按規定每日打卡四次。
上下班規章制度 12
一、公司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的時間標準,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有事必須請假的職工,假期兩天內的應向本人所屬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超過三天者須向公司經理書面申請。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
三、超過上班規定時間30分鐘以上者,視為遲到,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著,視為早退,遲到超過2小時以上者,則視為曠工。
四、處理規定:
1、職工在一周內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者,應扣發當月5%工資。
2、職工在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六次者,應扣發當月10%工資。
3、職工每曠工一次,應扣發當月5%工資,職工請事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職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過批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曠工達到14天者,曠工期間停發一切工資待遇并解除勞動關系。對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的權利。
五、確因工作需要原因而發生遲到者,應在當天內向部門負責人或公司經理解釋,征得部門負責人或者公司經理的認可。
上下班規章制度 13
1.0目的
為了確保每一位員工上下班乘車的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特制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和通勤車司機。
3.0制度
3.1汽車、摩托車是我們生活中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但車禍的危險也可能時時伴隨著我們。據世界衛生組織統計,全世界每年因車禍喪生的人數約有70萬,受傷人數1000萬至1500萬。也就是說,每50秒鐘就有一個人死于車禍,每2秒鐘有1人受傷或致殘。因此,每一位員工必須注意交通安全。
3.2公司通勤車管理
3.2.1公司為了方便員工上下班乘車,專門租用了大巴車(通勤車)接送員工。辦公室設專人管理通勤車。公司在租用通勤車時,須嚴把“三關”:即通勤車輛準入關,通勤車駕駛員聘用關,通勤車接送員工制度落實關。
3.4.1通勤車司機每天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的狀況,尤其是剎車,有問題及時修理。
3.2.2通勤車司機按照承運車輛的核定載客人數安排員工上車,并負責維持車內外的乘車秩序,不得超出該車核定載客人數。
3.2.3當乘車人數超過核定載客人數時,應及時通知辦公室管理人員,調整車輛數量。
3.2.4通勤車司機在承運員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其他法律法規,嚴禁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駕駛等,在遇到大霧、雨雪天氣、道路毀壞等特殊情況,應減速行駛,以確保安全。
3.2.5通勤車司機應在路途上對員工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對體弱生病員工給予照顧。對員工的違紀違規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及時向公司反映。
3.2.6辦公室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通勤車車輛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相應記錄,作為以后獎罰和續聘的重要依據。
3.2.7通勤車的管理細則參見《通勤車管理制度》。
3.3乘車紀律
3.3.1每位員工應按公司下發通勤車行車路線、停車站點和發車時間表進行乘車,不得在非定車點攔車強行上車,如果不按規定無理取鬧的,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乘車資格。
3.3.2員工在等候乘坐通勤車時,要在站臺和指定地點等候車輛,不要站在車道(包括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候車。
3.3.3上下車均應等車停穩以后,因為在車子還沒停穩的時候,如果大家突然攔在車前,往往會使駕駛員措手不及,同時因為候車人的爭搶,不巧被人擠倒或把他人擠倒,都可能引發事故,所以大家一定要記住,先下后上,不要爭搶。
3.3.4在車上不許大聲喧嘩、走動、吸煙、亂扔垃圾,不許吵架打架,更不允許以大欺小、搶位或欺負威脅、恐嚇員工。員工在乘車時要文明禮貌、互相幫助、互相關心和照顧,發揚助人為樂的精神。
3.3.5坐在座位上,也要精神集中,雙手扶住前排座位上的椅背。通常車子猛烈沖擊時,人體會向前傾,這樣頭和臉就有撞到前排座椅靠背的危險。如雙手扶住前排座位的椅背,則可以大大減緩身體向前的沖擊力,同時對頭和臉部也可起到保護作用。
3.3.5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伸出車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3.3.7車門開啟后,不要急著跳下車,應先觀察是否有自行車和摩托車駛近,要在沒有車輛駛近的情況下下車,防止后面跟上的自行車或摩托車措手不及,發生意外。
3.3.8下車后,不能急于從車前或車后橫穿道路,應走離車前或車后20米以上,能看清路上左右來車后,選擇適當時機再橫穿馬路。
3.4監督檢查
3.4.1每位員工者對乘車全安都有監督的責任,發現有違規或不安全的事情,可以向辦公室反映,由辦公室調查處理。
3.4.2辦公室管理人員不定期隨車監督檢查乘車安全,發現違規或不安全的事情,進行處罰。
3.4.3每輛車推選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員擔任車長,維持乘車紀律和秩序,將接送時間、趟次、是否超載、漏載做好記錄,并將情況反饋給辦公室管理人員,每月對通勤車實行評比考核。
3.5自駕車、摩托車安全管理
3.5.1員工有自駕小車、騎摩托車上下班者,也要注意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
3.5.2駕駛員要認真學習與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務必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出車時證件齊全有效,按要求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維修,保持車況良好。
3.5.3自駕小車時一定要系好安全帶,騎摩托車一定要帶好頭盔。
3.5.4遇雨、雪、大霧天氣,駕駛員必須集中精力,減速慢行,提高警惕。
3.5.5停放時,注意鎖好車門,防止車輛被毀、被盜。外出時,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上班后,車輛一律停放到規定的停車場,駕駛員不得私自將車交給無駕照或無駕駛經驗人員駕駛。
3.5.6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麻痹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違章行為,確保行車安全。
3.5.7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向當地負責人及交警、保險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擅自處理。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當即報警,同時向單位報告。嚴禁逃逸,如因逃逸造成責任加大,損失增多的,增加部分由駕駛員承擔。
3.5.8乘車人不得違章指揮,不得做影響駕駛的.事情,同時在途中不得勸駕駛員喝酒,如遇駕駛員渴酒,應當即勸阻。
3.6節假日安全乘車
3.6.1節假日駕車外出時最好結伴同行,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人身安全,不輕信陌生人的言行,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去安全設施沒有保障的娛樂場所,注意言談舉止,以防發生糾紛,遇事不極端處理。
3.6.2節日期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要文明乘車,自覺遵守乘車秩序,不要只顧擠車搶座位而放松了警惕,成為扒竊下手的目標。上車后,最好往中間走,不要擠在門口,遇到連續被擠時要提高警惕,以防被竊。
3.6.3選擇出行交通工具時,要乘坐正規運營的車輛,不要乘坐“黑出租車”、“黑摩的”、“黑三輪”等非法運營的車輛。
3.6.4自駕車出行期間,應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車輛,把車停放在有專人看管的停車場;停放在居民區無人看管的機動車要安裝報警裝置和機械防盜鎖,不要在車內和后備箱中放置貴重物品。
3.7乘車安全教育
3.7.1樹立“人人是交通安全教育者”的責任意識,發揮全員參與,各單位的管理人員利用早晚會,通過交通事故案例,給每位員工灌輸安全意識。
3.7.2辦公室發揮廣播、板報、宣傳展板等宣傳工具的作用,進行“交通安全知識”宣傳,組織員工觀看交通安全教育影視、光碟。
3.7.3定期請交警隊同志進行交通安全教育講座。
3.7.4辦公室通過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開展員工安全防護、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3.8獎罰
3.8.1騎摩托車不戴頭盔者,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8.2不按指定地點亂停亂放摩托車者,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3.8.3通勤車的處罰條例參照《通勤車管理制度》執行。
4.0相關文件
4.1《通勤車管理制度》
5.0記錄
5.1《通勤車監督檢查記錄》
上下班規章制度 14
一、目的
為了加強工作紀律,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職責
1、 企管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發布、監督實施。
2、 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培訓、組織實施。
3、 總經理負責批準本規定的實施。
四、具體管理規定:
1、公司員工上班均要穿戴工作服、佩戴廠牌,嚴禁赤膊、穿拖鞋等行為,應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與個人形象,否則每次罰款30元。5元
2、公司員工上班時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嚴禁在公司生產區域、辦公區域、生活區域等廠區內抽煙,(公司大門50米以內均屬于廠區范圍),抽煙應在公司指定的“吸煙區”進行。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3、公司員工上班時不得在工作場合吃東西,否則每次罰款20元。5元
4、公司員工上、下班時嚴禁在辦公室內看電影、玩游戲、聽音樂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每次罰款30元。10元,下班時間宿舍住宿人員實在沒有其他休閑活動,下班后辦公室上網可以理解。
5、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禁串崗、睡覺、大聲喧嘩、閑談聊天,違者每次罰款30元。10元
6、公司員工上班期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辦私事者,每次罰款50元。
7、公司員工上班期間發生不文明行為;發生辱罵者給予責任人50—200元罰款,發生打架者,經公司調查處理,根據情節嚴重情況給予責任人100—500元罰款及賠償對方醫療費用等,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8、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禁飲酒,(陪同客人應酬除外)否則每次罰款30元。
9、公司員工上班時應保持工作環境整潔,工作現場文件資料擺放凌亂或垃圾未及時清理者每次罰款10元。查不到責任人,部門負責人承擔。5元
10、公司員工下班后應及時關閉各種水源、電源(如電腦、空調、照明燈等)及門窗等,否則每次罰款20元,查不到責任人,部門負責人承擔。10元
上下班規章制度 15
為切實規范干部上下班秩序,保證每天工作不缺崗,能正常的上下班,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份內工作,不折不扣完成黨委、政府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使政府工作秩序健康有效的運行,特制訂如制度。
一、實行每天簽到簽退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午8點簽到,下午2點簽到,下午6點簽退。
二、簽到崗一天一張,月代簽二次者雙方不能評為優秀,代簽四次者雙方月評基本稱職。
三、請假、下鄉除按《機關考勤制度》履行正常請假手續外,應簽欄注明。
四、每周公布考勤情況,以簽到冊及請假手續為準,作為考核依據。
五、值班領導要認真履行值周職責,每天審查簽字。
六、月出現曠工情況,或退到早退三次以上的,鎮紀委介于調查,根據情節輕重,由鎮紀委給予相應處分。
上下班規章制度 16
為了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干部作風建設,改善機關作風,規范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精簡、高效、勤政、務實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光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無故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論處。
二、上班必須衣著整潔、得體;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時光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上班時光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網。嚴禁上網玩游戲、聊天、炒股票。違者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并扣發當月獎金。
四、上班時光不得干與公務無關的.事,不得聚眾閑聊或高聲喧嘩。
五、上班時必須開門辦公(特殊情景除外)。離開辦公室半小時以上,應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堅持辦公場所清潔衛生。不得亂丟雜物、紙屑、隨地吐痰。辦公用具和文件資料應及時整理,堅持桌面整齊和清潔。
七、開會時應準時到會,遵守會場紀律,會場內不得接打手機。
八、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任務,嚴禁拖拉推諉、敷衍了事。領導布置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完成,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九、對前來聯系工作或辦事的同志熱情接待,耐心誠懇,有問即答,有事即辦,不推諉刁難。
十、上班時不得將小孩帶進辦公場所玩耍。
上下班規章制度 17
一、為了保證教育教學的`正常秩序,學校實行坐班制。
1、教師要認真做好課前準備,除按時上好各節課與處理各項公務外,其他上班時間應在辦公室辦公。
2、職工要按時完成有關工作,其他上班時間均應在崗。
3、其他人員執行各自崗位的上班制度。
二、優化辦公環境,保持辦公室的安靜與整潔。
三、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工作,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經領導批準后,方能生效。
1、請假審批權限:
教職工一天至兩天由分管處主任或副主任審批;三天及以上,由校長室審批。半個月以上由校長簽署意見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備案。
學校中層領導請假,一天內由所屬處主任審批;一天以上報校長室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半月以上由校長簽署意見,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學校領導請假三天以內集體研究審批,三天至半個月報請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
2、事假:事假一般必須先請假,待批準后方能離校,三天以內必須自行安排好課職務,報教務處、總務處備案。因緊急事故,無法事先請假者,可委托他人及時請假,否則作曠職論。事假一年超過15天,從第十六天起,按天數扣發工資和獎金。
3、病假:因病請假,除填寫請假單外,三日內須有校醫室或鄉鎮醫院證明,三日以上須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病假期間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有關班組統籌安排。因急病不能親自請假者,應委托他人及時請假,否則作曠職論。
4、公假:因公事外出,必須事前報告主管部門。做好工作安排,方可離校。
5、婚、喪、產假:婚、喪、產假按上級規定執行。假期規定時限如有伸縮余地,本市范圍內,按下限執行,外阜按上限執行。
6、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擅自離職者作曠職論。
7、對曠職人員除扣發其曠職期間工資和獎金外,視其情節和認識態度予以適當批評或處分。
上下班規章制度 18
為確保每一位員工上下班路途安全,避免出現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自駕汽車、摩托車安全管理
1、自駕汽車、摩托車上下班的員工,必須持有國家規定的駕駛資質,且車輛牌照、保險、車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2、自駕車員工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安全行車,保持車況良好、車體清潔。
3、遇到雨、雪、霧等特殊天氣,要減速慢行,提高警惕。
4、上班后,按公司規定停放車輛,不得亂停亂放。
5、自駕汽車要系好安全帶,騎摩托車必須戴好頭盔。
6、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開賭氣車、英雄車,嚴禁超速行駛。
7、一旦發生事故,駕駛員要及時報警,并向本單位行政人事處報告。
8、無證駕駛或違反交通法規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一概不接受工傷認定。
二、員工騎自行車、電動車的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安全交通法規,認真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行駛安全。
2、自行車、電動車狀況要求:
(1)剎車功能有效,便于操作。
(2車尾紅色反光器光亮。
(3)腳踏黃色反光器光亮。
(4)車鏈松緊適宜,車鏈虛位不得超過2cm。
(5)車鈴位置適合,使用有效,聲音響亮,
(6)輪胎花紋清晰,氣壓適合。
(7)車撐堅固、穩定。
(8)鏈盒狀況良好,無損壞。
3、行駛要求
(1)行車前將車座調到適當高度,盡量穿顏色鮮明或淺色衣服;天黑后行駛應穿帶有反光條紋的衣服。
(2)任何有可能影響駕駛控制或會纏住車輪、車鏈的衣物均不應穿用。寬闊的褲腳、松散的鞋帶等有可能纏夾車鏈,使騎車人摔倒。
(3)行駛途中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未劃分車道的道路應靠右行駛。
(4)前方有站牌或其他車輛停放時,要注意減速避讓。
(5)橫過公路時應停車觀察,確認安全時方可通過。
(6)騎車時不準接打電話,不準收發短息。
(7)遵守公司院內車輛行駛、停放規定。
(8)騎電動車員工必須佩戴頭盔。
(9)大雨、大霧、下雪、6級以上風力等特別天氣時,不準騎自行車、電動車上下班。
(10)不準帶人行駛。
三、員工步行上下班的安全管理
1、認真學習交通法規,認真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上下班路途,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前行。
2、行走時,要走人行道,沒有分車道的'應靠右行走。
3、橫穿公路時應走斑馬線,按交通信號指示行走。無斑馬線的路段,應左右觀察,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通過。
4、橫過公路時不準接打電話,不準收發短信,不準嬉鬧追逐。
四、員工乘公共交通車輛上下班安全管理
1、認真學習安全交通法規,認真學習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步行時要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前行。
2、員工上下班必須乘坐有載客營運資質的車輛,不得乘坐無載客營運資質的車輛。乘坐無載客營運資質的車輛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公司不接受工傷認定
3、員工在等候停車時,要站在站臺上或車道以外,不準站在車道上(包括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車道)候車。
4、等候下車的員工一定抓好扶手,以保持身體平衡。車輛停穩后方可上下,先下后上。
5、行車中,要對緊急剎車有預防,避免摔倒、碰傷。
6、乘車時,不準把頭、手、胳膊伸出窗外,以免意外受傷。不準向車外扔物品、垃圾。
五、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1、行政人事處對本公司使用汽車、摩托車、電瓶車上下班的員工進行登記建檔,并發放通行證。無通行證的員工不得駕駛汽車、摩托車、電瓶車進入廠區。
2、門衛要加強對摩托車、電瓶車駕駛人員的戴頭盔情況進行檢查,發現不戴頭盔的摩托車、電瓶車駕駛人員,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并對違規者每次罰款50元/次。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上下班規章制度 19
為了加強公司全面管理,樹立良好的企業和員工形象,使公司走向正規化之路,特制定本制度:
一、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中午不允許回家吃飯。
二、 員工必須登記考勤制度和衛生值日制度,上下班未登記者,按照曠工對待。
三、 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上班期間要外出辦事,必須要先到公司簽到后方可外出辦理事情,無簽到者后果自負。
四、 上下班期間不準騎摩托車,發現一次者給予警告處分,二次者罰款100元,發現三次者予以辭退。
五、 下班期間遇到惡劣(大風、大霧、大雨、大雪)天氣不準回家。
六、 按公司規定的制度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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