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的規章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財務的規章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財務的規章制度1
一、出納崗位職責
1、負責銀行支票的領購、保管、填制。
2、負責現金收付,每日逐日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并清點庫存現金,并對現金安全完整負責。 3.負責公司承兌及有價證券的保管。
4、負責《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的登記,并逐日進行核對,做到帳實相符。
5、每月月底向銀行索取“對帳單”和對銀行存款發生額及余額,向會計人員上報“出納報告單”。
二、現金和銀行存款的管理
1、現金管理
(1)本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a.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b.個人勞務報酬;
c.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d.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e.董事長,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
除上述規定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或者網銀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2)本公司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5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3)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4)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2、支票管理
(1)支票由出納員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董事長,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2)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摘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3)支票付款須先審后付,財務印鑒由財務人員分別掌管。
3、財務部門應當嚴格遵守的操作要求:
(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結算。定期檢查、清理銀行賬戶的開立及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董事長,總經理處理。
(2)嚴格遵守銀行結算紀律,不準簽發沒有資金保證的票據或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不準簽發、取得和轉讓沒有真實交易和債權債務的票據,套取銀行和他人資金;不準無理拒絕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資金;不準違反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
(3)出納人員每月至少核對一次銀行賬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對未達帳項,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董事長,總經理處理。
(4)出納人員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現金盤點,確保現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發現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董事長,總經理處理。
(5)會計、審計人員應當履行監督、審計職能,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實施抽查、盤點。
三、貨幣資金支付業務的辦理程序
1、支付申請。有關部門或個人用款時,應當提前向審批人提交貨幣資金支付申請,注明款項的用途、金額、預算、支付方式等內容,并附有效經濟合同或相關證明。
2、支付審批。本公司審批人為董事長,總經理。對不符合規定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審批人應當拒絕批準。
3、支付復核。復核人應當對批準后的貨幣資金支付申請進行復核,復核貨幣資金支付申請的批準范圍、權限、程序是否正確,手續及相關單證是否齊備,金額計算是否準確,支付方式、支付單位是否妥當等。復核無誤后,交由出納人員辦理支付手續。
4、辦理支付。出納人員應當根據復核無誤的支付申請,按規定辦理貨幣資金支付手續,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如是小額現金支付可直接從備用金支付,網銀支付需要出納提交申請,會計負責審核,對于手續不全的出納,會計應拒絕支付。
四、付款程序及注意事項
1、外購、工程承包款應根據統一發票、普通憑證,以及收到貨物、器材的'驗收單附請購單經有關部門審核,報審批人核準后,出納方能付款。
2、預付、暫付款項應根據合同或批準文件,由經辦部門填寫請款單,注明合同文件字號,報審批人核準后,出納方能付款。
3、一般費用應根據發票、收據或內部憑證,經有關部門審核,報審批人核準后,出納方能付款。
4、出納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需審批人批準簽字。特殊情況應由支款人設法通知,得到審批人同意,通知出納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5、所有支出憑證由出納嚴格審核其內容與金額是否與實際相符,領款人的印鑒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必須先查詢后方能支付。
6、支付款項應在原始憑證上加蓋領款人印鑒,付訖后加蓋付訖日期及經手人戳記。
五、 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本公司涉及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必須嚴格執行票據管理操作規范的相關規定。
2、財務印鑒實行分設管理:財務印章由財務部門指定人員(本公司現金出納),負責保管;預留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法定代表人印鑒由(本公司法人代表)負責保管;發票專用章、收款專用章和其它財務印章由財務部門(出納)負責保管;出納印鑒由出納人員自行保管。按規定需要由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經濟業務,必須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出納人員管理規章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財務的規章制度2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幼兒園財產的安全。
2、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規定,設置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3、會計人員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建立會計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
4、幼兒園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園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5、編制和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記賬、算賬、報賬工作。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單位預算,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6、幼兒園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7、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幼兒園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審核幼兒園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真實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設賬外賬,不設小金庫。
8、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復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9、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幼兒園采購制度。
財務的規章制度3
一、財務部安全管理規定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方面的法規、制度和有關規定,結合財務工作進行定期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和漏洞及時匯報并妥善處理。
2.營業結帳完畢,財務部及現金收款臺財會人員須將現金支票上交財務部專門負責人,鎖入專用保險柜,店內務零散點不得存留現金過夜。
3.總出納室為財務部重要部位,除專人在內工作外,其他無關人員不得入內。
4.財務人員去銀行取現金、支票等,必須有專車接送,并由保安人員全程護衛,取送款中途不準任何無關人員搭車,未經批準不準在途中辦理任何與此項工作無關事宜。
5.計財部嚴禁存放私人現金及貴重物品。各種鑰匙印章指定專人保管,不得將鑰匙帶出酒店或隨意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6.各部位營業收入的外匯,要按財務管理規定上繳入庫,嚴禁私自套匯、轉讓。
7.出納員保險柜只提供一把鑰匙發給收款員本人使用。總出納查庫時,必須與收款員主管一起進行。保險柜只許用來存放備用金,不許私自放雜物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保險柜鑰匙不許丟失,備用鑰匙由總出納保管,查庫時備用。
8.財務部所屬出納人員不得私配保險柜鑰匙,不得將保險柜密碼外傳,過節或放假時,要與保安部配合,對保險柜加封。
二、交際費用管理的有關規定
為了保證企業的經濟效益,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降低交際費用開支,酒店對交際費用支出做以下規定:
1.全月交際費用總額支出不能超過營業總額的1%,此項由計財部保證。
2.交際費用指標每月由計財部提出、并由總經理審定后下達到各部門。
3.交際費用分配比例:總經理室按下達指標40%執行,營業部按40%執行,其他部門按20%執行。
4.交際單的審批權限,由總經理或總經理助理級負責簽批。董事會交際單由董事會成員或計財部經理簽批。
5.交際費在使用時必須由本部門填制交際請求單,注明請求交際部門的名稱、客人或團體名稱、招待日期及招待理由;由本部門經理和經辦人簽字,呈總經理或授權的總經理助理批示后方可使用。
6.各部門交際費需要在商場部和美容室使用時,必須由總經理簽批后方可使用。
7.交際用餐標準可由總經理根據酒店及所在地的實際情況確定,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批準。
8.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交際程序辦事,如違反上述程序在餐廳用餐或在商場購物,餐廳、商場人員及財務收銀員有權制正用餐及轉帳,一經發現在交際費使用上弄虛作假,要嚴肅處理。
9.執行交際費節約獎勵辦法:各部門按財務部下達的交際指標所剩節約額,按5%提取獎勵金。
三、關于廢品處理的規定
為了加強酒店對物資的統一管理,維護酒店的'利益,現對各部門廢品的處理及報廢物品處理做出如下規定:
1.酒店所有的報損設備、家具、軟片、各種廢品的處理,全部統一由財務部負責。
2.各部門破損的設備、家具、軟片等,本著修舊的原則,由各部門統一放在工程部指定的房內,由工程部負責維修。如經過鑒定不能維修的,由財務部統一處理(有關部門配合)。
3.對各種包裝物(易拉罐、紙箱、報紙、畫報)等廢品,各部門選派一名員工專門負責,要處理的廢品必須有部門蓋章的出門證(由財務部統一印制)財務部選派一名員工專門負責處理廢品的工作,并加蓋財務章方可出門,否則,保安部不允許任何物品或廢品出門。
4.處理廢品的時間為每周三、五下午2點~4點。
5.處理廢品,財務部和各部選派的員工一起處理,所得款項,其中50%留有關部門使用,50%留財務部。
6.保安部必須嚴格把關,決不允許沒有任何正當手續的人自行出門處理廢品,任何個人不得私自處理廢品,否則,按違紀處理。
7.上述由財務部經理負責統籌、協商、監督執行。
四、收據管理制度
(一)收據的領用
將每本收據的號碼分別記錄在登記簿上,登記內容包括:收據號碼、購入日期、發放日期、領取人姓名及簽章發放人、舊收據退回日期。
1.新收據購入后,保管員需將每本收據的號碼一一記錄。
2.只有下列人員才有資格領取收據:
總出納、前廳收銀員、交款員、商務中心、保健中心、商場部收銀。其它人員一律不允許領取收據。
3.基本領取數是兩本,或根據各自的工作情況增加領取數量。
4.收據保管員在未收回以前發給相應員工的舊收據時,不得發出新收據。
5.相應地,保管員應記錄還回舊收據的日期,并應跟蹤監督那些已發出相當一段時間但仍未退回換新的收據。
(二)收據的開出
在開收據時應遵守以下規則:
1.前廳收銀員只能對仍在前廳客戶分類帳上的帳目收款開出收據。
2.在辦公時間,已被轉入后臺的帳目收款及其他雜項收款應由總出納開出收據。在非辦公時間,前臺收銀可對這類事項開出收據。
3.收款細則應確切陳述在收據上,如果是外客帳收款,帳目陳述及相關號碼應同相應的數額寫在一起。
4.如果是預收定金或預收款,總出納或前臺收銀員應立即通知所有的相關部門(銷售部、前廳部或宴會部)。
5.收據附聯的傳送:
第一聯:財務
第二聯:客戶
第三聯:存根
在總出納寫好前一天的總出納報告后(不遲于下午2點),應將報告和全部第――聯收據送交收入夜審,收入夜審在對收據的總數及帳目分類檢查之后,將其送交應收帳款主管,應收帳款主管記錄并在外客帳附屬機構上打印收款數,將收據交給收據管理員存檔并打印在總分類帳上。
收入夜審應對每日使用的收據的號碼進行檢查并核查被取消及未報告的收據。
五、物資庫房安全管理規定
1.專人專庫,各庫房鑰匙專人收存。
2.堅持值班登記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保管員公休、倒休、出差時的物資發放由領班和替班共同負責;保管員休假前和上崗后應交接清楚,責任落實。
3.庫房勤清掃、勤通風、勤整理。物品擺放要復合消防要求,物品保管不霉不爛,無丟失,無損壞。
4.安全消防按崗負責。保管員必須熟知消防常識及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掌握已配備的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對來歷不清、性質不明及私人物品不得入庫存放。
6.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專庫專放,專人保管,嚴格領用手續。
7.庫房嚴禁吸煙,不準會客,不準留宿。
8.庫房不準動用明火,不準使用電熱設備,不準亂拉照明線路。
9.來庫領用物品要在庫外等候,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庫房。
10.出現問題要及時與采購部、財務部或保安部聯系。
六、物資庫房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1.嚴格遵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庫內嚴禁吸煙,不得動用明火,要保持通道暢通。
2.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分庫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單獨設庫存放,不得和其他庫房混用。
3.庫內物品碼垛要整齊,不得過高、過寬,物資須距電線、燈泡50厘米以上,燈泡不得超過60瓦。
4.易燃易爆物品庫,應安裝防爆燈,嚴禁庫內亂拉照明線。
5.保管員應經常檢查燈具和電線,發現破損、老化要及時請工程部更換。
6.離開庫房時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確無問題,切斷電源后鎖好門方可離開。
7.各崗位要熟悉各種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擺放位置。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及時報有關領導及保安部,并保護好現場,協助查清起火原因。
8.愛護消防器材,保持滅火器清潔,禁止隨意挪動、遮擋消防器材。
9.凡違反本規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規章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財務的規章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保持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進一步推進農村財務管理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農業部、民政部、財政部、審計署《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結合我區農村財務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堅持村集體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三不變”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平調和挪用。
(二)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獨立核算原則,以村建帳,堅持原村級資產隸屬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不變。
(三)堅持充分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村民的意愿、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原則,不得用行政命令強行收帳或實行強行代理。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區所有鄉鎮村級財務管理。
第二章機構設置及職責
第四條機構設置
(一)在財政所設立農村財務代理中心。
(二)農村財務代理中心在鄉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和區財政局的指導、監督。
(三)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的服務對象為本鄉鎮轄區內的村集體(村民委員會、村集體經濟組織),不得對轄區內服務對象以外的單位開展會計代理服務。
(四)機構人員配備。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設負責人一名,總監審一名,會計一名。中心負責人由分管副所長兼任,資金會計由財政所總資金會計兼任。中心監審、會計必須具備會計資格、取得《會計證》方可上崗。
(五)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財經委員任報賬員。
第五條工作職責
(一)對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做好各項會計業務的核算工作。
(二)審核監督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報帳憑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審批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要求,各項收支和資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證會計資料準確、真實、完整。
(三)及時反饋會計信息。按財會制度為委托代理的集體經濟組織提供會計報表及有關收支情況,并指導各村按財務公開規定進行財務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有關報表和提供各類會計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會計資料、檔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歸檔的會計資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建檔單位領導批準,并進行查閱登記;查閱時,檔案原件不得隨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閱單位需要文字性資料時,需經請示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復制。
第六條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項需經各村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通過,形成決議;村民代表會議未通過的村,暫不實行財務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過后,由村委會或村集體經濟組織與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會計業務操作細則
第七條帳簿、單據、表格及辦公用品的購買與管理
(一)帳簿由中心統一購買;
(二)統一領發專用收據;
(三)中心的日常辦公用品根據中心工作人員的實際需要擬定清單,報所長批準,由專人統一購買;
(四)中心所有帳簿、單據、表格、日常辦公用品由專人管理,實行嚴格的'領用登記注銷制度。
第八條帳簿設置、票據表格使用
(一)中心會計以村設置總分類帳、固定資產明細帳、產品物資明細帳、內部往來明細帳、應收及暫付款明細帳、應付及暫收款明細帳及其它分戶明細帳。
(二)總會計設置銀行存款日記總帳,并以村設置銀行存款日記明細臺帳。
(三)票據使用1、收據:收款收據使用時,要加蓋財務代理中心財務專用章和村財務專用章,各村開具時還要加蓋村主任、財經委員印章。收據一式三份,存根、中心會計記賬、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賬加蓋審核章。
2、支出報銷單:由財經委員填寫,加蓋村委主任、財經委員印章,經中心監審審核蓋章后,報中心會計記賬。
3、收款通知單,資金會計開具,報中心會計記帳。收款通知單一式三份,助理會計、中心會計和總會計各一份。
4、記帳憑證:由中心會計嚴格按會計制度編制、記帳,并及時送微機操作員輸入微機、校對。
第九條會計業務核算
(一)中心會計要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預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進行核算。年初要及時建帳,年內要及時編制記帳憑證并記帳結帳,做到日清月(季)結,年終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報帳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時間表報賬,每月或每期中心會計必須編制出各村的財務報表,報表一式三份,村委會、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負責人各一份。
(三)結帳后中心會計要做到帳帳、帳證、帳表、帳款相符。
(四)中心會計與資金會計每月必須核對一次,中心會計與各村財經委員至少每季核對一次,做到存款、物質、儲備金、及有關帳務相符。
(五)資金會計每月與銀行核對一次,做到中心存款與銀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條財務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財務制度和各村年初編制的財務收支預算方案。
(二)根據《銀行結算辦法》資金會計不準出租、出借中心帳戶,不得透支,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絕不允許挪用和平調村級資金。
(三)中心會計人員不得擅自核銷村級呆帳、壞帳、死帳。
(四)中心負責監督指導各村年終合同兌現和年初合同發包簽訂鑒證。
(五)中心人員要經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級收入兌現,保證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報帳現象發生。
(六)嚴格支出審核,盡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中心審核支出時,要嚴把四關:一是規范票據審查關;二是經手人簽字關;三是民主理財小組審核關;四是支書、主任審批關。
第四章工作人員規則及相關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中心人員工作規則
(一)不準無理推諉、怠慢、拒絕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準泄露會計秘密;
(三)不準在會計業務權限范圍之外使用印鑒;
(四)不準參與所服務村的內部事務;
(五)不準借職務之便謀取私利;
(六)不準擅自動用資金;
(七)不準擅自突破規定資金周轉量;
(八)不準接收未簽批條據;
(九)不準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項。
第十二條票據管理
(一)村財經委員領取票據時,應到票據管理員處填寫“農村財務代理中心票據領用清冊”,并當面清點份數。
(二)不準拆本使用。
(三)統管票據開具時,應同時加蓋五章,即:中心財務章、村財務章、中心會計章、財經委員章、交款人章(簽字)。
(四)嚴禁大頭小尾開具統一票據,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或刑事處罰,并補交相應的差額。
(五)收款方式根據情況填寫存款、現金或轉帳,依據事實送存統管帳戶或直接報送到所轄中心會計。
(六)整本票據使用完畢應及時到中心會計審核,確認無誤的即可核銷,并到票據管理處領取新的票據。
(七)確保票據的安全性,如遺失應及時到鎮農村財務代理中心聲明作廢。
(八)堅決杜絕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帳的現象發生。
第十三條報帳管理
(一)各村財經委員按規定時間到中心報帳。
(二)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時報帳。
(三)涉及現金或存款的,資金都應及時繳入財政代管專戶。
(四)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上報。
(五)所報原始票據要素齊全(注明日期、用途、經手人簽字、支書主任聯簽、民主理財小組審核章)。
(六)預算方案以外的重大支出,需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有書面說明,方可報帳。
第十四條備用金管理
(一)不準公款私存。
(二)不準挪用備用金。
第十五條微機管理
(一)微機實行專人管理,在未征得領導同意下,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操作微機。
(二)為保障文件、數據的安全性與保密性,任何人員不得隨便更改微機系統設置。
(三)微機管理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按時、按程序開關機,關機后要同時關閉電源。
(四)微機室要經常保持清潔、通風干燥、禁止用笤帚掃地,嚴禁吸煙,避免陽光直射微機,禁止強雷雨天氣使用微機。
(五)若微機出現硬、軟件故障,由專業人員進行維修。
(六)微機管理人員應及時對重要數據作好備份與標識。
(七)管理人員應定期用殺毒軟件對磁盤作例行檢查,并用系統工具整理硬盤。
(八)使用外來磁盤,必須先殺毒后再使用。
(九)禁止在微機上聊天、玩游戲、觀看影碟。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
(一)檔案實行專人管理,未經領導同意,非本單位專業人員不得查詢。
(二)財務檔案包括各種經濟合同或協議,各項財務計劃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和會計報表,會計人員交接單,會計檔案銷毀單等。
(三)每年年終會計人員要將本年度內的財務檔案進行整理裝訂成冊,統一歸檔管理。
(四)查閱會計檔案,必須持工作單位介紹信,寫清查閱內容,經鄉(鎮)農村財務管理服務中心主任簽字,方可查閱。
財務的規章制度5
崗位職責:
1、出納人員必須按照全國統一會計制度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補充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2、報銷憑證:出納人員人員要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填制人簽名或蓋章);日期;經濟業務內容;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同時要有經辦人和單位財務主管人簽名。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應拒絕辦理,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等差錯,所附票證與報銷金額不符,以及書寫不規范等,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填,遇有偽造單據,涂改憑證,虛報冒領款項的行為,應及時報請領導處理。
3、憑證編制:根據原臺憑證及時填制憑證,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填制會計憑證的字跡必須清洗、工整、不得潦草。會計憑證應當及時傳遞,不得積壓。記賬憑證必須具有: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紀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人蓋章或簽名,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蓋章或簽字。記賬憑證應當連續編號。
4、銀行記錄:出納人員要按照規定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采用訂本工賬簿。啟用賬簿應封面上寫明單位名稱和賬簿名稱并填寫啟用表。登記賬簿要按要求進行記錄,做到數字準確、摘要清楚、登記及時、字跡工整。如記錄發生錯誤,不得涂改,挖補。刮擦或用藥水清除字跡,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要求進行更正。現金日
記賬薄銀行存款記賬要逐日結出余款并與庫存現金核對無誤。
5、票據管理: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及各項費用支出范圍和標準,嚴格把關,發票填制完整,真實,作廢時應當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發票使用完,必須妥善保管,以備檢驗。
6、支付現金,可以從本單位現金庫存中支付或者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以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7、單位從開戶行提取現金的,應當寫明用途,由本單位財務負責人簽字蓋章,予以支付。
8、賬戶管理:不準用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不準單位之間相互借用現金,不準謊報用途套取現金,不準利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不準交單位收入的現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不準保留帳外公款(即小金庫)。
9、每月要按時交納水電等各項費用。
規章制度:
1、遵守《會計法》及公司規章,嚴格辦事,熱情服務。
2、費用報銷:充分發揮財務的監督職能,尤為采購部的營銷費用報銷等,不管任何人,不得違章。
3、監督收款:積極協助經營部主管,督查業務人員收催款,落實到人。
4、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金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租費現金必須送至銀行,不準坐支,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5、嚴禁挪用公款,一經發現送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6、嚴格保密財務信息,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向任何人泄露。否則一經查實輕者罰款200元,重者辭退。
財務的規章制度6
一、總原則
1、公司財務實行“計劃”為特征的總經理負責制:屬已經總經理審批的計劃內的支付,由相關事業部總經理的書面授權,財務負責人監核即可辦理;屬計劃外的,必須有公司總經理的書面授權。
2、嚴格執行<會計法>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接受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的檢查、監督,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及時、準確、完整。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財務經理職責
1、對崗位設置、人員配備、核算組織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時負責選拔、培訓和考核財會人員。
2、貫徹國家財稅政策、法規,并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建立規范的財務模式,指導建立健全相關財務核算制度同時負責對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3、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4、其他相關工作。
(二)財務主管職責
1、負責管理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2、負責對本部門內部的機構設置、人員配備、選調聘用、晉升辭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見。
3、負責對本部門財務人員的管理、教育、培訓和考核。
4、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會計電算化管理方式等。
5、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加強財務管理。
6、參與公司各項資本經營活動的預測、計劃、核算、分析決策和管理,做好對本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7、組織指導編制財務收支計劃、財務預決算,并監督貫徹執行;協助財務經理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負責監管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9、參與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發票開具和審核,各項業務款項發生、回收的監督,業務報表的整理、審核、匯總,業務合同執行情況的監督、保管及統計報表的填報;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門主管或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2、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白條抵庫。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提前預警資金需用狀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投資、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并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8、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9、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后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10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設備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4、備用金借款:對于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并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及總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遇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四、附則
1、所有費用支出實行總經理簽批制。
2、本制度自董事(股東)會議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累計折舊后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沖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后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后的凈額)與固定資產凈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要辦理會計手續,并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賬。
十六、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
十七、銀行賬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匯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并經總經理批準,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余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余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準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后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經總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必須注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柜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準,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并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一、庫存現金管理
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日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單位領導,并要追究責任者的責任。
1、不準用“白條”入帳。
2、不準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3、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萬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公司汽車前往。
4、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5、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內存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6、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本單位領導的檢查監督。
7、出納員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上述各條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保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采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托收款(僅限于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于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余額調節明細表。
銀行出納員對銀行調節明細表所記載的帳項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對出現的差錯通知責任人進行更正,對未達帳項要及時予以清理。造成的帳帳不一致,應盡快解決。
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鑒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應收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銷售部門根據形成收入的確定標準及時開據發貨票后,由財務部作好帳務處理,編制會計記賬憑證,登記有關收入和與客戶應收賬款往來的會計賬簿,同時要定期與銷售部門進行核對,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1、其他應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購借款、各部門備用金應于業務發生后及時報銷,每月中旬進行清理。各部門備用金于每月份中旬清理,進行還舊借新。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采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及時進行帳務處理,登記相應的帳簿,定期與相關部門對帳,保證雙方賬賬核對一致。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鑒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每季抽查一次。
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五、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1)所有款項的支付,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如果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應以電話或傳真的方式與其聯系,確認是否批準款項的支付,事后請其在支出單上補簽意見;
(2)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辦公室主任或出納不在單位期間,印章應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專人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
(3)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準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5)往來款項的沖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6)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7)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保存原件,復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施工工程用款支付批工作流程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財務方可報支;
(2)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1)公司員工到本市范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2)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部門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①房租標準:A、部門經理以上職員,房租標準為120元/日;B、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100元/日。②伙食補貼、市內交通補貼標準伙食補貼每人20元/日;市內交通費每人6元/日。
(4)、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報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后支付。
4、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1)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采取銀行轉賬的方式結算;
(2)車輛的易損備品備件由辦公室統一安排采購,以支票支付。需用時應辦理領用手續,并由辦公室建賬予以核銷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并設賬登記使用。
5、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1)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采購、管理;
(2)辦公室設立賬冊登記公司辦公用品的采購、使用情況;
(3)辦公室財產臺賬為財務部附設賬冊;
(4)辦公室應對各部門領用的辦公用品情況進行造冊、登記、定期通報;
(5)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準,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6)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公司人事勞資管理部門制定,經總經理批準后報財務部備案。
6、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1)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范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2)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后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并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3)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準后方可實施;
(4)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賬收據給經辦人;
(5)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審核后,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6)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7)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規定為準。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經濟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標、保證、承諾及其他經濟簽證均需由總經理簽署或授權委托簽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負責工程造價的預測及審核、工程招投標文件的編制、工程決算的審定。
3、工程部還負責組織工程用設備材料的采購供應及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對已經選擇定型的設備、材料進行采購,確保設備材料及時供應,積極進行市場詢價工作,建立市場價格詢價登記薄,記錄材料價格變動的歷史資料。
4、財務部主要負責工程成本的總體控制工作。
(1)參與有關工程經濟合同的談判工作,及時準確地了解公司各項工程成本的構成及用款計劃;
(2)負責工程進度款的復核工作,參與工程造價的確定和最后決算的審定工作。
5、工程中間結算程序。
(1)施工單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將工程進度結算報送工程部審核,工程部結合工程施工圖紙、施工進度計劃以及其他文件資料提出審核意見,并在5日內送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有關文件資料、施工單位領用的供應材料數額,以及與施工單位其他經濟往來等情況,并參考公司財務狀況提出付款意見,報送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6、工程決算程序。
(1)施工單位應將工程決算書以及各項經濟簽證資料按工程中間結算同樣的程序報工程部復核,財務部會簽;
(2)財務部根據各種經濟簽證、合同以及經審定的工程決算數和材料結算數,扣除已付工程數及墊付的各項費用,結算應付工程尾數,提出付款方案,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3)大工程辦理決算時,應由公司主管工程領導牽頭,由工程部、設計部、財務部及其他有關部門人員組成工程決算小組,按照上述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聯合進行專項工程決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時,商品房由工程部、銷售部辦理竣工房交接驗收入庫手續,財務部憑交樓入庫手續辦理竣工房成本結算。
第三章財產管理制度
1、公司財產的范圍
(1)公司財產包括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購入或自制的機器設備、動力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儀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時具備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
(3)凡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下或價值在20xx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屬低值易耗品。
2、公司財務部負責公司所有財產的會計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資產及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用具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機器設備、動力設備、工具儀器等由工程部歸口管理;
(3)辦公室和工程部應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財產的業務核算,應設立臺賬,登記公司財產的購入、使用及庫存情況,負責組織公司財產的保管、維修并制定相應的措施、辦法。
3、財產的購置與調撥
(1)辦公室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編制財產采購計劃及進行市場詢價工作,經財務部會簽,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
(2)財產購回后,應填寫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產收入驗收單一式兩聯,財務部憑財產收入驗收單、財物發票及采購計劃辦理報銷手續。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憑驗收單登記臺賬;
(3)各部門需領用固定資產時,應填寫領用單,領用單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報辦公室審批,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4)固定資產的領用單由使用部門開具,領用單一式三聯。一聯由領用部門存查,一聯送財產歸口管理部門作為財產發出憑據,一聯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定期匯總后向財務部報賬;
(5)財產在公司內部之間轉移使用應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手續由財產歸口管理部門辦理,送財務部備案。
4、財產的清查、盤點
(1)公司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進行財產清查盤點工作,年終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2)各部門的年終財產盤點必須有財務人員參加;
(3)財產盤點清查后發現盤盈、盤虧和毀損的,均應填報損益報告表,書面說明虧、損原因。對因個人失職造成財產損失的,必須追究主管人員和經辦人員的責任;
(4)凡已達到自然報廢條件的固定資產,財產歸口管理部門應會同財務部組織評估,評估情況上報公司主管領導,由公司主管領導決定處理意見;
(5)凡尚未達到自然報廢條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查明原因,如實上報;屬個人責任事故的應由有關責任人員負責賠償損失;屬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損失的,應上報總經理,決定處理意見。
一、總則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制定本制度;
2、為規范公司日常財務行為,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門及員工對公司財務部工作進行有效地監督,同時進一步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維護公司及員工相關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一)會計職責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帳、報賬,做到手續齊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處理及時;
2、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3、會計業務的核算,財務制度的監督,會計檔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負責完成公司的日常財務工作;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監督各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積極為公司籌措和調度資金,協助公司領導作好全公司的資金運籌及資金管理工作;
7、做好公司納稅申報和稅收策劃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出納職責
1、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冊,嚴格審核現金收支,做到賬實相符;
2、嚴格控制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押現金;
3、對每天發生的銀行和現金收支業務作到日清月結,及時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現金管理制度
1、所有收支由公司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現金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核對庫存。作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3、庫存現金超過20xx元時必須存入銀行。
4、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領用單”,寫明用途金額,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5、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需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門主管,總經理簽字方可匯出。
6、任何現金支出必須按相關程序報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須預支現金的,須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方可支出現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來或借款后一周內向出納還款或報銷(詳見差旅費報銷規定)。
7、收支單據辦理完畢后出納須在審核無誤的收支憑單上簽章,并在原始單據上加蓋現金收、付訖章,防止重復報銷。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購買、填寫和保存由出納負責。
2、建立和健全《銀行存款日記帳》簿,出納應根據審批無誤的收支憑單,逐筆順序登記銀行流水收支帳目,并每天結出余額;每工作日結束后。
3、所開出支票必須封填收款單位名稱。
4、所開支票必須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頭上簽收或蓋章。
5、簽發支票必須在銀行賬戶余額內按規定向收款人簽發,不準出租支票或將支票轉讓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不準將支票交收款單位代簽。
五、印鑒的保管
1、銀行印鑒必須分人保管。
2、財務專用章和總經理印鑒分別由財務主管和出納負責保管。
六、現金、銀行存款的盤查
1、出納人員在每周完成出納工作后,應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結存情況,編制“出納報告表”,并對由出納保管的庫存現金,由會計或總經理指定人員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終了進行定期對帳盤查,其他時間進行抽查。
2、出納應根據銀行存款日記帳的帳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帳單的余額進行核對,對未達帳項應由會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進行檢查核對。
3、其它依據相關會計制度及法規執行。
七、資產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資產是指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過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設備、辦公套具、電子設備、機器設備、辦公設備等。各部門按月編制預算,填寫申購單,逐級審批。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金額大于1000元(含),必須采用轉賬方式付款,不得使用現金,確實有特殊情況,需總經理同意方可。
八、費用管理制度
日常費用管理
一、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是公司因經營業務需要而發生的餐費、禮品費等,應本著必要、合理、節約的原則從嚴掌握。因業務需要接待時,必須事前經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接待。
2、業務招待中娛樂性招待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3、業務招待報銷時應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事先經總經理審批的《招待費用申請表》,列明原由、招待對象、人數、地點及陪餐人員、費用標準,事后方可憑有效票據填寫《費用報銷單》予以審批報銷。《招待費用申請表》由財務部專人妥善保管。
4、公司實行招待費總額控制原則,所有招待費用在發生前都需告知上級主管,必須經過部門主管、總經理、主管會計簽字方可報銷。
二、差旅費:
1、差旅費包括出差期間發生的往返車船費、訂票費、市內交通費、住宿費、住宿補助、伙食補助、通訊費補貼等,費用分項計算,計算后標準總額內憑出差地有關發票據實報銷,超支部分自理。
2、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申請程序:公司員工出差應事前填寫“出差申請審批單”,明確出差任務、路線時間及隨行人員等相關事宜,再上報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審批。
(2)出差人員如需借款,憑領導簽字批準的《出差審批單》,填寫《借款單》,經總經理簽字批準可在財務部預支和出差預估費用相當的借款。
(3)公司各部門因公外出人員,在出差期間所支出的費用,要本著勤儉節約,杜絕浪費的原則,嚴格按以下規定。
(4)差旅費報銷標準:
1、員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標準(金額單位:元。下同):
人員
飛機
火車
輪船
長途汽車
出租車
總經理、副總經理
普通艙
軟臥軟座
二等艙
實報
實報
部門主管
預申請
硬臥硬座
二等艙
可乘
實報(緊急情況實報)
主管以下
硬臥硬座
三等艙
可乘
預申請
2、住宿標準: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含副總經理,下同)
副總以下
480
300
240
180
150
3、伙食補助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
副總以下
100
90
80
80
60
4、市內交通費:
人員
特區
直轄市
省會城市
省轄市
縣級市及以下
總經理、副總經理
實報實銷
副總以下
100
100
60
60
50
備注:以上人員總經理為公司負責人、經理為部門負責人、其余人員是除以上人員之外所有人員。
九、費用報銷、借款申請、付款申請流程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出納付款
經辦人整理票據——>部門負責人審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總部財務總監——>總部批準——>出納付款
根據以上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現狀及其主要問題的分析,結合當前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整體性、彈性、比例、優化等原則,在此基礎上有效發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作用。
1、整體性原則
對于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往往從籌集資金到收回貨幣資金要經歷較多的環節。而且以上環節相互作用和聯系,具有整體性。同時,中小企業具有資金流動較快的特點,因此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上,應當從財務管理的內外部的聯系出發,重視各個組成部分之間的統一協調。比如,財務管理在實行分權管理中,需要協調各個責任部門的利益,促使整體效益的最優化。
2、彈性原則
彈性原則強調收治平衡,最好是略有結余的實現。由于任何決策都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也即存在風險性。對此,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確保合理的彈性。當然,該彈性范圍受到企業環境、決策可靠性等因素的影響,也要求中小企業科學評估面對的財務風險,從而提高財務管理系統的確定性。
3、比例原則
財務管理不僅規劃和控制著絕對量的資金,還必須利用各因素的比例關系,從而找到管理中的問題,并采取相應的對策,促使比例合理化。比如,財務管理中經常碰到的負債比率、流動比率等內容。在財務管理工作中,需要進行比率分析,保持各種比例關系的合理,從而確保企業資金結構的穩定、合理。
4、優化原則
一般來說,最優原則包括三個方面:首先就是多方案中的最優選擇,也即在財務管理制度建設中選擇最優的問題解決方案;其次就是確定最優總量,比如理想現金金額,企業籌資總額等總量的確定;最后就是確認最優比例關系,包括利潤分配比例、資本結構比例等。
1、優化財務管理環境
對于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必須構建良好的財務管理環境,從而為確保財務管理的質量。為此,首先是掌握企業外部財務管理環境。企業財務人員應當清醒認識到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比如政治、經濟、法律制度、市場狀況等,對搜集的相關資料全面分析研究。其次,中小企業應當增強企業管理層對財務管理的認識程度,提升財務管理的重視程度。另外,企業應當保證財務管理的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和財務監督工作得到切實執行,從而為企業管理層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信息,促使企業決策科學性、合理性。
2、提高財務人員的素質
財務人員是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主體,也是財務管理制度的執行者。只要充分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才能不斷提高。對此,企業需要增強財務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尤其是重視在崗培訓,促使財務人員了解企業自身的特點,并掌握企業財務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進而根據各自的崗位需求,開展做很對性的培訓工作。同時,中小企業還需要加大高素質人才的引進力度,嚴把財務人員的用人關。另外,通過科學的激勵約束體制的建設,增強財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尤其是培養財務人員職業道德意識,通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來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上的不足,進而提升財務管理工作的質量。
3、完善財務管理體制,明確財務管理職責與權限
結合某國有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該公司財務管理基本任務包括加強企業財務管理,建立健全財務監督機制,規范企業財務行為,提高財務運行效率,明確母子公司財務管理職責,有效利用資源,以實現企業效益最大化和提升企業管理水平為目的,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其次,在財務管理體制建設上,公司財務管理體制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制。各級單位須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獨立從事經營活動,獨立納稅,規范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獨立承擔民事及經濟責任,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保證出資人、投資者、債權人權益不受侵犯,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外,財務部分的職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會計核算的職責。遵循會計核算原則,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對企業日常經營收支狀況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資金、成本、費用、利潤預算,編報月、年度財務報告,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二是財務監督的職責。規范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行為,對本企業的日常財務收支活動進行監督,杜絕和糾正企業經營中違規和違紀財務事項。如發現企業經營中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的,應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三是參與經營管理的職責。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和重大經營決策。按照有關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效降低和控制成本費用增長。四是財務信息管理的職責。利用會計信息,分析、預測、控制、評價和考核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揭示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增收節支的措施和建議。
三、結語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的現狀,分析了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應當遵循的原則,在此基礎上探討了加強我國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建設的措施。總而言之,中小企業必須結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方向,不斷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
財務的規章制度7
為規范財務管理,切實把經費收好、管好、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及《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的方針、政策、制度,確保各項財務收支業務合理、合法、合規。
二、真實、準確和完整地反映財務收支情況,按月編制財務報表,按規定期限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財政部門,并接受監督和檢查。
三、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各項專用資金,繳納各種稅金和有關費用。
四、按規定使用各種票據,嚴禁使用“白條憑證”。
五、不屬于本單位的.經濟往來,不得在本單位的銀行賬戶開支。不準租借銀行賬戶、支票、公章。
六、嚴格執行現金庫存限額,現金使用范圍,現金發放手續的規定,不得賬外設賬。嚴禁現金坐支、套取現金, 嚴禁設立小金庫。
七、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津貼、勞酬費、獎勵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支付。
八、嚴格現金收付手續,堅持“賬錢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人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賬,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九、按照國家規定配備具有崗位證書的專職或兼職財務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或出納人員調動工作因故離職的,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好交接手續前,不得離職。
十、財務專用章應由專人保管,個人印章必須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
十一、嚴格憑證審批手續,報銷憑證須由經辦人簽字或蓋章,經領導審批后方可報銷,重大開支須報董事會討論決定。
十二、加強會計檔案管理,對本單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會計人員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編制檔案清冊。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嚴防毀損和散失。
財務的規章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實行全面預算體制,依據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銀行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于總公司及各所屬企業。
第二條本規定是在全面預算體制下,月份資金計劃基礎上,對本公司經濟業務的所有貨幣資金的收支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貨幣資金包括銀行存款、現金以及其它貨幣資金(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等)。
第三條財務本部和各所屬企業財務部負責本規定的具體貫徹實施,并設專職稽核員負責經濟業務的收支計劃和審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總公司資金計劃控制
第四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對總公司資金運作進行“全面計劃、整體協調、統籌安排、宏觀控制”。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必須于每年12月底前將各自下年度用款計劃上報總公司財務本部,財務本部于每年底根據總公司下年發展計劃及資金情況進行統籌安排,并制訂總體資金年度安排計劃及季度、月份資金計劃,報總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下達。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財務部門負責各自單位的年、季、月資金計劃安排和落實,并在實際工作中控制、監督資金計劃的執行情況。
第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各所屬企業借領計劃內大額款項,采取“提前通知,積極籌措”的辦法。
(一)金額在1000萬元以下,必須提前5天通知財務部。
(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必須提前10天通知財務部。
(三)在手續齊全的情況下,開信用證須提前3天,改證須提前之大通知財務部,信用證原則上允許改兩次。
(四)辦理匯票須提前兩天通知財務部。
第八條計劃外借領大額款項,業務部門或專業公司須辦理調整計劃手續,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資金情況進行安排、籌集,提前通知期暫定10天。
第九條各部門不按規定的提前期通知財務部,而影響用款,申辦部門自負其責,
第三章現金管理
第十條現金的收入、支出范圍:
(一)現金收入包括:公司經濟業務范圍內的一切現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項的退回現金等。
(二)支出范圍: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勞務費,勞保。福利費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3、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4、發給職工的各種獎金。
5、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收款對方元銀行帳號不能辦理轉帳結算或對方當地有特殊情況等,必須使用現金結算的。
6、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需要支付現金的其它支出。
第十一條以各部編報的、經財務部平衡、公司總經理批準的月度貨幣收支計劃為依據,由財務部進行日常經濟業務的現金收支管理,對超計劃支出,又元批準計劃調整追補支出的,財務部拒絕支付。
第十二條現金收支業務的管理
(一)現金收入的管理
1、無論是否簽合同、協議,公司的所有現金收入,經辦部門必須連同收款說明書、發票或收據副本等,于收進日(最晚于次日)如數交付財務部,收款部門不得挪作他用,更不準留存于經辦部門內。
2、業務人員辦理業務預借的現金,其未支用部分應連同有關業務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送交財務部沖銷預借款,不得余款不報,留作他用。
(二)現金支出的管理
1、預算內零星采購,由經辦部門開具經費支出報審表(代借款單),寫明用途、金額,總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各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后交財務本部總經理或專業公司財務經理簽批后辦理,稽核員按預算審核。
2、預算內經常性費用支出(辦公費、小額招待費、市內交通費等),無預借款直接報帳的,由指定經辦部門開具費用支出憑單,寫明用途,經總公司部門總經理和專業公司總經理簽字,連同發票或收據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辦理。
3、預算外或超預算支出,由經辦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全面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業務部門借領現金(不包括差旅費借款),必須在15天內報帳,對逾期末報的通知該部門報帳或追回現金,必要時停辦該部門現金借領業務。試工人員不許借款,由該部門經理代借。
5、業務人員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費時,不得付給現金,可開出支票轉入其個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城市例外)。
第四章銀行收支結算管理
第十三條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本公司目前采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匯兌、支票、委托收款等結算方式,在國際貿易業務和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中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
第十四條銀行結算資金管理
(一)銀行結算收入的管理。
1通過銀行轉來的非支票結算方式的`營業收入憑證,財務部轉交業務經辦部門,由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并附有關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后,由主管會計辦理有關手續,并進行會計處理。
2、由銀行轉來的與其他單位及本公司所屬企業的往來款的單據,收到后交經辦部門,經辦部門填寫收款說明書,附帶結算憑證,交財務部稽核員審核,交主管會計處理。
3、業務部門收到外單位開具的支票,連同有關憑證、收款說明書,送交財務部,由稽核員審核,交銀行出納員于當日送交銀行并作會計處理。
4、信用證結算按我公司(迸出口業務財務管理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銀行結算支出的管理
1、根據合同、協議的規定,由業務部門申辦的對外投資、對內貿易等需要銀行辦理匯票、電匯、銀行本票等方式支出時,由經辦業務部門填寫經費支出報審表,交財務部稽核員按計劃項目審核用途后,交財務部經理簽字。需簽報本公司領導的,由財務部簽署意見后簽報。
2日常采購物資或支出費用領用支票按預算報財務部審批。
3嚴格控制簽發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簽發,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用途、簽發日期和規定限額,在銀行規定開空白支票范圍內才可以開出。
4、專設領用空白支票登記簿,由領用人簽字。逾期一周未用的空白轉帳支票要及時交回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空白支票登記簿,對逾期末交的空白支票進行查詢。
5、一個部門已領用三張支票,不按規定時間報帳,財務部書面通知該部門啟行查詢,一周內仍無反饋,財務部門停止對該部門簽發新的支票。
第五章報帳銷帳
第十五條各部門預借的支票,結算款項業務處理完畢,應及時執有關憑證(發票或收據、支出憑單等)在一周內到財務部報帳銷帳。
第十六條為貫徹經濟責任制,報帳采取上級審簽辦法,即:總公司業務人員報帳,屬預算內支出,由部門總經理審簽,報財務本部按權限審批;屬預算外支出,均須報總公司主管財務的領導審批。部門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分管領導審簽,總公司副總經理報帳由總公司總經理審簽。
第十七條應付現金的金額在20xx元以上的報帳,原則上以支票轉入報帳人信用卡內。
公司財務管理規章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并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初級經濟師考試: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企業的概念。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采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并據此入帳。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準,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并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馀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馀額,并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_,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馀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并編制銀行存款馀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并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并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范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并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范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財務的規章制度9
一、工作職責及處罰辦法
1、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搞好財務核算,并于每月10日前編報好上月會計報表;對未按規定時間上報集團及公司領導所需各種報表的,視情況而定,對主要責任人處以20元/次罰款,對次要責任人處以10元/次罰款;未按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及集團財務部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的,視情況而定,處以50元—200元罰款或調離崗位。
2、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30日前搞好本月進項稅額的認證抵扣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不能認證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3、嚴格按照稅法要求,于每月10日前搞好上月的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工作;因工作失職,未能及時申報和繳納稅款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4、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領購及繳銷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及收據繳銷過期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5、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的開具工作;未按規定開具發票及收據受到稅務處罰及給公司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和損失金額。
6、嚴格按照稅法要求,搞好發票及收據保管工作;因工作失職,造成發票、收據遺失受到稅務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7、嚴格按照統計法要求,搞好統計工作,因工作失職,受到統計執法部門處罰的,查明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承擔全部處罰金額。
8、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300元庫存現金額預留保險柜庫存現金,因超規定預留現金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9、未經批準,擅自挪用現金或支付款項的;一經查處,除責令其歸還所挪用現金、所支付款項外,并處以相關責任人挪用現金、支付款項額0.5倍罰款。
10、對外辦理結算業務,除農副產品收購業務外,結算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辦理銀行轉帳結算;未經批準而辦理現金支付的,一經查處,按所辦業務金額處以0.5倍罰款。
11、對業務員及代理商所交現金應及時開具現金收款收據,對無法確認的現金,應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由部門領導與銷售協調落實,辦理收款手續;因工作失職,造成現金貨款未入帳或未能及時入帳,給業務員銷售業務帶來影響和損失的,視同挪用現金處理,處以所收現金額1倍罰款。
12、嚴格認真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款相符;因工作失職,造成公司貨幣資金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金額。
13、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一經查處,處以相關責任人套取現金金額2倍以上罰款。
14、積極為公司各部門特別是銷售部門搞好服務工作,如發現有工作不主動或服務態度生硬等現象,一經核實,處以10元/次罰款。
15、本部門人員違反制度當月罰款達100元以上,部門、車間負責人按其金額的20%處罰。
二、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財務人員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培訓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積極,發掘內在潛力,為公司及時發現、選拔、重用人才創造條件,以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四、本制度從20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財務的規章制度10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和財務規章制度,以收定支,勤儉辦事,統籌兼顧,保證重點。
二、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負責財務審計工作,重大事項由辦黨組集體研究決定,財務科做好日常工作,制定崗位責任制。
三、實行預算管理,一切收支列入預算、嚴格按預算執行,年初預算由領導小組討論決定,預算金額超過50000元,由辦黨組研究確定。
四、嚴格執行費用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任何人不得自引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開支標準,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合理的.開支一律不得報銷,因特殊情況需擴大開支范圍和提高標準,必須報財經領導小組批準。
五、任何一項經濟業務必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員辦理,經辦人之間相互監督,相互制約。
六、因公出差、購物需借公款,必須填寫借款單,經財務主管主任批準方可借款。借款人在公務結束后一周內辦理結帳手續,不得拖欠,做到一事一清。
七、財務審批實行一支筆批報制度。
八、財務工作實行職務分離,分工負責,財務印章分開保管,如有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
財務的規章制度11
為切實加強學校工會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證資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設置及分工
根據錢、賬、物分管原則及內部控制稽核的需要,紹興文理學院工會財務實行獨立核算,經工會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經費審查委員主任為王鶯同志,并聘任鄭金木同志為工會會計,王志潮同志為工會出納。
(二)崗位職責
工會出納崗位職責
1、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銀行、現金的管理辦法。
2、認真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對不真實、不合理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憑證予以退回,及時辦理銀行、現金收、付款業務。
3、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不得以“白條”抵庫。
4、嚴格遵守銀行結算制度。不得將空白支票交給其他單位和個人簽發,因特殊情況須簽發不填寫金額的轉帳支票時,必須在用款申請書上寫明用途,由領導簽字同意,方可辦理。
5、根據已經辦理完畢的現金、銀行收付款憑證,逐筆序時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并結出余額,月末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及時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對未達賬及時查詢,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6、確保空白憑據、空白支票的'安全。
工會會計崗位職責
1、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戶、賬薄。
2、負責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進行稽核,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的時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經費審查委員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對違反工會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不予辦理。
3、按月向單位行政足額計撥工會經費,并按規定分成比例按時、定額上繳上級工會。
4、負責賬賬、賬表、賬證核對,確保工會年度決算的真實、有用,每年及時編報工會財務會計報表。
5、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協助檔案管理員做好工會會計檔案歸檔工作。
6、負責保管好工會財務印鑒。
經費審查委員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
2、按照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制度,定期對工會經費收、支情況進行審查監督,對全年的工會經費收支及使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報告。
3、促進工會財務規范化、公開化。
4、堅持勤儉節約原則,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率。
(三)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政策、規定和開支范圍、標準,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2、經費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
3、堅持預算管理原則。一切費用均納入預算管理。
4、嚴格按照工會經費開支范圍,使用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5、要確保工會經費重點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方面的開支。
6、要定期公布賬目,接受會員監督和經審會審查。
財務的規章制度12
一、財務規章制度概述
財務規章制度是公司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到公司財務活動的各個方面,包括資金籌集、資金使用、成本控制、財務報告等。這些規章制度旨在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確保公司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合規性和有效性。
二、財務規章制度的組成部分
1、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是財務規章制度的基石,它涉及到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程序和方法。它規定了公司如何進行財務預測、財務計劃、財務控制和財務分析等工作。同時,財務管理制度還包括了財務報表的編制、審核和報送等方面的規定。
2、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是確保公司財務活動合規、安全的重要保障。它包括內部審計、會計監督、憑證管理、印章管理等方面的規定。通過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可以有效地防止財務舞弊和財務風險的發生。
3、財務決策制度
財務決策制度是公司財務管理的核心,它涉及到公司重大財務事項的決策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投資決策、融資決策、資金調度決策等方面的規定。通過建立科學的財務決策制度,可以確保公司財務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三、實施財務規章制度的措施
為了確保財務規章制度的順利實施,公司應該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強培訓和學習:公司應該加強對財務管理人員和員工的相關培訓和學習,提高他們對財務規章制度的認識和理解,增強他們的.執行力。
2、加強監督和考核:公司應該建立健全的監督和考核機制,定期對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制度的落實。
3、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公司應該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財務數據的自動化處理和共享,提高財務管理效率和質量。
四、案例分析
以某大型制造企業為例,該企業建立了完善的財務規章制度,包括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財務決策制度等。在實踐中,該企業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確保財務規章制度的實施:
1、加強培訓和學習:該企業定期組織財務管理人員參加專業培訓和學習活動,提高他們的專業和管理水平。同時,該企業還加強了對員工的宣傳和培訓,提高了他們對財務規章制度的認識和理解。
2、加強監督和考核:該企業建立了內部審計和監督機制,定期對各部門的財務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同時,該企業還建立了考核機制,將財務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納入考核體系中,激勵員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
3、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該企業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統,實現了財務數據的自動化處理和共享。通過該系統,該企業提高了財務管理效率和質量,減少了人為錯誤和誤差。同時,該系統還為決策層提供了及時、準確的數據支持,提高了決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綜上所述,財務規章制度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涉及到公司財務活動的各個方面。為了確保財務規章制度的順利實施,公司應該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加強培訓和學習、加強監督和考核、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統等。同時,公司還應該不斷總結經驗教訓,不斷完善和優化財務規章制度,提高公司的財務管理水平。
財務的規章制度1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
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由會計兼任承擔。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預算會計規章制度篇2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各項財政、財務規章制度,以及上級單位制定的財務管理辦法。
2、按規定向上級單位和財務部門報年度預算、月份用(繳)款計劃、月份會計報表和年度決算。
3、根據國家規定和上級核定的預算,辦理各項財務收支,在規定的權限內,支配和辦理本單位預算支出正確核算,合理分配資金,努力增收節支。
4、按照本校實際,加強財務活動分析,及時發現和解決財務收支中的問題,努力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果。
5、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按期進行財產物資的清查工作,保護國家財產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財政部門、上級主管單位及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如實反映情況主動提供有關資料。
7、組織、指導、監督所屬報銷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及繳銷工作。
8、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簿、報表等檔案資料。
9、每學期的經費收支,大致情況學期結束須定期向教師代表匯報并公示,征求意見,做到民主理財、精打細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項經費支出,都要按原始憑證結報,嚴格執行開支標準,不得自行提高或變相提高,并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
11、財務人員要隨時主動向校長室反映財務活動情況,上交財務月報表,做到忠于職守,隨時接受學校領導的調查和意見。
12、在一般情況下,購物由專人負責,購物發票須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審核人、校長簽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備查,不符合規定的事項有權拒絕支付。
財務的規章制度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創建節約型機關,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統籌安排,綜合管理;
(二)精打細算,量入為出;
(三)一月一報,及時結算;
(四)保障重點,兼顧一般;(五)勤儉節約,講求實效。
第三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體制:由局辦公室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所有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筆審批。
第四條 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經費收支預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開展財務活動分析,加強國有資產和資金管理。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對報銷單據要認真審核,坐到報賬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日清月結,定期報表。
第二章 預算編制及執行
第五條 預算編制:由局辦公室按照“合法、規范、公平、節儉”的原則,結合上年資金使用情況和本年度實際需要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黨組審定執行。
第六條 財務預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上級安排的專項或業務經費。
第七條 黨團活動經費、老干活動經費、工會費按黨組會議核定的標準列入專項支出。
第八條 基本支出指用于滿足單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類支出,包括:(一)差旅費;(二)招待費;(三)會議費或旅游活動組織費;(四)購置費;(五)文印費;(六)車輛消耗費用;(七)其他費用。
專項支出指具有專門用途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按年初預算和上級下達的科目執行。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條 資金管理及審批遵循“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即由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和科室負責人對發票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條 除工資、醫保、公積金外,其他所有開支實行事前申報制度,即按規定填寫開支申報表,經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開支。所有開支須兩人以上經辦,重大采購項目應有紀檢、監察人員介入監督。
第十一條 資金審批一般程序和權限:由經手人負責將票據進行分門別類整理,并填寫經費報銷審批單,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在票據上簽字,會計和辦公室主任審核,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審批,支出超過1000元(含)報局長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經局黨組研究決定。
第十二條 原始憑證(即報銷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完整,具備以下要素:(一)原始憑證名稱:(二)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及編號;(三)填制和接受原始憑證的單位或個人簽章;(六)報銷原始憑證須有經手人、證明人、科室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七)單筆金額500元以上(含500元)的須附憑證附件。對要素不齊全的票據,會計和辦公室有權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根據市財政局規定,凡符合公務員卡消費條件的公務消費必須使用開戶行的公務卡,用現金支付的費用財務有權拒絕報帳。
第十四條 接待管理
(一)接待工作要本著熱情、節儉的原則,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二)接待統一歸口辦公室管理。對口單位來人需接待的,由有關科室填寫接待申請單先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工作的副主任審核,再按審批權限報局領導審批,在指定地點消費。煙酒、水果等接待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接待消費后,一般情況下由辦公室主任或負責接待的副主任簽單,一律注明接待單位或開支用途,計入單位經費支出。特殊情況下,經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可由負責接待的其他科室人員簽單,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事后補簽。經辦人事后應及時補辦接待申請單。
(三)接待標準:縣級來客人平60元/餐,市級來客人平80元/餐,省直部門及其以上領導的接待標準由局長確定。縣市來客原則上不安排住宿。上級和外地來客由辦公室安排在協議單位接待。
(四)接待費報賬程序:由辦公室結算接待經費,經會計審核,辦公室主任簽字,分管財務的局領導或局長審批。所有接待開支必須附原始接待申請單,在非指定接待點經費憑接待申請單和原始票據按規定審批程序報賬。
第十五條 出差管理
(一)機關干部職工差旅費開支,嚴格執行婁財行[]374號《婁底市市直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二)會議出差須有文件或電話通知,并嚴格按通知人數參會。出差期間,因非工作需要的參觀游覽、餐飲、住宿和娛樂開支,均由個人自理。
(三)出差須事先定好工作任務、地點、人數和路線,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登記,作為報銷依據。省、市內出差,科以下干部由分管局領導審批,科室負責人和副處以上領導出差由局長審批;出省出差一律報分管辦公室的局領導和局長審批。
(四)出差原則上不乘坐飛機,如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報分管副局長和局長批準。
(五)預借差旅費須經分管財務的局領導和局長批準,出差回機關一個星期內報賬結清。
(六)出差人員憑“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單據,每月25日前報賬,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報銷差旅費。
第十六條 專項工作支出
(一)承辦科室根據有關活動方案,編制經費預算,一般應提前報分管領導和局長審批,如大額支出須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專項工作結束后,承辦科室應在5個工作日內匯總相關費用,按程序和規定報賬。
第十七條 借款管理
(一)辦公室借備用金限額2萬元以內,于每年12月25日前結清。
(二)所有借款須注明事由及時結清,不得跨年清還。
第十八條 對外付款超過1000元的,應通過銀行轉賬或使用公務員卡結算,原則上不得付現。
第十九條 市內交通費局領導(含副處級干部)按每人每月300元,科以下干部職工按240元(不含司機),憑票按月限額報銷。
第二十條 報賬時限
(一)為方便報賬和有利于財務人員整理賬務,實行集中報帳,每周星期五為集中報賬時間。
(二)各項開支應在一個月內報賬,除辦公室定點接待外,機關干部職工每月24日、25日(如遇節假日,依次往后順延時間)必須把一個月內的開支(包括差旅費)按程序報批;定點接待由辦公室在每季度的20日前統一結算按程序報批。
(三)嚴格監督管理。每月10日前出具上個月財務報表。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管理
(一)本制度所稱物品特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饋贈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對前述物品的申購、購買、入庫、保管、使用、維護、處理等全過程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房屋建筑及附屬物、交通運輸設備、音像設備(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音響、電視機)、電子電器設備(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價值比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固定資產由會計分別建臺帳,局辦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辦公桌椅、文件柜、貨架、沙發、保險柜、修理工具、飲水機、電話機、計算器等單價較低,使用時間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分別建帳備查,其實物由局辦公室管理。
(四)辦公文具。辦公文具是指用于辦公的紙張、筆墨、文件夾、筆記本、訂書機、膠水等價值較小的辦公用品。各科室辦公文具按需領取。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請,列出明細清單,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報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采購,憑審批單報賬。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未經批準自行購置辦公用品不予報銷。
(五)物品申購。各科室申購物品時,填寫《物品申購單》,注明單價,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批準。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購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超過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購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審批。
(六) 物品采購。全局物品的采購均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到定點商店采購。
(七)物品驗收入庫。所購物品及配套資料都必須經辦公室物品保管員驗收,并分別建立物品臺帳。貴重物品應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購報帳。采購人員持發票、物品申購單、驗收入庫單,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帳。
(九)物品領用、使用與維護。物品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實行以舊換新,領用時應核準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使用物品時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十)物品移交與歸還。人員調動時應將本人使用物品應履行交接手續,辦公室主任和監審員為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十一)物品處置。物品的轉讓、報廢由物品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批準。
財務的規章制度15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加強對財務事項的監控力度,防范財務管理風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原則。
第三條財務印章的分類:
1.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對外具有法律效力,并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發票專用章;
2.對內專用財務印章:僅供公司內部管理需要的印章。包括現金收、付訖章,支票收、付訖章,銀行收、付訖章、個人人名章、稽核章、已開發票章和作廢章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各分、子公司及其所屬分支機構財務部。
第一章財務印章的管理第五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印章的監督管理工作,并不定期檢查各公司財務印章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第六條各公司財務部設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印章。
1.財務印章必須由責任心強、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作風正派的人員負責保管;
2.銀行預留印鑒必須分別保管。一般情況下,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法人章及相關票據由相關出納保管;
3.對外專用財務印章必須存放在保險柜中保存;對內專用財務印章由保管人自行妥善保管;
4.財務印章保管人員因請假等原因,需由他人臨時保管時,應履行代保管手續,并注明代保管時間和代保管人,在原保管人回來后,應立即將印章交還原保管人;
5.財務印章保管人離職或異動時,須辦理印章交接手續,由相應直屬的上級領導進行監交或收回,交接手續應記錄印章交接的時間、枚數、名稱;
6.企業名稱變更或印章受損,需要更換相應印章時,應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確保及時更換銀行預留印鑒和通知各有關單位。
7.財務印章如有丟失、毀損、被盜、誤用情況,應立即書面逐級上報詳細情況,并迅速采取應急措施防范風險。
8.停用、廢舊的印章應及時送交行政部封存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七條各公司應隨時將財務印章刻制、變更、注銷及保管等信息上報集團財務中心備案。
第八條集團財務中心負責《財務印章保管登記表》的統計和更新工作。
第二章財務印章的使用
第九條財務印章使用必須基于真實、合法、手續完備的經營活動。
第十條使用財務印章應辦理批準手續,嚴格登記。
1.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授權制,由財務負責人授權相關人員嚴格按照印章管理要求使用:
(1)銀行預留印鑒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2)發票專用章除用于已開普通發票、增值稅票、營業稅票等稅票的蓋章外均應審批、登記;
(3)其他對內專用章嚴格按照要求使用。
2.非日常財務活動使用財務印章,實行審批制,由使用人填寫《用印申請表》經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
3.加蓋財務印章時,應加蓋于規定位置;
4.嚴禁為空白支票、發票、信函、表格、合同等加蓋公司財務印章;
5.財務印章由專人保管,不得一章多人使用、保管;
6.嚴禁將對外專用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部門或個人須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或財務總監審批后,到財務部門辦理財務印章領用手續,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印章,不得貽誤。
7.月末,印章保管人須將《用印申請表》按順序裝訂成冊,存檔備案。
第三章財務印章的刻制
第十一條財務印章由公司統一刻制、授權使用。
1.因工作需要刻制財務印章,由各財務部填寫《**刻制印章申請表》向行政部提交刻章申請,經審批后由行政部辦理刻章;
2.各公司財務部申請刻制財務印章需財務總監審批同意;
3.各類財務印章名稱應以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確定的'名稱為準,并使用全稱和法定名稱,不得使用簡稱;
4.印章刻制完畢,財務部向行政部申領并登記備案;
5.各類財務印章同一內容、同一序號不得刻制多枚。
第十二條各公司財務部為財務印章的保管、使用部門,嚴禁其他部門申請刻制財務印章。
第四章財務印章的啟用、變更和注銷
第十三條財務印章啟用前,財務部門應提前通知有關單位及部門,發出正式啟用新印章的通知,注明啟用印章依據、名稱、時間及印模等,同時宣布舊印章作廢。
第十四條財務新印章啟用后,財務部門應及時與行政部辦理原有印章移交手續,將舊印章上繳或銷毀,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印章需要變更、注銷時,財務部門須將變更或注銷的財務印章移交行政部辦理印章的變更或銷毀。
第五章禁止行為和罰則
第十六條在財務印章保管、使用中禁止以下行為:
1.未經允許,擅自刻制、變更、注銷財務印章;
2.其他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刻制財務印章;
3.任何人以任何名義復制公司財務印章;
4.為各種空白文檔加蓋財務印章;
5.未經審批,攜帶財務印章外出;
6.替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審批使用財務印章;
7.未按本制度要求及時提供財務印章變動信息;
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由公司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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