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合伙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伙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合伙協議書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之規定,設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共同設立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伙人的出資額及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本所的組織形式:普通合伙律師事務所
第四條 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
2、推選或者被推選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3、提請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
4、監督合伙人會議決議的執行,監督律師事務所的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活動;
5、依照合伙人協議的約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協議對本所財產擁有所有權和收益分配權。
(二)合伙人承擔以下義務:
1、依照合伙協議履行相關監督和管理職責;
2、遵守合伙協議、律師事務所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
3、執行合伙人會議決議;
4、對本所聘用律師進行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對其執業活動實施檢查和監督;
5、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五條 合伙人會議是本所的最高議事決策機構。
第六條 合伙人會議決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職權為:
(一)制定本所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二)推選本所和管理機構的負責人;
(三)制定本所的內部管理制度;
(四)組織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執業情況和律師執業情況);
(五)審議本所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報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開支事項;
(六)決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決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財產處置;
(八)審議對本所律師的獎勵和處分;
(九)修改合伙協議、本所章程;
(十)決定本所的變更、終止;
(十一)其他需要提交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為每季度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季度終了后的十日內。經三分之二合伙人提議,可召開合伙人會議臨時會議,討論決定某一具體事項。
合伙人會議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記錄,與會合伙人應當對議定事項內容進行認可并簽字,以備合伙人查閱。
第八條 合伙人會議審議、通過決議按以下規則進行:
(一)第六條(六)、(九)、(十)項由與會全體合伙人及出具書面表決意見的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生效:
(二)第六條所列(一)、(二)、(三)、(四)、(五)、(七)、(八)、(十一)由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超過三分之二同意方可生效。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從合伙人中產生。每次選舉得票最多的為本所負責人人選,第二至第三名為副主任。
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負責對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活動和內部事務進行管理,對外代表本所,依法承擔對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的管理責任。
第十條 本所設行政主任一名,全面主持本所的行政管理、對外聯絡、廣告宣傳、財務管理、行政事務工作。行政主任由合伙人會議決定聘用和辭退,對合伙人會議負責。行政主任的報酬由基本薪金和崗位津貼兩部分組成,基本薪金在決定聘任時確定,崗位津貼在年度終了時由管理合伙人根據行政主任的工作表現提出方案交合伙人會議審議,最高不超過全所全年業務收入的X%。
第十一條 本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員管理、業務學習培訓、財務管理、收益分配、統一收案收費、職業道德教育、服務質量監督、重大案件集體研究、利益沖突審查、年度考核、執業過錯責任追究、業務檔案歸檔等制度。
第三章 收益分配、債務承擔方式、虧損承擔
第十二條 收入分配。薪金提取(業務提成)或其他方式。
合伙人實行收入提成制或者薪金制,具體標準為:
第十三條 基金提取。
本所設立合伙人福利基金,由合伙人按業務收入的1%向事務所繳納該項基金,事務所帳戶產生的利息亦計入該基金。合伙人福利基金的使用由管理合伙人會議制定細則,交合伙人會議討論通過。該項基金在合伙人退伙、事務所分立、解散時,作為事務所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平均享有和分配。
本所按規定提取律師執業風險基金,并參加辦理律師執業責任保險。
第十四條 可分配利潤。
全所的總收入在支付成本、繳納稅收、提取各項基金之后,積余部分為可分配利潤。如當年度本所專職律師業務收入減去提成、稅收等直接費用后剩余部分足以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時,全體合伙人按全年業務收入比例參加剩余利潤分配;如專職律師業務收入的剩余部分不足支付當年度公共費用,則由全體合伙人按業務收入比例承擔或其他方式承擔。
第十五條 虧損承擔
如業務收入在業務提成后不足以支付各種成本時,則應從已提取的業務提成中按所提比例退還;業務提成全部退還尚不足彌補虧損的,由全體合伙人平均分攤。
如本所的虧損是由某一合伙人過錯所致,則責任人首先應承擔這種虧損,不足部分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攤。分攤后的合伙人對有過錯合伙人享有追償權。如虧損系本所某一律師過錯所致,則先由律師事務所承擔支付責任,律師事務所對該過錯律師享有追償權。
第十六條 合伙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章 合伙人變更
第十七條 吸收新合伙人。
根據本所的發展需要,可吸收符合規定條件的專職律師為合伙人,其條件為:
(一)依法取得專職律師執業證;
(二)具有三年以上執業經歷;
(三)擔任合伙人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以上的行政處罰;
(四)承認本所章程及相關配套管理制度;
(五)承認并履行“合伙協議”及其規定的義務;
(六)同意認繳入伙資本。
符合上述條件并申請加入合伙的,由合伙人會議討論決定,并與新合伙人簽訂書面協議,報市司法局批準,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第十八條 合伙人退伙。
(一)退伙須提前三個月向合伙人會議提出書面申請并經合伙人會議決議,并辦理變更登記。
(二)合伙人退伙時應對合伙期間尚未了結的工作、占用的`財物、債權債務及應說明的其他問題作詳細書面報告,并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辦理移交和清償手續。
(三)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原則和規定處理合伙財產:
1、退伙時合伙人會議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85%進行結算,但在本所工作滿十年,或達到退休年齡的,按所占財產份額的100%結算;
2、以人民幣現金形式進行支付;
3、留置所退財產份額的15%,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退伙人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5、合伙人退伙,不參加當年度本所剩余利潤的分配。
如退伙人不按合伙人會議的決議有關移交、清償手續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況扣留其相應的財產,退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表示反對。
第十九條 對合伙人的處罰。
(一)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和本所章程及合伙人會議通過和制定的各項決議和規章制度,嚴重影響本所工作、管理秩序,給本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名譽損害的,合伙人會議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作出譴責、勸其退伙直到除名的處罰。
上述處罰并不影響其應承擔的有關經濟賠償責任。
(二)如某一位合伙人的職業道德、工作作風、品德操守惡劣,致使其他合伙人認為無法與其共事的,經3名以上合伙人提議、過半數合伙人附議,合伙人會議應當對該合伙人進行信任表決。除該合伙人以外的與會合伙人及出具書面意見的合伙人如有超過90%及以上合伙人表決確定不信任該合伙人時,合伙人會議即作出勸其退伙的決議,合伙人會議無須對該合伙人的行為舉證,但在表決前允許該合伙人申辯。
(三)當合伙人會議作出“勸其退伙”決議時,該合伙人應在15天內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的書面申請,并按退伙的有關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和獲取應得的財產。如超過15天不向合伙人會議提出退伙書面申請的,則合伙人會議有權對其作出除名的決定。報市司法局批準,并報原登記機關備案。
合伙人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合伙人會議應當將其除名。
(四)經全體合伙人(除當事人外)一致同意,如遇到自己被合伙人會議除名的,保證不以任何形式(包括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和理由提出反對意見,并:
1、按除名時合伙人會議所確認的其所占財產份額的70%進行核算;
2、均以現金支付;
3、應留置其可領取財產的20%,時間為兩年,并不考慮該款留置期間的利息;如其行為可能對本所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合伙人會議有權增加該留置的比例和時間及扣留其相應的財產。
4、對應支付的部分應根據本所當時的財務情況進行支付,如當時支付確有困難,應接受一個合理的分期支付方式。
第五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條 事務所因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對合伙財產的分割等事項發生爭議的,首先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再通過市、省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調解,律師事務所及律師應尊重司法行政機關和律師協會的調解意見或裁決,并自覺履行相關義務。
第二十一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由合伙人商定,具體列入本協議)。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自本所批準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的解釋權歸全體合伙人會議,本協議的補充或修改須經合伙人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機關審核批準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2
甲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二、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普通合伙)。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丙方:出資額為人民幣 元,以 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 %。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五、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六、出資評估
1.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天 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時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2.全體合伙人一致確認 方以勞務出資的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元。
七、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八、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九、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 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公積金%;
(2)提取公益金%;
(3)剩余利潤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5.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 各自出資的比例 承擔債務。
6.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改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7.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十、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十二、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十三、合伙事務的執行
1.委托執行人
(1) 方負責經營管理, 方負責財務出納, 方負責財務會計。
(2)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方作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負責人。
2.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 三分之二以上 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 一人一票 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3.其他合伙人對執行人的監督權
(1)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十四、合伙人的權利義務及合伙企業事務的決定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一般事項應實行合伙人 一人一票 并經全體合伙人 過半數 通過的表決辦法,重大事項應經全體合伙人 一致 同意方可執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享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合伙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十五、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似或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任何條款,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十六、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十七、合伙企業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應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九條盈余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九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6)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十八、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伙人違反本協議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6.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十四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且可由其他合伙人全體決定除名。
十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合伙企業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二十、保密
協議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該保密義務永久有效。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協議終止、解除以及其他條款效力的影響。
二十一、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甲方 ,乙方 ,丙方 。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其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日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二十三、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四、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
二十五、補充及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準。
二十六、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一式 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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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協議書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丁四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愿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合伙人甲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
3、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愿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注冊期限
公司合伙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后如有機會繼續合作,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乙方以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丙方以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丁方以___現金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于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拾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后,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財務為依據,按甲、乙、丙、丁四方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a)新合伙人入股,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b)新合伙人需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c)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2、退股:
a)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并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除名退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損失;3、執行公司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e)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f)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
a)允許公司股東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b)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
c)如向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
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七條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甲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權限是:
a)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
2、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禁止行業
1、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其按實際損失賠償,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全體股東同意方可。
3、股東不得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4、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1、在退股的情況下,其余股東有權繼續以原公司名稱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也可選擇吸收新的股東入伙經營。
2、
在合伙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股東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股東的同意,接納繼承人為股東繼續經營。
第十條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公司期屆滿;
b)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系;
c)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公司終止后的事項:
a)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b)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股處理。
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股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公司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股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公司解散的,應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公司股東各執一份,其中一份為中間人所留。
甲方: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蓋章)
丙方:_______(蓋章)
丁方:_______(蓋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4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家庭地址: 家庭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于惠州市 建筑面積: 房產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 元人民幣; 乙方出資 元人民幣; 甲方、乙方各出資50%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 的產權; 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 的產權。
四、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托授權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五、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六、物業裝飾裝修由乙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
七、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并以現金支付。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12個月結算一次.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份屬于雙方共同享有。
九、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 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債務導致共有房產所有權受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損失。
十、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 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十一、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 %) 由甲乙雙方各付50%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 先生; 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年;
十二、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技術入股方式出資。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各合伙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丙方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丙方技術入股,除去分紅每月固定工資______元。
2、丙方余分配: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丙方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甲、乙雙方各按40%,丙方20%分配。
4.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當然退伙與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強制退伙,以下情形算作強制退伙。
①未經其他合伙人全體同意擅自退伙
②在合伙企業經營低X虧損時提出退伙
合伙人出現強制退伙時,即為視作放棄所有出資與分紅、工資。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否則按強制退伙。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員工工資、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聘用解聘員工;
6. 其他合伙人授予的權利
5. 在經營期間,合伙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 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并制作結算單。(其他合伙人有監督權)
第九條 其他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甲方決定,其他合伙人均只有監督權,重大經營事件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2、 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二).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三).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 合伙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
1. 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 積極協助店內落實各項措施。
3. 全力保障店內正常運營。
4. 完全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5.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 合伙人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共同財產、挪用共同財產以作他用等一切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行為。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 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甲______ _ __
乙_________ ____
丙___________ 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協議書6
合伙人甲:__ ___ 身份證號:_ ___ _ __ 合伙人乙:_ __ 身份證號:_ ___ _ __ 合伙人乙:_ __ 身份證號:_ ___ _ __
第一條 合伙宗旨:由三位合伙人共同成立_ ___ __公司,并共同發展,共同盈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及現狀
1. 開辦、經營模型廠。
2. 模型廠現狀:①廠房租賃期:
②模型廠地址:
第三條 出資額、方式、股份分配
1.合伙人甲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占股_____%。 合伙人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占股_____%。 合伙人乙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占股_____%。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四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股份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五條 財務管理制度
1. 任何合伙人無權單獨管理公司財務,如遇重大事項,需全體合伙人協商。
2. 財務管理人員需全體合伙人協商指定。
3. 各項經濟活動必須做到有憑有據,有經辦人簽字,賬目每月清算一次。
第六條 公司管理制度
1. 甲乙丙三方應共同努力營造和諧健康的經營環境,遵守公司各項制度,遇到重大問題需協商解決。
2. 甲乙丙三方每周需到公司召開合伙人會議,討論公司經營與發展的問題;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合伙人會議。
3. 甲乙丙三方共同任命公司管理人,對公司進行日常經營管理。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2__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需全體合伙人同意,否則轉讓無效。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協助外聘公司管理人經營公司;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⑤對執行合伙人進行監督,對公司管理進行監督。
3.若公司遇到特殊情況,需占用合伙人正常工作時間,公司需按國家規定支付合伙人工資。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7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不銹鋼酸洗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甲方內,并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酸洗資質,同時依托……公司及甲方做不銹鋼酸洗的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甲、乙、三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甲方的部分土地,并建造廠房,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不銹鋼酸洗設備標準及規模進行投資構建(具體設備的數量、型號等見附件一);
3、本合作項目分三期完成,其中第一期投資總額約為1500萬元,建設一條加工125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于20xx年8月之前完成,月產量達到1.2-1.8萬噸;
第二期投資建設二條加工68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第三期投資建設一條加工1500mm不銹鋼板面的退火爐和酸洗線。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15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1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600萬元,占總投資的4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丙方出資450萬元,占總投資的30%。
第三條:第一期投資分二期完成,其中第一期為600萬元,第二期為900萬元,甲、乙、丙三方的投資可按照每一期的總投資的比例進行投資,具體出資額及出資期限如下:
1、 第一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一期出資分別為240萬元、
180萬元和180萬元,于20xx年4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2、 第二期出資:甲、乙、丙三方的第二期出資分別為360萬元、
270萬元和270萬元,于20xx年____月____日之前出資完畢;
以上所有出資須匯入甲、乙、丙三方共同確認的銀行賬戶。
如第二期的出資期限晚于因購買設備及建設廠房而支付相應款項期限之后,甲、乙、丙三方應按照支付相應款項的期限繳納相應出資。
第四條:如協議一方或多方未能按時出資或出資不足的,另一方可以以借款形式替其繳足出資,借款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利息,月利息為___%,如另一方不愿意借款的,也可以增資形式繳納一方未能繳足的部分,出資比例按三方實際繳納的出資計算。
第五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每年12底之前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六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三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 項目的經理由___方推薦擔任,經理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___方推薦擔任,出納由___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三方指定的帳戶,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行。
3、 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七條:項目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生產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全體合作人共同制訂,全體合作人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八條:全體合作人每一個月召開一次全體會議,通報項目經營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兩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全體會議。
第九條 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項目經營的活動,項目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確定設備數量、型號及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項目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6、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方法的變動、合作人增加或減少出資;
合作人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 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第十一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二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三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四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退出合作經營:
1、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作經營造成損失;
2、執行合作經營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3、合作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經營后以退出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未經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經營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退出合作經營的合作人對其退出前已發生的合作經營債務,與其他合作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 合作經營的終止和清算
第十六條 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終止合作經營,合作經營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1、 合作經營協議書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作人不愿意繼續合作經營的;
2、 全體合作人決定終止合作經營的。
第十七條 合作經營終止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作經營終止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十八條 合作經營終止后,如合作經營存在借款,財產應優先償還借款,如財產不足以支付的,全體合作人須按照自己的投資比例以自己的財產承擔償還義務。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本項目向軋鋼廠所購買的土地約為___畝(具體面積以土地證為準),每畝購買價格為____萬元,如所購買的土地能完成過戶登記手續,土地轉讓款于辦完土地過戶手續后支付,土地的受讓方由合作三方協商后確定。
第二十條 如土地不能過戶的,土地轉讓款不再支付,土地使用的費用由合作三方確認,任何一方在未經三方一致同意下對廠房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 甲方須積極協調好酸洗廠的報建、環評、稅務等工作,確保項目經營的合法。
第二十二條 甲方不得再自己單獨或與他人合作建設其他的不銹鋼加工酸洗項目,甲方應將其所加工的不銹鋼優先供給本合作項目加工。
第二十三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一方或一方以上決定終止合作經營,其他一方或一方以上愿意繼續經營該項目,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繼續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四條 如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過程中,三方決定終止本合作經營,并有其他人愿意購買該合作項目包括廠房、設備等,甲方須將土地按照市場價格租賃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的資質必須無償提供給購買經營的一方,經營期限屆滿仍以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經營期限為準。
第二十五條 合作人履行合作經營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作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作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協議書的附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書由全體合作人共同訂立,自合作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書》共一式三份,全體合作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合伙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______________
三、合伙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________負責全面工作,________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________占股________%,________占________%。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________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________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_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占股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雙方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伙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伙協議書9
甲方:
乙方:
協議人雙方于合股興辦綠化苗木種植,為了共同利益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協議人目前實際情況和現狀在合股興辦種植場的初始階段,甲方投入50%的.現金股,乙方投入50%的股份(其中現金股35%,技術股15%)
2、種植場進入發展階段,乙方可要求重新注入股金,使股份增至60%以下。
3、利潤分配,以投入股本的比例進行受益分配。
4、財務管理,實行共同管理,分工負責,互相監督,甲方管現金,負責供銷,收付,乙方管數據,負責記帳和發票、憑證管理,所有開支須經雙方同意方能支付,并定期結算,做到日清月結。
雙方應精誠團結,遇事商量,不可擅自行事,對外負連帶責任,對內風險平擔。
5、不盡事宜經雙方另行協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對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自20xx年6月到20xx年6月,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合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合伙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承包的景觀工程,乙方以包清工形式配合甲方進行施工,施工時間與工程內容由甲方安排、指定。具體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負責提供的圖紙、現場定位、放樣、標高和現場指揮;提供所用的全部材料。
二.乙方負責人員組織和工程施工。按甲方施工人員的要求組織施工。
三.雙方配合和工程質量。
1.乙方按照甲方規定進度和工期積極配合完成;任何與業主、監理及第三方等發生的關系均由甲方負責處理。
2.乙方應按甲方進度要求安排足夠人員施工,甲方應積極配合材料的供應和甲方應作的'工作,因甲方問題造成乙方窩工由甲方支付工人工資。
3.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經濟責任;甲方原因造成質量或其他問題返工,應再次計費用給乙方。
4.工程現場指揮人員和相關檢測、資料、備案由甲方負責。
四.費用支付辦法:(人工費不含稅)
1.根據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xx版)每個項目的Ⅲ類取費+信息價+政府指導價x1.8系數=實際費用。
2.乙方按施工進度每10天向甲方施工員以書面形式報一次本期所完成的工程量;每月25日將月度工程量上報甲方,甲方收到月度報表后應在5至
10天內支付乙方該月工程量費用的75%;到工程驗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部分。
五.安全:
1.乙方所有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電工、電焊工需持證上崗。
2.乙方所有人員需交身份證復印件給甲方備案。
3.甲方為乙方做好施工人員的人身保險。
六.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爭端,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提交寧波市仲裁機構直至法院裁決。
七.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共同遵照執行。
八.工程結束本協議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11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為更好的發展上列合伙人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伙購車協議如下:
一、 合伙購買的車輛概況
1、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甲方個人擁有的車牌號__________;發動機號 ;車架號: 汽車(以下簡稱合伙車輛)分一半產權給乙方。整車計價人民 幣 萬元整(¥ ),車輛歸甲乙兩方共同所有。
2、甲乙雙方以聯營方式合伙經營合伙車輛。
3、本協議在合伙車輛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 車輛產權份額如下:
1、乙方出資 萬元,占購買合伙車輛總額的二分之一產權份額(即50%),雙方按上述產權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經營所得收益。
2、雙方以甲方名義為合伙車輛辦理車輛購置手續,并以甲方名義為合伙車輛辦理產權登記。
3、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為合伙車輛辦理產權登記,但合伙車輛始終屬于甲乙雙方按份額共有,即各占50%所有權。
4、雙方依照各自的產權份額分配合伙車輛的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的各種稅費、經營風險、事故風險及其它應由產權人承擔的義務和責任。合伙車輛在合伙前產生的任何費用由甲方自己承擔。
5、合伙車輛由雙方共同經營,日常維護保養運營費用在經營收益內優先支付。
6、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出示每月經營收入和費用支出詳細賬目,于每月 日進行結算,盈余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當月雙方合伙經營出現虧損時,則由雙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擔虧損。經營當中產生的債務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擔。
三、 以下事項必須由雙方協商決定
1、合伙車輛的再次轉讓。
2、合伙車輛的經營事項。
3、合伙車輛的抵押事項。
4、合伙車輛的交通事故處理事宜。
5、其它有關合伙車輛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任何一方單獨對合伙車輛做出的上述事項均屬無效,因一方違反本協議而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全額賠償另一方的損失。
四、 本合伙協議為甲、乙兩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請入伙,必須要甲乙雙方書面同意。對于第三方的入伙條件、入伙資金以及入伙后的債權債務比例等問題,由甲乙雙方共同確定。
五、 在合伙經營期內,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伙關系,解除后的車輛處置,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由協商解決,對于主動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經營車輛的權利。
六、 合伙項目的經營需要本協議雙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運營。對未經另一方同意而私自開展運營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決定營運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另一方一切損失。
七、 營運車輛的日常運營費用及運營收入由甲方負責收付管理并詳細記賬,所有票據先由甲方進行管理,每月與乙方核對賬務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時間對甲方的`賬務進行核實,審核監督賬務的真實性,對發現出具虛假賬務的,經乙方核實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對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每月經營收入的盈虧由甲方于每月月底之前進行統計并形成報表,由乙方核實后簽字。
八、 合伙運營車輛由雙方聘請專業司機人員駕駛,聘請事宜需經雙方同意,聘請合同由雙方共同簽字確認。以明確聘金給付及其他權利義務。
九、 一方違約時,另一方有權按以下約定行使其權利
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解除協議后車輛的產權歸屬問題由守約方決定,無論產權歸何方所有,應付清另一方所享有產權份額的應付價款后散伙。
十、 本協議生效期間,一方轉讓其所享有的產權份額時,另一方在同等價格的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利。
十一、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 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雙方各一份。車輛掛靠 公司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簽章)
年 月 日
合伙協議書12
第一章 總則
茲有甲、乙、丙三方合伙經營包裝廠項目,為明確各方權利與義務,規范經營行為,更好的維護合伙各方利益,經三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伙經營協議。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自覺遵守本協議所協定之條款,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第二章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丙、。
住所(址): ,
身份證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甲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2、乙方以貨幣出資%。
首期實繳出資萬元,在本協議簽訂后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一個月內繳足。
3、丙方以貨幣出資%。
部事務享有同等的審議和監督權利。
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本人所執行事務范疇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3、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可以對其他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4、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5、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7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1、本協議所約定的合伙期限內,
(一)、除非合伙人喪失
(二)、合伙人
(二)、未經合伙人同意自行退伙的,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1、合伙人出現以下行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如期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個人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損害企業或合伙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條
第九章 合伙財產份額轉讓
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八條 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第三十一條
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銷登記。
第十二章
第三十三條
第十三章
第三十四條 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注:此條供合伙人參考。設立合伙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伙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合伙協議書13
合伙人甲:姓名,蔣貴洪,性別,男,年齡,41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512528197211054074
合伙人乙:姓名,盧德彬,性別,男,年齡,37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512528197508224070
合伙人丙:姓名宋祥兵,性別,男,年齡,37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身份證號碼:512528197501292214
合伙人丁:姓名,古乾樹,性別,男,年齡 歲,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 身份證號碼:512528197301261958
甲乙丙丁四人經平等協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繁榮市場經濟,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四人合伙平均出資購買一條祥云017號自吸自卸
挖沙船以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云航運公司的方式經營河沙生產銷售業務。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該船成功掛靠至貴州赤水市祥云航運有限責任公司起,至該挖沙船掛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掛靠單位或者該船經營至報廢期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以現金方式出資,四人每人各出資計人民幣289000元,(貳拾捌萬玖仟園),各合伙人的出資額分別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伙總共出資共計人民幣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萬陸仟園)。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 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出資于 年 月 日前到賬。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分配范圍,以當年年度銷售河沙收入總額(到賬總額)為依據,扣除成本費用(包括當年實際支出的合伙負責人工資、工人工資及保險費、掛靠費用、稅費、船的油料費、維修保養費用、協調關系的生活費通訊費、其他雜支費等等),再逐步累積提取壹拾萬園周轉資金(該資金專門用于合伙負責任人應對生意上周轉)之后,當年度剩余利潤按出資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原則上每月分配一次,以當月實際到賬的貨款為準,當月有利潤原則上可以分配,根據生產經營狀況,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現金分配。
2.債務承擔:承擔原則,債務由四位合伙人平均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合伙收人、存款、家庭房產等財產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債務追償,某合伙人在承擔了其他合伙人的債務份額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后,該合伙人有權利對另外的合伙人進行追償,包括追償其個人財產以及其家庭共有財產(如存款及房產等)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并另行評估合伙股份價值、簽訂補充合伙協議。。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的份額可以由其法定繼承人予以繼承。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四位合伙人推舉蔣貴洪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負責挖沙船的掛靠、年檢等業務,②出售合伙的產品(河沙)開展生產經營及銷售業務,訂立合同等;③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負責挖沙船日常維修保養;④支付合伙債務;⑤負責財務收支及賬簿記錄和管理;負責每月利潤的分配和年末當年度總利潤的分配;⑥應當由合伙負責人管理的其他事項。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伙事務的監督;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和年度財務收支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生產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或者合伙人本人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 本合同自訂立并將船成功掛靠后正式生產營業時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地點: 南溪縣南溪鎮 ,本合同正本共兩頁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伙人乙:_______ (簽名按印)
合伙人丙:________ (簽名按印) 合伙人丁:______(簽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協議書14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丁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愿合伙經營(店名)xxxxxx(地址:xxxxxxxxx),前期預需甲方投資x萬元整,乙方投資x萬元整,丙方投資x萬元整,丁方投資x萬元整。綜上,甲方占投資總額的%,乙方占投資總額的%,丙方占投資總額的%,丁方占投資總額的%,比例為x:x:x:x。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店內所有財產為四方共有,比例為:
二、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xx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并注冊以甲方為企業負責人。
三、合伙四方本著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為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折合投資比例5%);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折合投資比例3%)。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丁方丙方收益為店面總收益的%。各自收益比x:x:x:x(除去一切固定開支及各種必備消耗費用后)。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x:x::)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用品的采購、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提成,物品采購,房租等),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確認后簽字入賬。由乙方負責店內日常經營的財務賬目整理(即賬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狀況整理成冊,營業利潤全額交予甲方,甲方需當日暫管或存入銀行固定賬戶(扣除各種必備開支)。四方可協商每月更換輪換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經營物品。
五、員工提成:每服務一位顧客的收益,員工提成%,合伙人服務提成收入等同員工提成收入。
六、盈余結算:店內盈余每月年結算一次,并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為:x:x:x:x,在結算中如出現應有現金與現有現金不符,由財務整理方、現金保管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如四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四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于其他方經營,經營方應退付該方投資金額(具體數額由四方協商并簽訂協議)。
八、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據合伙開店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四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并簽訂退伙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其他合伙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為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合伙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簽訂時間:
合伙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資人協議
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
鑒于:___________
現甲乙丙三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友好協商的基礎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合伙經營酒店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合伙字號、主要經營地
1.1合伙字號:___________。
1.2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市路號。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2.1經營項目:___________
2.2范圍包括:___________(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范圍為準)
第三條合伙的組織形式
3.1酒店的組織形式是個體工商戶,以方名義注冊酒店,甲乙丙三方對酒店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四條合伙期限
4.1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5.1甲乙丙三方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__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_出資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資比例為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出資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出資比例為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出資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出資比例為_____%。
5.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齊。各合伙人的出資存入合伙人共同設立的專用賬戶,除經合伙人同意的日常經營開支外,任何一方不得挪用,否則賠償由此給其他投資人造成的損失。
5.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120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六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6.1合伙的利潤由合伙人依照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若是出現虧損,各合伙人應及時出資補虧。
6.2合伙存續期間。如遇裝修、大型拓展活動或增加經營項目、新增設施時,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根據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增加出資,用于擴大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6.3合伙人每(年/月)結算一次,于每______月______日分配上(年月)經營利潤,經營利潤是扣除當月已結算的所有開支(包括彌補上月虧損)外的營業結余,由三方按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每(年/月)最后一日由各合伙人對本年/月的經營情況進行財務結算及庫存盤點,結算及盤點結果需全體合伙人簽字確認。
6.4債務承擔:___________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7.1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如火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7.2退伙
合伙期間,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可退伙,退伙需提前30日告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未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酒店造成重大損失;
挪用、侵占合伙財產的;
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其他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定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現有共有資產總值*出資比例)。退伙人對給合伙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退貨人在合伙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7.3出資轉讓
不得隨意轉讓,若轉讓,必須經另外兩個合伙人的同意。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8.1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伙事務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以合伙項目資產支付合伙債務;
8.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
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
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8.3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伙人擅自執行合伙事務,給合伙業務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8.4對于合伙事務,由分管的合伙人提出建議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后執行,無法達成一直意見的,根據出資比例表決后按過半數意見執行;應該合伙人事務給合伙人事務造成損失的,表決時同意該意見的合伙人應當予以賠償。
8.5一方對另一方負責管理的工作有監督、建議權,合伙經營及財務情況對全體合伙人公開并可隨時查詢。
第九條禁止行為
9.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9.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9.3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的繼續
10.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合伙字號繼續經營原合伙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10.2在合伙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終止和清算
11.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項目長期虧損且無法盈利;
合伙期限屆滿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被依法撤銷
11.2合伙的清算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清算日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委托的合伙人擔任,也可以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自合伙解散后15日內進行,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有意清算的合伙人可自行清算。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合伙所欠稅款;合伙債務;最后再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清算后有剩余,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出資比例分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按其出資額的_____%賠償其他合伙人損失;如果逾期30日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12.2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出資份額或中途撤資的,按其出資額的_____%向其他合伙人賠償損失。
因撤資給合伙造成的損失大于前款約定的,應按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2.3合伙人私自以合伙財產對外提供擔保的,其行為無效,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又給對外擔保的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2.4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損失,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3.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伙經營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4.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經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14.2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4.3本協議一式3份,合伙人各執1份。
14.4本協議子全體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14.5由于本次合伙項目經營性質屬方設立的個體工商戶。但并不影響本合伙協議的內容,甲、乙、丙三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均已對協議內容進行認真閱讀并理解,協議內容均屬三方真實且準確的意思表示。本協議簽訂前,若甲乙丙三方已完成出資且合伙項目已進行經營的,甲乙丙三方需對現有資產進行盤點,并制作盤點清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雙簽訂確認,該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合伙人簽名:___________
甲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捺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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