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公司合同模板六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業主委托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② 監理范圍:
a、預算審核(按甲方提供的裝飾公司報價單審核,費用按審核減少部分的20%收取); b、協助簽署裝飾合同及專用補充協議; c、清水房驗收;d、復驗;e、其余每個工種____次(水電、泥水、木作、漆作);f、裝飾工程竣工驗收。估算監理金額大寫________ 。如工程延期則追加部分監理費待工程結束后進行結算。
③總投資: 監理范圍內預計總額 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為準
2、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 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3、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范圍內的監理業務。
4、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監理取費
1、參照物價局、城鄉建設委員會文件。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
a、 6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 計___元,合同范本《裝修施工監理合同范本》。
b、 6萬元以上的按 %計<芲__元。
3、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為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___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___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___元。
三、監理人責任義務
1、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范圍內的項目。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了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系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 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 方鑒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 期應視為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 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為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合同 篇2
甲方:北京愛儂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促進公司的良性發展,增強公司實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甲方為房屋租賃方,由甲方與業主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有權履行相關事宜。
一、基本條款
1、甲方辦公室座落于北京市朝陽區大成國際中心10層, 總面積為210 平方米,辦公室格局為上下層復式,單層面積為105平方米。
2.辦公室租賃合同為期三年,付款方式為 壓二付三 形式。房租月租金以每年500遞增,即第一年22000元/月,第二年22500元/月,第三年23000元/月。押金共計44000元,甲方承擔33000元,乙方承擔11000元。
3.甲方優先享有公司開展所需用到的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辦公室注冊地址、公司注冊地址遷入、辦理其他證件、成為一般納稅人等。
二、雙方承租租期及租金繳納方式
1、合租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金按三月支付,甲乙雙方以 一比一的比例分攤房屋租金。乙方應在房租繳納期(當月 日)的前五天內務必把分攤下的租金交由甲方,由甲方統一把租金交至業主。
3.水費、電費、網費,按如下方式進行分攤:
水費: 電費: 網費: 如未提及到的其他費用,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處理。
三、退租、變更事宜
1、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相互分擔經濟壓力的初衷一致達成了辦公室合租事宜。為了避免某一方造成巨大經濟壓力,雙方應在合同期完后,退租或再次達成續租協議。
2、若甲乙單方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合租協議,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并達成退租事宜。
3、合同期內退租業主將不予退還房屋押金,故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退租,將不予退還房屋押金。
五、雙方權義
1、甲方乙方雙方共同在辦公室內辦公,需共同維護辦公室秩序;
2、甲方乙方雙方應保證辦公室物品的安全。
3、如因房屋產權方或政策調整對經營場所產生影響,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雙方須合法經營,共同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及有關規章制度,若單方有不法行為,引起的法律糾紛,則單方負全責;
5、甲、乙雙方共同維護辦公室內秩序、衛生;
6、除辦公室合租外,不涉及其他合作經營,因某一方出現違法行為,單方承擔所有責任,與合租方無關。
8、辦公室上下兩層,一層分別一個大辦公室和一個會議室,二層有四個辦公司和一個公共區;甲方擁有一樓的辦公區的所以使用權,辦公室為公共辦公室,二樓甲乙雙方各擁有兩個辦公室的使用權,其他為公共區域。
9、辦公室的格局變更、乙方的人員增加、logo墻的布置,在使用辦公室時的其他變動應向甲方商量并得到甲方書面的同意。
四、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行為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及其團隊人員不能使用辦公室;
1、拖欠租金;
2、由于不正當經營給辦公室造成不必要的名譽損害及物質損失的;
3、違反公司章程及規定的。
乙方必須按時向甲方交納租金,不得拖延。乙方若未按時繳納房租,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簽訂的合租協議。
五、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火災、地震、戰爭等不可抗力的事故發生而造成寫字樓不能 正常使用時,本協議自然終止。
六、其它
1、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一致后可訂立 補充條款;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 乙雙方代表簽字后有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日期:
公司合同 篇3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公司
鑒于甲方在乙方任職,并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后保守乙方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范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注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并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于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后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后,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后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乙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后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后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 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后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伙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后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后的就業、任職范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秘密信息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于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于離職時,或者于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于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秘密信息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秘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復制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秘密信息復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并把原載體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志,并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系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系。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合同 篇4
客戶編號:
合同編號:
甲方:廣西大佳商貿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為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保守信用,明確雙方權利和責任,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訂購甲方經營的以下品牌商品:
第二條、關于商品質量及價格: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產品,符合國家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
3、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維護所經營商品的市場零售價格的相對穩定和統一。
4、價格以甲方供貨之產品的正式報價單(加蓋甲方業務章)為基準,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指導價格體系進行產品銷售。若出現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銷售價格,將視為擾亂市場行為,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費用。造成嚴重后果的,甲方將終止雙方合作關系并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如產品進行調價,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加蓋甲方業務章)通知乙方,乙方應依照行文內容再限定的時間內對產品進行調價。如不配合,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取消乙方享受的支持和費用。
第三條、結款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結算:
1、 款到發貨。即乙方根據所需貨物品種及數量,將同等貨物價值的貨款以現金或轉賬方式預先向甲方支付訂貨款,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給予發貨。
2、 貨到付款。即甲方貨物送到乙方,乙方收貨人員簽收無誤后,乙方在三日內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向甲方付清貨款。
3、 乙方轉帳時必按甲方合同所指定的公司賬戶及賬號轉賬,除甲方指定的其它賬戶賬號,甲方一律視同未收到貨款。
第四條、交貨方式,按下列第項執行:
1、甲方送貨,同城運輸的,由甲方負責直送。
2、甲方代運,甲方選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及運輸工具,委托承運單位發貨,力求裝足容量貨噸位,以節約費用。
3、乙方自提自運,乙方自行提貨的,應持加蓋乙方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自提證明,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有關自提要求。
第五條、交貨及責任相關規定:
1、乙方委托甲方代人辦托運的,自甲方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時起,視為甲方交貨。
2、由甲方經貨運公司送貨到乙方的,乙方在驗收貨物時應在送貨單及運輸單上簽字蓋章,視為驗收合格。如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并向承運人索取記錄和證明,詳細檢查,并在收到貨物3天內向有關責任方索賠。
3、甲方直送及乙方自提的,自甲方交貨時起,商品貨物所有權轉移至乙方。
4、乙方在驗收商品貨物時,必須到現場監督卸貨,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當面提出異議,責任在于甲方的,乙方應在收到貨物時向甲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出的,視為驗收商品貨物無誤。
5、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后乙方應向承運人拒絕接收,同時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內答復,屬于多發、錯(串)商品貨物,乙方不得自行動用并做好記錄,妥善保管,錯(串)發而產生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退換貨管理
1、在不影響二次銷售前提下(即商品保質期未過半,外包裝完好無損,且不包括甲乙雙方協定的特殊商品),乙方可以就本店滯銷產品向甲方書面提出退貨申請,經甲方核實并征得甲方簽字確認同意后,乙方才可將滯銷產品退給甲方,雙方約定每月 日為集中退貨時間,其余時間甲方不接受退貨。
2、乙方所有退貨,必須在集中退貨前5日書面申請列明退貨清單,乙方實際退貨的品種和數量必須在申請范圍內,否則甲方有權拒收。
3、對影響二次銷售的商品,乙方必須經甲方批準同意后,按原供價八折退換貨。
4、已超過保質期限及殘損的產品,甲方不予退換,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促銷產品或特價產品以及雙方另有約定不得退貨的產品,乙方不得退貨,如乙方擅自退貨,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直接沒收,乙方應按原供價支付貨款給甲方。
6、乙方的所有退貨以換貨方式處理。
第七條、每月對帳制度及庫存管理
雙方都認識到確保往來帳目完整和清楚的重要性,故建立每月對帳制度:
1、為方便雙方財務結算,甲方在每月5日前將上月對帳單寄送或傳真達乙方。
2、乙方承諾收到對帳單后三個工作日內對帳完畢,并在對帳單末頁上蓋章,原件交由甲方銷售代表寄回或傳真公司,乙方自行復印存檔。
3、為更好的將甲方送達乙方的商品進行合理的管理,乙方必須每月底將甲方送達的商品提供庫存明細,以便讓甲方更快地對乙方不合理的庫存進行調換。
第八條、甲方若由于工作需要或有業務人員調換等需要,乙方應配合做好對帳以及其它未清事宜的核對工作。核對時雙方當事人必須書面簽字確認,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核對通知后,未在限期內進行確認的(如未清單據、帳目等)視為同意甲方核對結果。乙方在此之后又提交核對之前的其他單據并要求甲方處理的,甲方將不予受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共同約定:
1、若沒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有責任拒絕甲方任何人員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支現金、借產品或借物品,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合作過程中,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政策或相關市場費用,須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并加蓋雙方公章方為有效。乙方承諾不得將有關費用支持泄露給第三方,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3、甲方供貨之產品均有防偽標記,甲方對不是甲方供貨的產品不進行售后服務和安全保證。如有此類產品造成的任何后果,甲方概不負責,且甲方有權停止供貨并取消乙方所有相關支持和費用,并追究乙方相關責任和提前終止合作關系。
第十條、不可抗拒條款:
由于不能預見、不能避免的、不能防止的原因致使不能按約定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可能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并及時通知對方,協商解決方法。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1、乙方按約定期限付款給甲方,如不按時支付貨款給甲方的,甲方有權停止供貨。直到乙方付清貨款后方可正常供貨。
2、乙方超過乙方除應及時付清貨款外,還應從本合同確定的付款日第二日起,每日按欠款總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全部款項。
3、因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五條、在雙方新合作合同未簽訂前,本合同到期后順延有效,至雙方新合同簽訂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其他帳戶:
其他帳戶: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戶名:
戶名:
帳號:
帳號:
簽定地點: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 乙方三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 委托代理人授權書。
3、 乙方收貨責任人授權書(注明收貨人姓名及詳細身份情況)、收貨章確認函(包含收貨章印鑒式樣)。
公司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_
性別: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民族:_____ 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 __ __ 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公司聘用合同范本(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起止時間必須明確具體)。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月任務)
三、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發放制度。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長產假和醫療期及脫產學習期間本人或為他人及親友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服務活動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3)甲方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2。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3。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4。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5。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遇違約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2。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或乙方屬甲方有償引進的人才,當乙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或有償引進費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支付的培訓費或引進費總額的20%。
3。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在雙方終止勞動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_
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帳號:
電子信箱:
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美容美發店事務。
第二條合伙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范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五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50%;
2、乙方:出資額為五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50%;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十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出資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注冊資本驗證后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并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合伙企業登記
全體合伙人同意指定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jian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擔責任。
第八條財務、會計
合伙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布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伙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盈余分配
1、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余分配以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合伙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后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潤(虧損)按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伙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債務承擔
1、合伙企業債務由合伙企業財產償還。
2、合伙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一條委托執行人
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并出具合伙的委托書。
第十二條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并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伙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伙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伙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伙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報告合伙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
2、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托;
4、合伙人分別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其他合伙人有權對合伙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1、處分合伙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合伙人在合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伙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伙協議;
4、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八條當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全體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簽訂書面協議;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伙人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4、退伙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出資的轉讓
合伙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伙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對待;
4、合伙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后的企業合伙人必須符合《合伙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伙期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并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后,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恤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后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后,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伙人違反本合同關于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伙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伙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伙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伙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年。
第二十七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di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ba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三十二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份,深圳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xxx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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