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養殖合同范文合集6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養殖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養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區域經濟,壯大經濟實力,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雞苗、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周邊圍欄、雞舍、盛蛋器具等)、疫苗;乙方(人及家庭成員)負責平時的養殖生產及管理。
二 乙方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負責對蛋雞的飼養、管理、產蛋等事項;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養殖技術養殖;
四、 蛋雞所產蛋必須由甲方進行收購,收購價格由甲方按市場情況進行收購。乙方不得擅自將蛋出售給他人或企業;
五、乙方飼養的蛋雞到產蛋尾期時由甲方派人進行回收,乙方不得將其由于、私留、出售等自行處理活動;
六、乙方每天出售蛋個數由甲方收購負責人收購并確定其個數,并經乙方確認,確認無誤后由甲乙雙方簽字;
七、乙方每月底憑相關單據到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
八、乙方除有特殊原因外不得在月底前去甲方財務部門領取售蛋金,如有特殊原因,須向有關人員申明,經乙方有關人員確定后方可領取;
九、養殖期限為從為止,乙方為到養殖期限前不得提前退出;如有續養者乙方須在到期前兩個月與甲方簽訂續養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1、租賃標的物
甲方將位于海拉爾區哈克鎮哈克村一五窯現代化牧場和附屬設施{牛舍、擠奶廳、飼料庫、機械庫、鍋爐房、配電室等}(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經營,一五窯現代化牧場占地面積約為6萬平方米。同時,甲方將現有設備(TMR飼料攪拌機、山貓滑移裝載機)按國家折舊標準一次性出售給乙方。
2、租賃期限及牧場使用功能
2.1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拾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如繼續租賃,乙方應租賃期限滿前六個月提出,經甲方同意后,甲乙雙方將對有關租賃事項重新簽訂租賃合同。在同等承租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2.2一五窯牧場使用功能:
功能為牲畜養殖,如乙方需轉變使用功能,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因改變使用功能所應交納的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一五窯牧場占地和飼料地
甲方應保證一五窯牧場占地面積(包括建筑物面積、奶牛活動場地和飼草料儲存地)不得小于1000畝,一五窯現代化牧場經營需院外部分用地(飼料地20xx畝),由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解決,費用由乙方承擔。
4、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甲方將租賃物按現狀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賃物及設施的現狀承租。交付時雙方對基礎設施的狀況以交接單的形式簽字確認,并附照片。對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確認。接交完后乙方盡快利用現有的設施,發揮其作用。
5、租賃費支付
本租賃物采取包租折舊的方式,長期租賃,分段付款,分段簽合同,租金為每年人民幣伍拾萬元整,簽合同之日第一次一次性交付頭三年租賃費壹佰伍拾萬元整,甲方用于解決牧場原遺留問題,其余年限租賃費于租賃期當年壹月拾日前交付給甲方。
在租賃期限內,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時,甲方在書面通知乙方交納欠款之日起,按日按欠款金額的3%繳納違約金。
6、遺留問題的解決
(1)已報項日的履行問題
為了完成上級項口的建設內容,順利通過上級部門的驗收父,乙方同意奶牛養殖場暫不變原先的名稱,但奶牛養殖場法人必須是乙方負責人。項目資金到位后乙方承擔完成項目建設內容,甲方負責項日建設當中各項手續的辦理和項日驗收組的接待等事宜。項目資金的分配應合同雙方協商決定。
(2)此奶牛養殖場為國家示范項目,乙方要確保奶牛養殖數量,確保外來人員隨時參觀條件。
7、維修保養
7.1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屬設施的使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專用設施的維護、保養,并在本合同終止時專用設施以折舊方式隨同租賃物歸還甲方。
7.2乙方對租賃物附屬物負有妥善使用及維護之責任,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發生的隱患。
7.3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裝修條款
8.1在租賃期限內如乙方須對租賃物進行裝修、改建,須事先向甲方提交裝修、改建設計方案,并經甲方同意,方可動工。改建、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8.2如乙方的裝修、改建方案可能對租賃物主結構造成影響的,則應經甲方及原設計單位書面同意后方能進行。
8.3裝修、改建增加的附屬物產權由甲方和乙方協商決定。
9、乙方在租賃期限內,要負責做好承租范圍內的安全生產、防火(包括森林草原防火)防汛、牲畜防疫工作。
10、合同解除
10.1乙方 個月內未支付有關款項,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使用租賃物內的有關設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轉租戶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滿足合同承諾的事項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山甲方承擔。
10.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如乙方確需提前解約,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畢相關手續,方可提前解約。
11、免責條款
11.1若因政府有關租賃行為的法律法規的修改或當地政府行為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時,將按土14.2款執行。
11.2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應在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如無法獲得公證出具的證明文件,則提供其他有力證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責
12、合同終止
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于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租賃物,并將出租物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租賃物的,應向甲方書面通知,并支付當年的租金。
13、有關稅費
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因本合同繳納的有關的稅費,按有關規定應由甲方、乙方作為承擔人分別承擔。有關登記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經營性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14、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可交海拉爾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15、其它條款
15.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5.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5.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養殖合同 篇3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為方便服務企業和畜牧養殖業的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就租用土地從事建造畜牧養殖業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租賃土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的土地。
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 :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共計年。
第三條 租金
本合同租金實行一年支付制,租金每畝標準為1000元/年,
于每年的 月 日支付。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處理、協調有關土地所有權人與周邊村民的工作、關系。
2、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2、按照有關管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開展合法的經營活動。
3、應按照約定的用途,并按規定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4、應按期支付租金。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可解除合同: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包括因經營和畜牧養殖業破產。
2、逾期120日未支付租金的。
第七條 免責條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
第八條 續租
租賃期滿后,由于乙方投資的建筑物資金過多,合同期滿后,是否續租由乙方決定,租金可參照本村其他租戶(租地)的租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本協議簽訂前,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的合作協議條款實質內容繼續有效。相關的責任、義務內容按該協議執行。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養殖合同 篇4
雇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殖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按照“六統一”(即:統一養殖場規劃設計與建設、統一供種、統一飼料、統一飼養標準、統一防疫、統一銷售)的要求,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權、利
1、指導乙方進行養殖場選址,負責乙方養殖場的規劃設計。養殖場在設計方案及投資預算經乙方簽字同意后由專業施工隊統一建設。
2、統一供應乙方籠舍相關配套材料(包括:兔舍門、食槽、自動飲水器、飲水管、籠底板等配套材料)。供應價格=采購價+采購費用,由甲方和養殖協會共同確定。
3、向乙方提供優質成年四川白獺兔種兔(公母比1︰5),價格每只150元人民幣。在1月內若因種兔本身質量存在問題,甲方負責更換,在種兔使用壽命結束時或在使用壽命期間因各種外在因素造成種兔不能正常生產時,乙方按相同價格及時購買。種兔使用壽命為2年。
4、為乙方提供獺兔養殖和病蟲害防治技術資料,進行現場養殖技術培訓。
5、為乙方制定防疫程序,指導和監督乙方實施防疫程序。以協會價格統一向乙方提供各類消毒和疾病防治藥品。協會價格=采購價+采購費用。
6、以協會價格向乙方統一供應飼料。協會價格由甲方和獺兔養殖協會理事會根據原材料價格和生產費用變化按月確定,甲方通過合作社理事會每月28日告知乙方下月的飼料價格。
7、以市場價格收購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提供的種兔繁殖生產的合格成年商品兔。質量標準按四川商品獺兔皮收購試行標準ZB93.3(附后)執行。同時執行合格品最低保護價:15
元/公斤。不合格商品兔以當時肉兔市場價格收購。市場價格由養殖協會監督執行。乙方交售商品兔后,甲方當日結清當批兔的銷售款。結算方式為:乙方領取金額=銷售總額-技術服務和銷售費用(1.6元/只)。
8、有權拒收不是甲方提供種兔所產和不按技術規范要求生產的的商品兔。
二、乙方的責、權、利
1、按照“六統一”的要求加入“橫山縣獺兔養殖專業合作社”,并按協會章程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和承擔責任。
2、在同意甲方提供的養殖場設計方案和投資預算15天內開始養殖場修建,嚴格按照養殖場規化設計方案監督施工隊的施工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向乙方提供相應的賠償,并支付違約金1萬元:
(1)故意向乙方提供劣質種兔造成損失,除及時更換種兔外,按協會養殖戶每日每只種兔平均利潤賠償,并按實際損失天數計賠。
(2)因飼料營養水平不夠導致兔群大量死亡,按實際死亡數量每公斤賠償15元。
(3)乙方向甲方服務人員報告異常情況,甲方服務人員4小時內無故不到場,造成乙方兔群大量死亡,按實際死亡數量每公斤賠償15元。
(4)甲方無故拒收乙方合格商品兔,給乙方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賠償,并支付違約金1萬元:
(1)在養殖場交付使用后半月內及時領取種兔和支付種兔款,造成甲方種兔積壓,按乙方基礎種兔設計養殖規模和甲方種兔每日飼養成本賠償。
(2)違反本協議第二部分第4條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
據實賠償,并不再享受甲方提供給協會會員的一切優惠。
(3)不按養殖技術規范操作,或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第5條,給甲方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4)對養殖場修建質量監督不嚴,造成圈舍倒塌、返工等問題,乙方除自行負責重建外,若給甲方造成損失,據實賠償。
3、免責條款
(1)因自然災害等人為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繼續執行,雙方免責。
(2)因國家重點建設等人為因素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補償或賠償按雙方損失額按比例分配,不能完全彌補損失時,雙方免責。
四、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并形成文本,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據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年月 日
養殖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合同目的:
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互不受損,保持良好合作關系,達到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簽訂本合同。
二、合同條款:
(一)甲方:
1、甲方給乙方提供養殖場房屋地、土地、水源、電源、網絡及養殖場必備的生活、生產、 管理設備,所有權歸屬甲方。
2、甲方承擔因自然災害造成的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的損失。
3、甲方承擔養殖場房屋及各種設備隨著時間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損失。
4、甲方不得在租賃合同未到期限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人員,乙方擁有養殖場最先租賃權。
(二)乙方:
1、乙方承擔養殖場內所有財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財物丟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承擔養殖生產過程中各種設備的維修保養費用。
3、乙方承擔購買生產過程中所需其他設備物品的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4、乙方承擔種羊、飼料、藥品、水、電、人員及生活等費用,所有權歸屬乙方。
5、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賃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日期付給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7、乙方在進場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譽等),所有權歸屬乙方
8、乙方不得將養殖場租賃給其他任何人員,一旦發現乙方轉手租賃事件,甲方有權收回養殖場終止合同。
三、補充條款:
1、甲、乙雙方按照合同條款履行職責,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結束時停止租賃,須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為:對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剩余租賃期租金總額的50%,如雙方租賃到期后不再租賃,須提前半年通知對方準備。
2、甲、乙雙方不得在合同條款履行期間增加其他附加條件。
四、其他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溝通、協定。
五、租金付款約定:
1、養殖場籠位租金按照元/個/年進行計算,養殖場共計籠位個,每年養殖場 租金為: 元/個/年× 個= 元/年,即為每年乙方須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合計 元,大寫:。
2 租賃時間為十年,前兩年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
3、本租金為乙方應該付給甲方的所有金額,沒有其他任何附加費用。
4、乙方于每年 月 日將本年度租金以現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5、甲方保證不在其他時間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雙方友好協商前兩年甲方免費給乙方使用,以后每年養殖場籠位和土地租金合計為 元(大寫: )。
六、合同有效日期:
本合同有效日期為十年。從年 月日開始至年 月日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簽字生效。
七、簽訂合同雙方: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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