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加工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加工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加工合同 篇1
承攬方(全稱):xx
定做方(全稱):xx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合同簽訂地點:xx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就 工程中定做方委托承攬方加工 事宜,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做產品
第二條定做成品質量要求
加工定做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物的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xx (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 xx(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做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做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
3、定做方應當在協議簽訂后 天內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做方應當在接到承攬方書面通知后 天內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
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雙方協商,質量保證期為天。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丟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定做物,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五償付違約金。逾期15天不能交付,視為承攬方不能完成。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丟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做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做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做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做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定做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定做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做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采取積極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做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做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采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 種爭議方式解決。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八條 補充條款
承攬方和定作方確定的債權不得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
承攬方: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稅號: 稅號: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定做方)
乙方:(承攬方)
附加身份證復印件
加工水晶琥珀畫,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合同簽定后,甲方為乙方免費提供產品樣本圖案。天然彩沙、鍍金線及專用工具,乙方自購。如在本廠購買材料,由于乙方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做畫,為保證本廠產品質量,材料不退。
2、甲方對乙方產品負責回收并以現金支付加工費(____元/),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產品。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通過考察同意后,自愿購買材料。如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自己負責。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樣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組織人員加工,技術轉讓,需經廠方同意方可進行,否則按違約處理。
三、違約條款
1、甲方違背合同第一條(2款)時以(____元/)的1倍支付乙方違約金。
2、乙方外購材料摻雜使假,私自技術轉讓時,按每平方米____元的1倍支付甲方違約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____月,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瞞后,乙方申請,甲方有權依據生產定單續簽或終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并有驗收標準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并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后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于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盡快將事故通知對方,并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后,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項目名稱:鋼梁、鋼柱加工
1.2工作內容:鋼結構車間加工制作
2、合同價款鋼結構合同名稱、規格、數量、金額
3、鋼結構加工費支付:
此工程總價為:暫按60噸*1100元/噸 = 66000元簽訂合同預付總價的30%,余款提貨時全額付清。
工期:暫訂 年 月 日交貨(具體根據甲方提供材料的進度情況)
4、爭議
4.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浦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
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仲裁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雙方接受。
5、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后終止。
6、合同分數
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加工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甲方:
乙方:
為了能充分發揮雙方企業資源優勢,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貼牌生產項目達成如下條款:
一、雙方交換企業資信材料,且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1、 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 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3、 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4、 商標受理書(注冊證);
5、 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書復印件;
6、 乙方應提供產品爆炸圖和結構明細、零配件明細表、主板原理圖、控制面板原理圖、關鍵元
器件規格書等以及他相關的檢證證書與檢驗檢測報告。
二、協議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貼牌生產 牌 系列產品,采用甲方的廠名、廠址、品牌標識;乙方應確保這些產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和合法權益的合格產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營銷網絡開發市場、銷售貼牌產品;乙方利用其技術、設備、人力等資源生產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經甲方認可的貼牌產品。
貼牌產品完全由甲方銷售,乙方不負責銷售,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生產的貼牌產品轉賣給任何第三方。 雙方合作期滿后或終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產或銷售有甲方品牌標識的產品,乙方若違反規定,甲方有權乙方按銷售所得的10倍進行賠償。
甲方有權派員監督、見車貼牌產品的原料、配件、生產整個過程、產品質量等,乙方應予以全力配合與協助。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及費用
乙方直接送貨到甲方指定倉庫或雙方協定的交貨點;
乙方嚴格按訂購計劃單中規定的數量和日期準時交貨;乙方在裝車或交付托運后須在2小時內以電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情況及預計到貨時間、地點,以便甲方及時提貨。
四、產品包裝與防護要求
外箱包裝、彩盒、說明書、標貼、銘牌、合格證、保修卡等相關包裝材料由甲方提供設計稿,乙方負責采購,彩盒生產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樣品由甲方確認封樣;
產品的包裝所需要的制版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乙方提供的產品包裝應達到甲方認可的包裝要求,有足夠的強度,以便適應運輸及氣候變化的要求,達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應保證不出現說明書、標貼、合格證、保修卡等產品資料錯放、漏放、多放的情況。
五、提出交貨、質量異常及價格
交貨數量和時間以訂購計劃單為準;乙方接到訂購計劃單后若有異議,應在接到訂購計劃單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接受甲方訂單;對于不能及時供貨,造成甲方裝機停產的,乙方負責賠償。
產品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價格為準,若價格有變動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確定新的價格及執行日期,乙方應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并通過提高加工效率等來降低產品成本和價格;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并應適時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最新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各項指標符合甲方的《產品規格書》與《檢驗規范》及其他相關要求,同時應達到雙方所簽的《質量保證協議》的要求;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產品符合相關環保要求;
有必要時,經雙方確認,可采取封樣的方式來確定上述條款未能確定的產品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標(包括包裝設計、圖形、漢字、英文及其組合等)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權許可的范圍內使用,不得私自轉讓或擴大其使用范圍;
雙方合作期滿后,乙方即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帶有甲方標識的產品。
八、售后服務
乙方必須嚴格履行《質量法》規定的相關義務,對于因乙方質量問題所引起的退貨、換貨,乙方應予以全力支持,與此相關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產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損壞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乙方對所貼牌生產的產品按國家規定的有關工業產品售后服務法規進行售后服務保證,保修3年,終身成本維修;甲方對乙方所貼牌生產的產品進行售后服務,甲方無法維修時,乙方應協助甲方將產品維修好;
乙方應供給甲方足夠的零配件以保證甲方進行售后服務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1、 原則上,配件發放按以舊換新來操作;
2、 在保修期內,乙方按貨款2%的比率免費提供易損件供甲方維修使用(或并在貨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損件超出乙方的配備數,則甲方所需配件應以舊換新,否則,乙方有權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費;
3、 超出保修期所用維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價向乙方購買;
4、 甲方下達派件發放通知單后,乙方應保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配件準備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舊配件數量及時發出,運費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義務在雙方協定的地點為甲方人員與甲方客戶的售后人員免費提供售后培訓。
貼牌產品本身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責任賠付費及法律責任等。
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任何條款,并無合理解釋,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應商前繼續供貨,保持甲方的經營銷售正常運行,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應保證消耗完乙方根據甲方訂單生產的產品,并按合同規定的貨款方式結清余款;
無論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仍有義務按成本價向甲方提供足夠的零配件以供甲方進行售后服務。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議均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由甲方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其他約定
未經己方書面允許,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圖紙、資料、檢驗標準及合同內容、價格等商業機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轉讓、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已經與乙方訂立采購產品合同或服務這一情況進行廣告宣傳或公之于眾,也不多在廣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戶的名稱。
甲方確保“ 星派 ”貼牌商標的獨占性與無爭議性,如貼牌商標出現了爭議時,該爭議引起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為總合同,每批訂單執行以雙方確定的《采購計劃單》為準,《采購計劃單》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壹年(以合同簽訂日起計算);合同到期后,雙方均無意見則自動續約一年。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6
零 件 名 稱:項目(見附件清單)
零 部 件 號:(見附件清單)
甲 方:
乙 方:
簽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就所需的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 設計依據:
1.1甲方提供的產品數模、結構圖、MCP等相關工藝資料(CATIA、CAD格式);
1.2國家及汽車產業相關標準、法令、法規的要求(如安全、環保);
2. 設計原則:
2.1確保分件焊后質量達到甲方要求;
2.2確保本項目所涉及到焊接夾具完全滿足實際使用要求;
3. 設計要求:
3.1設計及繪圖標準:由乙方自行決定,但需事先提供給甲方確認;
3.2夾具采用可移動式,為加快節拍可采用旋轉式或翻轉機構;
3.3夾具作業高度700-800mm或協商決定;
3.4夾具控制:超過三處壓緊時采用氣動壓緊,或氣動、手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控制,氣源壓力:0.3-0.4Mpa;
3.5工件的裝配及移載:人工方式裝配和人工搬出;
3.6定位基準的選擇:工藝基準與產品設計基準必須統一;各工序夾具的定位、夾緊基準必須統一、連貫,確保工件焊后質量和精度達到甲方要求;
3.7夾具設計時,要有足夠的焊接操作空間和易于操作,便于裝料和取料;重要焊點處及操作工不便控制焊點處設置焊鉗導向(材料使用黃銅或是MC尼龍);
3.8夾具應采用模塊化結構,且結構合理、工藝性優良,對工件具有防變形、防外觀損傷的功能;支座采用通用件和內六角螺釘裝配式結構,便于對夾具的更換、調整、維修和保養;
3.9夾具的氣動控制,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以免發生誤動作而發生夾具、工件損壞或人身傷害;氣路布置不能影響到正常的作業;
3.10夾具中的各定位銷、定位面、夾緊機構、旋轉軸應使用可靠、重復定位精度穩定,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并需進行熱處理HRC:40~45;
3.11夾具底板、各連接支座板應具有防變形、防松動、防跑位、防晃動功能;
3.12各壓緊汽缸的工作行程,僅能使用到額定行程的85%左右,不能使用至極限工作行程;
3.13需要油潤滑的部位,必須預留足夠的注油空間和設置注油裝置;
3.14底座必須有水平調整和鎖緊裝置;
4. 技術要求
4.1、夾具公差帶:
5.1.1 定位銷位置公差±0.1mm;
5.1.2 定位面位置公差±0.2mm;
5.1.3 定位面與定位銷的位置公差±0.2mm;
4.2、夾具及組件:
4.2.1 夾具本體焊后須經過焊接應力退火。焊縫不允許有夾渣、氣孔、焊道應豐滿,消除焊渣并進行相應的防銹處理;
4.2.2 夾具基板的表面粗糙度:Ra1.6~Ra3.2;
4.2.3 夾具上所有定位塊采用定位方式可調的形式,臺階定位銷采用三維可調,調整量為±3mm;調整墊片的規格為0.1mm、0.2mm、0.5mm、1.0mm;
4.2.4 夾具采用手動與氣動夾緊相結合的方式,同時,需根據壓緊臂的長短,選擇合適的氣缸;
4.2.5 夾具定位、導向部位需整體防護,防止焊接飛濺;在定位面、管路、氣缸桿等部位,有防飛濺裝置;移動部位采用阻燃管;直線導軌有金屬彈性防護,電器線路配金屬橋架,以防止焊接飛濺的粘附。
4.2.6 夾具優先選擇一次裝夾,合理的布置控制裝置的位置;
4.2.7 夾具需做防銹處理;
4.2.8 移動單元帶有直線導軌或帶固體潤滑劑的導套及防塵罩;
4.2.9 對大的移動單元設置緩沖裝置;對所有移動單元設置限位塊;
4.2.10 使用注油潤滑軸承;
4.3 定位銷要求:
4.3.1 表面淬火處理,硬度HRC為40~50;
4.3.2 定位銷在不拆卸其它零件的前提下易于更換;
4.4 定位板、壓板要求:
4.4.1壓板打開距離要為搬運和輸送裝置留出足夠空間;
4.4.2定位板、壓板厚度不小于19mm;
4.4.3擋塊表面需進行熱處理,硬度HRC為40~50。不能采用螺栓做檔塊。
4.5 夾緊器及夾緊力的要求
4.5.1 使用帶鎖緊的夾緊器;
4.5.2 夾緊力滿足零件伏貼、不變形等要求;
4.6夾具需在非加工表面做永久性醒目標識。標識內容包括:夾具所加工零件名稱、零件產品號、生產廠家代號、生產日期、夾具外形尺寸;
4.7夾具制造的材料及加工要求
4.7.1夾具體一般材料使用A3鋼;
4.7.2定位銷、定位板等耐磨件采用45#鋼,且淬火至HRC35-40;
4.7.3夾具的焊接件均采用焊后熱處理退火消除內應力,再進行機械加工。
4.7.4夾具裝配使用的固定銷,采用帶內螺紋的圓柱銷,所有組焊夾具所用的定位銷規格應統一。
4.7.5焊縫不應有焊縫未填滿、氣孔、燒穿等缺陷,焊接結構件焊后應進行消除焊接應力的時效或退火;
5. 實施及進度要求:
5.1,實施要求:
5.1.1 夾具在方案確定后實施前,必須由甲方進行確認,并對相關設計和明細表進行書面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制做;
5.1.2 經甲方書面簽字認可后的相關圖紙和明細表,原則上不允許更改,若確需更改,需經甲方書面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
5.2.進度要求:
5.2.1 本協議和商務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于 年月日之前送到甲方使用工廠。
5.2.2本協議和商務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后日內,乙方提供詳細的設計、制造進度,供甲方書面簽字認可,并各持一份。
5.2.3 乙方負責將夾具運輸至甲方工廠內,
6.雙方責任:
6.1 甲方責任:
6.1.1 負責及時向乙方提供產品數模、圖紙等相關資料;
6.1.2 負責及時對乙方的設計方案進行評審、確認、會簽圖紙。
6.1.3 負責在安裝調試過程中的配合和協調。
6.2、乙方責任:
6.2.1負責按甲方提供的項目內容和要求進行設計;設計方案按計劃時間送達甲方,供甲方評審確認,以保證本項目能滿足甲方實際使用及本協議的要求。
6.2.2 方案設計完時需同甲方溝通焊鉗型號,以便甲方采購;
6.2.2 負責所提供相關技術文件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和及時性。
6.2.3 負責甲方在設計方案會簽過程中所提出問題的協調處理。
6.2.4 負責質保期內無償技術服務和質保期外的有償技術服務。
6.2.5 乙方應充分發揮夾具設計的專業優勢,對于甲方未提及或不完整的事項,應積極主動地進行實施或補充。
6.2.6 乙方所承制的夾具,在甲方正常使用過程中,由于自身存在質量隱患,對甲方人員和財產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7.驗收
驗收分甲方與海馬共同進行的預驗收和終驗收:
7.1驗收依據:
7.1.1 技術協議中規定的技術要求。
7.1.2甲方提供的數模、圖紙、MCP、檢具等相關的驗證標準。
7.1.3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各種技術文件。
7.1.4 合同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
7.1.5 三坐標檢查夾具制作精度(±0.2),滿足設計要求.
7.2預驗收:在乙方工廠進行,驗收內容:
7.2.1本項目是否滿足本技術協議和雙方簽字認可的技術文件要求。
7.2.2本項目是否按雙方簽字認可的方案、圖紙進行設計、制做;
7.2.3 標準件、元器件是否與技術協議和雙方簽字認可的技術文件要求一致。
7.2.4 三坐標檢查夾具制作精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
7.2.5在安裝調試完成后所生產出的產品質量,依據甲方提供的檢測方法、精度及甲方相關質量標準要求,評定該夾具生產出的產品是否合格,是否滿足產品裝車要求。
7.2.6 所有夾具動作的可靠性、合理性、安全性、平穩性。
7.2.7 對各種可能發生故障的環節進行測試。
8.3 終驗收:在甲方工廠內進行,夾具到達甲方現場后,再次進行驗收,驗收內容:
8.3.1夾具本體及各輔件是否齊全、完整,是否有損傷。
8.3.2 相應的備品、備件及清單,是否齊全。
8.3.3文件資料是否提供齊全。
8.3.4焊接出的產品是否滿足本技術協議和雙方簽字認可的技術文件。
9.資料移交
9.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資料(兩套圖紙)包括夾具設計圖紙;
9.2 各專項設備圖紙:夾具結構總圖、電氣原理圖、氣路原理圖,外購件、易損件明細表及供貨廠家等。
10.服務
乙方需對所設計制作的夾具,向甲方提供技術支持服務:
10.1乙方提供的夾具,質保期為一年,在質保期內,乙方提供的夾具,如發生非人為故障,乙方負責免費維修,直至更新。出現問題時,乙方承諾4小時內回復解決對策,如需更換配件等,要在3天內提供。
說明:質保期為乙方對所提供的夾具,終驗收合格后,從正式交付使用之日計起。
10.2 質保期過后,乙方提供終身及時維修服務,該服務只收成本費。并在甲方發出故障通知(電傳、電話、郵件等)后4小時內回復對策。
10.3 隨時滿足甲方的相關技術咨詢。
11.保密
11.1 乙方不得丟失、復制及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從甲方得到的任何技術文件和專有文件(包括所有的修改和改進資料)
11.2 乙方不得用甲方的圖紙為任何第三方設計制作相同的產品。
11.3 如有人需要借用、參閱或復制甲方的技術資料,或要求乙方為其制作相同的產品,乙方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轉借或制作。
11.4 乙方應以書面形式要求其協作廠和公司承擔相應的保密義務,并應經常檢查上述人員履行保的情況。
11.5 甲方發現乙方有上述情況之一時,甲方保留向乙方法律追述的權利。
12.本協議生效條件
12.1本技術協議為甲乙雙方簽訂的供貨合同的組成部分,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本協議為本項目制造和驗收的依據及標準。
12.3 本協議需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方有效。
12.4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12.5 本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發現有本協議未約定、不明確的事項或與商務合同有沖突之處,雙方另行補充約定。
12.6 本協議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加工合同 篇7
合同單號: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訂購明細表
二、 質量標準:以本合同雙方簽訂認可的樣品為準,有不合格品退回返修。
三、 包裝要求:每個紙盒用透明膠袋包裝,再裝入紙箱。
四、 交貨時間::20xx年元月15日前交貨(收到定金開始計算)。
五、 交貨地點及運費支付方式:由乙方送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費甲方支付。
六、 付款方式:先付貨款50%,剩余貨款交貨前付清。
七、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逾期交貨,每項逾期一天則按合同總貨款的1%金額累計處罰。
2.甲方履行本合同時,因故需要變更本合同內容或終止本合同,應及時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投入生產,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八、 爭議解決: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機構裁決。
九、 其它事項: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后乙方收到訂金之日起生效。
十、 備注:
1. 本合同貨品的版權屬甲方所有。
2.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開戶行:廣州市農行清平路支行
4. 卡號:6228480084973282811
5. 戶名:陳潔
購貨單位:供貨單位: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20xx年 12 月 30日 日期:20xx年12月30日
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與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簽訂此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概況
1、委托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加工方__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托方加工__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托方為__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二、每月訂單
1、委托方必須提前10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傳真書面向委托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托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于15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托方承擔。
三、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安排
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四、加工費
1、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__,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2、委托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3、委托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五、技術及工藝
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嚴格按照______工藝進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負責加工過程中成品各項理化指標的在線檢測和品質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達到附件一中的品質指標要求,加工方對產品質量即沒有任何責任。產品其它質量責任則由委托方承擔,除非: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C、產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質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質經過化學、物理變化生成的物質以外的其他物質。
六、付款條件
1、首次加工費,委托方在產品生產完成10日后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托方付款之后三個工作天內向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托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七、雙方責任
加工方根據委托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托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托方將負全部責任。
八、協議終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后,委托方必須于協議終止后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于委托方之剩余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九、協議期限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一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加工合同 篇9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標”無菌磚包裝植物蛋白飲料、含乳飲料的產品,為保證合作雙方的利益,順利完成合作項目,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加工產品
1. 產品品種及規格: 250ml苗條型“ 商標 ”無菌磚包裝植物蛋白飲料、含乳飲料系列。
2.委托加工廠產品標注樣式:見《產品標注樣式》
a.委托方公司名稱: 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稱:山東朝能福瑞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東濟南高新技術開發區新濼大街989 號
e.生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天橋區堤口路17號
f.生產許可證編號:QS 3701 0601 1104;
g.產地:山東濟南
h.以上字號為統一字號
3.委托產品執行標準: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后雙方協商可繼續合作,另行簽署協議。
三、產品質量要求及加工數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產品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進行加工,加工產品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標準》。《生產配方》、《生產工藝》、《產品質量標準》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若《產品質量標準》未有詳盡之質量規定,乙方依照國家標準、衛生法規作為乙方制造時之質量基準。
3、甲方承諾合同執行期間,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為100噸;乙方承諾合同執行期間,若甲方需要,確保200噸的加工能力。
4、利樂磚產品單品種一次生產量≥30噸,損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30噸,不計損耗。
5、甲方應在每月25日前以準確詳實的方案形式編制下月《月度生產計劃》,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單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產通知5天內做好生產準備,并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回復甲方。甲乙雙方若一方需臨時變更生產計劃,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四、加工費用
1、無菌磚產品加工費為(含17%增值稅):
普通裝:無菌磚加工費 0.20元/盒,(不含稅:0.172元/盒); 禮品盒裝:在普通裝加工費用的基礎上每盒增加0.0155。
條款說明:加工產品單品種一次生產量小于30噸,加工費用另行協商。
2、加工費用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出庫成品盒數量×對應的加工費(成品數量以雙方書面簽字確認的當月出庫的成品數量為依據)。
3、設備清洗消毒所用雙氧水、酸、堿、吸管、熱熔膠(冬季用耐冷膠)、墨油、潤滑油、水、化驗費用、紙箱貼膠帶人工費用、紙箱打印批號的費用等包括在加工費內。
4、工藝及人工復雜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價格雙方協商確定。
五、原輔材料的提供、驗收及保管
1、內容物(水除外)無菌磚包材、外包裝瓦楞紙箱(安裝好提手)、膠帶等輔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體輔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2、甲方應將原輔材料于通知乙方當月委托加工訂單后 3日內按照對應數量交付乙方。
3、乙方對甲方提供輔料進行驗收,驗收單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甲方提供輔料必須攜帶原廠出廠檢驗報告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接收。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輔料,發現不符合約定標準時,應當及時通知甲方更換、補齊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4、為保證產品質量口感達到甲方產品質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質量標準另附),費用已含在加工費內。
5、乙方負責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輔料,保證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輔材料損耗
1、料液損耗率:≤2%
損耗率計算公式:
(配料數量-出庫成品數)÷配料數×100%=損耗率
2、紙箱:≤2‰
計算方式:(實際耗用量-成品入庫數)/成品入庫數=損耗率
(損耗率-2‰)×實際耗用量=超耗數量
3、無菌磚包材:≤2%
計算方式:[實際耗用量-(成品入庫數+采樣數量)]/ 實際耗用量=損耗率
(損耗率-2%)×實際耗用量=超耗數量
4、以上損耗每個月結算一次,損耗的超出及節余部分轉于雙方的下一個計算周期。每年進行一次最終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損耗不包括在內。
七、加工費用結算及支付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結算加工費用。
2、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第六條每年計算原輔材料超耗額,若超出損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額款。
3、生產加工費用實行月結算。
(1)甲方向乙方下達生產計劃時,先預付30%的加工費。
(2)根據上月成品出庫數量,由乙方出具結算資料(結算單、原輔料及成品出入庫明細表),甲方按協議約定條款審核確認后結算。每月7日雙方核對一次,核對后5個工作日內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費。
八、半成品、成品的檢驗、保管:
1、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質量標準、生產工藝及檢驗標準組織生產加工及產品檢驗,并依據質量標準、質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質量檢驗報告。
2、乙方應在產品生產過程中依據甲方《采樣原則》進行抽樣檢驗,檢驗樣本(包括留樣)不計加工費,檢驗樣本所用輔料由甲方承擔。《采樣原則》作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驗收合格的成品應由乙方負責倉庫交貨,免費在倉庫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庫房費5元/m2收取儲存費用,不足1 m2免計。在裝車過程中出現破損由乙方負責,裝車費乙方承擔。運輸過程中因運輸、保管不當引起的破損、毀壞由甲方承擔。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介紹當地有運輸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辦理鐵路、公路發運業務。
5、異常問題雙方無法認定時,雙方同意交由技術監督局或防疫站鑒定,其費用由送檢方墊付,由過錯方承擔。
九、交貨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計劃生產量組織生產,在當班結束后雙方以品管取樣記錄表 、品管現場取樣為依據,對取樣量清點核對后雙方簽字認可。成品以發貨時雙方共同簽單確認數量為準。
2、保溫產品不滿七天,甲方要求出貨,如出現質量問題或投訴,由甲方承擔一切損失。
3、交貨方式:甲方自行派車提貨。乙方免費負責裝貨(或裝柜)業務,裝車地點為乙方工廠;裝貨完畢后,甲、乙雙方共同簽單確認數量。
十、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派駐有關管理人員對產品的生產、質量進行監控,對產品驗貨和發貨程序進行管理。
2、在生產甲方產品期間,甲方派駐人員有權對生產過程全部環節進行監督、檢查,但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責任致所加工產品未達《產品質量標準》要求,此批次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由此造成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
3、負責提供產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輔助包裝材料,甲乙雙方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
4、負責成品及時發運,產品驗收為合格品后及時組織發運。
5、甲方派駐人員應遵守乙方作息時間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產品如涉及知識產權糾紛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問題,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7、甲方提供原輔材料包裝規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產需求。甲方必須將所準備生產的產品內外包裝樣品交給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確認。如果內外包裝有更改必須提前一周將樣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確認方可生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生產,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按甲方的生產計劃積極組織、協調、安排生產,并組織廠內人員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的標準進行驗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如有質量問題或隱患,乙方有權拒絕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庫起23日內免費保管各種原輔材料,原輔材料的入庫和領用需雙方簽字方可進行。原輔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庫房費2元/m2收取甲方儲存費用。
4、乙方負責對委托加工產品所需原輔材料依據甲方提供的《原輔材料質量標準》及檢
驗方法進行檢驗并出具化驗單。
5、根據甲方提出的生產計劃,負責及時組織生產及進行質量控制。
6、乙方免費為甲方派駐人員提供辦公場所及辦公通訊條件,通訊費及餐飲費由甲方負責,正常情況下,乙方負責甲方派駐人員在廠區內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對外關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積極配合,由乙方協調解決。
8、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加工事項轉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標及保密
1、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銷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標識的材料。
2、雙方均同意為因本合同而得自對方的所有技術及商業(包括甲方訂單),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得自雙方的資料保密。尊重對方在該等資料中的專有權利,只為執行本合同而使用該等資料,只向執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屬下雇員披露該等資料,并只向他們披露執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資料。
3、雙方需促使其屬下根據本合同本條適用之資料的所有雇員均知道及遵守該條之規定。
4、合同期滿,乙方應當向甲方返還委托加工過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術及商業資料,并不得留存復制品。
十二、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協助甲方進行調試產品口感,所需設備及人員由乙方負責協調,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擔。
2、 乙方生產工藝在整合完善期間由甲方技術人員參與,工藝需滿足甲方生產所需。
3、乙方人員配備需按甲方質量保證配備。
4、每一品種正式生產前及更換主要原料后必須進行中試,保溫結果只能驗證產品微生物、封合等,該產品的組織狀態由雙方各自保留常溫樣直至保質期來共同判定。中試成功方可進行生產。中試產品內在質量由甲方負責,中試產品包裝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檢查由乙方負責。中試產品加工費另行商定價格(中試期間不計損耗)。中試成功后,甲乙雙方應就新產品的委托加工生產另行簽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為本合同補充合同。
5、合作期間,因國家對水、電、氣等能源價格進行調整引起的加工費變動,因甲方外包裝、配方改變引起的加工費變動,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共識,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
十三、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銀行貸款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的生產數量超出了甲方的《生產計劃》,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輔料由乙方按進價賠償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費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及原輔材料質量問題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全部由甲方負責。甲方提供原輔料必須符合GB2760,如果超標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發的一切問題由甲方承擔。
3、生產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異或不合格,雙方應積極組織協調處理,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處理的,應采取相應技術手段進行處理,以減少最終損失。若最終形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該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輔材料損失及加工損失。
4、成品出廠前,經甲方駐廠代表隨機抽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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