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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開展農村新型住宅小區集中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么優秀的方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鄉鎮開展農村新型住宅小區集中建設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為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鎮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開展農村新型住宅小區集中建設試點工作(以下簡稱“試點”)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貫徹落實市委九屆九次、十一次全會和全市城鎮工作會議部署,規范有序開展農村新型住宅小區集中建設試點工作,促進農村人口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較為完善的區域集中,有效解決農村教育、醫療、交通等民生問題,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試點范圍和原則
(一)試點范圍
1、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我鎮實際,擬確定在棟仁村“大仁新村”作為我鎮農村新型住宅小區集中建設試點。
2、該試點范圍內,凡本鎮轄區內所有村民均可提出建房申請;對實施地質災害搬遷、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房屋征遷和各類保護區住房搬遷等項目涉及的村民,優先保障建房申請資格。
(二)試點原則
1、統規自建原則。新村住宅的立面效果經設計單位及村民多次溝通探討進行規劃設計,融入廣平本地建筑“燕尾脊、卷棚頂”等元素。村民建房必須按照確定的統一風貌進行建設,一旦發現不符合規劃設計的建設行為必須要求建房戶進行整改。
堅持“公建先行”,合理配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完善鄉村道路、供水排水、電力通訊、垃圾污水處理、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設施;注重綠化美化,堅持“實地實樹”原則,突出本鎮特色樹種;利用完善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引導相對集中建設,不斷提升宜居水平。
2、“一戶一宅”原則。嚴格執行“一戶一宅”、“建新拆舊”制度,對存在出賣、出租、贈予住宅等情況的村民,不予批準建房申請。
3、節約用地原則。符合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和城鄉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的要求,在提升小區服務型功能的前提下,建設宜居小區,嚴控新建住宅用地標準。
4、群眾自愿原則。切實保障村民知情權,加大宣傳引導力度,調動村民參與的積極性,嚴禁任何形式的強制行為。
5、一以貫之原則。要樹立久久為功理念,一張藍圖繪到底,牢固樹立遵守規劃、執行規劃的紅線、底線意識,堅持一任接著一任干。
三、組織保障
為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擬成立廣平鎮開展農村新型住宅小區集中建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書記擔任組長,鎮長擔任第一副組長,分管農業、規劃、駐村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站、所,棟仁村委會為成員單位;設立具體工作小組,由相關分管領導任組長,鎮農村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人員、村主干作為組員。駐村工作隊、村兩委及協管員負責日常巡查,發現違法建設,應立即報告鎮政府,鎮政府及相關所站依據相關職責及時處置。
四、工作任務
(一)公示公開,確保公平
1、試點公示。在我鎮轄區內進行事前公示,告知試點基本情況、入駐建房資格、申請建房程序和“一戶一宅”、“退宅還耕”、地質災害搬遷、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等政策和要求。
2、申報流程。有意愿搬遷入駐農村新型住宅小區的村民,按照《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市農村新型住宅小區建房申請審批流程和市農村村民危舊房申請審批流程的通知》的要求,向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委會負責對申請人身份和舊宅基地等情況進行認定,并統一上報鎮農村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審核。審核確認后,在戶籍所在村和棟仁村分別進行公示。
(二)規劃引領,統籌布局
1、加強規劃引導。我鎮將按照“多規合一”、因地制宜的原則,通盤考慮土地利用、“三產”融合、居民點布局、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歷史文化傳承和地質災害防治等內容,做好村莊規劃編制。要注意處理好耕地、宅基地與集體建設用地的關系,注重體現田園風光,尊重自然風貌,指導和規范村民建房行為。
2、統籌試點布局。試點用地選址以“大仁新村”為重點,并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和村民住房需求,在“大仁新村”的基礎上,開發“大仁新村”二期,逐步擴大試點規模,努力建設宜居舒適新型住宅小區。
3、統籌公建配套。要統籌考慮搬遷村民的教育、醫療、交通等民生問題,在農村新型住宅小區周邊規劃新建或擴容一批幼兒園、中小學校、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提升新村居民的生活品質,增強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4、統籌協調發展。統籌做好農村新型住宅小區所在的棟仁村產業發展、就業創業、生態修復等工作,確保搬遷村民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三)政策扶持,保障實施
1、落實搬遷政策。符合地質災害、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村民,繼續享受原有補助政策。無能力自行建房的貧困戶,我鎮將采取有效措施優先做好安置工作。
2、保障試點用地。農村新型住宅小區用地以集體土地為主。大仁新村二期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在縣年度用地計劃指標分配方案中單列下達;如果規劃用地指標不足,申請縣里在縣域內調劑解決。
3、妥善處置舊宅。搬遷村民舊宅基地原則上要全部納入復墾范圍。具有歷史文物保護價值的古建筑和適宜發展文旅康養等用途的農房,經縣政府批準可以予以保留,由我鎮或申請建房戶籍所在地村民委員會按集體資產管理。
4、維護合法權益。試點被用地村提出土地置換要求的,我鎮將組織用地村和被用地村簽訂土地置換協議。搬遷至農村新型住宅小區的村民,保留原戶籍所在村村民身份,原承包的耕地、林地等承包權益保持不變。
(四)資金籌措,積極扶持
1、對于搬遷村民舊宅基地復墾的土地,我鎮將優先列入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交易所得凈收益主要用于舊宅拆除補償、農村新型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建設。
2、我鎮將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選擇耕作距離較近、地勢較為平坦的坡地、荒地,開發高等別耕地。縣將對我鎮開發的高等別耕地項目優先立項。新開發的高等別耕地按計劃外指標交易,交易所得凈收益用于試點建設。
(五)規范運作,管控風險
1、建設方式。農村新型住宅小區要采取統規統建、統規自建等方式進行建設,建設樣式以“多拼”“聯排”建設為主;在群眾自愿的原則下,可采取套房模式建設。
2、建設監管。各相關所站和棟仁村委會及建房戶戶籍所在地村委會、駐村工作對要加強對“大仁新村”農村新型住宅小區建房申請、審批、建設等全過程監管,做到建筑放樣到場、基槽驗線到場、主體封頂到場、竣工驗收到場。綜合執法辦公室、駐村工作隊、村“兩委”應開展動態巡查,要嚴格按照《市農村村民住宅規劃建設管理規定》和新村的規劃設計方案進行監管。
3、建設費用。我鎮將擬定建設費用攤銷和項目籌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并報縣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實施,住宅小區用地補償、報批費用、“五通一平”、建安造價等成本根據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按比例分攤到建房戶。
4、廉政建設。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制定住宅分配方案,嚴禁在村民身份、建房資格上弄虛作假,嚴禁借試點之機建設私家莊園、私人會所等建筑,嚴禁搞變相房地產開發。以不正當方式套取或騙取宅基地的,一經發現立即收回,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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