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合集10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甲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合伙開發的位于阿拉爾市的 阿拉爾南市區--十二團振興路以南、如意小區以北、二期新建項目以東、住宅平房以西,東西長80米,南北寬16.5米,總面積1320平方米 地皮,地皮編號: (20xx)118號 ,共計占地 3354.34 m2,經雙方努力,現已在建并已售出部分房屋,為今后的協作有序進行,更為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經雙方自愿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地皮上甲方 與 阿拉爾市宏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轉讓地皮協議,并由 與 新疆阿拉爾新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掛靠協議),并由甲方向對方指定的帳戶打入叁拾伍萬元整,乙方向對方指定帳戶打入肆拾萬元,該帳戶為:
合計柒拾伍萬元,(為轉讓地皮款),現甲方已從購房帳戶支現金柒拾萬元整(¥700000.00元),決算時扣除。為公平起見,甲乙雙方自愿交款均打入乙方的帳號內,其余甲方有權對所記帳本查閱并監督,但雙方均不得對該款項挪用,私吞,侵占,直至辦完所有房屋的產權證明。
二、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明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經甲乙雙方認可簽字,方可支取費用資金,由乙方保管的售房款帳戶支付款項。
三、關于36間產權房的管理辦法:
1、一樓商鋪:除留兩間商鋪(實際面積)歸甲乙雙方外(各自的名下(辦理房產證)),所售款項雙方均分。
2、二樓門面:甲乙雙方均分上述門面,按各自名字辦理房產證,以收取租金方式均分該款項(東頭七間產權歸甲方,西七間產權歸乙方)。
3、三樓住房:甲乙雙方名下各留一套同等面積的自用,其余均按市價出售,所得款項均分。
四、房屋款項在辦完所有房屋產權證后,可分三次將售房款及租金均分,但必要的房屋修繕及裝修費用及其他支出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公用面積的修繕及維護費用可均攤解決。
五、在甲乙雙方協作的開發中及房屋建成使用后,后期的物業費用由乙方代收并代辦管理或委托 社區代辦管理,每月獲取 元的報酬。物業費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和支配。
六、因開發項目而造成的經濟糾紛及不可預見的風險由甲乙雙方均擔。甲乙雙方投資比例各50%,分紅比例各50%,經營成本費用各承擔50%。
七、未盡事宜可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自保存一份)。
九、因本開發項目而造成糾紛的可協商解決或訴至阿拉爾人民法院。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300萬元(叁佰萬元整)。
甲方簽字: 擔保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友好協商,自愿達成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伙企業名稱及經營地址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名稱為: ,由甲負責進行工商登記。
經營地址: 。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如經營項目為餐飲,經營范圍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占投資總額的 %;丙以現金出資
元,占投資總額的 %。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各占投資總額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資比例 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按出資比例 依據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作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 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權利義務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王
乙方:曾
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資南溪____________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1、三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義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資經營該砂石廠,同時按照三方確定的投資金額進行營運。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三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__萬元,乙方負責砂石廠的生產和管理。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丙三方分別占砂石廠經營所得40%、30%、30%的純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一年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后續發展資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乙、丙三方各承擔虧損所產生的40%、30%、30%資金。
第三章 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經三方協商決定由乙方于現場進行生產管理,每月工資4000元。
第五條:砂石廠的具體經營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訂,三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月30日三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經營、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 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 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條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條 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該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合伙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 為保護合伙人的合法權益,經合伙人協商一致,本著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伙宗旨
為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余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的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第三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 20xx 年 8月16日起,至 20xx 年 1 月 30 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合伙人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1) ,需要兩個人,工資支付200元/人/天。
(2) ,需要三個人,工資支付150元/人/天。
(3)20xx年8月16日起,所有的車費和開支都由三人承擔。
2.盈余分配,無論投資的多少,三人都一樣分配。
3.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三人分別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協議;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協議期滿,把所有的貨款、貨物全部算清。
第十條 本協議正本壹式叁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年
日月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王** 身份證號:
乙方:史**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一、合伙經營項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伙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協議存續期間,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負責合伙項目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伙事務的執行,檢查合伙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合伙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 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伙人、乙方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伙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伙財產承擔。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伙
(1)合伙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5)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八、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伙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望謨縣金桃家電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及管理優勢經營一家家電,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乙、丙雙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4.合作經營中,如需聘請員工,員工工資、獎金分配,由經營管理負責人提議,合伙人審定。
第三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3、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壹份。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 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 _____ 1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優勢,經營 ,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
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齊,由合伙負責人 統
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根據各合伙人的出資的情況按出資比例歸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
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出資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
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
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
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
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
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 萬元內全
權進行交易。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在經營期間,合伙收支款項統一在銀行設立的以 賬戶上流轉,
由 負責保管和收銀,負責記賬。每 (雙月或一季度)月底結算,
并制作結算單。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
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例如 1、 2、3、。 應由占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
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
業務獲得利益的 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因經營理念差恂,難以繼續合伙,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散伙協議:
第一條:甲乙合伙經營的“金磊混凝土攪拌站”,雙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條:甲方退伙后,“金磊混凝土攪拌站”由乙方經營,產權、所有權歸乙方,與甲方無關。
第三條: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雙方已結算完畢,互不相欠。
第四條:合伙經營時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整體轉由乙方承繼,散伙后與甲方無關,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處理。
第五條:因合伙時的上述合同以甲方名義簽訂,為避免散伙后甲方因上述合同而承擔風險,乙方自愿對上述合同另行提供乙方名下的兩套房產作為抵押擔保。
第六條: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間的合同導致甲方承擔合伙經營期間的債務時,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權以及現有的廠房、設備作為對該風險的擔保。
第七條:關于土地,在土地租賃期間,鎮、村如果在收稅費,必須按所使用面積承擔。否則,乙方有權按原價收回土地,地上附著物自行拆走,不做賠償。
第八條:分家時分給甲方應還帳務未還的,后又到乙方來討帳的,給乙方造成損失,應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附分家清單表4張。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五份,退伙人各執一份,交歷山東村村委備案一份,公證一份。本協議自簽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
退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伙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伙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第1條合伙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出資(現金、實物、勞務或財產權利),本出資應在合伙協議簽訂之日時繳付。
2、……
五、合伙人權利和義務
第3條本合伙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由……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第4條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經營范圍內的一切行為,由全體合伙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某人超越權限的行為所產生的民事責任則由該合伙人個人承擔。
第5條在執行合伙業務過程中,因合伙人的過錯致使他人遭受人身傷害或者財產損失的,由全體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6條合伙人不能成為其他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7條合伙存續期間,合伙企業積累的財產和權益為合伙財產,為合伙經營使用。
第8條合伙財產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未約定或約定不明,按實繳出資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約定全部利潤歸部分合伙人及虧損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第9條本合伙企業稅后利潤提取10%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和轉為合伙人增加投資、彌補虧損),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職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資比例分取紅利;(公積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項目)
第10條企業虧損,按合伙人投資比例承擔責任。
七、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11條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人;
第12條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權進行經營活動,對全體合伙人負責;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第13條不參加合伙企業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第14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可約定按出資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決權,約定不明或無約定,一人一票,且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以合伙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伙人同意,約定無效);
第15條被委托執行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16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損害合伙企業利益活動;合伙人因前述行為所得利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
第17條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作出決定(可約定):
(1)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6)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8)合伙人與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其他合伙人的優先購買權;另,向其他合伙人轉讓,應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約定其他合伙人的購買權)。
八、入伙與退伙
第18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約定),并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19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可約定),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0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項以約定合伙期限為前提;未約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礙合伙事務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決定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可約定退伙事由,如約定出現以下第25條規定的情形,未取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議合伙人有權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濟,第35條規定,選擇退伙);
(2)全體合伙人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21條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當然退伙:
(1)當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繼承人成為合伙人;或繼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資格欠缺,或合伙人約定在先,退還繼承人財產);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轉為有限合伙企業;不同意,該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繼承人退還財產份額);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宣告破產;
(5)法律規定或者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6)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分額。
第22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20條、第21條第(1)、(2)項規定退伙的,應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23條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條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進行結算后,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伙人財產;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退伙人對其退伙前以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25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合伙協議約定(其他事由)。
第26條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九、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2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業解散:
(1)當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具體約定);
(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日;
(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上書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被撤銷;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條合伙企業解散后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據上款規定期限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29條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30條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后,所余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違約責任
第31條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的應支付投資份額100%的違約金,并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一、其他規定
第32條本合伙協議中,書面通知等文書送達,以送達本協議所記載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視為送達。
第33條當合伙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8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年,自合伙協議被批準之日起算。
第34條本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執一份,登記備案機關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條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可約定決議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選擇退伙)。
合伙人簽字蓋章:
(企業名稱)
年月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合集10篇】相關文章:
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12-10
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合集7篇04-30
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合集5篇05-05
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合集8篇05-04
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合集六篇05-03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4篇05-05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5篇05-04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八篇05-01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8篇05-01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模板7篇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