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經營協議書

時間:2022-06-15 09:08:57 經營協議書 我要投稿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文匯總十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伙經營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合伙經營協議書范文匯總十篇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應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友好協商,自愿達成本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伙企業名稱及經營地址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名稱為: ,由甲負責進行工商登記。

  經營地址: 。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如經營項目為餐飲,經營范圍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占投資總額的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占投資總額的 %;丙以現金出資

  元,占投資總額的 %。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各占投資總額比例,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資比例 為依據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按出資比例 依據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2.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同時作如下分工: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作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超出權限進行業務活動;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第十一條 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權利義務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可以退還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也可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就合作經營砂石場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經營砂石場的名稱及地址:砂石場的名稱為:“石場”。砂場的地址:

  二、合作經營范圍: 。

  三、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出資方式:

  1、出資總額由雙方視情況決定;

  2、出資比例為甲、乙雙方各占%;

  3、出資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各出資壹佰萬元作先期開發開支,不足部份雙方再按比例分攤,機械設備和新裝載車為砂場共同投入所有。

  四、盈利分配與風險承擔:合作經營期間雙方按平均共同享盈利,共擔風險,共同承擔債務。

  五、合作經營期間的生產經營管理和財務管理;

  1、合作期間的生產經營由雙方共同協商管理;

  2、合作期間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委派出納,乙方負責委派會計,出納會計應各負其責,財務執行一支筆管理,每月進行一次結算,視賬面余額情況協商分紅。

  六、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撤資退股,不得向第四人轉讓出資股份。根據經營情況需要增加投資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按約定比例分擔。

  七、在雙方合作經營期間,凡屬對外賒賬的業務原則上實行誰認可,誰負責。

  八、協議的終止:

  1、雙方協商終止;

  2、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終止;

  3、協議終止后,經清算按比例分享債權,承擔債務。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甲方業主:

  乙方:

  丙方: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合伙企業的實際情況,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伙企業協議書》。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業協議書》的首要法律依據為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關于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未予規定的事宜,方能適用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經甲、乙、丙三方確認其性質為普通合伙企業,三方均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需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為個人獨資企業,即甲方,另兩合伙人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條為了便于本合伙企業順利開展業務,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本合伙企業名稱沿用甲方注冊登記的商號即“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對外開展業務。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甲方未經乙丙雙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其商號。

  本合伙企業住所地:

  第五條合伙人入伙出資的方式、數額如下:

  合伙人甲方東莞市長安悠然舞蹈培訓服務部出資方式為甲方店內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店內各項設備、家具、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劉萍出資方式為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鑒于甲方之業主屈勝龍此前與他人合伙經營過甲方店務,甲、乙、丙三方特別聲明,甲方保證年月日前無任何債務,若未來發現此前負有債務,乙、丙兩方將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乙、丙兩方因此承擔相關責任,則享有無條件向甲方追索的權力。

  第六條合伙人出資時間及合伙企業經營期限:

  合伙人甲方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交付甲方店內自有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店內各項設備、家具、裝修及房屋租賃使用權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劉萍應于年月日向合伙企業交付現金人民幣貳萬伍仟元。

  本合伙企業的合伙期限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伙企業期限屆滿后自行終止,若繼續合作則須以書面形式為之。

  第七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合伙人共同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上述出資事項經合伙人共同決定后,應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業交付。

  上述出資比例為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八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三方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甲、乙、丙三方對合伙企業財產共有性質為按份共有,共有份額分別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伙企業的財產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條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十條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二條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經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確定,合伙企業日常事務由甲

  方負責,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合伙企業會計由乙方擔任,出納由丙方擔任。超過元的開支事項需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為有效。

  第十四條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同意:

  (一)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伙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伙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非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利潤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業利潤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業利潤的30%,丙方分享合伙企業利潤的30%。

  合伙企業財務會計報表實行月報制,每月月未七個工作日為當月報表制作時間。

  合伙企業若有盈利,按本協議約定分配方式進行分配,但需預留元作為流動資金。

  第十七條合伙人對合伙企業虧損的承擔比例如下: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30%,丙方承擔30%。

  第十八條以合伙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合伙企業債務時,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業出資以外的自有財產承擔清償責任。

  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九條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

  第二十條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第二十二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伙人退伙需經其他全部合伙人書面同意方可為之,強行退伙對于退伙前及退伙后產生的債務均按其在合伙企業中約定的分擔比例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伙企業解散時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擔任。

  第二十五條本合伙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協議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二十六條合伙企業清算時,其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其債務的,依照本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合伙人可以達成補充協議的,以書面方式簽訂補充協議,不能達成書面補充協議的,以法律、法規為準。

  第二十八條爭議條款

  甲、乙、丙三方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應當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予以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工商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第三十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業主(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年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 :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______________

  甲、乙、兩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組織名稱 、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項目為: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著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為合伙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伙事務執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內部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核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的執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伙經營美容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伙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

  (二)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準的經營范圍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出資

  1.甲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占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_____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元(后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_____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_____方工作。

  (三)盈余分配: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后,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四)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3、退伙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合伙利益按投資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伙人不得泄露合伙項目的商業信息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后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6

  甲方: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X市X X路X X號 。

  2.車行經營范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占。

  3.合伙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XXX元。甲方投資×X元,占總投資額55%;乙方以XX市X X路XX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XX元,占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XXXX.XXX年X月X日。

  4.合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伙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伙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XXXX(印)

  乙方簽章:XXXX(印)

  XX X X年X月×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養雞場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經營一家養雞場,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養雞場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 范圍包括: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如遇特殊情況,經雙方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伙;如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內雙方辦理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另一方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伙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商議后決定。

  3、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2. 協商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3.單方退伙。一方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合伙人可以單方退伙: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單方退伙的合伙人需以書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合伙人退伙事宜。另一方合伙人人對單方退伙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單方退伙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合伙人退伙后,另一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養雞場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5. 合伙人退伙后,退伙人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養雞場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出資全部轉讓的,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伙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合伙人協商一致方可執行;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養雞場經營損失的債務。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本養雞場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則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養雞場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養雞場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養雞場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養雞場名義繼續經營原養雞場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 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由雙方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3. 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四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另一方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另一方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另一方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本養雞場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另一方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本養雞場解散的,應當對另一方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合伙人的全部損失。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并摁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8

  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 ”餐飲品牌,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餐飲的經營宗旨: 。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門店名號、主要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伙期限。自20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合伙人 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雙方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 為合伙負責人。以 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伙人選舉 負責合伙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覺得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 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屆滿;

  2. 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 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 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 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與 公司《管理咨詢協議》,委托該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人力資源派遣,財務管理,獲得該公司的商標許可,并支付相關費用。

  (三)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簽署時間: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9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后若繼續合伙,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初期合伙賬戶、出資額、方式、期限

  1、初期合伙賬戶: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名義開設的銀行賬戶為合伙企業初期賬戶。戶名:卡號:。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______為依據,按出資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比例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強制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強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強制退伙: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本協議第八條規定禁止的行為;

  ④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經甲、乙、丙、丁方共同推舉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③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伙債務。負責人在處理重大經營事項時,須取得其他合伙人的書面授權。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合伙人丁: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中南集團陶瓷品市場135號、136號的收購、加工、銷售,共同收益,共擔風險。

  二、經營場地為中南集團陶瓷品市場135號、136號。

  三、經營方式:甲乙雙方現有的兩個店面,各64平方米,合為一間店面128平方米。甲乙雙方各提供流動資金八十萬為投資。

  四、財務管理,雙方各派一名管理人員按財務制度規定進行共同核算,健全財務手續即所有經營都以雙方共同確認為基礎進行核算。

  五、合作期為伍年,期間如有變化合同終止。

  六、利潤分擔與風險負擔:

  利潤為甲方 50 %;乙方 50 %。

  虧損及債務承擔為甲方 50 %;乙方 50 %。

  七、雙方的權利義務:

  1、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方所有的債務由甲乙方自行承擔,與本協議無關。

  2、甲乙雙方應保證資金到位,不得影響正常收購,經營活動。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應支付貳萬元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同時守約方可單方要求終止協議。

  九、如發生不可抗拒政府征用,甲乙雙方改制或其他不可抗拒等情況,本協議終止,雙方免責。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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