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開發合同(合集15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作開發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合作開發合同1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布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于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XX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后,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戶,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筑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稅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于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后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占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筑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稅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墻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稅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傭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家具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干,超資不補,節余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后,按分得房屋得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后,按實際測繪的建筑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稅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于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戶,該帳戶須預留不少于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鑒。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后,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閱、了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布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后,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合作開發合同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丙方:
地址:
鑒于:
1、甲方已于20xx年11月8日與某某鐵礦(投資人:某某)簽署《鐵礦轉讓協議》,并如期交付全部轉讓價款,取得某某鐵礦資源的探礦權、采礦權、礦山附屬設備、設施的所有權以及礦山經營權等一切權益。
2、甲、乙雙方已于20xx年日達成開發某某鐵礦。
3、甲、乙雙方因擴大生產規模之需要,擬引入丙方資金及管理人員。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合作開采上述河北省某某鐵礦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礦山地址及開采地界
本鐵礦礦址位于河北省某某地區,經緯度范圍:,北緯,礦區面積0。81平方公里,暫以原某某鐵礦獲發的編號為號的《礦產資源勘察許可證》所圈定的范圍為準。待《采礦許可證》辦妥后,以《采礦許可證》所圈定范圍為準。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合作各方出資方式: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包括本鐵礦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
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含已開采的叁萬余噸鐵礦石)等權益及資產在內,本礦山的協議價值為人民幣貳仟萬元整。在甲、乙雙方已經達成的協議基礎上,以人民幣貳仟萬元為總股本,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佰萬元并向本礦山提供兩臺干選設備(設備出資合計作價人民幣壹佰萬元),取得原甲方名下本礦山30%的股權。
丙方入資后,本礦山股權結構為:甲方占股45%,乙方占股25%,丙方占股30%。
2、合作經營主體:
鑒于:甲方已經全權收購某某鐵礦(注冊號:)并已辦理投資人變更手續,甲方獨資成鐵礦(注冊號:);甲方已以某某鐵礦名義向河北省國土資源廳及相關部門報審申辦采礦權相關手續,且已獲批通過。
因此,甲、乙、丙三方不再設立獨立的合作經營企業,合作三方一致同意,暫以某某鐵礦及/或甲方名下其他礦業企業作為鐵礦石開采、加工、鐵精粉銷售經營主體,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和承擔。
3、合作經營原則: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礦山經營盈余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分配,債務按照各自出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其余兩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代償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逾期須依照代償總額每日向代償方支付1%的滯納金。
4、合作經營標的:
合作期內,上述某某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選廠、尾礦庫等附屬設施、設備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該礦礦區周邊地界新設探礦權、采礦權等權益為合作各方共同所有。
5、礦山的經營管理:
礦山的經營管理由甲、乙、丙三方派駐礦山人員共同負責,統一核算。礦長、選廠廠長、會計、出納等重要崗位由合作三方共同推選具有相應資質的人員擔任,其中,礦長、選廠廠長應在20年月日之內到位。各方派
駐礦山人員薪資計入礦山經營成本。礦山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合作各方另行約定。
礦山及礦山經營主體在經營中所涉及一切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后,由礦山經營主體法人具體實施。
6、出資到位時限:
本協議一經簽署,丙方出資資金須在在十五日內到位并支付給甲方。
7、合作前債權、債務的處理:
本協議簽署之前,本鐵礦轉讓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承擔;本鐵礦原投資人、股東以及其他關系人以本鐵礦(含探礦權、采礦權,礦山現有設備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經營權,以及其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等權益及資產)為標的設置的抵押權、質押權等他項權利由甲、乙雙方負責消除,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乙雙方承擔。
8、后續投資原則:
經三方協商一致,丙方入資后,三方按照各自出資比例合計出資人民幣伍佰萬元,用于建設生產規模為日產200噸鐵精粉的選廠及其附屬設施,其中,甲方出資人民幣貳佰貳拾伍萬元,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貳拾伍萬元,丙方出資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該投資所需資金根據礦山及選廠建設的實際需要,由甲、乙、丙三方按各自出資比例,于實際資金需求產生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到位。
本投資預計于20年月日之前完成,礦山及選廠規劃于20xx年7月1日起實際投入生產。
在上述投資規劃基礎上,實際投資資金需求超過人民幣伍佰萬元的,超出部分由合作三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追加投資。任何一方不能足額追加投資的,可由其他兩方之一替代出資,但須按照本協議約定的鐵礦價值(人民幣貳仟萬元),將替代出資額對應的股權轉讓給替代出資方(其計算方式如下:轉讓股權份額=替代出資額÷鐵礦協議價值×100%)。
本礦山后續投資規劃由合作三方另行制定,遵照上述投資規劃原則執行。
第三條、合作期限
甲、乙、丙三方合作經營不設定終止期限。
第四條、合作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提供上述礦山探礦權、采礦權、經營權相關證照、手續,提供現有礦山及選廠全部設備及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固定、流動資產(甲方負責提供詳細資產清單、財務明細賬作為本協議附件),并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上述證照包括:《采礦許可證》《非煤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采水證》、《爆炸物品使用、儲存許可證》及當地環保機關出具的《環境評估報告》等。
辦理上述證照、手續所需費用,除采礦權價款外,其他部分由甲方承擔。采礦權價款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并由甲方負責爭取分批支付采礦權價款的優惠政策。
2、甲方負責協調與某某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的關系,保證該鐵礦探礦權、采礦權及其他一切經營權利全部轉入甲方名下。因上述鐵礦原投資人及股東異議造成鐵礦無法正常經營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取得選廠、尾礦庫、排毛溝及其他經營場地所需征地手續,及時取得水源、電力供應手續,保證礦山正常開展生產經營。
選廠、尾礦庫、排毛溝等生產、辦公、生活場所所需征地費用由合作三方共同承擔,列入上述第二條第8款規定的投資規劃中進行支付。
4、甲方負責協調與地方各級政府部門的關系,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保證礦山各項設施建設的順利完成及鐵礦石開采、加工及鐵精粉銷售的順利進行。
5、甲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6、甲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
2、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及當地村民之間的關系,及時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在未辦妥上述證照的情況下其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三)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丙方須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
2、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礦山與當地各級政府部門之間的關系,及時配合辦理完成礦山經營場地征地及水源、電力供應、選廠建設等相關手續,保證礦山建設、經營進程順利進行。
3、丙方有權按出資比例分享合作企業經營產生的盈利,并負擔合作企業產生的債務。
4、丙方有權向礦山派駐人員,進行礦山生產經營管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在合理期限內辦妥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1則所約定證照的,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貳拾壹個月期限內,甲方須保證本礦山完成期限為壹拾個月的正常生產和鐵精粉銷售;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須100%退還丙方其實際已出資金額(含礦山股權投資額人民幣陸佰萬元及后續出資額),并根據丙方實際出資金額,自各筆資金到位之日起,至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按照3‰/日計算,向丙方支付違約金;應退丙方出資金額及應付違約金須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丙方支付;甲方履行賠付責任后,丙方所占出資比例不變。
違約除外條款:①在上述貳拾壹個月期限內,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第1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二)、乙方違約責任;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三)、丙方違約責任;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六、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七、出現
則所約定的證照已經辦妥,則甲方不再承擔違約責任;②因礦山及選廠自身運營問題導致其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③因國家政策變動、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礦山無法在期限內正常運營滿壹拾個月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丙方違約責任
丙方不能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及第8款之規定,按時提供足額資金及相關設備投入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丙方承擔。
第六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本協議簽署地的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作終止:
1、合作三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整體出售、轉讓本礦山及選廠,本協議終止。本礦山整體出售、轉讓所得凈收益,由合作三方根據出資比例共同分享;
2、合作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完成;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隨時協商,達成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署前已經洽購但尚未交付安裝、使用的設備,若不符合礦山及選廠規劃需求的,由甲、乙雙方負責辦理退貨手續,并負擔由此產生的費用及經濟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陸份,合作三方各持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蓋章):
簽字按指模: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3
甲方:公司 (以下稱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兩方的各自優勢,積極參與北京市朝陽區 十里堡甲方所屬地塊項目建設(該項目暫定名:大廈,最終項目名稱以政府立項文件批復為準),甲、乙兩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兩方共同信守。
1、項目基本情況
1.1 項目地塊基本情況:
1.1.1 項目所在地: 北京市 , 西側,土地用途為_商業__,附《土地使用權證》。
1.1.2項目規劃條件:
A. 總用地面積: 約 平方米
B. 總建筑面積: 約10000平方米
具體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文件批復為準。
2、項目合作內容
2.1 甲方提供項目土地,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房屋按面積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兩方擁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權。
2.2 項目設計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規劃部門要求的前提下,
設計方案應便于兩方各自獨立使用和管理工作,減少兩方使用過程中交叉、干擾;項目設計只要求毛坯交房條件,預留裝修做法,房屋的精裝修設計、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觀設計應簡潔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質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設計方案應征詢甲方意見。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立項、設計、規劃、招標、開工等各項審批工作,正常費用由乙方支付,發票、收據等繳費依據由乙方收存。
3.2 甲方辦理各項勘察、設計、招標、審批等各項涉及費用、工程價款等工作時,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權監督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工期、質量標準等完成施工任務。
3.4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施工擾民問題,乙方按有關文件標準支付費用。
3.5 甲方負責協調、處理項目地塊周邊單位、個人關系,保障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3.6 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按兩方另行商定的物業收費標準繳納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業費和水、電、氣等費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應在租、售合同簽訂同時要求使用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7 甲方負責協調項目用水、電、燃氣、供熱、通信、通郵、交通等問題,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費用。
3.8 甲方應連續辦理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審批工作,6個月內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件,爭取早日完成項目建設。
4、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有權參與合作項目各項審批、申報工作,承擔正常費用,在保證項目正常申報、施工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意見。
4.2乙方以甲方名義管理工程建設,按項目施工合同保證工期和質量,維護甲方權益。
4.3乙方應按照施工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4.4乙方有權對在項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權獨立進行租售工作,甲方給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項目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集約、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盡可能建設更多的房屋,通過合理、合法的設計等手段,如果設計方案總建筑面積超出 平方米,并經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超出面積部分全部由乙方獨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業管理工作。
4.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項目供水、電、燃氣、熱、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設計、施工資料,以便于后期維修管理。
5項目物業管理
5.1 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5.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并由甲方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5.3 乙方不參與房屋物業管理,不對房屋物業管理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4本合作項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項目外立面及屋頂廣告收益歸乙方所有。
6 違約責任
6.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7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7.1 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兩方
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 貳種方式解決。
7.1.1 提交
7.1.2 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8其他
8.1 本協議經甲、乙兩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8.2 經協商一致,兩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
事宜進行補充,并經簽章后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8.4 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
(此頁為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章):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時間:日
簽約地點: xx區
合作開發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技術合同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_%;乙方占_%。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_%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_%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_%;乙方負擔_%。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并認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軟件開發項目的內容、工作進度與安排、價款、交付和驗收方式等由附件載明。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附件規定的工作進度決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該期限。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方便條件,協助配合乙方進行軟件的開發、調試、安裝及實施。
第四條?雙方的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本合同項目的實際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并提供有關的資料,報表及文檔等,甲方保證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 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軟件開發費用。 甲方有權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要求乙方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軟件開發工作。
可以根據甲方的要求幫助甲方舉辦培訓和技術咨詢,具體的操作方式及費用雙方另行簽署協議確認。依合同收取軟件開發費用。
乙方有義務在軟件驗收之日起一年內,對驗收完畢的軟件模塊出現的非人為因素造成的錯誤及故障,進行免費維護。
第五條 甲方在一年的免費維護期之后,需要乙方對軟件模塊進行維護時,乙方可根據情況酌情優惠收取模塊維護費用。
第六條?甲方同意按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向乙方支付合同費用,以及提供其他必要的幫助。
第七條?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碼,不得復制、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作品及其程序等。乙方可以在業務范圍內使用這些作品。
第八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合同費用,導致的工期延誤,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秘密。
第十條?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乙方返還預付費用并應對乙方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無故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上述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對合同的解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十四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者終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規則。
第十七條?本合同經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
合作開發合同6
甲方:公司(以下稱甲方)
乙方:公司(以下稱乙方)
為了充分發揮兩方的各自優勢,積極參與北京市朝陽區十里堡甲方所屬地塊項目建設(該項目暫定名:大廈,最終項目名稱以政府立項文件批復為準),甲、乙兩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共同建設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兩方共同信守。
1、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地塊基本情況:
1.1.1項目所在地:北京市,西側,土地用途為____商業_____,附《土地使用權證》。
1.1.2項目規劃條件:
A.總用地面積:約_____平方米
B.總建筑面積:約10000平方米
具體經濟技術指標以政府有關文件批復為準。
2、項目合作內容
2.1甲方提供項目土地,乙方投資建設,建成的房屋按面積由甲方分得%,乙方分得%,兩方擁有各自分得部分房屋的所有權。
2.2項目設計工作由乙方主持,在符合規劃部門要求的前提下,
設計方案應便于兩方各自獨立使用和管理工作,減少兩方使用過程中交叉、干擾;項目設計只要求毛坯交房條件,預留裝修做法,房屋的精裝修設計、施工由房屋使用人另行委托;建筑外觀設計應簡潔明快,典雅大方,有品質感;甲方使用部分的設計方案應征詢甲方意見。
3、甲方權利與義務
3.1甲方負責辦理項目立項、設計、規劃、招標、開工等各項審批工作,正常費用由乙方支付,發票、收據等繳費依據由乙方收存。
3.2甲方辦理各項勘察、設計、招標、審批等各項涉及費用、工程價款等工作時,應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3.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理、高效使用土地;有權監督施工單位按合同約定工期、質量標準等完成施工任務。
3.4甲方負責協調、處理施工擾民問題,乙方按有關文件標準支付費用。
3.5甲方負責協調、處理項目地塊周邊單位、個人關系,保障項目建設順利進行。
3.6甲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按兩方另行商定的物業收費標準繳納其自用部分房屋的物業費和水、電、氣等費用,如乙方租、售其所分得部分的房屋,應在租、售合同簽訂同時要求使用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3.7甲方負責協調項目用水、電、燃氣、供熱、通信、通郵、交通等問題,乙方支付合理工程費用。
3.8甲方應連續辦理項目建設所需的各項審批工作,6個月內取得項目施工許可證件,爭取早日完成項目建設。
4、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乙方有權參與合作項目各項審批、申報工作,承擔正常費用,在保證項目正常申報、施工等條件下,優先乙方意見。
4.2乙方以甲方名義管理工程建設,按項目施工合同保證工期和質量,維護甲方權益。
4.3乙方應按照施工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要求,監督施工單位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4.4乙方有權對在項目中分得房屋使用權獨立進行租售工作,甲方給予必要的支持。
4.5乙方主持項目設計方案,設計方案應集約、高效使用甲方提供的土地,盡可能建設更多的房屋,通過合理、合法的設計等手段,如果設計方案總建筑面積超出_____平方米,并經政府規劃部門審批同意,超出面積部分全部由乙方獨自使用、租售。
4.6乙方支持、配合甲方或委托方的物業管理工作。
4.7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項目供水、電、燃氣、熱、排污、通信等市政配套工程設計、施工資料,以便于后期維修管理。
5項目物業管理
5.1房屋交付后,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5.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并由甲方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5.3乙方不參與房屋物業管理,不對房屋物業管理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承擔責任。
5.4本合作項目由乙方命名,并在建筑外立面明示,項目外立面及屋頂廣告收益歸乙方所有。
6違約責任
6.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應按照違約所涉及的標的額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
7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7.1因履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而發生爭議的,由兩方
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貳種方式解決。
7.1.1提交
7.1.2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8其他
8.1本協議經甲、乙兩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8.2經協商一致,兩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對未盡
事宜進行補充,并經簽章后生效。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修改、補充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以修改、補充后的內容為準。
8.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8.4本協議壹式陸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肆份。
甲方(章):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7
甲方:
乙方: 現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礦產資源開采和土地利用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乙方位于南寧市吳圩鎮祥寧村 屯位于 的礦山合作開發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開采礦山的范圍及現狀
乙方具有合法礦權的礦山面積大約2 0 畝,其地理坐標為:
X: Y:
X: Y:
本合同合作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13333.4平方米,折合約 2 0 畝。(詳見宗地圖)。
第二條、合作開采礦山的權屬
礦性質為黑碳土,乙方承諾對此享有絕對的、合法的礦山權、礦產權及相關物權,并未就該礦山相關權利設立任何抵押、質押、擔保,亦未出租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等)。
第三條、合作開發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礦山資源作為與甲方進行合作開采開發礦山項目,本項目合作期限為6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在雙方合作開采礦山期限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采或者轉讓該礦山及礦產,也不得與其他方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合作開發此礦山項目。
3、甲方負責項目全部開發資金、設備投入和協調各方面關系,確保礦山順利開采。
4、合作開發期限內,甲方對礦山開采過程中,乙方應當確保進出礦山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所需道路暢通無阻,如有礦山土地權屬與鄰近他人礦山邊界之間的爭議事項發生,乙方應當積極出面協調解決,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礦山相關資源作為合作基礎獲取固定回報,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并負責協助甲方看管礦山不被他人盜挖、盜采。
6、本項目合作期內,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資金用于該項目的開采開發,但乙方必須提供開發此礦山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負責按約定將場地移交給甲方。否則乙方須承擔甲方為籌備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7、合作開采期內,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導致的開采期延長,本協議的合作期限亦相應順延。
第四條、利潤分配
上述合作開發礦山項目中,利潤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純利潤分配時,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每月利潤按純利潤分配,即除去開采成本(挖機費用、工人工資,車輛運輸費用等)后的純利潤分配。
第五條、項目的開采與經營管理
項目的日常開采經營由甲方成立專門的工程隊負責實施,乙方不參與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甲方負責全面的開采工作;乙方須積極起到協調、配合作用。
第六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提交南寧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乙方(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代表人(簽名及納印或蓋章):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居民身份證地址及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林勇律師的聯系方式:(0)xxxxxx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合同8
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投資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住址:
現投資人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就 煤礦開采工程項目合作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投資人雙方就本項目與 簽訂的有關 煤礦剝采工程的合同內容由投資人雙方合作體共同執行,任何一方不得就此項目單獨與 礦業簽訂此煤礦的其他協議。就本項目工程產出的所有經濟虧損或經濟效益歸投資人雙方共同體承擔和所有。
第二條、股權構成及投資:
(一)、投資人 出資比例為:55%,投資人 出資比例為:45%;共同體沿用投資人 公司的所有資質,共同體法人由投資人 擔任,投資人 擔任股東。雙方投入資金按股份比例分批到賬,預計總投資貳仟肆佰萬元整(¥2400萬元), 投資:壹仟叁佰貳拾萬元整(¥1320萬元), 投資:壹仟零捌拾萬元整(¥1080萬元)。合伙期間各投資人所出此項目資金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轉讓股份給第三人,如有特殊情況需經合伙投資人協商同意。本合伙共出資金共計人民幣貳仟肆佰萬元整(¥2400萬元)以外如出現資金短缺有本合伙人協商按股份比例出資或找第三方投資。投資人雙方合同終止后,以合伙終止時資產總量按出資比例分配,屆時予以返還。
(二)、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合作開采 煤礦投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 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作 煤礦投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照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3、合伙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出股份投資: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雙方投資人同意退伙,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項目事務和經營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60天通知其他合伙投資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此企業項目造成損失和不利影響,應當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三)、出資轉讓和授權
1、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2、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和此項目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潤歸雙方合伙人所有,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和如需負刑事責任的負刑事責任;合伙人經營此項目期間,雙方合伙人都有表決權和監督權。
(四)、投資人雙方使用 公司的資質及賬號,需承擔公司管理費:每年壹拾伍萬元整(¥15萬元);就此項目產生的稅費等一切費用由本項目投資人雙方共同體共同承擔。
第三條、公司財務管理:
1、財務管理采取投資人雙方共同審批制度,投資人 簽字方可生效,如出現一方投資人不在時,電話聯系和需投資人向另一方投資人授權后方可生效。
2、投資人 派遣會計一名并監管財務章一枚,投資人 派遣出納一名并監管財務章兩枚,法人章、財務章、公章由本項目開戶行為準,雙方共同管理共同體財務賬目,非本項目開支不得從本項目支出,如有私自挪用公款對本企業項目造成損失的負全部責任和如需負刑事責任的負刑事責任,并向另一方賠償一定的損失。
3、財務管理堅持日結月清,每月財務報表送投資人 雙方簽字審核。
第四條、項目經營管理:
1、現場管理以投資人 為主,投資人 為輔,現場總負責人由投資人 派出。
2、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需配備其他管理人員由投資人 雙方共同協商派遣。
3、投資人雙方所派遣的人員必須聽從現場總負責人的安排與調遣。
第五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利潤分配:投資人雙方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從產生利潤當月起,投資人雙方按股份比例按月分紅。
2、虧損分擔:共同體出現虧損或債務,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投資人雙方按出資比例對共同體虧損或債務,承擔本項目應當承擔的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人雙方未按出資比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賬;
2、投資人雙方私自挪用本項目資金用于非本項目開支;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共同體造成損失;
4、投資人雙方單方面中止合同;
5、執行共同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6、投資人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投資人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人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糾紛,力求息事寧人,協商解決;協議不成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進行判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納印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肆份,投資人雙方各執貳份。
投資人(蓋章)
代表人(簽名)
聯系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投資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活動。)
二、本技術開發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展趨勢:
三、本研究開發成果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
四、投資總額:其中甲方投資 乙方投資 在總投資額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謂投資,不僅包括以貨幣、設備、場地進行的物質投資,還可以包括以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進行的技術投資,采取貨幣以外的形式進行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明確當事人在投資中所占的比例。)
五、雙方的具體分工:
1.甲方負責:
2.乙方負責: (注:當事人各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以自己的技術力量參加研究開發工作,共同制定研究開發計劃,共同解決研究開發中發生問題,或按照分工分別承擔設計、工藝、試驗、試制等不同階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開發工作,并與其他當事人協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開發項目。任何一方當事人,對合同約定或全體當事人決定必須履行的義務,都必須認真履行。)
六、雙方的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總額%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的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約定與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務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七、成果歸屬與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權歸雙方共有: 注1:當事人各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約定權利和義務:
1.一方轉讓其共有專利權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2. 合作開發各方中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
3. 發明創造被授予專利權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銷。
4. 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 注2:合同開發所完成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分配辦法,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沒有約定的39;,視當事人均有使用或轉讓的權利。除另有約定外,一方當事人使用和轉讓該成果所收獲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無權請求分享。 注3:在實踐中,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合同約定成果分享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種:
(1)約定研究開發成果的專利申請權不為各方共同,而歸一方當事人所有。但享有專利申請權的一方當事人可按約定將由此取得的經濟利益向其它當事人作適當補償。
(2)約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轉讓研究開發成果時,應經合作開發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經濟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如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實驗室開發階段、生產工藝開發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或階段性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4)約定由當事人一方享有對合作開發成果的獨占使用權或轉讓權,但取得這一權利的當事人應向其它各方當事人支付約定的價金。
八、合作開發合同的風險承擔原則 在履行本合作開發合同的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的,其風險責任由當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擔:甲方負擔%;乙方負擔%。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甲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合作開發合同10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甲方“長沖”集體土地山陡溝深、土質較差、缺乏水源、無法搞農業,因此,與乙方共同合作,填埋及平整長沖土地及深溝,利于群眾搞種植或養殖。經甲乙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合作內容:
合作項目位于凱里市灣溪街道巖頭河村三組“長沖”,項目名稱“長沖填埋場”,具體位置以地形圖所示。
第二條、合作方式
1、利潤分配:甲方集體享有“長沖填埋場”項目收益的29%利潤,擁有耕地的農戶享有29%利潤,乙方享有42%利潤。
2、乙方承擔項目合作開發的一切費用及相關手續。
3、本合作項目不發生土地權屬的變更,土地權屬依舊是巖頭河村三組或農戶所有。
4、修路涉及的土地補償由乙方出資,若有糾紛,甲方協助解決。
5、修路中需填(大沖)集體田(原吳壽平承租),乙方給予甲方一次性補償玖仟元整(¥9000.00元)人民幣,填埋后所造成的泥石流危害及后果由乙方承擔,使用期以吳壽平所簽時間為準。
6、合作時間:以乙方開始填埋至填完為止,限期兩年半,如超期后,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自己運作該項目,收益全歸甲方。
7、填土質量不低于改良前的土質,填埋完后,表面土厚度不低于60厘米,如個別農戶不需填土的,可以不填。
8、若因政府規劃、征用、政策等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自然終止,甲方不予補償乙方任何損失。
第三條、合作管理及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派人員組成“合作管理”,負責該項目具體組織和實施,由甲乙雙方按1:1的比例委派管理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任何一方管理人員有違紀行為,另一方在取得證據時,有權要求違紀方按1:5的比例進行賠償。
第四條、合同糾紛處理
當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不按合同履行時,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違約方全額賠償。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有法律效力,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年月日
合作開發合同11
一、合作方式。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 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 。
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注冊真實、合法,經營范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筑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 畝,使用期限 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并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 年月 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筑面積 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 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 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 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屬合同法上的無名合同,由于我國城市土地的國有性質及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嚴格行政管理,有著眾多房地產管理行政法律法規,因而該類合同在相當程度上排除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同時也呈現出較強的中國特色。通常說來,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體現出如下法律特征。
1、主體的復雜性這是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題中應有之義。與單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房地產開發不同,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要復雜得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專門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有著嚴格的資質要求,而合作開發則給大量的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介入房地產開發提供了空間。因此,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呈現出較為復雜的形態,既可以是外國的法人和自然人,也可以是國內的法人和自然人。我國立法并未禁止國內的自然人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主體,但由于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限制,故個人只能作為房地產項目公司(非中外合作經營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股東參與合作開發,而不能以個人名義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活動。
2、較強的行政干預性。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主要體現在應履行一系列的審批及登記手續,其效力等問題也受到土地、規劃、房屋及建筑管理等方面行政法律法規的諸多限制。具體說來,包括土地使用權制度及其登記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審批及登記制度,此外還有我國相關外商投資經營企業法關于中外合作(合資)開發房地產合同應履行的審批及登記制度等。對房地產開發進行規劃方面的限制是世界各國通例,而土地制度和外資準入的審批制度等則具有濃郁的中國特色。在我國合同法領域,房地產合同的行政干預性相對較強,而合作開發房地產的行政干預性在房地產合同中又屬相對較強。這是我們在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實踐和理論研究中不能回避的問題。
3、合作形式的多樣性如前所述,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在合作形式上有著多樣性。在組織形式上,既可以是兩個以上民事主體為從事房地產開發而共同出資設立房地產項目公司,也可以是不成立項目公司而是由兩個以上民事主體聯合進行開發,各方對其開發所得房地產屬共有關系;既可以是內資企業之間的合作開發,也可以是中外合作開發;中外合作開發既可以是成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進行開發,也可以是成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進行開發。當然,不論合作形式如何多樣化,萬變不離其宗的就是合作各方均有出資。而出資的形式主要有以土地使用權出資和以資金出資兩種,此外還有一種特殊的出資,即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為出資。我們認為,在目前的環境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也是一種相對稀缺的資源,是無形財產的一種,以此作為出資,并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在實踐中,單純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的較少,因為在合作各方擁有開發項目土地使用權的情況下,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可直接申請獲得,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通常與其他出資形式共同作為合作開發房地產的出資。
合作開發合同12
合作開發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序文
鑒于甲方需要就_______技術項目與乙方進行合作研究開發;鑒于乙方愿意與甲方合作研究開發_______技術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合作開發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技術的合作開發合同。
第二條標的技術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2.1本合同的標的技術為:(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研究開發所要完成的技術成果)
2.2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是訂立合同時甲乙雙方尚未掌握的、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一套完整的技術方案,該技術成果應當具有創造性和新穎性。
2.3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創造性,即訂立合同時該技術成果并不存在,而是經過雙方創造性勞動,探索前人或他人未知領域中的發明創造項目,這種發明創造的項目,可以是世界上的新項目,也可以是國內首創的新項目,還可以是地區或行業中的新項目。
2.4甲乙雙方應保證該技術成果具有新穎性,即該技術成果不是現有技術,沒有被他人公開,為公眾所知曉。
2.5甲乙雙方應明確本合同開發技術項目的技術領域、說明成果工業化開發程度,比如是屬于小試、中試等階段性成果,還是可以直接投入生產使用的工業化成果;是屬于科技理論,還是有關產品技術、工藝技術等。
2.6甲乙雙方應約定標的技術的形式,是屬于以技術報告、文件為載體的書面技術設計、資料,還是以產品、材料、生產線等實物形態為載體的技術成果。
2.7本合同的標的技術應達到如下技術水平和具體指標:(載明本合同標的技術所應達到的科技水平及衡量和評定的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等。)
第三條研究開發計劃
3.1甲乙雙方應友好協調,共同擬定一個比較周密、合理的研究開發計劃,包括實施研究開發工作的總體計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等,明確約定每一階段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完成的研究內容、達到的目標以及完成的期限等內容。
3.2甲乙雙方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應包括如下主要內容:
(1)與本合同標的技術有關的國內外技術現狀、發展趨勢以及該領域國內外專利申請和授權情況;
(2)現有的技術基礎和條件以及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3)研究開發本項目的主要任務;
(4)研究開發本項目的攻關目標和內容;
(5)研究開發本項目應達到的技術水平,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6)研究開發本項目的試驗方法、技術路線和開發進度計劃等。
3.3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兩個月內完成研究開發計劃的擬定工作。
3.4甲乙雙方應按照共同擬定的研究開發計劃,按期完成合作開發技術成果。
3.5合同一方未按研究開發計劃實施其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的,另一方有權督促其實施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
第四條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投資
4.1甲乙雙方應約定以各自的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合作召開發項目進行投資。
4.2甲乙雙方應約定各自在合作研究開發項目中的投資比例。
4.3甲乙雙方約定以實物或技術投資的,應當折算成相應的金額。在技術投資折價時,要防止以次充好,以免作價過高。
4.4甲乙雙方約定以技術投資的,應當確保用來投資的技術沒有產權糾紛,如發生產權糾紛,應由提供技術投資的一方承擔責任。
4.5甲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2)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甲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甲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6乙方按約定以如下資金、實物、場地或技術進行投資:
(1)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2)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實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設備、材料等實物的名稱以及相應折價的金額)
(3)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場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場地的位置、面積、條件等,以及折價的金額)
(4)乙方投資于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技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用來投資的技術名稱、內容等,涉及專利技術的,應具體標明該專利技術的專利申請日、申請號、專利號、專利權人、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實施許可的情況,以及折價的金額)
(5)乙方的上述投資經折價后總金額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
4.7甲乙雙方可以約定各自投資的方式和期限,可以是一次投資,也可以是分期投資;一次投資的,應約定投資期限最遲不得超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個月。分期投資的,應具體約定每期投資的最遲期限。
第五條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購置的設備、器材、資料的財產權屬
5.1甲乙雙方應約定使用合作研究開發投資資金購買如下研究開發所必需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購買研究開發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的清單)
5.2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甲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甲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5.3甲乙雙方約定購買的如下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歸乙方所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歸乙方所有的設備、器材和技術資料清單)
第六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6.1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履行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畢的時間)
6.2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地點為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地點。
6.3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合同各自的履行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的研制、開發;樣品、樣機的試制;成套技術設備的試制、生產等各種方式)
第七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7.1合作開發合同的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雙方應在合同中載明國家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責任。
7.2雙方根據訂立的合作開發合同所涉及技術的進步程度、生命周期以及其在競爭中的優勢等因素,商定技術情報、資料、數據、信息和其他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時間以及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7.3雙方約定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的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繼續承擔保密條款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八條風險責任的承擔
8.1甲乙雙方約定共同對合作研究開發項目承擔風險責任。但甲乙雙方應對各自承擔的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
8.2雙方約定甲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甲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3雙方約定乙方應對如下研究開發工作承擔風險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乙方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4雙方約定以下風險責任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風險責任的范圍等)
8.5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導致合作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況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一方沒有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6甲乙雙方對合同風險責任約定不明的,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合理承擔各自的風險責任。
第九條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9.1甲乙雙方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雙方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雙方共有。
9.2合作開發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另一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9.3合作開發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9.4合作開發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9.5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秘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由雙方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雙方均有使用的轉讓的權利。
9.6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成果的精神權利,如身份權、依法取得榮譽稱號、獎章、獎勵證書和獎金等榮譽權歸雙方共有。
9.7合作開發雙方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
第十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10.1甲乙雙方約定合作開發的合同技術應符合如下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技術在該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參數,如國標、部標、行業標準、具體設計要求、技術先進程度、技術項目的質量要求等技術標準和數據)
10.2如果合作開發的技術項目是按國際標準進行設計的,或者指標、參數涉及到國際標準的,雙方應在本條款中注明國際標準的項目名稱、標準號及發布日期,以便在合同驗收時查閱參考。
10.3一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完成合作開發技術,并在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技術成果。
10.4雙方可以約定合作開發技術完成以后,交雙方委托的技術鑒定部門或組織專家進行鑒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確認視為驗收通過。驗收的標準以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技術指標和參數為依據。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均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10.5雙方約定合作開發技術驗收所需的一切費有由雙方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
11.1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為自己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保證合同具有研究開發、實施使用的條件。
11.2一方在研究開發過程中,認為需要由另一方提供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另一方應予配合。
11.3雙方約定一方為另一方提供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的內容為:(可以由雙方概括性約定,也可以由雙方具體列明協作和指導事項)
11.4一方應為另一方的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及設備等方面的配合,并負責報銷技術協作和技術指導人員的差旅費用。具體要求如下:(雙方對技術協作和指導所需場地、人員、設備及差旅費用的要求)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一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支付給另一方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2一方逾期兩個月不按合同約定進行研究開發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應當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12.3一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4一方將研究開發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的,另一方有權制止并要求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違約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5由于一方過錯造成研究開發成果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12.6上述條款所涉及的違約金可以由雙方約定,但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20%;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3.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13.2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13.3若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13.4若雙方協調、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調、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13.5雙方也可以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四條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4.1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14.2合作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各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所訂立的協議。
14.3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和新材料及其系統:是指當事人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4.4技術開發:是指將科學研究成果或已有的新技術知識應用于生產實踐的創造性勞動。在技術上設有創新的現有產品改型、工藝更新、材料配方調整以及技術成果的檢驗、測試和使用則不屬于技術開發。
14.5技術開發的過程:是指從研究開發或試制開始直至新產晶投入大批量生產的全過程。
14.6技術開發成果:是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7可行性研究:是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的一種科學方法。
14.8新技術開發:是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4.9新產品開發:是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稠業化、商業化特征。
14.10新工藝開發: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4.11新技術系統開發:是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14.12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是指當事人通過履行合同所要完成的科學技術成果。
14.13研究開發經費:是指完成本項研究開發工作所需要的成本。
14.14報酬:是指本項目開發成果的使用費和研究開發人員的科研補貼。
14.15技術成果的歸屬和分享:是指在技術開發合同中所產生的技術成果的權益歸誰所有,如何使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14.16精神權利:是指與技術成果完成者的人身和創造性勞動不可分割的榮譽權和身份權。
14.17經濟權利:是指通過使用、轉讓技術成果取得物質利益的財產權利。
14.18驗收標準和方式:是指技術開發合同實施完成后,當事人雙方或一方確認所完成的技術成果是否符合和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14.19技術指標和參數:是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
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14.20合作開發的投資:是指合作開發合同當事人以資金、設備、材料、場地、試驗條件、技術情報資料、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成果等方式對研究開發項目所作的投入。
附文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本合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雙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項目事宜,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為避免雙方理解上的分歧,雙方對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特作如下確認:_______________
1.1"技術開發"指項屬于 (請選擇填寫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訂立技術合同時尚未掌握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技術方案。
1.2"合作開發"指甲乙雙方為完成一定的研究開發工作,共同投資,共同參與研究開發,共享成果,并且共擔風險。
1.3"技術開發成果"指訂立合同時當事人尚未掌握的經過研究開發的創造性勞動所獲得的技術方案。
1.4"可行性研究"指訂立技術開發合同前,當事人對各種開發方案的實施可能性、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計算和評價。
1.5"新技術開發"指在一定時間和區域內首次利用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所進行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等技術方案的開發,包括對原有技術的改進、創新。
1.6"新產品開發"指在技術原理、結構、物理性能、化學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幾方面與原有產品比較,有顯著不同或者新的改進的產品開發,具有明顯的技術進步特征和工業化、商業化特征。
1.7"新工藝開發"指運用科學理論,采用新的方法,開發新型物質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種,改進材料性能,以提高產品性能和綜合經濟效益。
1.8"新技術系統開發"指產品、工藝、材料等多種技術之間的新的有機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開發。
權利。
1.9"技術指標和參數"指研究開發的技術在該技術領域內所要達到或應完成的某種技術標準和數據。
第二條 技術開發項目
2.1本合同的技術開發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的技術開發項目由甲乙雙方共同開發。其技術開發項目的內容和范圍如下:_______________
2.3本技術開發項目要求達到的目標、技術指標和參數:_______________
2.4技術方法和路線:_______________
2.5本合同的技術成果形式
第三條研究開發的分工
3.1雙方商定,本合同雙方在研究開發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_______________
(1)甲方承擔的工作: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
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承擔的工作: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內容:_______________。
工作進度: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期限:_______________。
研究開發地點: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協作事項
4.1雙方確定,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甲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條件:______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4.2雙方確定,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工作乙方應提供的技術資料和條件:_______________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
4.3其它約定
第五條 協調和配合
5.1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雙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工作進行協調和配合: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研究開發經費及支付方式
雙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經費及其他投資。
6.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
6.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_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_______________。
6.3其它約定
第七條稅費承擔
7.1現行法律對執行本合同的相關稅費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現行法律未規定具體承擔方的,稅費承擔方式為
第八條 風險承擔
8.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合作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
方式認定。
8.2當事人一方發現因無法克服的困難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日內,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3以提供技術為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技術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目技術而侵權的,提供技術方應當
第九條保密事項
9.1甲方對本項合作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
9.2乙方對本項合作開發工作及其成果負有保密義務。
(1)保密內容:_______________。
(2)涉密人員范圍:______________。
(3)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
(4)泄密責任:_______________。
9.3甲乙雙方約定,無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保密條款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9.4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它國家機構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內容的,應及時通知對方,同時以書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它國家機構注意保密。
第十條驗收標準
10.1雙方約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成果進行驗收:_______________
(1)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
(3)驗收地點:_______________
(4)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
10.2甲乙雙方約定驗收所需的一切費用,甲方承擔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10.3驗收合格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10.4其它約定
第十一條 成果歸屬
11.1甲乙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專利申請權:_______________
11.2甲乙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專利權:_______________
11.3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
11.4甲乙雙方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_______________
11.5非專利技術相關利益的分配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維護
12.1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____________為甲方的聯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___為乙方的聯系人。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聯系人的職責是對對方履行合同各項義務予以書面簽字確認,雙方相互溝通協調,其它職責
未及時通知或示履行職責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雙方確定,任何一方沒有達到本合同第二、第九條款約定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1)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2)賠償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賠償的范圍____________ ,損失的計算方法
(3)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13.2合作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條約定完成協作事項或者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失敗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1)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2)賠償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賠償的范圍____________,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3)其它約定
13.3雙方確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保密義務,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
(1)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2)賠償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賠償的范圍____________ ,損失的計算方法______。
(3)其它約定
13.4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總額的_______%;賠償損失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限。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同意采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
(1)向有管轄權的______法院起訴。
(2)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該委員會現行規則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16.1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
(1)技術背景資料:_______________
(2)可行性論證報告:_______________
(3)技術評價報告:_______________
(4)技術標準和規范:_______________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_______________
(6)其他: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
17.2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將事件情況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第十八條 合同生效、變更和終止
18.1本合同經甲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后生效。如需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18.2本合同簽訂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變更、補充,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18.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 日通知其他合同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18.4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
18.5根據雙方中任何一方提議,本合同可按雙方滿意的條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滿前 ________月進行商談。
18.6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份數
19.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用于備案______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合同簽訂地和簽訂日期
20.1本合同簽訂地點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本合同簽訂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此日期應與最后一方簽字蓋章日期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
合作開發合同14
轉讓方(甲方):______
受讓方(甲方):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一致,就___房地產項目(簡稱項目)轉讓達成致意見,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房地產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位于,其四至范圍為:東至,西至于,南至,北至。(詳見附件一,規劃拴樁紅線圖);本轉讓項目包括在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二)。
項目使用性質:(住宅、商業)___
項目規劃條件:___
(1)占地面積:___平方米;
(2)規則容積率___;
(3)綠地率___;
(4)限高:___
(5)總建筑面積:___平方米;
(6)地上面積:___平方米;
(7)地下面積:___平方米;
1.4規劃指標:
1.5項目投資建設情況:本房地產項目總投資額___萬元,現轉讓方已累計投資___萬元,達總投資額的25%以上。(內容詳見附件)
1.6其他情況。
第二條:項目開發建設現狀
由甲乙方雙方共同確認后形成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的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項目法律手續
甲方以方式取得該項目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編號:;甲方已按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讓金,并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為___;國有使用權使用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計算,為___年;
該項目的拆遷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號為___;
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立項批準文為___;
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外銷許可證號為___;
《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環境影響研究報告》等。
第四條:法律手續的轉移
項目轉讓時,本合同第三條甲方已取得的各項法律手續和許可證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交付給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辦理轉移手續,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及時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或未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提供轉交證件所需要的證明文件而導致不能獲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甲方有權
甲方保證各項法律手續轉移的確定性,如因其中某項手續因甲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按(___)處理:
雙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門申請補辦有關手續,其補辦有關手續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若補辦不成功時,甲乙雙方按4.2.2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乙方已付費用的予以賠償;
如果因乙方的責任無法確定地轉移其中某項手續而影響項目的轉讓,甲方雙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處理:
合同解除,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退還乙方其他已付費用。同時,乙方在接手項目后已投入項目資金或其他資產,甲方不再折價返還乙方。
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費用的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五條項目轉讓費及其支付
項目轉讓費總額: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項目轉讓費為___萬元。
付款方式:轉賬或以轉賬支票支付。
付款期限: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甲方支付轉讓費___萬元;
乙方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轉讓費用余額即___萬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條項目轉讓的間接費用
項目轉讓時發生的房地產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承擔依國家稅法規定。
項目轉讓后,項目發生的需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其他條款特別約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項目轉讓后辦理法律手續義務
乙方按該項目原有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附件、城市規劃的批準文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批準文件、拆遷批準文件等受讓該項目后進行開發建設。確有必要修訂有關限制條件的,由乙方在受讓項目后自行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法律手續,甲方承擔協助辦理的義務。
第六條甲方關于項目工程建設的責任
甲方向乙方轉讓該項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實際情況約定,如6.1.1):
負責完成項目紅線內的拆遷,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臨時用水、電管線到紅線的接用,并承擔其費用
第七條甲方關于項目開發建設各項未完審批手續有關費用的責任。(依實際情況約定)
第八條項目轉讓后,開發項目甲方與其他第三人簽訂的合同的處理
甲方應如實提供該項目所涉及的甲方與他方簽訂的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繼續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經與原件核對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簽合同。
甲方應當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當事人,與乙方一起協商有關合同繼續履行事項,并按以下方式處理原合同事宜。
若幾方達成協議,應簽訂對原合同的書面補充協議。
若達不成被充協議,甲方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負責解除,其引發的合同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上述商談補充合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責任
甲方保證其有資格轉讓項目,并保證項目符合法定轉讓條件;
甲方保證項目不存在為第三人或甲方債務擔保的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甲方保證項目轉讓時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規定的優先受償權的情形;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提供項目轉讓時現狀情況;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4.1條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許可證件和法律文件,并積極協助乙方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甲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甲方在與乙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乙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條乙方責任
乙方保證有資格受讓項目,并有能力繼續開發建設本合同項目;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項目轉讓費;
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處理項目轉讓前所簽訂的合同事宜;
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條處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關設計、施工、工程監理、商品房預售等合同。
乙方應對本合同任何一方有關事宜保密,并不得將乙方在與甲方商談項目轉讓的過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獲取甲方任何商業秘密(資料)泄露(包括故意或過失)給與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它方或個人,除非并直至該等商業秘密(資料)已正當地為公眾所知悉。10.6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若沒有資格轉讓項目或項目不符合法定轉讓條件,而乙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的,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按時向乙方轉交有關證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1款至9.5款的義務(有一款即可)時,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費用,并按項目轉讓費的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實際損失超過此違約金時,超過部分甲方應據實賠償。
甲方沒有11.1.2的根本違約情況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條9.6至9.8款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若沒有法定資質受讓項目而甲方不知曉或不可能知曉,而致使本合同無效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項目轉讓費的___%,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賠償額時,超過部分乙方應據實賠償;___11.2.2___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向按期如數向甲方支付項目轉讓費,每逾期一日按項目轉讓費用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若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罰沒定金。同時,乙方再按已付項目轉讓費的___%向甲方賠償。若甲方實際損失超過此兩項賠償費用時,超過部分乙方仍須據實賠償。
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因國家政策的變動、城市規劃的更改等。
第十三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方式解決。
(一)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向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本用中方寫成。本協議正本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雙方共同報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雙方簽字、蓋章后,經政府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開發合同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國____公司和____國(或地區)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地點)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號。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
____國(或地區)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國(或地區)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上合作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同意在______建立合作經營的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為______合作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市______路____號。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有關法規的規定。
第六條 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權、資源開發權、建筑物等合作條件;乙方提供資金、設備、技術等合作條件。各方不折算投資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條件,確定利潤分享辦法,并各自承擔風險。合作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獨立經營,統一核算。合作期限屆滿,公司的財產不作價歸甲方所有。(注:應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明)
第七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產品;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九條 生產經營規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
(二)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期限為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作公司在經營過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合作期限。但必須在合作期滿6個月前,向______提出申請批準。
第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大部分在中國境外市場銷售(或全部外銷)。其中:
(一)向外銷售______%。
(二)對內銷售______%。
(注:銷售辦法靈活多樣,可由公司或乙方負責向外銷售;也可由公司與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代銷;對內銷售部分可由公司或甲方經銷。)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和________有關稅收的規定交納各種稅款。
第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二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貨幣)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元。
第十六條 甲、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甲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平方米;
其他用地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資總額為______元,其中:
現金____元;
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元(詳見附表);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
第十七條 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__天內辦完用地手續,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交付合作公司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伺時間由合作公司董事會另行決定。
乙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人合作公司在____的銀行開立的賬戶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元,須在合同批準之日起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筑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后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確定。(注:應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八條 乙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公司的生產需要,并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天內運至____目的地。
(注:乙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甲、乙方必須另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章 合作各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第十九條 甲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申請批準、向有關部門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二)依照______省(市)《土地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三)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
(四)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五)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六)協助合作公司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七)協助合作公司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八)協助合作公司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九)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其作為出資機械設備等運至____目的地;
(二)辦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四)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六)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償還乙方投資
第二十一條 合作公司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按下列順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作為合作公司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發展基金;
(二)以____%償還乙方的投資,預計____年還清乙方的全部投資。(注:根據雙方的約定具體寫)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乙方____%分配。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董事會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決定公司轉讓、合并、停業和解散;決定公司經營決策、財務預算和決算;決定公司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辦法;聘請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公司職工工資和制定職工獎懲辦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董事____名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會董事長由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_名,由____方委派。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4年,經各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因故不能召集董事會議時,可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二十六條 召開董事會須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時,可以出具委托他人代為出席和舉行表決。
第二十七條 董事長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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