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核制度常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考核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考核制度1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績效考核的目的是使上級能夠對部下具有的擔當職務的能力以及能力的發揮程度進行分析,做出正確的評價,進而做到人盡其才,客觀合理地安置組織成員,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績效,亦是對員工職務的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核定的重要依據,明確員工的導向,保障組織有效運行,給予員工與其貢獻相應的激勵。
二、考核范圍:
青島普什寶楓實業有限公司全體員工(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或者未轉正者不參加季度、年終考核)。
三、考核原則:
3.1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3.2考核力求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來進行。
四、考核公式及其換算比例:
4.1績效考核計算公式=KPI績效(50%)+360度考核(30%)+個人行為鑒定20%
4.2績效換算比例:KPI績效總計100分占50%;360度考核總計100分占30%;個人行為鑒定總計100分占20%。
五、績效考核相關名詞解釋:
5.1績效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5.2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5.3 360度考核:是一種從不同層面的人員中收集考評信息,從多角度對員工進行綜合績效考核并提供反饋的方法,考評不僅有上級主管,還包括其他與被考評密切接觸的人員。
5.4個人行為鑒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公司相關考勤、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建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為的結果。
六、績效考核指標及細則
KPI績效根據部門工作性質和內容制訂,每個被考核人有10項考核內容,總分為100分,根據工作權重分別計分。占績效考核總分的比例為50%。
6.1主管級以下人員,在360度考核中分數,為部門管理類人員的平均分。
6.2個人行為鑒定考核
6.4.1個人行為鑒定考核總分為100分
6.4.2遲到、早退一次每次扣除2分
6.4.3曠工半天每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6.4.4忘記打卡每月3次以上(含)每次扣除0.5分
6.4.5每月請事假1天以上(不含)每天扣除1分依次類推.
6.4.6警告、記小過、記大過、每次分別扣除5分、10分、20分
6.4.7嘉獎、記小功、記大功、每次分別獎勵10分、20分、40分
6.4.8提出合理化建議且被公司采納并經實踐證明確實有益者,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
6.4.9無故不參加公司舉行的會議、活動、培訓者一次扣除5分依次類推。
七、考核時間:
7.1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核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7.2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核,7個工作日內結束。
八、考核等級/比例:
8.1個人績效津貼比例:
8.1.1普通員工: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5%;
8.1.2普通職員: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10%;
8.1.3主管:占個人總工次結構的15%;
8.1.4經理: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20%;
8.1.5副總經理:占個人總工資結構的30%;
8.1.6或者結合個人職等進行績效津貼比例劃分。
8.2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2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70%。
8.3個人績效考核等級標準:
九、年度考核規定及薪資提升標準:
9.1年度考核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9.2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年終考核。
在公司服務滿1年按考核成績予以年度調薪(針對職員類),具體參考標準如下:
優等:基本工資×12%
甲等:基本工資×6%
乙等:基本工資×3%
丙等:不調整
丁等:解雇
9.2生產直接人員,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規定調整。
十、考核紀律:
10.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上級領導不負責或不負責或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扣除當月績效獎或扣分處理。
10.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將給予扣分甚至扣除全月績效和崗位津貼。
10.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
10.4弄虛作假者,考核者與被考核者的績效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十一、考核仲裁:
11.1為保證考核的客觀公正、持續改善考核方法,特成立考核小組,人員為各部門權責負責人,組長為人力資源部經理。
11.2考核小組負責處理以下事務;
A、對考評人的監督約束
B、考核投訴的處理;
C、討論并通過各部門設定的績效考核指標;
D、每半年檢討考核制度,視情況修訂考核制度及指標。
11.3被考核人對考核結果持有異議時,可在績效面談結束之后的三天內向考核小組提出仲裁,逾期不予受理。
11.4考核小組接到被考核人的仲裁申請后,在考核面談的第5天組織考核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審。
十二、績效面談
12.1績效面談是提高績效的有效途徑,各部門主管權責主管必須在考核結束后一星期內安排績效面談,辦公室職員的上司安排單獨績效面談,普通員工可以“考核總結會議”的方式進行,但對于最優秀員工與最差員工,應予以單獨面談,并在考核結束后的10內將面談記錄原件交到人力資源部,部門留存復印件。
12.2績效面談的內容詳見考核表背面的《績效面談表》,面談記錄的內容將作為員工下一步績效改進的目標,培訓安排的參考。
十三、本辦法執行初期每半年檢視討論一次,以后視實際執行需要修訂,考核小組總結討論后交人力資源部負責修訂,呈報總經理審核后批準執行。
十四、本辦法的解釋權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十五、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2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
簡稱考核,目的在于通過對員工肯定期的工作成果、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嘉獎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根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打算地改良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進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制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覺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良、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項目及其事實為根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根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則除以下人員外適用于公司全員。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常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
試用三個月后應參與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雇,應附試用考核表,注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準。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常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于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看法、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別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于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于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常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復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肯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肯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狀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需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并表如今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依據學問技能、體力以及閱歷性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看法來把握。具體包括:
學問、潛在能力、體力、能力、閱歷性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看法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需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并且,對于想要特殊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需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需在職務、級別上高于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殊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異的地方,必需予以注明。
特殊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異的狀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互相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狀況下。至少應當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知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需遵守以下原則:
〔1〕必需依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看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需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反感、憐憫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依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留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互相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于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借此把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當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依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當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當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確定提薪的幅度。
5、嘉獎。
為了能使嘉獎的安排對應于所做的奉獻,應當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知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育和進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盼、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后,必需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項目;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打算和具體組織工作。
公司考核制度3
第一條 為了加強企業管理,教育員工遵守國家法規和政令,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正常工作程序,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制訂原則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違章必糾,有獎有懲,獎懲嚴明,賞罰有度;
2.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教育與懲罰相結合。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屬各公司。
第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貫徹并督察實施情況。
第五條 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獎金”、“記大功”、“記功”、“嘉獎。
(一)員工有下情況之一者,可用于“獎金”或“記大功”
1.對主辦業務有重大革新,提出具體方案,經實行確有成效者。
2.辦理重要業務成績特優或有特殊成績者。
3.適時消滅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使公司免遭嚴重損害者。
4.在惡劣環境下,冒著生命危險盡力職守者。
5.對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權益的事情,能事先揭發、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產設備,有特殊功效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于“記功”
1.對于主辦業務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實效者。
2.執行臨時緊急任務能按時完成者。
3.利用廢料回收有較大成果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予“嘉獎”
1.品行優良、技術超群、工作認真、恪盡職守者。
2.領導有方,使業務工作拓展有相當成效者。
3.預防機械發生故障或搶修工程命名生產不致中斷者。
4.品行端正,遵守規章、指導,堪為全體員工楷模者。
5.節省物料,有顯著成績者。
(四)其他對本公司或公眾有利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者,亦予以獎勵。
第六條 員工獎勵,以嘉獎3次等于記功1次,記功3次等于記大功1次。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的懲處分為“免職或解雇”、“降級”、“記大過”、“記過”、“警告”。
(一)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以“免職或解雇”處分
1.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2.盜竊公司財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毀損公物者。
3.攜帶違禁品進人工作場所者。
4.在工作場所聚賭或斗毆者。
5.不服從主管的指揮調遣,且有威脅行為者。
6.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7.泄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品行不端,嚴重損及公司信譽者。
9.仿效上級主管人簽字,盜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義者。
10.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曠工達7日以上者
11.記大過達2次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降級”、“記大過”處分
1. 直屬主管對所屬人員明知舞弊有據,而予以隱瞞庇護或不為舉報者。
2. 故意浪費公司財物或辦事疏忽使公司受損者。
3.違抗命令,或有威脅侮辱主管的`行為情節較輕者。
4.泄漏機密或虛報事實者。
5.品行不端有損公司信譽者。
6.在物料倉庫或危險場所違背禁令,或吸煙引火者。
7.在工作場所男女嬉戲,有妨害風化行為者。
8.全年曠工達對5日以上者。
(三)員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以予“記過”處分
1.疏忽過失致公物損壞者。
2.未經準許,擅自帶外人入廠參觀者。
3.工作不力,屢勸不改者。
4.在工作場所酗酒滋事,影響秩序者。
5.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頂替簽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頂替者)。
(四)員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處分
1.遇非常事變,故意規避者。
2.在工作場所內喧嘩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辦事不力,于工作時間內偷懶者。
4.浪費物料者。
5.辦公時間,私自外出者。
6.科長級以上人員,月份內遲到、早退次數累計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違反本公司各規章,應于懲戒事項頂者,應分別予以懲處。
第八條 員工之懲處,警告3次等于記過二次,記過3次等于記大過1次,累計記大過2次,應予免職或解雇。
第九條 對員工的獎懲,應敘明事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錄事由公布于眾。
第十條 本章所列嘉獎與警告、記功與記過、記大功與記大過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條 本公司為了對員工考核、調遷、獎懲公平起見,可設置員工考評審議委員會。其組織規程另定。
公司考核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了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考核范圍
第二條、凡公司全體員工均需考核,適用本辦法。
第三章、考核原則
第三條、通過考核,全面評價員工的各項工作表現,使員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現與取得報酬,待遇的關系,獲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動力。
第四條、使員工有機會參與公司管理程序,發表自己的意見。
第五條、考核目的,考核對象,考核時間,考核指標體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條、以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第四章、考核目的
第七條、各類考核目的:
1.獲得晉升,調配崗位的依據,重點在工作能力及發揮,工作表現考核;
2.獲得確定工資,獎金的依據,重點在工作成績(績效)考核;
第五章、考核時間
第八條、公司定期考核,可分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為主。
第九條、公司為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六章、考核內容
第十條、公司考核員工的內容見公司員工考評表,以指標組成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考評表給出了各類指標的權重體系。該權重為參考性的,對不同考核對象,目標應有調整(公司依據自身企業特點,生成各類權重表)。
第七章、考核形式和辦法
第十二條、各類考核形式有:
1.上級評議;
2.同級同事評議;
3.自我鑒定;
各種考核形式各有優缺點,在考核中宜分別選擇或綜合運用。
第十三條、考核形式簡化為三類:
即普通員工,部門經理,公司領導的評議。
第十四條、各類考核辦法有:
2.書面報告法:部門,員工提供總結報告;
3.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辦法最終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考核程序
第十五條、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
第十六條、考核對象準備自我總結,其他有關的各級主管,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
第十七條、各考評人的意見,評語匯總到人事部。根據公司要求,該意見可與或不與考評對象見面。
第十八條、人事部依考核辦法使用考評標準量化打分,填寫考核表,統計出考評對象的總分。
第十九條、該總分在1~100分之間,依此可劃分優,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評語。
第二十條、人事部之考核結果首先與考評對象見面,征求員工對考核的.意見,并需其簽寫書寫意見,然后請其主管過目簽字。
第二十一條、考核結果分存入人事部,員工檔案,考核對象部門。
第二十二條、考核之后,還需征求考核對象的意見:
1.個人工作表現與相似崗位人員比較;
2.需要改善的方面;
3.崗位計劃與具體措施,未來6個月至1年的工作目標;
4.對公司發展的建議。
第九章、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條、試用考核。
1.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2.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
第二十四條、后進員工考核。
1.對認定為后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2.該項考核主辦為后進員工主管,并會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條、個案考核。
1.對員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時提出考核意見,決定獎勵或處罰;
2.該項考核主辦為員工主管和人事部;
第二十六條、調配考核。
1.人事部門考慮調配人員候選資格時,該部門可提出考評意見;
2.人事部門確認調配事項后,該部門提出當事人在本部門工作評語供新主管參考;第十章、考核結果及效力
第二十七條、考核結果一般情況要向本人公開,并留存于員工檔案。
第二十八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決定員工職位升降的主要依據;
2.與員工工資獎金掛鉤;
3.與福利(培訓,休假)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附:員工獎罰實施細則①
1懲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員工必須和應該達到并保持應有的工作水準,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從而保障公司和員工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
2按照規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崗位描述、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等)檢查員工的表現,對達不到標準的員工,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3檢查員工遵守公司的各項工作紀律、規章、制度的情況,一切違反有關紀律、規章、制度的行為構成違紀過失,填《(違紀)過失單》。
4考查員工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標、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凡對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工作造成損失的情節視為責任過失,填《(責任)罰款單》。
懲戒的方式有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兩種。
1經濟處罰分為扣分罰款。(一年為20分每分10元)
2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辭退、開除。
3以上兩種懲戒可分別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罰款10元。
1遲到、早退在15分鐘之內者。
2接聽電話不使用規范用語者。
3上班時間串崗聊天者。
4說臟話、粗話者。
5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衣冠不整、奇裝異服影響公司形象者。
6參會人員遲到者。
7私自留客在員工宿舍留宿者
8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隨意擺放車輛或堆放雜物者。
9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者。
10·上崗時看書報,做私事的;
11·不按規定填寫客訪回訪記錄;
12·崗位上衛生較差,沒有及時清掃的;
13·上崗時未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較差的;
14、未按規定要求交接班的;
15·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各部室第一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為違紀,并罰款20元。
1遲到、早退30分鐘以內的;
上班時離崗睡覺的;
2未能及時傳達、執行公司下發的文件者。
3在所管轄區域內,有長明燈、長流水者。
4因使用不當,保管不善造成器材損壞的;
5不服從領導崗位工作安排的;
6下班后所轄區域或窗戶未關,所用電器(空調等)電源未切斷者。
7本部室及所轄區域環境衛生臟亂差者。
8部室內發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丟失等,未能及時上報有關部室或主管領導者。
9對本部室員工進行行政檢查不力者。
10一周內本部室員工有2人次(含)違紀者。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以處罰,同時給予3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警告通報全公司。
1未經批準擅自離職怠慢工作者。
2妨害現場工作秩序經勸告不改正者。
3培訓曠課者。
4培訓補考不合格者。
5不能按時完成重大事務,又不及時復命,但未造成損失者。
6因指揮、監督不力造成事故情節較輕者。
7因操作不當,造成儀器、設備損壞者。
8一個月內違紀三次(含)以上者。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處罰,同時給予5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賠償責任。記過通報全公司。
1工作時間酗酒者。
2在公司期間聚眾賭博者。
3各種漫罵和相互漫罵者。
4不服從上級領導工作安排及工作調動者。
5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6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屢勸不聽三次以上者。
7培訓考試作弊者及為作弊提供方便者。
8培訓無故曠考者。
9在工作場所喧嘩、嘻戲、吵鬧,妨礙他人工作而不聽勸告者。
10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xx元以內經濟損失者。
11泄露公司秘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但情節較輕者。
12年度內累計警告三次者。
員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給予處罰,同時給予100元經濟處罰,如造成損失并負償責任。記大過通報全公司。
1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屬實但情節輕微者。
2故意損壞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3攜帶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險品入公司者。
4在職期間受治安拘留,經查確有違法行為者。
5偽造病假單證明或無病謊開病假證明者。
6毆打同事或相互毆打者。
7虛報業績、瞞報事故者而蓄意妄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者。
8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領導失察責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間接接受受到損害者。
9對能夠預防的事故不與和不積極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xx—10000元的經濟損失者。
10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害、偽證、制造事端者。
11年度內累計記過三次者。
員工有下列條、件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同時通報全公司,并視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訂立勞動合同時使用虛偽意思表示,使公司遭受損失者。
2連續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天(含)以上者。
3玩忽職守,致公司蒙受1萬元(含)以上經濟損失者,并負賠償責任。
4對下屬正常申訴打擊報復經查事實情節嚴重者。
5對同事暴力威脅、恐嚇、妨害團體秩序者。
6泄露公司秘密事項,已對公司利益造成嚴重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濫用職權,恣意揮霍公司財產造成較大經濟損失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損公肥私、泄露公司機密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害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9偷盜、侵占同事或公司財物經查事實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在執行公務和對外交往中索賄、受賄,收取回扣數額較大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1在公司內煽動怠工或罷工者。
12造謠惑眾詆毀公司形象者。
13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14在職期間刑事犯罪者。
15偽造或變造或盜用公司印信嚴重損害公司權益者(同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6參加不良組織,經勸告不改者。
17年度內累計記大過三次者。
員工造成公司財物損壞和丟失的,由有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調查認定,根據具體的情況,酌情處理。
1員工被處罰時,根據其直接上級領導責任大小,給予該直接上級連帶責任處罰。
2管理人員年度被記大過者,將并處以降職或撤職處分,由人力資源部重新考核定崗。
附則
1·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
2·員工考勤的獎懲規定另見《考勤、請假、休假制度》。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解釋,由人力資源部監督檢查。
4·本制度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5·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加重或加強處罰與獎勵的力度。
6·關于其他未要求到對公司工作造成阻礙的,可根據其情況酌情處理。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類似制度自行終止。
公司考核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基礎管理工作,加強公司基礎管理考核的力度,促進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與落實,規范員工工作行為,維護公司工作秩序,依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工作禮儀
第二條工作態度及待人接物和藹謙遜,不強詞奪理,不與人爭執。
第三條講文明禮貌,遵守社會公德,不打罵他人。
第四條上班注意儀容儀表,著裝整齊大方,禁止穿著怪異或暴露,禁止穿無領上衣、短褲、沙灘鞋、拖鞋等。
第五條不留怪異發型,不染發。
第六條保持工作區域及公共區域衛生。
第七條不在工作間內吸煙。
第八條愛護公司設備設施。
第九條凡違反上述2—8條,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情節輕微給予口頭警告、情節較重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罰款30元。
第三章工作紀律
第十條嚴格遵守考勤、休假制度,不遲到,不早退,按規定休假。
第十一條工作時間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與他人閑聊,不到其他部室逗留、聊天。
第十二條工作時間不得上網玩游戲、聊天或瀏覽不健康網頁,或利用網絡傳播不利公司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言論、文章等。
第十三條工作時間內不得酗酒,工作區域不得大聲喧嘩、嬉戲、打鬧,無業務需要不得長時間打電話。
第十四條違反上述第10—13條,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根據集團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章工作管理
第十五條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確保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六條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隨時及時辦理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七條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相互推諉扯皮。
第十八條按時報送各類計劃、報表、資料,保證內容數據真實詳細。歡迎您訪問,歡迎您訪問,
第十九條按時參加公司或部門召集的各類培訓、集體活動,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培訓或集體活動的,按程序請假。
第二十條違反上述14—18條,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100—500元,情節嚴重根據集團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對于部門違紀由部門經理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凡部門員工一般違紀部門經理未能及時、有效地作出處理,致使該現象累計出現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罰部門經理當月崗位工資的10%,嚴重違紀累計三次以上扣罰部門經理當月崗位工資的50%。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具體實施辦法同《公司考核實施細則》之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考核小組。
公司考核制度6
為配合公司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加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了解,并有計劃地充實其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專業技術等知識,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不錯的人際關系,進而發揚本公司的企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凡本公司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一、培訓管理相關制度一般要求
1、全公司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匯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行政部門為主要實施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明確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2、全公司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行政部門為主要權責單位,并對全公司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二、培訓體系
1)培訓對象:所有公司員工。
2)培訓目的:協助公司人員盡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公司集中培訓。
4)培訓內容:涉及公司簡介(包含公司發展史及企業文化,各部門職能等)、公司制度介紹、產品/業務介紹與市場分析、相關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工種操作規程的教育學習。
三、培訓計劃的擬訂
結合公司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培訓部門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公司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擬訂年度培訓計劃,并呈報審核。
四、培訓實施
1)員工一般在入職后進行集中培訓,每次2課時左右,對特殊崗位,可根據需要將培訓時間延長。
2)培訓由行政部按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并全程跟蹤實施情況。
3)每位新入職的員工,在上崗前或上崗后最長不超過十個工作日之內,除特殊情況外,都必須接受新員工培訓。
4)生產操作人員在行政部培訓完畢后,由生產部門安排培訓。主要是針對新員工將要從事的崗位工作進行應知應會培訓,以及提升工作績效應學習的內容,包含知識的學習和技能的訓練,使之能達到獨立上崗的要求。
5)如有必要,可以筆試的形式考核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方可順利上崗;不合格者依具體情況進行補修或重試。
五、出勤制度
1、所有培訓一經報名確認,受訓人員須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應準時參加。
2、凡在公司內部舉辦的培訓課(包含外部講師的內部集訓、內部培訓講座及各種內部研討會、交流會等),參加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培訓規范;課前簽到由專人負責紀錄,填寫《員工培訓表》;考勤狀況將作為培訓考核的一個參考因素。
六、建立全員培訓檔案,并定期呈報。
七、培訓的考核、評價及獎懲
1、原則上各部門組織的培訓都應有考核成績,考核成績記入員工檔案,作為員工提薪、升職的必要條件之一。
2、員工每年至少參加10學時的培訓,此培訓包含公司內部培訓、外部培訓及自身參加的各種有助于提升自身能力的培訓。
3、若員工年度培訓滿10學時,則年終發雙薪;反之則視為不合格,年終不發第13個月工資。
4、行政部組織的培訓由行政部負責考核;各部門自行組織的培訓,由各部門自身組織考核,行政部負責檢查并備案。
5、考核的形式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行政部組織的針對全公司的培訓可定量或定性考核,各部門組織的培訓要求定量考核為主。
6、對無故不參加培訓,公司將給予行政或經濟上的處罰。
公司考核制度7
第一條安全教育的內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過學習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從而達到強化員工安全意識的目的。
(2)安全知識技能教育
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員工安全技術素質為目標的。內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塵防毒、電氣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發生是主要內容。
第二條安全教育的方法:
(1)營造安全生產氛圍通過墻報、標語、安全標志等方式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先進經驗以及事故教訓,營造濃郁的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和潛移默化的作用。
(2)組織安全活動公司通過組織諸如安全知識比賽、安全操作技能競賽等活動,在班組或車間之間形成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
(3)安全培訓在安全培訓方面,公司主要通過在會議上講授安全技術
知識與管理知識,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產現場具體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徑,使員工較系統地掌握安全理論知識和安全實際操作能力。
第三條安全教育的具體形式:
1、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
實行新員工入廠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指的是廠、車間、班組安全教育。對新進公司的人員(包括臨時工、副業工、外單位調入人員、培訓實習人員、外單位在生產區域施工或長期作業人員)都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廠級安全教育由總公司負責,側重法制教育,以增強員
工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時間必須達到42學時,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的意義。
(2)安全生產法規,重點是安全生產方面的法規。
(3)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通用的安全技術、職業衛生基本知識,主要有防火
防爆、火災撲救和火場逃生、防塵防毒、防腐蝕、防泄漏、電氣安全、機械安全、觸電等。
(5)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包裝、儲存、裝卸、
運輸和廢棄物處置的安全事項,企業生產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重大危險源的狀況,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6)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車間安全教育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側重與車間生產制度、生產工藝、安全防范知識、應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時間必須達到20學時,內容包括:
(1)本車間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要求。
(2)車間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工藝及其特點,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護措施,安全防護的重點部位。
(3)車間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側重與各個崗位具體相關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職責,時間必須達到10學時,內容包括:
(1)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制度,崗位安全職責,勞動紀律。
(2)本班組的安全生產狀況,生產特點、作業環境、備狀況、消防設施、危險部位及其安全防護要求,崗位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事項,隱患報告方法。
(3)班組特別是本崗位生產中的危害因素及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個人防護用品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業場所安全要求。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安全教育員工變換工種調到新崗位工作,對新崗位而言還是新工人,并不了解新崗位有什么危害因素和安全操作要求,所以在上崗前還要接受安全教育,車間內跨班組調崗的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跨車間調崗還要進行車間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離崗(病假、產假等)時間較長,對原工作已生疏,復工前要進行班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公司的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有鍋爐工、壓力容器操作工、電焊工、電工、行車工、氨站操作工、裝載機司機等等,這些人員都是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資格的。但是仍需不斷地通過安全教育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他們的安全技術水平。
4、企業負責人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企業負責人是企業生產經營的決策者、組織者,也是企業安全生產的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工作。對此類人員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安全知識教育和考核工作,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5、企業其它職能管理部門的安全教育
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職能部門和生產車間的負責人和班組長是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所以他們都應接受包括安全生產法規、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本部門本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管理和職業安全衛生知識、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事故案例在內的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安全教育由公司負責實施,每年學習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第四條對事故責任者及違章冒險作業者、嚴重違犯安全
生產規章制度者,要根據情節,由所在部門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總結經驗,吸取教訓。
第五條凡進行小修、中修、大修和日常特殊檢修,都必
須進行檢修前的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并做好記錄,做到教育面達100%。
第六條安全教育考核管理:
(1)新車間員工進公司上崗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廠級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分配到車間后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再次合格后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只有廠級、車間級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核都合格后才能上崗。
(2)變換工種或離崗后復工的員工同樣要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崗。
(3)特種作業人員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能上崗。
第七條在搞好上述教育的同時,做好事故案例、現場和
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不斷豐富安全技術知識,提高操作技術水平和處理事故的應變能力,員工每年得安全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八條處罰
(1)公司各個科室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督促和開展安全教育工作,對不落實安全教育工作的相關負責人處100元罰款,并處其所在部門200元罰款。
(2)對無故不參加安全教育學習及考試不合格人員處100員罰款。
公司考核制度8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帶動生產率。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用于以下諸方面。
(一)教育培訓,自我開發。
(二)合理配置人員。
(三)晉升、提薪。
(四)獎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者范圍是“就業規則”第三條所規定的職工。然而,下列人員除外:
(一)兼職、特約人員。
(二)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三)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第四條用語的定義
本規定中使用的專用術語定義如下:
(一)人事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成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評價及其程序。
(二)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四)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執行人員。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執行機構——負責人事考核有關事務的機構。
二、考核計劃與執行
第五條考核執行機構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考核的計劃與執行事務。
第六條考核者訓練
(一)為了使人事考核統一、合乎實際,需要進行考核者訓練工作。
(二)考核者訓練按照要求制訂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七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三、考核的分類
第八條人事考核的分類
人事考核對被考核人員的分類如下。
(一)E(Extra臨時工階層)——臨時工。
(二)J(Junior作業層)——Ⅰ。Ⅱ。Ⅲ。Ⅳ級職工。
(三)S(Senior中間管理層)——Ⅴ。Ⅵ。Ⅶ級職工。
(四)M(Management經營決策層)——Ⅷ。Ⅸ。Ⅹ。Ⅺ級職工。
第九條考核的'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級)。
(三)B——稱職、令人安心(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第十條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員分類,分為《作業層人事考核表》,《中間管理層人事考核表》、《經營決策層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實施
第十一條實施期與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實施期一年次,月和月。
(二)考核觀察期如下:
1、與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月日起至第二年的月底,為期個月。
2、與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月日起至月日,為期個月。
第十二條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職務等級進行,原則上進行兩種層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擔當者,即考核人員,原則上按下表中規定執行。
(三)在考核期間,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調動,被調離現職務,則考核者所擔當的考核工作,進行到被調離日為止,由后任者擔當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繼續推進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單位或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由總務部長對此作出決定。
公司考核制度9
一、總 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并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斗力,凝聚力。通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于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項目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對象:項目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系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后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易于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人員工資按既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補貼、福利、其他獎、項目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工資(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工資,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工資(次年2月份左右,農歷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項目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項目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項目收益獎:根據年度項目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項目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游等
內部方案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 +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工資(年薪制)+年終獎+項目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資=季(年)度績效工資基數*考核系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制。
項目收益獎:根據項目收益情況由項目領導確定 ※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項目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項目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項目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通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匯總打分,考核結果經項目部領導簽署后,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工資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匯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采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系數:90分(含)以上考核系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系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系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系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系數0.6,如考核分數低于60分考核系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系數但不高于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于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項目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項目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公司考核制度10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1.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開發員工工作潛能,獲取持續競爭優勢。
2.促進公司內部管理的改進和完善,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建設“一強三優”(即電網堅強、資產優良、服務優質和業績優秀)現代公司的發展目標。
3.建立以績效導向為目標的企業文化,推動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
第2條原則
1.堅持責、權、利統一原則,實現權責對等,收入與勞動掛鉤。
2.堅持公開、公正原則,考核程序、考核結果、考核標準全面公開,增強考核的透明度。
3.堅持及時反饋原則,績效考核的結果一定要及時反饋給被考核者本人,同時應當向被考核者就結果進行解釋說明,肯定成績和進步,指出不足,提供今后改進的參考建議和改進計劃。缺乏反饋就達不到培訓提升的作用,也失去了和員工進行深度溝通的機會。
4.堅持靈活性原則,必須針對工作本身的特性來采用相應的考核辦法。從長期來看,必須根據企業戰略的變動和所處環境的變化及時地調整考核的要素、指標以及考核的辦法。
第2章考核對象
第3條本考核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直屬供電所、公司下屬各職能部門的各類人員。
第4條本考核制度適用于除基本工資、工齡工資外的其他所有工資獎金的發放。
第3章考核機構及權責分配
第5條公司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小組組長由主管公司人事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本部有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包括人力資源部經理、戰略規劃部經理等。考核領導小組的職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負責審核考核制度、考核實施細則、考核指標及目標值以及考核結果。
2.接受相關部門和員工對考核制度、考核辦法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處理績效考核過程中出現的申訴和爭議問題。
4.指導日常績效考核工作的實施。
第6條公司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績效考核工作的執行部門和績效考核領導小組的常設辦公室。主要負責以下幾個方面工作的開展。
1.負責考核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召開考核會議,并對考核結果公示。
2.編制考核績效合同范本和各類考核表格。
3.協調處理考核過程中出現的一般問題。
第4章考核內容
第7條考核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考核項目適用對象考核范圍
工作規范
遵守情況所有考核對象
1.考勤制度遵守
2.材料和報表管理
3.會議規范遵守
4.夜間值班制度
5.工作時間著裝和胸卡佩戴
6.環境衛生
安全管理相關業務部門
1.安全制度管理
2.安全操作規程遵守情況。“三票三制”的遵守
3.安全隱患的消除
4.安全事故處理
設備管理相關業務部門
1.基礎管理工作
(1)建立健全供電設備臺賬
(2)按用電性質建立用電臺賬
(3)建立用戶電能表臺賬
(4)各種資料齊全、完整,歸檔管理
(5)增強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服務水平,認真兌現服務承諾
2.設備運行及營銷管理
(1)變電設備運行管理
(2)35KV及10KV供電設備運行管理
(3)低壓設備管理
線損管理相關業務部門線損管理。線損指標完成情況
線損管理。線損指標完成情況
3.低壓線損管理。線損指標完成情況
電費管理相關業務部門
1.電費如期收繳情況
2.電費回收率
3.陳舊電費回收率
第5章考核周期和權重
第8條考核周期
1.對人員考核實行月度考核和考核相結合的考核辦法。
2.對部門考核實行綜合考核的.考核辦法。
第9條考核權重
1.部門主管級以上人員考核權重分配
(1)月度考核得分=工作規范遵守情況得分×30%+工作業績得分×70%
(2)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綜合/12×70%+工作能力得分×30%
2.一般員工考核權重分配
(1)月度考核得分=工作規范遵守情況得分×40%+工作業績得分×60%
(2)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得分綜合/12×80%+工作能力得分×20%
3.部門考核權重分配的實施根據各個部門制定的量化的關鍵績效指標進行衡量,確定不同的指標分配比例。詳細細則參看人力資源部會同各相關部門制定的“具體考核指標表”。
第6章考核實施
第10條月度考核
1.每月1日~2日,人力資源部發布考核的具體要求和相關表格,各個部門從公司網站下載相關的考核表格。
2.每月3日~4日,各部門人員填寫考核表,對于考核表中不明確的項,可同部門領導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協商處理。
3.每月5日~6日,部門領導填寫考核表中直接上級考核的內容,并同員工就考核表的內容填寫進行初步溝通。
4.每月7日~8日,部門匯總考核表,并上交給人力資源部。
5.每月9日~10日,人力資源部匯總考核結果,報主管領導進行結果審核。經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后在網上予以公布。
6.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考核數據和獎金分配情況。財務部審核并備案,同時,人力資源部及時歸檔和備案。
第11條員工考核
1.下列人員不參加考核
(1)到職未滿半年者。
(2)留職停薪及復職未達半年者。
(3)已征召入伍者。
(4)曾受留職察看之處分者。
(5)中途離職者。
不參加考績的人員,仍應填寫考核資料備查,但應注明不參加考核字樣及原因。
2.考核時間。每年1月1日~15日。
3.考核流程
(1)員工填寫能力考核表,而后同事填寫考核量表中的同事評價部分,最后由部門領導填寫表格并進行打分。
(2)人力資源部根據各個部門上交的員工考核表的打分情況,根據考核的公式,結合員工月度平均考核得分,匯總得出最終的考核結果。
(3)員工考核結果經主管領導簽字后公布,并根據考核結果頒發獎金。
第12條部門考核
1.每年1月1日~5日,相關部門向人力資源部提供部門考核所需的數據和資料。人力資源部根據相關數據和資料會同戰略規劃部確定部門各項計劃的完成情況并進行評分。
2.評分結果送各個部門進行確認并提出意見和建議。人力資源部和數據資料提供部門負責進行解釋。
3.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對部門考核結果進行審核和認定,并制定下一部門工作目標。
第7章考核結果應用
第13條考核結果應用
1.用于員工月度獎金的發放。
2.用于員工獎金的發放。
3.作為評選先進職工和先進部門的依據。
第8章附則
第14條變電所和所屬各部門應嚴格統計上報考核指標完成情況。如果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的,可以追溯到以往考核周期,已經發放的兌現金額予以追回,并經公司績效考核領導小組審議,對相關責任單位形成其他處罰意見。
第15條本考核辦法若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16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17條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11
為鼓舞銷售人員工作熱情,提高工作績效,積極拓展市場,促進公司產品的營銷,維護公司的正常發展,特制訂本方案。、本方案采用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用公平、公正、合理的方式來評估考核公司業務部的工作績效及績效工資,以提倡競爭、激勵先進、鞭策落后。、本方案的實施對象為公司銷售人員,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按部門銷售經理、業務人員(跟單)分別制訂。
一、業務部經理職責、
(1)考核制度的制定與修訂。
(2)負責對部門內銷售人員考核的具體實施。
(3)對季度考核結果進行公示。
(4)依據考核最終結果,作為對業務部成員加薪、升職、辭退等的主要依據。
(5)對考核制度與考核指標提出修改建議。
二、考核指標:公司對銷售人員的考核指標有:銷售計劃(數量)完成率、銷售額增長率、銷售價格保持率、銷售費用、欠款回收率、訪問成功率、客戶意見發生率、新客戶開發率、老客戶保持率。
三、考核頻次:
1、月度考核,每月評分一次。
2、年度考核,公司每半年核算每一位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即銷售員年度考核得分=(銷售人員該年度6個月度考核分之和)÷6。
3、每月8日前,將被考核人員考核表報送人事部。
四、考核細則:
月度考核得分=(日常工作考核得分×70%)+(出勤×30%)、出勤(百分制):30%
當月滿勤100分,缺勤1天扣4分。(半天按1天計)
五、銷售員日常工作考核(百分制):70%
1、客戶的管理方面(30分),出現下列情況,每項扣5分,情節嚴重者該項1不得分。
(1)未完成每月的客戶開發維護計劃;
(2)客戶存在問題,銷售員未能及時解決;
(3)沒有嚴格執行公司銷售政策,缺乏對公司產品的了解
(4)沒有很好的執行公司領導取得的合同;
(5)客戶反饋表對銷售員工作不滿意;
(6)回款不及時;
2、銷售員管理方面(70分)
(1)周報(40分):認真填寫《周工作匯報表》,未按時交付、字跡潦草、難以辨認等,此項不得分;
①上周工作總結(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②下周工作計劃(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③客戶走訪情況(10分):每周須走訪3家以上,并對走訪情況在周報上做詳細記錄,不得漏項。如連續走訪同一家客戶將《客戶拜訪紀實》一同上交,如不交者該項不得分;(每項扣3分,2項以上不填者該項不得分);
④跟單記錄(10分):對于簽訂的訂單合同及跟蹤施工過程需填寫每日跟單記錄,以備日后查詢
(2)市場信息反饋(10分):必須如實填寫,如發現與所填內容不符的該項不得分;
(3)產品質量問題反饋(5分):認真填寫,要求做到及時有效;
(4)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5分):銷售員須嚴格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規定》。如發現違反《車輛管理制度規定》中任何一項條款,該考核分數全部扣(5分)內部培訓(10分):無缺席,成績優秀者得10分,缺席一次扣3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注:如連續不上交材料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加倍扣分。
六、考核權限:
1、采取逐級考核原則。
2、業務員的考核由業務主管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匯總,業務經理初審,分管副總經理復審。
3、主管的考核由公司業務經理評分,由人事部負責考核匯總,分管銷售副總經理初審,總經理復審。
4、公司銷售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考核由公司董事長(或授權人)考核。
七、銷售人員考核細則
略
八、業務部跟單
(合同)人員績效考核細則
九、考核結果與申訴
1、業務部銷售人員(銷售經理、業務員)的績效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及格、差四個等級,各等級對應的分數如下表所示。
業務部人員績效考核結果等級對應表
2、相關人員對考核結果有意見的,在考核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行政部提出申訴。
3、員工申訴超過申訴時間期限的,公司將不予以處理。
4、接到申訴后,相關領導審查考核記錄,對考核得分進行確認,發現錯漏及時更改,并及時公布申訴結果。
5、對于無客觀事實依據,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
十、業務部業務提成和績效考核結果的運用
1、業務部的業務提成獎勵比例(根據集團提成獎勵比例規定執行)
2、考核結果作為國內市場部業務提成獎勵的唯一依據。
(1)、在季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的可領取100%的季度業務提成。
(2)、在季度考核中被評為“良好”的可領取85%的季度業務提成。
(3)、在季度考核中被評為“及格”的可領取70%的季度業務提成。
(4)、在季度考核中被評為“差“的,不享有季度業務提成獎勵。
(5)、在季度考核中有連續二個季度被評為“差“的,或年度有三次被評為“差”的,公司將予以辭退。
(6)、考核結果可作為銷售部對銷售人員的薪資調整、職務晉升、和處罰的重要依據。
(7)銷售員的考核得分將作為“每月薪資”、“年終獎金”、“調職”的依據。、月度薪酬=基礎工資+計劃完成率考核工資+日常工作考核工資+超計劃獎金+業務提成十一、如市場各級銷售人員在中途辭職或被公司辭退不計算考核期內各類績效考核獎金
公司考核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
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一、考核范圍
各分公司及各生產車間。
二、考核辦法
主要考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材料利用率、利潤率、運費收入比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以財務部制訂的目標成本作為成本結轉的依據,新產品、工裝、木型、零活等未制訂目標成本的,按照技術部門出具的工時定額、材料定額,銷售部門出具的發貨清單及運輸派工單進行結算。具體辦法如下:
㈠、對XX分公司的考核辦法
對機械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
1、利潤率為25%,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資金周轉率為0.4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占用情況,計算資金周轉率。每升降0.05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㈡、對鑄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成品合格率和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
1、成品合格率為75%,月末根據當月零工隊結算工資的入爐料噸數、鑄件入庫噸數,計算鑄件合格成品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黑砂內廢鐵管理情況:要求清砂、清銹及車間倒出的黑砂內不能混有面包鐵、機鐵(小機鐵除外),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檢查,視情況進行獎罰。
㈢、對鍛工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板材利用率和輔料小時成本。
1、板材利用率為85%,根據當月倉庫提供的領料數、廢鋼退庫數及車間內未退庫的備用下角料,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車間100元,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2、輔料小時成本為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㈣、對加工一、二車間、安裝車間及機修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利潤率。加工一車間利潤率為1%、二車間利潤率為0、安裝車間利潤率為0.5%、機修車間利潤率為2%。按會計報表上提供的盈虧數,與目標成本相比較計算利潤率。每升降0.5%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㈤、對XX分公司的考核
對汽車部件制造分公司主要考核利潤率、材料利用率、資金周轉率和貨款回收率、運費收入比率。
1、利潤率為7.5%,每升降0l5%獎罰分公司10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2、材料利用率為68%,根據財務提供的當月領料數和下角料數,計算材料利用率。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3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3、資金周轉率為3.6,根據分公司的資金占用情況,計算資金周轉率。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5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4、貨款回收率為100%,每升降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5、沖壓產品運費收入比率1%,收割機產品運費收入比率2%,按當月收入和運費計算。每升降0.1%獎罰分公司100元,由分公司分解到責任人。
㈥、對沖壓一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萬元產值輔料消耗情況。萬元產值輔料消耗定額為83元,按每月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㈦、對沖壓二車間的考核
主要考核輔料消耗情況。根據每月輔料消耗節超情況進行獎罰,由車間分解到責任人。
三、其它事項
1、各單位必須如實提供數據,堅決杜絕人為的調整現象,公司將不定期進行抽查,以核對賬實是否相符,發現作假現象,加倍處罰,情節嚴重者調離工作崗位。
2、由于工資在車間制造費用中占很大比重,在工資發放不及時的情況下,允許車間合理運用預提和待攤進行調整,到年底匯算結清。
3、計算材料利用率時,各車間的領料數應等于入庫零件的材料重量和下角料重量之和。
4、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20xx年8月起執行。
公司考核制度13
為了加強公司的內部管理,確保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公正、客觀、合理地評價員工的工作績效。同時根據考核成績決定對員工的使用,晉升,獎懲等提供客觀依據,從而完善公司的激勵機制。為此,特建立如下考核制度:
一、考核對象
湛江市葵園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二、考核主體:品質管理部
績效考核小組組長:品質管理部經理
績效考核小組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三、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為試用期考核、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實行百分制,96分以上為優秀,91-95分為良好,86-90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
1、試用期考核
(1)、考核對象:試用期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占60%),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占40%)。(以下簡稱綜合考核成績)
(4)、考核結果:
A、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B、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延長試用期一個月。延長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公司與聘任試用期員工解雇勞務關系。
C、試用期滿,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不予錄用。
2、不定期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綜合考核成績低于85分者,扣罰當月績效工資10%。
3、月度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綜合考核成績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月度績效工資的計算公式:月度績效工資×(綜合考核成績/100分×100%)=月度應發績效工資。(例如:部門主管的月度績效工資為:1000元/月,綜合考核成績120分,月度應發績效工資=1000元×120/100×100%=1200元)
B、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兩個月低于85分給予書面警告,并扣罰20%的基本工資。若月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連續三個月低于85分,則給予辭退處理。
4、年度考核
(1)、考核對象:全體員工;
(2)、考核主體:行政人事部績效考核小組;
(3)、考核方式:業務知識采用筆試考核,業務技能由績效考核小組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考評。
(4)、考核結果:
A、年度考核成績作為年度獎金發放參考依據;
B、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公司給予續簽勞動合同。
C、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6分至90分之間,轉為相應崗位的試用期員工,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滿若綜合考核成績在91分以上給予轉正,并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若仍在90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C、年度考核綜合考核成績在85分以下,則給予辭退。
1、考核標準
為確保科學設計考核項目,直觀、準確顯示考核各項數據,有效、客觀、公平、合理考核員工的工作業績,同時公司根據不同工作崗位設計相應的考核標準,具體考核標準分為八類:部門經理、部門主管、物業助理、維修技工、保安領班、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工;各崗位的具體考核實施執行《員工崗位考核標準細則》。
2、考核內容
(一)德 員工的思想品德,行為規范,職業道德等;
(二)能 員工的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勤 員工的工作作風,組織勞動紀律;
(四)績 員工的工作業績和貢獻。
3、考核權限
部門主管考核員工,葵園物業管轄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考核部門主管,總經理考核公司各部室經理及各物業的物業經理,行政人事部統計備案。
4、考核要求
A、各級考核者必須認真,細致,實事求是考核所屬職工,要求各級考核者認真負責的組織
每次考核工作。如發現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等不良行為,將根據情節輕重做出嚴肅處理。
B、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連續兩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書面警告,并扣罰20%的基本工資,連續三個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辭退處理。
C、考核表要求各部按指定時間上報即:試用期考核于員工試用期滿的次月3日前上報,不定期考核與月度考核于次月3日前上報,年度考核于次年元月15日前上報。
公司考核制度14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2、工作時間按照公司規定的每月3天休制度。《輪休》假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3、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人事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的(含3天),由總經理批準;。售后人員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準。請假員工事畢向批準人銷假。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2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30分鐘以上1小時以下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小時以上3小時以下著按曠工一天論處。
5、遲到一次罰款1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的基本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曠工1天者,扣發3天的基本工資;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5天以上,(含5天),予以辭退。扣發當月工資,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玩游戲 看電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每次20元罰款。
8、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準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病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準;未經批準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
公司考核制度15
一、入廠教育:
l、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三級(公司、車間、班組)安全教育。
2、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主管生產的副主任負責組織,車間安全員進行教育,教育內容:車間生產特點、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事故教訓、注意事項及要求等。
3、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負責,教育內容:崗位安全操作法、事故案例及預防事故措施,安全裝置及器具、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方法等。
4、公司內部工作調動、崗位變動及脫離崗位六個月以上返回崗位者,要進行車間、班組級安全教育,車間內部崗位變動,應進行班組安全教育。
5、經三級安全教育合格、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后,憑《安全教育通知單》領取勞動保護用品,方可進入生產崗位。
二、日常教育:
1、各級領導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以增強職工的法制觀念,做到遵章守紀,確保安全生產。
2、安全管理部門應利用多種形式,廣泛地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
3、公司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活動。
4、對重大危險性作業,在作業前,施工管理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否則不得作業。
三、安全技術考核:
1、安全管理部門,每年要組織一次安全技術考核,考核成績要予以公布。
2、中層干部、工程技術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由主管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進行。
3、工人安全技術考核由車間主任負責組織。
4、凡未經安全技術考核,一律不準獨立頂崗操作,否則,造成事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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