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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鋪勞動合同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裝店鋪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甲方
乙方
地址
身份證
代表人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試用期內不合格和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
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乙方因工負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工作時間為上午 到晚上 。每月休息 天。
五、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基礎工資銷售提成,店鋪營業額完成一萬提成為營業額的完成兩萬提成為完成,萬提成為依此類推。
六、勞動紀律
1、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員工如毀損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盤點少貨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貨品的吊牌價的6折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吊牌價的6折賠償給甲方。
七、合同解除
1、員工無法完成本店的工作或對本店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的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需要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填寫離職申請,且不可在與本店產生競爭的區域從事相同工作。
3、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本專賣店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須全部清點移交本專賣店指定人員。
八、在合同期內
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并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愿簽字確認。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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