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終止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終止勞動合同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字之日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二、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及具體表現,依據勞動關系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在本協議簽字之日,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關于終止勞動合同模板集錦4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愿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并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后,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于甲方的所有財物,文件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終止勞動合同2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協議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第一條: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系終止。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后,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1、交接程序及內容:(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內完成。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后,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3
本單位與____________(勞動者)簽訂了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______年的勞動合同.其在本單位從事工作崗位,本單位工作年限____________年。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其檔案及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轉移。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式三份,一聯存根留用人單位,一份交職工,一份放職工檔案。)
終止勞動合同4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頒布的《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動合同終止后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1、甲、乙雙方于20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及于20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變更協議》于20 年 月 日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勞動關系自《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終止,雙方之間不再續簽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于20 年 月 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幣 元。
3、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后不以甲方名義對外從事業務,也不損害甲方的形象及利益,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否則,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愿負賠償責任。
4、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在簽署本協議書并結清上述款項后,雙方無任何其他異議,同時一致同意放棄向對方主張任何其他補償、要求的權利。
5、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和其結清了全部工資、加班費、獎金等;乙方同意,即便甲方尚拖欠其工資、加班費、獎金等,其也同意放棄。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署日期:
乙方:
身份證號:
簽署日期:
終止勞動合同5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省____市____縣____區____街____號
現住址____區____市____縣____街____號
本單位工作起止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單位工作年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計年個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崗位
所終止勞動合同期限固定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完成工作任務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終止勞動合同原因()勞動合同期滿
(1)勞動者起頭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掉蹤
(3)傭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4)傭人單位被吊銷業務執照、責令封閉、打消或者提前解散
(5)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終止勞動合同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出經濟賠償環境個月,每個月標準:____元,合計:____元
國有企業付出生活補助費環境個月,每個月標準:____元,合計:____元
繳納掉業保險費編號單位個人
傭人單位
(公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此證明由傭人單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付勞動者本人,一份裝入勞動者本人檔案,一份由傭人單位存留。
2、傭人單位在15日內將勞動者檔案移交其戶籍地點市或區、市、縣掉業保險經辦機構。
終止勞動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自起受聘于甲方崗位。
由于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特此甲方研究決定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起與乙方解除該勞動合同。
至此,乙方與甲方結清工資等薪資事項以及社會保險等福利事項,乙方離職后將不再因此款項與甲方另有不同異議。
同時乙方鄭重承諾:離職后將按原《勞動合同》的規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從事對甲方不利的`活動或發表不利的言論,否則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終止勞動合同7
單位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收
以上《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本人已收到無誤。
被通知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補充協議
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勞動合同已實際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要求甲方代為乙方交納保險(時間期限壹年),甲方表示同意。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交付其個人六個月的保險費給甲方(以實際收款為準),甲方負責按月代繳。六個月后乙方若繼續要求甲方代繳,應于到期的.六個月,提前一個月交納后六個月個人保險。乙方若不預交,甲方將及時停止代為乙方交納保險費。
甲方為乙方代交保險費,乙方承諾不以甲方代交保險費為由主張雙方存在的勞動合同關系。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8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孫秋雙同志,性別女 ,31周歲,系我單位職工,身份證號碼372501198110143885,工作崗位為銷售經理,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肆年,勞動合同期限為壹年(自20xx年1 月21 日至20xx 年1月 21日止),因 個人提出辭職 ,于 20xx年10月21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此證明不影響勞動關系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申訴權利。
單 位:(章)
職工簽字:
簽字時間:20xx年10月21日
終止勞動合同9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地址: 現住址:聯系電話:) 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系、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并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并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6、本協議是解決雙方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于勞動關系產生的權利義務互不追究。7、上述協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職工檔案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終止勞動合同10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通知。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終止勞動合同11
xxxxxx:
我們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xxxx年xx月xx日期限屆滿(終止條件已出現),單位(本人)決定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現根據《勞動法》第xx條的規定,決定與你(單位)終止勞動合同,請你(單位)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xxxxxxxxxxxx部門(給予)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xxx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12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xx,性別xx,年齡xxx,工作崗位xxxxx,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xx,現住址xxxxxxxxxxxxxx。
勞動合同期限為xx年,從xxx年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止(或xxxxxxxxxxxxxx )。
因xxxxxxxxxxx,根據《勞動合同法》第xxx條第xxx款第xx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動合同。
因xxxxxxxx,根據《勞動合同法》第xxx條第xxx款第xxxx規定,該職工與本單位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為xxx年xx月xxx日。
該職工本單位工作年限為xxx年xxx個月,發給xxx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大寫)xxxxxxxxxxx。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勞動者簽名(蓋章)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終止勞動合同1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如果存在該法第四十五條、四十二條規定的法定延續情形的,從其規定。
但實踐中常常出現這樣的情況:勞動合同期滿,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未采取任何措施,勞動者還繼續在用人單位上班。過了一陣子,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突然又想用上述四十四條之規定。
若咨詢律師,將得到這樣的.回答:勞動合同期滿后,繼續履行的,雙方成立事實勞動關系,相關條件按照原合同約定執行。同時,對于用人單位而言,如果沒有在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還有支付雙倍工資之虞。
因此,作為用人單位,應當特別關注勞動合同續簽的管理,這應當是Hr部門的重要職責。操作建議如下:
1.勞動合同管理可以運用技術手段設置期限屆滿提前提醒,比如提前一個月。
2.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決定是否續簽,同時征求員工意見。如果選擇就此終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一方有權要求按照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3.如果選擇續簽,應當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最晚應當在勞動合同終止后一個月前。
4.如果雙方無意續簽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勞動者或者與其達成協議,并辦理離職手續,避免期限屆滿之后仍然用工的現象出現。
5.未及時采取措施,等合同期限屆滿、事實勞動關系已經成立的時候,四十四條的規定已然不能為用人單位所用,要想解除勞動關系,則應當適用法律法規關于勞動合同解除的規定,違法解除的,勞動者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主張雙倍于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在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之前,企業的人事管理專員就應該及時的提醒部門主管與該勞動者,看雙方是否有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愿,如果有的話,則就要及時進行續簽,否則的話可能會承擔其他一些法律責任,如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等等。要是不打算續簽的,則視情況給予勞動者補償。
終止勞動合同14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第四十五條 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合同范本《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
【專家解讀】
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合同期滿;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達到退休條件);勞動者死亡,或宣告死亡或失蹤;企業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關閉,撤消、解散。
【應對策略】
1、正確理解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情況的被刪除;
2、正確對待和使用勞動合同的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勞動合同終止的運用;
4、勞動合同終止的時間把握和理由把握;
5、重視終止合同書的送達問題;
6、特定員工的合同不得終止;
7、慎重對待發出通知后的撤消問題;
8、終止意向調查表的使用,明確終止的提出主體;
9、慎重使用老農民工和注意合同的約定。
終止勞動合同15
你與我單位訂立了 (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根據《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按下列第 條
款規定解除或終止你與單位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五、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款規定,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七、因其它原因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關系):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章): 勞動者(簽名):
送達時間:年 月 日 簽收時間:年 月 日
注:《證明書》一式四聯,附《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條款。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終止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終止勞動合同范文終止勞動合同模板范本03-23
終止勞動合同04-24
勞動合同終止02-25
終止勞動合同05-08
勞動合同終止02-23
關于終止勞動合同06-15
終止勞動合同【薦】11-21
勞動合同終止協議11-12
【熱】終止勞動合同11-16
終止勞動合同【熱門】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