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合同

時間:2023-06-15 13:21:33 勞動合同 我要投稿

企業勞動合同(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正式、規范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勞動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勞動合同(15篇)

企業勞動合同1

  用人單位(甲方):張家界華輝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 為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

  權力、義務,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2.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至 年 月 日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

  4.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并保證每周乙

  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

  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準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在平等基礎上友好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1.合同期限

  11雙方同意訂立年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

  12試用期自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工作內容

  21甲方依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工作。

  22乙方應完成的工作標準在《崗位聘用協議書》中約定。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31甲方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必要工作設備,并提供保障乙方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場所。

  32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能、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41甲方根據行業特點,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2乙方執行工作制,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以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3乙方從事現場施工的,由于工作性質特殊,需要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和自然條件限制,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44乙方工資待遇按照甲方相關制度執行。乙方工資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待遇按80發放,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執行工資標準。其余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4.5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5.勞動紀律

  51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52甲方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屬企業機密,乙方須嚴格保密。

  53乙方違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批評、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6.甲方義務

  61對乙方進行法規、安全規程以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培訓。

  62對乙方進行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

  63按時向乙方支竿動報酬。

  7.乙方義務

  71服從甲方作出的工作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甲方交付的各項任務。

  72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甲方安排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職務;不得在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從事與甲方安排的工作無關的`任何活動。

  73乙方在工作時間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金、資料及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各項智力成果(包括文件、方案、文字資料、專利和著作權等)歸甲方所有。

  74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還受聘期間有關甲方經營活動的全部文件。

  75在受聘期間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從事任何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活動,不得從事任何有損甲方聲譽、形象的活動。

  76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8.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定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修改或廢止的。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8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被機關收容教育或勞動教養的。

  (6)乙方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30日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合理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崗位聘用期滿或因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而須解除勞動合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合同變更達成協議的。

  (5)甲方經營狀況發生重困難,在向工會說明情況并聽取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

  8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隨時要求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違法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85乙方自行要求辭職的,應提前30天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報酬的,除支付乙方應得工資外,須加付乙方工資的____作為違約金。

  92乙方擅自離職,須承擔如下賠償責任:

  (1)甲方招聘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給甲方經營活動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種培訓費用。

  (4)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10.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調解無效時,仲裁機構為____市____區勞動爭議仲裁員會。

  11.其他

  13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簽字)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 日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3

  甲方(建筑施工企業):

  名稱: 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農民工):________

  姓名: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文化程度:____

  住址:____ 身份證號: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分關于進一步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題目意見的通知》規定,同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年____ 月____ 日止或者 ____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 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 崗位擔任____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應當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三、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逐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分批準后實行。

  2、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 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____日為發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 項執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逐日工資 ____元,每月工資____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五、 勞動保護

  1、甲方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規定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受因工傷亡待遇。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規定的作業場所和防護設施;

  3、乙方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和操縱規程,不得違章操縱。

  六、 其他約定的事項

  七、 違約責任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賠償相關損失。

  八、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鑒證機關(章): ________鑒證人(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 月 ____日

  關于制發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勞動合同書的通知

  為全面貫徹落實《勞動法》,進一步規范建筑施工企業用工行為,加強勞動合同治理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建筑施工企業用工特點,我們制定了《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勞動合同書》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請在建筑施工企業與使用期限不超過1年的季節性農民工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工程)為期限的農民工中積極推行。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4

  勞動合同(國營企業)

  編號:

  國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書

  職工姓名:

  單位:延邊新華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周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并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制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并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為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布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后工資:元。

  4.定級后工資: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并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準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準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后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里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企業勞動合同5

  很多企業家并未把握這部法律的精神實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不是終身制。

  都是《勞動合同法》惹的禍?

  《勞動合同法》剛剛制定的時候,不同意見就很多。有人說會引起更多勞動爭議,我們也估計到了,因為1994年《勞動法》頒布實施以后,勞動爭議案件曾大幅度上升。但是,沒有想到,現在還沒開始實施就出了很多問題。

  《勞動合同法》6月下旬剛剛通過,就聽說7月有一個大學老師到廣東講了一次課,廣東的一些企業就紛紛開始解除老職工的合同。后來又接到朋友發的短信,說中央電視臺也在解除老職工的合同,朋友還格外加了一句:“都是你們《勞動合同法》惹的禍。”

  《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了,當時沒有預料到的情況頻繁出現也說明,這部法的制定對于企業的影響是非常之大的。最近我們機關的同志去一個大的國有企業講這部法,講了半截,這個老總就走了,為什么呢?他說,本來我準備您講完話,就要布置明年的工作,現在看起來不能做了,因為我的布置顯然是和這部法律規定不一致的。

  但是,究竟該怎么認識《勞動合同法》?其實很多企業管理者并沒把握其精神實質。《勞動合同法》不僅僅要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而是在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件下,重在保護勞動者的權利。也就是說,其制定要以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出發點,但最終這個法的實施要有利于國家的經濟發展。如果把企業都搞黃了,勞動者的'權益也就無從談到保護。應當說大家利益都是一致的。國家在立法這個問題上也充分考慮到了企業的一些權利。比如:很多人不清楚:是不是到明年定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就是終身雇傭制了?事實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鐵飯碗,不是終身制。做這個規定,是對計劃體制下的老職工進行保護。

  “勞動”理應享有話語權

  其實,《勞動合同法》是國家極為慎重出臺的。起草用了一年時間,在國務院也是一年,并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見,經過常委會四次審議才定下來。最后在常委會表決時是高票通過,146名常委會組成人員,145人投了贊成票,非常不容易。

  而這部法律的出臺,對企業管理也的確會有影響,至少表現在兩方面:一個是對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將產生比較大的影響,這主要體現在《勞動合同法》第4條的規定上:用人單位制定一些規章制度,得制定一個程序。這個規定和我們以前的一些法律相比較,有一個比較大的發展。一般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制定權在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第4條第1款也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制定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的權利,履行勞動義務,明確了用人單位在這方面的自主權。但是這個規定也明確了:用人單位在制定涉及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一些規章制度,比如:涉及到他的工資、休假、一些勞動保護方面的規定時,要和職工方面進行平等協商。

  對于這個規定,當前爭論比較大,有人質疑規章制度的制定權是共決權還是單決權,我認為至少在制定程序上要有一個共決的程序。在國有企業要和職工代表大會協商,在非國有企業要聽全體職工的意見,有工會的企業要和工會代表商量,沒有工會的企業要和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就不再僅僅是以前《勞動法》、《工會法》,以及《公司法》里面簡單的規定,而是把制定程序納入到一個民主、法制的程序當中。

  因為企業一直認為在企業管理當中制定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的權力,應該說在現在肯定了這個基本的制度。但是,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有些是不適當的。比如說搜身,這是違反公民權利的。對于企業能制定哪些規章制度,學術界爭論很大,尤其涉及到勞動紀律,每一個用人單位在管理中都制定一些規則,違反這個規則要受到相應的制裁,制裁的手段有哪些,也一直不是很明確。比如:罰款能不能用,這些該怎么處理?通過這么一種平等協商的程序,類似的規章制度多多少少能夠有些群眾基礎和法理基礎。

企業勞動合同6

  《勞動合同法》只是勞動法律中的一個小小的部門法,只有98條,但是,它的頒布實施對社會的影響是巨大的。因為這部法律不僅涉及億萬勞動者的切身利益,而企業也涉及千千萬萬企業的切身利益。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和這部法律有關,因為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勞動者;任何一個企業都和這部法律有關,因為每一個企業要生產經營都會使用勞動者。而這部法律所秉承的“向弱者傾斜”的立法精神,不僅會提高企業的用工成本,而且還會給企業的勞動用工管理帶來諸多挑戰。與先前的勞動法律法規不同的是,這部法律的條款更加具體、更加具有剛性,同時加大了對違法用工的懲處力度。因此,這部法律的實施,預示著企業勞動用工不受約束的寬松的法律環境將成為歷史,在新的法律模式和環境下,如何抉擇將是企業不得不面臨的問題。

  在新的`法律環境下,擺在企業面前的有兩種選擇:一種選擇是“轉變”,另一種選擇是“轉移”。所謂“轉變”,就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新規定,審視、修訂、改進、完善企業自身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調整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把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地結合起來,實現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蛻變。所謂“轉移”,就是將企業搬到其他勞動用工成本相對較低,法律規制相對較寬松的地區。所以,我們看到《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經濟發達地區的企業紛紛將企業轉移到經濟欠發達地區,有的甚至將企業轉移到越南、印度等其他發展中國家。

  “轉變”、“轉移”都是一種策略。無論是“轉變”還是“轉移”都是企業應對新法的一種策略,其決定權完全在企業。

  “轉變”、“轉移”反映了不同的心態。“轉變”反映的是企業積極應對《勞動合同法》,即企業在新法的壓力引導下,盡力合理改變現有的制度和機制,以適應新法的要求。“轉移”反映的是企業消極應對《勞動合同法》,即企業畏懼新法的壓力,而到別處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環境。

  “轉變”、“轉移”決定不同的發展模式。“轉變”會促進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創新、完善企業各項制度,改變單一依靠低成本優勢來獲得低利潤,走向依靠成本控制、技術創新、市場開拓等多種手段獲得高利潤的企業發展模式。“轉移”決定了企業只有依靠低的成本來獲得低利潤,即無法擺脫“低成本——低技術——低附加值——低利潤”的企業發展模式。

企業勞動合同7

  一些企業何需將自己與《勞動合同法》對立起來,按照《勞動合同法》善待員工,最終企業同樣得益!針對時下部分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種種誤解和擔心,前天,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處處長謝迎建就此一一作分析。

  企業裁員規定“放寬”

  謝迎建說,目前一些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有這樣那樣的疑慮,可以理解。畢竟市場競爭激烈,很多企業面臨巨大的成本壓力。但《勞動合同法》目的絕不是要搞死企業,相反,是要促進企業的.繁榮發展。試想,如果企業搞死了,就業問題難解決,勞動者也受損。

  很多企業擔心,將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成為常態,企業人員將難以調整。謝迎建說,《勞動合同法》正是考慮到市場競爭因素,將“經濟性裁員”調整為“經營性裁員”。按目前規定,企業只有在瀕臨破產等嚴重困難的情況下才能裁員,而《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或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也可以裁員。只要按法定程序,企業不會出現沉積大量冗員的問題。

  有企業還擔心,將來對不稱職、“大錯不犯小錯不斷”的員工將無可奈何。謝迎建分析,如果證明不勝任工作,或嚴格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一樣可以通過法定程序解除合同,這種擔心也不必。

  提倡“激勵式管理”

  企業該如何放下顧慮,輕松迎接《勞動合同法》實施?謝迎建給企業提供了“三個轉變”建議:

  從“壓力式管理”向“激勵式管理”轉變。為什么勞動合同越簽越短?很多企業試圖以此給員工壓力,調動積極性。但物極必反,員工沒有歸屬感,離心離德,即使法律不改,今后企業管理也應著眼勞動關系和諧,調動員工積極性,這正合《勞動合同法》要求。

  從“不平等管理”向“平等管理”轉變。很多企業通過不同的合同,將員工分為正式工、合同工、勞務派遣工等,同工不同酬,這也嚴重挫傷員工的積極性。只有平等管理,特別在一次分配中更多地體現公平,才是大趨勢。

  從“粗放式管理”向“精細化管理”轉變。過去勞動合同短期化、期滿無理由解雇,使很多企業不重視企業內部制度建議和文化建設,再這樣下去肯定不適應《勞動合同法》,這正是企業提高經營水平的良機。

  謝迎建說,新法實際是糾正了很多目前勞動關系中不合理、對勞動者嚴重不公平的現象,守法企業成本不會大增。勞動力市場健康和諧運行,企業得益,企業的思想負擔應該“松綁”。

企業勞動合同8

  乙方:

  乙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在與甲方簽訂本勞動合同前,乙方必須向甲方出示乙方原用人單位出具的正式證明,證明其已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除非與乙方簽訂原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是本勞動合同的甲方,且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和職稱證書。乙方出具虛假證明的,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經雙方協商,本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試用期:

  1.沒有試用期。

  2.試用期從(日/月)至(日/月)開始。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該崗位工作。在本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接受甲方根據其相關規章制度不定期進行的考核,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調整乙方在甲方公司的崗位,同時調整工資及相關待遇。

  (2)甲方根據其崗位職責賦予乙方相關權利、責任和義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所有任務,履行所有職責(詳見崗位說明書和績效考核方案)。

  (3)乙方工作地點為。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定額計件承包制度。

  (2)在企業特殊發展時期,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協會調整休息時間。。

  (3)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標準,按時上班。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的工資按以下方式執行:

  年薪制()

  1.乙方年度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年(大寫:人民幣元整/年),即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元/月(大寫:每月人民幣元整),附加工資根據年終考核結果計算。

  2.除上述乙方年度基本工資外,乙方還享有以下未計入年薪的費用:a) b) c)非年薪制()

  1.乙方試用期工資總額為人民幣/月(大寫:。

  2.乙方試用期滿,經甲方考核仍在職后,甲方確定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工資總額為人民幣/月(大寫:)。

  (2)乙方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從乙方月收入中代扣代繳

  動詞(verb的縮寫)社會保險

  (1)本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比例由甲方從乙方月收入中代扣代繳。

  (2)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不及物動詞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和工作條件,以保證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3)甲方有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雙方簽訂的本勞動合同、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標準對乙方進行管理、獎懲。

  (4)乙方應全面、及時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職責,達到規定的目標。否則,甲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標準和工資考核辦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乙方未能支付規定的經濟違約金,甲方有權根據本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從其工資中扣除罰款。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否則,如因自身違章指揮、違章操作或其他個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按照甲方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對于乙方因上述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照本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從乙方工資中合理扣除經濟損失的全額賠償,并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變化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解雇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如乙方提供虛假學歷證明,經查證屬實);

  (2)乙方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嚴重影響甲方完成工作任務,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采取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效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或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如按第(六)、(七)、(八)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履行規定程序后,按照規定裁減人員并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2)甲方生產經營存在嚴重困難的;

  (三)甲方變更生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調整經營方式,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其他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勞動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

  5.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法定不可撤銷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不得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終止

  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時終止。

  (三)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程序

  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八、特殊培訓和服務期

  (1)如甲方在本勞動合同期限內向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并進行專項培訓,則甲乙雙方應簽訂專項培訓服務期合同,明確乙方接受專項培訓后的服務期及其違約責任。

  (2)經過專門培訓后,乙方同意在甲方服務年。如不能滿足此條件,乙方應賠償甲方專項培訓費用,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額外違約金。

  九.機密

  (1)在任何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保密規章制度,并與其崗位履行保密義務。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乙方還應謹慎、誠實地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屬于甲方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對其信息保密的任何保密信息進行保密。

  2.乙方承諾對甲方擁有或第三方擁有但甲方承諾的技術秘密、檔案和圖紙、生產技術資料、管理制度、財稅資料、工作流程標準、業務信息、管理信息、財務信息以及乙方在聘用期間知悉的任何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并在任職或離職后不得泄露。乙方辭職、被辭退、終止或解除合同后,其保守公司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的義務一直有效,直至甲方向公眾充分披露。如果沒有,乙方仍有保密義務。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披露、告知、公布、出版、傳遞、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于甲方或屬于甲方承諾保密的他人的技術秘密和/或商業秘密,不得在履行職責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4.乙方承諾,在聘用結束后,乙方仍將承擔與聘用期間相同的保密義務,對于屬于甲方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保密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信息和資源,乙方有義務不擅自使用相關保密信息,無論乙方離職的原因如何。

  5.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責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于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商業秘密,不得擅自實施任何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除非甲方事先書面同意。

  如乙方違反上述承諾,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乙方應承擔甲方應訴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甲方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索賠..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

  6.乙方因履行職責而持有或保存的所有文件、數據、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軟盤、電子數據、硬盤、軟盤、儀器及其他形式的載體,無論保密信息是否具有商業價值,均歸甲方所有。

  如因任何原因終止雇傭關系,乙方應立即歸還從甲方處獲得的所有甲方文件、記錄、設備和其他財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開發成果、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戶名單、公式、財務報表或促銷材料等。如因乙方未能返還上述所有物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全額賠償。

  7.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秘密是指屬于甲方或其客戶、客戶、顧問、特許或關聯企業的.所有技術信息、專有信息、商業信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數據和信息,受甲方保密措施的約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擁有、使用或擁有的知識產權,包括與商業相關的發明、專有技術、技術解決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和制造

  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實驗數據、測試結果、圖紙、樣品、原型、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函件、工藝方法、材料特性,以及任何其他甲方或其任何客戶、客戶、顧問、被許可方或附屬企業均應視為或視為機密

  8.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屬于甲方或其客戶、客戶、顧問、被許可方或關聯企業的所有商業信息、專有信息及其他數據和信息,由甲方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商業計劃和想法、發展計劃、客戶名單、客戶數據、市場數據、營銷計劃、采購數據、定價政策、財務數據、采購渠道及任何其他甲方

  (2)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或技術秘密或對甲方生產經營有重大影響的,甲方有權在本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六個月內,以任何理由調整乙方工作,變更本勞動合同相關內容,乙方應予配合。

  十、非競爭限制

  (1)在任何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以下第一項競業限制義務;乙方是否承擔以下第二項競業限制義務取決于第十條第(2)款:

  1.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參與任何第三方的經濟活動;乙方不得自營或參與與甲方相同的業務;乙方不得在與甲方生產經營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工作(& ldquo競爭性組織& rdquo),包括董事、獨立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員工等。;不向競爭管理機構提供任何形式的工作支持;不得對競爭機構進行任何長期或短期投資。

  2.乙方離職后2年內(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至解除勞動關系后2年之日止),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

  (1)直接或間接參與以任何方式與甲方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活動;

  (2)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在甲方任何生產經營類似產品或提供類似服務的競爭性組織中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董事、獨立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員工等。,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競爭組織提供任何形式的工作支持;

  (3)以任何方式與甲方類似的自營業務;

  (4)提示、引誘、企圖雇用或雇傭甲方的任何雇員或在雇傭期內可能被甲方雇傭的任何其他人;

  (5)與甲方的任何客戶、供應商或合作伙伴,或與甲方有業務往來的任何其他實體進行交易,或與甲方建立競爭關系,或協助其他個人或實體的雇傭或競爭,或鼓勵或教唆任何該等雇員終止其與甲方的雇傭關系;

  (6)鼓勵和教唆甲方的任何客戶、供應商或合作伙伴,或任何其他實體終止與甲方的關系;

  (7)以任何方式向已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或其他秘密信息的任何人泄露和披露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和/或其他秘密信息(本條提及的保密義務不影響乙方在本勞動合同第九條項下的保密義務)。

  (2)乙方因故離職,應按本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本條第(1)款第2項的競業限制義務。甲方支付的勞動報酬已經包含競業限制補償,乙方不會另行要求補償。

  十一、雙方的責任

  (1)甲方違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規定或本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損害乙方利益,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賠償或補償乙方..

  (2)乙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第九條保密義務和/或第十條競業限制規定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籃子人民幣萬元整。如果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遭受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可獲得利益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向第三方(聘用乙方的單位)追償損失。

  (3)在本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接受甲方出資的專項培訓后,未按專項培訓服務期合同的規定完成服務期的,應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法律或本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在受聘期間執行甲方的工作任務或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進行與自身工作相關的技術創新和發明創造,甲方應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但其技術成果形成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權、專利所有權、專利使用權、專利收益權和著作權,均歸甲方所有..如果乙方不能或不愿接受獎勵,其技術成果形成的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其專利申請權、專利所有權、專利使用權、專利收益權、著作權等。,仍將屬于甲方,乙方對此無異議。

  十二.爭端的解決

  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或與之相關的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布告

  乙方的確切郵寄地址是:。乙方承諾上述地址為乙方的準確通訊地址,無論是在本勞動合同存續期間或因任何原因或解除而終止本勞動合同后,還是在甲方解除或自動離職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甲方以掛號信方式將任何通知郵寄至上述郵寄地址的,視為已收到通知。

  同時,乙方承諾在上述通訊地址發生變更時,將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其在本條項下的義務,且未能收到甲方的通知,乙方應承擔責任。

  十三.其他人

  (1)甲乙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勞動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勞動合同的內容,并完全理解本勞動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2)乙方確認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員工培訓、勞動紀律等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向乙方充分公示。

  (3)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是本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口:乙方:

  代表簽名:簽名:

  印章:日期:

  日期:

企業勞動合同9

  編號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書

  (適用于在京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監制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工傷職工相關費用。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住所地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鄉鎮____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的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月(日)工資制的,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甲方應在每月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乙方發生工傷后,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檢舉和控告。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京建筑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建筑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第一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涂改。

企業勞動合同10

  甲方:

  乙方: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___條第________款第___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工資發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民法典》條款規定:

  第一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企業勞動合同11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____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3、本合同期限為完成______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______完成工作數量,______并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江西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滿后,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當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

  五、福利待遇

  1、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2、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并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意見后,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乙方,聽取乙方意見。

  (七)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4、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一)條由甲方提出以及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八)條第1、3、4、5款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十、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范本2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______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1、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______(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2、錄用條件為:

  A、文化知識;B、身體狀況;C、勞動技能;D、工作能力;E、團隊精神;F、其他.

  3、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2、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______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1、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______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2、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______.

  六、保險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3、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5、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第八點第2點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八點第3點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八點第4點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8、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9、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10、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后,可辦理續簽手續。

  11、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八點第5點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2、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項目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項目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采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發布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并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并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3、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4、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5、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范本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范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__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 (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代表企業全體職工與 ( 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 簽訂。(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屆_______次職代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障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規范雙方行為,加強雙方合作,共謀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經集體協商,簽定本合同。

  第二條 協商雙方的代表依法產生,協商雙方具有平等地位,協商活動依法組織進行。

  第三條 本合同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相抵觸;勞動者個人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適用于本企業全體職工,對企業和工會雙方具有約束力,并要求實際履行。

  第五條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上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企業尊重工會的合法權益,依照《工會法》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

  企業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六條職工享有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規定的權利。工會有義務支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服從合理的生產調度和工作安排,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安全衛生規程,提高勞動技能,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第二章 勞動用工管理

  第七條企業招用職工,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形式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貫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工會有權幫助和指導職工簽定勞動合同。

  第八條 企業與職工按規定可以簽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九條企業可在勞動合同期內確定一段時間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條 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需延續勞動關系的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協商續簽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在勞動合同期內,企業或職工需變更勞動合同的,應事先征得對方同意,并書面達成協議。

  第十二條 企業或職工要解除勞動合同,一般應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企業依法裁員時,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二)提出裁員方案;

  (三)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

  (四)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方案,聽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

  (五)公布裁員方案,與被裁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十五條 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勞動合同糾紛,工會主席依法承擔該委員會主任職務。

  第十六條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第三章 職業培訓

  第十七條 企業根據本企業特點和條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對職工組織有計劃的培訓。

  企業應對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和培訓,并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檔案。認真落實“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并建立健全職工轉崗教育制度和臺帳,結合企業實際對職工進行國家政策法規、條例教育;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及其防護教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教育;職業病防治和各種生產工傷事故案例教育;化學危險品應用等基礎知識教育;企業安全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國家有關部門培訓后,取得相應資格操作證,方可安排其進行特殊作業。

  第十八條企業安排職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由企業負擔培訓經費,并于培訓前對職工培訓后回企業服務的最低年限和未達此年限的賠償責任等問題,與受訓職工協商簽約。

  第十九條 職工有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工會有權就職業培訓有關問題與企業協商。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二十條 企業依法建立工時制度,職工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特殊工種和崗位因生產工作需要,經企業申請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二十一條企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保證職工充分休息的權利。但由于企業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按第二十六條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內容)

  第二十二條 職工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法定節假日和帶薪年休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辦法)

  第五章 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企業和工會雙方于每年初根據本企業上一年經濟效益、同行業同類企業平均工資水平、市場勞動力供求狀況、居民生活物價指數等因素,召開會議,在國家核定的工資總量內,協商決定企業年工資水平以及年度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在崗職工工資不低于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待崗職工生活費由企業自主確定(一般不低于當地失業金水平)

  第二十四條 本企業工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并由企業和工會雙方協商確定。(工資集體協商)

  企業應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職工的收入水平。

  第二十五條 本企業各類人員的工資,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擬定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企業工資調整,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企業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調整工資方案說明;

  (二)企業提出調整工資的方案;

  (三)將調整工資方案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調整工資方案經審議通過后,企業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條 本企業職工工資的支付。

  (一)職工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

  (二)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1、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耐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

  2、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

  4、婚、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5、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100%;

  6、病假、事假、曠工的工資支付,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章制度執行。

  7、醫療期的工資支付: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第六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二十八條企業依法為全體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建立企業年金制度。

  第二十九條 職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應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其直系供養親屬應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待遇。

  第三十條 因工傷殘的職工,按照按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患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工傷待遇。

  第七章 勞動安全衛生

  第三十一條 企業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增強職工安全意識,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三十二條 企業應有計劃地進行安全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每年年初制訂年度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方案,及時提供資金保證,確保專款專用。

  第三十三條企業根據各工種的崗位需要,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對不按規定穿戴和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的職工,行政有權拒絕其上崗操作。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職工,行政有權查處。

  第三十四條企業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危險品臺帳,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運輸、經營的管理,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告知職工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應急措施。

  第三十五條企業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高度重視勞動保護工作,在接觸有毒有害化學物質崗位和較大危險工作場所,積極搞好在崗位操作中常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信息卡的推廣應用、培訓工作,并列入企業現場管理檢查內容,做到每季對車間、班組定期檢查,嚴格考核。

  企業對直接從事有毒有害工種的職工每月發放有毒有害津貼,對特殊崗位提供保健補助食品。

  第三十六條在生產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時,企業按國家有關規定在及時向有關方面報告的同時報告工會。在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事故調查處理必須有企業工會和職工代表參加。

  工會支持企業勞動保護管理,認真履行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每季定期檢查、監督勞動保護的執行。

  第三十七條工會有權糾正違章指揮,對強令工人冒險作業行為或當發現明顯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時,有權停止作業并提出解決的建議,采取防護措施,行政方應當及時研究答復;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組織職工撤離危險場所,企業行政方面應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職工在崗位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企業不得因職工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采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八章 女職工特殊利益

  第三十八條 女職工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在提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享受福利待遇方面應男女平等。

  第三十九條 對女職工每兩年 ( 或每一年 ) 進行一次婦科、乳腺病普查所需經費由行政方出資。

  第四十條 女職工在經期不得安排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等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不得安排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下同)的女職工從事夜班勞動,或延長其勞動時間。

  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假休息,休息期應發給其基本工資。

  女職工懷孕流產,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應給予產假。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給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正常生育者給予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產假期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難產女職工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按照有關計劃生育法規的規定,可增加產假三十天。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不影響其福利待遇和參加晉級、評獎。

  第四十一條女職工懷孕、分娩時所用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后,嬰兒一周歲以前,其所在單位應保證其哺乳時間。

  女職工生育后滿法定假即上班的,原則上安排原崗位工作。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變動,應與女職工協商解決。

  女職工生育后,因哺乳而上班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在哺乳期請長假,直至嬰兒滿一周歲,由單位發給基本生活費。(生活費標準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二條 按月發放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用品和女職工衛生用品,經費由行政方解決。

  第四十三條 企業在組織職工外出進修、業務學習、崗位培訓、出國考察、掛職鍛煉時應考慮有一定比例的女職工參加。

  第九章 紀律與獎懲

  第四十四條 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合同規定,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五條 企業制定和修改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第四十六條 企業對遵守勞動紀律、完成任務好的職工,給予物質和精神獎勵,具體辦法由企業自主確定。

  第四十七條企業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規定的職工,可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依法追究賠償責任、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按企業職代會審議通過的《企業規定制度》執行。

  第十章 本合同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從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一般為1—3年)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30日,企業和工會協商簽定新的集體合同。

  第五十條企業和工會雙方根據人數對等原則,聯合成立集體合同履行監督檢查小組。每年6月和12月對本合同的履行進行檢查,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報告雙方簽約代表,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進行研究,并就本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問題,協商提出處理意見。

  第五十一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一方提出建議,向對方說明變更本合同的條件、理由和條件。

  (二)雙方在7日內組織協商,達成一致后,就變更本合同有關問題形成書面協議。

  (三)將書面協議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四)自審議通過之日起7日內,將協議書面上報勞動行政部門合同管理機構審查、登記、備案。

  (五)將經審查確認后生效的集體合同,在7日內公布實施。

  第五十二條 下列情況,企業和工會雙方應主動協商變更本合同:

  (一)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三)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解除,按本合同第五十一條規定的程序辦理。下列情形,本合同可以解除:

  (一)企業被依法宣布破產、撤消的;

  (二)工會被依法解散的;

  (三)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經勞動仲裁機構裁決、法院判決,本合同必須解除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全部條款無法履行的。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應承擔有關責任。

  (一)企業違反本合同規定,應依法承擔經濟責任及其他有關責任。

  (二)工會違反本合同給企業利益帶來影響和損失的,可按工會章程承擔責任,應糾正違約行為,組織和教育職工,挽回損失和影響。

  (三)對違約直接責任人,視其責任大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

  第五十五條 企業和工會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積極采取補救措施,并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章 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五十六條因本合同的內容、履行情況和不履行后果等問題發生爭議,企業和工會雙方應在7日內,召開協調會議,協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協商達成一致的,簽訂書面協議。

  第五十七條 雙方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五十八條 在本合同范圍內,涉及單個職工權益被侵犯的,工會可代表職工個人參加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第五十九條 在解決本合同糾紛之協商、仲裁、訴訟期間,企業和工會雙方均不得采取怠工、罷工、停產、閉廠等過激行動。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六十條本合同未予明文規定的事項,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也未明文規定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原則,由企業和工會協商解決。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對勞動條件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按新的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 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協商一方或雙方首席代表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由企業和工會負責解釋。解釋有歧義的,按本合同第十二章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企業和工會各執一份,審查登記的勞動行政部門存檔一份,上級工會備案一份。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簽章后,自報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勞動合同15

  甲方:____(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此協議,作為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的補充條款以其共同遵守,并確認為解決雙方爭議時的依據:____

  一、協議前提:____

  1、乙方愿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受雇于甲方不違反其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訂立本合同。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3、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規章制度、錄用條件、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關的情況。

  4、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并保證其執照、證件或資格在受雇期間的維持。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甲方因工作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有權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適當調整,乙方應當服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期限不超過3個月)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雙方無需重新簽訂新的勞動合同。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現,經考核乙方不勝任原工作崗位的,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否則,甲方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甲方規章制度依法視乙方為曠工,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調整工作崗位后,工資待遇亦根據崗位實際作相應調整。

  三、工作時間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四、教育培訓: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愿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五、規章制度:____

  1、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合理規章制度(見《員工手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范;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2、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依據本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對乙方作出相應處罰(包括罰款、警告、記小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要求賠償。

  4、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后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規定和合同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5、乙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或公司規定履行交接義務的,或者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不辭而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6、乙方正常離職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____

  (1)未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2)拒不辦理離職手續的;(3)因無法聯絡致使甲方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乙方的。

  六、送達條款:____

  1、甲乙雙方向對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對方均應配合簽收,否則發送方以可確認收悉的方式,郵寄至勞動合同首部載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現住址或戶籍地址,郵件一旦發出,即視為送達。

  以上內容為勞動合同補充內容,是勞動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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