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合同

時間:2022-06-11 15:26:07 勞務合同 我要投稿

勞務派遣合同合集15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務派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務派遣合同合集15篇

勞務派遣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一、勞務派遣內容

  1、經用人單位—沖電氣實業(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OKI”】批準,今甲方為派遣乙方到OKI工作,并提供相關人事管理服務。

  2、乙方為派遣員工,同意接受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

  二、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20___年2月日起至20年2月日止。甲方負責從乙方學校到OKI的免費往返接送。

  三、勞動報酬

  1、雙方協議規定:乙方每小時的勞動報酬為9元人民幣,計算工時按照OKI實際考勤計算。

  2、甲方于每月1日前支付乙方上月25日前的工資,工資發放形式為轉賬到乙方的建設銀行卡號。

  四、福利待遇

  1、用人單位為乙方提供免費體檢一次。

  2、從培訓時間開始計算乙方的工時。

  3、OKI提供周一到周六的免費中餐和晚餐;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周一到周六的早餐費2元/天,星期日食堂不提供伙食,甲方向乙方提供伙食費12元/天。

  4、OKI2月6日到17日為年假時間,甲方向需要會老家過年的乙方提供每人100元的交通補助。不回家過年的,在OKI食堂不供應飯食的時間段,甲方向乙方每天提供15元的特別供應。

  五、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以及勞動紀律,乙方表示無條件接受甲方以及用工單位的雙重管理。

  2、如乙方在被派遣到用工單位過程中,因乙方的嚴重觸犯用工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導致被用工單位退回屬于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愛護用工單位的財物。如因乙方故意或過失給用工單位造成損失,乙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離職手續

  1、在20___年2月日由甲方統一安排辦理,需要乙方協助。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自乙方簽名、甲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3

  甲方: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托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準,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準確的身份信息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并填寫求職信息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并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信息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準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元/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后,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系,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并退還服務費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準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某某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勞務派遣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方招聘并派遣乙方到(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合同期為個 月。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

  第二條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并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后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

  第五條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并及時相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秘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因工致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老師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秘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范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外,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并愿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后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體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5

  甲:

  乙: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見附件)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二)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五)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六)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八)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九)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二)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三)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四)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五)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六)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七)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八)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

  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十)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將(二)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轉賬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XX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勞務派遣合同6

  簽了勞務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簽了勞務派遣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是需要受到合同約束的,簽了勞務派遣合同不可以反悔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是什么

  勞務派遣是指派遣單位根據實際用工單位的要求,將勞動者派往用工單位,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單位從用工單位獲取派遣費,并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的勞動關系。現階段,我國的勞務派遣單位數量日益增多,《勞動合同法》中明確細化了勞務派遣的相關規定。

  勞務派遣單位的義務

  1.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其中涉及的特別要求包括:

  (1)訂立合同期限應在2年以上;

  (2)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其必備條款除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一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以外,還包括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崗位等情況。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包括: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10)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

  (11)被派遣勞動者的派遣期限;

  (12)被派遣勞動者在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勞務派遣實質上是一種臨時性用工,法律規定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至少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為了避免勞動關系的短期化和就業不穩定給企業、勞動者個人以及社會造成的不利影響。

  2.與接受派遣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其中必須約定:

  (1)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

  (2)派遣期限;

  (3)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

  (4)違反協議的責任。

  3.將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4.其他義務:

  (1)不得克扣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被派遣勞動者在無工作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向其按月支付報酬;由于勞務派遣具有臨時性,因此,在沒有用工單位需要派遣勞動者時,勞動者可能面臨“無業”狀態,該條規定則是為了保證勞動者在“無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以避免勞動者陷入生活困境;

  (3)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4)跨地區派遣勞動者的,被派遣勞動者享有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如果因勞務派遣單位違法,致使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勞務派遣單位應該承擔賠償責任,被派遣勞動者的用工單位與勞務派遣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用工單位的義務

  1.《勞動合同法》第62條規定的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2.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

  3.對被派遣勞動者應適用同工同酬。用工單位無同類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4.遵守勞務派遣企業的崗位限制———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

  5.保障勞動者依法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

  6.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勞務派遣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期限方面的區別勞務派遣合同的期限為兩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長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自由約定。

  2.解除勞動合同方面的區別關于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合同法》做了相應的規定,其中關于勞務派遣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特別規定如下:

  (1)因勞動者有過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勝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單位可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7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的月工資為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征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于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于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秘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占財產、盜竊、、打架斗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于下列情形之一,或基于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并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于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愿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后,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愿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愿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并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事先征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于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并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余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鑒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在司法實踐中,勞動糾紛中,有一部分的勞動爭議都是勞務派遣引起的,有些糾紛是因為被派遣者人身受到損害找不到責任人、有些糾紛是被派遣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

勞務派遣合同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派遣 名保安人員維護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衛工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 治安防范區域:

  對甲方伊河大廈及伊河大廈的門前、側門、停車場等人身和財產提供24小時輪流執勤和保安服務,具體治安防范區域,以伊河大廈規劃范圍區域為準。

  二、 保安費結算:

  1、根據行業現行標準,甲方按每人每月保安費, 人每月合計 元(大寫: ), 本費用包含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2、本合同保安費總金額為元人民幣。

  3、當月保安費用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費票據。

  三、甲方的職責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保安執勤人員提供執勤場所和值班室。

  2、甲方應指派專人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其他人員不得參與。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員從事與保安工作無關的事物。

  4、乙方保安人員提出的有關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隱患建議,甲方應積極采納,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隊員應予以表揚和獎勵。

  5、甲方應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區域內安裝必要的監控設施。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當派遣具有保安上崗資格證的保安人員為甲方提供安全保衛服務。

  2、乙方應按照國家規定為所派遣的而保安人員辦理并按期繳納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統籌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配備相應的保安服裝、器械等用品;乙方必須為所派遣的保安人員辦理合法居留證件。

  3、乙方保安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工作職責,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協助甲方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4、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中要著裝整齊、儀態端正、文明執勤、堅守崗位。工作要認真負責,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久后上崗,在崗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乙方保安人員在工作期間,保證忠于職守,確保甲方警衛目標的安全。如發生火災、盜竊、搶劫、打架斗毆等事件,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甲乙雙方領導和有關部門回報。

  6、乙方應提前將每月的值班計劃安排提交甲方備案,嚴格按照交》

  五、保安服務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1、由于保安工作的特殊性,保安人員的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即工作時間每周不得超過48小時。

  2、乙方負責對雙休日、節假日等執勤保安人員的調整安排,保證每位保安人員每周休息時間不得少于一天,甲方不另行承擔雙休日、節假日的保安費用。

  六、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本合同到期后雙方未續簽合同的本合同行終止。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對乙方的保安工作不滿意或者乙方對甲方的工作安排不滿意的,甲乙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在一個月的協商期滿后,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的,解除合同的通知生效,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致使本無法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終止。

  七、特別約定;

  1、乙方派遣保安人員應采取四班倒方式24 小時執勤,白天、夜晚各兩班,白班每組兩人,夜班每組兩人,每班執勤6小時。

  2、甲方根據現場治安防范工作的需要,有權提出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整和安排。增加保安人員或延長保安服務時間的保安費用由雙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

  3、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應相對穩定,除派遣到甲方的保安人員發生傷、亡或病、事假等不能上崗的特殊情況外,乙方調換保安人員應獲得甲方的同意。

  4、乙方保安人員應服從雙方領導的管理,工作期間,保安人員如有不勝任保安工作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調換的要求,乙方應及時予以調換。

  5、乙方保安在執勤過程中,因保護甲方財產及人身安全導致保安人員傷、殘、亡等,甲方出于人道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助,最高補助額為烏魯木齊市上年度城鎮居民12個月的平均工資。

  6、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遇家國或相關政府部門對保安費進行調整時,本合同約定的保安費也予以相應的調整,具體調整的比例或者幅度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費,每遲付一日,乙方則按照當月保安費用的日萬分之三向甲方收取滯納金。

  2、乙方保安人員在執勤期間,因工作失職、脫崗、缺崗或玩忽職守造成治安防范區域發生火災、盜竊、搶劫等致使人、財、物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最高賠償額不超過乙方當月保安費總額的50%;但是,相關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三個月內破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未明示或者交付保安看管的現金、有價證券、金銀珠寶、可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等私人物品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提出的排除安全隱患的書面建議,因甲方未能及時采取措施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4、乙方保安人員遲到、早退、脫崗或缺崗每發生一次甲方按每人次扣罰當日的保安費。

  5、解除合同未去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應按本合同總金額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由于國家政策調整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務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附則:

  1、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9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稅;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0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系人:聯系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聯系人:聯系電話:

  泰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動者為乙方提供勞動的事宜,訂立本協議。

  一、勞務派遣協議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終止。雙方應在協議期滿前日協商辦理續延或者終止手續。

  二、被派遣勞動者數量、派遣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員數量、從事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數)到乙方(崗位)從事(工作內容),工作地點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關規定負責申報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勞動者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被派遣勞動者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被派遣勞動者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被派遣勞動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被派遣勞動者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被派遣勞動者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被派遣勞動者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的標準向其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時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被派遣勞動者,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被派遣勞動者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被派遣勞動者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勞動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被派遣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被派遣勞動者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被派遣勞動者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勞動者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5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11

  勞務用工單位(甲方):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帳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勞務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__年__月___日起派遣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二)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甲方的生產需要(用工需求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向甲方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勞務人員的數量和提供勞務的期限由甲方確定。

  第二條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甲方負責組織招錄,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到__年____月日終止。

  第四條費用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勞務費用的核算與支付由甲方負責。甲方于每月__日將上月的派造人員考勤匯總表及工資金額發給乙方,并通知乙方開具合法的勞務費收據或發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稅務收據后的__日之內以支票或電子匯款的方式支付乙方相關費用。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包括:

  1、派遣人員的報酬(甲方確定乙方派遣員工的工資每月__元,其他補貼每月__元,甲方根據派遣人員的每月出勤情況計算并支付。

  2、派遣服務管理費用。

  3、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本市的最低標準計算支付,個人支付部分由乙方從其工資中代扣,單位繳納部分由甲方支付給乙方代繳。)

  4、派遣員工工傷、病假醫療期內的基本生活費。

  5、派遣員工的福利費。

  (三)管理費用的標準:

  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派遣服務管理費。(四)乙方應于每__日發放上月___日至上月___日的人員報酬,派遣人員的銀行卡、工資條由乙方負責辦理、發放。(社保個人繳費部分、個稅由乙方代扣)。

  乙方確保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及乙方與勞務工的《勞動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勞務工支付工資,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需要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根據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務人員進行日常管理。

  (二)對勞務人員進行面試、培訓、試用、不合格的有權退回乙方。

  (三)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7日通知乙方,并于7日后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證明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1、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多次警告不改正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工作失職、瀆職給甲方造成經濟及名譽損失的;

  3、派遣期未滿,派遣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的;

  (四)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收到通知的7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甲方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費用。

  (五)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身份審核,證件不齊全的勞務人員不得進入甲方的工作現場。

  (七)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八)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應配合甲方的工作。

  (九)對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根據自身需要決定乙方派出的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工作期限。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勞務人員在為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積極進行救治,并承擔救治過程中所發生的救治費;需住院治療的,應墊付住院治療押金和按規定標準支付該勞務人員工傷治療期間的工資、獎金及涉及治療的相關費用。上述醫療費用僅是甲方墊付的,因此,取得工傷保險費后應歸甲方所有。勞務人員發生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及省市相關法規執行且《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由用人單位支付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確保派遣勞務人員嚴格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作息安排,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

  (二)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的規定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繳納法律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險。

  (五)按照甲方標準及時轉付派譴員工的工作及福利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及用工實際需要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期滿前30天,甲乙雙方應就本協議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協議手續。

  (三)派遣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出現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數額標準按《民法典》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延長一年,以此類推。

  甲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日期:

勞務派遣合同12

  第一,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你和公司建立了勞動關系,如果出現勞動糾紛,你可以直接找公司解決。如果是和勞務機構簽訂合同,則出現勞動糾紛,你只能找勞務機構解決。

  第二,有些勞務公司是皮包公司,如果出現糾紛,將損害勞動者的權益。

  第三,勞務機構的出現,就是為了避免公司的人力資源成本增加,解決了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問題。

  第四,和勞務公司簽合同,由于關于勞務派遣的法律不健全,導致有些問題無法解決,比如一各派遣機構在具體協議內容和標準上做法不一、一些責任問題沒有解決辦法、發生爭議也無法解決。

  和勞務公司簽合同有利有弊。

  勞務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勞務派遣又稱人力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雇員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并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一種用工形式。勞動力給付的事實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要派企業向勞務派遣機構支付服務費,勞務派遣機構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務派遣業務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運用一種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

  和勞務公司簽訂合同,有以下有利:

  1.勞務公司一般比較好找,出現糾紛時能夠立即處理;

  2.勞務公司在國內注冊,受國內法律法規制約,免除勞工面對的法律風險;

  3.勞工的報酬由勞務公司支付,沒有后顧之憂。

  其弊有

  1.因為勞務公司作為有償中介,所以雇主的工資一部分需要給勞務公司;

  2.由于勞務公司介入,法律關系比較復雜,因此容易產生糾紛

  3.勞工與雇主之間的溝通不夠直接,互動不夠。等等

勞務派遣合同13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____________崗位,______人數,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____________崗位,______人數,工作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______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______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______)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的____________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溫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______)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____________。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____________。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合同1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XX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后)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為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于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并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后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并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范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于XX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托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戶,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稅。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戶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

  助乙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

  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系或勞動關系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系的條款,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 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系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系,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戶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1日至24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開戶行:

  帳號:

  戶名:

  甲方付費后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后滿 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鑒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并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系,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并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為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后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XX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XX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為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偽、簽字真偽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偽的審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為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吉林省勞務派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二、派出人員的數量和條件

  第二條根據乙方要求,甲方應于自我鑒定派遣勞務派遣員到乙方所在的州、縣(市、區)工作。具體人員以勞務派遣人員名冊為準。

  第三條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第四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三.勞務派遣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五條本協議所稱勞務派遣費用是指勞務報酬、社會保險費用、福利費、管理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第六條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管理服務費按以下方式選擇:

  (1)按各勞務派遣人員實際月薪的%計算。

  (二)按每月每個勞務派遣人員計算。

  第七條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不滿半個月的,管理服務費按半個月計算,工作超過半個月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第八條乙方每月前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甲方應在每月日前以銀行卡的形式按時足額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并按要求按時足額向社會保險機構支付被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應協助甲方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后按雙方約定執行。

  四.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有權查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乙方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十一條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勞務派遣業務備案手續。

  第十二條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出的條件招聘勞務派遣人員..

  第十三條甲方依法與被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負責被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管理,并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第十四條在乙方的協助下,甲方負責接收或建立勞務派遣人員資料齊全的員工檔案,并妥善保管。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后,應按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轉移和檔案轉移手續。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維護勞務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糾正侵犯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十六條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工作。勞務派遣人員應繳納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不得克扣或拖欠。

  第十七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政策咨詢服務,做好勞務派遣人員上崗前的各項服務

  第十八條派遣期間,甲方不得為被派遣人員安排其他工作,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撤回或更換人員..

  第十九條被派遣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在乙方的協助下,負責處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傷申請、工傷認定、鑒定、工傷保險繳費手續和工傷檔案管理,乙方應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第二十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協助乙方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

  第二十一條甲方應定期到乙方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及遵守規章制度的情況,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和支持。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簽訂本協議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遣用工審批表》。

  第二十四條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制定規章制度,并提前告知勞務派遣人員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按法律法規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工作場所、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和勞動工具,并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安全生產、工作內容、操作規程、企業規章制度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培訓教育。

  第二十六條乙方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的,應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允許其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文件,并提前與甲方和勞務派遣人員協商制定《勞務派遣人員在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工作清單》,明確規定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崗位、派遣期限和工時綜合計算期限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乙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在約定的工作范圍內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具體崗位,并及時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第八條和第九條的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撥付勞務派遣費用,不得克扣或拖延。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工資增長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乙方應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加班、夜班或在高溫條件下工作時,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向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加班費、夜班津貼和高溫津貼。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權監督檢查甲方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繳納情況。

  第三十二條在派遣期間,如發生違反規章制度或其他突發事件,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協商妥善處理。

  第三十三條被派遣勞動者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及時送至醫療機構急救,積極協助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妥善處理,并積極配合提供相關材料。

  甲方已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但在無效期間發生工傷的,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第三十四條因勞務派遣人員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勞務派遣人員索賠,甲方應積極配合處理。

  第三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法追究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的違約責任。

  特別協議

  第三十六條勞務派遣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在出具相應的情況說明并與甲方溝通后,有權退回甲方。

  第三十七條派遣期間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返還派遣人員,并延長派遣期限,直至相應情形消失,并支付相關費用。

  被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其在乙方的服務期終止以及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勞務派遣人員在派遣期間發生意外傷害或患職業病的,乙方應先支付搶救治療費用,工傷賠償后結清醫療費。工傷保險基金以外的醫療費用由當事人支付。

  第三十九條甲方及其派遣人員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條乙方未履行對被派遣勞動者的義務,或者因乙方原因發生《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導致被派遣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當承擔用人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四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如需提前終止在乙方的服務期,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甲方和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應返還給甲方,甲方應與他們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第四十二條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勞務派遣費的,乙方應支付1 & permil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承擔相應后果。

  第四十三條因甲方原因,未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后果。

  第四十四條根據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政策,每年需要重新核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或根據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時,乙方應協助甲方重新制定或調整《勞務派遣工工資和社會保險明細表》,經雙方確認后,按協議執行。

  第四十五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乙雙方如發生合并或分立,本協議繼續有效,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四十七條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協商一致,取得勞務派遣人員的同意,并做出書面決定。

  第四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九條法律、法規對本協議未盡事宜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五十條《勞務派遣補充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簽署。作為本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條勞務派遣人員對任何一方提起勞動仲裁和訴訟,雙方應積極配合相關機構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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