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勞動合同14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務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務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市培訓學校
法定代表人:
勞動者:(乙方)
性別
民族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簽訂如下教師聘用合同供雙方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本學校教師,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經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合同期滿如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甲方聘用乙方具體從事教師崗位的教學工作。該工作崗位在甲方的設在金廠鎮的外語學校。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得拒絕。
三、乙方每周工作五天,其中每周三到周五到學校備課,每天工作7個半小時,上班時間為早8時,下班時間為17時。每周周
六、周日上課,周一至周二休息。國家法定假日休息。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工資人民幣600元,社會保險及醫療保險金200元。該工資于每月15—____日領取。乙方如有事假,按月工資的日平均標準按日扣減工資。月病假____日以內,每天扣發日工資標準的50%。病假超過____日,從第____日起按日平均標準每增加一天病假,扣減____日工資。應乙方要求,社會保險金和醫療保險基金隨同工資發放,由乙方自行交納,甲方不承攬責任。
五、甲方對乙方的試用期為 2個月,試用期間,不發給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基金。試用期滿開始,甲方應該為乙方發放交納的社會保險基金和醫療保險基金每月200元,按月隨工資給付乙方,由乙方自行向社會保險部門交納,如乙方未向保險部門交納該基金,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交付社會保險責任,乙方無權就社會保險問題對甲方提起勞動仲裁或訴訟。
六、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天向甲方書面提出,經甲方批準后,辦理工作交接,如乙方沒有得到甲方的批準、也未辦理工作交接而擅自離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賠償責任。違約賠償金為甲方另行聘請教師所需要的培訓費和應付工資的總額。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乙方的勞動合同,并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1、連續遲到、早退5次以上、月累計遲到、早退10次以上(含5次、10次);
2、連續曠工2天、月累計曠工3天或棄課一天以上(含2天、3天、1天);
3、連續病假超過30天無法堅持正常工作的;
4、連續事假15天對甲方工作造成不利影響的;
5、不服從學校領導、經批評教育不能認識或改正錯誤的;
6、不團結同事并與同事發生口角或沖突的、或在背后貶低同事、或散布不利于團結語言、或有故意損毀他人名譽的;
7、不能禮貌對待學生及家長與學生或家長發生沖突的、或體罰學生造成相應后果的;
8、被學生和家長投訴3人次以上的(含三人次)
9、故意損壞或侵占公私財物或拾取學生家長遺失物品隱匿不還的;
10、不服從甲方正常工作崗位調動的;
1、無法勝任本職工作、經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以甲方的考核標準為評價依據。)
2、多次違反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不能認識或改正錯誤的;
3、有違法行為而受到司法機關查處的;
4、簽訂本合同時對本人自然情況、身體健康情況、其他勞動關系、社會行為表現等與本合同相關情況有故意隱瞞經甲方核實的;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2
本勞動合同(下稱“本合同”)由以下雙方簽訂:
甲方:(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甲方派遣乙方的用工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據工作需要,被派遣從事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被派遣從事工作崗位如發生變化,甲方應與乙方協商一致后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五)乙方應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六)甲方與用工單位派遣協議到期或提前解除時,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單位工作,并協商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用工單位實行每天____小時工作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休息___天。
B,用工單位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班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為_____小時。
(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用工單位安排乙方的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準屬于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并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
(二)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____元。
(三)按照同工同酬原則,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墊付。
(四)合同期內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應按照不低于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由甲方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崗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用工單位的監督下,乙方須采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要求用工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依法支付乙方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
七、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和用工單位。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
勞動者(簽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3
一、勞務合同中勞動者不享有社會保險待遇
案例:
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經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銷售員。公司和她簽訂勞動合同時說,由于她沒有北京戶口,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醫藥費用去了幾萬元。這時她才想到自己還沒有辦理社會醫療保險。她找公司要求按醫療保險的相應標準報銷醫藥費,公司卻回答說,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務合同,公司不承擔醫藥費。
點評:
在建立勞動關系時,一定要看清與單位建立的是什么關系,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質上卻是相差很大的。勞動合同才受《勞動法》的保護,勞動者才能享有勞保待遇;勞務合同卻是一種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則》與《合同法》調整的,勞動者是不能享受勞保待遇的。
二、國外公司辦事處與中籍職工只能簽訂勞務合同
案例:劉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駐京辦事處員工,月薪四千元。當時劉小姐進公司時,是看到該公司在網上公布的招聘廣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辦事處又招進了一批年輕的員工,這些員工的月薪只有兩千多元。為了減少開支,公司解聘了劉小姐。劉小姐不服,向海淀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經濟補償,結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點評:
國外公司辦事處在國內沒有用人權利,不能與中籍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如果辦事處想招聘職工,必須通過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關系中,職工必須先與外服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外服公司與國外公司辦事處簽訂勞務輸出合同。如果職工沒有通過外服公司而是直接與國外公司辦事處建立了“勞動關系”,簽訂了“勞動合同”,這種合同本身是無效的,在實踐中勞動仲裁機關不受理此類糾紛,在法院訴訟階段,法院把這種關系認定為一種勞務關系,而勞務關系是得不到經濟補償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勞務關系
案例:
李師傅退休后又被單位返聘,但是他發現這一次單位不再給他上各種勞動保險了,對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請了勞動仲裁,仲裁認為李與單位之間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而是一種勞務關系,于是駁回了李師傅的仲裁請求;他不服,開始起訴,一審二審都被駁回。此案被中央電視臺報道。
同時,也發生相似的一個案例:王師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當時約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這五個月的工資報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給。于是王師傅就直接向法院進行起訴,要求支付勞動報酬。單位提出了管轄權異議,認為公司與王師傅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動關系,應該先經仲裁才能訴訟,所以請求法院駁回王師傅的訴訟請求。法院審理后,認為王師傅已經退休,退休后與單位就不能再形成勞動關系,而應是一種勞務關系。所以法院駁回了單位的管轄權異議,依法進行了案件的審理。
點評:
在我國現行實踐中,退休后的職工再與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一律以勞務關系對待。雖然這一點在理論上還有爭議,但是目前仍然是實踐中的慣常做法。
四、事實勞動關系可以轉化為勞務關系
案例:
李先生與北京某有限公司維持了三年的勞動關系,但是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在此期間,李先生的月薪是8000/月,但是每月都扣發百分之二十作為風險抵押金。20xx年9月,李先生跳槽,并去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公司,要求公司返還風險抵押金。公司在提交答辯狀期間對法院的管轄權提出異議,認為李與公司之間的關系是勞動關系,雙方所產生的糾紛是勞動糾紛,應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所以請求駁回李先生的訴訟,轉由勞動部門仲裁解決。海淀法院經審查后,認為被告沒有提交勞動合同,也沒有提供其他證據證明勞動合同主要條款的存在,所以認定原告與被告之間的關系是一種勞務關系,據此,以(20xx)海民初字第599*號民事裁定書駁回了被告的管轄異議。
點評:
事實勞動關系本來是一種勞動關系,但是由于它沒有書面合同,所以勞動關系中的很多權利義務無法確定,這固然對單位有很多好處,可同時對單位也有很多弊端。對此種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要求終止,同時由于沒有書面合同,單位同時也無法證明兩者之間的具體的關系性質。如果勞動者要求以勞務關系的性質來對待的話,用人單位將會很被動的。
以上四點,僅僅是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在實踐中的一點點比較典型突出的區別。其實兩者之間還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轉化的關系。這些以后有機會再來談。
勞務勞動合同 篇4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雇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么是勞務(雇傭)合同,什么是勞動合同。
二、雇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雇傭合同
雇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雇傭合同是受雇人向雇傭人提供勞務,雇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雇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于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雇傭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雇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系[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雇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類型,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雇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系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系
雇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系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于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雇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雇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雇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于勞動關系由《勞動法》規范,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雇傭合同等同于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雇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雇傭)合同并列。該觀點為并列說。
(五)總結
由于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系),且勞務合同(關系)的含義過于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于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托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范,信托合同可由《信托法》規范,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范,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雇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采用勞務合同(關系)概念,而是采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于雇傭合同,將勞務(雇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并列關系。
三、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系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區分方法后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中雇傭方和受雇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傭方的內部規定,受雇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雇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系。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雇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雇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系,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范。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系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雇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范,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雇傭關系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雇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布前,司法機關一般通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系還是雇傭關系。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反之被認定是雇傭關系。《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后,由于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系也按照勞動關系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系和雇傭關系。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采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對于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雇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后,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愿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雇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雇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雇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后,由該承包人招聘雇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于這種情況。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板雇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后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該形式后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于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雇傭關系。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通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么關系。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雇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于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雇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系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雇傭)合同中,①受雇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雇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雇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復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雇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雇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雇傭關系。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并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于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于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雇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雇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雇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雇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雇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雇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系,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于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雇傭)合同中,受雇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雇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雇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雇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雇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于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系,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持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雇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余,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于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最后,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系,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雇傭)關系。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系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系,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系。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系,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系。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系,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于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系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系(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系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后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系。[3]
事實勞動關系是勞動關系的一種,只是由于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后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事實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系和勞務(雇傭)關系的區別,勞務(雇傭)關系和事實勞動關系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雇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系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閑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系。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系。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并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么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于《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范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范,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簽訂的是勞務(雇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于勞務(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法》規范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雇傭)關系。
勞務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員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立勞動關系,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 個月。其中試用期 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系。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
第一或
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80%。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設備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
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
第七條第
(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后,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 由于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系后________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________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后,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 郵編 收信人 當面送達。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____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___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___元。乙方月工資為____元。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
(三)、
(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________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鑒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鑒證編碼: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鑒證人員(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
名稱:______
姓名: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
聯系人:______
電話: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期限為: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工時制,具體為: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_。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計件單價為: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
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
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
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
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
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
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______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______年的,按______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______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支付方式為: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8
勞務協議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是一方為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合同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勞務協議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
(2)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即行政隸屬關系。勞務協議的雙方主體之間只存在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
(3)主體的待遇不同。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除獲得工資報酬外,還有保險、福利待遇等;而勞務關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獲得勞動報酬。
(4)報酬的性質不同。因勞動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勞動報酬,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為一種持續、定期的工資支付;因勞務協議而取得的勞動報酬,按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支付,完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5)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后,應先到勞動機關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間內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但勞務協議糾紛出現后可以起訴,也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勞務勞動合同 篇9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建筑勞務市場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作內容和地點: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
4.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第_________種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通知對方。
三、勞動報酬:
1、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標準為______元/工日,每月______日前現金支付。若遇上春節,須在春節前15天支付完乙方的應得工資。
2、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條款約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可根據生產(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適當調整乙方的崗位(工種)。
(3)甲方應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
(4)甲方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和崗前培訓,并提供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作業條件。
(5)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或代辦)勞務作業人員《就業登記手冊》和社會綜合保險等相關手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務工期間的各項行為應遵守上海市有關部門的各項規定。
(2)乙方應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建筑勞務崗位職責。
(3)乙方施工質量應符合有關規范和技術標準。
(4)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應自覺接受崗前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5)乙方有遵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6)乙方在務工期間有獲得上海市社會綜合保險的權利,享有工傷和住院醫療兩項保險待遇。
五、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消的;
(4)乙方死亡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提供的工作條件和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不辦理《就業登記手冊》和綜合保險等手續的;
(5)在試用期內。
4、本合同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移交給甲方。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勞動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爭議解決的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_____份報工程所在地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勞務作業分中心登記備案。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10
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_____街道(鄉鎮)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勞務勞動合同 篇11
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
單 位 類 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 記 注 冊 地
實 際 經 營 地
勞動保障證號 組織機構代碼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天天工作 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 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治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非凡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并按每月 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治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治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 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 %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3、乙方每月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帳戶,并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12
許多勞動者分不清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并且容易發生兩種錯誤認識。
第一種認為,兩者沒有什么區別,都是勞動者提供勞動,單位支付報酬,因此,簽什么合同都一樣,雙方都構成了勞動關系。另一種認為,只要合同上寫的是勞務合同,就不存在勞動關系,不受勞動法的保護。
基于第一種認識,很多勞動者在與單位發生爭議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去勞動仲裁,但對于簽訂勞務合同的勞動者,往往被告知不受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管轄,應按照合同法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基于第二種認識,勞動者雖然與單位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但因為簽訂的是“勞務合同”而不是“勞動合同”,所以在面臨自己勞動權益受到損害的時候,也只能自認倒霉,不愿意主動提起勞動仲裁。
事實上,一方面,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質的區別,兩種合同往往對應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法律關系,另一方面,對于合同雙方的法律關系,又不能僅僅從合同本身的形式來進行區分。下面,先說說兩種合同的區別:
首先,勞務合同的雙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勞動合同雙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則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體,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單位;
其次,勞務合同受《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調整,而勞動合同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第三,勞務合同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系,而勞動合同雙方在合同簽訂后存在隸屬關系,勞動者需服從單位的管理和支配;
第四,合同內容不同,勞務合同內容主要是雙方平等協商后的合意性條款,勞動合同的內容則更多的是法定性條款,雙方選擇的范圍遠小于勞務合同。具體來說,勞務合同的內容相對簡單,主要是有關約定的工作內容和勞務報酬,而勞動合同還包括勞動者的保險、崗位等事項;
第五,爭議處理方式不同,勞務合同一般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如果約定了仲裁條款,也可仲裁),而勞動合同必須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對裁決不服的才能起訴到法院,對于部分情形的裁決甚至可以一裁終局。
從以上區別可見,混淆兩種合同,甚至將勞務合同當成勞動合同來簽,有可能使勞動者失去勞動法的保護,不利于勞動者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那么,是否簽的合同上只要寫的是勞務合同,導致的結果就一定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呢?答案也是否定的。實踐中,以下兩種情況雖然勞動者簽的是勞務合同,但實際上已經構成了勞動關系:
一種是合同名寫的是勞務合同,但內容上卻與勞動合同內容相同,則這類合同實際上仍屬于勞動合同,雙方建立的是勞動關系;
另一種是,合同名稱和合同內容都明確屬于勞務合同,但具體履行中,勞動者是作為用工單位中的一員,接受單位的管理和支配,根據單位提供的工具、生產資料或辦公環境,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勞動,這也構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至于所簽訂的勞務合同本身,可認定為“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歸于無效。
對于以上兩種情況,勞動者仍然可要求用工單位按《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義務,發生爭議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因此,對于勞務合同和勞動合同,勞動者既要謹慎區分,同時也要根據合同的具體履行情況學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能僅以合同的表面形式簡單判斷。
勞務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聯系地址: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派遣至_____(下稱:用工單位)從事_____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和任職標準等,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說明書及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企業規章制度對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和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用工單位可以根據本企業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四條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用工單位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利。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確需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和用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和用工單位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范,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和用工單位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和用工單位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月按時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具體標準按照用工單位的薪酬制度執行。甲方可以根據用工單位的業績、規章制度、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甲、乙雙方對勞動報酬另有約定的,通過專項協議明確。
第十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照國家、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甲方:_____(簽章)乙方:_____(簽章)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常住戶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屬于:農業人口()非農業人口()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手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準,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業工作,根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經雙方自愿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并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規定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周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確需超過,須經乙方及企業工會同意方能安排加班。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月(日)元。加班工資:法定休假日為_________元,休息日為_________元,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用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甲方每月_________號定期足額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從第____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給乙方賠償金。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勞動保險規定,向省勞動保險機構繳納養老保險金,乙方負擔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可隨同轉移,合并計算投保時間,其在本單位的工齡可連續計算。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醫療期內待遇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的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甲方應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________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勞動糾紛處理: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應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經乙方同意,并經勞動部門批準,雙方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3、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
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第四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8、解除勞動合同時,乙方如不屬違紀的,應允許其另找工作。如屬違紀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須收回《勞動手冊》、外來人員就業證》及《暫住證》,并出具證明領回其全部保險金。所交的養老保險金,乙方屬____鎮戶口的,保險關系予以保留;農村戶口的,除開除、自動離職、勞教、勞改的以外,年投保險在扣除5%的管理費后,一次性全部退還本人作為還鄉補助費,不再享受其它補助金。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九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照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給予對方經濟補償。
第十條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____日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____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本合同條款現國家____省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有抵觸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鑒證機關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人:(簽章)_________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
合同鑒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勞務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勞務勞動合同04-24
勞務勞動合同【熱】04-28
勞務勞動合同【薦】04-28
勞務勞動合同【熱門】04-28
勞務勞動合同【推薦】04-28
【薦】勞務勞動合同04-27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05-03
【熱】勞務勞動合同04-27
正規勞務勞動合同04-24
勞務派遣勞動合同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