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抽樣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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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國內外審計實踐表明,在審計產生的早期,一般采用全面的詳查法,對所有經濟業務和會計憑證進行詳細核查,但隨著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被審單位的規模越來越大,業務量越來越多,且復雜程度也越來越高,或是審計費用太昂貴,再進行全面的詳細審查已經不再可能。于是,隨著內部審計的發展,審計人員逐步在工作中運用審計抽樣技術,規范審計抽樣工作。審計抽樣的應用,科學地解決了審計的業務量與審計結論保證程度之間的關系問題,擴大了審計人員的視野,極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關鍵詞]審計抽樣 審計樣本 審計抽樣風險
1.運用審計抽樣的必要性
1)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內部審計產生初期,社會經濟活動不復雜,企業規模小,其記錄經濟業務的會計資料不太多,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企業規模不斷擴大,其經濟業務不斷增多,且日益多樣化,尤其是集團公司和跨國公司的出現,使經濟業務和會計記錄不斷增多和日趨復雜,審計人員要對所有的經濟業務和會計記錄進行全面的詳查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物力,不僅成本太高而且非常困難。審計技術和方法要適應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審計抽樣技術得以產生和發展。
2)符合成本和效益的原則。根據審計的重要性原則,審計人員并不需要對所有的經濟業務進行全面的判斷,只要能恰當的運用審計抽樣技術,通過對局部的樣本進行審查,便可推斷總體特征,可在有限的審計資源條件限制下,收集充分、恰當的審計證據,以形成和支持審計結論。
3)審計結論可靠性高。統計抽樣是根據經濟統計數學概率論的原理科學地確定抽樣規模,其抽樣風險是可預知的,也是可控制的,樣本按隨機方法選出,較少主觀的因素,其樣本結果客觀地反映總體特性,抽樣結果的有效性不受審計人員的經驗和職業判斷能力影響,因而其結果更科學、更可靠,但不能認為統計抽樣就不需要審計人員的專業判斷,對于審計抽樣對象確定、估計誤差率等均需要審計人員運用個人經驗和職業判斷。
2.審計抽樣的具體應用
2.1 審計抽樣的適用范圍
審計抽樣雖然是一種現代審計方法,但并不說它適用于所有的項目審計,當審計對象總體中的項目都很重要、被審計的項目具有較大的審計風險、或從成本效益考慮并不有利時,一般不應采用審計抽樣的方法。審計師在確定審計對象時,應充分考慮其相關性和完整性;相關性是指審計對象總體必須符合具體的'審計目標;完整性是指在選取審計總體時須包括為實現審計目標所涉及的所有項目。審計風險較大的項目宜采取詳查方法,對審計內容較多、審計風險相對較小的項目宜采取抽樣審計,并結合分析性復核手段,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
2.2 審計抽樣的程序
在審計抽樣中,設計符合實際情況的審計程序,對于保證審計工作的順利完成,確保審計結果的正確性有重要意義。審計抽樣的兩種方法(統計抽樣法和非統計抽樣法)的程序基本一致。具體包括如下步驟: 1.確定審計目標;2.確定審計對象總體和抽樣單位;3.設計樣本并確定樣本規模;4.選取樣本并對樣本進行測試;5.根據樣本審計結論推斷審計對象總體情況;6.評估審計風險;7.形成審計結論。
在審計抽樣中,恰當地確定樣本規模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樣本規模過小,不能反映出總體特征,會增大審計風險;樣本規模過大,會加大審計成本,降低審計效率,失去抽樣的意義。因此,以下重點介紹如何選取審計樣本規模及確定審計樣本的相關內容。
1)審計抽樣樣本規模的確定
目前在審計實踐中,樣本規模的確定較多地靠審計師的主觀判斷,缺乏統一的衡量標準。實際上,合理確定樣本量,一直是審計實踐中的一個難題,在理論上,我國對這一問題也少有研究。
2)樣本的選取
結合統計學基本理論,審計事務中主要有五種抽樣方法簡單隨機抽樣,系統隨機抽樣(等距抽樣);整群隨機抽樣;分層隨機抽樣;重點抽樣。這幾種方法并非完全獨立,在實際工作中,往往是根據審計對象總體的具體情況,結合應用。
(1)簡單隨機抽樣。按隨機原則直接從審計對象總體中抽取n個單位作為樣本,保證審計對象總體中每個單位在抽選時都有同等的中選機會,在應用時要對審計對象總體的每個單位進行編號,然后,利用隨機數表或用抽簽的方式來選取必要的樣本單位數。由于簡單隨機抽樣在統計條件上的限制,而會計報表審計的目的在于發現審計對象總體是否存在重大錯報及漏報事項,在對報表余額進行實質性測試時,不宜完全采用簡單隨機抽樣。
(2)系統隨機抽樣。將審計對象總體按某一標志大小排列,然后按固定順序和間隔來抽選樣本。在審計實踐中,尤其是在實質性測試中,可將順序編號的總體各單位貨幣金額加總,隨機起點,按事先確定的抽樣距離抽取樣本,在項目實質性測試中常常應用此中方法。
(3)整群隨機抽樣。是將審計對象總體劃分成若干群,然后以群為單位從中隨機抽取若干群,對中選群的全部單位進行審查,此中方法用在特殊或異常交易的審計測試中。
(4)分層隨機抽樣。將總體劃分為若干次級總體,針對不同次級總體的特點采用不同的抽樣方法。可按經濟業務的重要性分層,也可按經濟業務的類型分層,分層抽樣是審計實務中最常用的方法,通過分層,可使貨幣金額累計抽樣法按項目的重要性、變化頻率等選取不同的樣本數,且可對不同層次使用不同的審計程序,從而提高審計效果。
(5)重點抽樣。重點抽樣是審計師根據審計項目的性質,有針對性地選取金額較大的、有異常波動的項目進行審查,這種選樣方法應用的效果與審計師專業判斷能力有著很強的相關性。
3.審計抽樣技術應用應注意的問題
1)正確理解重要性水平與抽樣審計的關系。重要性水平影響著審計風險從而影響著審計樣本量的確定。抽樣審計體現的是成本效益原則,但是由于審計固有專業判斷性,所以審計中的抽樣一般是在重要性原則指導下的抽樣,同時抽樣審計的出現并不意味著詳查方法不再使用。對于資產負債表中占有重要比例的項目,審計人員必須予以關注,尤其是那些內控較差而在資產負債表中又占有相當比重的項目,就不能采用一般的常規的審計程序,而應實施特別的詳查方法。在重要性原則指導下的判斷抽樣是審計的一種很有效的實務方法,而純統計抽樣技術的運用必須以企業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為前提,企業具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則經濟活動中發生的錯誤和弊端的概率較小,即使發生了錯誤和弊端也能易于發現。
2)合理確定細節測試的性質、范圍、時間和抽樣方法,改善證據的客觀性。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和賬戶余額的具體測試所收集的審計證據,構成出具審計意見的重要基礎。然而在審計實踐中,對于覆蓋范圍、抽查數量與方法上存在很大隨意性。比較常見的情況是使用隨意抽樣法,抽到的樣本若不易檢查,通常是改抽新的樣本,抽樣的根據缺乏客觀性。在這種狀況下,一旦出現訴訟或其他問題,審計師很難解除自身的責任。因此,合理的細節測試策略,應該是建立在綜合考慮固有風險評估,內控風險評估、審計分析性測試,以及需進行100%檢查的關鍵性項目等諸項因素基礎之上的。細節測試中樣本的選定,應盡可能采用統計抽樣方法并輔助判斷抽樣,抽樣檢查不能有意地回避或放棄某些項目,并根據判斷和分析增加異常樣本,以提高抽樣檢查結果的客觀性。
參考文獻
[1] 丁仁立.科學掌握審計抽樣內涵,合理運用審計抽樣方法[J].中國審計.2004.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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