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季江陵政權始末及江左士族社會變遷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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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季江陵政權始末及江左士族社會變遷論文

  蕭梁武帝太清二年(公元548年)八月,東魏降將侯景據壽陽反梁;十月,侯景叛軍自橫江濟于采石掩襲梁都建康;建康告急,梁宗室諸鎮起兵勤王。然“諸軍互相猜阻”,“相仗不戰”[1](卷162,梁武帝太清三年)的勤王態勢,已將蕭梁宗室諸王覬覦最高權力的意圖暴露無遺。太清三年三月,建康保衛戰以侯景攻陷臺城宣告結束。然而,建康淪陷,“太清之禍”卻未能塵埃落定;梁室失鹿而梁宗室諸王權力之爭亦迅疾展開。翌年,建康傀儡政權改元大寶,梁荊州刺史湘東王蕭繹據江陵(今湖北荊州)“猶稱太清四年”。[2](卷5,元帝本紀)蕭繹此舉,揭開江陵政權創建的序幕。太清六年三月,蕭繹荊州軍克平建康,侯景北逃死于部屬之手;十一月,蕭繹據江陵改元稱帝,江陵政權走上歷史前臺。然處在北朝軍事力量窺視背景下的蕭梁宗室內戰,將不可避免地要面對北朝的軍事力量。承圣三年(公元554年)十月,西魏再次遣軍江漢并會合蕭梁雍州刺史蕭詧;十一月,西魏蕭詧聯軍攻陷江陵,江陵政權滅亡。

梁季江陵政權始末及江左士族社會變遷論文

  建康淪陷,實質是江左士族政權瓦解而士族政治淡出歷史舞臺的社會歷史事件。江陵政權重建,一則建康士族政權之后嗣,再則6世紀中國復歸統一前的最后一個士族政權。質言江陵政權興亡,當與東晉南朝地理形勢與軍事政治關系甚緊,當與南朝統治階級變動與新的中央集權制度創行關系甚緊,當與南徙北方士族所以結聚江漢而促進江陵士族社會之形成關系甚緊;次之,蕭梁“分陜”制度下的權利配置,步武“太清之禍”而驟起之蕭梁宗室的內爭,北朝軍事力量相機介入等涉及蕭梁政局及南北對峙格局變遷諸因素,也在在與江陵士族政權之興亡關系甚緊。凡此內涵6世紀江左社會歷史遷演變化之內容,或為同志未及詳論,現述論于次。

  一

  荊州治所江陵軍事中樞地位形成,起于三國鼎立南北交爭東西抗衡時代。東晉南朝均奠都建康,其面北防線游移于江淮一帶,南北交爭形勢固在而復夾有中央大藩之間的東西之爭,形勢約略等于三國,因此沿江皆為要地而江陵首膺上流重鎮。荊州關系東晉南朝內外之緊要,迄于梁末江陵失陷方始“不復存在”。[3]史云:“江左以來,揚州根本,委荊以閫外”,[4](卷66,何尚之傳)“荊州為國西門”。[5]

  東晉南朝“委荊以閫外”,首先在于完成全江之守以抗御北朝。這是荊州作為江左重鎮的一個方面。次之亦如《南齊書·州郡志下》荊州條下所云:“江左大鎮,莫過荊、揚。弘農郡陜縣,周世二伯總諸侯,周公主陜東,召公主陜西,故稱荊州為陜西也!笔莿t,東晉南朝比視荊州為姬周之“陜西”,是內涵著中央政權寄托藩翰的軍事政治意圖的。這是荊州作為江左重鎮的又一個方面。東晉至梁先后四朝均視荊州為“陜西”,江陵亦稱“西府”、“西臺”,治荊之方伯亦稱“刺陜”、“分陜”。概言之,居于長江上游的荊州,在南北對峙形勢下,有全江之守之重;而置于東晉南朝內部而言,則西東之間復有藩翰中央根本之重。后者,于東晉南朝中央政權穩定與否關系甚緊。故南朝劉宋以下厲行“擬周之分陜”制度,集權宗室,以解決大江上下東西權力配置上的沖突。

  彭成劉氏,所謂“京口楚子集團”,[6]為北來武人之豪族,與東晉立國以來的王謝高門不同,屬于二流士族。為解決“東晉世族以荊州為根據地,控制上游強兵以奪取建康中央政權”[3]這一問題,劉宋以荊揚“二州之重,咸歸密戚”。[4](卷66,何尚之傳·史臣曰)史稱:“初,高祖以荊州上流形勝,地廣兵強,遺詔諸子次第居之!盵4](卷86,武二王傳·南郡王義宣傳)寄奴諸子分鎮荊州,開啟劉宋削奪世家大族兵權于上流以鞏固中央集權的“分陜”制度的先河。爾后,“勢之所重,非親不居”。[4](卷42,王弘傳)宋文帝嗣位一遵先君遺制,刺荊之任先后以宗室彭城王劉義康、江夏王劉義恭、臨川王劉義慶、衡陽王劉義季、南郡王劉義宣等承之。此即盛弘之《荊州記》所結記:宋文帝“元嘉中,以京師根本之所寄,荊州為重鎮,上流之所總,擬周之分陜”。[7]荊州刺史之任總攬于宗室,開啟了南朝“分陜”于荊以維護中央集權的制度。此后,齊梁均因循而不變。

  劉宋以下齊、梁因之的“擬周之分陜”制度,其實內含著江左士族政治變動的底蘊。自劉宋始,東晉世族政治條件下的“王與馬,共天下”的皇室大族分享政權之格局漸起變化,門閥大族逐漸淡出權力斗爭舞臺。促進這一江左社會統治階級的變遷:一則,握有兵權的二流士族將演為南朝王朝嬗替斗爭舞臺的主角;二則,統治階級內部的矛盾斗爭將進一步歸結為宗室諸王之爭。正如周一良先生所指出的:“由于世家大族不能再控制荊揚等重要地區,軍事實力大為削弱,政治上之力量亦因之而減。此所以宋齊時地方起兵奪取中央政權者,非復昔時之世家大族,而為宗室諸王,取得皇帝地位之宋齊兩明帝劉彧、蕭鸞,即其代表人物。而奪取宋齊兩朝政權之蕭道成及蕭衍,又皆二流僑姓之握兵權者,既非北來之王謝大族,亦非孫吳以來之朱張高門也。”[3]易言之,王謝高門士族息影政壇之背后隱伏著荊揚大鎮易手的歷史情況,而劉、蕭次等士族走上政壇前沿并集權中央是以創行“擬周之分陜”制度為標志的。

  “擬周之分陜”,在于集權宗室以革除荊州“窺覦”[8]中央的權爭之弊。但是集權親親的血緣性權力結構,是無法改變權力火拼亦終歸于親親的封建權力悖論的'。宋、齊諸王之爭以及蕭梁末年“帝紀不立,悖逆萌生,反噬彎弧,皆自子弟”[9](卷7,梁本記中第七)的南朝歷代宗室內爭史,正是這種制度“宿命”的具體的歷史呈現方式!皵M周之分陜”,可以解決東晉王朝皇室與世家大族共享政權而荊揚之間不能不有其劇烈沖突的問題。但是,荊揚事權分置宗室而諸王勢均必爭的問題,卻是這個制度所無法回避亦無法解決的。擁有荊州大鎮的宗室諸王將憑借其權力資源而爭奪最高權力的問題,是“分陜”制度創行與遵循者所始料不及和無法回避的。

  荊州為軍事政治之中心,故其治所江陵,始終為南朝長江上游之都會。在北方士族相次南徙江漢的流動中,江陵進一步發展為南朝士族政治的又一中心。西晉末年,司馬失守中原,北方士族大率逾淮南徙,其南徙路線約略有二,“一至長江上游,一至長江下游”。[10]所謂長江下游者,以建康為中心而延及會稽、臨海今浙東之區域,社會階級主要為北來士族之上層,如王謝諸高門。所謂長江上游者,以江陵為中心兼及襄陽今江漢之區域,社會階級主要為北來士族之中層,如南陽庾宗劉諸家。陳寅恪先生指出:徙居江陵之北人士族,“其政治社會地位稍遜于洛陽勝流如王導等者,則不必或不能移居江左新邦首都建業,而遷至當日長江上游都會江陵南郡近旁一帶”。[11]他們大抵為文化士族,“其先本居南陽一帶,后徙居江陵近旁地域,至江左政權之后期漸次著稱”。[11]南徙江陵地區的次等士族固是江左士族社會一部分則無疑,其為江陵士族政治之中堅亦無疑;其“漸次顯著”,是南朝士族政治版圖的重要變化更無疑,這種變化起于齊梁之際而要在侯景之亂的爆發。易言之,侯景之亂,建康淪陷,建康士族集團的整體性衰退,是導致梁季政治中心轉移于江陵、導致南朝后期士族社會中心轉移于江陵的重要事件。

  再則,北人南遷江漢時間較晚而僑居襄陽者,大蓋有兩類,一類為北方次等士族,一類為流民,特征是具有武力,所謂“有戰斗力之武人集團”。[11]襄陽直面北朝而緊鄰江陵,“江陵去襄陽步道五百,勢同唇齒,無襄陽則江陵受敵”。[12]襄陽實為江陵的軍事性衛星城。所謂襄陽不守則江陵不立,亦如明清之際王夫之所云:“襄陽亡而江陵之亡可俟矣。”[13](卷17,粱元帝)江、襄二鎮在軍事上富含相依相維之形勢。是以南朝江漢區域的權力配置大多合一江襄集權宗室,目的是憑借血緣聯盟鞏固“國之西門”。可以申論:南朝后期,襄陽已衍為武力集團集聚地;建康淪陷后,江陵已衍為士族集團集聚地:其二鎮合,或可維持江左士族政權之殘局,其二鎮爭,則殘局立潰而荊州易手于北——江左“橫江而中潰”——而江左“未有不殞者”[13](卷13,晉成帝)之勢甚明。此南朝有荊州之重而江陵不能失襄陽之義。

  結論上列:首先,古代中國,凡生成南北交爭、東西抗衡之格局,則長江上游荊州必居其軍事中樞之地位,此長江限隔南北條貫東西地理形勢使然。次之,南朝“分陜”制度之弊,將不免把權力斗爭的焦點轉移于宗室之間,這是南朝統治階級內部斗爭的一個基本特征。復次,北方士族南徙江漢僑居江陵者,衍至梁季已漸次生成為江左士族政治又一中堅力量,這是江陵所以在建康淪陷之后可以浮出水面的依據所在。最后,江、襄二鎮于軍事地理上富含相依相爭之形勢,襄陽為南徙北人有武力者,江陵士族政權視其向背為興亡關系之所系。凡此東晉南朝而下軍事地理之形勢、集權體制之特征、士族社會集團變化諸關系,均構成梁季士族政權所以轉移于江陵之因素。而蕭梁“分陜”江漢配置宗室權力之結構,侯景亂梁瓦解建康士族集團之契機,梁氏宗室內爭之起爆而北朝軍事力量相機之介入,則相催相激演為梁季江陵士族政權所以興亡之具體歷史呈現方式。試述論于次。

  二

  蕭梁的社會階級基礎與宋、齊大致相同,即南來北人之次等士族,故立國以后亦厲行“分陜”制度以維護中央集權。梁武帝第七子蕭繹,梁氏宗室最后一任“刺陜”者。此后荊州實際控于北朝之手。蕭繹,初牧荊州在梁武帝普通七年十月;爾后,回任中樞。太清元年,其兄廬陵王續死于任所,蕭繹“徙為使持節、都督荊雍湘司寧梁南北秦九州諸軍事、鎮西將軍、荊州刺史”。[2](卷5,元帝本紀)蕭繹再任荊州已接近梁季侯景之亂,其加號“使持節”,都督九州諸軍事,任使之重如史論云:“時位長連率,有全楚之資。”此“分陜”體制下,梁季蕭繹所具有的突出的軍政地位。

  蕭詧,梁武帝長子昭明太子蕭統第三子,梁武嫡孫,蕭繹族侄。梁武中大通三年,蕭詧“進封岳陽郡王”,中大同元年“除持節,都督雍梁東益南北秦五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隨郡諸軍事,西中郎將,領寧蠻校尉,雍州刺史”。[14](卷48,蕭詧傳)雍州治襄陽,蕭“詧以襄陽形勝之地,又是梁武創基之所,時平足以樹根本,世亂可以圖霸功,遂克己歷節,樹恩于百姓,務修刑政,志存綏養。于是境內稱治”。[14](卷48,蕭詧傳)

  蕭繹叔侄分領江、襄,本梁氏求其江漢上游藩翰鞏固之意。然江陵有督府之權,襄陽有嫡孫之重,二鎮各持兵權且內蘊梁武“廢嫡立庶”之矛盾,(注:蕭梁“廢嫡立庶”之矛盾,如《通鑒記事本末·梁氏亂亡》所輯錄:“梁武中大通三年四月乙巳,昭明太子卒。五月丙申,立太子母晉安王綱為皇太子。朝野多以為不順。”故蕭“詧兄弟亦內懷不平”!赌鲜贰ち赫衙魈咏y傳》亦云:梁武“帝既廢嫡立庶,海內尊塌,故各封(昭明)諸子大郡,以慰其心。岳陽王流涕受拜,累日不食”。)故江、襄之爭勢所不免。時東魏人杜弼曾指出:梁武“廢立失所”而“兵權在外,必將禍生骨肉”。[1](卷160,梁武帝太清元年)太清二年,蕭梁中央權力崩壞失去其制約宗室矛盾的制衡作用,“禍變”之必然遂借此契機而首先在荊湘地區先后爆發。

  太清二年十一月,侯景困逼臺城。蕭繹以督府之權號令諸鎮勤王,且自將銳卒三萬發于江陵。次年正月,荊州援軍“蕭方等及王僧辯軍至”[1]建康。然而,無論荊州兵抑或其他勤王軍皆“遷延坐視,內自相圖”[13](卷17,梁武帝)于建康危城之下,而懸兵于郢州武城(注:《通鑒》此條胡注曰:“荊州界盡此!笔鞘捓[勤王之師不出荊州可明。)的蕭繹亦“托云俟四方援兵,淹留不進”。[1](卷162,梁武帝太清三年)三月,侯景攻破臺城;“既而有敕班師,湘東王欲旋。中記室參軍蕭賁曰:‘大王以十萬之眾,未見賊而退,若何!’”[9](卷80,侯景傳)可見,侯景矯詔遣散勤王諸軍,蕭繹即不戰而歸,其“虛張外援,事異勤王”,[2](卷5,元帝本紀·史臣曰)昭然若揭。四月,蕭方等歸鎮,蕭繹“知臺城不守,命于江陵四旁七里樹木為柵,掘塹三重而守之”。[1](卷162,梁武帝太清三)蕭繹“坐觀國變”,[2](卷5,元帝本紀·史臣曰)在建康失陷之后迅速起建江陵城防,意在內戰已豁然開朗。

  侯景亂梁打破了東晉南朝以來士族政治的核心基地,江左士族政治的社會歷史亦將由此漸趨消竭,故其事變之義重在社會變遷之上。陳寅恪先生指出:“侯景亂梁,不僅為南朝政治上的巨變,且在江東社會史上,亦為劃時代的大事!盵15]所謂“社會史上劃時代”,意即建康士族集團瓦解而江左士族政治趨其末路。推論:江陵重建士族政權所承繼的遺產只是一種末世的遺產。

  建康淪陷之后,建康士族遂將復興的希望寄托于荊州。庾信《哀江南賦》曰:“謂荊、衡之杞梓,庶江、漢之可恃”云云。總論建康淪陷后建康士族西上者,其要如次。中原南渡高門瑯邪王氏后裔王褒,所謂“地胄清華”;[16]蕭繹“欲待褒以不次之位。褒時猶在郡,敕王僧辯以禮發遣。褒乃將家西上”。[14](卷41,王褒傳)南陽庾氏,庾信《哀江南賦》云:“我之掌庾承周,以世功而為族:經邦佐漢,用論道而當官。……逮永嘉之艱虞,始中原之乏主。民枕倚于墻壁,路交橫于豺豹。值五馬之南奔,逢三星之東聚。彼凌江而建國,此播遷于吾祖!扁仔牛性隙晌幕唛T之后,“臺城陷沒,信奔于江陵”。[14](卷41,庾信傳)汝南周弘正,蕭繹《金樓子》中所盛稱:“余于諸僧重招提琰法師,隱士重華陽陶貞白,士大夫重汝南周弘正”;“王僧辯之討侯景也,弘正與弘讓自拔迎軍……仍遣使迎之”,“及弘正至,禮數甚優,朝臣無與比者”。[17]復考建康士族西奔江陵之概數,史載:蕭繹平定侯景后,“時朝議遷都,朝士家在荊州者,皆不欲遷”,而所謂西上荊州之建康士族“皆是東人,志愿東下”。[17]蕭繹會集文武四五百人,曰:“勸吾去者左袒”,“于是左袒者過半”。[9](卷34,周弘正傳)于是可見,江陵朝廷中建康士族之數抑過其半?偵希ǹ凳孔逋麣w江陵而相續西上,表明江陵政權無論在法統上抑或在精神衣缽上均為建康士族政權之后嗣。

  江陵在建康沉沒后浮出水面以支撐蕭梁士族政治殘局,就權力地位和軍政資源而言,當是蕭繹“時位長連率”而荊州“有全楚之資”[2](卷5,元帝本紀·史臣曰)——荊州具“分陜”地位而江陵有“督府”之重——對于時局潰變的必然回應。因此,在建康傀儡政權改元大寶時,蕭“繹以為天子(指簡文帝)制于賊臣,不肯從大寶之號,猶稱太清四年”,[1](卷163,梁簡文帝大寶元年)揭開其創建江陵士族政權的序幕。

  蕭繹重建士族政權大致有兩個軍事戰線,一方面是占據建康的侯景,一方面是各擁強兵的藩鎮;前者所謂復國,后者意在集權。顏之推《觀我生賦》云:“襄陽阻其銅符,長沙閉其玉!,雍州無視調兵之符,湘州拒絕資糧之令;蕭梁荊楚諸鎮,在建康淪陷之后演為各擅軍府而不相統一的權利沖突局面。于此,蕭繹集中力量首先演繹其“蕭墻興變,體親成敵”[2](卷29,邵陵王綸傳)的宗室戰爭。此即史論所謂:蕭繹“不急莽、卓(指侯景)之誅,先行昆弟(指蕭綸、蕭詧、蕭譽)之戮”[9](卷8,梁本紀下·史臣曰)的道德批判。江陵集權督府的戰略規劃首在荊湘,大致為先定湘州(治臨湘,今湖南長沙),次平雍州(治襄陽,今湖北襄樊),再取郢州(治夏口,今湖北武昌)。荊湘諸大鎮,如湘、雍、郢三州刺史均為梁氏宗室,湘州刺史譽,雍州刺史蕭詧胞兄,客據郢州者的是蕭繹的胞兄蕭綸。這就是蕭繹在既定的“分陜”體制——這一集權宗室的權力配置框架中所進行的宗室戰爭。

  梁季權力戰爭,是在南北對峙的大形勢下進行的。因此,戰爭打破的將不僅是現象上的血緣聯盟,而且將從整體上削弱乃至瓦解江左防御北朝的力量。北朝,將不會無視這種內爭所以提供的漁翁之利。太清三年十一月,襄陽蕭“詧既與湘東王繹為敵,恐不能自存,遣使求援于(西)魏,請為附庸”,[1](卷162,梁武帝太清三年)打開了北朝軍事力量介入江左的口子。西魏借機出兵江漢。次年元月,“漢東之地盡入于魏”,西魏軍隊乘勝“進逼江陵”。蕭繹迫于形勢,質子請和,“魏人許之”。[1](卷162,梁武帝太清三年)西魏軍事力量介入江漢后,便努力實施政治控制。大寶元年,西魏執政宇文泰冊命蕭詧為梁王,蕭詧甘受附庸“入朝于魏”。[1](卷163,梁簡文帝大寶元年)至此,“襄陽北折而為宇文之先驅”,[13](卷17,粱元帝)江陵失其唇衛而直接暴露在西魏的軍事視野之下。江、襄分裂,破毀了江左長江上游的區域安全防衛體系,北朝的軍事陰影將長期籠罩這一地區直至南北統一。

  南北朝后期南北對峙中北強南弱的形勢已經明朗化,西魏南下江漢本應含有更高的戰爭目標。但是,在北朝自身問題未有解決之前——先則東西魏后則北齊北周并峙之交爭,以及北部邊境突厥之存在與侵擾——西魏這種志在一統中國的目標只能暫時擱置。易言之,在北中國未及統一并獲得充分鞏固之前,北方王朝對于江左的一切戰爭都只是一種戰略意義上的有限戰爭。太清末,西魏相機耀兵江漢只是一次戰略性的軍事行為。因此,收攬襄陽以制約江陵,即達成其控制長江上游的戰略意圖。于此可以申論:西魏介入江襄之爭并確立其對襄陽的宗主關系,則使原先的江襄之爭演變為南北對峙之爭,而原先梁季士族內部的權力之爭將由此進入南北對峙之爭的戰爭軌道。這種對抗對象與性質的變化威懾并制約著江陵政權的發展。大寶三年三月,蕭繹屬部王僧辯軍收復建康,侯景北逃死于海上,江陵光啟中興之業趨于巔峰;王僧辯上表勸進。然審論形勢則并非太平,史論云:“元兇克翦,社稷未寧!盵9](卷8,梁本紀下第八)其“未寧”,宗室并立強藩割據(嶺南有蕭勃,益州有蕭紀)而北朝勢力有以介入之不寧,個中,西魏卵翼下的襄陽尤為棘手。故蕭繹斥之曰:“淮海長鯨(指侯景),雖云授首;襄陽短狐(指蕭詧),未全革面。太平玉燭,爾乃議之!盵2](卷5,元帝本紀)可見,一面面對光復故都的榮耀,一面面對近在咫尺的襄陽,蕭繹卻不能不躊躇其九五之尊的權力欲望。

  梁季之爭集中于宗室諸王之范圍,由“王”而“帝”的權利之爭是其又一突出特征。太清之禍侯景顛覆了蕭梁中央政權,大寶三年三月,荊州“復國”成功。但是,這種政權再造的契機啟動的卻是梁氏諸王稱帝的野心。大寶三年四月,蕭繹八弟武陵王、益州刺史蕭紀居成都稱帝,并迅速“率巴、蜀大眾連舟東下”。[2](卷5,元帝本紀)荊、益構隙并進入交戰狀態。十一月,蕭繹稱帝并即改元承圣,奠都江陵。承圣二年(公元553年),蕭繹乞兵西魏以牽制東下的蕭紀,西魏應請自散關進軍益州,蕭紀情牽兩面敗死峽口(今湖北宜昌市西長江西陵峽口)。荊益內爭而蕭繹借兵西魏,是江陵權力夢幻的又一個噩夢。史論荊益形勢若項背之依,“北朝之于益州,得之即可拊荊州之背”,[18]故西魏宇文泰應請伐蜀,曰:“取蜀制梁,在茲一舉。”[1](卷165,梁元帝承圣二年)西魏襲取益州,江陵失卻其“生死之所自操”[13](卷17,粱元帝)之西上屏障。

  蕭繹平定蕭紀,梁季宗室內戰趨于尾聲。然而,從血緣集體征戰中走出的江陵政權卻不得不面臨著更為嚴峻的北朝軍事力量。西魏收攬襄陽占領成都后,在軍事上已完全打破江陵所以自存的安全防御體系,江陵陷入“上流失、咽抗奪,困孤城以自斃”[13](卷17,粱元帝)的形勢。承圣三年十月,西魏再次進擊江漢,軍隊“至于襄陽,蕭詧率眾會之”。[2](卷5,元帝本紀)十一月,聯軍渡過漢水,遂分兵占據江津(今湖北沙市東南),切斷江陵東歸之路。蕭繹征兵于建康,“別敕僧辯云:‘黑獺(西魏執政宇文泰)背盟,忽便舉斧。國家猛將,多在下流,荊陜之眾,悉非勁勇。公宜率狴虎,星言就路,倍道兼行,赴倒懸也。’”[2](卷45,王僧辯傳)江陵武備不足而且缺少領兵之將,再現的是南朝后期士族政權所有的致命弱點。再則,設江陵為一扇面之圓心,則江津被占,江陵斷其東歸之扇骨;而成都襄陽西、北二端扇骨業已折斷,江陵孤城之勢危若累卵。是月丙寅,江陵城陷。蕭繹城破被俘,死于土囊悶殺酷刑。西魏以江陵緣江三百里之地冊立蕭詧為梁主而取其雍州,“盡俘(江陵)王公以下及選百姓男女數萬口為奴婢,趨歸長安”,[1](卷165,梁元帝承圣三年)江陵殘破“寂寥井邑,荒涼原野”。[14](卷48,蕭詧傳)蕭詧居江陵東城建立“后梁政權”,西魏置江陵防主駐江陵西城,“名曰助防,內實防之”,[1](卷165,梁元帝承圣三年)實施其宗主監控。至此,江陵士族政權滅亡。蕭詧被迫以雍換荊,荊州無以自立受控于北朝。梁氏內戰結束而荊州江陵易手于北,可以說是蕭繹叔侄內戰之手共同釀制的苦果。蕭繹,既是梁室最后一任“刺陜”者,亦是南朝“擬周之分陜”制度的終結者。

  梁季,侯景之亂在摧毀建康政權的同時也摧毀了建康士族集團,因此,事變具有摧毀南朝統治中心和南朝統治階級中心的雙重含義。建康陷落之后,地居長江上游的荊州,憑借其“分陜”體制框架內的權力資源走上歷史前臺,乃是荊州暨江陵政治地理地位對于時局潰變的必然選擇。江陵上升為梁季最高政治中心,并成為建康士族孑遺者的棲息地。江陵士族集聚并重建政權的戰爭,其顯性的戰線有兩條,即殲滅侯景以復國、削平宗室以集權;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隱性的戰線,即北朝軍事力量介入后可能引發的南北戰爭。隨著顯性戰線的深度推進,江陵步入所謂“光啟中興”的巔峰。但是,這個巔峰的腳下卻深埋著不可愈復的裂痕。江襄之爭使襄陽北折,荊益之爭使成都易手,江陵喪失了自固自存的戰略要地并使自己直面強大的北朝軍事力量。梁季士族內部的權力戰爭,由此轉化為南北對峙的戰爭。承圣三年十一月的“江陵之陷”,使江左最終失去了長江上游戰略重鎮,影響深遠及于南北統一,此不詳論。[19]承圣三年十一月的“江陵之陷”,“尚書王褒以下,并為俘以歸長安”,[9](卷8,梁本紀下第八)集聚江陵士族的全數北遷則標志著江左200余年士族政治的終結。因此,陳寅恪先生曰:“梁末之亂,為永嘉南渡后的一大結局!盵15]此結局,士族政治之結局。此后,南朝陳的建立,社會階級基礎已殊異于前。江陵政權短暫的歷史呈現方式,盡管交織著梁氏宗室內戰的史跡,但其實質,揭揚的只是南朝士族政治趨于末路的悲涼。作為南朝士族政權的終端,江陵的興亡乃是江左政治、社會演變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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