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晚報記者張勤報道:近日,鄭州的彭幫懷老師在閱讀2013年秋季上市的初中七年級上冊語文課本(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以下簡稱新版課本)后,將書店和人民教育出版社告上了法庭,因為他在書中發現了許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有的是錯誤,有的與課標不符,歸結起來有30余處。目前金水區人民法院已經立案。
因為教科書上出現錯誤,書商和出版社被告上法庭,而且人民法院已經立案,這樣的事情很少聽說。其中折射出來的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自是不必說。更多想說的是關于教科書編寫我們該有的態度層面和技術層面的問題。
教材,特別是像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統編教材,是學校教師用于傳授知識、培養能力的主要依據。雖說這年頭鼓勵進行校本教材和地方教材的研發,可是畢竟人教教材是教師們“抓綱務本”的本。在教學過程中,是最具有權威力量的教學依據。它關系到知識的傳播,關系學生的健康成長。可千萬不可等閑視之。
我們在編寫教材的時候一定要抱著嚴謹治學的態度,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可是看看,教材中的那些硬傷,是很讓人汗顏的:如將“沐浴”寫成“沭浴”。彭老師說,他在新版課本中發現了一些錯字和別字,這些都可以在字典和詞典中得到證實。例如,課本第20頁第4課《散文詩兩首》一文的課后“讀一讀寫一寫”中,有“沐浴”一詞,“沐”字書寫成左邊為“氵”,右邊則是“術”。“現代漢語中沒有這個字,同時與前面的課文《金色花》中出現的‘沐浴’相沖突,到底哪個對?這分明是一個無中生有的錯字。”經過證實后的彭老師這樣說道。如果我們的編選人員多點小心,關注一下細節,這個錯誤是不應該有的吧!
我們在編寫教材的時候還應該不斷提高編輯的素養。看看教材中的常識性錯誤吧:例如課本第187頁《過故人莊》一文的注釋8為“【重陽日】九月九日重陽節”。他認為,此處應當清楚地標注農歷的九月初九,因為陽歷九月九日并不一定是重陽節,這樣標注會誤導讀者。
簡單的知識出現錯誤,只能說明我們的編輯素質亟待提高。不能讓我們教師學生心目中神圣的教材出現笑談哦!
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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