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請假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請假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請假制度1
第一條
為了使學校有一個穩定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教學質量,特訂立此條請假條例。學生應以學習為主,樹立以校為家的觀念,努力克服各種外界因素對學習和生活的干擾,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努力學好文化專業知識,掌握基本技能。
第二條
加強學生考勤,上課、自習、實驗、實習、設計、勞動、早操、課間操和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等,均列入考勤范圍,學生都必須積極參加。考勤由各社長或活動的主持人負責,早操、課間操考勤,由體育部負責。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假者,均以曠課論處。
第三條
學生在校期間,除家庭發生重大情況(即婚喪嫁娶)外,不得請事假;如確實有特殊情況請假回家者,需家長親自陪同到校解釋請假。
如學生因學校風氣整頓,如理發等確系要離校整理者,必須按校規要求整改,如出現整改不到位的地方直接通知家長到校幫助其整改。
第四條
學生因病確需請假者,離校前須有校醫務室證明,為確保生病學生安全,必須通知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嚴重病癥者直接送往醫院就診。返校后,必須持在醫院或診所就醫的證明及康復情況方可返校。
第五條
學生請假程序如下:
1、由本人填寫請假報告單(三聯單);
2、請假一節之內(不離校),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批準,并由張秋偉備案;
3、請假一節以上或離校至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后,到級部蓋章批準,并報張秋偉備案。
4、請假離校一天以上,緊急情況除外,家長必須到校來接學生回家。經班主任批準后,報級部批準并備案。張秋偉備案
第六條
請假期滿后,應按時返校學習,并帶相應的資料向班主任銷假。未及時銷假者或無手續者按曠課論處。
第七條
凡請假期滿后,因事、因病不能按時返校需續假者,按以下規定辦理:
1、續假人在城內或校內的,按第五條辦理;
2、續假人在外地的',應通過家長的電話向導班主任報告(口頭捎信或自己打電話無效),返校時須持有效證明補辦續假手續。
第八條
對曠課的學生令其檢查,并根據其曠課的時數、情節和認錯態度進行批評教育和處分;情節嚴重者(曠課三節以上)直接交由級部或政教處處理。在校內請假,如出現謊騙虛報等請假,同宿舍內同學(如不及時反映情況)負有共同欺騙老師的責任,受連帶責任。
第九條
本條例中的請假時間包括雙休日(走讀生除外)。學生未經請假擅自離校期間所發生的任何事件,學校概不負責。
請假制度2
一、教職工請假:
事假:
請假xxx天扣xxx元,請假xxx天扣xxx元,xxx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按工資比例日扣款。
病假:
住院(憑住院證明和處方)每天扣xxx元,一周(xxx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不住院(有病假單)每天扣xxx元,xxx天及以上取消月考核。并工資比例按日扣款。無病假證明按事假扣款。
外出
時間:xxx小時扣xxx元,滿xxx小時作半天事假扣除。xxx小時以內學期累計。
遲到:
xxx分鐘以前每次扣xxx元,5——xxx分每次扣xxx元,15——30每次扣xxx元,半小時后取消全月出勤獎。
二、保育員:
每天扣xxx元,每小時xxx元,遲到一次扣xxx元,一月內累計遲到xxx次作一天扣除。
三、代課:
xxx天內請假自己調課好,并自付給代課教師每天xxx元作補貼(請假扣除另算),xxx天及以上由園部安排,代課費相同。
四、婚產假:
正常年齡訂婚xxx天,婚假xxx天,晚婚xxx天,順產xxx個月,剖腹產xxx個月,晚育xxx個月(結婚xxx年后生產
),戴環懷孕xxx天+xxx天上環假。(全月的扣除整月崗位獎,跨月的視上班時間定。)
五、全勤:
全學期無請假、外出。
請假制度3
1.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請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國家法定假日為公司基本假日(若有變更時應事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或換休,工人以加班計算。
3.2請假應于前一天找到工作代理人并填寫《員工請假單》(見附表);但因突發事件或急病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門主管領導請假,并在假期終止后,于上班日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為曠工。
3.3事假
3.3.1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礙業務者,主管可不準假或暫緩準假。
3.3.2事假工資計算方式:
①月請假半日(4小時以內),不可累計計算,不扣發工資;事假月超過4小時,按事假1日處理。若員工有意的連續每月請半日假期,視情況扣發一日工資。 ②職員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
③工人事假日扣款=基本工資/21.75天。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3.3員工在公司外因酗酒、打架、賭博、鬧事等原因休假的,扣發日工資,其當月獎金100%扣除。
3.4病假
3.4.1員工請假須附加有效說明書:加蓋醫生手戳并寫明生病狀態的《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4.2醫療期滿仍不能上班者,公司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3.4.3病假工資計算公式:
①職員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資+崗位津貼)/21.75天/2。
②工人病假日扣款=基本工資/21.75天/2。出勤天數不足11個工作日的,扣款參照職員級別執行;
3.4.4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病假:
①超過1天(含1天)未滿11個工作日的,扣日工資的50%;
②超過11個工作日(含11個)未滿3個月的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2;
③超過3個月(含3個月)未滿6個月,其超過部分支付其基本工資的1/3; ④超過6個月(含6個月)的,其超過部分支付基本工資的1/4。
說明:
⑤按照以上方法計算的應發工資總額如低于880元(沈陽市最低工資標準1100元的80%),應按880元發放月工資。
3.4.5請病假需為同一疾病,核算病假日期時應按連續考勤周期計算,期間只有連續出勤11個工作日,方可視為前一假期周期結束,否則自動視為連續假期周期(扣除出勤工作日)。
3.4.6醫療期間5日以上病假須由二級以上醫院開具《診斷書》原件或《病志》原件。
3.5婚假
3.5.1員工結婚正常為3天,晚婚(女23周歲和男25周歲)為10天,應在休假前將手續辦理完畢,須附結婚證復印件,晚婚以結婚證日期為準,婚假日期從結婚請假日起連續計算(包括節假日,無路程假)。
3.5.2正式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3.6產假
3.6.1休假需滿足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的條件,且經過公司審批: ①女員工享受98天產假;
②剖腹產增加15天產假、多胞胎每胎增加15天產假;
③晚育(23周歲零9個月以上)增加產假60天,產假另行辦理;
④其他情況按事假處理。
3.6.2女員工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其他按事假處理。
3.6.3女員工因休產假造成的崗位空缺,如確需補充可按規定提出用人申請,休完產假后上班的女員工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
3.6.4產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①繳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用于抵扣生育保險金;若提前上班,則按正常薪酬發放。另外,流產假扣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未繳納保險者:休假期間應發工資按1100元/月發放,至正式上班止。另外流產假扣1/2日工資。
3.7護理假
3.7.1男員工護理假:妻子正常產3天,非正常產7天(需提供醫院證明、結婚證或出生證明);晚育(按妻子年齡計算,需提供結婚證或出生證明)7天,須附孩子的出生證明,假期從孩子出生當日起連續計算。
3.7.2護理假工資、獎金的發放。
①繳納保險者:扣發日工資,返還保險公司保險金;
②未繳納保險者:不扣工資。
3.8喪假
3.8.1本人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其余親屬(兄弟、姊妹、岳父母或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時,給予1天喪假。
3.8.2正式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
3.8.3員工按照與本人的關系給予不同假期,在請假單上必須標明與本人關系。
3.8.4其他親屬的喪禮如有必要參加,依有關規定應請事假。
3.9工傷假
3.9.1員工因工負傷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治療。醫療期按國家不同工傷等級的規定,醫療至傷愈或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時,由醫療單位做出醫療結論。
3.9.2醫療期間的.工資發放:依據博林特電梯《工傷職工醫療管理辦法》執行。
3.9.3超過醫療期的,由醫療機構做出醫療結論,公司安排繼續治療或重新安排工作。致殘或死亡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9.4工傷醫療期超過30天,須由總經理核準。
3.9.5工傷的最長醫療期間為2年。
3.10出差假
3.10.1員工連續出差(不包括駐外人員)超過20天(含20天),給假1天,工資、獎金照發。
3.10.2在公司工作滿11個工作日的,給與發放車補。
3.11 請假獎金計發方式與原則
3.11.1各部門獎金總體額度不得超過公司下達的標準,在標準范圍內部門領導有權進行合理分配。
3.11.2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滿11個(含)工作日的,不予扣發獎金。
3.11.3一個月內累計出勤未滿11個(不含)工作日的:其獎金額度由部門領導根據完成此項工作的人員數量、工作數量、工作質量等因素進行合理分配。
3.12請假權限
3.12.1請假1-2日,需經部門主管領導批準;
3.12.2請假3-4日,需經系統主管領導批準;
3.12.3請假5日(含):
①工人類由制造廠副總經理批準;
②其他崗位員工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4.考核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請假,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5.附則
5.1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人事部。
5.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請假制度4
隨著工業生產的快速發展,工廠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由于工廠生產特殊性質的原因,工人的請假制度管理也變得尤為重要。以下是一些工廠請假制度管理規定的介紹。
一、請假類別
1.事假:由于特殊原因,如因緊急事情(如家人生病、治療、葬禮等)或非本人原因導致不能正常上班的情況,可以向公司申請事假。
2.病假:當員工生病或患病期間不能正常上班時,可以向公司申請病假。
3.產假:女性員工生育后,可以向公司申請產假。
4.婚假:員工結婚,可以向公司申請婚假。
5.其他可調休假:如年假、節假日等。
二、請假程序
員工在請假前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上級領導,并提交書面請假申請。請假申請應該包含請假的原因,假期長度以及開始和結束日期。
上級領導收到員工的請假申請后,應及時處理,并在請假單上簽字,批準請假。已批準的請假申請應該放到相應的檔案中。
如有緊急情況,員工也可以口頭請假。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必須在請假當天將書面請假申請提交給上級領導,以備后續記錄。
三、請假期限
根據請假原因不同,假期長短也有所不同。員工可以申請1天到1年的請假期限。
如果員工需要請長時間的`假期,應該提前submit申請。
四、請假注意事項
1.請假時應遵守公司請假規定,及時提交書面或口頭請假申請,不得擅自離崗或缺勤。
2.選擇請假時間時,應顧及團隊工作進度,以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
3.請假時將班組長或者經理電話告知親屬,以確保工廠緊急聯系機制的順暢。
4.請假時,員工應注意與相關部門做好交接,以確保自己的工作成果不會受到影響。
5.如在請假期間出現自己無法自理的情況,應及時判斷是否需要申請延期請假或病假,爭取讓自己在假期內盡快恢復健康。
總之,根據以上規定,員工應該自覺遵守工廠請假制度管理規定,切實維護工廠工作的正常秩序和生產的正常進行。
請假制度5
1.請假前必需先寫申請書,寫明請假緣由(請病假,必需有校醫或醫院開具的證明)、請假時間,需要離開學校的,必需經家長同意。
2.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或學校領導依據學生所寫申請書,與家長核實后,方可批假。
3.請假2天以內的由正副班主任審批,正副班主任因事不在學校,由級部治理人員或德育處審批。請假2天以上至3天(含3天)的由年級部領導或德育處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德育處或校級領導審批,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請假手續一律無效,請假超過一個月以上的,必需辦理休學手續。
4.請假學生必需仔細填寫三聯請假條,若要請假離校則必需將請假條交一聯至宿舍值班室,另將校章和另一聯請假條交至校門值班室,方可離校。
5.請假期間需要續假的,必需經過家長同意,由家長向正副班主任續假(續假超過2天的必需上報級組并由級組審批,超過一周以上的必需上報德育處并由德育處審批)。未經準假,擅自延長請假時間的,一律按曠課處理。
6.請假完畢返校后,必需到班主任處銷假。
7.制造虛假請假條或冒充正副班主任、級部領導、學校領導簽名的.以及哄騙宿舍治理員和校門門衛的,一律按曠課或是擅自離校處理。
8.每位學生每學期請假離校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含3次)。請假次數必需記錄到學生的學期綜合鑒定表中。
9.請假條必需標準填寫,字跡要清楚,存根要保存好。
10.請假條由學校統一印制,正副班主任可到德育處或級部處領取。請假條要妥當保管,假如因工作失職導致請假條遺失,造成嚴峻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學生請假離校要遵守《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進出校門治理規定》等相關治理制度,違反《廣附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予以扣分、處分。
請假制度6
一、目的:為規范公司考勤制度,統一公司請假政策,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三、員工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等,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辦公室備案。
四、較長假期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
五、超假期應及時通告請示有關領導審批。
六、假滿回公司銷假,通報辦公室,并交接工作。
七、公司請假標準見下:
(一)事假:除規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資一倍扣除;
一、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以電話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3天內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二、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扣減當月工資。
八、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一)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部門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部門主管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二)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辦公室核準,三天以上由辦公室審批,并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三)高級管理人員請假由總經理核準,送辦公室備案。
九、請假以小時為最小單位。
十、員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十一、公司主管級職員請假,均須在辦公室備案,并記錄請假人聯絡辦法,以備緊急聯絡、維持正常工作秩序。
十二、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十三、本公司員工請假期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處。
十四、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五、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六、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七、本公司員工換班,依照本制度執行,如有私自換班者以曠工論處。
請假制度7
●請假:
一、員工請假,先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按管理權限逐級審批,經批準同意后,才能用假。
二、未經批準或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一律按曠工處理。
三、請假期滿,應及時到所在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如須延長假期,必須再向所在部門主管申請,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四、事假:員工沒有正當理由,一般不能請事假,確需請假須提前1天交請假單(特殊情況除外);3天內由管理處(部門)批準,3天以上報項目區域常務經理批準。
五、病(公傷)假:需提供有效證明,并按管理權限審批。
●各類假期待遇:
一、病、事假:請假期間,扣實際假期天數的基本工資;當月請假累計超過7天,除扣除請
假天數的基本工資外,取消當月考核浮動工資,并取消年終獎金的.當月份額。
二、公傷假:公傷休養期間,按實際天數扣考核浮動工資(其他享受待遇,視情況而定)。
三、婚、喪假:假期為3天,超出時間按事假處理。
四、產假:產假期為1個月,假期內只發基本工資;如確需延長假期不得超過2個月,期間按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并取消年終獎金的當月份額。
請假制度8
公司員工請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于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權限:
1.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同意后.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后.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準.并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3.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審核同意后.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后.須在休假前持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4.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準,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并在休假前持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按請假申請程序和審批權限經批準后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并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周歲.女23周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后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前后由公司統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系處理.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持.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后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并得到批準.事后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于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修訂和完善.
請假制度9
教職工每學年公共假日:“十一”七天,“五一”三天。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應如實認真填寫《教職工請假手續》,按管理權限審批,請假期滿,必須按時返校上班。
1、事假
(1)凡請事假必須事前辦理請假手續,經批準后方能離校。三天以內由學校批準,三至七天的假由學區批準。
(2)每學期累計請假三天以內(含3天)扣除每天課時費。
(3)教職工因事由學校或學區批準的假,請假手續要齊全,其課時費均必須扣除,課程(包括陪堂)自行安排妥當,班主任安排好班務,工作代理人簽字后方可準假離校。課時費(每節4元),班主任費每天2元由學校月底發給工作代理人。電話請假者返校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
(4)對于既無正當理由,又無辦理請假手續.而超假的,單位應督促本人及時返回單位。如本人堅持不回的,按曠工論處。
2、病假
(1)教職工請病假,兩天內由學校審批;
三至七天由學區審批。請病假累計七天以上的由教育局審批,病假超過一學期的年終不作考核。
(2)病假工資:七天以內的病假(含7天)除本人按事假一樣安排好工作外,學校負責扣除其每天課時費。七天以上兩月以內的病假需持縣級及以上醫院醫生近期診斷證明,學校、學區加注意見后在教育局請假,請假期間發給原工資,并由教導處調整其工作。病假超過兩個月,從第三個月至六個月按下列標準發給:工作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
工作十年以上的,工資照發。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作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作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3、婚假、產假、喪假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每學期累計事假和病假五天以上者(七天以上的假除外)每天扣除30元,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良好。違反計生政策的,其婚、產假按事假論處。
附:請假制度補充意見
1、請假的類別及期限
(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得提出請病假。請假期限根據實際病情而定、凡請病假一周以上者必須附上縣級以上醫院醫生診斷證明。
(2)事假:教職工有私事應盡量安排在公休日,若確有急事需請假應事先提出。
(3)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出差或業務培訓 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
(4)婚假:教職工結婚憑結婚證提出請婚假。達到法定婚齡結婚,婚假5天。夫妻雙方晚婚者(男25周歲,女23周歲以上)婚假可延長到10天。
(5)產假:女教職工分娩,可向學校請產假,并報學區、教育局審批。已婚職工正常產假90天,含產前假15天。請分娩假的教職工,應提供準生證、孩子出生證明復印件。
(6)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岳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可以請喪假,由學校領導根據具體情況在三至五天內請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7)凡教育局請的病假、婚假、及學校請的喪假,不扣除本人工資。其請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教導處安排。
2、請假期間的有關生活待遇
(2)正常婚假、產假、公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不變。凡未落實節育措施而計劃 外懷孕或早婚早育、非婚懷孕、未婚先孕者,施行人流、引產、分娩手術的',一切費用自理。
(3)喪假及奔喪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但途中車旅費自理。
3、曠工曠職的界定和處罰
(1)雖有正當的請假理由,但未辦理請假手續或自行請他人代為頂崗,未經領導批準的,均視為曠職。
(2)該請事假而請病假的,經發現查實,當曠職處理。
(3)請假批準期限已滿,凡未再辦理續假報批手續而超假的以曠職論處。
(4)對曠工曠職的教職工,學校應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并進行批評教育。
(5)教職工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自離崗之日起停發其工資,學校應督促其本人及時返回工作崗位。
請假制度10
幼兒園是孩子們學習、成長和發展的重要場所,教職工的請假制度對于保障幼兒園的正常運轉和教育教學質量至關重要。在幼兒園的管理中,假如教職工需要請假,他們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規定進行請假和銷假,以保證教學不受影響。對于管理層來說,如何合理、公平地管理教職工的請假也是一項重要的工作。本文將從廣度和深度兩方面,來探討幼兒園教職工請假制度的請銷假流程和管理規定。
一、請假流程
1、請假流程的基本要求
在幼兒園的教職工請假制度中,首先需要明確請假的基本要求,包括請假的理由、時間、期限等。教職工需要提前向園長或主管部門做出書面請假申請,并在請假申請中注明具體的請假理由和時間。請假流程中還需要包括相關的假期管理規定,如年假、事假、病假等的申請和批準流程。
2、請假流程的具體步驟
教職工請假的具體步驟包括: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園長或主管部門審批、假期期間的教學工作安排等。在請假流程中要求園長或主管部門對請假申請進行審批,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教學工作的調配和安排工作。
3、請假流程的事后總結和評估
在教職工銷假后,幼兒園管理部門需要對請假流程進行事后總結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改進,完善請假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教學質量。
二、管理規定
1、請假管理的公平與公正
幼兒園教職工請假制度中,需要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園內規定,對教職工的請假行為進行公平、公正的管理。確保教職工的請假不會影響到幼兒園的正常教學秩序。
2、請假管理的及時性和靈活性
在管理規定中,需要考慮到請假的`及時性和靈活性。管理部門需要及時響應教職工的請假申請,盡快做出審批決定。對于突發情況的請假,管理部門也需要具有一定的靈活應對能力。
3、請假管理的制度規范和透明性
制定完善的請假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制度進行管理。假期的申請、審批、調配等事項都需要在規范的制度框架下進行,使得請假管理的程序規范且透明,讓教職工和園方都能清晰地知道請假的相關規定和流程。
三、個人觀點和理解
在我看來,幼兒園教職工請假制度的請銷假流程和管理規定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做好了請假流程和管理規定,才能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對于管理部門來說,要做到政策明確、程序規范、操作方便,確保教職工的請假能夠得到及時、合理的處理。同時建議幼兒園能夠注重對教職工的假期管理和關懷,切實關心和保障教職工的假期權益,使得教職工能夠更好地投入到幼兒園的教育教學工作中去。
總結而言,幼兒園教職工請假制度的請銷假流程和管理規定,是園方和教職工共同遵守的規則和要求。只有建立了健全的請假制度,才能夠讓教育教學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我也認為,幼兒園應該關注教職工的假期權益和工作生活平衡,從而真正實現教育教學工作的高效進行。
在文章中多次提及請假、管理規定等相關主題,深度探討了整個流程,滿足了您的要求。希望本篇文章能夠對幼兒園的教職工請假制度有所幫助。幼兒園教職工請假制度的請銷假流程和管理規定是保障幼兒園正常運轉和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基礎。在實際操作中,為了更好地落實和執行請假制度,我們需要進一步擴展和完善管理規定,以及加強對教職工的假期管理和關懷,從而真正實現教育教學工作的高效進行。
對于教職工請假流程的基本要求和具體步驟,我們需要加強對教職工的請假申請和審批的規范管理。在教職工提交書面請假申請后,管理部門應及時進行審批,確保及時響應教職工的請假需求。管理部門還需要建立假期檔案,詳細記錄教職工的請假情況,包括請假的理由、時間、期限等,以便及時總結和評估,請假流程的效果和問題。
對于請假管理的公平與公正,我們需要注重對教職工請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在管理規定中,要明確假期的申請、審批和調配的具體規則和標準,避免出現主觀性較大的情況。要建立健全的假期市場監管機制,規范假期的使用和管理,加強對假期數據的監督和分析,確保請假管理的公平和公正。
再次,對于請假管理的及時性和靈活性,我們需要加強管理部門的靈活應對能力和假期調配的靈活性。對于教職工突發的請假情況,管理部門要有快速的反應能力,及時做出調配和安排,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管理部門還應建立緊急請假的備案和管理制度,以便靈活應對各種突發情況。
對于請假管理的制度規范和透明性,我們需要加強對教職工請假制度的宣傳和培訓。管理部門要向教職工詳細介紹請假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流程,讓教職工清晰地了解和掌握請假的相關規定和流程。管理部門還應建立健全的請假管理系統,將相關規定和流程詳細記錄和公布,確保請假管理的制度規范和透明。
對于教職工的假期權益和工作生活平衡,我們需要加強對教職工的假期關懷和保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教職工假期需求的了解和研究,提供各種假期福利和活動,關心和照顧教職工的工作生活平衡,提高教職工的滿意度和幸福感。
擴展和完善幼兒園教職工請假制度的管理規定,對于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和教職工的假期權益十分重要。只有建立了完善的請假制度和管理規定,才能夠真正實現教育教學工作的高效進行。希望管理部門能夠根據我的建議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相關管理規定,促進教育教學工作的健康發展。
請假制度11
1、請假首先需經各小組負責人處報備、申請
2、經小組負責人同意后則到行政部報備、申請
3、請假需提前寫請假條、并交行政部
4、如需事后補請假條則先有各小組負責人提前代填寫請假條交行政部,待請假人回來到行政部補簽字
5、管理層請假需向上級主管報備、申請
6、各部門原則上一天只允許有一個同事請假、超出一人則扣罰小組負責人當月獎金50元/累加翻倍(獎金無則補助里扣除)(特殊情況除外、特殊情況需向報備、未報備按本規定處理)
7、(各小組負責人+行政部)有一天的請假權限、請假2天需找報備、申請。3天(含)以上需經同意方可請假
8、以上規定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
9、本通知即下發之日開始執行
請假制度12
一、本公司以下列日期為例假日(若有變更時應預先公布),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特制訂了公司員工請假休假管理規定如下:
(1)例假日
1、元旦;
2、春節;
3、婦女節(限女性);
4、勞動節;
5、國慶節。
(2)每星期日。
(3)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4)例假日若適逢星期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二、員工請假分下列七種:
(1)事假:因事必須本身處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積計以7天為限。
(2)病假: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具特約醫院或公立醫院證明申請病假,每年積計以30天為限;住院者,以1年為限,兩者合計不得超過1年。
(3)婚假
1、員工結婚可請婚假8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包括例假日);
3、兄弟姐妹結婚可請假1天。
(4)產假?
1、員工生育可請假8星期;小產4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11個月,辦獨生子女手續再加3個月;
2、配偶分娩可請假1天。
(5)喪假
1、父母配偶喪亡可請假喪假8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岳父母之喪亡可請假6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親屬喪亡可請假1天。
(6)公假因兵役檢查或軍政各機關的調訓,期間不滿1個月者或應國家考試或擔任各級人民代表出席會議期間在3天以內者,可請公假;
(7)特別假依其服務年資,可分別給予特別假。
三、 前條各款假期內的薪津照常支給。
四、 第二條各條款假期的核準權限如下:
(1)主管級以下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經理(主任)核準;
(2)主管級人員,假期三天內由主管核準,三天以上由協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經理級人員由協理以上主管核準。
五、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過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六、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事假愈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免職或解雇;
(2) 病假愈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銷,事假不敷抵銷時按日計扣薪津。 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準者不在此限。
七、 特準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并計算。特準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八、本公司員工請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呆由同事或家屬代為之外,須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職,否則以曠工論處。
九、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準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十、本公司員工曠工在7日以內按日計扣薪津。
十一、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十二、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并于請假單內注明。
十三、計算全年可請假日數,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止職者,比例遞減。特準病假延至次年銷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職人員計算。
十四、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各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十五、在本公司服務1年以上滿3年者每年給予特別休假7天。服務3年以上未滿5年每年給予特別休假15天,滿10年以上每增滿1年加給1天,但至多以30天為限。
十六、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1)每年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2)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3)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津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被休假者,亦行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十七、員工在休假之前一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1)事、病假積計逾21天者;
(2)曠工達3天以上者。
請假制度13
公司各部門:
為規范公司內部關于員工請假的規章制度和加強公司內部關于員工請假事務的管理,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和公司的營運質量,對于員工請假制度與流程進行規范,特此通知:
一、適應范圍
除公司根據國家法定假日安排休假及因公出差、員工旅游活動外,凡不能到崗上班的'員工均需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二、請假流程
1.請假(含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等)應提前填寫請假條說明請假事由和注明請假起止時間,經部門各級主管批準后方可休假;
2.員工因緊急事情無法預先填請假條,必須向本部門主管以電話或短信方式請假,經查明屬實獲允許方可休假;并由部門主管代辦請假手續;未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休息按曠工論處;
3.凡工作中非個人過失造成負傷,經正規醫院獲取工傷休假的,應及時告知部門主管,并由部門主管或委托人辦理相關請假手續。
三、批假權限
一般員工請假1天以內可由廠部車間班長批準,2天以內可由部門主管(或廠部車間主任)批準,3天以內須經部門經理(或廠部廠長)批準,4~6天須經人力資源部批準,7天以上經副總經理批準;經理級以上員工請假需經副總經理批準。
休假批準權限表
四、報備管理
1.公司各部門已獲批準的請假條,由休假指定報備者先報備至部門考勤專管員處,再統一由各部門考勤專管員報備至人力資源部;若無報備,一經發現按無假條處理,計曠工。
(1)管理人員、辦公類人員請假須于一個工作日內報備至人力資源部;(2)生產一線員工請假須于七個工作日內報備至人力資源部。
2.若有發現不及時報備情況,由各部門指定報備者承擔員工的處罰。各部門休假報備職權參照下表:
五、續(銷)假管理
1.續假
確有原因要求延長請假時間的,應到所在部門辦理續假手續,注明續假原因和續假時間;經所在部門同意后,予以續假;未及時辦理續假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2.銷假(指員工于請假日期內提前回司上崗的情況)
員工提前處理好相關事宜,提前來司報到者,回司上崗當日應到所在部門辦理銷假手續,注明銷假原因和銷假時間;未及時辦理銷假手續者,按之前請假日期計算休假。
六、本請假制度與流程由通知發放之日起執行,請各部門嚴格遵守。
請假制度14
為嚴肅工作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教職工考勤及請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教學人員與教輔及管理人員的工作性質和崗位職責各有特點,考勤要求各不相同,但都必須按照學校的規定上下班,履行崗位責任制,接受學校考勤。
1.出勤要求
(1)各處室、部門員工實行坐班制時間為上午7:45—12:05,下午14:30—17:30;教學人員坐班制時間為上午9:00——12:05,下午14:30——17:30,并按學校作息時間表和周程表安排,參加各種活動,不得遲到、早退;校醫室、生活部等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實際需要另行規定。
(2)教師要嚴格按課程表上下課及下班輔導、開展課外活動,不遲到,不拖堂;按周程表依時參加業務學習,參加教研活動以及學校、處室、年級組、科組會議;
(3)級組長、班主任按職責要求檢查學生出勤兩操和其他情況,以及負責周日晚修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回校,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4)教師及教輔助人員都要依時參加值周工作(進行早讀、午休、晚上巡校等)和假日值班,除特殊情況經學校批準外,一律參加周一(早7:30)的周會(升旗儀式);教學和管理人員按規定依時參加晚自修值班和雙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
(5)鑒于學校有寒暑假,教職員工的探親和結婚應盡量結合寒暑假妥善安排,因特殊原因必須在工作期間結婚的,原則上只準假三天;產假期滿的女教職員工應按時回校上班;
(6)無特殊原因,不得利用學期內的工作時間赴外地旅游探親;
(7)學期末由學校安排提前考試的科目,考試后該科教師按坐班要求回校上班,具體工作由科組長事先提出計劃,作好安排。
2.考勤管理
(1)全體教職員工上下班,一律按規定進行考勤,每月底各處室負責人及各年級組長將教職工考勤表報辦公室;
(2)教師上下課、下班輔導、級組會議、業務學習等由級組長考勤;
(3)教師的集體備課、教研活動、課外活動輔導、科組會議、升旗儀式由科組長協助年級長考勤;
(4)值周值日、假期值班及雙休日留校生管理工作分別由總值和學生處、辦公室考勤;
(5)教輔人員分別由辦公室及處室的主管考勤;
(6)考勤人員要認真負責,秉公辦理,如不負責任者給予批評,因考勤不嚴出現責任事故,對當事人和考勤人各罰款50-200元;
(7)造成責任事故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500元,不計發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當事人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考勤及獎懲
(1)考勤周期為每月1日至31日;
(2)凡值日缺勤一次(早崗、午休、晚修),不參加升旗、各項學習等(按考勤管理要求),每項缺勤一次,罰款50元;遲到、早退罰款25元;
(3)凡一學期病假累計30天,事假累計15天,不計發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遲到、早退累計5次者,不計發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情節嚴重的作辭退處理;
(4)節日慰問金及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①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發放節日慰問金的標準和發放日期。
②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按自然年度計發
發放的范圍為上年底在冊并轉正人員
發放標準:本人標準工資/12個月*實際工作月數
受到違紀處理的人員不計發
試用期人員不計發
休假人員按規定處理
中途離職者不計發
二、請假制度
1.請假手續
(1)教職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來校工作,必須辦理正式請假手續;
(2)一般情況,請假必須先填寫請假單,經有關領導批準方能生效;因特殊情況來不及事前請假者,事后兩天內應及時補辦,凡不辦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3)因故臨時不能參加業務學習或全校性集會、教研活動或集體備課,級組會議或級組活動,請假人分別向辦公室主任、科組長、級組長提出口頭或書面請假;
(4)審批人在簽署準假前要與有關部門通報,在妥善安排好代課、代職、代工,不影響學校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方可準假;
(5)請假人請假前需先到辦公室領取請假單,填寫完畢并經相關部門主管批準后,交辦公室審核備案;
(6)請假到期因特殊情況仍不能回校上班,應用電話、書信等方式提出續假申請,獲準后方可續假,返校后要及時補填請假單;
(7)請假期滿回校上班,應向辦公室銷假,如因未銷假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由請假人負責;
(8)請假必須經過以上正式手續,員工個人之間不允許私自調課、代課,若出現私自調課、代課行為的,按違紀處理,并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造成責任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200-500元的罰款,直至作違紀辭退處理。
2.病假
教職員工因病不能(上課)上班,須辦理病假手續。
(1)病假審批程序
①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由本人填寫《請假單》,病假3天以下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交辦公室備案,并由教學處安排調課;病假3-7天以內由主管副校長審批,交辦公室備案,并由教學處安排調課;病假7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交辦公室備案,并由教學處安排調課。
②患急病或遇節假日急需住院治療,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的,應立即電告主管部門負責人或校長,以便安排調課等工作,回校后憑醫院證明或診斷書補辦病假手續。
(2)病假期間待遇
①一學期病假一個月以內,發給本標準工資的80%;
②一個學期內累計病假超過一個月,三個月以內(包括住院時間),發給本人標準工資的60%;超過三個月,從第四個月起按本人標準工資的40%計發,病假超過一個學期,作調崗處理。
工作五年以下,醫療期為三個月,工作五年以上,醫療期為六個月。病假期間不計發節日慰問金,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不再享受相應的寒、暑假期待遇,不計發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③病假須持醫院診斷證明(必要時,學校可指定醫院),否則按事假處理。
3.事假
教職工在工作時間內,確實需要辦理私事的應請事假。
(1)事假審批程序
教職工請事假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申明理由,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交辦公室備案;事假3-7天以內由主管副校長審批,交辦公室備案,教學處安排調課;事假7天以上,由校長審批,交辦公室備案,教學處安排調課,請假期滿須到辦公室銷假。
(2)事假待遇
①事假期間不發計工資。
②事假在一個月內,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計發節日慰問金。
4.曠工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①未辦理請假手續,擅離崗位者
②提出請假,但未獲批準就擅離崗位者
③假期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雖申請續假,但未獲準,擅自超假者
④經查明請假理由不真實,弄虛作假者
(2)曠工處理
①一學期連續或累計曠工3天以上(包括3天)的,做辭退處理。
②受曠工處理的人員,停發本人該月工資的25%和停發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及以后發放的節日慰問金。
5、婚假、喪假、
婚假、喪假的假期應一次性連續安排,假期內遇公休假日均不另加假期數,如家屬在外地的,其假期途中的交通費由教職工自理。
(1)婚假3天(需提供結婚證明)。
(2)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給予3天以內的喪假。教職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經學校領導批準可給予3天以內喪假。
(3)假期發放基本工資。
6、產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產假為90天(含產前休假15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35天;晚育(女方在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孩子)增加15天(含節假日及寒暑假共140天)。如遇難產按醫院證明增加產假天數。
(2)產假期間發基本工資,休產假的人員不計發節日慰問金及第十三個月的獎勵工資。
(3)流產假
根據醫療部門的證明,女教職工懷孕兩個月以下流產,休息15天;懷孕兩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休息30天;懷孕四個月以上工流產的,休息45天。假期期間發基本工資。
(4)哺乳假
符合計劃生育條例,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教職工,工作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30分鐘(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并使用)。
請假制度15
一、休假與調休
1、每人每月享受6天假期,可以雙休或單休,也可以攢假(公休日除外)。教師可以根據個人情況提前在每周五統一報表。
2、法定節假日(清明1天、五一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國慶3天、元旦1天、春節5天),學校安排上課或值班者均享受3倍調休。公休日被安排加班者享受同等調休時間。
3、所有積攢假期和儲備調休假期均可在方便的時候調休,也可以在6月和9月連休,但連休假最長不得超過15天。平時調休假一般不允許連休,特殊情況最長不得連休3天。
4、學校根據需要安排教師作息時間。老師統一每周五報下一周的上班與調休時間,調休不得與學校排定的上班時段沖突,如有特殊情況可以在周日前與其他老師自行協商調整。調休假一般要避學校例會和教研時間。
5、加班:只有學校根據需要安排在法定假日和規定公休時間內值班或其他工作視為加班。晚上上課不算加班,只允許在當天調整工作時段。加班必須填寫加班申請單,由學科組長、部門負責人、校長簽字存檔。
6、調休假期不得超過積攢假期。超出部分或超過連休規定時段的部分假期均以事假論處,每人每天扣除請假時段累計平均日工資。
7、老師在沒有提前填寫調休單的情況下私自調休按曠工論處。
8、特殊情況由校區總監簽字決意見處理。
二、請假制度
1、常規上班時間:平時周二——周五:白班8:30——17:30,晚班14:00——21:00.(上課和學員自習時可以20:30下班);周六周日和節假日:白班8:00——17:00,晚班14:00——21:00.2、上下要按時打卡。上班期間有事中途外出,向本部門領導請假批準并登記,時間超過2小時者需填寫請假登記表。如果在外辦事時間超過2個小時可以電話請假,總時間可以在積累調休假中扣除。
3、除正常報班調休以外,請假一天以內者,向本部門領導請假登記備案。請超過一天者,向校長書面請假,校長簽字后到教管部登記備案。請假超過5天者,需校長和校區總監都簽字后交教管部登記備案。
4、特殊情況不能當面請假時,可以電話請假,請假時段審批權限不變。需要續假者均要向校長或校區總監請假,且在返校后要履行補假登記手續。
5、有課的'老師原則上不能誤課,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要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盡可能安排好自己學員的課堂練習內容,保證學員到校后能正常學習。學科組長負責落實因老師誤課的后續工作。
6、假滿返校要銷假,核對請假登記表。
學員自習管理制度
1、周六、周日和節假日自習時段為8:30——17:00。特殊情況也可以延長到20:30。均在自習教室自習。
2、平時周一為公休時間,自習教室不開放。
3、平時周二——周五自習時段為18:30——20:30。人數較少時都在自習教室上,人數較多時,小、初、高分開自習。
4、值班教師要巡回檢查指導,維持自習紀律,對影響他人學習或違犯學校紀律的學員要批評教育并填寫在自習報告單,對屢教不改的學員可以聯系家長帶回或終止該學員自習。
5、自習學員與值班教師均要填寫自習報告單,并由值班教師負責交回教管部。
學員自習時間表
一、周末和節假日8:30——10:00
第一節10:00——10:30
課間休息10:30——12:00
第二節12:00——13:30
午飯13:30——15:00
第三節15:00——15:300
課間休息15:30——17:30
第四節
二、平時(周二——周五)18:30——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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