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電力施工合同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力施工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電力施工合同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XX機場遷建工程施工供電線路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X機場遷建工程玉達線分支接處至XX新XX10線路安裝工程
工程地點:阿XX地區____縣境內
第二條:承包范圍和內容
承包范圍:新建XX民用機場遷建10線路工程技施設計(玉其吾斯塘分)施工圖紙內容中,XX10供電線路玉達線分支接處至XX新XX航站區圍界外(不包括圍界外至中心變電站的電纜)線路路徑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補償,辦理相關手續等一切費用。安裝10千伏真空斷路器及高計一臺。按照XXXX公司要求安裝電費計量裝置等。具體內容詳見詢價文件。
第三條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
第四條工期條款
1、本工程初定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工程完成。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施工計劃要求,編制分包項目的施工計劃,經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計劃執行,確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務。
3、若乙方工程工期與進度計劃明顯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趕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無明顯改進,或乙方無能力承擔工程任務,甲方有權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單位,由此增加的承包價差由乙方承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經甲方簽字認可,工期按實順延。
第五條合同價格及結算方式
合同價款:本工程合同價款:為510000、00元(伍拾壹萬元整),(包干價)。除甲方認可的設計功能性設計變更外,包干價不做價格調整。
第六條質量要求
1、乙方承包項目的施工質量以詢價前所發放的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方案,設計變更,技術交底,現行施工與驗收規范,作為檢查、抽檢或驗收的依據和標準。
2、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管理,嚴格按照以上約定的標準進行施工。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標準及供電相關部門的驗收標準。
3、若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權責令乙方返工并承擔延誤工期的責任;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與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必須負責賠償及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工程師:
1、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范XX,職務: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甲方委托的職權:現場全面管理。
2、甲方單位委派的工程師,姓名:姬XX;職務;工程師;職權;工程全過程的管理與協調。
3、乙方項目經理,姓名;齊X;職務;項目經理。
第八條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時,甲方應書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體管理人員名單向乙方交底;
2、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檢查驗收、辦理變更登記、竣工結算手續及簽證工作等。
第九條乙方職責:
1、負責此項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質量、施工進度的具體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調撥,工程決算的上報
2、在開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業指導書。
3、必須按照國家及行業頒布的施工驗收標準的要求組織施工。
4、應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并提供必要的協助。
5、負責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的培訓。
6、負責工程項目的工作聯系和工程項目施工人員進場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驗收檔案、工程決算和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7、遵守發包人對項目統一管理的相關規定。
8、如達不到承諾分階段工期,每延誤1000元違約金(壹仟元)。
第十條安全文明約定
1、人員進場必須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時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嚴格按照現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執行公司和工地有關安全生產制度;
2、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有專人負責安全管理和監控工作,及時做好安全自檢與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負責工人的勞保用品、勞保福利及施工過程中工傷事故處理的一切費用;
5、對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并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
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工程設計變更
1、設計變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以書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變更。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⑵施工中乙方對圖紙中的不明確部位應提前一周與甲方管理人員聯系,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保修事項:
1、本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自工程完工驗收符合合同規定工程辦理移交手續之日起計算;
2、保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質量問題,均屬乙方的保修范圍;
3、保修期內發生保修事項,乙方應在接甲方通知后24小時內趕赴現場進行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費用從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發生的費用時,作為乙方的債務甲方有權追索。
第十一條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壹拾伍萬元的預付款,工程電桿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總價的60%、工程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總價的95%,留5%的質保金,質保期為________年,質保期滿后向乙方支付5%的質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銀行開戶,甲方直接劃到乙方戶頭內,而乙方收款時需提供有效票據。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執十二份,乙方執四份每份,其中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它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滿結清余款后自行終止。
2、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阿XX人民提起訴訟。
3、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切往來文件:下發通知、有效簽證及補發附件等均屬合同內容,與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該工程的材料采購乙方必須直接由廠家進貨,不得通過任何代理機構進行采購、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施工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電力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將承包給施工,為保證該工程按期、保質完成,明確雙方職責,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四、設計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六、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價款(工程總造價):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費用總造價暫定(¥)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決算為準,甲方需要增加的項目部分以設計變更為準。
第二條、合同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語言:_________________漢語
二、適用法律:_________________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適應標準、規范: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
第三條甲乙方駐工地代表
一、甲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負責施工全過程工程質量檢查。
第四條甲方工作
一、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和完成時間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甲方負責在開工前辦理好安全監護、安全交底等相關手續
二、負責組織_____________省電力____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對質量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為止。
三、根據乙方申報的開竣工報告,確定開竣工時間。
四、負責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圖及施工變更單,組織設計部門及乙方對工程施工圖進行施工前會審,設計交底。
第五條乙方工作
一、按照國家電力工程質量驗評標準,擔負施工任務。
二、與甲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員對所有施工工程的質量檢查監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須向甲方申報開工報告,報告經甲方同意后,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請,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驗收工作。
四、對甲方檢查中發現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表和工程事故報表,提供前后設備對比變化的照片及錄像,并移交檔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經甲方同意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但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賠償除外。
七、已經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失的,乙方應自費修復。
八、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及鄰近建筑物的保護工作。
九、保證施工現場清潔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符合要求,承擔違反有關規定的損失和罰款。
第六條工程質量等級
一、工程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按電力行業優質工程執行。乙方如達不到約定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至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量評定部門:_____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生技部、審計部、財務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等相關部門。
第七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組織_____________省電力___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生技部、財務部、審計部、監理部、預決算中心、運行維護單位對施工項目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乙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等費用,處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組織人員驗收,直至符合質量要求。
二、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施工指令,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甲方實施檢查檢驗不得影響乙方正常的施工進行。
三、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施工達到合同約定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時,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進行驗收,甲方應及時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第八條工程預付款本工程開工前不預付工程款。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決算后,扣除工程決算款_____________%做為保修金,其余工程決算款付給乙方。
第十條竣工決算
一、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為乙方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交決算報告。
三、保修金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工程決算款_____________%,保修期滿全部付清,保修金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均不計算利息。第十一條保修條款
一、保修內容、范圍: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的項目及乙方提供的相關材料的質量。
二、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一年,自工程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內起3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甲方在保修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條爭議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安全施工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確保工程施工科學、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決算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線路、變電所停電等事故,所發生的損失,也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并擔負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合同的生效和份數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雙方各自分送相關部門
第十五條附加條款合同條款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供電公司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電力施工合同3
發 包 方: 山東濰坊科技學院(以下簡稱甲方)
承 包 方: 山東華浩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變電所配電工程委托乙方申請通電至通電驗收完成,經雙方同意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教授新村箱變工程
工程地點: 科技學院教授新村
工程內容: 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樓室外電力高低壓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變及低壓設備的安裝,調試;教授新村1250KVA箱變及低壓分接箱之間的電纜的采購及敷設及連接,電纜井的砌筑;低壓分接箱至樓內表箱之間的低壓電纜采購及連接;1250KVA箱變兩個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購有乙方購買。
承包形式:總承包, 包工包料,交鑰匙工程
(不含配電所土建照明工程費用、配電所內接地網、設備基礎槽鋼安裝、低壓出線
工程、高壓進出線電纜、外線工程費用等)
第二條 工程總價
合同總價為(RMB):100萬元整 含稅(大寫 壹佰萬 元整), 以最終決算價格結算。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 雙方自正式簽訂合同之日起至供電局答復意見書出來后,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人民幣)40% 40,0000 元整,(大寫 肆拾萬元整);
2、 設備進廠甲方應支付工程款50%(人民幣) 50,0000 元整(大寫 伍拾萬 元整) 3、 工程驗收通電合格后30天內付款10%(人民幣) 10,0000元整(大寫 壹拾萬元整)
4、 雙方蓋章后合同開始生效。
第四條 合同范圍
1、 合同范圍為配電房內的設備。(詳細內容見合同附件)
2、 合同范圍內的主器材設備及管路.電線.相關配件,雙方采用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結算時不因物價調整或管.線的增減雙方均不辦理加減賬,惟甲方要求追加或變更項目得依原價或市場價辦理加減賬;
3、 本合同含代業主辦理申請用電手續至業主送電完成所有工程手續。
第五條 甲方職責
1、 在乙方提供的圖紙上審核確定并簽字。
2、 保證配合乙方及壽光供電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項的如期支付; 3、 供應乙方及供電公司在工地施工時所需的臨時場地及用水用電; 4、 向乙方提供用電申請手續必要的相關文件及協助;
5、 向乙方提供配電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網、設備基礎槽鋼安裝、外線工程等)。
第六條 乙方職責
1、 向供電局申請用電手續至業主送電完成; 2、 變電站高低壓系統依設計圖紙施工及送電; 3、 協助甲方向供電公司申請10KV外線施工的手續; 4、 自柜體到廠日起履行保固條款; 5、 開具本合同價上的工程發票。
第七條 技術規范
按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施工需求方案及報價單所列品牌為驗收依據。
第八條 工程日期
1、 本合同項簽訂后75天經甲方與供電公司驗收通電(要求外線工程要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導致工期延誤后果由甲方承擔。
2、 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則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甲方的違約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則通電時間順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 解約
1、甲方認為合同有中止必要時,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經甲方認可后依報價單所訂定之金額全數付給乙方;
第十條
合同編號:
2、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項規定,經甲方訂為無法完成任務,經函告七日內仍無法履約,甲方得通知解約并由乙方賠償甲方遭受之損失。
保固條款
自柜體到廠日起一年內如發生設備安裝、產品質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損害由乙方負責修復;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產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造成事故發生,所造成的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若因甲方使用不當或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擔相應維修費用;乙方提供終身有償維修。
任何一方中途違約應負全部經濟損失之責任不得異議,并放棄一切先訴抗辯權。未盡事宜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如無法解決由簽約所在地法院管轄。
本合同正本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賬 號: 賬 號: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費用計算表
建設單位:
其他項目費用
措施項目費用
電力施工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為了確保工程優質、高效的完成,保證雙方的利益公平、合理,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范圍及質量要求:
(一)土方工程
1.鋼筋、砼、模板、架子搭拆、放線等工作。
2.砌體、抹灰(除一般抹面外還包括抹找平層、保護層等工作)。
3.支架安裝,蓋板、井蓋安裝填縫。
4.耗材(包括扎絲、鐵釘、鐵絲、膠帶、模板用油、海綿條等)周轉材料(包括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設施料等)小型機械(包括攪拌機、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砼震動泵、平板振動器及現場倒運工具和作業工具等)小型工具等。
5.施工現場用水:甲方承擔購水費用。
6.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勞保防護用品等。
7.承包范圍不包括提供鋼筋、商砼、沙子、石子、水泥、磚等主要材料。
(二)鋼筋工程
1.鋼筋翻樣。
2.鋼筋機械就位、操作、工作臺制作、安裝和布置。
3.乙方結構工程中所直接使用的材料的二次倒運(不包括因甲方發生的反復倒運)歸堆碼垛、除浮銹、原材料的標識工作。
4.鋼筋合理下料,運至工作面及鋼筋焊接。
5.鋼筋制作:
①除銹、調直、切斷、冷拉。
②鋼筋的電弧焊、綁條焊、平直鋼筋閃光對焊。
③對綁扎后的成品鋼筋進行有效的保護。
④馬凳筋、梯子筋、保護層墊塊的安放。
⑤鋼筋水平、垂直控制限位卡具的加工。
⑥設計洞口、施工預留洞口的鋼筋切割,洞口加筋的制做、綁扎、連接。
⑦工作面行人通道的搭設拆除,澆搗混凝土時鋼筋保護工作。
⑧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向甲方報送自檢記錄,參與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及隱蔽工程驗收。
⑨嚴格按照文明工地的要求,工完場清,保持工作面整齊干凈,無散落材料。
6.鋼筋進場卸車。
(三)模板工程
1.依據工程的結構特點,制定詳細的模板施工方案和施工操作工藝,甲方審定后,共同遵守。
2.提供詳細的模板工程的材料計劃,供甲方審定。
3.嚴格依照藍圖繪制模板詳圖,進行模板的制作、拼裝。
4.木工機械就位,操作、保養,安裝、布置。
5.模板及配制模板用的原材料、設施料(鋼管、扣件、卡具、腳手板、對拉螺栓等)到場后的二次倒運、歸堆碼垛。
6.模板的安裝、加固、校正、拆除:
①模板的清理、刷油、擦光,模板的嵌縫、貼海棉條。
②支模所需的各種材料(模板、方木、鋼管、扣件、卡具、腳手板、螺栓等)的場內水平、垂直運輸,且在工作面上分類整齊堆放。
③支模所用腳手架的搭拆。
④嚴格按照圖紙及規范要求對模板進行就位、加固、校正。
⑤拆除后的清理、刷油及整理工作。
7.模板加工場、堆放場地及模板安裝工作面要按文明工地要求,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要整齊劃一。加工場地、堆放場地及工作面應隨時保持整潔做到工完場清。模板加工的余料、刨花、鋸沫清理不得超過四小時,并按甲方的要求,清理、堆放。
8.模板安裝完畢后的自檢、互檢、交接檢,向甲方報送自檢記錄,參與甲方、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及隱蔽工程驗收;混凝土澆灌過程的模板看護,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工程質量。
9.模板的拆除,清理、刷隔離劑保護、材料分類堆放、碼垛。
10.施工過程中,合理節約材料。
11.模板材料進場卸車。
(四)混凝土工程(商品混凝土)
1.施工方案和操作工藝的制定。
2.混凝土輸送管道的布設、安、拆,臨時運輸及施工通道的搭拆。
3.嚴格按照清水混凝土的操作工藝進行澆灌、振搗、抹面、覆蓋塑料薄膜或麻袋澆水養護,精心施工,做好成品保護。
4.本著對甲方高度負責的態度,確保不浪費混凝土,對工作面散落的混凝土、砂漿及時清理再利用,澆搗混凝土的區域隨時保持干凈。
5.每次澆搗完畢后,泵管的拆除、清洗,輸送泵場地的清理。
(五)砌體工程
1.熟悉施工圖紙,布置操作地點,領退料具,隊組自檢并配合受檢,運輸道搭拆,整個施工現場內一切所需材料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的裝卸和運輸(含人力運輸、人力傳遞或機械配合運輸,含超遠距離運輸及超高運輸,含反復多次轉運)。
2.清理基層,拉線,彈線,吊線,立皮數桿,篩砂,調制砂漿,配合做砂漿試塊,搭拆所有砌體架子(含超高),砌體外架翻板,選磚,鋪漿,砌磚,勾縫,安放木磚、鐵件,預留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磚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裝袋運至地面指定地點堆放等。同時做好磚縫灰漿養護工作。
3.除上述內容外,還包括以上未列出的而預算定額和勞動定額砌體工程應包含的其他工作內容。
(六)架子工程
乙方負責乙方承包范圍內施工所需架子、鋼筋棚、木工棚搭設、拆除(不含主體完成后乙方人員撤場后拆除內容)。
(七)質量標準
確保獲得溝道主體合格優質工程。
(八)工程進度
根據甲方的進度安排,以甲方確定的進度計劃為準。
(九)文明施工
乙方保證自己的施工區域、作業面、生活區保持整齊、干凈、無散落材料。爭取達到安全文明示范工程標準。
三、雙方履行的責任、權利
(一)甲方責任、權利
1.全面負責現場的施工組織工作,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制定工程的生產計劃,確保生產均衡性和連續性。
2.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并進行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對乙方管理、監督、檢查、驗收等職能工作。如乙方在質量、工程進度等方面達不到要求,甲方有權責令其及時退場。
3.甲方按照工程進度,根據施工需要向乙方及時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要的各種材料(提供的材料必須保證質量合格)。乙方對材料要合理使用,避免浪費。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接拆甲方提供范圍以內電源、開關,違反操作規程者,發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5.甲方負責現場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人員甲方要進行進場前安全教育。宣傳正確使用安全“三-寶”完善安全防護措施。在現場周圍和重點防范部位必須設立警示牌。甲方還應建立健全現場安全制度,逐日進行安全檢查。對違反安全制度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停工及罰款處理。
6.甲方現場制定的管理制度,在不違反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應積極的配合、遵守:甲方下達的質量、工程進度、安全、技術等指標任務,乙方應努力完成。若乙方逾期不能完成施工計劃,甲方要根據施工整個過程進行分析。尋找原因,責任落實到人,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出處理。
7.甲方協助乙方處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費用由責任方承擔),乙方進入工地后必須給全體員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8.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住宿辦工用房、食堂餐廳用房、生活用水用電等到條件。
(二)乙方責任、權利
1.乙方進場應具備以下條件:
①乙方將所有施工人員工資表及進場人員花名冊及各工種上崗證復印件上報到項目部。
②應配備一套完整的具有豐富施工管理經驗,責任心及事業心強、業務技術精通的管理班子及聯系方式報甲方備案,需要調整要及時向甲方報告,并保證配備滿足該項目施工要求的人數及技術水平,具體要求以甲方現場要求為準。
③嚴禁使用童工和體、智殘缺工人。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必須按甲方要求的質量、安全和進度組織施工。同時乙方不能轉包工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同時所發生的工程款甲方有權拒付。
①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施工規范、圖紙設計、答疑文件、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精心組織施工,按照甲方現場工程技術人員的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乙方要建立自查自檢與工序交接制度,嚴把質量關,質量必須到合格,爭取優良。如果因乙方施工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應承擔一切責任。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質量或工期造成甲方、監理、業主嚴重不滿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____日內無條件退場,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損失費用,乙方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②安全要求:甲方、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乙方進場時協助甲方做好進場前安全教育。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對于高空作業,必須嚴加防范,系好安全帶。室外高空作業操作前首先檢查腳手架是否安全,是否牢固等。如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及時排除,直至消除安全隱患,符合安全操作規范后方可施工。在專人動用簡單機械電鋸、電刨、砂輪機時,要注意用電設施的接線是否正確、安全,電線是否損壞、老化、開裂、裸露等。使用時要正確操作,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在模板支拆進程中,注意自身及他人安全,防止模板、卡具、扣件及穿墻螺栓等材料墜落傷人。如果乙方人員在施工操作中,不按安全規范進行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協助。
③進度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議定的進度計劃進行組織施工,若工程達不到要求,是乙方的原因,乙方承擔責任,每拖延一天甲方按____元/天對乙方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責令其及時退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損失;甲方的原因,甲方承擔責任。
④工完場清與文明施工要求:乙方應有計劃、有秩序的組織施工,做到工完場清料清。任何一道工序施工完畢,多余的材料必須清理干凈,分類堆放。施工現場要做到隨手清,要把所有的材料堆放在指定的地方。對于不使用的材料應及時退還甲方,以免造成材料積壓、浪費等現象。
⑤施工中發現的安全、技術質量等問題要及時向甲方匯報,加強雙方的工作聯系,解決現場的問題隱患,對質量、安全方面的隱患,不準自行盲目處理。
⑥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地方法規及國家法律。
⑦做好工程過程驗收申報工作,要以積極熱情的態度接受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和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監督、檢查。配合施工中的各項檢查工作,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三)材料管理
1.甲方的材料管理應該是過程控制,對于當時發生的問題必須當時解決或處理,以真正達到合理使用材料節約成本的目的。乙方必須在施工過程中及時的配合甲方的管理。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限額領料制度,對于超限額材料部分按市場價由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丟失責任由乙方負責,費用由乙方承擔。材料量以乙方簽字的出料單為依據。
3.乙方若發現其它偷竊材料和破壞工具、設施、設備的行為,應立即向甲方反映并協助甲方處理。
4.因材料的問題而發生的甲方對乙方的扣款調撥,必須由乙方的現場總負責人簽字方才有效。
四、結算及付款辦法:
1.按實際施工工程量計算。
2.承包單價:磚砌地溝單價____元/米;砼電纜溝單價為____元/米;檢查井單價為____元/座;人孔井單價為____元/座;挖土單價為____元/m3;____灰土回填單價為____元/m3;素土回填單價為____元/m3;余方棄置單價為____元/m3;承包總價(暫估):________元(¥________)。
3.零星借用工綜合單價____元/工日(人民幣),若發現乙方虛報零工,將處以____倍以上罰款。
4.承包范圍以外的工程量變更參考市場價結算。
5.該合同單價包含管理費、利潤、稅金及其他費用。
6.工程款的支付:
1)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執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主合同付款相應條款,如業主在乙方承包范圍竣工時未支付甲方工程款,甲方應適當支付乙方已竣工工程量的部分工程款。
2)進度款按月進度支付完成量(經監理單位、總包方驗收合格的工程量)____%的進度款,支付時間為次月建設單位付款后____個工作日內(扣除當月罰款單、扣款單)。
3)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剩余款項結算后付至結算總價的____%,____%質保金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起____個月內一次付清(扣除甲方維修費用)。
五、驗收標準:
1.雙方約定工程質量標準:合格工程。
2.工程質量按照最新頒布的驗收規范進行驗收。
六、合同說明及獎罰辦法:
1.若工程質量達不到合格,是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負責一切損失,因甲方的材質及投入不到位甲方負責一切損失。
2.若乙方拖欠參加本工程項目施工的民工工資,以致造成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處以乙方拖欠工人工資的雙倍欠款(工資)的罰款。
3.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在實際施工過程和執行合同的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雙方應本著公正、客觀、平等、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七、其它約定
1.合同是雙方最高法律文件,任何一方的言行都不能超越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都有追究的權利。
2.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甲方對乙方罰款或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賠等問題,不能超過合同的范圍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正合理的原則辦理有關處罰或簽證的手續。
3.“罰款”是一種迫不得已的管理手段,而不是目的,對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合同的事,甲方應先簽發工作聯系單或整改通知提出整改,若乙方不能按時有效的整改,甲方可以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處罰必須遵守及時性、公開性、公正性三原則。及時性要求當時發生的問題立即(或二日內)做出書面處理,;公開性是要求罰款要公布以起到教育的目的;公正性是指罰款不能違反合同和違背國空有關政策、法規的準則。
4.為保證質量、加快進度,必須保證工序的按時、順利交接,要求甲方的管理人員必須過程控制、跟蹤檢查、及時驗收,同時甲方應保證工程監理人員的驗收應不分晝夜的隨工序跟進,不要出現“檢查滯后”和“驗收滯后”的現象。
5.甲方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對乙方進行管理時必須文明管理,雙方都應做到文明行為、文明用語、互相尊重。
6.甲方有事需要乙方協助的,乙方應力所能及協助。
7.文明施工:如乙方能及時將甲方場容、場貌及各項要求都達標了,給甲方帶來經濟效益社會名譽,應給乙方相應的經濟補貼。
8.文明施工的道路硬化等工作由乙方負責完成,勞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對甲方的材料應合理使用,不得浪費。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發布的材料管理規定及處罰與合同是有同等約束力。
10.對于符合事實的罰款單,乙方不得拒簽。
11.乙方應辦理好相關的勞務手續,凡涉及勞動部門的證件,費用乙方應自理。
八、暫按此合同承包范圍,若乙方不能達到甲方質量、進度要求,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承包范圍。
九、合同簽定后,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本合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意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另有約定除外),否則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及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結算付款完畢后自行失效。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友好協商。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蓋章):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________
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
乙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施工合同5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臨清豪翰商貿城一期10KV配電工程施工
2、工程地點:新華路與緯八路交匯處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圍
承包方式:包設計、包人工、包該工程所有設備安裝材料、包機械、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檢驗、包調試、包驗收合格備案和送電、包售后維修。 承包范圍:
1、供電系統設計。
2、所有安裝設備材料的采購、運輸及保管;高壓分接箱、組合式箱變的制作、組裝及出廠檢驗;
3、供電系統施工:龍山路過路150頂管100米;從10KV1013南華線9號桿T接線夾經甲方高壓電纜分接箱至末端3臺630KVA箱變的所有設備材料的運輸、安裝、檢驗及調試;掛表送電等。其中臨清豪翰商貿城一期23#樓北側1臺630KVA的箱變及電纜施工屬于改線工程,乙方只負責電纜施工、接線、調試送電。
4、整理工程施工驗收資料
5、協調與供電部門的關系,辦理施工驗收手續。
三、工期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該工程實行包干價:總造價人民幣68萬元整(含稅),大寫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具體見乙方投標預算書。
總造價為含設計、人工、工程所有設備安裝材料、機械、工期、質量、安全、檢驗、調試、驗收合格備案和送電、售后維修、稅費(建安稅)等的綜合造價。
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后2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造價的30%作為預付款;
2、乙方在該工程全部施工完畢經驗收合格且具備送電條件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總造價的65%(支付該款時乙方必須出具工程全額建安發票);乙方收到該工程款后2小時內必須給甲方成功送電。
3、剩余5%作為質保金,從送電之日起兩年內如果該工程無質量問題或出現質量問題乙方能及時進行維修,甲方將在送電之日起兩年后的15日內將質保金無息支付給乙方。
五、箱變技術要求
1、歐式景觀樣式。設備配置根據圖紙配置,高壓部分具備高壓測量、計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擬屏在內)等設備,以達到驗收通過為準;
2、各高低壓柜體均含銅排及其輔助配件等,所有柜體內外必須要有標示牌;
3、每組箱變內部低壓出線為6路400A+2路250A,低壓柜體之間用母排連接;
4、變壓器采用2臺S11-630KVA-10.5(±2×2.5%)/0.4KV變壓器(產品是銅芯,“達馳”牌);
5、高壓柜體殼體采用覆鋁鋅板,低壓柜體采用低壓GGD;(厚度要達到國家行業標準);
6、母排要求銅母排,國家標準T2銅排,質量標準參照國家標準規范要求;
7、電氣開關等元器件品牌為“正泰”或質量不低于該品牌。
六、安裝質量標準
1、甲乙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按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標準執行。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電氣工程規范、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標準:執行最新國家及行業標準、國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如因質量不合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其他要求可參照有關國家標準、國家機械部及企業標準執行。
4、 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設備、構配件、半成品必須按有關規定提供質量合格證,或進行檢驗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5、若經甲方抽檢發現乙方在施工中存在偷工減料現象,甲方除責令恢復按圖紙或合同約定的標準外,并有權要求乙方按工程總價的10%支付違約金。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提供工程施工機械及設備存放臨時用地。
2、施工現場必須具備施工條件,否則因此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不負責。
3、及時支付工程款。
乙方責任:
1、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提供高壓系統設計圖紙、箱變和高壓分接箱基礎施工圖紙兩份,以便甲方安排土建施工;
2、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資料、設備原始資料、設備所帶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竣工圖;
3、乙方負責向臨清市供電公司有關部門按規定程序申報該工程的驗收工作。
4、乙方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程施工,嚴格遵守電力行業安全及施工相關規程、規定,確保施工安全和施工質量。如因乙方施工工藝問題未能驗收通過,乙方負責按電力部門的要求及時整改。如果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按合同總造價的3‰,給甲方賠償損失。
5、如果后期乙方在臨清市其它項目擁有630KVA的配電施工工程,須協助甲方將壹630KVA箱變配備的高壓計量裝置和高壓開關按市場價賣出。
八、質保期
箱變、高壓分接箱質保期二十年,其它質保期兩年。在質保期內,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對該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無條件免費維修或更換。如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甲方相應的賠償。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律。保修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施工合同6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2.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4.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6.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7.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9.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11.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12.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生,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13.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14.工期:甲乙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15.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8.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19.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20.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風、雨、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21.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22.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23.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應能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3.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4.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5.規定、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2.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3.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2.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到《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
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3.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1.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計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2.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3.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1.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2.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成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3.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1.對以下情況造成
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2.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2.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3.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1.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2.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三十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2.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3.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1.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接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2.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部分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三十七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3.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4.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5.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6.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7.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8.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會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1.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2.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3.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驗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1.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2.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3.合同價款可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辦的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1.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2.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3.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辦的銀行付款。
2.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應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1.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3.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5.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6.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1.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3.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4.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5.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7.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1.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2.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計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3.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1.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3.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1.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2.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方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6.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雙方按約定分享。
8.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9.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分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1.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辦的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辦的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1.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2.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3.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②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③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4.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___%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5.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7.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1.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2.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4.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1.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為其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從應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1.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2.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1.甲方要求采用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圖紙、設計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和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4.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3.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二款(2)項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1.甲方按《協議條款》的
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產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2.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3.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1.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3.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4.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5.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1.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2.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
第一章一般條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性質
承包范圍
2.批準單位
批準文號
業主或主管單位
3.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總日歷工期
4.質量等級
5.承包方式
6.合同價款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1.合同文件的組成和解釋順序
(1)本協議條款;
(2)本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以漢字普通話解釋、說明。
2.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規章。
3.施工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
第四條圖紙
1.甲方在開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圖____份、現場存放的___份,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對乙方做好圖紙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3.甲方對圖紙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擔的費用。
4.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___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在開工前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___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6.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根據實際情況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的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新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___(職務____專業技術職稱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___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___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
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電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
電力施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職責,分工協作,互相促進,優質、高效,按期完成本工程,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和內容:配電間低壓GGD雙電源柜的安裝;兩種電纜的敷設;落地計量箱的安裝;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該項工程的施工并提供該項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設備。(低壓電纜除外)
第三條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15天;
2.本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工程合同總價
本工程合同價為人民幣___元。
第五條甲乙雙方負責事項及分工
1、甲方
(1)負責提供供電部門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且合法有效。
(2)負責對本工程進度、施工質量進行監督驗收,并對施工中的問題進行協調。
(3)甲方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價款。
2、乙方
(1)按照設計圖紙編制工程預算,組織人員根據方案圖紙進行實地勘察,制定施工組織措施及安全措施。
(2)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質證明,并合法有效。
(3)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配合向供電部門報送且辦理。
(4)負責協助甲方辦理相關的供電局用電手續費用,此費用在總費用中包含。
(5)乙方全方位的進行施工跟蹤,施工中嚴格按照供電驗收標準加強自檢安全責任到位,做到文明施工,加強技術規范,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按時完成。
(6)乙方向甲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并終生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六條設備材料購置
1.工程所需的電器材料設備,由乙方負責采購,材料及規格符合甲方要求(見材料明細表),并且必須具備供電部門的入網許可證,并具備相應的資質生產廠家,保證質量,保證安全且信譽度高的供貨商。
2.乙方負責進行運輸到施工現場。
3.所有設備都具有相應的出廠報告等技術參數。
4.開工前檢查材料、設備是否齊全、完整。
第七條付款方式
工程簽訂本合同后開工前預付合同總價的%預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后送電前,支付合同總價的35 %工程款,預留合同總價的質保金,質保期為三個月,質保期到后一周內一次性付清。
第八條其它事宜
1.未盡事宜,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程實際,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由雙方協調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施工合同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共同商討,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主要內容:
質量要求:按電力部門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二、工程造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費用包干, 甲方自簽訂合同之日全部付清。
四、技術資料,圖紙提供方法:甲方在開工之日前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并指定同志為施工代表,負責施工中的協調工作。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和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并指定 同志為施工工地負責人,以便雙方共同處理施工中的問題。
五、開、竣工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至年月日竣工,總計工作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六、違約責任:甲方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減少損失,并賠償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七、甲方如對安裝標準有特殊要求,必須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如不符合工程質量,甲方有權令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違約金額由甲、乙雙方約定。
八、乙方工程不符合工程質量、技術要求。甲方有權責令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期五日,處以工程總造價1%的違約金。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成時,按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裁決。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如需分送有關單位,份數另定。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需另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 方:(蓋章) 乙 方: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電力施工合同9
工程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服 務 方:
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合同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 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 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于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1、 本項目管理合同;
2、 附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3、 本合同實施過程中經雙方協商一致的補充合同文件。
第三條 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咨詢服務。
第五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1、 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2、 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 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經業主批準的項目管理計劃書;
5、 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范、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6.1總則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項目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項目管理目標、項目概況、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采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6.2項目建設策劃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列出項目建設流程。
6.2.2制定項目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界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征詢。
6.3.2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文件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筑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審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系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6.4.1聯系、協調與項目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系。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4.3協調勘察、設計工作,努力使設計成果符合項目的功能要求和滿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組織或協助主管單位召開本工程擴初設計審批會。
6.4.5組織設計優化設計,及時將各方審核意見、專家咨詢意見以及甲方使用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對項目設計進行優化。
6.5合同管理6.5.1起草或組織起草設計合同、勘察合同。
6.5.2組織合同談判。
6.5.3協助甲方對合同條款的最終確認。
6.5.4監理合同執行臺帳,對合同進行跟蹤管理。
6.5.5主持合同爭議的協調,配合合同爭議的.仲裁或訴訟。
6.6工程投資管理6.6.1協助業主審核支付申請。
6.6.2審核各相關合同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協助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造價咨詢機構對工程概算進行審核。
6.7工程進度管理6.7.1按照甲方對總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階段工程進度計劃,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各單位進度實施情況。
6.7.2制定項目總進度網絡計劃,確定控制節點,提出控制計劃目標。
電力施工合同10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配電改造方案,乙方承擔其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保證施工任務按時、優質、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以資信守。
一、工程概況及承包方式: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線材由甲方指定采購,由甲方負責與供貨方結算)
二、承包范圍:
定制專用配線柜一個(2米x1.5米x0.5米),計____元。指定乙方采購PVC絕緣管(直徑100毫米)以及配件,計____元;指定乙方采購接線端子,絕緣帶,計____元;維修低壓電容補償屏2塊并并指定乙方負責購買相關配件,計____元;乙方拆除老配電間低壓出線;安裝新配電間各路低壓出線并保證車間正常運轉,安裝及拆除工資計____元。
三、工程期限及質量
工程期限:合同簽訂,預付款到賬后即開工,有效工作日45天;
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合格,以保證各車間用電正常,無功補償正常工作。
四、甲方責任及權利:
協助乙方現場施工,協調好周邊環境,嚴格控制影響工程進度的不良現象。
五、乙方責任:
1、明確施工措施和質量要求,作好施工前的準備工作,并密切協調好與高壓的安裝工作。
2、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事故,概由乙方負責;搬遷電器設備時若有損壞負責維修或賠償;結算前,乙方負責提供符合報帳要求的票據;
六、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1、工程費用:根據本工程預算書,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工程總價(不含電纜線)為____元整(¥____元);
2、付款方式:合同簽定甲方即預付工程備料款____元整(¥____元),本電纜安裝工程和低壓補償工程均驗收合格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其余工程款____元整(¥____元)。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根據合同法、電力法進行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力施工合同1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就配電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配電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1)戶表 塊的電力安裝(含高低壓)及移交給電力部門。
(2)工程的驗收與送電(配電工程涉及與電力部門除外的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矛盾糾紛、賠償事宜由甲方負責)。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圍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方式。
2、承包范圍:乙方按照電力部門供電設計圖紙中的工程內容進行施工以及驗收送電。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為35天(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日)。因甲方原因造成誤工,工期順延。
四、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五、雙方責任
1、工程質量標準:乙方必須按照電力行業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和安裝并按照協定的工程內容保質保量完成,電力部門驗收合格。
2、施工中的安全責任屬乙方工作范圍內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時間完成施工任務并驗收送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外)。甲方必須按協議規定日期付清工程款。
4、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5、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甲方指定方進行施工,并負責住戶及其它施工部門的矛盾協調,不是乙方損壞的,乙方不負責任。乙方指定 技術員為本工程現場負責人。
6、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間,甲方提供施工電源和供水,甲方負責水電費。乙方在甲方安裝的箱變、電纜等材料,在未送電前由甲方負責保管。
7、設計變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如需要進行方案設計變
更,按實際情況經電力部門同意方可進行供電方案設計變更,無論供電方案設計變更與否,合同價款不變。
8、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交竣工圖1套。
9、為了不影響整個工程能及時受電,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與供電部門協調供用電相關手續。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再行協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電力施工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便于合同的實施,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內容及范圍
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地埋管,電纜敷設,電纜分接箱,箱式變壓器、環網柜的安裝、調試,施工圖、竣工圖、竣工資料的提供等)。
三、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___元(大寫:___元)(包含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費用)。
四、承包方式
以合同第三條中的工程價款包工包料,一次包死,在方案沒有改變的情況下,總價款不發生任何變化。
五、施工工期
必須在___年___月___日前竣工通電且電業局手續完備。
六、使用材料、規格
本工程必須按施工圖紙設計要求的材料規格及材質進行施工,材料規格及材質必須符合國家相應標準。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次支付
7。1合同簽字生效后,乙方進場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30%;
7。2所有工程完工,乙方出示___市電業局送電手續的相關證明資料且整套竣工資料及相關合格證移交甲方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的40%,付款之日起乙方保證3日內通上電能夠使用;
7。3自送電之日起滿兩年后,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價款的26%,剩余4%在保修期結束后,無質量問題情況下一次性無息支付。
八、質量要求
本工程必須經市電業局驗收合格。乙方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要求施工,所用設備及材料必須為正規廠家產品,符合設計要求,并應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如因所供設備、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質保期
該工程自竣工之日起(以甲乙雙方書面形式確認時間為準)質保期為兩年。
十、雙方權利和責任
甲方:及時支付工程款。
乙方:
1、負責協調供電相關部門的內、外部關系;在施工中,市政、綠化、村民等阻礙施工時,由乙方為主來處理,甲方協助乙方解決;
2、按有關設計圖紙要求及國家規定施工,保證工程按期竣工且施工質量滿足合同要求;
3、保證施工范圍周邊建筑物及原有設施的完好,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工程過程中應聽從甲方駐工地代表的管理、協調;
5、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押金5000元整,由甲方代乙方向繳納;如果出現不文明施工現象,或者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甲方代乙方繳納5000元整,文明施工保證金不退換時,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者從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事故處理及安全防護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行負責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其相關費用,無論任何原因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任何安全事故;而造成的自身工作人員和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其任何費用和法律責任。
十二、成品保護及維護
工程施工安裝期間和項目完工驗收后由乙方負責進行成品保護出現設備、線路損壞、丟失由乙方負責,經監理、甲方驗收無質量問題符合使用條件后以書面形式交小區物業管理單位,交接后出現構件損壞、丟失由小區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保質期內出現任何非人為的設備、線路損壞等質量問題,全部由乙方負責維護。
十三、工程移交
工程驗收合格送電后,乙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甲方對工程質量作出評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十四、保修
本合同工程在正式移交電業局之前的質量和成品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由于電纜線路等本工程相關部分出現丟失、損壞、質量問題等乙方應承擔修理、重作更換、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的責任。正式通電之日起兩年內由乙方和電業局共同負責。若電業局不負責,由乙方負責與電業局協調,協調不成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期約定和7。2項規定,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支付每日5000元的延期違約金。
十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電力施工合同13
(如)甲方(發包方):
(如)乙方(承包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內容:項目區輸變電線路采用高壓與低壓配套配置,高壓線采用 KV明線架設,低壓采用 KV明線布置,共架設長度為 公里,其中高壓線 公里,低壓線 公里。高壓線采用JKLGWJ-10KV/1×70架空絕緣線;低壓線采用JKLGWJ-0.6KV/1× 架空絕緣線。低壓電桿采用 米鋼筋混凝土桿,間距 米;高壓電桿采用 米鋼筋混凝土桿,間距 米。
架設電線按電力部門新規定的標準執行。購置安裝 KVA節能變壓器 臺及配套設施配備塑鋼結構, 米× 米 起脊變壓器房。施工前,首先要做好施工準備工作,包括技術準備、物資準備等,第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調查,包括進行線路復測,選擇項目部、施工隊駐地和材料站等;第三通過竣工驗收后,做好資產移交工作。
4、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5、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合同價款:
第二條:技術標準
一、工程范圍:省批我縣20xx年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所涉及輸變電線路工程。
二、施工基本要求
1、服從當地電網規劃,基本技術參數需與當地電網的技術參數匹配,滿足供電管理部門的要求;
2、主結線規范、簡潔、清晰,電氣設備材料性能先進、節能環保便于操作維護管理,高低壓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規劃布局合理、經濟實用;
3、特別重視運行安全、可靠、經濟、控制靈活,要實現集中控制與分散控制靈活選擇;
4、規劃設計少占耕地、施工規劃少占青苗、其補償由乙方負責。
5、需要定切實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和準則。
三、需遵守和執行的規程、規范和標準:
1、66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設計規菏(GBY0061-97)
2、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95)
3、10KV以下變電所設計規范(GB50053-94)
4、低壓配電設計規范(BG50054-95)
5、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線路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73-92)
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力變壓器、油侵電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J148-90)
7、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92)
8、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GBJ50150-91)
9、建筑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
10、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范(9DL/T499-20xx)
四、報價書編制依據:
1、經業主審定的施工圖紙及施工說明;
2、定額選用《山東省安裝工程計價依據》和《山東省水利水電工程預算定額》;
第三條:如甲主要施工人員
1、項目負責人:
2、工程技術負責人:
3、質量檢查負責人:
4、安全檢查負責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
第四條:如乙方主要施工人員
1、施工技術負責人:
2、質量檢查負責人:
3、安全檢查負責:
第五條:甲方工作
1、書面提供所需材料、高壓線路布置,乙方提供給甲方服務費 元。
2、做好當地群眾工作,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環境。
第六條:質量檢查和返工
甲方應隨時檢查工程質量,如發現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規范要求,乙方應按甲方意見采取補救措施,徹底返工,并達到設計目的。如乙方隱瞞質量事故,有意不執行甲方意見,除返工外甲方可對乙方每以點 元罰款。
第七條:工程質量的核實與確認,乙方應按甲方提供技術要求施工,如果施工中實際工程量與合同書中計算報價的工程量不符,按實際工程量和合同書中的單價相應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款。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與結算
簽訂合同生效:不撥預付款,開工后按工程形象進度撥款。工程進度完成50%,撥款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撥付工程款90%,剩余10%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后支付。
付款方式:一律采用轉帳支付。
第九條: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后,甲方先行初步驗收,并提出質量評價意見。工程項目全部完成后,整編好竣工資料,連同初驗意見,報上級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第十條:爭議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先行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通過上級主管部門或仲裁部門解決。
第十一條:安全施工
甲方應注意乙方施工安全,并盡力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方便;乙方更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中造成的工傷事故、傷亡撫恤費及不預見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不予負擔。
第十二條:履約保證金,為維護施工質量,符合設計項目的嚴肅性,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約保證金10%后,經甲方認可,甲方將履約保證金退給乙方。
第十三條:其它。乙方的工程量清單及報價,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 內部機密。
甲方:乙方:年月日:
電力施工合同14
立協議單位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
三、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四、工程內容
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
本工程合同預算價為_________元。雙方自正式簽訂協議日期起,甲方應按工程總造價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預付款_________元,在進行開工時再付工程預付款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驗收后按工程決算書結清,金額多退少補。
六、雙方責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負責會同乙方、設計單位對工程施工圖紙及工程概算書進行會審,經會審后工程施工圖及工程設計概算書,作為今后施工和編制施工圖預算書的唯一依據。
2、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編制的工程施工圖預算進行會審,會審后的工程施工圖預算書作為工程竣工結算唯一的依據。
3、乙方必須嚴格按圖施工,保證施工質量,甲方對施工工地必須提供方便,并有專人負責,做好施工質量監督及隱蔽工程驗收。
4、乙方對設計單位的設計圖紙應會審,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問題應由乙方負責。
5、施工設備及材料由乙方材料倉庫運到工地的運輸費已包括在決算書內。
七、雙方-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簽訂甲方土建設驗收合格后_________月內完工,工程如緩期,所造成停工窩工以及返工等損失,由乙方負責。
八、安全質量措施費,250kya及以下為伍百元,315kva及以上為壹仟元,1000kva及以上為_________(大寫)元。變壓器油化試驗費每臺_________(大寫)元。設備運輸采保費按行業規定以設備費的1.5%計取,設計費按勘察設計費用規定收取,變壓器驗收費按2元/kva計取(編入決算書)。
九、設備材料供應辦法,為了工程進度,工程所需設備材料由甲方委托乙方供應,工程設備材料需具備合格證(編入決算書)。
十、在工程竣工前五天,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參加驗收,不得無故拖延。
十一、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十三、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日起生效,竣工結算后,同時失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協議簽訂地:_________
甲方(發包人):_________
法人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行業準入證號碼:_________
工程設計師: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施工負責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團登記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址:_________
電力施工合同15
第一章詞語涵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詞語涵義
《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下簡稱《合同條件》)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以下簡稱《協議條款》),組成,其用詞用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二、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電力施工企業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工程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發包方接受的當事人。
四、乙方駐工地代表(簡稱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會監理:受甲方委托、具備《電力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資格的工程監理單位或人員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六、總監理工程師: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七、設計單位:甲方委托的具備《電力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如上部門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九、工程質量監督部門:電力工業部、電業管理局、省(直轄市、自治區)電力局或其根據《電力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設置的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十、工程:《協議條款》約定具體內容的電力建設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價款:以現行的定額、材料預算價和相應的取費標準為指導價格,通過招標投標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約完成工程施工內容的價款總額。
十二、經濟支出:在施工中發出,經甲方確認后以增加預算形式支付的合同價款。
十三、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負擔的開支。
十四、工期:甲方雙方參照電力建設工程項目工期定額等規定,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開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十八、施工現場:經甲方同意、“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所確定的用以施工的場地。
十九、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字、復印、印刷的各種通知、任命、委托、證書、簽證、備忘錄、會議紀要、函件及經過確認的電報、電傳等。
二十、不可抗力: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震等對工程及履約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十一、賠償金:責任方彌補對方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費用,包括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配件積壓、倒運的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等實際費用,以及從這些費用應付之日起所應計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損失。
二十二、質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合同對質量的要求。
二十三、協議條款:結合具體工程,甲乙雙方協商后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二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合同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等文書;
4.招標承包工程的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文件;
5.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6.標準、規范和其它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7.構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實行社會監理的,可先由總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意見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普通話書寫,雙方可根據需要商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譯本,對合同文件的解釋、說明則使用漢語普通話。
二、適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電力工業部規章和約定的其它行業規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規。
三、施工應當使用國家標準、規范和電力行業標準、規范。國家、電力行業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可約定使用其它行業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標準、規范。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份數向乙方提供約定的標準、規范。
四、國內沒有相應的標準、規范時,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要求使用國外
標準、規范,應報請電力行業主管部門批準并負責按約定提供中文譯本。
五、購買、翻譯和制定標準、規范及提出施工工藝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圖紙
一、甲方在開工日期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包括竣工圖和現場存放的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并保證圖紙準確且具有滿足施工要求的設計深度,乙方按《協議條款》要求做好圖紙保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提供全套圖紙,將不能提供的圖紙名稱、提供期限列入本條款,并保證滿足實施“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的需要。
三、甲方對圖紙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應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擔費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復制、交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未如約收到甲方提供的圖紙,應在5天內將所需圖紙或指示的內容、理由、時間及遲誤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內未答復,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六、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圖紙不完整、不準確或設計深度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應及時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條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約定處理。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圖紙有如上缺陷未發現,甲方仍應按第七條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條第四款約定承擔責任,并給付因此造成的修補、拆除、改建、重建等費用。
第二章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其部分權利和職責,并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見、批準、答復等均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24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對甲方代表的指令應予執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于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后2天內不予答復,即視為其確認乙方要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雖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所發生的費用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復等,并如約履行約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時內仍未予以答復,即視為其確認、同意、批準,應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順延因此延誤的工期,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
二、實行社會監理的工程,甲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范圍通知乙方。總監理工程師按約定在委托授權范圍內執行職務。
三、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六條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駐施工現場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1.乙方的要求、申請和通知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依據合同發出指令和要求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系的情況下,可采取保證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送交報告。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支出,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費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合同文件約定的義務及其職權內的承諾)。
第七條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樹木賠償、房屋拆遷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礙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現場外部接至《協議條款》約定地點,并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施工現場內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養,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5.辦理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占道及運輸、鐵路專用線的申報批準等手續,與有關方面締結工程交跨鐵路、公路、
通訊線路需要的協議。
6.將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并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對于需要審定施工圖預算的應及時予以審定。
8.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時間為承包安裝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現場,保證現場及建筑物、構筑物、結構、基礎等符合安裝施工的要求。
10.協調施工現場上的各施工企業相互交叉作業關系,及時處理有關問題。
二、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以上義務,則承擔由此導致的費用支出,賠償因此造成的乙方損失,延誤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三、甲方將上述某項工作委托乙方完成,應承擔所發生的經濟支出并給付乙方相應的費用。
第八條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范圍、時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設計資格證書允許的范圍內,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圖設計、與工程配套的設計或施工需要的細部設計,經甲方代表批準后使用。
2.按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和工程用款計劃及有關統計報表。
3.按工程需要設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及警衛,并做好安全、防護設施的維修。乙方未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程、財產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責任。
4.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采取有效措施實施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交通和環境保護的管理規定。因技術、經濟條件限制,對環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規定范圍內的,應由甲方會同乙方事先報請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負責保護工作,保護不善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的部位和相應的經濟支出,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后發生損壞或其它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的保護工作。
8.保護施工現場清潔。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合同簽訂后頒發的規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和罰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上述義務。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支出,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三章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九條進度計劃
一、甲方在締結合同后3天內向乙方提供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大綱及“供應材料、設備計劃”、“提供土建工程計劃”等資料,乙方據以按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的約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在開工前如約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約提供其應提供的資料,按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處理。乙方未如約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按第八條第二款處理。
二、甲方代表對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同意與否,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予以答復,逾期未復,可視為已經同意。經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為合同文件,應共同遵循。
三、乙方應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之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重大的施工技術措施,乙方應報請甲方代表審核批準后實施,由甲方承擔特殊施工技術措施費。
第十條延期開工
一、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和“施工綜合進度計劃”確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條件開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開工的,應在約定的開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后3天內作出答復,逾期未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開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開工未按第十條第一款約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開工獲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將開工日期推遲,由甲方承擔乙方因此付出的費用和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一條暫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提出暫停要求后24小時內應對此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暫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甲方代表的處理意見后向其提出復工要求,經批準后繼續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在乙方提出復工要求后24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乙方施工因此無法進行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三、暫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擔
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工期延誤
一、對以下情況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2.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合同中約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給予順延工期的其它情況。
二、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后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報告3天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予答復,即視為甲方代表對此報告予以批準。
第十三條工期提前
一、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二、乙方按“提前竣工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進度修訂計劃后5天內給予批復,逾期未批復則視為其已批準。
第四章質量與驗收
第十四條檢查和返工
一、乙方按相應的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約定采用的標準、設計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二、以上檢查合格后,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以上檢查檢驗應執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等規定,在不影響正常施工的前提下進行,如影響正常施工,除非經檢查檢驗為質量不合格,因此發生的費用則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五條質量等級評定
一、工程質量應達到約定的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規定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二、工程達不到約定質量條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約定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條件,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由于設計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達到約定質量條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經濟支出由甲方承擔,工期相應順延。乙方無力予以修改的,經甲方代表認可,該部分可不在評定質量等級之列。
四、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十六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一、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其名稱、驗收時間、要求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二、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后在隱蔽或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驗收,并準備驗收記錄。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三、工程質量符合規范要求,驗收24小時后,甲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甲方代表已經批準,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十七條分部試運
一、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應按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進行分部試運。除約定由設備制造、供貨單位自行調試的以外,分部試運由乙方負責,編制分部試運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準后執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批復即視為經甲方代表批準。
二、乙方在分部試運的48小時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分部試運可書面委托他人全權代表,非發生第37條約定的情況不得推遲。
三、分部試運的調整試驗記錄,由乙方及調試單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記錄上簽字,作為質量驗收和整套啟動的依據。
四、由于乙方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試運后24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由乙方按其意見修改后重新試運。
五、甲方代表未參加分部試運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參加試運未在約定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試運合格不簽字驗收,試運結束24小時后試運記錄自行生效,甲方應予承認,乙方可繼續施工并可據以辦理有關手續。
六、經分部試運合格的設備和系統,由于生產或試運需要繼續運轉,可交由甲方負責保管和運行維護。
七、分部試運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協議條款》另有約定的,均由甲方承擔。
八、由于設計、設備制造、操作不當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責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裝,所發生
的費用及重新購置材料、設備價款和運費等,均由甲方給付后與責任方結算,延誤的工期予以相應順延。
第十八條驗收和重新檢驗
一、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如約予以驗收,由乙方在驗收48小時前提交“驗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驗收。通知包括驗收的內容、時間、地點,附上乙方自檢記錄。
二、甲方代表不能按時參加驗收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驗收24小時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過兩天。否則,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應承認其驗收記錄有效。
三、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并在檢查后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查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也予順延。
第五章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十九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一、甲乙雙方在簽訂《協議條款》時交換各自開戶銀行出具的履約保函,保證依法履約付款,待保修期滿后退還。
二、合同價款在《協議條款》中予以約定,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和《關于基本建設工程實行竣工結算的具體規定》結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作調整。
1.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增加或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削減。
2.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4.合同約定的其它增減或調整。
三、合同價款或調整的范圍,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乙方在第十九條第二款約定的情況發生后10天內,按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約定或依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價格調整文件計算價款調整金額,并將調整的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通知經銀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未答復則視為甲方代表予以批準,應據以結算付款。
第二十條工程款預付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額,向乙方預付工程款,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二、甲方未按第二十條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約定給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暫停止施工,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付給應付款從應付之日起的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一、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申請確認。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3天內按設計圖紙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確認(簡稱計量),逾期未予以計量,即視為甲方代表對乙方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已經確認,亦作為工程款支付的依據。
二、甲方在進行計量24小時前通知乙方派人參加,乙方應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甲方未按約定發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參加計量,甲方的自行計量無效。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參加計量,甲方自行計量的結果有效,即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三、甲方代表對乙方超出圖紙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計量。
第二十二條工程款支付
一、乙方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和甲方代表確認的工程量,依據構成合同價款相應項目的單位和取費標準,計算出已完工程的價款,編制“工程款結算帳單”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結算帳單”后5天內予以簽證,并通知經銀行付款。
二、甲方代表對乙方的結算帳單逾期未簽證,或經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發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給付,乙方可暫停施工,按第七條款約定處理,并由甲方償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從其計量簽字第11天起按約定的利率計取。
第六章材料設備供應
第二十三條甲方供應材料設備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為乙方供應材料、設備,所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型號、數量、單位、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與清單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設備的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設備前按約定時間通知乙方驗收、領取,經驗收、領取后發生損壞丟失由乙方補修、賠償。
三、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與《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或清單不符,按以下情況分別處理:
1.材料、設備的單價不符,由甲方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種類、規格、質量等級不符,乙方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甲方運出施工現場并重新采購。設備到貨時如不能開箱檢驗,可只驗收箱子數量,之后的開箱檢驗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現缺件即由甲方負責補足,質量等級、規格等不符的則由甲方重新采購。
3.材料的種類、規格、型號等不符,乙方可代為調劑串換,甲方承擔相應的經濟支出。
4.設備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處理,由甲方給付因此發生的費用。
5.到貨地點不符,甲方負責倒運至指定地點。
6.供應數量不足,由甲方補齊;供應數量超額,由甲方將多余部分運出施工現場。
7.供應時間提前,甲方負責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四、乙方未如約檢驗、接收、領取材料、設備給甲方造成損失,按第八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五、經乙方檢驗通過之后發現甲方所供材料、設備(包括備品、備件)有規格、質量等不符的,甲方仍應承擔重新采購及拆除、重建的經濟支出。
六、甲方未按《協議條款》約定、合同文件規定和清單供應材料、設備,或供應時間遲誤,或出現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第五款約定的情況,造成乙方施工延誤的,按第七條第二款約定處理。
第二十四條乙方采購材料設備
一、乙方根據《協議條款》約定,按照設計和規范的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并提供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二、甲方委托乙方卸運、保管材料、設備和配制加工非標準設備、代辦設備,在《協議條款》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或另訂協議,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預付款。
三、在材料、設備到貨前,乙方按約定通知甲方代表驗收,甲方未按時到場驗收,可視為其已驗收,乙方自行驗收生效。
四、乙方采購材料、設備的價差調整辦法,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五、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或配制加工的非標準設備與設計和規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絕驗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現場,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六、無論甲方是否到場驗收,驗收后發現材料、設備不符合設計和規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復或拆除、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的損失。由此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七、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批準,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第七章設計變更
第二十五條設計變更
一、乙方執行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按圖施工,發現設計差錯缺漏不得將錯就錯或擅自修補,應及時向甲方代表提出變更設計申請。
二、甲方對原設計進行變更或同意乙方的變更設計申請,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送交原設計單位審查、修改、補充,取得相應的圖紙、說明,對于較大設施變更和重大設計變更還應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追加投資和材料的指標,之后發給乙方設計變更通知,否則乙方有權拒絕變更。
三、乙方按照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進行下列變更:
1.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關工程的性質、質量、規格;
3.更改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變能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四、因以上變更導致的經濟支出和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二十六條確定變更價款
一、發生第二十五條約定的變更后,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內,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變更價格,經甲方代表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計算,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情況的價格,可將此作為確定變更價格的基礎用以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的和類似的價格,由乙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
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變更價格意見后5天內予以批準,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復即視為甲方代表批準。
三、乙方對于甲方代表不批準其變更價格意見持有異議,可提請總監理工程師予以評定(如果有社會監理)、提請約定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則可按第30條約定處理。
第八章竣工與結算
第二十七條竣工驗收
一、工程具備竣工條件,乙方按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等規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申請驗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請驗收后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5天內給予批準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甲方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發生的費用及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予以順延。
二、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等規定,由甲方承擔整套啟動試運驗收的組織工作,全面處理試運驗收中發生的問題。乙方參與有重大影響項目的整套啟動調試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啟動調試中負責其施工項目的維護、檢修、消除缺陷。
三、乙方參加整套啟動試運的工日及酬金,經甲乙雙方參照調試工期定額和相應的取費標準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約定、已包含在合同價款的除外。
四、竣工日期為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乙方修改后經甲方驗收之日。
五、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六、按建設項目檔案資料管理的有關規定,乙方在整套啟
動試運驗收后45天內,將竣工圖等完整竣工資料移交甲方。
七、工程移交后實行試生產的,火電項目期限6個月,不得延長。試生產利潤,甲乙方雙方按約定分享。
八、由于設計、設備或系統等不屬于乙方原因使個別項目不能全部投入,應在啟動試運驗收記錄上寫明原因,由甲方負責在驗收后組織完成。
九、機組經72小時試運后,由于系統負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機,則免去其后的規定試運時間,即告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完成。
十、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數非主要設備未按設計規定的內容全部建成,但不影響正常生產,已符合竣工驗收標準的,應辦理竣工驗收手續,由承包該施工項目的乙方負責在整套啟動試運驗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十一、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單位工程和部位須甩項竣工時,雙方訂立甩項竣工協議,明確各方責任。
十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后10天內無正當理由未組織驗收,或驗收后5天內未予批準且未提出修改意見,即視為此“竣工驗收報告”經甲方代表批準,應據以辦理結算手續。
第二十八條竣工結算
一、竣工報告批準后,乙方按建設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等有關規定和《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結算報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報告后5天內予以批準并將撥款通知送經銀行辦理竣工結算,或提出修改意見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二、甲方違反有關規定或約定未如約辦理竣工結算,或經銀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護,由甲方給付保護費用,承擔違約責任,并按約定的利率償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條保修
一、執行電力建設工程啟動及竣工驗收規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等規定,乙方對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質量缺陷負責維修。
二、保修項目、內容、范圍,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三、保修期,整體工程或其中分單項、單位、分項、分部驗收交付的工程,均從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別計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1)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為3年;
(2)建筑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6個月;
(3)建筑物的供熱、供冷工程為1個采暖期、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為1年。
2.安裝工程保修期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
四、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從其給付乙方的工程結算款中劃撥,存入《協議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銀行開設的專門帳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價的1.5%留存;
2.安裝工程按其造價的0.5~1%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中約定留存比例。
五、保修責任,乙方負責維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質量缺陷,所發生的費用從質量保險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發給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兩周內到達現場與甲方共同辨明質量缺陷責任,商議返修內容。屬乙方責任的,乙方未按期到達現場,甲方應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書后1周內仍未到達,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標準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按上述辦法支付。由于設計、使用不當或材料、構件、配件、設備的設計、制造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責任方承擔保修責任,乙方予以維修發生的費用由甲方給付。對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不予承擔責任。
六、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條約定確定,返修價款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質量驗收按第十四條約定進行,所用材料、構件、配件等數量、價格及采購供應等具體事宜由雙方商定或簽訂協議,甲方應積極予以創造方便條件。
七、退還工程質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滿后20天內予以結算,將剩余的質量保修金及銀行存款利息退還乙方。
第九章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條爭議
一、甲乙雙方對于合同權益有不同的主張和要求,可通過協商或約定的單位、人員調解排解。為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根據雙方的協議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雙方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雙方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合同確已無法履行;
2.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3.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4.仲裁機關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條違約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求,即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付給賠償金,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
二、違約金、賠償金應在雙方明確違約責任后10天內償付,否則按約
定的利率給付利息。乙方給付甲方的違約金、賠償金,經雙方同意后可由甲方從合同價款中扣收。
三、除非合同解除或終止,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四、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用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以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三十二條索賠
一、合同一方的經濟利益、正當權利因對方違約、危害行為遭受損失,要求對方予以給付、補償、歸還,按以下程序進行。
1.有正當地索賠理由和充足的證據。
2.在索賠事件發生后20天內,向對方提交“索賠通知”。索賠通知應包括索賠的理由、依據、要求等內容。
3.受索賠方在索賠方提交通知后10天內給予書面確認,或提出異議、通知索賠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證據;索賠方在接到該通知后7天內提交補充理由證據,受索賠方接到補充理由證據后5天內給予書面答復。
4.索賠方逾期未提交“索賠通知”或補充理由證據,視其為放棄索賠;受索賠方逾期未要求補充理由證據或未作出答復,視其為確認索賠,“索賠通知”則應從答復的最后1天起生效。
二、受綜賠方在確認索賠后10天內如數向索賠方給付或補償、歸還,否則應賠償因遲誤給索賠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條安全施工
一、執行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防事故。
二、乙方承擔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現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及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關規定和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應為此提供方便條件。
三、乙方在動力設備、高電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環境施工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乙方在有毒有害環境中施工,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并承擔有關的經濟支出。
第三十四條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
一、甲方要求采取專利技術、特殊工藝,須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審批手續,承擔申報、試驗等費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負責試驗等有關工作。
二、乙方提出使用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報甲方代表批準后按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約定處理。
三、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設施和“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原定材料、設備的換用,應經甲方代表批準。
四、以上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利益,雙方按協議分攤或分享。
第三十五條地下障礙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發現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礎和結構、化石、錢幣等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或其它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應在4小時內通知甲方代表,報告有關管理部門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甲方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后12小時內對乙方采取的保護措施給予批準或提出處理意見。甲方應承擔保護措施的費用,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十六條工程分包
一、乙方可按投標書或《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將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抵觸,以本合同為準。
二、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約定義務與責任。乙方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監督管理人員,保證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或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或疏忽。
三、除非《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分包工程價款由乙方與分包單位結算。
第三十七條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甲方代表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報告1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處理災害提供必要條件。
二、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失的承擔;
1.已完工程、施工設施和甲乙雙方已購材料、設備的損失由甲方承擔,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除外。已購材料、設備,包括已提取、接收、驗收、保管或在運途中、在現場用于施工的材料、設備。
2.乙方為防止、減少不可抗力對工程的損害應采取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及損失,由甲方承擔。
3.乙方生產、生活臨時建筑的損失,由甲方予以適當的補償。
4.人員傷亡由其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費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條第二款中情況造成傷亡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5.乙方的施工機械設備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因第三十七條第三款(2)條中的情況所致則由甲方給予補償。
6.第十五條第二款約定的返工費和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二十四條第五款、第二十四條第六款約定的工程價款或材料、設備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經受不可抗力損害后的清理、修復工作由乙方承擔,甲方給付乙方的費用按第二十六條約定確定,雙方可另簽協議約定。
第三十八條保險(如有時)
一、甲方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辦理工程保險和施工現場甲方人員及第三方人員生命財產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二、乙方辦理自己在施工現場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的保險,并支付一應費用。
三、投保后發生事故,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代表提供損失情況和估價的報告,如損害繼續發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報告一次,直到損害結束。
第三十九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一、由于政策變化、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簽訂協議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如約付給乙方在合同變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價款,以及已進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務費用等為完成整個工程所發生的開支,賠償乙方有關損失。
三、乙方應妥善保護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并為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條件。
四、甲方應為乙方及分包單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承擔以上的經濟支出。
五、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在變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內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逾期未退貨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協議條款》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二、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并退還質量保修金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四十一條合同份數
一、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分別保存。
二、副本份數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乙雙方分送有關部門。
【電力施工合同】相關文章:
電力施工合同07-20
電力施工的合同06-24
電力施工合同模板06-12
電力安全施工合同06-30
電力施工安全合同07-01
電力勞務施工合同08-31
電力委托施工合同09-07
電力施工勞務合同10-24
電力施工合同范本03-23
最新電力施工合同模板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