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時間:2023-04-16 10:41:23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精選15篇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 方: (單位全稱)(蓋章) 乙 方: (單位全稱)(蓋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日 期: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2

  A.參閱通用條件

  1.l.l項目

  例:項目名稱、立項證明、項目情況

  1.1.1工程

  例:工程地點、工程造價、工程概況。

  2.5業主財產

  例: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辦法。由監理單位負責上述移交工作時,相應費用的計算方法。

  2.6保密

  例:業主要求監理單位關于本項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資料內容和保密期限。

  4.1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例:監理單位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業主的經濟損失,應根據其所承擔責任的比例向業主賠償。

  賠償金=受損工程的相應監理費X監理單位應承擔責任的比例

  4.2業主的賠償責任

  例: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因此造成監理單位的經濟損失,應據實向監理單位賠償。

  賠償金=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4賠償的限額

  例: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

  監理單位的累計賠償限額為監理合同金額的____%(建議比例5%~IO%),當達到此限額時,業主有權單方面中止監理合同,并沒收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全。

  業主的累計賠償限額:

  業主據實賠償監理單位的直接經濟損失。

  4.5.2履約擔保

  業主應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多種監理單位的履約擔保方式。

  例:擔保書格式或保證金形式、擔保時間、擔保金額(占監理合同金額的'比例,建議比例5%~10%)

  4.6.2業主要求的保險

  例: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期限、業主的條件。

  5.2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例;進場期限、完成監理服務時間、缺陷責任期、退場期限等。

  5.4.4物價變動的補償辦法

  例;業主對監理合同有效期內因物價變動而導致監理服務費用的增減,予以或不予彌補(扣除)及其計算方法。

  6.2.1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監理合同附件C中二、4規定的業主支付日起算;

  當地資幣_____日

  外幣______

  對過期應付款項的補償利率:

  每日_____‰

  6.3貨幣

  例:業主支付監理服務費用的貨幣種類、比例、匯率等。

  7.2語言和法律

  例:監理合同的主導語言。

  監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獎勵

  例:業主在提前工期、優質工程、節約投資和監理單位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單位的獎勵辦法:

  合理化建議獎勵辦法

  提前工期獎勵辦法

  優質工程獎勵辦法

  節約投資獎勵辦法

  7.5.2版權

  例:未經業主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出版的資料內容。

  8爭端的解決

  最終解決爭端的方式,可選擇仲裁或問法院起訴。

  例:雙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規則,并放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力。

  仲裁規則

  B.修正、補充或刪除通用條件的條款

  雙方可根據各自不同的項目特點和環境,針對通用條件中不適用的條款,在此對其予以修正、補充或刪除,并在執行過程中以專用條件為準。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本于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年7月16日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同意對于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第三:_________________鑒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觀經濟形勢變遷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的甲方施工管理費16.5萬元;待該工程施工完成計量結算后(__________年12月6日前)甲方退還乙方已交納甲方10萬元履約保證金。

  第四、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于違約方的解釋。

  第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為確保______公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路建設路線及工期要求:

  1、公路建設路線為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要求是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公路建設的內容:公路路基開挖工程。

  三、公路建設技術要求:

  1、土石方開挖有效路基直線段為4.5米,彎道地段為6.1米;每公里設置4個錯車道,錯車道有效寬度為6.1米。

  2、線型要求滿足行車順適,特殊地段最大縱坡不得大于10%,縱坡長度不得大于80米,彎道最小半徑不得小于15米。

  3、土質邊坡按1:0.5-1:0.75,堅石邊坡按1:0.2,軟石邊坡按1:0.3的標準進行開挖。

  四、工程驗收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全部完成公路路基開挖工程后,由鄉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

  2、工程承包經費為每公里2.75萬元,乙方進場并完成500米的路基開挖后,甲方再按工程進度工程款的30%預付給乙方作工程建設費用;整個工程按時按按量完工,經鄉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施工安全責任: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妥善處理好施工安全措施,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乙方無論任何時候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六、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公路建設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一次開挖到位,未完成整條線路的工程或不按合同工期完工的,甲方拒絕支付費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必須搞好公路經過的山林田土、房屋、墳墓等的協調和搬遷工作,如因未搞好協調和搬遷造成乙方工程誤工的,從第3天算起,每天按1000元計支付乙方的誤工費。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的機械燃油由乙方自行負責運輸。

  4、甲方必須派員協助乙方進行施工。

  七、違約處理:

  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包括支付因其違約導致乙方增加的經濟支出和從應支付之日起計算的應支付款項的利息等),相應順延工期;按協議條款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___天通知違約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向___________的單位或人員要求調解;調解或者協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5

  本協議書由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

  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

  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

  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年___月__ 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

  份.雙方各執___份。

  業主:_____(蓋章)______監理單位: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6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項目

  1、 工程名稱:歸西村混凝土道路

  2、 工程地點:歸村西村

  3、 承包范圍:350米混凝土道路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款15萬元。

  二、 技術要求

  1、路面為18cm厚c25水泥混凝土路面,寬3.5米。

  2、 18cm厚3:7灰土墊層。

  三、 施工及質量要求

  1、路基處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礎上,對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機或裝載機整平,并清除地表雜草,然后用壓路機壓實。

  2、嚴格控制路面材料質量,墊層必須夯實,否則返工。

  四、 雙方權利和義務

  1、發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2、承包人主要工作:

  負責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工程竣工拔工程總造價的98%。工程質量保證金為總造價的2%,質保期一年,質保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計算,期滿后一次性支付質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7

 乙方:

  XX縣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已由XX縣人民政府批準修建,XX縣 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在擇優的基礎上,確定了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 公路工程的施工單位。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公路工程

  工程內容: 公路工程,全長 公里,路基寬 米,

  路面寬 米。

  工程地點:

  承包范圍:按工程施工圖紙,路面寬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層寬 米,厚 厘米。

  2、施工工期: 個月。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質量:按交通部現行頒布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達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價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

  資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 萬元結算,實做實收,不含稅。

  第二條 工程圖紙

  公路施工圖紙,由甲方負責提供,提供日期為本合同簽訂日期,施工圖紙提供壹套。

  第三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監理工程師(理事會)和甲方駐工地代表,理事會履行工程施工監理;工程量計量、簽證等技術工作職權,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和職責。

  第四條 乙方駐土地代表

  公路項目經理部為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機構,其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五條 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甲方應負責辦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遷及其他地面附著物遷移的工作,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甲方在15天內負責辦理好施工所需電力、通訊等外接線路的聯系、協調工作,以確保施工期間的需要。

  3、處理當地群眾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糾紛、爭執、沖突,防止不良事故的發生。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誤,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工期順延。

  第六條 乙方工作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詳細的施工方案),報經甲方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告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護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保衛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工程、財產和人身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暫時停工

  一旦駐工工程師發出指令,乙方應按照駐工工程師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暫時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暫時停工期間,合同工期不予延長,一切費用業主不予補償。

  第八條 工期和延誤

  1、本合同工期為_____個月,乙方應根據交工驗收的規定在合同工期內或批準后的延長工期內完成,從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有權要求延長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額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質、等級上的變更。

  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誤或違約而發生的其他特殊情況。

  上述情況發生后,乙方應發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駐工代表在與乙方適當協商并報經業主批準后確定延長工期的天數。

  3、除2款規定給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無法按上級規定的時間驗收和影響上級補助資金,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繼續承擔完成本工程的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的檢查,并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檢驗人員提出要求進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第十條 工程質量

  1、質量等級:達合格以上工程

  2、評定標準:按照交通部現行頒布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門、會昌縣人民政府有關農村公路的'規定。

  3、由于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工程”這個條件,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返工費用,工期不變。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具有復蓋、掩蓋的隱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檢合格后及時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通知應包括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應準備好驗收簽證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應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確認,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返工,重新驗收至合格。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造價即為本合同協議約定的合理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不隨材料價格的變化而調整。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駐工代表報業主批準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駐工代表報業主批準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基礎工程未能按圖紙要求的尺寸、標高進行施工,經駐工代表、監理檢測,駐工工程師報業主批準確定的工程量增減。

  第一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1、根據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可具體明確)

  2、最終支付時間要具體明確。

  第十四條 工程質量保證金

  1、質保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5%,從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質保金的退回:工程驗收質量合格,將質保金退還給乙方。

  第一十五條 材料供應與材料試驗

  1、 材料供應: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無其它約定)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負責采購、提貨、驗收、運輸、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應符合設計圖紙和有關規范的要求,乙方對所有驗收材料質量負全部責任。

  2、材料試驗檢測

  (1)、本合同工程須嚴格按試驗規程和規范要求進行常規試驗檢測及有關專項檢測和試驗,試驗檢測統一到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試驗檢測中心進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鋼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須進行檢測,提交檢測合格證明,經駐工代表簽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 竣工驗收

  1、本工程的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初驗)和竣工驗收兩次。

  2、驗收的法律依據: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

  3、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應按前款規定,向甲方提出書面初驗收申請報告或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同時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資料:

  (1)、工程竣工圖表。

  (2)、工程質量控制文件。

  a、工程質量自檢報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b、試驗檢測報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資料: 強度檢測試驗資料、工序施工檢測記錄。

  (3)、施工原始記錄。

  (4)、施工總結。

  4、當工程初驗不合格,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要求時,除沒收質量保證金外,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視為違約,除相應順延工期外,應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違約金。

  2、因乙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單。方中止合同,于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價款的2%。

  第十八條 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產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甲方可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事故責任或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其他事項

  1、關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關于保險:如有必要甲、乙雙方各自為工程及施工人員保險、費用各自承擔。

  3、其他未盡事宜,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合同內容一部分。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終止和份數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鑒章齊全,經審簽監證后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終止。

  3、合同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分別報送縣交通局和鄉鎮政府備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監證單位(蓋章)

  訂立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8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總價及結算依據

  該工程承包價為: 2362173.00元 (人民幣 貳佰叁拾陸萬貳仟壹佰柒拾叁元整含稅費),本工程采用總價承包合同形式計算工程承包合同總價(合同價不包括漿砌片石水溝,片石水溝按縣有關補助政策以實際施工量結算)。施工單位按圖施工,以合同中的總價進行決算,建設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工程量及工程造價僅作為編制標底和投標書參考。

  二、工程內容

  XX村公路砼路面改造工程長 4.37216 公里,對路基進行整治,鋪筑水泥穩定層(底基層水穩層可用片石補強),新鋪水泥砼路面。改造為四級水泥砼路面,路基寬5.0米,C30水泥砼路面寬3.5米,C20水泥砼路肩0.75米×2,增設部分涵洞、防護設施、排水溝等附屬設施,詳見設計文件。

  三、材料供應及要求

  1、本工程所需水泥按縣公路指揮部單價290元/噸由甲方采購,乙方自行運輸,在運輸施工中乙方只能用于該路段修建,否則,發現一次,扣乙方工程款壹萬元;其他材料由乙方自購。

  2、材料質量要求

  (1)河沙:河沙或機械吸沙;

  (2)片石:300號強度以上;

  (3)碎石:正規產地碎石;

  (4)條石:300號強度以上;

  (5)水泥:32.5級普通水泥,須有廠家質檢部門的合格證書或質檢書。

  3、凡經質量監督小組的監督員或縣質檢站或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建管處現場人員抽驗發現不合格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并限期運出現場,否則由監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組織運出,產生的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并在工程進度款中扣除。

  四、工期

  1、本標段工期6個月(日歷工期),自2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具體工期開始時間以指揮部開工令為準)。

  2、工期允許延長的條件:

  (1)建設單位變更設計,妨礙了施工進度;

  (2)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影響施工安全或工程質量;

  (3)建設單位通知暫時停工。

  3、工期延長的決定,若發生第2條規定的'情況之一,施工單位應書面報請甲方同意后,方可順延工期。

  4、除第2條規定的允許延長工期的條件外,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后連續15天不進場動工,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取施工單位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若施工單位連續20天停工,甲方除收繳履約保證金外,有權清場,直接解除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并追究施工單位的違約責任,同時按施工單位所完工程量結算,工程款在二年內支付,不計息。

  5、施工單位每延誤一天懲500元,提前完工一天獎500元。

  6、該工程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

  五、甲方的一般義務

  1、開工前為乙方辦理屬甲方完善的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

  2、協助乙方落實施工所需砼拌合場水、電管網,以保證施工需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3、派駐現場質量監督人員,監督乙方施工質量。

  4、協助解決施工管理以外的可能影響施工的有關事宜。

  5、根據乙方的竣工報告,組織有關部門檢查驗收。

  六、乙方的一般義務

  1、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承包范圍及內容組織施工,保證質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務。

  2、做到施工現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有關規定。

  3、接受甲方、銅梁縣公路質量監督檢測站、縣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建管處對施工現場的質量監督。

  4、工程完工后,按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辦法編制工程竣工資料及決算報告,一式六份并送交甲方歸檔。

  七、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及標準

  1、乙方必須按圖施工,幾何尺寸不得擅自改動。

  2、本合同工程質量,按交通部JTGF80-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必須達到合格工程或優良工程。

  3、工程所需各種建材乙方須自行抽查、驗收。經自檢或甲方、質檢站檢驗不合格材料,一律不準使用,并限三天內自行運出施工現場。

  4、施工中,乙方必須按照施工設計圖和交通部現行公路工程技術規

  范進行施工,各個工序的試驗、檢驗乙方應做到原始記錄齊全,數據真實可靠,各個工序完結后,經監理、甲方、質檢站檢驗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個工序施工。否則,將不予計量。

  5、砌筑的砂漿、路面砼配合比應符合設計要求,必須試壓件,拌和均勻,隨拌隨用。

  6、凡經甲方、質檢站檢查指出質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達到設計要求,所發生的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施工中不采納甲方、質檢站整改意見的,甲方有權終止乙方承包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8、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采用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0—15日內組織有關部門檢查驗收。

  9、經驗收若是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在限期內返工直至達到合格工程。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應承擔工期延誤責任。若在限期內不返工,建設單位有權另行組織其他施工單位施工,所產生的費用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10、本工程質保期從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為兩年。保修期內若發生質量缺陷,乙方應無償返工達到合格工程,若乙方不履行返工義務,則由甲方組織他人修復,所產生的修復費用在乙方工程余款和質保金中扣除。

  八、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切實加強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時需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確保車輛和行人安全。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全部承擔法律及經濟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和費用。

  2、在施工作業中,因施工行為造成施工現場以外的房屋、青苗、地上地下管網損害及人身損害賠償由乙方負責。

  九、工程款結付與履約保證金的返還

  1、本工程分四次支付鎮自籌部分工程款(縣補助資金按縣相關政策支付),路基完工付20萬元、水穩層完工付40萬元、C20混凝土路肩完工付10萬元、全部工程完工付10萬元,余款除質保金外從工程完工驗收之日起二年內付清,不計息,如未付清余下工程款按信用社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完工完成50%時,退還50%履約保證金;全部工程交工驗收合格后,退還余下履約保證金。

  2、該工程質保期二年,質保金為合同總價的5%,質保期滿無工程質量缺陷,甲方如數返還。

  十、本工程獎懲

  本工程驗收達到優良工程建設方獎承包方工程總價的1%,合格工程不獎不懲。

  十一、違約與爭議的解決

  1、違約金按承包總價的5%計算。

  2、違約金支付不足損失部分,守約方有權追償不足部分損失。

  3、發生爭議雙方應在監理組主持下協調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協商或起訴期間不得影響或停止施工,除訴訟保全以外。

  十二、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履行中,因未盡事宜或變更設計增加工程量,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履行中,因乙方無力繼續履行施工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9

  甲方:

  乙方:

  XX縣XX縣人民政府批準修建,XX縣村委會(以下簡稱甲方)在擇優的基礎上,確定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公路工程的施工單位。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公路工程

  工程內容:公路工程,全長公里,路基寬米,路面寬米。

  工程地點:承包范圍:按工程施工圖紙,路面寬度按水泥混凝土面層寬米,厚厘米。

  2、施工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3、工程質量:按交通部現行頒布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評定達合格以上工程。

  4、合同價款:人民幣萬元,

  資金拔付: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按每公里萬元結算,實做實收,不含稅。

  第二條工程圖紙

  公路施工圖紙,由甲方負責提供,提供日期為本合同簽訂日期,施工圖紙提供壹套。

  第三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監理工程師(理事會)和甲方駐工地代表,理事會履行工程施工監理;工程量計量、簽證等技術工作職權,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和職責。

  第四條乙方駐土地代表

  公路項目經理部為乙方在施工現場設立的日常施工管理機構,其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五條甲方工作

  1、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甲方應負責辦理好土地征用、房屋折遷及其他地面附著物遷移的工作,無償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甲方在15天內負責辦理好施工所需電力、通訊等外接線路的聯系、協調工作,以確保施工期間的需要。

  3、處理當地群眾因工程施工而引起的糾紛、爭執、沖突,防止不良事故的發生。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以上工作而造成延誤,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工期順延。

  第六條乙方工作

  1、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詳細的施工方案),報經甲方批準后使用。

  2、向甲方提供季、月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告和工程事故報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維護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圍欄和保衛等。否則,由此造成的工程、財產和人身傷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項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暫時停工

  一旦駐工工程師發出指令,乙方應按照駐工工程師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暫時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暫時停工期間,合同工期不予延長,一切費用業主不予補償。

  第八條工期和延誤

  1、本合同工期為_____個月,乙方應根據交工驗收的規定在合同工期內或批準后的延長工期內完成,從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2、由于下述原因之一而影響施工進度,乙方有權要求延長本合同工程的工期。

  a、有額外或附加的工程量或工程性質、等級上的變更。b、不是由于乙方的失誤或違約而發生的其他特殊情況。上述情況發生后,乙方應發出要求延期的通知,駐工代

  表在與乙方適當協商并報經業主批準后確定延長工期的天數。

  3、除2款規定給以延期外,其余原因工期不予延期。

  4、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完成合同工程,造成無法按上級規定的時間驗收和影響上級補助資金,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繼續承擔完成本工程的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檢查和返工

  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施工圖設計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監理的檢查,并為此提供工作方便。按照檢驗人員提出要求進行的返工、修改,乙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第十條工程質量

  1、質量等級:達合格以上工程

  2、評定標準:按照交通部現行頒布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施工圖紙及省、地交通主管部門、會昌縣人民政府有關農村公路的規定。

  3、由于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工程”這個條件,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返工費用,工期不變。返工后仍不能達到約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隱蔽工程、中間驗收

  具有復蓋、掩蓋的隱蔽部位工程,乙方在自檢合格后及時通知甲方代表、監理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通知應包

  括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應準備好驗收簽證記錄。驗收合格,甲方代表應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確認,乙方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返工,重新驗收至合格。

  第十二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合同造價即為本合同協議約定的合理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不隨材料價格的變化而調整。但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作調整。

  1、駐工代表報業主批準確認的工程量增減。

  2、駐工代表報業主批準確認的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

  3、基礎工程未能按圖紙要求的尺寸、標高進行施工,經駐工代表、監理檢測,駐工工程師報業主批準確定的工程量增減。

  第一十三條工程款支付

  1、根據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可具體明確)

  2、最終支付時間要具體明確。

  第十四條工程質量保證金

  1、質保金金額為合同總價的5%,從工程竣工后首次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留。

  2、質保金的退回:工程驗收質量合格,將質保金退還給乙方。

  第一十五條材料供應與材料試驗

  1、材料供應:

  本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除水泥外,如無其它約定)原則上均由乙方自行負責采購、提貨、驗收、運輸、保管和使用,但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應符合設計圖紙和有關規范的要求,乙方對所有驗收材料質量負全部責任。

  2、材料試驗檢測

  (1)、本合同工程須嚴格按試驗規程和規范要求進行常規試驗檢測及有關專項檢測和試驗,試驗檢測統一到市交通工程質量監督站試驗檢測中心進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2)、鋼材、水泥、砂石等主要材料必須進行檢測,提交檢測合格證明,經駐工代表簽認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條竣工驗收

  1、本工程的驗收分為交工驗收(初驗)和竣工驗收兩次。

  2、驗收的法律依據:交通部《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

  3、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應按前款規定,向甲方提出書面初驗收申請報告或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同時向甲方提供下列竣工資料:

  (1)、工程竣工圖表。

  (2)、工程質量控制文件。

  a、工程質量自檢報告、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資料。

  b、試驗檢測報告:主要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

  c、施工原始資料:強度檢測試驗資料、工序施工檢測記錄。

  (3)、施工原始記錄。

  (4)、施工總結。

  4、當工程初驗不合格,乙方根據甲方提出的要求進行返工、修改后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要求時,除沒收質量保證金外,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視為違約,除相應順延工期外,應承擔違約責任,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1%的違約金。

  2、因乙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可單。方中止合同,于違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價款的2%。

  第十八條安全施工

  乙方按照生產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乙方應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甲方可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事故責任或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其他事項

  1、關于工程分包:本工程不得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2、關于保險:如有必要甲、乙雙方各自為工程及施工人員保險、費用各自承擔。

  3、其他未盡事宜,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補充協議均作為本合同內容一部分。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終止和份數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鑒章齊全,經審簽監證后生效。

  2、在竣工結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畢,乙方將工程交付甲方后,即告終止。

  3、合同正本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分別報送縣交通局和鄉鎮政府備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監證單位(蓋章)

  訂立合同時間:年月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0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鑒于業主已委托監理單位為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并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_________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_________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于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

  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1

  甲方:陜西嘉煜路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高郡

  現因乙方承攬了甲方的綜合庫至瓦頭坡公路工程的勞務機械施工,為了確保安全生產,實現不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目標,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生產安全責任,現依照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職責

  1、認真貫徹、傳達和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如發生安全事故,原則上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協調處理。

  2、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發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的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教育,增加自己施工隊伍人員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自覺做好安全生產工作。

  2、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在生產過程中配備專人負責生產安全事務,以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并及時查處安全隱患。

  3、配置安全生產所必需的標志服,安全警示標志牌(欄)等設施。

  4、施工現場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按日作好標志標牌擺放情況的書面記錄以及用數碼相機進行拍照以保存施工現場的狀況并送呈甲方備存,直至工程竣工。

  5、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安排專人對擺放的施工與安全警示標志標牌進行管理,發現倒地、損壞的要及時扶正、更換,發現丟失應及時補放。對不能修復的涵洞、危橋和損壞的.路段除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標牌外,兩端還應設置禁止通行的障礙物。

  6、車輛、人員密集的施工場地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以保障施工現場的安全暢通。

  7、注意防火、防盜,凡對各種電器和機械設備進行安裝和維修,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操作。

  8、工地開工前,應與民工之間簽訂安全責任合同。

  9、經常性地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及時查處安全隱患;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同時采取相關的補救措施,將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三、乙方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與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2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準或備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占用土地等許可和批準。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準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為保證____高速公路_____立交改造工程的工程質量,______投資有限公司作為本項目工程的建設業主,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____市公路試驗檢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本項目的試驗室對______高速公路______立交改造工程進行工程檢測,用真實科學的質量數據反映該項目的工程質量,為工程施工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1、工作內容檢測內容及頻率:以現行規范為依據,進行抽檢工作(中心抽檢和監理抽檢),滿足工程質量要求。

  2、檢測依據

  (1)施工圖設計文件;

  (2)《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

  (4)其它現行的相關技術標準、規范或規程。

  3、甲方職責

  (1)按合同規定支付試驗檢測費用。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可靠性負責。

  (3)提供現場試驗條件,如:協助維護現場秩序、配合檢測工作等。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職責

  (1)嚴格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試驗。風險提示:關于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2)合同簽定后,5天內進場進行檢測工作,檢測工作時間為整個工程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乙方在檢測工作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正式檢測報告,一式____份。

  (4)自行負責試驗檢測人員及設備安全。

  (5)檢測報告應客觀反映施工水平。

  (6)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性、可靠性、科學性負責。以上費用由乙方承擔。

  5、試驗檢測費用

  (1)檢測費用由甲方支付。

  (2)檢測費用包干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此費用不包含橋梁荷載檢測費用。

  (3)支付方式:此費用分三次進行支付。

  第一次,協議簽定后一個工作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第二次,本項目進入路面底基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第三次,本項目進入瀝青路面頂層施工時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6、違約責任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1)違反本合同第3條約定,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2)違反本合同第4條約定,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爭議的解決方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的,雙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決: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地方仲裁委員會仲裁。

  8、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報告交付驗收,結清試驗檢測費用后,本合同自行終止失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就公路維修工程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施工里程:。

  二、主要工程數量:

  1、漿砌擋土墻

  2、路基填心

  3、清運塌方

  擋土墻尺寸;根據現場實際確定并結合擋土墻通用圖。

  三、工程費:

  1、漿砌擋土墻單價___元

  2、路基填心單價___元

  3、清運塌方單價___元

  工程總金額按實際發生計量。

  四、工程質量要求:按公路工程技術規范進行施工驗收。要求本工程項目:

  1、保證工程施工各工序合格。

  2、保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率為100%,在施工中,甲方施工人員發現乙方偷工減料、質量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及時返工或補救,直到符合要求。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工程費用支付:甲方按乙方的施工進度支付工程費,工程完工后支付整個費用,乙方憑稅票結帳。

  六、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施工期限: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總則

  為優質、高效的完成 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項下的工程施工、完成及維修等工作,在遵守甲方與建設單位(簡稱: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簡稱:主合同)的前提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乙雙方應嚴格恪守和執行本合同條款。

  第二條: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本合同及其附件是在主合同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確定并簽署的。但本合同不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不得超越甲方在主合同中可以從業主那里獲得的全部權利,乙方在本合同中應該履行的義務不限于甲方在主合同中應該向業主履行的全部義務。

  (二)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及附件;

  2. 在本合同的基礎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甲方認可或制定下發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或開工報告,下達或轉發的相關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計劃、會議紀要等;

  4.主合同規定的合同文件(除《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范本(20xx版)》第一卷、第三卷內容及甲方向業主遞交的本項目投標書中工程量清單內容外)相關部分。

  合同組成文件若有沖突時,采取優先有效原則,按組成文件編號數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優先。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合同約定,否則雙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均受本合同約束和調整。

  第三條:本合同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及內容:

  1)施工段落或樁號:

  2)詳細施工內容:(含不予單獨支付的附屬工作)

  4.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責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規定的期限為準[特殊情況可單獨約定]。

  5.工程數量及單價:

  1)承包方式:單價承包;

  2)工程數量及單價:詳見附件《工程量清單》及《工程量清單說明》;

  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數量僅為名義數量,具體結算數量以實際完成并經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規定計價條件的工程數量為準。

  本合同《工程量清單》內工程單價為相應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報酬,含: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工程一切險除外)、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風險、利潤、調遷、臨建、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現場文明施工及除營業稅、教育費附加、城市建設維護費外各種稅費。

  3)工程造價:暫估算為(小寫) 元(大寫 元整),具體金額以最終累計結算款為準,乙方無權要求甲方進行造價差額補償或索賠。

  其中:乙方為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而必須完成的但在工程范圍或工程量清單或詳細施工內容中沒有寫明或單列的工作內容,均屬于乙方在本合同中應該履行的合同義務。乙方在完成這些工作內容過程中形成的各種形式的工程計量資料只能用于甲方和業主之間的結算,不能用于甲乙雙方之間的結算。

  第四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應符合主合同對相關工程質量條款的規定,滿足施工設計圖紙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要求。

  2、工程質量達到甲方提出的創優目標,產品合格率100%,優良率95%以上。符合監理要求,達到業主滿意。

  (二)甲方對工程質量管理

  1、監督、指導乙方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并檢查其運行情況。

  2、提供相關工程施工圖紙、平面位置控制基準點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對測量基準點復核及修正。

  3、編制下達(或審批乙方上報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和工程質量檢驗、驗收標準與程序交底。

  4、參與乙方首件工程質量控制與管理。

  5、負責工序檢查及協調監理工程師進行工程報驗,對施工過程實施技術指導與質量監控,工程完工后組織工程交工驗收。

  6、對工程質量控制過程中存在的隱患和工程質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或修復或返工,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由此增加的費用乙方自負。當工程質量給甲方造成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如:監理書面通報處罰 元/次,業主書面通報處罰 元/次等)或減少工程數量甚至終止合同。

  7、負責施工資料填寫表格的有償提供,指導乙方正確填寫,負責資料審核、報簽、匯總和整理、歸檔。

  (三)乙方對工程質量控制

  1、遵守總合同對相關工程質量條款的規定,嚴格按施工設計圖紙、技術規范和經甲方批準(或下發)的施工組織設計精心施工。

  2、對所屬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施工過程管理、檢查和糾偏。

  3、對施工及檢驗計量器具定期認證、用前標定,保證自檢精度,無權擅自改變施工圖設計、配合比、施工技術方案等,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自負。

  4、執行開工“首件制”,首件工程未經甲方認可不得進行大面積開工。

  5、設專人負責工程質量自檢,工序自檢合格后持甲方規定的檢驗資料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復查,經甲方復查合格后報監理工程師檢驗,未經甲方及監理檢查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6、配合并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質量管理,對管理中存在的分歧可向甲方合同主管部門提出并協商解決。

  7、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測量數據進行復核,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甲方核實,對因此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工程進度

  (一)工程進度要求

  工程進度要滿足業主進度計劃要求,同時符合甲方總體控制計劃及階段性目標的規定。

  (二)甲方進度計劃管理

  1、甲方按合同或業主進度計劃細化乙方相應工程施工控制計劃,按計劃管理,定期組織召開生產調度會,分析存在的問題,決定采取的改進措施。對乙方不能滿足進度計劃要求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加大投入或代乙方進行投入并于當期工程結算款中扣除相應費用或收回部分乃至全部工程,由此增加的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本著雙盈的原則,協助乙方進行工程進度協調與服務。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

  (三)乙方進度計劃管理

  1、乙方應確保合同承諾中約定的人員、材料、設備及資金等資源的按期投入,為進度計劃的實施奠定基礎。

  2、乙方應嚴格按甲方下達的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生產。

  第六條:職業健康安全

  (一)標準和目標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工程安全施工技術規程》、《公路工程安全操作工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滿足河**濱路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組織管理體系。

  2、達到“無職業性疾病、無綜合治理案件、無重大傷亡事故及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目標。

  (二)甲方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負責編制(或審批)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方案和應急預案,負責對乙方安全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培訓、教育及交底。

  2、甲方負責安全生產保證金的提取及返還,確保乙方安全生產費用投入,當乙方未按規定標準進行安全措施投入時,甲方有權在發出限期改正指令未得到落實的情況下代乙方投入,并在提取的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金中支出,乙方須無條件服從。

  3、甲方負責合同履約期間對乙方職業健康安全和保衛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存在的隱患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對限期內未得到落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處罰甚至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或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三)乙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應遵守“安全生產法”等的規定,本著“承擔工程小于5000萬元設1名專職安全員,每增加5000萬元合同額增設1名專職安全員,每工班均設兼職安全員”的原則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及管理體系,落實相關安全生產法規、操作規程及甲方的有關規定。

  2、乙方須接受甲方對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所屬施工工程的職業健康安全和保衛工作或有償為甲方提供因特殊需要安排的安全及保衛管理工作服務。

  3、乙方負責所屬全部施工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技能的培訓和交底,負責安全措施落實和安全費用的投入。

  4、乙方到達現場特種作業人員須持經當地安監部門認可的崗位操作證,持證上崗。特種設備 “三證”齊全,方能使用。所有進場人員的身份證、崗位操作證,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特種設備使用許可證均需向甲方備案登記,納入統一管理(含乙方聘用人員、租賃設備)。

  5、乙方負責為所屬施工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及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正確使用。

  6、乙方負責相應施工工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的制訂,報甲方批準后實施并組織事前演練。

  7、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按規定時限向甲方及所屬上級單位和國家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匯報,積極主動按規定程序進行處理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協助,甲方支出的費用將于提取的乙方安全保證金內支付。

  第七條: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

  (1) 標準和目標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環境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和甲方有關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達到規定的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標準,樹立良好的文明施工形象。

  (1) 甲方對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甲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業主或上級的有關規定,分析、識別、制定環境保護方案及預控措施,統一制定項目現場文明施工方案和標準。

  2、甲方負責環境保護措施交底,負責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方案、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下達限期改正通知,限期內仍不能改正時采取處罰或在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扣除相應措施費用代行實施,甚至終止合同。

  3、協助乙方與當地環境管理部門進行接洽,但并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

  (2) 乙方對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1、乙方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甲方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方負責所屬施工人員環境保護和文明施工方案的交底。遵守甲方現場文明施工的規定,臨時駐地、取棄土場、臨時便道等臨時工程統一規劃,施工人員統一著裝、機械設備統一標識,施工標牌、旗幟等統一規范。施工期間,保護、恢復、治理現場環境,文明施工,有效控制粉塵、垃圾油污、植被破壞、河道堵塞、泥土流失、水質污染、施工噪音等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積極主動處理環境污染事件,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3、施工期間,乙方應注意用電安全,按規定配置用電器材,禁止使用電爐取暖、做飯,嚴防火災。

  4、生活區、食堂和施工現場要安排專職人員做好保潔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煤氣中毒,做好急應預案,報甲方批準后實施并組織事前演練。

  第八條:人員管理

  (一)甲方對人員的管理

  1、負責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可選擇增加:不采用當地縣鄉用工],審核乙方到場人員資格。當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數量及條件安排人員進場時,甲方有權要求限期改正或處罰甚至終止合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損失。

  2、建立合作隊伍用工檔案,檔案包括:合作隊伍用工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特殊工種上崗證復印件等。監督勞動合同簽訂、工傷保險投保、勞動報酬支付、勞動爭議處理、工傷事故處理等。對不依法或不按甲方規定執行時,甲方有權動用乙方工資保證金或工程款進行支付,確保雇傭人員的合法權益。

  3、負責乙方主要管理人員的培訓和交底,監督、參與乙方對所屬人員的培訓和交底。負責乙方人員的施工管理,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

  4、根據需要有權臨時雇用或調用乙方人員從事非合同內工作,報酬執行計日工單價。

  (二)乙方對人員的管理

  1、負責所屬人員的管理,按甲方規定時間、數量、條件配置人員,接受甲方的監督。

  2、依法用工,與所屬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辦理國家及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工傷保險,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履行合同義務、實施合同權利。各種社會保險、工傷保險、月度工資發放表應及時向甲方報備。甲方有權隨時檢查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糾正,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3、負責所屬人員的崗位培訓及施工交底,培訓及交底應有書面記錄。

  4、負責用工糾紛及工傷事故處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全部費用。

  5、服從甲方合同外工作的臨時調用和管理。

  第九條:材料管理

  (一)甲方對材料的管理

  1、甲方按照質量管理體系要求,負責工程所需到達現場所有材料的質量控制工作,材料質量控制標準執行主合同中的相關規定或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

  2、甲方對工程所用材料進行全程監督和管理,一旦發現乙方所用材料品質、規格、尺寸、數量與設計不符,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改正甚至終止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3、包工包料,乙方自購所有材料形式:

  3. 1甲方參與工程所需主要材料供應廠家的選擇和審核,未經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認可乙方無權私自定購。

  3. 2甲方按質量控制體系要求指導、監督乙方建立材料質量管理檔案,按月向甲方移交歸檔,含:材料采購合同、供應商資質資信、產品質量證明、質量檢驗臺帳等。

  3. 3甲方負責進場材料質量抽檢,未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的責任。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材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清除出場,并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3.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材料采購及管理,但不因此承擔責任。乙方進場材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無權以任何理由擅自撤離現場或變賣或抵押或轉讓,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罰乙方工程款或終止合同甚至通過法律途徑獲得賠償。

  3. 5特殊情況,甲方有權進行材料調配,調配價格按采購價計算。

  (二)乙方對材料的管理

  1、執行甲方及主合同或國家相關材料質量標準,遵守甲方材料管理規定,服從甲方監督與管理。

  2、乙方在施工現場存放的材料應帳、物、卡相符,堆碼整齊、下墊上蓋、標識明顯、地材堆放場地須進行硬化處理;火工產品、油料、化學溶劑倉儲條件應符合當地公安及安監部門的規定。

  3、對乙方自購材料的管理形式:

  3. 1鋼筋、水泥、鋼絞線、支座、瀝青、石灰、砂、碎石等供應商的選擇須報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同意。

  3. 2材料到場后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填寫質量檢驗委托單交甲方及監理相關部門進行抽檢、驗證,抽檢合格方可使用。但,不因此免除乙方質量責任。

  3. 3建立材料質量管理檔案,按月向甲方移交歸檔,含:材料采購合同、供應商資質資信、產品質量證明、質量檢驗臺帳等。

  第十條 臨時用電

  本工程用電乙方自行解決,費用已包含在相應工程價款內。

  第十一條:機械管理

  (一)甲方對機械的管理

  1、結合工程需要,制定施工機械需求計劃(詳見附表)。

  2、對乙方進場設備進行統一標識,按照需求計劃進行現場核實并登記建檔,對特種設備要求“三證”齊全,塔吊、門吊等的拆、裝應有資質和方案,司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不充許使用。

  3、如遇特殊情況甲方有權統一協調使用,使用價格按雙方確定的計日工價格執行。對于乙方設備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設備,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否則,甲方有權調整乙方承擔工程量或終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二)乙方對機械的管理

  1、合同中約定的'機械設備由乙方自行解決,但需滿足甲方規定的施工機械需求計劃和施工進度的需要,如遇特殊情況需甲方協調,甲方應予以協助但不免除乙方責任。

  2、施工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協調,對拒絕正確指揮的司駕人員,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撤換。甲方定期對乙方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保養狀況進行檢查并保留記錄。

  3、負責所屬設備的日常管理,建立機械使用臺帳并報甲方登記。乙方機械設備應保持狀況良好、排放達標,使用、維修、保養過程不得污染環境。機械設備用燃油、潤滑油乙方自行解決,費用包含在相應工程價款內。

  4、乙方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安全操作,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造成的自身及第三者人身及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資金管理

  (一)甲方對資金的管理

  甲方收取 管理費后將計量款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對資金的管理

  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工程款的支出優先用于人工工資的發放、當地賒欠及工程急需材料、設備等費用。乙方應在每次支取工程款時提供擬發放人員工資表、材料采購或機械租賃費用憑證等為依據的用款計劃,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核后支付并監督使用。施工期間,工程結算資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暫停支付或終止合同。對此造成的費用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以乙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進度按規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3、負責竣工資料的整理和報送。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遵守本合同有關規定,承擔甲方在總合同中對業主承擔的相應義務與責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

  2、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應接受執行甲方、業主、監理單位發出的一切書面通知、意見、指示、決策等,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扣壓、拖延。

  3、負責協調、處理與當地政府和群眾的關系,共同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4、負責本合同工程施工過程中與相關單位或部門或組織或個人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的處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因此引發的經濟糾紛或訴訟,乙方應主動處理,給甲方造成的費用損失乙方應予以雙倍賠償。

  5、對外簽約或行文不得冒用甲方名義或加蓋甲方印章,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協議,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得到賠償并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第十四條:工程結算與支付

  (一)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預付款。

  (二)保證金

  中期計量結算時,甲方將逐期扣除乙方結算款5%作為 工程質量保證金5%, 用于相關項目的費用支出。

  工程質量保證金須待項目總體缺陷責任期滿,保修期后,(待業主返還質量保證金到位后)據實返還。因工程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費用由乙方工程質量保證金內支付。

  (二)工程結算

  1、結算原則

  1)工程結算分中期計量結算和交工計量結算,其中:中期計量結算執行月度結算。

  2)甲方給乙方結算時,原則上乙方法人代表應親自到場,如派其它人員結算需出具法人或本人授權委托書及結算人員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留甲方財務。

  2、中期計量結算程序

  按乙方當月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由甲方經營部門每月辦理一次中期計量結算。

  1)當月實際完成工程量為上月21日至當月20日間實際完成的工程數量,每月21日至25日,甲方現場管理負責人根據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填寫“工程數量簽認單”并簽字;

  2)甲方經營部收到工程數量簽認單后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及乙方負責人現場復核并交乙方負責人簽認;

  3)經營部根據“工程數量簽認單”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單價辦理 “中期計量結算單”,計算人和復核人分別在結算單相應位置簽認;

  4) 工程部、材料部、機械部、財務部、辦公室、人事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會簽,批注涉及工程質量、工程報驗、材料調撥、設備使用、農民工工資等暫扣款意見;

  5)總經濟師復核、簽字(如果所結算工程款和工程數量超出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數量,必須在此做出詳細說明);

  6)項目經理審核、簽署意見;

  7)財務部確認。

  3、交工計量結算程序

  1)交工計量結算,也是最終計量結算。必須以實際完成的并經監理及業主認可的工程數量為準,經營部門按現場管理人員簽發的工程數量簽認單結合中期計量結算數量和業主最終確認數量進行總量復核。

  2)由項目總經濟師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管理人員及乙方負責人現場驗收工程實體并確認工程數量、質量缺陷及遺留工程,交乙方負責人簽認;

  3)經營部根據發復核后的“工程數量簽認單”按照雙方合同約定單價簽發 “交工計量結算單”,計算人和復核人分別在結算單相應位置簽認;

  4) 工程部、材料部、機械部、財務部、辦公室、人事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并會簽;

  5)總經濟師復核、簽字[如果所結算工程款和工程數量超出雙方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數量,必須在此做出詳細說明];

  6)項目經理審核、簽署意見并與乙方簽定《合同終止協議》;

  7)財務部確認。

  (三)支付

  1、工程結算款支付周期視乙方施工相應工程業主計量支付款到位情況進行支付。

  2、中期支付因中期計量結算時未經監理工程師驗收確認及業主計量支付,付款比例不得超過中期累計結算額度的80%(結算額度為扣留10%保證金后額度)。

  3、付款時應優先支付乙方應付農民工工資,監督乙方將農民工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復印并張榜公布,五日內無舉報者,乙方憑結算單和農民工工資發放表(留復印件)領取余下應支付工程款,并優先扣除甲方材料調撥款、設備租用款、其他代付款、違約金和當地拖欠的其他款項。

  4、交工計量結算后,支付結算額度內的剩余款項。

  5、按規定返還三項保證金。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得將工程再次分包或轉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并另行安排協作單位,對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將通過扣付工程款或法律手段從乙方得到相應的賠償。

  2、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單方終止合同,除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

  3、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規定,若有違反將按相關條款約定的違約責任處理。

  第十六條 合同考核及獎懲

  1、甲方將視業主要求結合工程需要不定期的召開生產調度會,通報合同履約情況,提出改進措施,協助乙方解決施工困難。

  2、甲方有權針對乙方履約情況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提出處罰,有權提議并經協商確定額外專項獎懲措施。

  3、經對合同履約情況考核按相應約定條款進行獎懲并于當期工程結算時兌現。

  4、定期對乙方進行資信、合同履約等情況評價,評價合格的推薦辦理中交股份內部市場準入證,不合格的嚴禁再次參與中交股份所屬各單位工程協作。

  第十七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乙方須向甲方上級合同管理部門申請協調,如協調不成,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提請仲裁(或法律訴訟),仲裁是終局的,雙方應予服從[注意:對仲裁機構或法院的要約應盡量選擇我方有一定人際關系的,同時注意按照合同標的金額來約定法院的級別,否則約定也是無效的]。

  2、合同簽訂后,乙方須按本合同后附《現場主要人員、設備需求表》的規定,按期安排符合要求的人員、設備到場并經甲方確認后合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工程交工、辦理交工計量結算后雙方簽訂《合同終止協議》,除支付和工程質量缺陷責任條款外其余條款自行失效。當所有款項付清后,合同自然終止。

  4、本合同解釋權歸 。

  發包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 承包人(名稱并加蓋公章) :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簽字):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簽字):

  承包方現場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15

  1.定義與解釋

  1.1 定義

  下列詞句或用語,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一般應具有如下含義。

  1.1.1 項目業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對象,具體情況在專用條件中指明。

  1.1.2 工程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一項或若干項永久工程(包括向業主提供的物資和設備),其概況在專用條件中說明。

  1.1.3 服務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所承擔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亦稱監理服務。

  1.1.4 業主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單位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

  1.1.5 監理單位受業主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并具有監理資質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亦指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派駐到項目所在履行監理服務的機構。

  1.1.6 一方:業主或監理單位。

  雙方:業主和監理單位。

  第三方:一般是指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或個人。但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也可以是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其它當事人。

  1.1.7 監理合同一般應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的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以及雙方簽認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項目建議書被業主認可并接受的監理單位的施工監理投標文件或監理規劃。

  1.1.9 日:即歷法日。

  1.1.10 月:根據公歷從某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日開始至下一個月份相應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時間段。

  1.2 解釋

  1.2.1 監理合同中的標題只是為了查閱方便,不應作為監理合同本身的內容予以理解,也不應用于對監理合同進行解釋。

  1.2.1 為了文字簡練,監理合同中有些詞句成用語可能會有多種含義,閱讀時應視上下文的實際需要而定義。

  1.1.3 如果監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應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后確認的文件為準。

  2.監理單位的義務

  2.1 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履行與項目有關的監理服務,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

  2.2.1 正常的服務是指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的監理服務。

  2.2.2 附加的服務是指雙方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在監理合同附件a規定的正常服務之外增加的監理服務。

  2.3 職責

  2.3.1 監理單位應本著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原則,按照監理合同的要求,根據適合的專業技術規定和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謹慎而勤奮地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應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詳細規定并加以說明。

  2.3.2 如果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來自于業主和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文件,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兩者之間如出現矛盾,則應編制補充說明文件一并列入監理合同。此時監理單位應:

  2.3.2.1 根據監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監理服務;

  2.3.2.2 根據職責范圍,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獨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賦予的權力;

  2.3.2.3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權,可對相應的工程和合同事宜進行變更,但未經業主的書面批準,不得變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工程標準和第三方的責任與義務。

  2.4 監理人員

  2.4.1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人員,必須能夠適應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工作,其主要監理人員的資質應在項目建議書中詳細描述并得到業主的認可。

  2.4.2 為了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中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業主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系。

  2.4.3 監理單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換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主要監理人員時.應事先得到業主的同意。

  2.4.4 業主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能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服務的派駐人員。

  2.4.5 即使是業主要求或同意更換的監理人員,其代替人員的資質仍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2.4.6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監理人員,必須常駐現場。

  2.5 業主財產

  所有由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和物品,均屬于業主財產,監理單位在使用時應予以愛護。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監理單位應將上述設施、設備尚未使用的物品的清單提交業主。如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由監理單位負責移交上述設施、設備和物品,此項工作可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入監理單位的服務費用報價中。

  2.6 保密

  在監理合同有效期間或監理合同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經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泄露業主與本項目、本工程、本監理合同有關的保密資料。

  3.業主的義務

  3.1 監理工作條件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提供履行服務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其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明確。

  3.2 資料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

  3.3 決定

  業主應在監理合同附件b規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答復的重大問題做出書面決定。

  3.4 代表

  業主應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監理單位的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系。更換該代表或變更其授權時,必須提前7日通知監理單位。

  3.5 授權通知

  業主必須將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單位及業主授予監理單位的權力,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6 設施和物品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后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設施、設備、物品及其相應服務。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備全部或部分上述設施、設備和重要物品,必須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規定,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放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3.7 輔助工作人員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要求,向監理單位免費派遣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關的輔助工作人員。上述人員應服從監理單位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并對自身的行為負責。如果要求監理單位自聘全部或部分上述人員,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入監理單位的監理服務費用報價中。

  4.責任和保障

  4.1 監理單位的賠償責任

  監理單位違反監理臺同的規定并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應向業主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監理單位對第三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不承擔責任。如果監理單位與業主或第三方對有關經濟損失共負責任時,應按責任比例計算賠償。監理單位的上述責任賠償,均應按照本合同條件第4.4條的規定辦理。

  4.2 業主的賠償責任

  業主違反監理合同的規定并造成監理單位經濟損失的,應向監理單位賠償,賠償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4.3 賠償責任的期限

  業主或監理單位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賠償,都應在賠償事件發生后的28日之內以書面形式提出索賠。如果該事件具有持續性,則應在事件首次發生后7日之內提出索賠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該事件仍在持續發展的證明材料,直至該事件結束后28日之內提出正式的索賠文件。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單位均有權對上述索賠不予受理。

  4.4 賠償的限額

  鑒于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據本合同條件第4.1條和第4.2條支付賠償的最高限額,雙方在此一致同意放棄超過該限額的剩余賠償要求。但本合同條件其它條款規定的補償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違約而引起的索賠,不受該限額的限制。

  4.5 保障

  4.5.1 在監理單位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的提下,業主應保障監理單位免受因履行本監理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賠或干擾。

  4.5.2 雙方可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由監理單位按照業主認可的形式向業生遞交履約擔保書或履約保證金。如果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監理合同時,業主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沒收全部或部分履約擔保金。

  4.6 保險

  4.6.1 監理單位應在監理服務期內,自費辦理派駐到項目所在地人員人身和自備財產的有關保險,保險時間應隨服務時間的延長而順延,并在出險后自行辦理索賠。如果監理單位不辦理上述保險,則應對有關風險及后果自負其責。

  4.6.2 業主可在專用條件中規定,要求監理單位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監理單位的責任、第三方的責任以及業生為監理服務提供的財產等進行保險。此項工作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

  5.監理會同的生效、終止‘變更‘脊柱與中止

  5.1 監理合同的生效

  監理合同生效的時間,以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

  5.2 監理服務的時間和期限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和有關期限履行和完成監理服務。如果非監理單位的原因,致使監理服務時間需要延長,雙方應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3 監理合同的終止

  監理合同終止和失效的時間,按雙方簽署的協議書上注明的方式確定。監理合同失效后,雙方均不再受本監理合同的約束。

  5.4 監理合同的變更

  5.4.1 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監理合同進行變更。

  5.4.2 業主可書面要求,改變本合同條第給2.1條和監理合同附件a擬定的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但必須在雙方一致的基礎上,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進行變更。上述變更導致增加或減少的監理服務工作量,其有關的監理費用和服務時間亦應做相應的調整。

  5.4.3 因業主或第三方的責任阻礙或延誤了監地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及時將該情況與其可能產生的影響書面通知業主,如有必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對合同進行相應的變更。上述情況導致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監理單位完成相應服務的時間亦應予以延長。

  5.4.4 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后,因物價變動等因素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變化,其調整辦法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5.4.5 在簽訂本監理合同后,因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變動而引起監理服務費用的增加或服務時間的延長,業主應據實向監理事垃給予補償。

  5.5 監理合同的暫停與中止

  5.5.1 出現根據本監理合同的規定不應由監理單位負責的情況,且該情況已使監理單位不能繼續履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時,監理單位應立即書面通知業主。并且:

  5.5.1.1 不得不暫停或減緩某些監理服務時,則上述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

  5.5.1.2 全部監理服務已無法繼續履行時,監理單位在書面通知業主28日之后,有權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1.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時,雙方應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損害或延誤各負其責。

  5.6.2 業主要求監理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監理服務或中止本監理會同時,必須在56日之前發出書面通知。監理單位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該部分監理服務并將相關費用開支減至最小。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3 監理單位無正當理由,未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業主可書面要求監理單位予以解釋。若監理單位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復,業主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后.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并視情況沒收監理單位的全部或部分履國約擔保金。

  5.5.4 業主拖延支付監理服務費用,并已超過專用條件規定期限的28日,或根據本合同條件和5.5.1.1條或第5.5.2條的規定,暫停監理服務已超過6個月,監理單位可書面更求業主予以解釋。若業主在28日內未能根據本監理合同給予合理的答復,監理單位可在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14日后,單方面中止本監理合同或自行暫停全部或部分監理服務。因此而增加的監理服務工作量應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業主應及時向監理單位返還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約擔保金。

  5.5.5 監理合同的中止,不得損害或影響雙方根據本監理合同應有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

  5.6 轉讓和分包

  5.6.1 沒有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義務、責任和權力予以轉讓。

  5.6.2 沒有業主的同意,監理單位不得將監理服務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監理單位因監理服務的需要,聘用專業技術人員和輔助工作人員不屬于分包。

  6.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6.1 監理服務費用

  監理服務費用的計算方法和內容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1.1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支付正常服務的費用。

  6.1.2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基于此費率和價格,向監理單位支付附加服務的費用。如果該費率和價格明顯不適用,雙方可根據本合同條件第5.4.1條和第5.4.2條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并商定新的費率和價格。

  6.2 支付

  監理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應在監理合同附件c中規定。

  6.2.1 業主在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向監理單位支付到期應付的款項,則應按照專用條件規定的利率計算利息,給監理單位予以補償,補償時間自未付款項的應付之日起算。該補償不影響本合同條件第5.5.5條規定的監理單位的權力。

  6.2.2 業主對監理單位要求支付的款項中的任何部分有異議,應在7日內發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誤對監理單位其它應得款項的支付。本合同條件第6.2.1條的規定適用于最終支付給監理單位的一切曾經有過爭議的款項。

  6.3 貨幣

  業主支付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的費用,其貨幣種類、比例和匯率等事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其它

  7.1 合同雙方的關系

  合同雙方互為權利和義務主體,雙方應遵循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履行本監理合同。業主和監理單垃均應按照監理合同公正地行使權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職責。

  7.2 語言和法律

  本監理合同使用的語言或主導語言及合同所遵循的法律,在專用條件中規定。

  7.3 獎勵

  業主欲就工程質量優良、工期提前、投資節約或監理單位提出的具有經濟效益的合理化建議等方面對監理單位予以獎勵,則應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獎勵的辦法。

  7.4 利益矛盾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監理單位不得獲取本監理合同規定以外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利益,不得參與與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業主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7.5 版權

  7.5.1 對監理單位擁有版權并已用于本監理服務中的所有文件,業主有權在合同項目中使用或復制,但未經監理單位的同意,業主不得將上述文件直接或間接用于其它項目工程或服務之中。

  7.5.2 如果在專用條件中沒有另外規定,則監理單位有權出版與本項目或本工程監理服務有關的資料。但未經業主同意,上述出版物中不得涉及業主的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經濟情報

  7.6 通知

  本監理合同涉及的通知均為方面形式,并在送達協議中注明的地址時生效。無論發送方采用何種方式遞送通知,收受方都應用書面回執確認。

  8.爭端的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監理合同過程中發生爭端時,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問題,或通過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若經過協商或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根據專用條件的規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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