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調解協議書集合10篇
現如今,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調解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劉A,男,漢族, 983年 月6日出生,住MM市DD區FF鎮YY村94號。
乙方:許B,男,漢族, 957年 0月 3號出生,住MM市HH縣JJ鎮CC村35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受傷一事,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友好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xx年 2月3日在工地因受傷遭受的損失,經雙方核算,共計70000元(柒萬元整),該損失包括醫療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等費用。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70000元,其中xx年 月 0日付款xx年2月28付款x元,xx年3月28日付款x元,xx年4月28日付款 0000元。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款后,甲乙雙方不得再有任何糾紛,甲方不得再找乙方提出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捺手印后即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代表: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性別:男,出生年月________,民族,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糾紛簡要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當事人申請,________鄉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組織雙方對此糾紛進行調處,經協商,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____份,雙方當事人、_______及____鄉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各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后生效。
當事人簽名:________(蓋章)
當事人簽名:________(蓋章)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在場人簽名:________
矛盾糾紛調處中心
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3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陳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杭州市余杭區××鎮××村×組。職業:拉絲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鄭某某,男,19××年×月×日出生,漢,現住杭州市余杭區××鎮××村×組。職業:拉絲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20xx年12月15日晚7時左右,陳某某在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柒萬余元。鄭某某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陳某某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鄭某某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鄭某某一次性補償陳某某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壹萬貳仟元;
3)陳某某與鄭某某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鄭某某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陳某某現金壹萬貳仟元。2)在20xx年3月31日前,由鄭某某為陳某某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 張三豐身份證號碼:15151515151515151515151
乙方: 滅絕師太身份證號碼:15456156456165165456156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20xx年8月3日在車間打架至乙方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 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 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協議書 篇5
編 號:(20xx)都新民調第 號
當事人 :姓名 卞留兵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5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系方式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福裕小區
姓名 卞留才 性別 男 民族 漢 年齡 32 職業或職務 居民 聯系方式 單位或住址 鹽都新區福裕小區
糾紛簡要情況:卞留才與卞留兵兩人合伙做生意,當時兩人商議好各出資100000元,開一間小的休閑茶餐廳,在籌資的過程中,卞留才因實力不夠,自己只能拿出50000元,另50000元向徐榮漢暫借,由卞留兵做擔保,借款時限為一年。今年初到了要還錢的時候了,徐榮漢拿著借條找到卞留才,但對方托說沒錢還,徐榮漢于是找到擔保人卞留兵,卞留兵認為這錢是卞留才欠的,與他無關,因此拒絕還款。兩人發生矛盾。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20000元欠款分五期償還,最后一期結清利息;
2、王軍與賭博惡習徹底劃清界限。
履行方式、時限
本協議一式 叁 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名)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名)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20xx年 2 月 22 日
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騎摩托車不小心撞傷乙方后,甲方及時履行報警和救助義務,并支付了乙方就醫、康復冶療、生活補助、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45000元(大寫:肆萬伍仟元整),目前乙方要求甲方一次性解決,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及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并征得處理交通事故的大安交警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的一般原則達成一次性賠償協議,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二、在甲方支付人民幣18000元后,乙方保證今后絕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種名義補助、補償等費用,后續事宜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和承擔。
三、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18000元后,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存在任何權利義務,乙方承諾不再提起任何與此事相關的訴訟和仲裁,也放棄向司法機關提起針對本協議的任何訴訟權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四、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均是雙方共同協商議定,甲乙雙方已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完全明白本協議內容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均對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協議所達成目的,甲乙雙方對此處理結果完全同意。
五、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損害賠償金時,必須同時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各相關證件等全部交付給甲方,
并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由此造成的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失敗,乙方應雙倍退還不實部分,在甲方向投保保險公司理賠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提供相關證件、票據等資料。
六、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并且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按手印后立即成立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管部門存檔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交管部門: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書 篇7
當事人姓名:姚xx 性別:男 民族:漢 年齡:60 職業或職務:務農 聯系方式:1368578xxxx 單位或住址:山村水洪廟10組60號
當事人姓名:姚xx 性別:男 民族:漢 年齡:48 職業或職務:務農 聯系方式:1805819xxxx 單位或住址:xx村水洪廟10組70號
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
20xx年8月5日,姚文興與姚法林因雜基地歸屬不清而發生矛盾糾紛。經村委工作人員勸說,雙方同意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姚法林使用土地歸姚文興使用(姚文興的輔助房店門前的地塊)。
2.姚文興輔助房店后頭的土地計13.8平方米歸姚法林使用;如今后土地征用歸姚文興所有。
3.姚法林提出要求姚文興在30天內圍墻重砌。同時,要求姚法林建筑石子及時用掉。
4.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調解員簽字,調委會蓋章后具有法律約束,雙方當事人應按照約定履行。
履行方式、時限:
本協議一式 叁 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____________ 人民調解員(簽名) ____________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____________ 記錄人(簽名)____________
xx區xx街道xx村人民調解委員會
20xx年8月7日
調解協議書 篇8
一、調解成為必經程序
發生林權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調解方式解決;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行政調處;對人民政府處理決定不服的,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五條)
二、權屬憑證的證據效力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
當事人未取得前款規定的證書的,1981年至1983年開展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工作時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山權林權所有證、自留山證,以及之后依法變更的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是林權爭議的處理依據。(第九條)
(二)沒有本條例第九條規定的處理依據的,下列材料可以作為調處林權爭議的權屬來源證據:
1、土地改革時期依法取得的土地房產所有證、登記發證的檔案清冊或者林權登記的土地清冊;
2、1961年至1963年將勞(動)力、土地、耕畜、農具四項固定給生產小隊使用的時期,確定林木林地權屬歸集體組織所有或者歸農民個人使用的憑證、決議、決定、登記清冊和其他文件材料;
3、國有單位設立時,經依法批準或者上級部門指定設計單位制定的確定經營管理范圍的總體設計任務書、規劃書及其設計文本;
4、國家機關和人民調解組織主持簽訂的生效的調解協議書;
5、各級人民政府作出的生效的處理決定書、行政復議決定書,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裁定書、判決書和調解書;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批準征用、使用、劃撥、出讓林地的有關說明書、補償協議書、補償清單和交付有關價款的憑證;
7、林木林地權屬登記換發證以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臺帳;
8、1986年至1992年土地詳查時期,土地權利人之間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核定書及附圖;
9、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書或者贈與憑證;
10、當事人管理使用林木林地的有關憑證和事實狀況證明;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證據。(第十條)
。ㄈ┊斒氯颂峁┑臋鄬賾{證與發證機關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不一致的,以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為準,檔案存根或者登記臺帳確有錯誤的除外。(第十四條)
(四)對當事人提供的權屬憑證提出異議的,可以通過司法鑒定確定真偽。鑒定權屬憑證為真實的,費用由主張方承擔;鑒定權屬憑證為虛假的,費用由出具虛假憑證方承擔。鑒定期間不計入調處期限。(第十六條)
三、調處程序和工作規范
。ㄒ唬┌l生林權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林木林地權屬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收到申請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法組織調解。
當事人可以從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林權爭議調解員名單中選擇調解員,或者選擇當事人均認可的其他人,由調處機構協調進行調解;經當事人同意,調處機構可以推薦調解員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由當事人簽訂協議書。林權爭議調解員參與調解的交通勞務費由調處機構支付。
當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請行政調處。(第三十四條)
。ǘ┝謾酄幾h受理后,調處機構應當及時組織調解,調解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情況復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
調解期限自被申請人提交書面答復和有關證明材料之日起算,被申請人逾期未提交書面答復和有關證明材料的,自答復期限屆滿之日起算。(第三十五條)
。ㄈ┝謾酄幾h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仍未達成協議的,調處機構應當提出處理意見,報本級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處理決定,下達《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決定書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途徑和期限。
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自行政調解期限屆滿之日起算。情況復雜的,經本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并書面告知當事人延期理由。(第四十條)
。ㄋ模┤嗣裾捌湔{處機構應當在林權爭議調處工作辦結時,告知權利人憑生效的林權爭議調解協議書、處理決定書、復議決定書或者人民法院的裁決書、判決書等文書依法辦理林木林地的不動產權登記。(第四十四條)
四、強化問責追究,解決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
。ㄒ唬┬姓䴔C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林權爭議申請不受理的;
2、在受理、調處林權爭議過程中,未向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3、在林權爭議期間,違反規定發放林木林地權屬證書、林木采伐許可證、生態公益林損失性補償資金,辦理相關林木林地權屬變更手續和批準使用林地的;
4、偽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或者協助、指使他人偽造、變造林木林地權屬憑證的;
5、未按照規定時限調解和處理林權爭議造成不良后果的;
6、在林權爭議調處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行政機關負責人負有領導責任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二條)
。ǘ┯邢铝星樾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偽造、變造權屬憑證等有關證明材料的;
2、違反本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人數眾多拒不按規定推舉代表擾亂調處活動的;
3、違反本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被調查單位或者個人偽造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的;
4、違反本條例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阻礙林權爭議調處工作,或者以林權爭議為由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人身等權利的。(第五十三條)
調解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事故經過: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許,____駕駛黑____號“江淮”牌中型普通貨車在202省道由北向南行駛至老依蘭橋處時因超載并未確保安全車速行駛導致側翻。造成車內乘坐的被害人____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上事實有延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延公交認字[2]第____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予以證實,該事故認定書認定黃憲南負事故全部責任,被害人____無過錯行為。
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和解協議:
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當日一次性先賠償乙方各項經濟損失100000元整(大寫壹拾萬元整),由甲方轉賬至乙方指定賬戶(開戶行:____,戶名:_____,賬號:___________)余款_____萬元由甲方在5年內還清,每年支付乙方_____元,于每年的4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本協議簽訂并全面履行之后,乙方認可甲方已賠償受害者全部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再無其他任何糾紛,乙方保證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再次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3、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出具收款收據給甲方或其代理人。對于甲方在此次事故所造成的傷害,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方同意出具諒解書給甲方。
4、甲方在未全部清償上述款項前,不得轉移財產,規避執行,否則乙方有權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并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
5、違約責任:本協議簽訂之后,雙方必須按協議履行,如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
6、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民法院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調解協議書 篇10
甲方:某醫院
乙方:
鑒于患者曾于200年月日至200年月 日在甲方處治療, 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 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協議相關數據如下:
某市200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元。
某市200年度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 元。
某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元。
第二條 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 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 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北京醫院 乙方: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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