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上班時間通知三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我們都跟通知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通知的種類比較多,根據其不同的作用可主分為轉文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事務性通知、任免通知等。你寫通知時總是無從下筆?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上班時間通知3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班時間通知 篇1
各位市民:
根據季節變化與醫院工作實際,自20xx年4月10日起,醫院作息時間調整為:
上午:7∶45——11∶30
下午:14∶00——17∶30
請相互轉告。
泰州市中醫院辦公室
20xx年4月10日
上班時間通知 篇2
為加強教職工隊伍的管理,建立工作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和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要求,強化教職工日常管理,堅決清除妨礙公平正義的“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現象,服務學校綜合改革和“雙一流”建設,根據學校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決定對長期脫崗人員開展核查上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學校各單位:
為加強教職工隊伍的管理,建立工作作風建設的長效機制,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委和學校黨政聯席會議要求,強化教職工日常管理,堅決清除妨礙公平正義的“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現象,服務學校綜合改革和“雙一流”建設,根據學校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決定對長期脫崗人員開展核查上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圍
全校事業編制教職工。
二、長期脫崗人員的認定
教職工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之一,認定為長期脫崗人員:
1.未按規定辦理批準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2.各類請假期滿(含超出準假權限的)未到崗上班的。
3.出國(境)留學(探親)期滿未歸的。
4.國內進修、學習(含博士后研究)期滿未歸的。
5.離崗掛職(含科技副縣長)期滿未歸的`。
6.私自在外單位就職的。
7.借調校外單位工作到期,擅自不回校上班的。
8.一年內連續病休或累計病休超過3個月的。
9.調出人員未辦結相關離校手續,即擅自離崗不上班的。
10.被公安機關拘留或逮捕的。
11.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崗位職責的。
12.其他原因可認定為脫崗的。
三、核查上報工作要求和說明
1、各單位按本單位教職工花名冊逐一核查是否在崗,根據本單位留存歷史材料和考勤記錄,對不上班人員的離崗手續和期限進行核查和對照,凡符合上述認定條件的,列入上報名單。
2、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排專人負責長期脫崗人員核查上報工作。要認真清理,務必如實統計上報所有脫崗人員。凡隱匿不報、瞞報、漏報,造成“占編制、不上班、吃空餉”的,一經查實,追究單位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責任。
3、實行零報告制,即本單位若無長期脫崗人員也須報送報表。
4、核查認定中如有疑問,及時咨詢人事處。
5、請于3月9日前將經本單位負責人簽批后的《長期脫崗人員情況統計表》紙質版報送人事處人才交流中心(迎西校區辦公樓531室)。
電子版發送地址:**
聯 系 人:龐永峰
聯系電話:**
人 事 處
20xx年2月26日
上班時間通知 篇3
根據季節變化,自20xx年5月4日起至9月30日,市直各單位實行夏(秋)季作息時間。
上午上班時間 8:30—12:00
下午上班時間 15:00—18:30
(不另行文)
XXX辦公室
20xx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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