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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進修人員外出進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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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進修人員外出進修規定 1
為加強進修人員管理,提高進修人員進修學習質量,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進修人員接收
。ㄒ唬┙M織管理:進修人員的接收工作由科教部根據有關科室的帶教能力和醫院的后勤保障能力統籌安排。
。ǘ┻M修條件:醫院在全國范圍內縣級以上醫院招收進修人員。醫師須本科以上學歷,具備主治醫師資格,5年以上工作經驗;護士、醫技須大專以上學歷,具備初級職稱資格,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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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醫院常年接收進修人員。凡符合條件的,由進修人員填寫《醫院進修人員申請表》(醫院網站下載),加蓋申請人所在單位公章,連同進修人員相關證件復印件郵寄至醫院科教部,科教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2、經審核合格者,由科教部發出接收函。進修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來醫院報到,報到時需出示單位介紹信、身份證、學歷證明、醫師/護士執業證、醫師/護士資格證、職稱證等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及3個月內全身健康體檢證明。
(四)進修期限:醫師和護士的進修期限為3~12個月,醫療技術人員的'進修期限為6~12個月。
。ㄎ澹┻M修費用:進修費用須在報到時在財務部一次性交清。進修費用標準見下表:
安排宿舍。食宿安排:食宿自理,對于有住宿困難的人員可協助其
各科室應按照規定接收進修人員。未經科教部同意,各科室不得擅自接收進修人員,對科室擅自接收的進修人員一律不補辦進修手續,出現任何責任事故,由接收科室及本人負責。
二、進修人員行政管理
。ㄒ唬┻M修人員必須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進修人員報到后,必須參加由科教部組織的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進入科室正式進修學習。
(二)進修期間所在科室和進修人員均不能擅自更改進修專業和進修期限,如需延長或提前結束學習,提前一周持所在單位出具的申請證明報科教部,辦理有關手續,科室不得擅自批準延長進修時間或提前結束進修。
(三)進修人員統一佩戴醫院胸牌,入院時需提供一寸免冠彩照一張;可自帶白衣或聽診器,也可領用,但須繳納押金。
。ㄋ模┻M修人員進修期間一般不準請假。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必須經進修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并提供給醫院書面證明材料,報科教部批準備案后方可休假。
(五)科教部要定期到各科室了解進修情況和進度,定期召開帶教老師、進修人員座談會,交流帶教和進修情況,了解師生的建議和要求,以提高教學質量。
。┻M修結束前,科教部負責檢查各科室進修計劃完成情況。
三、進修人員教學管理
(一)接收進修人員的科室要詳細介紹本科室病房及門診的情況及有關制度,指定業務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醫務人員擔任進修人員指導教師,指定專人負責其日常管理工作,組織講課、記錄考勤等。
。ǘ┻M修人員在未取得處方權之前,按實習人員管理,不得單獨參加各類醫療值班,醫技科室的進修人員不得單獨進行技術操作和出具診斷報告。臨床進修醫生的處方權,應由所在科室主任根據其業務水平決定,期限為1~3個月,報醫務部批準后執行。進修醫師書寫的病歷由指導醫師簽字。
(三)獲得處方權的進修人員,可開具住院證明和3天內的病休診斷證明;出院證、會診證、死因證明等,必須經本院上級醫生審查并簽名方能生效;不能出具勞動能力鑒定或涉及醫療糾紛案件等特殊情況的診斷證明。
。ㄋ模⿲Σ环䦶陌才呕蛞蛉狈ω熑涡亩斐舍t療事故或者嚴重違紀的進修人員,科室提出意見,報科教部批準后,終止其進修,退回原單位,進修費不予退還。
科室要加強對進修人員的管理,經常檢查其學習、在位及工作情況,對不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科室主任有權終止其學習,報科教部作退學處理。
四、進修人員結業
進修人員在期滿前一周到科教部領取結業申請表。本人在進修期滿前一周寫出總結,由科室對其專業理論學習情況及實踐能力、醫德醫風進行考核并寫出鑒定意見,于離院前兩天到科教部辦理結業手續。結業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離院。
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科教部負責解釋。
醫院進修人員外出進修規定 2
為促進醫院的持續穩步發展,不斷提高醫療隊伍的整體素質,進一步改善醫療隊伍結構,積極有效地做好我院醫療人員的培訓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一、進修原則
1、根據醫院實際以及學科隊伍建設的需要,有目的、有計劃、分期分批選派,堅持“扶持新學科專業、保證重點學科專業、兼顧一般學科專業”的原則。
2、堅持“按需選派、保證質量、學以致用”的原則,積極選派優秀的中青年骨干。
3、加強管理,積極創造條件,保證選派醫療人員學成后按期回院工作。
4、各科應根據本科室實際統籌安排,不能因人員外出進修而影響科室的正常工作。
二、進修人員條件
1、熱愛醫院和本專業,思想進步,業務素質高,作風正派,綜合素質強,能安心本專業的學習和工作,愛崗敬業,遵守醫院的各項工作制度,嚴格要求自己,能積極配合科室及醫院的工作。
2、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和進取精神,有鉆研能力。身體健康,能勝任進修學習工作。
3、取得醫、護執業資格及主治醫師(主管護師)職稱,或完成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且考試合格,已定專業的.住院醫師。
4、在本專業有發展潛力,上一年度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同等條件下年度考核優秀者優先)。
5、連續三年內繼續教育學分達標。
6、再次外出進修(學習)人員必須具有主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是本科室的主要業務技術骨干。
三、進修審批程序
1、科室擬定次年派出進修學習計劃,將進修申請于當年11月底前交醫務科。
2、醫務科、護理部及相關部門對擬派出進修學習人員進行審查,報院長辦公會討論。
3、派出進修學習人員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后,由醫院聯系進修單位,醫務科向所派單位提供《進修人員介紹信》。
4、派出進修人員進修前須簽訂《外出進修協議書》,方可進修學習。
5、派出進修學習人員根據進修單位的要求到醫務科、護理部、醫院辦公室辦理相關資質證明手續。
6、若同時有多名人員報名參加同一專業的進修,醫院采取競選機制,由醫務科組織,科主任院領導參與,擇優選派。
四、進修人員待遇
1、進修人員在進修期間工資待遇不變。
2、進修人員給予報銷進修費用及住宿費用。
五、考核管理
。ㄒ唬┯舍t務科負責對外派人員進行考核。
1、定期或不定期通過電話或信函的形式聯系外派人員的進修單位、進修科室了解其進修學習情況。
2、每半年一次到進修人員的進修單位現場考核。
3、對進修結束回院工作的人員,6個月內由醫務科、院領導對其開展的新技術、新項目進行考核。
4、進修(學習)結束后應向醫務科書面匯報學習情況。
5、進修(學習)回院3年內應積極開展1-2項新項目;每年度由醫務科對其專業理論、操作技能、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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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修學習期間如因違紀、違規、無故中斷學習及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按時結業者(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將在3年以內不能派出學習,并視情況從每月工資中扣除全部進修費用。
2、進修結束后必須及時返院,如不準時回院報到,又不說明情況者,按曠工考核。
3、進修學習人員(中級以上職稱)回院后1個月內應根據外派前的項目計劃擬出實施方案,結合本院實際開展1-2項新技術(含引進項目),如回院后6個月內仍無法獨立開展工作,退回院方在進修期間所支付的工資、學費等一切費用。
4、進修學習人員進修學習結束后應回院工作不應少于8年,在此期間未經醫院同意不得以其他理由單方面解除與醫院的聘用合同(疾病及不可抗力因素所致除外),否則承擔全部進修費用5倍的違約金。
5、對進修期間進修成績突出,受到進修單位表彰者或進修回院后積極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并取得較好的臨床效果得到很好的推廣應用者,醫院將根據所開展項目的病例數(≥10例)、經濟效益(≥10萬元)和社會效益給予1萬元的獎勵。并在考核評優、晉升方面享受優先待遇。
醫院進修人員外出進修規定 3
為了不斷的引進和學習醫學及其管理的先進知識和技術,為推動醫院的發展和進步,為了滿足醫務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從而更好為病人服務,現制定醫院關于外出進修培訓和學習的管理規定。
一、主管部門
院長、分管副院長、主管科室、人力資源部(人事科)、財務科。
二、外出進修和培訓的類別
1、從時間上分為長期進修(三個月以上),短期培訓(一個月以內,含臨時一周以內的學習)。
2、從費用負擔上分三類,分別是公費外派類、醫院支持類、自費類。其他的視為短期培訓(一般每次最長不超過1個月)。
三、辦理程序
1、長期進修:醫院高層管理委員會確定進修或培訓項目→由科主任結合積分和業務需要推薦人選→按管理權限報主管院長批準→報院委員會批準→辦公室(人力資源部)核對后簽訂《進修協議》并辦理有關手續→外出。
2、短期培訓:醫院根據需要派出或科室選拔推薦→主管院長審批→辦公室審核后填寫《參加培訓協議書》→參培。(3、臨時學習類,報主管領導同意后可參學。
四、進修培訓和學習人員的條件
。ㄒ唬┽t院支持類:
1、誠信有德,無重大違紀行為,無法律和經濟糾紛,勤奮好學,積極上進,有培養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業績穩居前列,在學習期間工作不受影響或工作任務有人接替。
3、年齡一般不超過四十五周歲;在本院連續工作滿二年;屬專業技術人員的,具備基本資質;所學內容與本職工作相同。
4、屬于勞動合同制員工或可以與醫院簽訂長期勞動合同;能夠遵守《進修協議》,愿意履行進修管理辦法規定的義務。
5、經指定醫院查體:身體健康。
五、費用負擔和進修培訓期間的待遇
。ㄒ唬┕M外派類
1、進修費用的分擔(長期)
。1)開始去和結束回的往返交通費(汽車、火車硬座、輪船四等艙,下同),時間超過3個月的,每3個月一次的往返交通費和中途醫院要求往返的交通費。該費用實報實銷。外派人員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超過此規定標準的,超出部分由自己負擔。
。2)前期聯系進修單位的'費用。如需出差,按出差規定執行,其它由醫院同意開支的費用,由醫院承擔。
。3)進修單位實際收取的進修費(包括培訓費、教材費、材料費、實驗費等與學習直接相關的費用)的90%由醫院承擔。
。4)住宿費:入住進修單位集體宿舍的,醫院承擔住宿費的90%;在進修單位集體宿舍以外住宿的,必須租住居民住房,醫院給予租房補貼,具體補貼比例根據進修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最高補貼比例不超過房租的60%。
(5)以上費用實行先借后報,除一次性交納的費用外,實行滾動借款、滾動報銷,每次借款不超過單位承擔的該階段費用的比例。
。6)進修期間的待遇:工資按該崗位基本工資加保險;其他福利待遇按積分所在檔次發放。
2、短期學習:醫院指定的或為完成工作計劃和工作任務的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指派的臨時學習,醫院負擔所有費用,工資獎金等不受影響。
。ǘ┽t院支持類
1、進修費用的分擔:出差規定內的所有實際花費個人承擔20%,醫院支持80%。培訓費(課程費、教材費等)醫院支持50%。培訓結束后,員工持有關費用單據按規定報銷。
2、進修培訓期間待遇:每月的培訓時間連同休班累計不超過8天的(法定節假日另加),工資績效照發;超過8天的(法定節假日另加),超過部分按事假對待。其他福利按積分檔次發放。
。ㄈ┳再M類
1、自費外出進修的,按長期事假對待,所有費用自負。
2、自費外出培訓學習的,所有費用自負。培訓項目與本職工作相同且每月連同休班累計不超過8天的(法定節假日另加),不減發工資和獎金;超過8天的(法定節假日另加),超過部分按事假對待。培訓項目與本職工作無關的,所有時間按事假對待。
3、勞動合同制員工自費外出進修的或自費外出培訓超過1個月的,可以保留勞動關系,同時與醫院簽訂長期事假協議作為勞動合同附件,進修期間的保險費全部由個人負擔(由當事人在進修前一次性預交到醫院,有工資的可以從工資中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現金預交)。期滿不按期返回的,按違約處理。
六、義務與約束
1、協議管理:凡進修人員都要與醫院簽訂《進修協議》或《參加培訓協議書》,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如:進修結束后必須按期返回,自進修返回之日起連續為醫院工作的年數,交納風險金、進修的基本要求等等。
2、風險金管理:凡醫院外派進修人員,進修前根據進修項目和費用等具體情況,進修人員向醫院交納5000—元作為風險金,風險金按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存期不足3個月的按活期利率計息),不計復利。自進修結束之日起在我院連續工作滿6年后,醫院一次性把本金和利息發還給當事人。如違反《進修協議》,風險金及利息不予退還。
3、服務期未滿辭職的管理:工作中途辭職或進修不歸等,必須退還進修期間甲方付出的各種費用和因其進修甲方安排頂崗人員的費用,同時乙方須向甲方賠償因技術人員斷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費5萬元。
4、經查實進修人員在申請、學習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利用培訓時間做其他事情、被培訓組織單位批評處理、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明、考試不及格等現象的,醫院可以酌情取消給予的優惠政策或取消醫院同意支付的費用,并按有關規定或約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理。經決定需返還醫院的費用,醫院可從工資中優先扣除。
七、外派進修期間的基本要求(詳見《進修協議》)
1、進修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道德規范和進修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自覺接受進修單位的管理。進修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進修人員自負,由此導致進修中斷的,醫院已經支付的所有相關費用由當事人承擔(可從工資或風險金中抵扣)。
2、外出進修人員,每月一次進行認真的進修總結,將進修中學到的知識、技能、技術等收獲進行詳細歸納和記錄,寫出進修總結報告,向分管院領導匯報。路途近的要親自回院匯報,遠的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匯報。回院匯報的,除提交進修報告外,要采用多種形式與同事和領導交流信息。分管領導對進修報告出具評價意見后由人力資源部備案。不認真進行總結和記錄的,醫院可以停止支付有關費用或中止進修培訓。
八、進修和培訓期間的安全
外出進修和培訓人員要增強安全意識,切實注意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出現傷亡、失竊等問題,出現失竊(搶劫)的,其損失由個人承擔;出現傷亡屬于工傷的,按工傷保險有關規定處理,不屬工傷的,有關損失和費用由個人承擔或依法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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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培訓、進修
(1)外出培訓、進修人員由醫務科制定計劃,院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2)外出培訓、進修人員的學習內容、時間和目的,由醫務科根據科室情況安排,不得隨意更改。
(3)培訓或進修期間,醫師每人每月補貼300元,主治醫師每人每月補貼400元,副
主任醫師以上每人每月補貼500元。不足半個月的'短期培訓,按實計發獎金,超過半個月的取消獎金按規定月補?缒甓冗M修者則享受一年全勤獎。
。4)進修一年者,不再享受年休假。進修一個月以上,不足一年者,進修期間按月均年休假扣除。
。5)不服從培訓和進修計劃安排者,取消當年晉升調資資格,年度考核為不及格。
2、參加業務學術活動。
。1)凡參加各種學術會議,由科室向醫務科申請,經醫務科登記后,省內的由醫務科審批,省外的由醫務科報業務院長審批,未經批準擅自參加者,其一切費用和學習時間,由學員自負。
。2)參加者返院后必須向醫務科匯報,同時提交論文及論文證書復印件。
(3)參加學術會議繼續教育培訓次數:
原則上,省外,副高職稱以上每年1次,中級職稱每2年1次。
省內,中級職稱以上每年1—2次。
3、費用報銷
(1)培訓、進修費用憑發票全額報銷,進修住宿原則上由進修單位安排,特殊情況自行租房的,按進修單位住宿標準結報,不超過每天10元。培訓或進修期間,每期只報銷來回一趟車旅費,遇春節則增加報銷一次車旅費。
。2)參加繼續教育、學術會議、住院醫師培訓、學術年會(院部指令性會議除外),費用報銷限額為:主任醫師每人每年3500元;副主任醫師每人每年2500元;主治醫師每人每年1800元,醫師每人每年800元。費用超出部分自理,且費用不能跨年度累積使用。
(3)論文版面費報銷:國家級報銷600元,省級報銷400元,市級報銷200元,如所發表論文不條例晉升要求者,按市級論文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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