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對公司的意見11篇
對公司的意見 篇1
1、我們的培訓內容要來源于工作,來源于工作中發生的案例!我們的培訓師可以選擇在我們公司工作年限較久,了解工作企業文化,各店一些業務比較熟悉、流程比較熟悉的高管作為我們的培訓師,在我們的工作中我們的實踐要強于理論,理論是指導實踐用的,我們要加強實踐的`培訓。
2、我們的培訓要分階段、分部門、分崗位進行針對性的培訓,這樣我們的培訓才會有效果。
3、我們可以為員工做一些戶外的拓展活動,拓展活動是一項能夠考驗員工、發現員工優缺點,增強員工團隊意識有意義的活動,這項活動我們可以列入我們的培訓內容之一。
對公司的意見 篇2
保險公司章程是規范保險公司組織和行為,規定保險公司及其股東、董事、監事、管理層等各方權利、義務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重要文件,是規范公司治理結構的制度基礎。為促進保險公司規范運作,加強對公司章程的監管,規范章程內容,明確章程制定、修改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提出如下意見。
一、章程的基本內容
保險公司章程應當對以下事項作出明確規定,內容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的要求。
(一)基本事項
章程所記載的下列公司基本事項應當與行政許可的內容完全一致。
1、名稱和住所。
2、注冊資本和經營期限。
3、經營范圍。
4、法定代表人。
5、組織形式。
6、開業批準文件文號與營業執照簽發日期,開業前提交核準的章程除外。
7、發起人。保險公司章程應當編制發起人表,詳細記載發起人情況,包括發起人全稱、認購的股份數及持股比例。發起人已全部轉讓所持股份的,發起人表應當保留其記錄并予以注明。
8、股份結構。保險公司章程應當編制股份結構表,詳細記載股份情況,包括股份總數、股東全稱、持股數量及持股比例。
股東轉讓股份的,應當在備注中注明歷次股份轉讓情況,包括轉讓股份數量、交易對方、轉讓時間及中國保監會的批準文件文號或公司的報請備案文件文號。
股東已全部轉讓所持股份的,不再列入股份結構表,但應當在股份結構表備注中保留該股東的持股記錄。
公司已上市的,股份結構表應當記載限售流通股股東的持股情況,包括股東全稱、持股數量、持股比例及限售流通股的鎖定期。
股份結構表記載內容較多的,可以將股份結構表列入章程附件。
發起人表和股份結構表記載內容完全一致的,兩表可以合并。
(二)股東與股份規則
1、股東的權利與義務。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的權利與義務。如有必要,應當明確權利的行使條件和方式。
保險公司發起人協議、股東出資協議或其他股東協議中對股東權利義務有特別約定的,應當同時修改章程相關條款或在章程中注明。章程應當明確協議內容與章程規定不一致時,以公司章程為準。
章程應當規定公司償付能力達不到監管要求時,公司主要股東應當支持保險公司改善償付能力。
2、股份規則。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明確公司發行新股、股份回購、股份轉讓、股票質押等事項的程序和權限。
非上市公司章程應當規定股東轉讓公司股份或將公司股票質押時,有關股東應當將相關情況及時通知公司。
章程應當規定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涉及訴訟或仲裁時,相關股東應當及時通知公司,并明確通知的時限與方式。公司應當將相關情況及時通知其他股東。
公司對股份轉讓設置股東優先購買權的,章程應當詳細規定優先購買權的行使方式。
3、關聯股東聲明。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產生關聯關系時,股東應當向公司報告,并明確報告的程序和方式。
(三)組織機構及其職權
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的要求,明確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職權。
1、股東大會。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股東大會的職權。
章程不得允許股東大會將其法定職權授予董事會或其他機構和個人行使。
2、董事會。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董事會的構成,包括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及獨立董事的人數。董事會組成人數應當具體、確定,不得為區間數。
章程應當明確董事會的職權。包括必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的事項范圍,涉及投資或資產交易等事項的,應當明確額度或比例。
章程應當明確董事會授權公司其他機構履行其職權的方式和范圍。章程不得允許董事會將其法定職權籠統或永久授予公司其他機構或個人行使。
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監管規定與公司實際需要,在章程中規定董事會下設專業委員會,并規定各專業委員會的名稱、構成及主要職權。
3、監事會。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明確監事會的構成及職權。監事會中職工代表的比例應當符合《公司法》的規定。
監事會組成人數應當具體、確定,不得為區間數。
4、管理層。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明確管理層的構成及職權。
公司同時設首席執行官和總經理職位的,章程應當明確其各自職權與產生方式。公司章程對首席執行官的規定不得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
5、法定代表人。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法定代表人的具體職權與履職要求,當法定代表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職務時其職權的行使方式。
6、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公司資產買賣、重大投資、對外擔保、重要業務合同、重大關聯交易等事項的審議權限及決策方式。
(四)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的任免、職權及義務
1、董事及董事長。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董事的任職條件、任免程序、職權和義務,相關內容應當符合監管要求。章程應當同時明確獨立董事的特別職責、權利和義務。
鼓勵保險公司采取累積投票制選舉產生董事。
章程應當明確董事長職權。公司設副董事長的,章程應當明確副董事長的具體人數。
章程應當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明確董事長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職務時其職權的行使方式。公司設有多位副董事長的,章程應當明確接替順序或具體履行特定職務的副董事長的確定方式。
章程中不得出現董事長可以代行董事會職權等方面的相關表述。
章程應當規定當董事會表決的反對票和贊成票相等時,董事長無權多投一票。
2、監事及監事會主席。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監事的任職條件、任免程序、職權和義務。
章程應當明確監事會主席不履行或不能履行職務時其職權的行使方式。
3、高級管理人員。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范圍、任職條件、任免程序,規定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的要求。
(五)主要議事程序
1、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股東大會、董事會及監事會的議事規則,或分別制定專門的議事規則作為章程附件。
2、議事規則包括會議召集、提案及通知、召開及主持、表決及決議、會議檔案保存、決議報告等內容。
股東大會、董事會議事規則由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準。
監事會議事規則由監事會擬定,股東大會批準。
3、保險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應當符合《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指引》的要求。
股東大會、監事會議事規則參照《保險公司董事會運作指引》制定。
(六)財務會計制度
1、保險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章程中規定公司財務會計制度的主要事項,包括會計年度、會計報告內容、利潤分配方式等。
章程應當規定公司償付能力達不到監管要求時,公司不得向股東分配利潤。
2、保險公司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在章程中規定各項保證金、保險保障基金、責任準備金的提取、繳納或運用方面的主要事項。
3、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程序和審議權限。
(七)其他制度
1、保險公司章程應當明確規定保險公司不得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購買公司股票提供任何形式的財務資助。
2、保險公司章程應當對關聯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內控合規管理、內部審計等制度作出原則規定。
3、保險公司章程應當對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及清算作出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章程不得規定法定情形以外的解散事由。
4、保險公司章程應當規定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二、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一)章程制定
保險公司設立時,應當按以下程序制定公司章程:
1、公司籌建機構起草公司章程草案。
2、公司創立大會對章程進行審議表決。
3、申請人將創立大會通過的章程作為申請開業材料之一報中國保監會審核。
4、公司籌建機構根據中國保監會的審核反饋意見對章程進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符合相關規定的,中國保監會依法作出批復。
5、公司章程以中國保監會批復文本為準。
(二)章程修改
1、當出現下列事項時,公司應當于三個月內召開股東大會對章程進行修改:
(1)《公司法》、《保險法》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修改后,章程內容與相關規定相抵觸。
(2)公司章程記載的基本事項或規定的相關權利、義務、職責、議事程序等內容發生變更。
(3)其他導致章程必須修改的事項。
2、公司章程修改按如下程序進行:
(1)有提案權的股東或機構向股東大會提出章程修改的提案。
(2)股東大會對章程修改提案進行表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公司向中國保監會報送章程修改審核申請。
(4)公司根據中國保監會的審核反饋意見,對章程進行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符合相關規定的,中國保監會依法作出批復。公司章程以批復文本為準。
(5)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3、章程修改記錄。保險公司應當在公司章程正文前,用表格形式列明章程的制定及歷次修改情況。包括作出章程修改決議的時間、會議名稱、中國保監會的批準文件文號。
三、章程的審批及登記
中國保監會根據《保險法》、《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國保監會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程》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對公司章程進行審批。
(一)申報資料
保險公司股東大會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后,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報中國保監會核準,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1、公司修改章程的申請文件。
2、股東大會同意章程修改的決議。決議內容包括:
(1)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2)出席會議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數量。
(3)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4)表決結果。
(5)參加會議股東的簽字。股東人數過多的,可以由會議主持人簽字并對會議和表決的真實性負責。
3、章程修改說明。包括章程修改的內容及修改原因。修改內容較少的,在章程修改說明中逐條列明;修改內容較多的,須另列新舊章程條款對照表,將修改的部分逐條列明。
4、修改前、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電子文本。
5、章程附件。對附件做出修改的,公司應當同時對該附件的修改情況進行說明。
中國保監會在審查章程過程中,可以要求公司提交律師對章程合規性的法律意見書。
(二)章程修改涉及前置審批或備案事項的處理
1、前置審批或備案事項包括:公司名稱、住所、組織形式、注冊資本、經營范圍變更,公司分立或合并,按照規定應當審批或備案的股東變更。
2、因前置審批或備案事項對公司章程進行修改的,可以同時報送章程修改申請。
3、未經前置審批而對章程記載事項作出變更的,對章程修改的批復不得作為已經獲得該事項批準的依據,章程的該項修改無效。
(三)章程的生效與登記
1、保險公司章程須經中國保監會核準后方可生效。
2、章程經中國保監會核準后,應當及時向公司登記機關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四、其他
1、保險公司董事會應當確保公司章程在公司內部得到遵守,并對公司章程內容和修改程序的合規性負責。
2、對于章程應當修改而未在規定期限內修改的,或提交的章程明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或存在較多疏漏的,中國保監會將對公司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等相關負責人予以公開批評。
3、擅自變更公司章程或在章程修改申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由中國保監會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監管規定追究公司及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4、本意見適用于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法律、行政法規對國有獨資保險公司、外資保險公司另有規定的,按照其規定執行。
本意見自二○○八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對公司的意見 篇3
目前公司的情況是新人辦完入職手續之后,基本上進入自學自熟階段,間或會有老員工給予指點,但同時附贈些公司的負面信息給新人,造成新人對于公司及個人發展的迷茫,找不到歸屬感的占大多數。
于此,建議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對新人進行持續跟蹤和扶持"軟著陸"。具體執行可從新員工正式報道開始,人力資源部、用人部門跟蹤新員工至完全適應工作崗位,獨立開展工作為止,作為對新人跟蹤扶持的考核周期,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同時負有培養新人責任,納入人力資源部及用人部門考核指標。
新員工流失原因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關愛不夠,環境壓力大,從老員工那里受到負面影響,新進員工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等。
于此,我的建議是:
1、用人部門領導的正面關懷,適時與員工談話,了解其壓力來自精神上還是工作上,適時解決或幫員工解壓;
2、用人部門安排優秀員工幫帶新員工,避免負面信息的傳達。對于一些心態不端正的老員工進行單獨溝通,做思想工作,影響原則的問題,可勸退。
3、人力資源部在面試階段清楚了解應聘者的應聘目的,過濾篩選掉跳槽傾向大、忠誠度低的應聘者,除了關注人才的能力外更注重人品。
4、招聘者向應聘者如實反映公司情況,切忌為招募優秀人才而夸大公司實力,為人才的`流失埋下隱患;面試時向應聘者講清勝任要求及崗位技能要求,準確辨別,適才適崗。
5、對于"抱著試試看"心態入職的新員工可設置為期一周的試工期,此一周期間無薪資,順利度過試工期后,此一周工資可納入當月工資按時發放。
四、對于注重留人,減少人員流動方面的建議。
1、完善落實好薪酬福利制度。盡量使支付的薪資福利與員工的努力和貢獻相一致,與區域主流的消費水平和生活質量保持平衡,在同行業中保持相當的競爭力。注重滿足員工不同層次的需求(物質、精神等),使企業人才濟濟,一派繁榮景象。
2、加強企業內部溝通。通過搭建溝通渠道(總經理信箱,投訴建議,文稿投遞,部門會議,員工茶座會、節日慶祝、員工之間聚餐等集體性活動等等)有效地增進職工與職工之間,職工與管理者之間的交流,使員工明晰公司目標,戰略決策(上市),看到公司美好的未來,增進員工對企業的感情,增強企業凝聚力;讓公司管理層更廣泛地收集信息,從而做出高效決策。做到從信息到決策,從決策到執行,從執行到改進,層層溝通順暢,效率大大提高。
3、為關鍵崗位人才,優秀員工設定職業生涯規劃,人力資源部設定員工職業生涯通路,在入職培訓時就讓員工清晰入職崗位及晉升方向。
4、保持管理層團隊的相對穩定,提升管理層勝任力及領導魅力的同時,切忌頻繁更換部門負責人。
5、優秀人才及關鍵崗位人才的流失雖很遺憾,但人力資源部也要注重離職面談,了解員工離職的真正目的,為員工站好最后一班崗,為公司留下良好形象。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公司要實現上市的戰略目標,每位員工都面臨著極大的壓力,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特別是所有的中高層管理人員任重道遠;我希望自己能與公司一同成長,配合公司團隊發揮自己的優勢和長處。
對公司的意見 篇4
本人進入公司已兩年,針對公司現狀,就公司管理、項目管理、文化建設及如何留住人才發表點我個人的觀點。
公司管理:
因為對公司的管理了解甚少,也不能提出什么具體化建議,只是覺得一個企業要想發展,最起碼要做到以下幾點。
1、加強執行力和凝聚力。執行力和執行力和部門溝通不暢首先是公司的管理團隊和執行團的問題,要使員工有凝聚力需要先從部門主管開始。如果各個部門主管以及公司管理層都無法凝聚成一支有戰斗力的隊伍,整個公司的執行力只能是空談
2、增加集體榮譽感,加強網站建設,讓員工能看到公司的重大事件,分享公司的榮耀,培養職工與公司榮辱與共的集體感,促使員工熱愛自己的工作,熱愛自己的公司,能最大利益化為公司考慮。
3、應該加強各個項目之間的交流。可以請做的好的項目總監給別的項目傳授點經驗,可以舉辦個經驗交流會什么的,實現資源共享。
4、設立晉升制度,競爭機制,讓員工看到成長上升的空間。
5、人才計劃。公司應培養固定的團隊,避免過于頻繁的人員流動給公司帶來影響。
6、因為我們這個行業的特殊性,公司可以考慮找一些廉政的例子,適當的時候給員工敲警鐘。
項目管理:
1、一個好的項目,首先要有一個好的團隊,無疑,打造核心團隊是項目管理很重要的工作。在項目中,一定要調動所有成員的積極性,才能發揮出團隊的力量。團隊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善于處理團隊的管理事務,做好成員的思想工作,激勵成員,鼓舞成員,鼓舞士氣,調動積極性,增強責任心和團隊的凝聚力,增強集體榮譽感。
2、加強溝通和協調,項目上的人來自五湖四海,每個人的性格都不同,甚至生活習慣都有很大的差異。這樣的一個個不同的個體組成的`集體是很容易產生矛盾的,所以,溝通和協調也很重要。溝通協調的重要性不僅體現在工作上,也體現在與人的交往中。其實監理工作很大一部分就是協調業主和施工單位的關系,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使兩家的利益都最大化。監理辦內部更應加強溝通,有什么問題擺到桌面上,大家一起商討問題解決的辦法和措施,會更利于事情的解決。各個部分,也要及時溝通,尤其是實驗室,實驗室體現的是質量的具體數據,要想控制好質量,和實驗室的溝通是一項不可忽略的工作。
3、監理辦的成本主要就是人員工資,日常開銷。如果團隊穩定,管理成本也會降低。培養每個人都把監理辦當自己家的意識,不浪費,不鋪張。
4、因為從事工作特殊,所以人員的人身安全也是一個不可忽略的工作。加強每個人的安全意識,保證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文化建設:
重視企業文化建設,培養員工形成企業共同的價值觀,逐漸通過價值觀形成對員工的行為規范,形成較強的凝聚力,讓員工對企業有歸宿感。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1、嘗試著在全公司范圍內舉辦運動會,在娛樂中鍛煉身體、增強職工幸福感。
2、舉辦集體生日。可以按身份證的出生日期給一定時間段內出生的員工舉辦集體生日,送上生日禮物,配以賀卡。這樣更讓員工感受公司的人性化管理,讓員工找到歸宿感。
3、有自己的刊物、例如報紙、宣傳冊,鼓勵員工參與宣傳工作,從中形成集體榮譽感。
4、組織青年年女聯誼,幫助員工建立自己的小家,有助于公司人員穩定
對公司的意見 篇5
本人有幸參加了企業組織的組長及優秀員工的培訓班,經過一段時間的課程學習,也總結了一些個人對此培訓的意見和建議。
本次培訓的課程總體內容豐富,課堂氛圍好。大家都有學習的熱情,每次的課前小互動環境既放松了情緒又緩解了壓力。課前小互動是值得推崇的.培訓環節,也能夠讓學員們認員。我們的培訓老師也是熱情高漲,毫無保留的將自己所學所得與我們學員分享,讓我們共同進步。
做為一名職能部門的員工而言,感覺培訓課程內容多傾向于賣場銷售的一線人員,有些課程內容與本職工作相關偏遠,應該在培訓時有針對性。可以課前了解員工的培訓需求,然后制定培訓計劃并實施。這樣可以更大程度的滿足員求知的需求,集中力量分人員、分崗位培訓。另外,可以提前下發課件教程資料,以免員工在聽課過程中只注意筆記而乎略聽課,這樣可以幫助記筆記慢,文化基礎弱的學員更好掌握學習的重點。
對于一些課程需要加入實際案例進行分析。以身邊事、身邊人、具體事來幫助學員加深課程的理解,深入淺出,引導學員聽透所授課的內容。做到上一節課有一節課的效果。課程的選擇上也可以加上實操性的東西。如:陳列、色彩搭配課就可以配上教具。讓學員實際動手操作。這樣可以增加課程的互動性,更有益于學員對抽象概念的具體理解。
如果我們能從重多培訓講師中,確定一部分優秀的講師固定授課會比講師輪流授課效果好。因為,授課也是需要一定授課技巧,授課人有內涵,能將課件的內容充分的表達和傳遞給學員,增強培訓授課的效果。建議可以讓學員投票選出一部分比較喜歡的講師,色后固定授課老師。
另外,也給我們的學員提出一點建議。那就是把每次的培訓心得留存一份,以便日后翻看時可以看到自己的成長歷程,看到自己在學習中的優點與不足。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建議,如有不妥之處敬請見諒。也希望我們大家在培訓中學有所成,共同進步。
對公司的意見 篇6
公司管理規章的完善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完備的規章制度,不僅可以幫助公司規避作業風險、減少損失,還可以擴充套件公司的無形資產(如商業祕密保護制度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作為用人單位加強勞動管理,保障職工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為準則,是企業組織勞動所必須的一項制度,對于提高企業勞動生產效率,保護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在目前的勞動管理中,某些企業方面雖然注意制定規章制度,但不夠注意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式,導致規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現簡單介紹公司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型別
(1)人事招聘與入職制度;
(2)工時制度;
(3)考勤制度
(4)假期制度;
(5)薪酬制度;
(6)績效考核制度
(7)福利制度;
(8)獎懲制度;
(9)培訓制度
(10)安全制度;
(11)保密制度;
(12)人事辭退制度;
(13)人事離職交接制度;
(14)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5)員工著裝管理規定。
(二)、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7條規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中的“重大損害”,應由公司內部規章來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如果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規章制度合法有效,勞動者違反的,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規章制度的規定,合法地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對企業的正常運作,規范管理勞動者的行為,無疑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企業應給予高度的重視。
(三)、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按上述規定,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否則可能在法院審判中被認定為無效的規章制度:
1、經過民主程式制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訂過程中。
應注意的是,上述的討論、協商等均應保留相應證據如會場照片、會議記錄、會議簽到表等。
2、內容應當明確具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明確規章制度的設定目的,權利義務職責條款應服務于制度的目的;確保權利義務責任一致,有權利必有義務、有義務必有責任;注意規章制度的開放性和激勵功能,重在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語言簡潔、明白、通俗易懂,不產生歧義;條款清晰、前后一致、不矛盾,符合邏輯規律;對難以窮盡事項用技術性術語概括規定;明確規章制度的效力范圍;與其他規章制度的銜接;明確規章制度的解釋和執行部門。
公司規章制度旨在維護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規范員工的行為,因此,除有規范性的規定外,必須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否則,公司規章制度就形同虛設,起不到實際效果。公司規章中可以規定的.對于員工的處罰方式通常有:書面警告、記過、扣工資或獎金、降級或降職、降薪、停工、辭退,等等。由于處罰往往觸動了員工的個人利益,如果處理不好的話,就極易引發勞動爭議。因此,建議企業對違紀員工的處罰應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礎之上。
就實踐中發生較多爭議的公司根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分若干種情形對解除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1)單個嚴重違紀行為即可辭退。如規定:“員工不服從管理,毆打或者謾罵管理人員的,即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重復行為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不服從合理工作分配,予以嚴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一段時間內多次處罰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一年內累計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罰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公司規章制度公示中最應注意的問題是: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將規章交由每個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閱讀規章制度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制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制作單頁的宣告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充分了解并且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在工作場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并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影等方式的記錄備案,并可由工作場所內的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3)召開職工大會公示,并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4)委托工會公示,并保留證據。
(5)現在很多企業制定有員工手冊,將公司的主要規章制度均收集在員工手冊中,并向每一個員工發放,這也是一種很好的公示方式,但應注意由員工簽收員工手冊。
至于是否需要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目前沒有強制性規定,但建議用人單位在履行完上述的程式后,仍將規章制度送交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此更可增強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對公司的意見 篇7
在華xx網格化管理試點中,我局華陽房地辦事處參與了網格化物業管理方面的工作,通過實踐,最突出的問題是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對此市民意見大,而問題長期得不到有效解決,久久困擾著物業管理企業和行政管理部門,阻礙了本市物業管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為促進這些問題的有效解決,在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議,供立法部門參考。
一、主要問題簡述
1、違章搭建的處理
小區業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違章搭建一時難以處理,根據現行法規的處罰程序太長,強制執行手續繁雜,效果不佳。物業管理單位往往不能第一時間內不能掌握第一手資料。
2、高層住宅居改非問題
一些公司未經任何部門批準,在高層住宅內開辦公司營業的居改非行為,給廣大業主利益帶來侵害。例如進行“居改非”的業主和其他業主一樣的標準支付維修基金和電梯費、水泵費,引起了業主之間的矛盾;公司客戶過于頻繁進出住宅樓給其他業主帶來不安全隱患等。同時由于工商部門已對部分住宅內的公司頒發了工商營業執照,物業管理單位只能勸阻而無權采取強制措施,給物業管理單位管理工作帶來了難度。
二、關于改變住宅用途立法建議
這幾年,本市“居改非”的問題比較嚴重。許多市民對“居改非”辦企業(餐飲、倉庫)、辦公司(貿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員進出增多、貨物上下搬運、電梯等公共設施使用頻繁和人聲嘈雜、環境惡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見,要求政府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門對“居改非”從事新型的經營業態(例如軟件、翻譯)和家庭小作坊類型持容許態度,認為此類“居改非”并不影響或者很少影響相鄰業主、使用人,而且這是擴大就業的一條途徑。
針對現狀,我們認為解決“居改非”問題,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嚴格禁止,又要正確引導。在現階段,既要運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發揮業主大會的自主管理作用。并逐步淡化政府對“居改非”的管理職能,逐步增強并發揮民事主體解決物業使用糾紛的作用。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嚴格限定不得改變住宅用途的范圍:
一是封閉住宅區內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不得改變使用性質的住宅。
(二)規定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條件:符合城市規劃、文物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規定以及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三)規劃確定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由區(縣)規劃管理部門提出,經組織聽證后報區(縣)人民政府審查,經市規劃管理部門批準后,將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經營業態、房屋安全使用、環境保護、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會公布。
(四)在允許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具體房屋單元的業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請書、業主委員會開具的證明,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備案證明,當事人憑備案證明向工商管理部門申領營業執照。
(五)依法“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的業主、使用人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該項費用扣除物業服務成本后,主要用于補充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
(六)在禁止改變住宅用途的區域范圍內,工商管理部門不得將住宅視為經營場所頒發營業執照。
(七)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使用情況,發現擅自“居改非”的,應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八)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十)本《規定》實施前的擅自“居改非”,應本著事實求是、適當從寬的原則處理。一是經業主大會討論允許“居改非”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二是經業主大會討論不允許“居改非”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按照《上海市居住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在“居改非”行為人未改正之前,應當按照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的十倍支付物業服務費。業主大會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三是“居改非”從事經營活動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二、關于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立法建議
經本市多年來對住宅違法搭建的整治,違法搭建情況有了較大的改觀。但是,部分高檔別墅區的違法搭建出現蔓延且難以遏止的現象;隨著住宅商品化、產權多元化進程的加快,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現象比較嚴重。為了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業管理企業切實履行物業管理職責。除了在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外,應當經常巡查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活動。發現違法裝飾裝修、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予以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例如兩天)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不報告或者報告不及時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對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懲罰力度與查處執法力度。發現或者接到舉報違法行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對正在實施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強制拆除。二是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已存在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可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對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責令限期恢復原狀,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組織強制拆除。三是附有違法建筑并結構相連的房屋,房地產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轉移、抵押登記。
(三)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相鄰關系的,相關業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其中損壞房屋承重結構的,該幢房屋的所有業主可以訴請賠償。
三、關于執法隊伍的配置
本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在物業管理中,對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查處執法任務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市和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缺乏相應的執法隊伍,難以實施上述各項管理措施。因此,可以提請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實施對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查處執法工作。在具體實施中,物業管理公司或者舉報人可以直接向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報告擅自“居改非”、違法搭建、違法裝飾裝修房屋的情況,也可以向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報告。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后,應當通知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組織查處。
對公司的意見 篇8
1、各個部門的溝通要流暢,保持高度的和諧。
建議改進的方法:加強各門門之間的感情的溝通,在不損壞各部門利益的基礎之上要使各個部門的小利益同公司的大利益相互和諧,使幾個目標和為一起,這樣我們的工作才能取得較大的進步。對于些工作文件政策之類的書面規定,一定要全面的.落實,特別是銷售和財務部門要及時地聯系。不要等到問題發生實在解決,那時不僅事倍功半,同時也會嚴重的影響積極性。
2、一切要以事實說話。
建議改進的方法:在我們的工作過程中,一切要以事實為依據,根據現實問題反映出來的問題進行對癥下藥,不僅要進行全面地了解,還要進行辯證的眼光看問題。對一些經常出現的問題要及時的溝通。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及時給你機會也不要信口開河,為了發言而發言。我們做工作不是給領導看的,而是要有所收獲。不要拿著公司的資源給自己謀利益。
3、提高工作效率。
建議改進的方法:有些事情我們不能的干一件說一件,好多事情是可以歸結成一類的,要盡量歸結成一個制度或是流程,避免重復。比如我們對一些代理商的政策,我們銷售部門都執行好幾個月了,財務竟讓不知道該政策,弄得我們的信譽受到很大的打擊,我們的一些政策要及時地下發給各個部門,別再讓我們每次給代理商落實政策時都要經過好幾個領導的簽字,不僅代理商的積極性受到打擊,我們也跟著倒霉,代理商對我們的信譽不再信任,我們對公司的一些爭將不再積極了。這是很危險的,建議將公司的一些政策切實落實到各個部門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范文《公司管理意見和建議怎么寫》。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甘肅銀光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拓寬合理化建議工作的內容和形式,采取多種措施,加大創新創效力度,將今年合理化建議節創1000萬元的目標調整為20xx萬元,推進該項工作廣泛深入開展。廣大員工充分利用企業搭建的施展個人聰明才智的平臺,立足崗位、立足持續改善,積極提交、實施合理化建議,促進企業效益與效率的提升,為努力實現全年合理化建議節創20xx萬元目標努力。
銀光集團進一步健全完善合理化建議工作機制,制定考核細則,每月考核各分子公司及集團機關合理化建議評審率、反饋率、實施率,將節創價值完成率納入年度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在部(處)級管理人員崗位績效中予以體現。企業將按照員工參與率不低于80%、采納率不低于50%、實施率不低于60%的目標,通過開展積分抽獎活動、持續推行"金點子"評選,編輯《合理化建議匯編》、開展合理化建議成果發布活動等形式,激發全員參與合理化建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強化合理化建議的實施以及后評價工作,定期制定實施計劃,及時跟蹤督導,確保實施的合理化建議收到實效,推動合理化建議向現實成果的轉化。1-2月份,銀光集團員工提交合理化建議近8400條,實現節創價值81萬余元。
對公司的意見 篇9
1、強化價格宏觀監控。在市場經濟中,政府價格管理職能是一種服務型管理。在資源性商品價格持續上漲時期,政府應關注受沖擊較大的家電等制造行業,給予必要經濟調控措施。
2、面對當前中小企業的融資難的現狀,要引導銀行創新體制機制。對有產品、有信用、有發展前景,確因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中小企業,要降低收費標準,減輕企業融資成本。對還款確有困難的.企業,要積極加強與協作銀行溝通,爭取予以適當展期,或由短期貸款轉為中期貸款,以實現續貸續保,幫助企業解決融資困難。
3、支持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4、要引導企業練好內功。突出戰略、營銷、財務、風險和質量管理,千方百計增收節支,降低成本,靠管理求效益。
5、要積極引導企業開發人力資源。加大對職工的職業技能、現代知識的培訓,著力提高經營者和職工素質。發揮職工在克服生產經營困難中的積極性、智慧和創造力,堅定信心,迎難而上,促進平穩發展。
6、多方努力,搭建展銷平臺。以清理企業庫存產品為目的,開展各類展銷活動。
對公司的意見 篇10
作為一個企業,除了追求必然的利潤外,其他層次的追求有:
對外而言:形象品牌健康,品質有保證,信譽度高,價格有優勢,交期迅速,服務好,對客戶反映較快;
對內而言:分工明細,職責清晰,權力明確,管理有力,制度健全;
部門之間協助與監管有序,有章可循,且能達到制約和權力的平衡,
對公司意見或建議怎么寫。
企業與員工的規劃科學合理,共同進步,以公司為家。
有創新的意識,有活力。
這是企業的生存之本,也是發展之本。這樣的企業才會無往而不勝,達到企業與員工共同發展的境界。這也是眾多的管理的最終的目的。當然要達到這樣的目的,僅僅是紙上談兵肯定不行,這需要公司上層領導和所有管理者一起努力來實施。
就我國目前的民營企業來說,數量不斷增多,規模擴大,且介入的行業也在逐漸深入和擴展。然而,它的發展終歸受到一些隱性的制約和影響,諸如制度、政策、管理、品牌等方面有其先天之不足,與現有的`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都不能相提并論,惟有用心在內部控制、價格、質量、成本、服務等方面下足工夫需求突破,才是制勝之道。而這些無不需要人才來推動、實現。
綜觀國內之大多數企業民營企業,或成功、或失敗,人才幾乎都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很多時候,關鍵性的人才就像是船上的舵手,操控全局,掌握方向,可以帶領企業沿著正確的道路發展壯大,其價值遠遠不是金錢所能衡量。而其他具體到部門到崗位的人才也是所不可缺的,他們是本部門或本崗位的領軍人物,是企業架構里必須引起重視的環節,是對企業的制度、方針、目標具體實施、執行的對象。
引進了人才,會用人才是根本。不會用人,不敢用人,職責不清,權力不能下放,分工混亂,一方面企業的管理成本無形中增加,另一方面企業運作過程中的效率不高,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
針對本公司目前而言:
1、人才嚴重缺乏。就其具體而言,每個部門無獨擋一面之人物,事無巨細均需要別人安排,居在崗位卻無行事之能力。其次缺少系統完整的操作體系和意識,本部門工作無法得到改進、完善和提高,僅僅提留在為做事而做事,而不知為何做事,如果做事,如何做好事之能力。
2、分工不明,權力無法有力的下放,職責更不清晰,經常出現為他人做事,自己的事情卻無法做好的情況,又或者出現問題無法追究,互相推委,害怕承擔責任的情況。
3、部門之間配合較差,缺少有序的監管和控制。
4、有制度卻無法真正有效的推行,沒有形成重視,上上下下都有其阻力。
5、公司領導有決心、無行動,無法為下面的人員指引方向。公司的經營和發展缺少系統的規劃和具體的持續發展的計劃。
6、“以人為本”沒有真正體現在實際當中,員工的福利及一系列人性化的關懷并沒得到體現。員工沒有以公司為家,缺少適當的職業和發展規劃,公司的企業文化非常薄弱。
為了公司的長遠發展考慮,公司可從以下方面著手突破:
1、人才的引進、留住及激勵。
2、正確用人,大膽授權,分工到位,職責明確,用人不疑。
3、將制度進行到底,引起充分的重視,具體從以下三個方面來實施:
㈠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一系列規章制度,宣傳推廣,培養員工意識;
㈡ 建立健全的企業文化,使員工真正能以公司為家,公司以員工為本,員工和企業共同成長。
㈢ 繼續完善和貫徹ISO9000質量體系,從生產到質量的各方面環節加強控制和管理,培養質量意識,以降低成本,消除質量隱患,提高產品合格率,提高效率。
4、完善員工福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從細節著手,為員工著想,將關懷落到實處。
5、加強對基礎干部的培養,分化職能和分工,使管理能深入到基層。
6、培養員工創新和節約的意識,
以上是本人的一點所思所想,希望能對總經理有些啟發,無論好壞,目的都是希望公司能夠更好的發展。
對公司的意見 篇11
辦事方法有改進,工作有進步,該員工做事情踏踏實實做人本分,能夠虛心接受市場招商經理的建議,努力學習不足之處;大力開發所負責區域的空白品種,并積極和經理進行各種環節的溝通;在XX年X月份進步異常迅速;對待工作兢兢業業,處處為公司考慮,不記個人得失;
工作熱情高;人品端正德行優良自身修養較高對待客戶誠信;對待工作嚴謹處處為公司考慮,能夠虛心接受同事給予的`建議并改正;學習進步較快受到大多數客戶的好評。
工作認真,積極勤奮,進步很快。在短時間內掌握工作要點,在內勤中起了榜樣作用。
工作熱情高;人品端正德行優良自身修養較高對待客戶誠信;對待工作嚴謹處處為公司考慮,能夠虛心接受同事給予的建議并改正;學習進步較快受到大多數客戶的好評。
工作成績進步大,悟性較強,能很快適應新的崗位,能隨時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方法和端正心態,不斷反思自己,注重個人成長,能有效改進自己的工作方式,從而在工作中收到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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