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外包合同集合五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務外包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服務外包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防系統維護保養工作委托給乙方進行,并訂立本合同如下:
一、維護保養的消防工程名稱及地址:
1、誠智大酒店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2、貴陽市金陽新區
二、維保服務的消防工程范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三、維保服務期限:自20_年12月1日起至20_年11月30日止。
四、合同金額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總金額為30000元(大寫叁萬元)。其中:年維護費為20_0元;完善餐飲部分消防審核和驗收資料費用為10000元。付款方式為:餐飲部分消防審核和驗收資料經消防部門審核合格后一周內支付10000元。維護費用按季度支付,即20_年3月1日前支付5000元;20_年6月1日前支付5000元;20_年9月1日前支付5000元;20_年12月31日前支付5000元。
2、消防工程的維護保養設備、零配件、開關、螺絲、線、接線盒、金屬軟管等、材料、報警設備材料、零配件、材料更換由甲方承擔。設備購買原則上由甲方自行解決,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購買,乙方可根據甲方提出的現場需要更換設備的型號、規格、數量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采購安裝工作,其設備采購費用可由甲方報銷。
五、1、乙方在第一次進場時,應對該消防系統進行全面檢測一次,對所發現的問題和運行狀況,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對不能正常工作的設備及系統進行維護、保養、確實無法保養的設備,報上建設性方案,由甲方選定實施。以后每季度定期抽測30%的設備,對所發現問題進行及時、全面處理,堅持做到發現一處解決一處,確保系統正常運行。每次檢測、巡檢或排故完畢后,由雙方指定人員在檢測報告上簽字認可,檢測報告由甲方存檔。
2、甲方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到現場,對初級火災或一般應急事件進行處理。同時電話通知乙方,乙方在與甲方聯系確認后6小時內,必須派人到現場進行處理。
3、當甲方在日常使用過程中發現消防系統出現故障時,由甲方電話通知乙方,乙方須在2小時內派出專業維修人員趕到現場,緊急排故。對影響整個系統的大故障,乙方須在最短的時間恢復系統正常運行。特殊情況(如無備件、特殊元件,一時無法解決)不能及時修復時,應經甲方同意并采取應急措施,如因甲方原因(如二次裝修等),應由甲方出具書面材料方可推遲修復;不影響整個系統正常運行的局部故障確保在2天內修復,并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4、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甲方有重大安排(包括會議、演出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安排,進行跟蹤服務。
5、重大節假日,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證隨叫隨到、隨時服務。
六、甲方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付給乙方合同款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非乙方原因借故拖欠款項現象,除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本著負責的精神,乙方仍將按正常作業程序進行維護工作,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在檢查、維護設備中,甲方需派員配合乙方進行維護,維護現場使用的工具,(如:梯子、工作燈等),由甲方無償提供(維護所需的儀器、儀表、工具及交通工具由乙方自理。)
3、甲方應提供給乙方有關消防設備、設施系統的資料、圖紙、說明書。
4、建立健全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5、消防值班管理人員應注意觀察設備運行狀態,如發現設備有故障,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處理。
七、乙方義務
1、整個消防系統一直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2、乙方在每年、每季度、每月及每周的檢測工作完成后,應填寫“消防維護檢匯總表”,由甲、乙雙方簽字后存檔備查(甲方簽字人員為:當班消防值班人員、消防干事以及項目工程負責人,乙方簽字人員為:消防維護人員以及項目經理簽字并且加蓋公司公章)。同時,還應與甲方共同作出檢測維護報告書,雙方簽字后存檔。在不定期巡檢期間,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現場,乙方應在6小時內到達現場,乙方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的視為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當消防系統損害嚴重,需更換設備或進行大修時,由乙方負責報計劃給甲方,經甲方審定同意后方可進行大修。
4、乙方全年提供不低于4次的消防知識以及技術操作的系統培訓,甲方根據實際需求確定時間。
5、下列情況不屬乙方責任
⑴由于人為破壞或不可抗拒因素(雷擊等)引起消防系統損壞所造成的損失。
⑵乙方在進場時經檢查發現設備損壞,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甲方未能解決或尚未解決期間所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甲乙雙方現場負責人為:甲方,乙方,如雙方現場負責人有所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或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外包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綜合事務服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1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求,委托乙方對甲方的線體生產外包項目提供加工業務服務,具體服務內容見附件一。
1.2乙方向甲方提供線體加工服務,依據甲方的服務要求技術標準(見附件《技術協議》),提供優質的線體加工服務,達到本合同及附件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權利義務
2.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1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工作享有監督權和檢查權,有對乙方服務提出意見和建議的權利。
2.1.2 甲方對乙方的服務及質量不滿意時有權提出異議,可責令乙方及時改正;對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包含但不限于質量損失、拖期損失等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甲方相關規章制度進行考核,并發出詳盡明細。
2.1.3 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的員工執行服務項目的工作場所、工作環境等相關服務條件。 甲方確認,甲方的支持與配合是乙方如期完成服務內容的必要條件。
2.1.4 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1.5 甲方需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的方針,配合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2.1.6 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和檢查,提出整改、處理要求,并向乙方提出安全指導,協助乙方做好安全工作。
2.1.7 甲方作為合同的主導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流程、規章制度培訓,同時有義務協調解決乙方實際生產過程中遇到的相關問題。
2.1.8 在乙方員工出現突發疾病或工傷時甲方應盡商業上合理義務配合對乙方人員救治。
2.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2.1 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的要求從事與線體生產有關的各項工作和提供服務。
2.2.2 乙方必須具備法人資格和相應經營資質。
2.2.3 如因服務工作未達到質量標準,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和整改要求。乙方須全力配合,積極整改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同時應在甲方合理要求的時間內完成此項工作。
2.2.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項服務轉讓第三人。
2.2.5 除了上面的責任外,乙方在項目實施階段還負有如下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遵從相關管理協議,以保證項目順利實施。并且乙方有責任并自覺遵守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應參照甲方的相關管理制度,建立相關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并遵照執行。
(2)乙方提供的服務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素質、專業技能、經過專業培訓,熟悉基本的業務流程的要求,合格的人數能夠滿足生產需求。如果甲方發現有不合適的人員,有權要求乙方做適當的調整。
(3)乙方應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相關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按時開展安全教育
(4)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甲方單位的安全監督檢查以及考核,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業。
(5)乙方在甲方廠房內使用設備、設施時,保證員工具有相關操作資質,并對員工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6)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在未經甲方允許,不得隨意進入非工作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非工作用的設備。
(7)乙方應建立并維系合法、適當的勞動關系,依法與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各種用工手續。
2.2.6 乙方負責工種的協調,并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條件。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應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避免對工作過度計劃及工作其它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停工、怠工、罷工、勞動爭議、糾紛和沖突(簡稱“勞動爭議”)等現象。如乙方發生任何勞動爭議,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妥善解決。
2.2.7 非乙方原因,甲方最終用戶對停產、加急工作等現象的'投訴、考核,乙方有義務協助解決,但不對乙方進行考核。
2.2.8 因乙方原因導致影響甲方生產需求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相關管理處罰,并及時對問題做出整改措施。
第三條 定價與結算
3.1 定價:甲方按照招標定價或比價定價或雙方協商進行定價,同時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存在弄虛作假情況,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謀取暴利(凈利潤率超過市場行情百分之二十,或毛利率超過市場行情百分之三十)一經查實,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合作資格并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 及時入賬:當朋的業務,乙方應于業務驗收合格后十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合格發票、甲方驗收合格單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材料以便甲方及時完成財務入賬手續。對賬數據以甲方生管系統導出的數據雙方確認后的數量為準。實際結算數據為對賬數據扣除乙方當月應繳費用(包含廠房租賃費、能源費、質量損失、拖期損失)后為準。
3.3 付款方式:甲方自乙方業務驗收合格、發票入賬三十天內支付相應貨款。但乙方有義務在付款日前十五天再次向甲方確認賬號并提示甲方付款,支付方式為支票或現匯。
第四條 保密
4.1 保密內容:乙方因履行合同而知悉或獲得的甲方信息、資料等負有嚴格保密或及時歸還甲方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或復制、留存。
4.2 保密期限:長期
4.3 本條款效力:本條款不因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變更、解除、終止而失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給甲方帶來的影響乙方負責。
5.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經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時,對逾期未付的費用每逾一天,按應交付金額的萬分之四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20天未支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5.3、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務,經甲方通知后,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扣當月的服務費,并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4禁止商業欺詐: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與長期合作的原則合理報價,若有弄虛作假,或報價與合理價格嚴重不符而有謀取暴利的情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差價。
第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僅指足以影響到本合同相關義務正常履行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書面確認的其他不可后抗拒的因素。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出現不可抗力的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另一方,并在七日內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或經另一方認可的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超出規定時間未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將被視為未出現不可抗力。
第七條 糾紛解決方式
如因雙方之間簽訂的合同,或履行簽訂的合同,或發生其他業務出現的爭議,或發生的其他財產權益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合同簽訂地:青島李滄區京口路100-18號
第八條 合同生效條件、份數及合同更新
8.1 合同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為體合同組成部份,當附件內容與主合同相矛盾時應以主合同為準。
8.2 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3 合同更新:本合同簽署生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到期后根據雙方業務情況重新簽訂業務外包合同。如本合同生效期滿一年而雙方業務關系終止,則本合同也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外包合同 篇3
甲方: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聯系地址:南昌市廣場南路399號
聯系電話:0791-86666696
乙方:江西省華東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江西省象山南路202號
聯系電話:0791-82062583
根據《勞動合同法》、《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外包服務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外包服務及期限
(一)外包內容
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向甲方提供外包服務業務,并向甲方收取相應的外包服務費。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需由乙方提供的外包崗位及數量具體如下:
① ___司機崗____4名___
② ___保潔崗____10名__
③ ___勤雜崗____15名__
注:人員數量有變化的據實結算。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外包服務費按每月實際工作完成量(按甲方核定標準為準)及績效考核結果核算為準。
(二) 服務期限
本協議的有效期從 20xx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2月 28 日,合同期為 壹年 。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 根據國家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工作項目、內容發
包給外包公司,并將工作要求、標準及相關規定告知外包
公司;由外包公司安排人員在外包期間的工作時間、工作
內容、工作要求及完成標準。
2. 甲方對乙方外包服務人員工作不滿意,有權向乙方提前30日提出辭退不合格人員。
3. 甲方每月及時向乙方提供外包公司工作期間的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每月與乙方結算外包管理費的依據,并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間支付乙方管理費用。
(二)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 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完成甲方提出的工作內容和要求,并且不向甲方隱瞞任何其應該知道甲方需要了解的信息、情況;
2. 乙方根據國家《勞動合同法》等規定與在甲方進行外包服
務的工作人員的建立勞動關系,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外包服務人員辦理用工登記手續及各項社會保險。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且乙方應將與外包服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一份)及每月為外包服務人員繳納的保險費用的憑據復印件(一份)交由甲方留存。
乙方承諾所提供的復印件均為真實的。
3. 對外包服務人員的個人詳細資料進行管理;
4. 外包公司人員患病,或因工受傷,或死亡,或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由乙方負責辦理醫療、工傷保險的賠負。
非因工傷引起外包服務人員傷亡,按國家法律法規處理,乙方應盡協助義務。
5. 負責組織處理外包服務人員的勞動爭議事宜,并承擔勞動稽查部門對外包服務人員社會保障的各項稽核責任;
6. 承擔外包服務人員出現意外事故發生的所有責任。
7.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務人員因工作疏忽、失職、違法犯罪行為或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致甲方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若外包服務人員有任何影響甲方正常營業的行為,乙方應在1小時內到達處理。否則,乙方因對擴大損失部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8.乙方負責承擔外包服務人員的工資、勞動報酬及福利待遇;
三、 外包服務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據工作要求,次月的15日前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及工作業績,核算出上月的外包服務費用,并發給乙方確認,乙方確認后開具正規發票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的 5 個工作日內,通過轉帳方式支付給乙方;
2、乙方的外包服務費由三部分組成:a.外包實際工作量服務費(按甲方核算、核定數據為準);b.外包工作量服務費的管理費用80元/人/月;c. 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養老、醫療、失業、工傷)
四、 適用法律及訴訟管轄權
本合同適用為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訂立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 保密義務
1、任何一方以書面、口頭或者電子郵件等形式提供給另一方的任何信息或者數,包括但不限于商業秘密、商業計劃、客戶信息、財務數據、文檔模板、質量標準、雙方訂立的合同及全部附件、資料等均為保密信息。一方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保密信息的部分或者全部披露、許可給任何等三方和無知悉必要的內部雇員。
2、乙方應對外包服務人員進行遵守甲方保密制度的教育。
3、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六、違約責任
雙方均應嚴格按本合同履行義務。若一方違約,違約方均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本年度外包服務費30%的違約金。若造成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七、合同的解除
1.若甲方嚴重違反合同約定不能及時支付外包服務費超過叁
個月的(但乙方不能按約定提供正式發票的除外),乙方有
權單方解除合同。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第二條第二款第1、2、5、7項約
定,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本合同滿后自行終止。
八、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均應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對方。協議期間屆滿,雙方無提出異議,本協議繼續延續。
九、其它
1、本合同中所稱的“外包服務人員”是指為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由乙方派至甲方進行服務工作的人員。
2、如甲方和乙方之間發生任何本合同未加規定的事宜,則雙方應一起協商討論以期達成針對該事項的補充條款。
3、本協議的附件應包括
(1)乙方的營業執照副本。
(2)乙方與外包服務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副本。
(3)甲、乙雙方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外包服務人員名單。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未經合同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書項下任何權利和義務。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可另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中加入的各章、條、款、項的標題僅為方便閱讀而設,不應對本合同的含義或解釋有任何影響。
甲方: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乙方:江西省華東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加蓋公章) (加蓋公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姓名:姓名:
日期:
日期:
服務外包合同 篇4
離岸外包合同認定準備材料清單
從事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向服務外包業務主管部門申請出具合同認定證明的,應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深圳市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定審批表;
(二)深圳市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單;
(三)與境外發包方簽訂的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合同復印件,并加蓋騎縫章(合同只有外文版本的,須同時提供外文合同復印件和翻譯件,翻譯件上注明“翻譯與原件意思一致”的字樣,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或企業蓋章);
(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與合同執行金額相對應的外匯收匯憑證或其他有效憑證;
以上材料一式兩份,提交到深圳市福田區市民中心C區20xx房。
深圳市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單
服務外包主管部門蓋章
深圳市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審批表
服務外包合同 篇5
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須知
一、辦事依據:
為加快服務外包產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商務部聯合下發了《關于示范城市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xx〕64號),給予注冊在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的服務外包企業離岸業務免征營業稅的政策優惠。
本市稅務局和市商務委按照國家文件精神,出臺了《關于本市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申請免征營業稅有關事項的公告》(上海市地稅局公告〔20xx〕3號),規定了企業申請免稅的操作流程。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xx〕111號)附件3的規定,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后,繼續享受免征增值稅的政策優惠。
二、離岸服務外包業務范圍
離岸服務外包業務為《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關于示范城市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免征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xx〕64號)規定的范圍。
三、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程序
1.企業在線登錄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企業端網址商務主管部門的審批后才能進入系統;企業用戶可以修改注冊信息,修改密碼。
2.非技術先進型企業,簽訂離岸服務合同后,需要在系統中將合同的相關信息錄入,其中包括合同基本信息錄入和合同執行情況表的錄入等;合同提交后,企業用戶可以通過合同狀況查詢,查看合同的處理情況(審核中、已審核、拒絕)。企業用戶查看“已審核”后的合同信息,并打印《接包合同信息表》。已登記的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發生變更,應當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合同終止的,應當及時向市商務委備案。
在線錄入的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經初審和審定通過后,企業須在市商務委網站
下載、填寫并打印《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單》,并附上相關材料遞交至市商務委,經市商務委確認書面材料與在線錄入的合同信息相一致,由市商務委予以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加蓋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專用章),享受免稅金額為“合同認定金額”欄中金額。
3. 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申請辦理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增值稅,需在線登錄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并錄入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的相關信息,合同經初審和審定通過后,網上打印《接包合同信息表》,《接包合同信息表》“狀態”欄為“審定通過”
享受免稅金額為項目“累計執行金額”欄中金額(“累計執行金額”欄數據會發生變動,以項目完成時“累計執行金額” 欄數據為準,不得重復享受免征增值稅)。企業加蓋單位公章與其他相關資料一并送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經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確認后,享受離岸服務外包業務收入免征增值稅的企業,在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接包合同信息表》,反映合同執行情況。
四、企業需提交的材料(1式1份)
1.網上下載、填寫并打印的《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單》;
2.網上打印的接包合同信息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3.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復印件,并加蓋騎縫章(合同只有外文版本的,須同時提供外文合同復印件和翻譯件,翻譯件上注明“翻譯與原件意思一致”的字樣,由法人簽名或企業蓋章,并加蓋騎縫章);
4.與合同執行金額相對應的外匯收匯憑證(出口收匯核銷單、銀行水單等)或其他有效憑證。如尚未執行合同,可在執行合同后三個月內補交有關憑證;
5.首次辦理合同登記的企業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五、遞送材料的時間和地點
材料遞送地址:上海市婁山關路55號新虹橋大廈11樓11號窗口
窗口服務時間:從20xx年12月7日(周二)開始,每周二、周四下午13:30-16:00。
聯系人:上海市商務委員會國際服務貿易處張艷玲
聯系電話: 52881164(窗口服務時間)52881329(其他工作時間)
六、辦理時限和承諾
1.企業提交有關材料后的第5個工作日起,可在窗口服務時間領取《離岸服務外包合同確認單》。
2.市商務委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離岸服務外包合同所涉及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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