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委托服務合同范文集合10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服務合同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托服務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方式: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專業,留學類別屬________________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注:在實際操作中,可根據具體情況填寫幾個學校專業或大類別專業)
第二條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務費不包括護照費、公證費、使領館文件認證費,簽證費和機票款等費用。
其中人民幣_______元系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幣_______元系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該款應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需交納額外申請院校的通訊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_________(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專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
3.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等不一致),受托人應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____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約定,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 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票或蓋有企業財務專用章的收據,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換為有效發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有關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費用的退費規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請的國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機構的書面通知為準。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時申請多所院校的,其獲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預)錄取通知書,即視為受托人已履行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的義務。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詳見附表)交與受托人,并應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按時支付任何一筆款項。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 受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 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無正當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因個人原因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留學申請所需資料或未能辦妥護照或未能通過相關的體檢而導致留學申請無法繼續或拒簽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被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簽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委托人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使(領)館簽證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續,并書面(正本)要求送簽而被拒簽的,受托人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托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信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托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元,并協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6.受托人在獲得前往國簽證預評估或正式簽證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二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一份。
第二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委托服務合同 篇2
第一章 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托乙方對其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 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 公共綠地、綠化、建筑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筑、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墻、大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 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范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托時,乙方應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費。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并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復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后方可施工;完工時, 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 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范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墻、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布局:
(2)占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占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占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涂畫公共標志和建筑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涂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并由甲方委托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布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周巡查4次以上、 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凈: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閑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布的衛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志、工作規范,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后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1)接住戶投訴有記錄、有跟蹤、有處理結果反饋;
(2)管理員每日巡視兩次以上,接電話投訴半小時內到現場處理。
7.維修:
(1)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維修及時率100%以上;
(2)維修合格率100%以上。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托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____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l%.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 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布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 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后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托服務合同 篇3
__________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稱甲方)與委托單位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就管理人事檔案事宜共同訂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將其聘用的__________人事檔案存入甲方。
二、甲方管理責任
1.負責辦理人事檔案接收手續,保留存檔人員原工作身份,人事檔案調出甲方時按原工作身份介紹到新的檔案接收單位(存檔人員為非北京戶籍人員的,與乙方解除聘用關系后,檔案不得在北京市內調轉,其檔案須轉回原籍人才服務機構或變更新的委托單位,重新簽訂存檔合同)。
2.保管人事檔案,負責向有關組織、單位出具檔案中已記載的材料。
3.負責按檔案記載以及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相關人事服務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書面通知時,不得應存檔個人要求改變存檔合同、調轉人事檔案或出具有關人事證明。
5.甲方不負責其它管理及保險責任。
三、乙方管理責任
1.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存檔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2.負責收集存檔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形成的檔案材料,及時交甲方歸檔。
3.乙方對聘用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一年)滿后應及時到甲方領取轉正定級表,做出考核鑒定意見后,送交甲方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4.存檔個人到甲方辦理手續時,乙方應為其向甲方出具介紹信。
5.乙方應按甲乙雙方協議規定支付人事代理費。如發生欠費,須在甲方提供相關服務或檔案要求轉出時補齊費用。
6.乙方與存檔個人解除聘用關系后,乙方應在一個月內,按甲方規定的書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時出具存檔人員聘用期間的工作鑒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檔人員存檔費繳納截至時間。
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立戶號:___________
存檔號: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務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產品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產品《___________ 》___________套___________版本, 共______個用戶,隨產品附帶加正式銷售發票一張,密狗一個用戶,光盤一張,許可證卡一張,總價格為___________元(全部大寫)。
一、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不對乙方所開發的軟件進行拷貝、復制、泄露給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將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2.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軟件系統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3.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個工作日內完成甲方系統的遠程安裝,并通過e快件向甲方郵寄軟件光盤,光盤包括軟件系統安裝程序、用戶使用手冊。
4.服務:
(1) 乙方為甲方提供________年期的服務(從軟件安裝日起),包含:軟件系統的版本升級和補丁代碼升級,軟件系統的遠程技術支持。
(2) 甲方通過電話和ea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技術服務要求,乙方有義務及時響應和認真服務,努力確保甲方所購系統的正常使用。
(3) 乙方軟件是XXX,甲方需要改動并進行二次開發,工作量過大需另訂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另收開發費用。
二、服務期滿后的收費標準
________年服務期滿后,如果甲方還需要乙方繼續提供有關服務,則雙方應重新簽訂合作協議。
三、 軟件系統的安裝和驗收
乙方為甲方提供所購軟件系統的遠程安裝服務,甲方需事先做好相關的技術準備。安裝調試完畢后,軟件系統能夠在甲方服務器上正常并連續運行10個工作日即為驗收合格。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有管轄權的法律仲裁機構。
3.本合同經雙方加蓋公章及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郵編:)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
公司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
委托服務合同 篇5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公章)
受托方(乙方):________(公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撰寫可行性報告項目可行性報告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撰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服務內容與要求
1.1 基本原則:
乙方根據項目與行業性質,從企業內部的人員、制度、技術、生產、管理、財務,以及產品或/和服務的營銷、市場等各個方面對即將展開的商業項目進行數據詳實與分析合理的可行性分析。為投資合作商/銀行/政府部門提供考察依據,又為企業未來的經營管理提供必要的操作準則。
1.2 主要服務內容:乙方策劃編寫后形成以下規范的資料文件:
a.《項目執行總結》:精述項目重要內容; 含有甲(項目)方希望合作模式,融資方法,投資進入/退出機制等;
b.《項目可行性報告》 內容與格式:其格式內容按照以下二種情況之一
乙方提供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格式根據甲方及其投資合作方、融資貸款方或政府資助方要求的專用格式與內容撰寫;在甲方未確定具體的投資合作方、融資貸款方或政府資助方時,可由乙方根據項目特性、行業性質及潛在投資合作或融資貸款方的要求擬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一般遵循國際慣例包含十個基本部分。
1.3 乙方提供項目財務規劃的國際行業參比標準:
乙方提供項目財務規劃的國際標準產業代碼與參比系數,供投資合作商及銀行考評項目贏利能力與財務健康狀況。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甲方應按要求向乙方提供可行性報告所需的基本數據資料(項目單位/實施場地/項目進展等)與各種資質證明復印件;余下行業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管理方案等由乙方進行資料收集-整理-分析-整合-撰寫;甲方須指定專人配合乙方編寫可行性報告,雙方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通訊工具進行資料傳送與溝通。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在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全部基礎資料及首付款后,乙方需在_____個工作日內完可行性報告。若因可行性報告撰寫過程中出現需雙方協商的問題,經雙方協議后,可行性報告可進行適當調整,交付時間也向后順延。
四、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可行性報告撰寫費: 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整(RMB_____元),甲方須按照可行性報告撰制開始前支付100%的撰制服務費;合同簽訂后三個工作日通過銀行或郵局匯款到公司帳戶.匯入其它帳號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銀行匯款:開戶名: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郵局匯款: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
五、保密事項
乙方承諾:可行性研究報告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的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泄露給無任何投資合作意向的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完成可行性報告后不留存甲方屬于商業秘密的技術文件與資料。
六、其他委托事項
為了充實可行性報告的內容,甲方除提供項目可行性報告的基礎數據與資料外,可委托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市場調研(如:典型競爭對手的產品、市場策略與營銷等),該費用不在上述可行性報告撰寫服務范圍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具體費用視甲方要求的'調查內容與性質商定。
七、爭議的解決
在執行本協議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由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仲裁程序仲裁。
八、本合同生效日期以收到匯款日為準。(此合同傳真有效,修改無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公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服務方):____市____節能設備有限公司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節電工程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
一、節電系統工程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根據甲方的實際用電情況向甲方提供節電系統工程服務為甲方達到節電的目的。
2.所需安裝設備及價格如下:
設備名稱:________
型號:________
數量: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元)
小計:________(元)
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________(元)
二、工程總價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節電設備及節電改造服務費共計人民幣:¥______元。以上報價為____提貨價(含普通銷售發票),可代辦運輸,運費由甲方支付。
(大寫:人民幣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三、試機的安裝及相關約定
通過對甲方用電情況的綜合分析,為確保甲方經過節電改造后能夠達到≥__________%的節電目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如下節電設備進行節電改造測試:
設備名稱:________
型號:________
數量:________
單位:________
單價:________(元)
小計:________(元)
節能改造費______%1批
異地安裝費______%1批
總計人民幣(元)¥______
1.試裝設備的所有權約定
本協議書的所有試裝設備在試裝期間為乙方所有。
2.試裝驗收測試程序
試裝設備安裝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和書面驗收申請,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起運行節電設備七天進行性能測試,并書面簽字確認測試結果。
3.試裝驗收測試方法
節電效果:
雙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進行驗收測試,節電設備安裝完成之后,在負載不變的情況下,記錄電表讀數P1,讓負載運轉_____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表讀數P2,P2—P1=W1,W1是沒有裝節電設備時的______小時耗電量,雙方將此數記錄于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在相同的負載條件下,把節電設備接通,記錄電表讀數Q1,讓負載運轉_____小時整的時候再記錄電表讀數Q2,Q2—Q1=W2,W2是安裝節電設備后______小時的耗電量,雙方將此數值記錄于測試驗收表上,由雙方代表簽字確認。
穩定性測試:
在保證測試設備正常運作的基礎上,進行節電設備七天的試運行,若測試期中(1)穩定;(2)不影響甲方正常用電;(3)安全;則視為合格。
4.試裝驗收測試標準
雙方同意把本協議第六條中的W1和W2兩個值作為測試計算的基準值,節電百分比計算公式為:
[(W1—W2)÷W1]×100=節電率
上述計算所得之百分比數值為節電效果。
5.試裝驗收測試合格后有相關約定
經雙方驗收測試后,若經乙方安裝興發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_______%,在雙方測試驗收____日內甲方則需履行本協議之第四款。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節電改造試裝設備總價款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作為甲方對乙方損失的補償。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裝前甲方需先支付總工程款50%作為預付款,乙方在收取預付款后45天內進行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并完工,全面節電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后____日內再付工程款45%,余款5%于二年保修期滿后付清。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按工程要求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和用電歷史數據;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條件和機器安裝環境(防高溫、防雨水、防破壞);
3.在乙方安裝調試過程中,安排專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電負載應以簽約時之用電負載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電負載(設備),需事先知會乙方,甲方擅自增加節電設備負載而超過節電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要求制定節電改造工程施工計劃,提交甲方確認;
2.按約向甲方交付節電設備,并按計劃進行安裝;
3.節電改造完畢,乙方保證甲方經乙方安裝節電設備進行改造的甲方用電設備節電率≥_______%節電效果;
4.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對節電設備主件提供保修________年的服務承諾。
六、驗收標準和方式
1.設備安裝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驗收資料文件,給予甲方驗收,若發現設備規格、質量不符時,應在三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書面驗收申請后三天內應安排人員進行驗收并予以書面簽字確認;甲方接到乙方的驗收請求后三天內未驗收或無異議,應視為驗收合格。
七、售后服務
1.甲方負責節電設備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當使用或其它人為因素而造成損壞,由乙方負責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方必須負責做好產品售后服務工作。對于保修期內的設備故障,由乙負責修復。保修期之外的設備故障,由乙方負責維修,并收取相應的維修費。
八、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設備質量原因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相應損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項,乙方有權收回設備,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按總工程款________%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
凡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服務合同 篇7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委托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石家莊XX公司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守。
一、保安服務范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的地點及范圍為:
二、保安服務內容
乙方應甲方要求委派柒名保安人員(人員必須達到:身高1。80米至1。85米,五官端正,形象佳,年齡20至30周歲)為甲方提供保安服務。甲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將本單位對保安崗位的職責、要求。任務明確界定。并經乙方確認后,由乙方保安人員嚴格遵照執行。
三、服務時間
服務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工作崗位安排為:甲方崗位為內部巡邏崗、門衛形象崗、迎賓引領崗三個崗位,每天每個崗位從上午八點至晚八點不間斷單人執勤,兩班輪換制。每名保安員,每周休息一天。具體崗位人員由乙方安排,但需甲方批準后執行。
保證三個崗位在工作時間都各有一人執勤。其中一人為輪休備用人選,特殊情況下,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環境條件,確需變更乙方保安人員的工作,延長工作時間以及臨時增派保安人員的,應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并對延長的工作時間,向乙方另行支付額外服務費用。
四、保安費用及支付服務費為每人兩仟元月(不含稅費),由甲方在每月____日之前將上月的保安服務費用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如甲方需要發票,由乙方負責開具,甲方承擔稅費。乙方不再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費用要求。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監督乙方派遣人員的全面工作,有權向乙方提出改進保安管理服務工作意見。
2、乙方須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附后)。對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的保安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提出后7個工作日內乙方保證換人。
3、甲方應加強和完善自身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負責教育本單位工作人員自覺遵守和維護安全管理規定,協助乙方做好保安工作。
4、甲方向乙方保安人員提供三部對講機和日常辦公低值易耗品,并提供午餐、晚餐及帶有七個床鋪的宿舍一間。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工作人員從事違背法律及超過保安合同內容的工作。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需保證在任何工作時間內,派遣至甲方的保安員達到本合同規定的人數且應加強對保安人員的培訓,并向甲方提供適合其工作要求的保安人員。
2、乙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護甲方的合法財產和權益不受侵害。
3、乙方保安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忠于職守,盡職盡責,文明執勤,禮貌待人,對執勤區域內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予以制作,及時報告給當地公安機關和甲方單位,并采取相應措施。
4、乙方保安人員發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5、乙方保安人員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執勤時,對手續不符合規定和由明顯問題的,有權堅持原則履行職責,甲方領導或有關部門應予以支持配合,并不得進行干涉。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時支付保安費,逾期20天未付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擔由此引發的責任,甲方仍需支付拖欠的保安費。
2、因乙方保安人員未遵守本合同的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因乙方保安人員未遵守本合同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經乙方整改,仍未達到本合同的規定標準。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擔由此引發的責任。
八、賠償限制
1、由于不可抗力或非乙方保安人員失職造成的財產損失,乙方不予賠償。
2、對甲方存在的安全隱患,乙方保安人員提出合理書面建議后,甲方仍未采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賠償。
3、甲方因乙方保安人員拒絕履行其與法律法規相悖的不合理要求而造成損失,乙方不予賠償。
九、爭議解決
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糾紛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2、如合同到期未及時辦理續簽手續,本合同繼續有效。
十一、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繼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雙方各持兩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恒昌〃上城】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恒昌〃上城】
物業類型:
坐落位臵:遂寧市射洪縣
建筑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疏通;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車輛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裝飾裝修管理服務;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除上述進入了物業管理成本的共管服務外,乙方還有可能提供由委托人與乙方自行協商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的其他專項服務,例如:
1、接受作為房屋所有權人的甲方委托,進行鄰里中心、停車場等有償經營性服務;
2、項目銷售后接受部分業主的專項委托,提供業主獨立需要的個性化有償服務。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方式,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0.40元/月〃平方米
地上停車位:30.00元/月〃個
地下停車位:50.00元/月〃個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管理處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的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的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的秩序維護費用;辦公費用;物業管理公司固定資產折舊;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法定稅費;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六條 業主應于物業竣工驗收并移交乙方管理之日起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全額支付。房屋交付后因業主未入住,進行裝修等原因而空臵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全額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按月支付,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期履行支付義務。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七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包含小區內所有露天停車位)屬于甲方在商品房銷售時申明的保留權益,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車位使用人應按物價部門審批或備案的價格標準向乙方支付停車場場地使用費;
2、甲方未銷售的車庫車位,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管理,由車位使用人按與甲方協商的標準(或物價部門審批、備案的標準)向委托管理人(乙方)支付停車場場地租金。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車位,乙方按車位50.00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臵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30.00元/個〃月、車庫車位50.00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停車場管理服務費。
第八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鄰里中心等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對【恒昌〃上城】物業使用人之外的其他人員開放或以對外招租等方式經營。甲方愿意委托乙方經營的,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委托合同。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達不到國家有關驗收接管標準要求的;
2、達不到甲方要求的驗收接管標準要求的;
3、達不到行業相關驗收接管標準要求的。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甲方直接責成相關施工或供貨單位整改解決;
2、或甲方委托乙方解決同時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及買賣雙方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仲裁、訴訟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臵、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應于物業交付使用前兩個月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管理、使用、續籌按遂寧市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執行。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第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據實賠償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應按欠費額的3%每日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第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支付;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或拖延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 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 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或其他原因造成損失的;
3、 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 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因情況緊急需搶救其他業主合法生命財產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如撬門、撬窗等行為給相關業主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20xx年9月1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為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大會或其委托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一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二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1、向射洪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射洪縣規劃建設管理局備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務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
地 址:電話:
受托人(乙方):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地 址:電話:
乙方開戶銀行及帳號:浙江南潯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帳號:20100010653769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下列法律服務事項達成一致,
于20 年 月 日訂立本合同。
一.法律服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處理下列在( )中的法律事務(以下簡稱“本事務”):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第 審
訴訟 / 仲裁代理。如:委托一審的,不包含執行委托和上訴委托;委托二審的,不包括執行和再審。
(2)甲方與 案的訴前調查。
(3)甲方與 已生效判決/裁決的申請執行代理。
(4)甲方與 之糾紛的非訴訟調解。
(5)關于 事件/項目的咨詢 /談判 /出具法律意見書 /起草或審查合同。
二.委托權限:
甲方授予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的權限為下列第()項范圍(具體以委托書為準):
(1)一般代理(訴訟/仲裁),僅為程序代理,無實體處分權。
(2)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仲裁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反(仲裁)申請或者上訴的特
別授權訴訟/仲裁代理。
三.承辦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
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為本事務的承辦律師(以下簡稱“律師” )。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本事務的部分工作交由乙方的助理人員或其
它律師協助完成;其中“訴前調查”事務及其所衍生的其它必要取證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審計、鑒定、評
估、論證、公證等)都可轉委托適當的專門機構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
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承辦本事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雙方協商重新安排律師接替或者
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完成合同義務;如果甲方書面提出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
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律師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費:
(1)計件收費方式,本事務律師費總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
寫¥元.如果提起反訴或者遭致反訴,按照反訴標的計算新增律師費。
(2)分階段/績效/目標收費方式:,在沒有按照約定方式和期限支付律師費的,本合同不生效。
四、律師費的支付與結算:
律師費僅僅是指支付給乙方即律所的經營性收入。本合同第四條所約定的律師費,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計件收費方式的,于本合同簽訂之當日一次性付清,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2)計件收費方式的,于本合同簽訂之當日首付人民幣¥元,余款于 之前付清,任何一期未付清的,本合同不生效。
五、其它費用結算方式:
雙方商定下列與本事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
四條的律師費中:
(1)代理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代支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轉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評估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證據的費用);
六、其它費用的支付與結算
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理直接費用部分,以下列第( )種辦法支付與結算:
(1)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預付人民幣¥ 元,乙方完成受托事務或此預付款用盡后憑票據按實報銷。
(2)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乙方包干使用。
(3)本合同第五條第(2)項所約定的其它費用中的代支間接費用部分,實際發生時由律師通知甲方后甲方直接支付,或在緊急情況下由乙方以上列代理直接費用墊支后甲方立即(在五日內)按實單獨結算。
七、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律師費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或者(3)種辦法支付的向甲方報銷相關費用時,應當提供相關票據憑證或者正式稅務發票。
八、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合法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本事務的進展情況;
(4)律師只能按照甲方的授權行事,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律師無權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它費用以外再要求客戶支付任何其他款項。
(6)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另行指派律師接替的,應及時告知甲方。
(7)乙方和律師對因案件代理關系而獲取的甲方隱私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提供虛假證據,不得虛假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的資料、真實性的證據,如實陳述與本事務有關的真實情況;
(2)如與本事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住址、聯系方式等,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如期支付律師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甲方的訴訟目的和訴訟要求,應當合法、合情、合理。
十、證據和財物
(1)乙方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不收取或者代為保管證據原件;因庭審需要所取得的由甲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原件或原物,由甲方親自提交法庭或者法官,證據原件的所有權屬于甲方,本事務完成后甲方要求返還的,除依法應提交法院或仲裁機構且由其歸卷的外,可由甲方申請取回。重要證據材料的原件或原物,甲方不愿交由法院或仲裁機構收取歸卷的,須在提供證據時,向法庭或者仲裁機構說明情
況和原因,并經其許可案件審理結束后申請取回。
(2)乙方和律師因代理案件執行所得或其它受托代收所得的財物,所有權屬于甲方,應由乙方和律師在合理時間內移交于甲方。
十一、保管和留置
雙方特別約定:本合同第十條所述的證據和財物,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視為甲方委托乙方代為保管,本條內容即視為保管合同內容,雙方保管合同關系以下列情形之一的發生為條件而生效;保管期限不超過30天。
(1)甲方未要求歸還證據原件、原物的(除司法機關必須留存歸檔的外);
(2)乙方通知移交財物,甲方拒絕接受或者未予響應的;或者雖予響應但一
直未來領取的;或者因甲方變更聯系方式等,未通知乙方致使無法移交或不便移交的;
乙方代為保管證據或財物期間,認為必要時可自行決定將該證據或財物移送公證機關提存,所產生的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保管期限屆滿(自乙方書面明示可移交之日起計)后,乙方對所保管的證據和財物可作任意處分而不再負任何責任。但所保管的財物是人民幣現款的,應在甲方于任何時候主張權利時,歸還本金余額,不計利息。
乙方因保管(含提存)所產生的各種合理費用,甲方未予清償的,乙方有權對所保管的財物進行留置處理;也可直接以所保管財物中的現款抵付。
十二、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但法定或約定應向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提供的除外。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十三、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四、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如上訴、再審等。
十五、完成受托事務
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形,即視為本合同乙方完成受托事務:
A、屬訴訟/仲裁/執行代理的:
(1)本案本審次送達判決/裁決書、調解書或撤消訴訟、駁回起訴、不予起訴、撤銷案件、執行中止或終止裁定書;如一審委托不包括執行和上訴代理。
(2)雙方當事人案外和解;
(3)甲方解除合同、撤銷委托、解除委托關系;
B、屬非訴訟事務的:
(1)對方完成了滿足甲方要求的行為或者達到委托目的或者完成了法律文書制作;
(2)甲方向對方作出了新的要約或承諾致使受托事務成為不必要;
(3)調查或談判對象滅失、消滅或終止或者其他客觀原因而不能;
(4)其它依照法律或約定或慣例應視為乙方義務已履行完畢的情形;
(5)甲方解除合同、撤消委托、解除委托;
十六、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
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服務,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一律不予退還。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律師費逾期超過二十天的或者其他費用支付逾期超過三十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若乙方在受托處理本事務過程中發現甲方有故意隱瞞事實或虛假證據或者虛假作證等妨礙乙方正常完成受托事務的能力之情形,有權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5)本合同因上列情形而解除時,約定以計件方式收費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以計時方式收費的,按解除時的實際工作小時結算律師費;以分階段/績效/目標/風險方式收費的,按實際所處的階段或績效或者目標或者風險結算律師費。
十七、違約和賠償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乙方律師費或經乙方書面提示而超過30天未給予律師報銷其它費用(約定包干使用的除外)的,每逾期1天,按欠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另行支付延遲支付違約金給予乙方。
(2)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因違法執業或其它過錯(限于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實際損失;乙方負連帶賠償責任。
十八、訴訟風險提示告知和委托人(當事人)對證據真實性以及非虛假訴訟的承諾
乙方和乙方律師已經在簽訂本合同前將委托的法律事務的訴訟風險已經充分告知了甲方。乙方和律師根據甲方陳述的事實和提供的證據,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或咨詢意見,均不可理解為乙方或律師就受托事務的結果作出了成功或勝訴的保證。乙方和律師提交的取保候審申請書、提供的有關法律意見或者發表的辯護意見,均不可理解為公安、司法機關就一定能給予嫌疑人、被告人予以取保候審、從輕處罰或者適用緩刑或者不予起訴或者免于處罰或者無罪等有利的結果。
甲方即委托人(當事人)對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并承諾對進行虛假訴訟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十九、免責
因委托人(甲方)未按期付清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或提供虛假證據進行虛假訴訟所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受托人乙方及乙方律師免責。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二十、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二十一、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掛號郵寄、快件、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QQ、微信等。各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較為合適的送達方式。
二十二、爭議的解決
(1)雙方之間就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南潯司法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三、其他約定:
除上述條款約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內容達成一致的約定:
二十四、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并由甲方實際支付了約定的律師費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任何法律服務,但律師在簽訂合同前已提供的預備性法律服務包括在本合同內。
二十五、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定之日起至本事務完成止。
二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受托人:浙江某某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簽署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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